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调查报告(优秀7篇)》
在人们素养不断提高的今天,报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撰写的。你还在对写报告感到一筹莫展吗?问学必有师,讲习必有友,下面是编辑帮大伙儿找到的事故调查报告(优秀7篇),仅供借鉴,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事故调查报告 篇1
x年12月5日凌晨,在建中的厦蓉高速龙岩后祠隧道发生坍塌事故,救援人员连续奋战35个小时,将21名被困者全部救出。(详见本网《龙岩厦蓉高速公路扩建工程突发塌方》专题报道)
事故发生后,由福建省安监局、监察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总工会和龙岩市政府等单位人员及有关专家组成了事故调查组。
昨日,福建省安监局网站发布事故调查报告,经调查认定,该事故为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直接原因主要为坍塌段地质条件差,又连遭降雨,施工方违规作业等。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49.8万元,虽然没有人员伤亡,但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和重大险情,暴露出隧道工程施工中存在的严重违规问题。
调查组建议对6家单位与12名责任人追责处理。其中,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对项目日常监管不到位,对发生“12·5”坍塌事故负有主要责任。
【事故原因】
现场地质条件差 施工与监理违规
直接原因
1、地质条件差,遇连续降雨
坍塌段为浅埋偏压段,工程地质条件差,为全、强风化花岗岩,结构松散,力学性质差,围岩自稳能力差,且存在偏压现象。加上x年11月29日至12月4日连续降雨,与常年同期相比多6倍,雨水渗入土体,加大土体自重,进一步削弱围岩的自稳能力,增加对初支的压力。
2、违规进行换拱作业
一是施工单位对换拱工作不重视,换拱方案不合理,措施细化不到位;施工班组施工操作不规范,在未采取有效临时加固措施的情况下实施换拱作业,导致拱部围岩变形增大,进一步减弱土体自稳能力,加大初支受力,最终导致初支失稳而产生坍塌。二是监理单位对换拱方案的审查把关不严,未经认真会审即予批复;对现场作业监控不到位,对违反施工方案和操作规程的行为没有制止。
3、其他导致坍塌的原因
一是二衬距掌子面的距离过大,初支承受围岩压力的时间过长,初支的有效支撑能力降低。二是施工单位违规擅自改变开挖施工方法,致使土体扰动变大,减弱围岩自稳能力,增加初支的受力。三是换拱前后相关各方均没有对坍塌段落进行监测,未能发现异常现象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间接原因
1、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制度不落实,对风险认识与管控不足
施工单位没有按照设计方案施工,在v级围岩的碎状强风化土质路段擅自改变开挖方式,盲目自信,施工前没有进行有效的预防研究,施工过程中也没有从严监控,x年8月21日后祠隧道就出现过小塌方。在隧道施工过程中也没有按照规定设置逃生通道,直接导致21名人员被困。
2、监理工作不到位
合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未能组建有力的现场监理机构,对总监办在安全管控中长期存在的问题失察。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工程师等对隧道施工的监管不熟悉、业务能力不足。小塌方发生后,未能引起相关监理人员的足够重视,埋下安全隐患。对该塌方区段换拱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把关不严,未组织会勘和评审即予盲目批复。
3、监控量测单位工作不到位
上海同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未能有效落实对该塌方区段的持续跟踪量测,特别于x年11月7日停止对坍塌段落的跟踪量测,违反了相关规定。
4、设计单位常驻项目设计代表组后续服务不到位
福建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派驻a3合同段的设计代表现场主动巡视不够,未能及时发现施工方擅自改变开挖方式的问题并及时告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违反了相关规定。
5、建设单位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福建厦蓉高速公路漳龙段扩建工程有限公司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施工操作不规范及监理单位监理工作不到位等问题,没能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
6、安全监管单位对部分安全隐患督促整改落实不到位
龙岩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监督管理不到位,对施工单位没有按照规定设置逃生通道的问题虽有发现,但没有跟踪督促落实。
【追责处理】
调查组建议处理6单位12人
在此次事故中,事故调查组建议对6家责任单位进行处理。
