首页 > 工作文档 > 总结报告 > 工作总结 > 半年工作总结 > 2024年法院工作半年总结【通用四篇】正文

《2024年法院工作半年总结【通用四篇】》

时间:

2024年法院工作半年总结(精选4篇)

2024年法院工作半年总结 篇1

我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工作思路,以开展“践行政法核心价值观,争当科学发展领头羊”主题教育活动为平台,以开展“审判绩效巩固优化年、矛盾化解增效深化年、作风效能提质强化年、司法能力强基提升年”等活动为抓手,努力抓好审判质效、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和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坚持不断开拓创新,全院各项工作呈现出有条不紊、稳步提升的良好态势,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乐居吴江”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基本情况

上半年新收各类案件6131件,加上年结转808件,共6939件,经过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审结5637件,结收案比为91.9%,收结案数比去年同期分别上升1.6%和3.2%。

1、刑事审判工作:新收刑事案件883件,上年旧存32件,共计915件,审结847件1202人,结收案比为95.9%。审结案件中,盗窃案件220件,占26%;抢劫案件73件,占8.6%;案件23件,占2.7%;故意伤害案件54件,占6.4%;交通肇事案件60件,占7.1%;危险驾驶罪案件121件,占14.3%;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案件73件,占8.6%;赌博案件29件,占3.4%;贩卖、运输毒品案件13件,占1.5%;容留他人吸毒案件18件,占2.1%;其他类案件163件,占19.3%。在审结的847件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结的532件,占62.8%。审结生效案件中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68人。审结刑事附带民事案件31件,其中调解21件,撤诉8件,调撤率为93.5%。

2、民事审判工作:新收民商事案件3945件,上年结转689件,共4634件,审结3562件,结收案比为90.3%。其中民事案件新收3124件,结2868件,商事案件收821件,结694件。新收的3945件案件中,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类案件470件,占11.9%;合同类案件2252件,占57.1%;权属、侵权纠纷及其他类案件1223件,占31%。在审结的3562件案件中,判决694件,调解2058件,撤诉748件。

3、执行工作:新收执行案件1268件,上年结转86件,共需执行1354件,执结1204件,执结率88.9%,结收案比为95%,执结标的总额1.58亿元。

4、行政审判工作:新收行政诉讼案件22件(无上年结转案件),已审结21件。审查行政非诉案件68件。

5、告申工作和审判监督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67件,办理公示催告39件,审理管辖异议案件115件。受理申诉、复查案件1件,受理刑事再审案件3件、民事再审案件9件。

6、其他工作进展顺利。政治处、纪检监察室、办公室、行装科、司法鉴定科、法警大队、研究室等部门均认真完成了各项工作职责,保障了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要工作

(一)严格履行审判职能,不断提高审判绩效

一是落实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严格依法裁判,刑事案件做到准确定性、规范量刑;民商事案件做到明晰请求权基础,厘清法律关系性质,平等保护各类主体的合法权益;行政案件做到依法审查具体行政行为,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执行案件做到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司法权威。针对疑难案件,合理运用法官自由裁量权,遵循正当性原理,做到合法性与合理性的协调,被动与能动的平衡,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以矛盾化解增效深化年活动为切入点,正确理解和适用“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充分发挥调解结案的优势,但同时又规范调解,避免“以劝压调”、“以拖压调”、“以判压调”、“以诱促调”现象的发生。__年,民事案件调解率为59.96%,同比上升11.32个百分点。

二是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量效率。以“审判绩效巩固优化年”活动为平台,认真组织开展针对庭审和法律文书的“两评查”活动,努力优化审判的质量和效率。注重审判质量管理,开展以“一册一书二汇总”为主的“强基工程”和以“自评互评加展评”为主的“固本工程”,从抓好案件庭审质量和裁判文书质量入手,通过汇编办案常见差错,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评议案件等方法,提高办案的规范化水平,避免差错,减少瑕疵。强化均衡结案,加强对审判运行态势的预判和研析,出台规范公告送达和缩短司法鉴定周期的有关规定,加大对长期未结案件的清理力度,有针对性地制订应对措施,确保审判工作的良性运行。提升庭长审判管理的科学化、信息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总结推广审判管理“电子台帐”的工作经验。完善审判绩效综合考评办法,最大限度地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同步提升。上半年,我院的审判质效保持良好运行态势,在苏州12个基层法院中继续位列第一。因审判管理工作出色,今年3月,被省高院确定为苏州地区审判管理工作基层联系点,省高院审管办副主任刘坤专程来院进行调研,充分肯定了“抓管理、精审判、优质效”的工作思路,鼓励争当基层法院审判管理示范点。

