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整改落实情况汇报(热门4篇)》
审计整改落实情况汇报(通用4篇)
审计整改落实情况汇报 篇1
为促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年初以来,辽宁省xx市审计局坚持“持续跟踪、严格督促、实事求是、区别对待”的原则,将整改落实作为重要工作持续来抓。依据市政府《关于落实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问题的意见》和《xx市审计局审计结论跟踪落实办法》,通过七项举措全力抓好审计整改工作。
一是限期整改,及时反馈。要求被审计单位在3个月内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完毕,并将落实情况书面报送至审计机关。
二是加强回访,存档留存。由各审计组负责根据整改落实期限进行回访,收集第一手整改资料,将整改资料存入审计档案永久保存。
三是定期汇总,督促落实。采取整改“回头看”的方式,按季度跟踪汇总整改落实情况,并将本次审计整改情况作为下次审计重点事项持续关注。
四是强化监督,加强内控。执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科室抽查、其他科室实施的监督制度,每年两次对审计结论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检查。
五是完善机制,及时上报。不断完善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机制,并向其报告审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上报审计预警信息。
六是区别对待,加强问责。对主观故意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提出约谈问责建议,由督查部门严格追责问责;对历史遗留问题等客观原因未整改的,要求被审计单位说明情况并提交详实的整改方案;对审计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视不同情况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七是明确责任主体,公开整改结果。根据市政府《关于落实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了被审计单位为审计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依法依规公告整改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审计整改落实情况汇报 篇2
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报告201X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1X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作出了《关于加强对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整改监督的决定》。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各部门单位强化审计整改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纠正审计查出的问题。同时,要求突出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制度、强化措施、硬化手段、规范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各相关责任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成立审计整改工作机构,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审计整改工作责任,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措施,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研究,深刻剖析,逐条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截至10月底,《审计报告》中反映应整改的问题27个,已整改到位21个,涉及单位26个,正在整改的问题6个,涉及单位5个。家电摩托车补贴资金违规共立案调查23家,刑事拘留16人,取保候审12人,批捕1人。追回家电摩托车补贴资金733.27万元,取得了较好的整改效果。
二、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年初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和细化问题。201X年市本级已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预算编制不够完整问题已整改到位。
年初预算不够细化问题,主要是预算编制时间与部分专项工作任务确定时间存在差异造成的。我市部门预算编制时间较早,一般于每年9月份开始编制下年预算,而一些专项资金如教育费附加和城市维护费等支出,具体安排项目在预算编制时无法确定,需要经过一定时间的调研论证,在次年5、6月份才能落实到项目,项目安排情况已单独向人大汇报。今年将督促有关部门提前做好专项资金项目准备工作,争取201X年相关支出与部门预算同步向人大汇报。
(二)关于部分用地单位至今年5月拖欠国土出让收入41593.94万元问题。今年以来,市政府对国土出让收入清欠工作抓得紧、谋划早,多措并举进行清缴。一是召开清欠动员大会和每月的工作调度会,研究部署清欠工作任务,调度清欠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清欠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加强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下达催缴通知书,组织人员上门催缴;三是强化清欠工作措施,对欠缴单位采取停办一切手续、不准参加新的土地招拍挂等措施。对无任何理由长期拖欠国土出让收入的单位,由国土部门提请仲裁,再通过司法程序进行强制收缴。在今年5月份以前收回4.11亿元的基础上,至10月20日,又收回国土出让收入欠款2451.57万元。
目前仍欠缴国土出让收入39142.37万元,其中:201X年以前欠缴20xx4.37万元,欠缴单位12个,201X年度欠缴18848万元,欠缴单位2个。14个欠缴单位中有两个欠缴大户:即小埠投资开发集团公司欠缴10200万元,占欠缴总额的26%;湖南中宁置业有限公司欠缴16650万元,占欠缴总额的43%。10月8日和10月17日,市政府分别专门召开国土出让收入欠款清缴调度会,要求欠款单位尽快缴清所欠国土出让收入,逾期未缴的收取一定滞纳金,小埠投资开发集团公司和湖南中宁置业有限公司均已承诺11月底前缴清欠款。
(三)关于国土出让收入133749.96万元未及时清算缴入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资金存放在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和市非税收入管理局问题。201X年前,市级国土出让收入由市乡镇财政管理局负责设立专户统一征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直接征收、专户核算、收入分解、净收入上缴国库”征管模式。从201X年起,市级国土出让收入征收职能进行了调整,实行由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委托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征收模式,国土出让收入直接缴入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资金结算后由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缴入国库纳入基金预算管理。