其中,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对项目日常监管不到位,对发生“12·5”坍塌事故负有主要责任。因此,建议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此外,包括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同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福建省交通规划设计院、厦蓉高速漳龙段扩建工程有限公司、龙岩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等5家单位,分别因监理不到位、失察及监管不到位等,分别被建议由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同时,12名事故责任人也被提出处理建议。其中,中铁十五局五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李俊,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但鉴于到岗时间较短,对事故发生的项目所存在问题不熟悉,建议由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执业资格管理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由中铁十五局集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中铁十五局五公司a3合同段项目经理罗加凯,对事故负有直接的管理责任,建议行业主管及中铁十五局五公司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另外10名责任人,也分别被建议由相关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及龙岩市安监局依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今后的'防范和整改措施 篇2
1、对电焊作业人员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使其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规章制度和技术交底,按照正确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
2、对压力焊班组给予经济处罚800元人民币。
事故调查报告 篇3
20xx年8月12日23:30左右,位于天津滨海新区塘沽开发区的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所属危险品仓库发生爆炸。截至8月13日中午12时,此次爆炸事故共造成44人死亡,其中包括12名消防官兵;住院治疗520人,其中重症伤员66人。
发生事故后,市运管局立即召开了专项主题会议,针对“8。12”天津爆炸事故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结合公司实际开展自查自纠专项活动;
二是分析事故原因,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三是总结事故经验,杜绝事故发生。
会议结束后,我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了企业内部专项会议,要求在取得实效上下功夫,明确分工,将工作严而又严、细而又细的开展。现依据运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将隐患专项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认真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隐患排查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特成立安全隐患自查自纠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工作内容
针对公司实际,突出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认真查找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各种危险源、隐患漏洞。坚持把隐患自查自纠工作与日常安全监管结合起来,加大整改力度,加强安全监管。
(一)专项隐患排查主要分4个方面:
1、车辆设施设备、消防器材排查
2、对车辆牵引车进行全面排查;
3、对车辆罐车进行排查;
4、GPS动态监控排查;
(二)发现的问题:
1、豫Mxxx
9、豫Mxxx1等部分车辆存在共震问题;
2、豫Mxxx
1、豫Mxxx 、豫Mxxx号车排气软管坏、曲轴后油封漏油
3、车辆磨损严重、“吃”胎。
4、GPS客户端系统不稳定。
(三)风险分析;
1、车辆发动机共震引起车辆牵引车大灯抖动,脚蹬震酥、保险杠松动、长期会导致车辆发动机动力不足等其他隐患,影响安全行车;
2、牵引车曲轴后油封漏油原因是由于油封口密封不严或磨损松旷,轴颈磨损起槽,螺丝纹松动导致曲轴后油封漏油,如长期不整改处理,为事故埋下隐患,很可能发生事故。
3、驱动轮胎“吃”胎,由于位置调整存在误差,一边花纹磨损的比同一车轴的另一边磨损的快,长期会造成偏磨、爆胎导致轮胎报废或引发事故。
4、GPS监控系统由于升级为北斗系统,网络全面升级,导致车辆终端数据经常出现异常超速、异常疲劳驾驶情况,部分车辆信息监控不到。
(四)整改措施
1、对于车辆共震、油封漏油情况:我公司安全经理给东风车辆售后部门电话联系,告知车辆各种隐患后,昨日东风车辆售后部安排专家来我厂了解车辆情况,实地勘查部分车辆隐患部位后,积极讨论解决方案,一周后将隐患陆续解决完毕。