三是探索审判实务,推进司法改革进程。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过程中,我院各部门积极探索工作新方法,推进工作新发展。以争创国家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为契机,对如何开展青少年维权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特别着重完善对未成年罪犯权益的司法保护,制定出台《涉少案件专项司法救助办法》。5月22日,最高院少年法庭指导办蒋明主任一行来院调研,对我院的青少年维权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称赞工作有思路、有创新、新成效,做到了认识到位、理解到位、实践到位。继续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制定出台《关于司法公开的实施意见》,明确了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和审务公开等六个方面的具体内容及各项工作措施,对裁判文书上网等能够量化的指标进行了分解落实。加大投入,完善设施,所有审判法庭都实现了“同步显示、同步录音、同步录像”的“三同步”。4月26日,我院被省高院命名为全省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在司法鉴定环节摸索改革先机,制定出台《司法鉴定、评估、拍卖现场勘察(验)实施办法(试行)》,提高司法鉴定、评估、拍卖的质量和效率,提升司法鉴定、评估、拍卖的公信力,实现了防止案件承办过程中出现漏项等差错,防止当事人故意隐瞒、拖延或提供虚假资料,防止场外交易,促使当事人和解、促进审判质效提升的“三防二促”效果。

(二)始终牢记政治使命,依法服务发展大局

一是服务滨湖新城建设。自从市委20__年提出滨湖新城建设构想以来,积极探索依法服务滨湖新城建设的有效途径。多年来先后组织开展一系列活动,制定《吴江法院服务滨湖新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与吴江市东太湖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关于“构建和谐社会共促企业发展”合作共建协议》,设立服务 “滨湖新城”工作站等,努力保障滨湖新城建设的健康发展。5月25日,在市委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我院顺利执结首起司法“强拆”案件,为滨湖新城建设的顺利推进排除了障碍,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分别得到徐明书记、梁一波市长、吴炜书记的批示肯定。

二是主动服务小微企业。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关于经济发展的要求,先后制定出台《关于全力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开展“倾听企业呼声、服务企业发展”等一系列活动。今年以来,针对吴江辖区内小微企业众多,且遭遇前所未有的融资困难的情况,主动将服务重点放在小微企业上。在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分析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五大原因并提出对策。针对涉诉小微企业,制定涉及小微企业纠纷解决的绿色通道、综合协调、诉前调解、保全应急和财产处置等机制,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尽力为小微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针对吴江外向型经济发达、中小型外贸企业众多、受欧债危机影响严重、涉外纠纷多发的新情况,加大了与中小型外贸企业的联系力度,通过走访、座谈、接受咨询等方式具体了解他们在海外市场所遇到的问题,利用自身法律专业优势,分别从贸易方式、海外销售、货物运输保险等方面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法和对策建议,指导企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有效增强企业应对危机的能力和信心。

三是努力服务创新经济。围绕市委、市政府确立的调结构抓创新促转型的工作思路,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形势,发挥司法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作用,积极争取知识产权审判资格。4月17日,知识产权审判庭正式成立,标志着吴江法院审判管辖权体系更趋完善,且有利于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营造尊重知识产权、激励自主创新的良好氛围,也将为吴江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提供更为全面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

四是扎实推进纠纷化解。按照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紧密结合“三解三促”、领导干部大接访等活动,创新“1+4”责任分解、递进式立体化解、双轨防控压降、二元奖惩考评等四项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涉诉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全力做好党的召开前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上半年,已全部化解中央政法委交办的4件案件,对纳入集中化解的22件案件,已化解19件,息访率居全省基层法院前列;同时,申诉回诉率、重信重访量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信访质效得到较大提升。

(三)坚持能动司法理念,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一是创新举措,深入推进“和谐共建”。“和谐乡镇、和谐社区”共建活动是苏州法院能动司法的创新品牌,我院在和谐共建活动中不断打造吴江特色,如首创与非公企业党组织结对共建、建立“阳光家园”青少年观护帮教基地和调解技能随岗培训基地等,多次得到市领导的批www.liu_示肯定。今年年初,“和谐共建”活动被纳入市委、市政府的整体工作部署,我院以此为契机,不断将“和谐共建”活动引向深入。3月份,震泽法庭发挥“和谐共建示范点”的示范作用,在原分别与派出所、司法所签订“庭所共建”协议基础上,携手震泽派出所、震泽司法所建立“两所一庭”矛盾纠纷联调中心,制定详细的工作制度,实现“司法调解”、“人民调解”、“公安调解”三者的有机结合,有效提升基层矛盾纠纷化解能力。中心设立以来,已成功调处多起纠纷。6月份,我院创新服务企业模式,牵手市工商联共建“和谐商会”,确立商事矛盾纠纷的协调对接、联系沟通、风险预警、业务研讨、司法指导等六项工作机制。开发区法庭与开发区政法口的7个部门联合开展了以“法韵和正”为主题的全面共建活动。

