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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下半年工作总结范文【合集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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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是政府的司法行政机关。受党委与政府领导,规格比法院、检察院略低,是政府宣传管理法律的专业职能部门。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司法局下半年工作总结,供您参考。

司法局下半年工作总结范文1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委《全省政法工作会议[20__年全省政法工作要点]部署工作任务分解及工作要求》(豫政法[20__]25号)和《20__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重点任务分解及工作要求》的通知精神,按照省司法厅、市局要求,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内工作实际,现将我局所承担的重点任务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督察工作机制 根据局党委的工作部署及要求,成立以局长为组长,亲自抓、统管全局工作,副局长为副组长,主抓具体工作的领导小组,定期进行督查,落实工作措施,检验工作成效。对重点部位、重大问题和交办事项,开展集中督查和专项督查。对发现的问题,逐一提出整改的要求和时限,确保解决。落实督查责任,做到谁督查、谁负责。所查出现工作不力或发生安全稳定事故,督查组负责人都要承担相应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影响稳定的重大事件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追究一起。我局每周五下午成立学习日,及时召开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周永康和徐光春同志重要讲话精神,把全国全省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及时传达到基层单位,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领会,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二、全面加强政风、行风、警风建设,强化干部队伍素质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__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用锐意改革精神、爱岗敬业精神、刻苦攻坚精神、敢于奉献精神、自立自强精神教育广大干警,破除消极悲观、妄自菲薄的思想,自我加压,脚踏实地,认真研究新问题新情况,思想新问题,解决新矛盾,开创工作新局面。全面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领导水平,提高推动事业发展的开拓创新能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干警的业务素质和拓展业务能力,不断提高攻坚克难能力、建功立业能力、服务中央和省委工作大局能力、服务人民群众能力,努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司法行政干警队伍。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实施纲要》和司法部《实施意见》,根据中央、省委、市委要求,制订20__年惩防体系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具有司法行政鲜明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监督检查,突出抓好“五条规定”的落实。认真推行政务公开,确保公开、公正、透明。加强对全体司法行政干警的管理教育,增强服务意识、廉洁意识、效率意识,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监管,采取便民服务措施,完善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

三、工作成效: (一)普法教育工作:加大普法宣传工作力度,增强全民法律素质。在普法教育上,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组织普法宣传队,由法律援助中心、148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的法律工作者组成,他们先后深入到全区2个乡、6个办事处、35个村、32个社区,实施“法律六进”,设立咨询台,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现场解答群众的疑难问题,发放普法宣传手册、针对不同的群众发放《顺河回族区司法局直辖区居民的一封信》、《城镇社区居民法律常识宣传页》和《农民居民法律常识宣传页》宣传单,深得群众好评。二是多方筹措资金,购买、印刷普法手册、宣传单,制作宣传条幅50多条,今年来先后投入资金1万余元,印制了800余册法律手册,1万余份普法宣传单,全部采用送法下乡、到社区的方式,免费送给全区群众,直接受益群众达1万多人次。各乡、办事处司法所也采取不同的方法,到社区、学校、企业广泛向群众进行法制教育,从而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及自我维权理念,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20__年上半年,我局共完成通迅报道、信息24篇,其中省级2篇,市级13篇,区级9篇。

(二)纠纷调解工作:筑牢第一道防线,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区政府高度重视拨出专款对全区人民调解员以奖代补的形式,有力地提高了基层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今年来,全区215名调解员充分发挥身在一线,了解民情的优势,定期排查民间纠纷,发现苗头,及时处置或上报,把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使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共筑和谐。我们在调解网络健全的基础上,狠抓了对调解员的培训工作,今年截至目前对调解员进行大型培训1次,举办培训班3期,各司法所也结合各自实际,分期分批对调解员进行了培训,聘请专家集中对其讲解了调解程序、调解艺术、调解档案等相关知识,从而提高了他们的调解技巧和制作调解书的能力,同时提高其掌控纠纷调解能力和艺术。而且我们充分认识到民间纠纷的反弹与否,关键是在落实调解书上,为此,我们在依法调处民间纠纷的基础上,落实了专人督办,限期结案的运作程序,敦促义务人及时按照调解书的期限履行义务,提高了民调工作的公信力。

今年上半年做好“三夏”、“双节”矛盾排查外,在做好日常排查的基础上,加强重大以及群体性案件的排查和调处,截至目前三级调解组织共接报纠纷875起,调成 869起,有力的维护了社会稳定,为构建和谐社会,打造平安顺河奠定了坚实基础。