2、GPS系统异常:我公司安全员给GPS客户终端(三门峡金燕安防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人员取得联系,反映了车辆数据异常情况,三门峡金燕安防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员积极配合工作,现已恢复正常。
(五)组织学习,加强教育
“8。12”天津爆炸事故发生后,在开展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的同时组织公司所有驾驶员、押运员进行安全教育,利用新闻信息和新闻材料并与上级通报的会议内容相结合的方式传达此次爆炸事故,教育引导所有从业人员,积极踊跃分析事故原因、举一反三总结事故经验、吸取事故教训,坚决杜绝此类事故的发生。
xxx储运有限公司
20xx年8月14日
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篇4
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不仅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家庭幸福,也直接关系到构建和谐社会的稳定和地方经济的发展。为了加强农村校车的交通安全管理,今年以来,xx公安局交警部门率先组建课题组,对全区农村学校和农村幼儿园的校车进行调研。经调查发现,xx区农村校车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针对存在的隐患,交警部门从临时解决方案入手,找出问题症结所在,积极为学生营造和谐、有序、安全的交通环境。
基本情况
目前xx区农村接送学生的车辆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学校自己购买和租用司机接送师生;二是私家车运营接送师生;三是极少数小货车接送师生。选取三份校车交通安全调查报告。涉及xx (5辆车,3所幼儿园),xx (2辆车,1所幼儿园),xx (11辆车,9所幼儿园),xx (3辆车,2所幼儿园),xx (2辆车,2所幼儿园),其中大部分校车都是私人运营的小型货车,有的使用年限长,条件极差,老化严重,车辆管理随意,缺乏监管。
存在的问题
接送学生的车辆状况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首先,农村幼儿园为了吸引学生,提供免费的交通服务,但为了降低成本,他们选择使用成本低、条件差,甚至报废的车辆来运送学生;二是农村学生居住地分散,上学和放学距离远,客流单一且固定,时间集中在早晚。这样一来,手续不全、车况差、司机素质低的违规校车就会乘虚而入,过度拥挤、超载等违规行为屡见不鲜。
宣传不到位。因为农村复杂偏僻,交警二大队虽然经常组织警力进村宣传,但光靠交警部门单干无疑是九牛一毛。很难从根本上对非法车主或群众起到立竿见影的作用。
管理盲点。农村校车车主多为本地人,特点是熟悉的运营道路和人际关系。交警下乡进行整风行动的时候,和警察打游击战。此外,警力不足,导致整改行动不力,使违规校车没有得到有效根治。
责任不明。就目前的管理职能而言,教育、学校、交通管理、交警等部门只是对校车有一定程度的管理职能,没有明确的责任部门由谁来提供和保障供给。造成了无人能控制的踢球现象。
发展不平衡。由于整个地区大部分农村地区经济落后,地方政府财力不足,城乡经济发展差距较大,公交服务水平较低,城市地区的学生可以乘坐公交车上下学,但无法延伸到偏远的农村地区,满足中小学生的交通需求。由于其局限性,农村客运无法到达每个孩子的家门口,价格过高,农村学生难以承受,导致偏远农村地区的学生选择乘坐非法校车上下学。
事故调查报告 篇5
20xx年4月22日9时13分左右,江苏德桥仓储有限公司储罐区2号交换站发生火灾,事故导致1名消防战士在灭火中牺牲,直接经济损失2532.14万元人民币。
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20xx年4月23日,泰州市人民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安监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公安局、监察局、安监局、总工会、环保局、质监局、靖江市政府分管负责人等为成员的泰州市人民政府江苏德桥仓储有限公司“4·22”较大火灾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同时邀请泰州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聘请5位专家组成专家组参加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和专家分析,查明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并提出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一)事故单位情况
1、江苏德桥仓储有限公司
(1)建设情况:该公司于20xx年5月通过新建液体化工罐区及配套码头工程项目的立项。20xx年12月取得土地使用手续。20xx年8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该公司库区由中建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分2期工程建设,其中:一期于20xx年11月开工,建设立式储罐42只及辅助设施,储罐总容量约12.6万立方米,于20xx年11月竣工。20xx年1月和20xx年1月,一期续建和二期先后开工,建设立式储罐82只、球罐21只及相关辅助设施,储罐总容量约45.7万立方米,于20xx年11月竣工。