二是发挥优势,建立基层矛盾纠纷信息预警中心。4月份,我院在各人民法庭建立了“基层矛盾纠纷信息预警中心”,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身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第一线的优势,将人民法庭对社会矛盾的化解主动扩展为对社会矛盾纠纷的预警和提前介入,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预警中心将通过多种渠道,对在排查、审理、调研中发现的大量基层矛盾纠纷进行归纳,转化为准确的反馈信息,并采用紧急信息及时通报和一般信息月通报、季分析、年报告相结合的方法,提醒相关部门及早做好预防化解工作。这一做法得到了吴炜书记的批示肯定。目前,我院正在完善诉讼服务的“五点五员”工程,即在全市九个镇区和部分社区、村居、企业设立诉讼服务点(站)、巡回审判点、固定接访点、法官联系点和巡回宣传点,结合巡回审判、领导干部大接访、“党员干部进万家”等活动,全方位参与基层社会管理创新,把法院的各项工作延伸到基层,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同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司法协理员、执行联络员和审判监督员身处基层、熟悉情况的优势,健全纠纷化解网络,壮大纠纷化解力量,协助审判人员共同做好维稳工作。

三是加强沟通,建立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四方联动机制。5月30日,我院联合市公安局、司法局和苏州市保险行业协会吴江分会共同建立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四方联动机制,构建交通事故和谐处置平台,并出台了具体的实施意见,确立了“相互信任、多方参与、密切配合、方便群众、调解优先”的共建原则,旨在进一步加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和诉讼调解之间的衔接和配合,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合力,有效减少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发生。我院还在四个法庭所在地的交巡警中队设立交通事故巡回调解工作站,进一步强化法院与公安部门交通事故损害案件处理常态化的业务联系和沟通,该举措得到了吴炜书记的批示肯定。

2024年法院工作半年总结 篇2

20__年以来,我院在登封市委和郑州中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关怀下,在市政府、市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党的十_大和十_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认真落实“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工作方针,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创先争优”等活动,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取得了较好成绩。现将我院20__年度各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全面开展审判执行工作,服务全市工作大局

审判、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的主业和根本。今年以来,我院始终紧紧抓住这一关键,认真履职尽责,狠抓办案质效。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4648件(其中新收4411件,旧存237件),审、执结4512件,结案率97.1%。

(一)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大局稳定。

我院始终把斗争的锋芒对准严重暴力犯罪、带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抢夺、盗窃等多发性犯罪;积极推行量刑规范化工作,规范刑事司法行为;注重刑事和解,减少诉讼对抗性,全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601件,审结589件,结案率98%。同时,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少年审判指导方针,推行“圆桌审判”、“阳光审判”,健全完善了“和谐化办案、人性化帮教、立体化防控”的少年审判模式,受理并审结各类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60件 ,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在刑事审判工作中,一是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惩处各种刑事犯罪活动,针对杀人、抢劫、贩毒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的重大案件以及盗窃等多发性犯罪,从严处理;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过失犯罪以及一些因民间纠纷所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宽缓为主,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二是强调司法领域的人权保护,依法保障刑事被告人的诉讼权利,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并对轻微犯罪等人身危险性不大的罪犯,依法从轻、减轻处罚。三是高度重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尽可能增加社会而和谐因素,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四是认真贯彻“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指导方针,最大限度挽救了失足未成年人。此外,还定期与未成年罪犯所在社区、学校及家长联系,通过教育引导,避免其重新犯罪。

(二)依法审理各类民商事、行政案件,定纷止争,促进和谐。

1、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全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864件(新收2652件,旧存221件),审结2771件,结案率96.8%;坚持“判调结合、调解优先”的指导方针,不断加大诉讼调解力度,以调撤方式结案1925件,调撤率为69.3%。

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一是坚持司法公正与诉讼效率相结合、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相结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结合、化解群众矛盾与维护社会稳定相结合,不断加大调解力度,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为企业应对金融危机保驾护航。二是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坚持“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指导方针,强化案件质量管理,杜绝案件超审限。三是认真做好案件的判后答疑工作,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四是与市司法局协同,由市委政法委负责牵头,先后在七个中心法庭开设了“人民调解员工作室”,在十七个乡镇区办开设了“社会法庭”,把大量民间纠纷矛盾化解在初始状态。

2、支持依法行政,促进官民和谐。全年共受理各类行政一审案件77件,审结76件,结案率97.4%;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32起,执结32起,执结率100%。

在行政审判工作中,一是坚持维护、监督与支持并举,依法维护合法行政行为,纠正违法行政行为;二是依法协调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力的关系,依法审查、执行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非诉行政案件。三是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3、倾全院之力,做好执行工作。我院逐步健全完善了执行联动机制和执行威慑机制,不断加强与检察、公安、土地、房管、银行等部门的协调联动,依法制裁抗拒执行行为;严格控制程序性执结,注重案件的实际执结。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1055件(新收1049件,旧存8件),执结1034件,执结率98%,执行存案压力大大缓解,“执行难”局面基本扭转。