司法局下半年工作总结范文2

____年,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总体要求及年度计划,深入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区域社会稳定为中心,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以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宗旨,以打造一流司法行政队伍为根本,积极履行司法行政机关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等职能,大力推进“平安鄞州”建设,较好地完成了今年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我区社会和谐稳定,“新鄞州工程”的实施作出了积极贡献。2月份,钟公庙街道司法所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授予全国“人民调解工作模范司法所”称号,8月份,五乡镇明伦村被司法部、民政部联合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

一、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着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一)强化规范运作机制,积极创建“示范司法所”。按照中央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在20个司法所全部达到市级规范化司法所的基础上,开展了创建“示范司法所”活动。适时召开了现场会,对已经达到“示范司法所”要求的钟公庙街道司法所和邱隘镇司法所进行了授牌,创建活动以来,司法所的岗位职责进一步强化,基础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各类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司法助理员的工作积极性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同时,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提高调整了司法助理员的岗位津贴标准,并加强对司法所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激励机制,加强考核力度,为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以“健全组织、理顺关系、强化职能、规范管理”为标准,把司法所建设成为党委、政府一个强有力的工作机构。

(二)完善排查调处机制,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的意见》,经常性对镇级调委会和基层调解组织进行工作指导,健全司法所(调解中心)、调委会、调解小组、调解信息员四级调解网络,坚持一月一次排查调处专报和工作例会制度,严格实行信息专报制和“零”报告制,坚持一季一次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分析,认真做好“两会”期间重大活动、节日的稳定工作,抓好了人民调解工作中的规范审批和备案程序,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政治业务素质。至10月底,全区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纠纷2270件,调处成功2260件,调处率100%,成功率99.56%。签订调解协议书877件,其中实施备案制459件、审核制243件,排查出各类不安定因素369起,成功平息211起,充分发挥了司法所、调解中心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第一道防线”作。

(三)加强帮教安置工作,预防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做好1999年刑释人员和20__年度归正人员回归社会情况的监测工作。目前,共落实安置帮教对象1544名,其中刑满释放人员1310名、解除劳教人员234名,为制定切实有效的安置帮教措施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安置率达96.7%、帮教率达99.2%、重新违法犯罪率仅为2.0%。同时,进一步完善了“三项工程”,即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专项经费管理、税收优惠政策。全年共走访重点对象227名,救助特困对象65名,合计救助金额4.2万元。

(四)加强教育整顿管理,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积极探索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新路子、新机制、新举措,开展创建市级规范化基层法律服务所活动,至今,已有4家法律服务所被评为第一批市级规范化法律服务所,9家法律服务所提出申报。上半年,我局在邱隘镇召开了一次创建市级规范化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现场会,要求各法律服务所认真对照考核内容和评定标准,不断强化各项内部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各项规程,尽快进入市级规范化法律服务所行列。至今,全区法律服务所担任法律顾问216家,代理民事案件643件,代理经济案件357件,调解纠纷171件,代写法律文书705件,承办法律援助案件77件,业务创收达313万元,挽回经济损失4560万元。同时,专门组织了未达标的11家法律服务所的内勤、档案人员,邀请区档案局老师就如何做好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了培训。对全区15家法律服务所、89名法律工作者通过年检注册,注销了2名法律工作者资格,增加了6名法律辅助人员。还积极开展了服务对象评议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活动,全区共发放监督卡1000张,收回956张,满意率达98.1%,基本满意率1.4%,不满意率0.5%,从统计情况看,我区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总体素质还是好的。

二、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努力实践依法治区

(一)突出重点,克服难点,确保普法工作全面落实。抓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制教育,提高决策水平。领导干部学法在强调自学为主的同时,继续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保证中心组学法每年二次以上。以《〈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学习与思考》作业本和《公务员学法作业本》为载体,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的主动性。邀请了华东政法大学的邹荣教授给区四套班子领导和各镇乡(街道)、部门党政“一把手”作了《行政许可法》专题讲座,帮助各级领导干部准确理解、正确把握、深刻领会行政许可法的精神实质。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和区政府法制办联合对全区所有公务员作了为期三天的的《行政许可法》轮训,并进行了严格的考试。同时组织各镇乡(街道)、部门组织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抓好青少年普法教育,提高守法意识。在全区法制学校推进“一化四有”,即青少年学法课堂化、教育有计划、学习有教材、授课有老师、课时有保证,将法律课作为学生的选修课,增强了学生的学法兴趣。组织开展了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庭审、服刑人员以身说法等活动,将课堂教育和课外教育结合起来,积极创新教育手段,丰富青少年法制教育内容。每季度将《鄞州普法》报分发到全区中小学生手中,通过各中小学生开展“带法回家、送法下乡”活动。以公民普法为目标,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全区共开设了198家村民(居民)法制学校、33家职工法制学校、63家外来人员法制学校、64家青少年法制学校,开课385期,受教育人数达72185人次。与区妇联联合组织广大公民积极参加了在“东方法治网”上开展的“华东六省一市妇女法律知识网络竞赛”活动。各职能部门还先后举行了《安全生产法》、《水法》、《税法》、《浙江省信访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法律咨询、法制文艺演出、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各类专业法,营造浓厚的法制氛围。