(2)罐区布局情况:罐区分南、北2个罐区,共有11组罐组。现有储罐139只并单独编号,储存能力约54.75万立方米。其中:北罐区由东向西依次为11罐组、12罐组、13罐组、14罐组、15罐组,共5组罐组,52只立式储罐;南罐区由东向西依次为21罐组、22罐组、23罐组、24罐组、25罐组(2505-2510储罐建成后拆除)、9罐组(球罐),共6组罐组,66只立式储罐,21只球罐。罐区内还设置了泵房、集污池、1号交换站、2号交换站等相关辅助设施。
(3)事故交换站情况:2号交换站位于24罐组围堰北侧,为四周敞开彩钢瓦屋顶结构,是码头与罐区、罐区与发车台、储罐与储罐之间物料装卸、倒罐的中转站。交换站有发车泵36台,发船泵6台。有12根固定钢管通向码头,36根固定钢管通向发车台,58根固定钢管通向罐区13、14、15、23、24、25罐组。物料的装卸、倒罐通过交换站内24根金属软管进行转接。
交换站内周边及管道下方设有地沟,用于收集管道转接时渗漏的物料和清洗管道的污水。地沟内污水直接排入交换站东南角的污水井,再泵入污水处理站。
2、华东建设安装有限公司
华东建设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公司)成立于20xx年11月7日,位于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文峰路1号书香华庭1幢201铺。具有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等资质。华东公司除本公司直接承揽工程外,另外还同意顾炎坤等7人以本公司名义承揽工程,从中收取管理费。
(三)事故区域改造工程情况
13罐组的8只甲醇储罐没有连接至发车系统,甲醇需通过倒罐发车,为减少倒罐环节,德桥公司副总朱金根与储运部副主任邵建伟商定对2号交换站管道进行改造,将8只甲醇储罐连接至发车泵。20xx年4月19日,朱金根电话联系黄德泉,要求派人对2号交换站管道进行改造。黄德泉经请示顾伟后,安排许雷(装配工)、申金华(电焊工)、陆军(打磨工)3人于4月21日到德桥公司施工。(四)事故发生前罐区物料储存情况罐区储存了汽油、石脑油、甲醇、芳烃、冰醋酸、醋酸乙酯、醋酸丁酯、二氯乙烷、液态烃等25种危险化学品,共计21.12万吨,其中:油品约14万吨,液态化学品近7万吨,液化气体约1420吨。
(五)事故发生前的现场作业情况
事故发生前,2号交换站内存在4种作业。
1、过驳作业。从4月22日3时13分开始,赣华强化016(船名)卸醋酸乙酯600吨至2307储罐。从4月22日6时34分开始,海油318(船名)卸汽油500吨至2411储罐。作业持续到4月22日事故发生时。
2、倒罐作业。从4月21日21时开始,2409储罐与2405储罐之间倒罐汽油760吨,作业持续到4月22日事故发生时。
3、清洗作业。根据邵建伟的安排,4月22日8时15分左右,储运部操作工陈其平、曹旭新、王龙3人开始清洗2507管道(曾用于输送混合芳烃),清洗后的污水直接流入地沟。8时30分左右,陈其平等3人开始打捞地沟及污水井水面上的浮油。
4、动火作业。根据邵建伟的安排,4月21日12时30分左右,许雷等3人开始改造2号交换站内管道。当天下午,完成了钢管除锈、打磨和刷油漆等准备工作,并将位于2号交换站内东侧2301管道割断,在断口处各焊接一块接口法兰。当日动火开具了《动火作业许可证》,焊接点下方铺设了防火毯。储运部曹旭新负责监火。
4月22日上班后,许雷等3人的工作是继续焊接21日下午未焊好的法兰,并对位于2号交换站东北角1302管道壁底开一直径150毫米的接口(接口距离地面垂直距离约1米,距离地沟水平距离约1米),将1302管道连接到2301管道发车泵上。
4月22日事故发生时,2号交换站共有监泵、清洗、动火、监火8名人员在现场作业。
二、事故经过和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的经过
4月21日16时左右,许雷找到邵建伟,申请22日的动火作业。邵建伟在《动火作业许可证》“分析人”、“安全措施确认人”两栏无人签名的情况下,直接在许可证“储运部意见”栏中签名,并将许可证直接送公司副总朱金根签字,朱金根直接在许可证“公司领导审批意见”栏中签名。18时左右,许雷将许可证送到安保部,安保部巡检员刘栋亮在未对现场可燃性气体进行分析、确认安全措施的情况下,直接在许可证“分析人”、“安全措施确认人”栏中签名,并送给安保部副主任何建明签字,何建明在未对安全措施检查的情况下直接在许可证“安保部意见”栏中签名。
4月22日8时左右,许雷到安保部领取了21日审批的《动火作业许可证》,许可证“监火人”栏中无人签字。8时10分左右,申金华开始在2号交换站内焊接2301管道接口法兰,许雷与陆军在站外预制管道。安保部污水处理操作工夏双立到现场监火。
4月22日8时20分左右,申金华焊完法兰后到站外预制管道,许雷到站内用乙炔焰对1302管道下部开口。因割口有清洗管道的消防水流出,许雷停止作业,等待消防水流尽。在此期间,邵建伟对作业现场进行过一次检查。
4月22日8时30分左右,安保部巡检员陈亮、陆银巡查到2号交换站,陆银替换夏双立监火,夏双立去污水处理站监泵,陈亮继续巡检。
4月22日9时13分左右,许雷继续对1302管道开口时,立即引燃地沟内可燃物,火势在地沟内迅速蔓延,瞬间烧裂相邻管道,可燃液体外泄,2号交换站全部过火。10时30分左右,2号交换站上方管廊起火燃烧。10时40分左右,交换站再次发生爆管,大量汽油向东西两侧道路迅速流淌,瞬间形成全路面的流淌火。12时30分左右,2号交换站上方的管廊坍塌,火势加剧。
(二)应急救援情况
1、应急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德桥公司现场3名作业人员立即用灭火器对地沟进行灭火;9时15分,现场人员通过对讲机呼叫救火,因地沟全部着火,现场人员撤出2号交换站;