在执行工作中,一是加强领导。院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清积”工作专题汇报、研究、部署“清积”工作,要求全院干警树立对债权人实体权利的保护意识,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实际权益;二是明确责任。在清积活动中,我院实行一把手亲自抓,执行局局长具体抓,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三是保障到位。我院专门成立“清积”领导小组,并长期抽调多名人员参与执行局“清积”工作,同时在资金条件比较困难的情况下,优先保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经费。四是穷尽措施,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穷尽所有执行手段,对已查明的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依法坚决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执行,以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

二、克难攻坚,全力做好信访稳控工作

面对底子沉、压力大的涉法涉诉信访形势,尤其是今年7月份,登封市被省委政法委定为涉法涉诉信访警示单位之后,我院党组高度重视,一是全警动员,全力以赴,采取“5+2”、“白+黑”工作法,穷尽法律、政策、经济、社会关系等一切手段,全力信访难题。二是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信访案件评查、信访积案清理等活动,妥善处理了一大批上访老户案件。三是坚持“天天院长接访日”、审委会专题研究信访案件等制度,采取带案下访、预约接访等形式,充分运用集体智慧治理信访案件。四是积极与市人大、市委政法委协调,动用108万元司法救助基金,解决了28起信访案件。截至目前,省委政法委交办30件重点案件,已办结29件,办结率96.6%,回访满意率100%;郑州中院交办的65起案件,已办结51件,办结率78.46%。

三、从严治院,不断强化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扎实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制度创新年”、“创先争优”等活动,不断加强法院文化、廉政文化建设,改善队伍整体素质结构。二是稳步推进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和机构改革,院设机构由32个精简为26个,中层正副职由45名精简为38名,优化了资源配置,焕发了生机活力。 三是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生命线工程”,实行了“三优先”(即优先考虑、优先保障、优先落实),不断深化“一岗双责”制度;全面贯彻落实“五个严禁”、“十条禁令”, 从着装、考勤、庭审、警车管理等小事抓起,从严整顿纪律作风;结合“制度创新年”、“纠促”等活动,制订了《关于财产刑适用的若干意见》、《瑕疵案件责任追究办法》等20余项制度,健全了监督制约机制。9月底,全省法院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会在登封召开,我院在会上做了经验介绍。四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涉及下岗职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案件,依法减、缓、免诉讼费64.9万元,发放救助基金46.3万元。六是扎实推进社会法庭及人民陪审团工作,在全市开设了17个社会法庭,选聘了6700余名人民陪审团成员,参与办理了180余起案件,增加了司法透明度。七是深入落实司法为民“十项承诺”, 组织开展了统一立案、巡回办案、“百名法官进军营、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活动等活动,畅通诉讼渠道,减轻群众诉累;开展了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公众开放日等活动,提高了司法公信力。

四、采取得力措施,认真做好信息、调研、宣传等项工作。

(一)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

在教育培训工作中,我院把经常性教育与专项教育结合起来,制定了《20__年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建立健全了法官教育培训工作台帐。全年分期分批安排符合条件的审判员、助审员、预备法官78人次,参加了省法官学院组织的晋升高级法官培训、轮训和预备法官培训,圆满完成了上级法院下达的培训任务。

在宣传工作中,我院通过采取制定目标、分解任务、责任到人等项措施,全年共在国家、省、市级新闻媒体上发表稿件1200篇,其中国家级54篇、省级599篇、市级547篇;在三级网络上发表稿件415篇,其中中国法院网39篇、河南法院网136篇、郑州法院网240篇。同时,在河南电视台法制频道播出专题3期;在郑州电视台播出专题6期;与登封电视台合办《法制时段》专题30期;与郑州人民广播电台合作播出《法官说法》2期;《法官说案》3期;制作宣传版面39块,推出了一批优秀稿件。

(二)调研、司法统计、案例编报、《公民与法》通联工作

调研工作,全年共在相关媒体刊登调研文章21篇,其中国家级4篇,省级10篇,市级7篇。认真做好司法统计报表软盘和统计分析的报送工作,做到了无差错报送,并在《审判参阅》上发表统计分析文章1篇,为领导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在完成《公民与法》征订任务的同时,全年被该刊刊用稿件9篇。

在裁判文书管理方面,实行当月生效案件裁判文书集中报送研究室制度,每季度对各业务庭裁判文书集中管理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配合中院搞好案件评查工作,全年共在全院评选、展示优秀裁判文书120份,向中院报送优秀裁判文书25份。我院把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目前已上网1202件,圆满完成中院下达的指标任务。

此外,积极开设社会法庭。目前全市17个乡镇区办已全部设立了社会法庭。同时认真做好审委会的组织、召集和记录工作,共组织审委会31次,记录案件358件,解决了一批疑难复杂问题,指导促进了审判、执行工作。

