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作文档 > 总结报告 > 工作总结 > 采购工作总结 > 药品采购部个人工作总结(热门三篇)正文

《药品采购部个人工作总结(热门三篇)》

时间:

药品采购部个人工作总结(精选3篇)

药品采购部个人工作总结 篇1

在医药采购的工作上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在医药采购作风上廉洁奉公、务真求实。为了能够更好地指导自己今后的工作,是应该好好静下心来面对自己过去一年中的得失,展望一下未来。我将过去一年中在医药采购工作的心得体会作如下总结:

一、工作总结

1、在过去的一年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全心全意,恪尽职责完成本职岗位工作,并积极配合业务部工作需要开展工作,及时完成公司和部门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终于不辱使命,顺利完成工作。

2、与各供应商及客户建立并保持良好关系,确保药品供应顺畅。面对今年来势汹汹的____的挑战(部份药品一周用量已经超过平时六周的用量),也没有出现大的断货现象,深表欣慰。

3、按照GSP质量标准,及时听取与反馈质管此部的意见,与各供应商沟通协调,尽最大努力保证药品质量。

4、贯彻领导的思想,做好市场部的招投标工作。

5、做好新品种的物价备案工作,及时做好调价工作。

6、做好销售内勤工作,为销售员做好后勤保障工作,解决销售员的后顾之忧。

二、不足

1、对于流行性疾病预测力不足,导致对此次的甲流事件手忙脚乱一阵。

2、因为消息上的不灵通,对于药品招标及后续工作跟进不够及时。

药品采购部个人工作总结 篇2

又一年过去了,时间总是在悄无声息中流逝。真的很感谢公司给我提供了一个磨练自己的机会,更感谢公司长久以来对我的信任和栽培!感恩的心,感谢爱生,让她伴我一生,让我作坚强的自己。感恩的心,感谢命运让我认识爱生,花开花落我一样会珍惜!新的一年已经开始了,我将过去一年中的工作总结如下:

众所周知采购部是公司业务的龙头老大,是关系到公司整个销售利益的最重要环节,所以我很感谢公司和领导对我的信任,将我调到如此重要的岗位上,给我一个学习的机会,让我从原来对采购的一无所知到认识了更多的人和事,接触了更多新鲜的事物,学到一些新的知识,增长了更多见识!在刘董事长的直接关注和公司各位领导的关心支持下,通过一年多的采购工作,使我懂得了许多道理,也积累了一些过去从来没有的经验,同时也明白了采购和优秀采购之间的分别和差距。了解到一个采购所具备的最基本素质就是要在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基础上,要保持对企业的忠诚;不带个人偏见,在考虑全部因素的基础上,从提供最佳价值的供应商处采购;坚持以诚信作为工作和行为的基础;规避一切可能危害商业交易的供应商,以及其他与自己有生意来往的对象;不断努力提高自己在采购工作的作业流程上的知识;在交易中采用和坚持良好的商业准则等,相信这些我都已经做到了。

在这里我想说作为一个采购,并不像常规所想的那样仅仅是打个电话,签个合同,发个货那样简单,这只是其中之一,也是最基本的。在领导的提醒下,今年我们及时调整好心态和观念,不但改变了过去的错误意识——采购与销售无多大联系,而且在采购的同时充分利用供应商的网络关系主动销售,今年采购部销售额达到多万,毛利万。凡是有关销售的一切事物,我们采购部都积极配合!一切以销售为主,我们辅助。采购与销售是密不可分的!因为我们是一个整体,唱得是同一首歌,走得是同一条路,奔得是同一个目标!

在采购过程中我不仅要考虑到价格因素,更要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做到货比三家;还要了解供应链各个环节的操作,明确采购在各个环节中的不同特点、作用及意义。只要能降低成本,不管是哪个环节,我们都会认真研究,商讨办法。真得很感谢董事长,在采购方法方面为我出谋划策。是她的严格要求,让我们不得不千方百计去降低成本,也是在她的英明领导下,我发货时遵循少量多次的原则,当然还要在不影响销售的前提下,尽可能充分利用供应商的信贷期,保证公司资金周转。在发货方式上面,尽量以送货上门的方式从而降低公司的额外提货费用。在付款方面,逐渐将一部分供应商的付款方式从原来的电汇转变成承兑汇票,间接性地降低成本。在这里我还要对公司所有业务人员说声:“谢谢“!感谢他们及时将市场价格信息传递给我,让我与供应商谈判时做到了心中有数,从而成功降低了库存成本。截止今年12月底,共计降低成本、节约费用达万元。别外,每月月底,因为销项税远远大于进项税,为了降低公司不必要的税收,我都积极主动向客户催要增值税票,包括所有通过银行托收的客户,经过协商,对方也将抵扣联寄予我公司,及时供财务认证!从而每月都能减免一些不必要的税收。

今年是进步的一年,在公司各个部门的配合和采购部的多方努力下,我公司与供应商建立了非常良好的合作关系,尤其是合资企业,例如:等等,有的已经直接向我公司发货,开始友好商业往来!