9时16分开始,现场救援人员开启消火栓、消防炮、喷淋系统灭火、降温,呼叫中控室关闭24、22、23、21、25罐组阀门。德桥公司2名操作工进入24罐区关闭2401(储存1309吨汽油)和2402储罐(少量残留汽油)根部手动阀,由于火势较大,未能完全关闭阀门,人员就撤出24罐区。
9时16分,中控室逐一关闭2401、2402、2403储罐罐底电动截断阀,系统显示关闭不成功。9时17分,中控室逐一关闭11、12、21、22、23、24、25各罐组及码头电动截断阀。9时18分,中控PLC信号全部中断。
9时20分,管道烧裂,火势加剧,救援人员全部撤出罐区。2401储罐手动阀仅转动4圈未能完全关闭。中控室向119报警。
2、应急救援情况
9时34分,靖江新港城专职消防队赶到现场灭火。
公安部消防局、江苏消防总队、泰州消防指挥中心先后调集江苏、上海、浙江290辆消防车、1768名消防官兵和专职消防员赶赴现场,将火场划分为东、西、南、北4个战斗段,分区域灭火和冷却。
国家安监总局组织工作组并调集中石化扬子石化等5支危化品专业救援队伍到现场参与救援。
14时,德桥公司组织人员进入罐区,先后关闭了11、12、13、14、15、21、22罐组储罐根部手动阀。
18时,第一次灭火总攻,大幅压缩东西两侧流淌火面积。
23日0时30分左右,第二次灭火总攻,火势减弱。1时,德桥公司有关人员配合消防官兵关闭了24罐组的2401、2403、2404等储罐及23罐组储罐的根部手动阀,火势明显减弱。
23日2时04分,历时近17个小时,现场明火被扑灭。
三、事故性质
(一)事故直接原因
德桥公司组织承包商在2号交换站管道进行动火作业前,在未清理作业现场地沟内油品、未进行可燃气体分析、未对动火点下方的地沟采取覆盖、铺沙等措施进行隔离的情况下,违章动火作业,切割时产生火花引燃地沟内的可燃物,是此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事故间接原因
1、德桥公司违规组织作业,事故初期应急处置不当。
(1)特殊作业管理不到位。动火作业相关责任人员朱金根、邵建伟、何建明、刘栋亮等人不按签发流程,不对现场作业风险进行分析、确认安全措施。在《动火作业许可证》已过期的情况下,违规组织动火作业。
(2)事故初期应急处置不当。现场初期着火后,德桥公司现场人员未在第一时间关闭周边储罐根部手动阀,未在第一时间通知中控室关闭电动截断阀,第一时间切断燃料来源,导致事故扩大。德桥公司虽然制定了综合、专项、现场处置预案,并每年组织演练,但演练没有注重实效性,没有开展职工现场处置岗位演练,提升职工第一时间应急处置能力。
(3)工程外包管理不到位。德桥公司对工程外包施工单位资质审查不严,未能发现顾炎坤以华东公司名义承接工程。对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在21日许雷等人进场作业前,巡检员顾栋对其教育流于形式,未根据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及应采取的具体安全措施进行教育,考核采用抄写已做好的试卷的方式。邵建伟、陈亮2人曾先后检查作业现场,夏双立、陆银先后在现场监火,都未制止施工人员违章动火作业。
(4)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未按省、市文件要求组织特殊作业专项治理,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德桥公司先后因违章动火作业、火灾隐患等多次被有关部门责令整改、处以罚款。20xx年3月,2号交换站曾因动火作业产生火情。
(5)公司主要负责人未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德桥公司总经理王伟忠未贯彻落实上级安监部门工作部署,在全公司组织开展特殊作业专项治理,及时启用新的《动火作业许可证》;对公司各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督促、指导不到位,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2、华东公司施工现场管理缺失。
华东公司同意顾炎坤以本公司名义承揽工程,收取管理费,但不安排人到现场实施管理。4月21日、22日,许雷等3人进入德桥公司作业前,未安排人到作业现场检查、核实安全措施,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时发现并制止施工人员违章作业行为。
3、靖江经济开发区对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不到位。
靖江经济开发区属于国家级开发区,按照《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全省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的意见》(苏政发〔20xx〕137号)的要求,应当配备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不少于9人,但靖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只在经发局内
事故调查报告 篇6
一、施工单位:
福建成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驻安石坑矿区项目部
二、时间:
20xx年12月25日13时30分
三、地点:
760中段西Ⅱ叉巷约550m处砼支护工作面
四、设计断面:
净断面4、4×4、5、砼支护(C20墙、帽厚度250cm)
五、作业工序:
拆模施工
六、参加调查人员:
陈琴明、苏文进、吴擢潭、何泽、陈生先、郭国林、李针玉、李南声
七、调查结果:
属爆破振动及养护时间不够(应12小时以上)造成
八、事发经过:
24日23时该队队长李南声安排:王文教、王文彬、王建安、、王金墩五人去进行砼支护,至凌晨三时半施工结束。25日13时30分安排王建安等四人去拆模(在此段时间中,隔巷有一掘进班组早班五时左右进行爆破一次)在拆模过程中,砼支护拱顶突然坍塌,造成作业人员王建安、王金墩、王文彬、不同程度受伤。
事故发生后,我矿山部及监理单位有关人员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将受伤人员全部送往德化县医院进行救治。
九、防范措施:
1、加强施工单位监管力度,督促检查,严格按照各项作业规格认真施工,技术把关、安全把关、确保施工全过程安全和技术;
2、以该事故为典型案例,加大宣传教育,促进施工单位加强全体员工安全教育“三级教育”,提高员工个人安全意识及自我防范能力,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
3、加强现场日常巡检工作,发现问题、安全隐患及时排查消除,重视安全生产,纠正麻痹大意的思想,促进安全工作的发展。
因触电引发的事故调查报告 篇7
关于因触电引发的事故调查报告
一、 事故发生的经过:20xx年5月8日上午在福泉高速公路扩建工程莆田PA2合同段木兰溪高架桥右侧11#-1桩基(K311+556.3)钻机冲孔,在施工中发现配电箱控制柜面板按钮脱落,桩机操作人员余晓刚在未停电的状态下私自打开配电箱维修按钮,造成触电事故。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及时报“120急救中心”并迅速送往涵江医院,中途“120急救车”边抢救边送往医院抢救,于中午时分经全力抢救无效死亡。项目部及时派员做好了现场保护工作,并及时上报了三江口边防派出所和涵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事故原因分析: 这起事故的主要直接原因是死者余晓刚于5月8日上午8时40分许,在未经报告专业维修人员的情况下,私自开启电源箱对电源故障进行维修,导致操作不当触电身亡,余晓刚的死亡属自身违章操作导致意外触电死亡。间接原因是1、桩机配电箱的安全系数低2、现场的防护措施不到位。管理方面的是1、防护人员不到位,安全监管不力2、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3、项目部的管理不善等
三、事故责任划分及处理意见:
1、事故全部责任为死者余晓刚私自打开电源箱引起的,应负全部责任。
2、事故发生后,项目部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各有关部门紧急会议,将事故善后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分工布置处理善后有关事宜。 (1)、向有关部门报告。 (2)、项目部立即成立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和善后处理小组。 (3)、工地停工整顿,对全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4)、组织有关部门对工地施工用电整顿排查。
四、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主要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和下一步的要求:
1、通过本事故的调查分析,项目部领导高度重视,认真总结分析项目部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吸取5.8事故的教训,进行“举一反三”,落实“四不放过”的原则找差距,在全标段内开展安全专项教育活动以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2、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排查工作,组织各有关部门对工地全线的施工用电进行整改排查。(1)、对全线布设电杆、电源线路进行排查。(2)、对工地全线所有的配电箱、开关箱按规范整治。(3)、对工地所有机械设备进行整治排查。(4)、在整治排查中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整改更换,做到横向到边,竖向到底,坚决不留死角。
3、加强各施工段、施工班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摆在议事日程,经常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全面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4、现场施工技术负责人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一定要有针对性的布置安全技术措施,对施工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班组长经常检查,督促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
5、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教育,认真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保用品,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作业。应该说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现已处理 完毕,做到不拖延、不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