( 三)信息、公文处理、档案管理等工作

在信息工作中,我院实行重要信息预约制度,凡是中心工作和热点工作,提前向信息员布置信息反馈任务,使信息员能够及时上报第一手信息。全年共编发信息93期,被省高院采用4条,郑州中院采用35条。

在公文处理方面,我院成立了文印中心,出台了《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建立了《收、发文登记簿》、《转办登记簿》、《借阅登记簿》和《机要文件走向登记簿》,真正做到每份文件走向清楚,有据可查。同时,严把公文格式关,严格遵守公文处理的保密和立卷归档及销毁制度,全年共起草印发各类文件389份,没有发生一起公文处理不当事件。

督查联络方面,认真抓好了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及上级批转督办件的处理落实工作,做到了“件件能落实,事事有回音”。全年院长签批各类个人来件及各级领导机关批转件46件,其中登封市政法委、信访局等部门的批示件12件,大部分得到妥善处理。

在机要方面,实行机要件回收“三不”制度,即严明回收时间不动摇、严明回收手续决不含糊、严明通报制度决不手软,确保文件回收率达到100%。全年共收到机要文件403件,做到了件件有登记,没有出现任何差错。

在档案管理工作方面,为档案室添置、更新了部分设备,调换了办公地点,优化了档案室的管理环境。全年档案室整理长期、短期及本院文件232份,归档卷宗3556件;配合省委政法委巡视组阅卷上万册,配合公安、检察等机关借出卷宗8479案,接待当事人查卷3700余人次,没有出现一例差错,已通过省特级档案室资格认证。

(四)司法警察工作

我院建立了完善的执勤制度、值班制度、巡视制度、请销假制度、调警制度、内务卫生制度等20余项,每周二、四、五坚持早训,综合素质明显上升,能适应新时期瞬息万变的警务活动。

全年共押解刑事被告828人,安全值庭479次,出动警力988 人次;巡视365天,出动警力750人次,未发生一起人身安全事故;安全值班365天,出动警力1480人次;参与协助执行66次,出动警力196人次,任务完成率100%;配合其他业务庭调警38次,任务完成率100%。

(五)司法技术辅助工作

全年共收案223起,其中法医类178起,文鉴类20起,工程类10起,评估类14起,审计类1起,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和保障。

(六)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方面,我院党组高度重视,一是以巩固“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为抓手,定期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并从“养成”教育入手,落实“五个严禁”,整顿会风会纪,规范干警行为;二是把文明创建活动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纠正司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等项专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加强党性教育,提升队伍素质。三是开辟创建工作园地,采取编板报、印传单、在当地媒体开设文明创建栏目等形式,优化创建工作氛围。四是积极参与地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组建了“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和“法律工作者”服务队,深入乡村和社区开展服务活动,扩大普法的社会效果,今年已顺利通过省文明办的复查验收。

五、强基固本,大力推进基层基础建设。

一是完善便民立案机制,投资50余万元,建成了200余平方米、功能齐备、设施完善的立案大厅、信访接待大厅;投资20余万元,加强了档案室建设和档案管理工作,顺利通过了“省特级”档案室资格认证。二是建成了视频会议室和智能化法庭,推行了“圆桌审判”、“阳光审判”,提高了工作效能。三是投资50余万元,购置了50余台电脑,完成了局域网升级改造工作,裁判文书上网率达98%。四是筹建、迁了城郊、大冶两个中心法庭,有效解决了基层法庭的经费保障、资源配置等问题。五是购置了9辆办案用车及部分办公设施,解决了审、执一线的物资供应、经费保障等问题。

一年来,我院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据不完全统计,已获得各级荣誉63项,其中省级荣誉26项,省、市领导批示并推广经验18项;司法警察局、行政审判庭、司法技术科、少年法庭、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分别被评为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

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案多人少”的矛盾依然突出,由于年老法官退休、青年法官补充难、优秀法官外流等原因,一线法官队伍濒临“断档、断层”的边缘;二是少数法官司法素养不高,审判理念滞后,法官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仍很突出,处置措施和手段还需加强和完善。

2024年法院工作半年总结 篇3

20xx年,全市法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法院的关心指导下,坚持以党的精神为指引,各项工作都取得新的发展和进步。市几大班子主要领导和省法院主要领导先后对中院工作作出重要批示21次,各级媒体登载反映德州法院工作的报道达350余篇。中院在全国、全省法院各项会议上作典型发言6次,特别是在全省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座谈会、全省法院司法公开现场推进会上两次就司法公开工作作了典型发言,得到了省法院白泉民院长的高度评价,吴翠云书记对此两次作出重要批示。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9096件,审执结37470件,审限内结案率达100%,基层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为92.8%,调解撤诉率为74.12%,中院二审服判息诉率达99.1%,反映案件质量效率的关键指标均平稳向好。中院先后荣获全国法院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省级文明单位、全省立案信访基层试点法院等荣誉称号,又涌现出了全国优秀法院临邑法院、全省法院“三零”争创活动先进集体武城法院、全国纪检监察工作先进个人苏建军、感动齐鲁政法人物马玉华等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