至201X年12月,存放在市乡镇财政管理局“暂存款”的108305.49万元,主要是201X年前发生的未结算支付的预付款和保证金,以及部分项目未及时办理相关结算手续暂不宜确认为国土出让收入的款项,因此未及时缴入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今年以来,加大了这部分资金的清理力度, 1-9月,已结算转入政府性基金收入39274万元,从201X年10月起,市级国土出让收入将纳入市财政国库管理局财政专户管理,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国土出让收入账户将予以撤销,今后类似问题将不会出现。
至201X年12月,存放在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待查收入”账上余额36272万元,主要是因开发商竟得地块的土地出让金未全额缴清,暂未办理相关手续而未到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开具一般缴款书,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无法进行收入确认而影响了及时上缴。以上“待查收入”已于201X年6月底前完成收入确认并全额上缴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已整改落实到位。
(四)关于国库集中支付指标结余挂账23856.9万元问题。主要是特设专户项目进度及上级指标下达过缓造成指标结余较大。这部分结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工程在建、项目未完工或已完工但未办理结算形成的结余;二是特设专户项目进度过慢形成的结余;三是零星指标未及时清理使用形成的结余;四是待付的往来资金或代管资金结余;五是非税收入结余;六是项目完工结算后形成的专项净结余;七是正常经费结余。
今年7至8月,按照市人大及市财经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市财政局多次召集会议、制订方案,对市直集中支付单位指标结余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清查,认真查找原因,提出了处理意见和建议。一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二是及时清理零星指标;三是加强往来资金清算;四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五是统筹安排结余资金。同时,拟在编制201X年部门预算时,将201X年结余指标纳入部门预算,部分结余资金由市财政收回统筹安排。对已完工结算项目产生的净结余,由市财政收回,统筹安排用于下年度新增项目;对纳入预算管理,实行以收定支方式拨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确定拨付比例时综合考虑上年度指标结余情况,对拨付后至下一年度7月1日仍有结余的指标,由市财政收回;有正常经费结余的单位,原则上不考虑追加工作经费,对拨付后至下一年度7月1日仍有结余的指标,由市财政收回。
(五)关于财政专户归口管理不彻底问题。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清理整顿地方财政专户的整改意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户管理意见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专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高度重视财政专户管理工作。一是狠抓财政专户清理整改;二是狠抓财政专户归并、撤销;三是狠抓财政专户归口国库管理。印发了相关文件,明确了工作职责,分工协作,逐步推进。同时,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建立健全财政专户管理长效机制,结合上级审计和同级审计提出的整改意见,出台相关管理制度,明确管理部门工作职责,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建立不相容岗位严格分离制度,完善财政专户信息管理系统,确保财政专户资金安全高效运行。至10月底止,除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保留“郴州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并更名为“郴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加盖国库部门印章外,审计报告中所指定期存单55张已按相关规定归并到36张,9个非税收入专户已实现非税与国库共管,8个土地出让收入支出账户撤并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本月可完成,市本级财政专户归口管理已整改到位。
这项工作得到了上级财政部门的充分肯定,在今年9月全省财政专户整改工作通报中,两个市受到省厅的表扬,郴州市是其中之一。
(六)关于部分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不合理,低于规定用途的比例问题。一是根据有关政策精神和要求,从201X年起,散装水泥办、墙改办作为参公单位编制预算,所有工作经费将列入公共财政预算,不再从基金预算中列支;二是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取消部分非税收入项目省级分成的通知》(湘财综[201X]17号)规定,自201X年7月1日起取消 “两项基金”上缴省级部分。今后将进一步规范项目申报程序,积极开展项目调研活动,加大对相关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严格执行《郴州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机制。一是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坚持绩效优先理念,强化部门预算支出主体责任。从201X年起凡是向市本级财政申报5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同步申报绩效目标。预算批复时同步批复绩效目标,预算执行时同步跟踪绩效目标。对没有按时完成绩效目标,工作不规范,评价结果差的,下年度不予安排或调减预算。二是建立资产配置预算审核制度,加强政府采购方式审批,实行基本建设计划申报,促进预算编制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有机结合。三是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加强政府采购方式审批,在批复政府采购预算时一并批复政府采购方式。四是加强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合理设定专项资金,逐步淡化专项资金“基数”的观念,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统筹安排,形成合力,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进一步强化财政精细化管理。一是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的科学研判,密切关注财税政策的调整,切实将研判结果及财税政策变更对我市财政的影响纳入到财政收入管理中。同时,积极跟踪“营改增”改革后续政策,实时掌握该项改革对财税、企业的影响及改革成效,确保财政收入全面、真实、合理,努力做到财政收入管理精细化、科学化。二是做好预算基础业务管理,加强预算指标管理。依法按时批复年度市级部门预算,及时将部门预算指标导入指标管理系统,严把资金审核关,严格按资金支付审批程序拨款。三是强化专项资金监管,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作为财政监督和绩效评价的重中之重,综合运用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专项检查等监管手段,对专项资金使用实行全过程控制监督,不断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四是积极推进财政监督转型,从201X年起财政监督检查机构全程参与部门预算编制执行,推动财政监督由注重事后监督向注重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全过程监督转变,由突击性、专项性检查向日常性、常态化检查转变,建立起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价相互制衡的管理机制。