(三)学用结合,整体推进,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深化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年初,对全区11家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59家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进行了检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专项检查组对我区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组领导在听取了汇报并亲临五乡镇明伦村、钟公庙街道汪董村检查后,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认为我区的工作起步早、工作扎实、成效显著。在高桥镇芦港村村务提议制的基础上,我区又提出了“村务提议、干部承诺”制度,并在全区贯彻执行,进一步促进了村级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民主化建设,深化了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以“民主法治社区”为载体,进一步推动社区民主法治建设。以第五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为契机,选择了飞虹社区作为试点,推行民主选举,实行海选,通过建立和完善民主自治章程和居公约等自治性规章,推进社区民主法治建设工作。各镇乡(街道)还积极探索社区民主法治建设新路子,钟公庙街道剑桥社区通过与万里学院青年法学会结对形式,开展长期性法律援助、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等活动,进一步推动社区民主法制化建设。积极开展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为保证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各部门、行业对行政许可依据、项目、实施主体、收费进行集中清理,进一步提高了机关依法行政水平。积极推进依法治企工作,在宁波东方压铸有限公司开展了试点工作,创建活动突出围绕“普法教育、厂务公开、制度完善”三大块内容开展,并取得了初步成效。还在区教育局等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了综合整治,学校法制教育校内外环境进一步优化。

三、做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提高社会教育改造质量

(一)做好党委政府参谋,加强组织领导。自我区被确定为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地区后,多次向区委、区政府领导作了汇报,成立了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室,并在区司法局增设了“社区矫正管理科”。镇乡(街道)也相应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部分镇乡(街道)还积极改善司法所的硬件设施,配备专职人员。在全区所有行政村和社区居民会建立了“社区矫正工作站”,形成社区矫正工作二级三层次的组织网络。区政府还要求各镇乡(街道)建立社区矫正专项资金(每年额度不低于本辖区社区服刑人员总数人均2000元),以保证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的经费需要。

(二)制定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结合我区实际,出台了《宁波市鄞州区社区矫正工作意见》、《宁波市鄞州区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加强社区矫正衔接工作的暂行规定》、《关于人户分离的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宁波市鄞州区镇乡(街道)社区矫正工作制度》、《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社区服刑人员须知》、《社区矫正工作指南》等管理制度,规范日常管理、档案和台帐工作。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专家咨询组,设立了5个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小组,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检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研究有关的法律问题,探讨提出立法意见,不断规范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程序。

(三)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改造效果。加强与公、检、法等单位协调,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积极组织热身于社区矫正工作的离退休干部、老教师、老党员和优秀青年组建了一支318人的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队伍。根据每个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性质、工作生活与社会表现,制定了个案矫正方案,并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志愿者及亲属组成的帮教小组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实行。各镇乡(街道)还因地制宜,确定敬老院、村居活动室、公园等场所作为社区服型人员公益劳动基地,组织符合劳动条件的人员参加每月2个工作日的公益劳动,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改造效果。目前,全区共有社区服刑人员349名,其中被判处管制的4名、缓刑的264名、保外就医的8名、假释的11名、被剥夺政治权利的62名。

四、不断提高法律服务水平,锐意开拓法律服务领域

(一)律师工作。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律师队伍素质,切实解决律师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和律师执业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在全区律师队伍中开展一次集中教育整顿活动,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以“三个教育”为载体,努力做到“三个规范”。并进一步规范了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了责任追究制和重大案情报告制度,完善了监督机制,加强了律师个人诚信档案建设,律师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有了明显提高。至十月底,区属四家律师事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121家,参与刑事辩护249件,代理民事案件663件,代理经济案件166件,代理行政案件8件,参与非诉讼事务8件。

(二)公证工作。为应对公证工作的发展形势,及时制定了审批制度、财务制度及重大事故主任会议讨论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积极开展效能建设,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保证公证质量,提高服务水平。因受到国家宏观调控等诸多因素影响,部分种类的公证业务数量有一定幅度的下降。至十月底,区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8282件,其中国内经济2899件,民事4058件,涉外1311件。

(三)法律援助和12348法律服务工作。积极落实政府的法律援助的责任,为法律援助提供组织和经费保障,大力加强法律援助规范化管理。以省司法厅和区人大视察我区法律援助和12348法律服务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规范的法律援助工作制度,提高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的补贴额度,增加了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保证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按照《法律援助条例》和《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精神,进一步确定了法律援助条件中经济困难的标准。认真做好法律援助的宣传工作,坚持办好《宁波新闻周刊》上开设的“12348阿拉的法律顾问”和“我为读者找律师”栏目,以实际案例来增强宣传的效果。全年共解答来电咨询4075人次,接待来访咨询773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19件(其中刑事案件115件,民事案件153件,非诉讼案件51件)。