一、发挥审判职能,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一是依法惩治预防犯罪。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323件,判处犯罪分子1774人,促进平安德州建设深入开展。二是依法调节经济关系。共审理一审商事案件9579件,结案标的额18.1亿元。出台了《全市法院关于服务“一圈一带”建设的意见》和《关于服务企业发展的意见》,切实肩负起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职责。三是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共审结各类一审民事案件15768件,调解撤诉率达到67.47%;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165件,协调撤诉率为74.39%;对困难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441.66万元,发放救助金170余万元;12345法院民生热线共受理各类群众诉求371件,总体答复满意率达到99.1%。四是加强信访工作和审判监督。坚持每月28日院长亲自接访,分管院领导每周轮流接访;坚持依法纠错原则,审判监督工作切实做到实事求是、有错必究。五是不断强化执行措施。开展了集中清理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专项活动和涉金融案件专项清理行动,共执结各类案件6436件,执结标的额11.86亿元,反映执行效率效果的各项数据均好于全省平均水平,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锐意改革创新,不断提高司法工作水平

一是大力推进制度创新。又推出了行政案件社会公众代表听审评议制度、商事二审改判发回案件双向交流机制等做法,收到了良好效果。二是强力推进司法公开。审判流程信息公开、裁判文书上网公开、执行信息以及审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经验在全省法院推广,泰安、淄博等四家中院先后到我院学习考察。三是强化内部管理。推进审判管理改革,完善通报、评查、督查、公开和考核制度,形成“横到边、竖到沿、无缝隙”的质效监督体系。四是加强调研宣传。编辑工作简报81期,被省法院简报信息采用87篇,被最高法院简报采用3篇;编辑《德州法苑》、《山东少年审判》、《德州审判管理》、《政工信息》各2期;承担全省法院重点调研课题并顺利通过调结项验收,3篇学术论文在全国法院学术研讨活动中获奖。

三、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公正廉洁文明司法

一是深化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叫响“干警向班子看齐,班子向班长看齐,班长向制度看齐”,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提升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选派干部到夏津县宋楼镇后王沟社区担任第一书记,主动在基础设施、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方面提供帮助,累计投入近20万元。二是强化司法能力建设。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形成“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岗位锻炼,坚持法官教法官、巡回办案、庭审观摩、到基层挂职等制度;获得全市政法系统学习党的精神演讲知识竞赛全部两项冠军,在市直机关第九套广播体操比赛中获得一等奖。三是狠抓司法作风建设。推行“十心”工作法,出台司法礼仪规范,实行司法服务回访制度,对570件案件的1420名当事人或代理人进行了回访;强化风险防控,完善合议制度、廉政监察员等长效机制,开展司法巡查活动,强化案件查办,坚决查处违法违纪问题,真正做到零容忍。201x年,全市法院没有发生一起违法违纪的人和事。

20xx年,全市法院将以党的和xx届x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严格按照市委和上级法院的部署要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实现公平正义、推进跨越发展、建设幸福德州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4年法院工作半年总结 篇4

我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工作思路,以开展“践行政法核心价值观,争当科学发展领头羊”主题教育活动为平台,以开展“审判绩效巩固优化年、矛盾化解增效深化年、作风效能提质强化年、司法能力强基提升年”等活动为抓手,努力抓好审判质效、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和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坚持不断开拓创新,全院各项工作呈现出有条不紊、稳步提升的良好态势,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乐居吴江”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基本情况

上半年新收各类案件6131件,加上年结转808件,共6939件,经过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审结5637件,结收案比为91.9%,收结案数比去年同期分别上升1.6%和3.2%。

1、刑事审判工作:新收刑事案件883件,上年旧存32件,共计915件,审结847件1202人,结收案比为95.9%。审结案件中,盗窃案件220件,占26%;抢劫案件73件,占8.6%;案件23件,占2.7%;故意伤害案件54件,占6.4%;交通肇事案件60件,占7.1%;危险驾驶罪案件121件,占14.3%;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案件73件,占8.6%;赌博案件29件,占3.4%;贩卖、运输毒品案件13件,占1.5%;容留他人吸毒案件18件,占2.1%;其他类案件163件,占19.3%。在审结的847件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结的532件,占62.8%。审结生效案件中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68人。审结刑事附带民事案件31件,其中调解21件,撤诉8件,调撤率为93.5%。