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监管。一是严格预算评审。严格执行财政、审计和建设三家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预算控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郴财办〔201X〕12号),明确预算控制价的约束作用,对不执行预算控制价管理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财政部门不拨付建设资金、招标主管部门不予招标备案,审计机关依据有关规定予以核减。二是加强重点环节监管。严把招投标关、变更关和监理关,明确投资概算调整的审批程序,严格控制项目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对重点项目实行审计全程跟踪审计,控制建设成本。三是建立投资项目资金绩效和风险评价制度。由市财政局牵头,组织专家和中介机构成立资金绩效和风险评价小组,对项目资金概算、预算执行、财务管理、债务风险等进行评审,为项目建设决策提供依据。四是建立投资项目资金监督检查制度。由市审计局牵头,抽调专家组成监督检查小组,定期对项目建设进行跟踪监督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违法违规事项。
(四)进一步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审计整改问责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的第一责任人,也是问责和责任追究的重点对象,问责的主要内容要在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等方面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是建立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制度。被审计单位要在一定时间内,向政府、人大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并逐步公告被审单位审计整改结果,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予以曝光。三是建立审计整改跟踪检查机制。在一定时间范围内,跟踪检查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采用审计报告意见与建议以及处理审计移送事项的结果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审计结论落实反馈制度和审计回访制度,确保审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得以落实,发现的问题得以整改。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审计整改落实情况汇报 篇3
近日,海南省昌江县召开20xx年度第一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总结20xx-20xx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研究部署20xx年工作任务。县政府主要领导,县纪委、组织部、监察局、人社局、审计局、国资委等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
20xx-20xx年度该县共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xx个,发现问题100个,提出审计建议56条。所发现的问题普遍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公务支出不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部分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低、基础建设程序执行不到位等六个较为突出的共性特点。
针对所发现的问题,会议要求,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被审计单位整改过程中的指导,帮助被审计单位明确问题痛点,纠正根源偏差,精准预防、把控风险,从以下4方面积极抓好审计整改。
一是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履行职责,积极发挥审计体检诊断功能,保护国家经济运行安全、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履职。县财政局组织对会计进行系统的培训,从财务审批关口开始,从财政委派会计着手,统一财务管理标准,规范财务管理工作。
二是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财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资源共享,关口前移,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及时发挥警示作用,保护好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三是把握审计重点,加大对党政主要领导同步经济责任审计,尤其是加大对权力集中、掌握大量资金(资产、资源)的领导干部的审计力度;以任中审计为主,将离任审计与任期内轮审有机结合起来,逐步实现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的审计全覆盖。进一步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履职、规范用权、科学决策。
四是注重提升审计人员专业素质,创新培养人才的渠道和方法,增强培训的针对性;拓宽审计人员视野,弥补相关领域专业知识的不足,逐步完善知识结构和人才队伍建设,以适应审计工作全覆盖对审计人员的要求。
审计整改落实情况汇报 篇4
为促进审计发现问题切实整改到位,近日,山东省xx市审计局强化审计整改工作,采取四项措施解决审计工作“最后一公里”的短板问题,巩固审计成果,提高审计公信力。
一是健全制度,保障整改结果落到实处。健全整改情况报告制度。对审计整改情况,在每年向人大作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报告中,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反映;建立督促检查机制,在出具审计报告、做出审计决定后,落实审计整改与审计回访同步进行,检查被审计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审计决定、采纳审计建议的情况。
二是明确责任,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实施。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由被审计单位“一把手”主导、分管领导主管、财务部门主抓、其他部门配合,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对审计查明的问题逐条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员、整改时限。
三是加大督查,促进审计整改百分百完成。审计机关落实审计整改督促责任,加强对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的督查,强化审计结果落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发现问题一追到底,直至整改落实为止,不断提高审计威慑力和实效性,力促审计决定落实率达到100%,审计问题整改率达到100%,跟踪回访率达到100%。
四是严格问责,加强审计整改的落实力度。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整改工作要亲自抓、亲自管,对整改结果负责。对整改不力甚至拒绝、拖延整改或弄虚作假的或者由于整改不力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部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