在引进新品种方面,我们从多个方面不断搜集信息,及时和纯销部与调拔部沟通,并快速备货。对于新进品种,采购部平均每天都会向业务人员提供新进品种目录表或在公司内部网上发布,以供他们学习之用。

关于退换货方面,近效或破损(包括终端医院换货)药品,积极主动与供方沟通,跟踪,以最快的速度及时调换。相比之下国产品种换货没合资品种那么坚难。

一年来,我更加明白了总成本优先原则,和灵活运用各种采购技巧的重要性。对与价格影响因素要有敏锐的感觉,并且能够及时的做好预警及防范措施,切忌“从一而终”。一个优秀的采购比须拥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采购经验,我知道自己距离一个优秀的采购还有很远的差距,因为采购经验是靠长期不断积累。

药品采购部个人工作总结 篇3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家局《关于加强药品零售经营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市[20xx]496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的日常监管,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使全区的药品流通秩序进一步规范,以确保公众的用药安全。

二、检查范围和对象

全区范围内的所有药品零售企业。

三、检查重点内容、方法和处理意见

对全区药品零售企业的人员资质、药品进货、验收、陈列与储存和销售等环节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处方药凭处方销售执行情况、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摆放、专有标识的规范、处方审核制度的落实、驻店药师配备在职在岗、是否存在违规经营零售药店禁止经营的药品、是否存在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情况、是否违规发布药品广告情况等。

此次检查要与分局日常监管工作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分局重点问题企业日常监管相结合;二是与零售药店的GSP跟踪检查相结合;三是信用检查相结合;四是与以往检查发现的问题企业整改复查相结合。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市局《关于开展全市药品零售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x食药监稽[20xx]8号)文件精神,按下列处理意见进行查处。

1、严禁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转让柜台。禁止药品供应商以任何形式进驻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或代销自己的产品。非本药店零售企业的正式销售员,不得在店内销售药品,不得从事药品宣传或推销活动。违反规定的,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二条查处。

2、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向合法的药品生产、批发企业购进。检查采购渠道是否合法,有无从“挂靠”、“过票”的个人(或无证的单位)等非法渠道购入药品。如发现从非法渠道进货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十条查处。

3、药品零售企业在采购药品时必须按照规定索取、查验、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销售凭证(销售凭证应当开具标明供货单位名称、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批号、数量、价格等内容)。如发现未按照规定索取、查验、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销售凭证,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查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4、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依法对购进药品进行逐批验收、记录,未经验收不得上柜陈列和销售。购销记录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销)货单位、购(销)货数量、购销价格、购(销)货日期。检查药品零售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对购进的药品逐批验收、记录。上柜陈列及入库储存的药品没有验收记录的、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查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5、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备相应的药学技术人员。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证的药学技术人员;药学技术人员必须按照省人事厅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规定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完成规定学分方可从业;从事医用商品营业员、保管员等16个工种的人员必须持有医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上岗证书。违反规定的。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经查处。同时、分局将对目前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学技术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开展一次清理工作,进行重新登记。

6、药品零售企业必须执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检查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是否按规定销售药品;检查留存的处方是否与销售量一致。违法规定的,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查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检查处方是否经过药师审方及签名;登记销售的处方药是否与销售量一致,登记内容是否符合要求,违法规定的,按《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查处。

7、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学技术服务人员应当向消费者正确介绍药品性能、用途、禁忌及注意事项等,不得夸大药品疗效,不得将非药品以药品名义向消费者介绍和推荐。药品零售企业经营处方药的,要求至少一名药师在职在岗,要是不在岗时销售处方药,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查处:责令限期改正,给以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药品零售企业销售药品时,应当开具标明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批号等内容的销售凭证。违反规定的,按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查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8、药品零售企业经营非药品时,必须设非药品专售区域,将药品与非药品明显隔离销售,并设有明显的非药品区域标志。非药品销售柜组应标志提醒,非药品类别标签应放置准确。字迹清晰。不得将非药品与药品放在一个区域内销售。

9、药品零售企业要严格执行《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悬挂或向消费者发放未经审批或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广告宣传。违反规定的,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10、在检查过程中,对不符合《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定规定》、《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必须依法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四、工作安排和进度

专项检查从20xx年8月23日起至10月31日止。分三个阶段开展。

1、准备部署阶段(8月23日-8月27日):根据市局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和工作重点,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

2、组织实施阶段(8月28日-10月26日):根据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检查工作。

3、检查总结阶段(10月27日-10月31日):对辖区内专项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将专项检查的情况、发现的问题及查处的结果进行汇总,并将总结材料上报市局稽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