2、民事审判工作:新收民商事案件3945件,上年结转689件,共4634件,审结3562件,结收案比为90.3%。其中民事案件新收3124件,结2868件,商事案件收821件,结694件。新收的3945件案件中,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类案件470件,占11.9%;合同类案件2252件,占57.1%;权属、侵权纠纷及其他类案件1223件,占31%。在审结的3562件案件中,判决694件,调解2058件,撤诉748件。

3、执行工作:新收执行案件1268件,上年结转86件,共需执行1354件,执结1204件,执结率88.9%,结收案比为95%,执结标的总额1.58亿元。

4、行政审判工作:新收行政诉讼案件22件(无上年结转案件),已审结21件。审查行政非诉案件68件。

5、告申工作和审判监督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67件,办理公示催告39件,审理管辖异议案件115件。受理申诉、复查案件1件,受理刑事再审案件3件、民事再审案件9件。

6、其他工作进展顺利。政治处、纪检监察室、办公室、行装科、司法鉴定科、法警大队、研究室等部门均认真完成了各项工作职责,保障了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要工作

(一)严格履行审判职能,不断提高审判绩效

一是落实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严格依法裁判,刑事案件做到准确定性、规范量刑;民商事案件做到明晰请求权基础,厘清法律关系性质,平等保护各类主体的合法权益;行政案件做到依法审查具体行政行为,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执行案件做到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司法权威。针对疑难案件,合理运用法官自由裁量权,遵循正当性原理,做到合法性与合理性的协调,被动与能动的平衡,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以矛盾化解增效深化年活动为切入点,正确理解和适用“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充分发挥调解结案的优势,但同时又规范调解,避免“以劝压调”、“以拖压调”、“以判压调”、“以诱促调”现象的发生。xx年,民事案件调解率为59.96%,同比上升11.32个百分点。

二是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量效率。以“审判绩效巩固优化年”活动为平台,认真组织开展针对庭审和法律文书的“两评查”活动,努力优化审判的质量和效率。注重审判质量管理,开展以“一册一书二汇总”为主的“强基工程”和以“自评互评加展评”为主的“固本工程”,从抓好案件庭审质量和裁判文书质量入手,通过汇编办案常见差错,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评议案件等方法,提高办案的规范化水平,避免差错,减少瑕疵。强化均衡结案,加强对审判运行态势的预判和研析,出台规范公告送达和缩短司法鉴定周期的有关规定,加大对长期未结案件的清理力度,有针对性地制订应对措施,确保审判工作的良性运行。提升庭长审判管理的科学化、信息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总结推广审判管理“电子台帐”的工作经验。完善审判绩效综合考评办法,最大限度地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同步提升。上半年,我院的审判质效保持良好运行态势,在苏州12个基层法院中继续位列第一。因审判管理工作出色,今年3月,被省高院确定为苏州地区审判管理工作基层联系点,省高院审管办副主任刘坤专程来院进行调研,充分肯定了“抓管理、精审判、优质效”的工作思路,鼓励争当基层法院审判管理示范点。

三是探索审判实务,推进司法改革进程。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过程中,我院各部门积极探索工作新方法,推进工作新发展。以争创国家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为契机,对如何开展青少年维权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特别着重完善对未成年罪犯权益的司法保护,制定出台《涉少案件专项司法救助办法》。5月22日,最高院少年法庭指导办蒋明主任一行来院调研,对我院的青少年维权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称赞工作有思路、有创新、新成效,做到了认识到位、理解到位、实践到位。继续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制定出台《关于司法公开的实施意见》,明确了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和审务公开等六个方面的具体内容及各项工作措施,对裁判文书上网等能够量化的指标进行了分解落实。加大投入,完善设施,所有审判法庭都实现了“同步显示、同步录音、同步录像”的“三同步”。4月26日,我院被省高院命名为全省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在司法鉴定环节摸索改革先机,制定出台《司法鉴定、评估、拍卖现场勘察(验)实施办法(试行)》,提高司法鉴定、评估、拍卖的质量和效率,提升司法鉴定、评估、拍卖的公信力,实现了防止案件承办过程中出现漏项等差错,防止当事人故意隐瞒、拖延或提供虚假资料,防止场外交易,促使当事人和解、促进审判质效提升的“三防二促”效果。

(二)始终牢记政治使命,依法服务发展大局

一是服务滨湖新城建设。自从市委20xx年提出滨湖新城建设构想以来,积极探索依法服务滨湖新城建设的有效途径。多年来先后组织开展一系列活动,制定《吴江法院服务滨湖新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与吴江市东太湖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关于“构建和谐社会共促企业发展”合作共建协议》,设立服务 “滨湖新城”工作站等,努力保障滨湖新城建设的健康发展。5月25日,在市委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我院顺利执结首起司法“强拆”案件,为滨湖新城建设的顺利推进排除了障碍,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分别得到徐明书记、梁一波市长、吴炜书记的批示肯定。

二是主动服务小微企业。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关于经济发展的要求,先后制定出台《关于全力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开展“倾听企业呼声、服务企业发展”等一系列活动。今年以来,针对吴江辖区内小微企业众多,且遭遇前所未有的融资困难的情况,主动将服务重点放在小微企业上。在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分析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五大原因并提出对策。针对涉诉小微企业,制定涉及小微企业纠纷解决的绿色通道、综合协调、诉前调解、保全应急和财产处置等机制,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尽力为小微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针对吴江外向型经济发达、中小型外贸企业众多、受欧债危机影响严重、涉外纠纷多发的新情况,加大了与中小型外贸企业的联系力度,通过走访、座谈、接受咨询等方式具体了解他们在海外市场所遇到的问题,利用自身法律专业优势,分别从贸易方式、海外销售、货物运输保险等方面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法和对策建议,指导企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有效增强企业应对危机的能力和信心。

三是努力服务创新经济。围绕市委、市政府确立的调结构抓创新促转型的工作思路,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形势,发挥司法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作用,积极争取知识产权审判资格。4月17日,知识产权审判庭正式成立,标志着吴江法院审判管辖权体系更趋完善,且有利于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营造尊重知识产权、激励自主创新的良好氛围,也将为吴江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提供更为全面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

四是扎实推进纠纷化解。按照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紧密结合“三解三促”、领导干部大接访等活动,创新“1+4”责任分解、递进式立体化解、双轨防控压降、二元奖惩考评等四项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涉诉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全力做好党的召开前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上半年,已全部化解中央政法委交办的4件案件,对纳入集中化解的22件案件,已化解19件,息访率居全省基层法院前列;同时,申诉回诉率、重信重访量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信访质效得到较大提升。

(三)坚持能动司法理念,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一是创新举措,深入推进“和谐共建”。“和谐乡镇、和谐社区”共建活动是苏州法院能动司法的创新品牌,我院在和谐共建活动中不断打造吴江特色,如首创与非公企业党组织结对共建、建立“阳光家园”青少年观护帮教基地和调解技能随岗培训基地等,多次得到市领导的批示肯定。今年年初,“和谐共建”活动被纳入市委、市政府的整体工作部署,我院以此为契机,不断将“和谐共建”活动引向深入。3月份,震泽法庭发挥“和谐共建示范点”的示范作用,在原分别与派出所、司法所签订“庭所共建”协议基础上,携手震泽派出所、震泽司法所建立“两所一庭”矛盾纠纷联调中心,制定详细的工作制度,实现“司法调解”、“人民调解”、“公安调解”三者的有机结合,有效提升基层矛盾纠纷化解能力。中心设立以来,已成功调处多起纠纷。6月份,我院创新服务企业模式,牵手市工商联共建“和谐商会”,确立商事矛盾纠纷的协调对接、联系沟通、风险预警、业务研讨、司法指导等六项工作机制。开发区法庭与开发区政法口的7个部门联合开展了以“法韵和正”为主题的全面共建活动。

二是发挥优势,建立基层矛盾纠纷信息预警中心。4月份,我院在各人民法庭建立了“基层矛盾纠纷信息预警中心”,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身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第一线的优势,将人民法庭对社会矛盾的化解主动扩展为对社会矛盾纠纷的预警和提前介入,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预警中心将通过多种渠道,对在排查、审理、调研中发现的大量基层矛盾纠纷进行归纳,转化为准确的反馈信息,并采用紧急信息及时通报和一般信息月通报、季分析、年报告相结合的方法,提醒相关部门及早做好预防化解工作。这一做法得到了吴炜书记的批示肯定。目前,我院正在完善诉讼服务的“五点五员”工程,即在全市九个镇区和部分社区、村居、企业设立诉讼服务点(站)、巡回审判点、固定接访点、法官联系点和巡回宣传点,结合巡回审判、领导干部大接访、“党员干部进万家”等活动,全方位参与基层社会管理创新,把法院的各项工作延伸到基层,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同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司法协理员、执行联络员和审判监督员身处基层、熟悉情况的优势,健全纠纷化解网络,壮大纠纷化解力量,协助审判人员共同做好维稳工作。

三是加强沟通,建立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四方联动机制。5月30日,我院联合市公安局、司法局和苏州市保险行业协会吴江分会共同建立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四方联动机制,构建交通事故和谐处置平台,并出台了具体的实施意见,确立了“相互信任、多方参与、密切配合、方便群众、调解优先”的共建原则,旨在进一步加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和诉讼调解之间的衔接和配合,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合力,有效减少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发生。我院还在四个法庭所在地的交巡警中队设立交通事故巡回调解工作站,进一步强化法院与公安部门交通事故损害案件处理常态化的业务联系和沟通,该举措得到了吴炜书记的批示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