五、扎实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全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在局机关(包括公证处)开展了机关效能建设,全面实施了“四条禁令”,努力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规范公务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组织学习了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是执政能力的决定》、《行政许可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纪律处分条例》等政策、法律及相关规定。开展了创建区级文明机关活动,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贯穿于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组织全体党员到嘉兴南湖党的“一大”遗址参观,教育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从公安系统调入了三名公务员,招考录用了一名法律专业的研究生,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实施了中层干部上岗竞聘,经区委政法委批准,任用了三名中层正职。注重党风廉政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增加办事透明度,树立公正执法新形象,加强作风建设,整顿了学风、文风、会风、事风。大兴求真务实之风,使全局干警在履行职责和改革创新上有突破,在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有提高,在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和法律服务满意度上有新成效。

司法局下半年工作总结范文3

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

司法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县委的要求,制定了《��县司法局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学习,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和现实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努力把党支部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强堡垒,把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骨干力量,使司法工作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二、积极推进“依法治县”,努力使全县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根据依法治县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县20__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1、20__年3月18日上午,作为县综治维稳成员单位,��县司法局参加了县委政法委、县综治维稳委在��县城公园广场上举行的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此次宣传活动围绕“平安和谐稳定”的主题,突出“创建平安、人人参与;构建和谐、人人共享、维护稳定、人人有责”的内涵,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县司法局共出动宣传车辆1辆,悬挂布标两条幅,展出以“争做遵纪守法公民、 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等维稳内容的宣传展板15块,向群众发放了《婚姻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普法宣传材料__余份,接受法律咨询25人次,受教育群众达2500余人。宣传活动吸引了大量群众,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2、20__年3月24日上午,��县司法局和县妇联在��县城百货大楼前联合举行大型法律咨询和综治宣传活动。宣传活动通过采取悬挂横幅及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现场法律咨询解答、车辆巡回广播宣传等形式。集中宣传了《妇女权益保障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婚姻法》、《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司法局展出维护青少年、农民工、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惠民法制宣传等展板14个,现场散发宣传资料1000多份,赠送法律书籍50余册,解答法律咨询50余起。

3、20__年5月18日,由��县司法局、县文明办、县教育局联合开展的全县“律师进校园”法制宣传活动正式启动。司法局选派优秀律师从5月、11月分别给��职中、祥城镇一中、��三中、��二中、禾甸中学、米甸中学五所中学的 7786名师生上法制教育课,活动以“弘扬法治、崇尚文明、爱国守法”为主题,通过此次活动,将进一步充实我县青少年法制教育队伍力量,强化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有效防控青少年的违法犯罪,为青少年的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的环境。

4、20__年11月2日,由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县教育局、共青团��县委联合在全县青少年中开展 “学法守法用法、建设美好祖国”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一是在��四中举行“学法守法用法、建设美好祖国”法律知识统一考试,共有1600多名在校高中生参加了法律知识竞赛。二是县直各学校、单位及各普法依法治理有关部门积极组织各地200多名学生青少年参加第六届全国青少年网上普法知识大赛。

5、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为全县147个人民调委会、县人大、县政协、县委政法委订阅《人民调解》156份。征订《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五五”普法教材150多册,发放到各乡镇司法所,发放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城乡规划法》等宣传资料,以及100多套法制宣传挂图。为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的实施,组织全县各普法单位征订《禁毒法学习读本》600本,《禁毒法学习读本》(青少年版)251本。向全县各普法单位发放《反邪教法制读本》600本,发放《农村实用法律法规选编》500本以及各种“五五”普法资料1200份。

6、开展“五五”普法督促检查工作。20__年8月11日--13日,由县人大、县政协、县委普法办和县委依法治县办组成检查组,对全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检查组由县政协副主席马国芝和县人大法工委主任宝文才带队,深入到县工商局、县地税局、县经济局、县法制局、县教育局、县劳动局、县质监局、县电力公司、祥城镇和米甸镇等普法依法治理单位,重点检查了“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和办事机构建立情况、普法档案资料整理情况、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形式、措施和成效、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落实情况等,并对下一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打算作了了解。

7、完成政协��县七届二次会议第142号提案的答复工作。��县司法局于2月3日—13日,由局领导亲自带队,组成的调研组,深入到全县10个基层司法所对全县开展法制宣传和人民调解工作情况进行调研。认真研究了政协��县七届二次会议第142号提案,通过前期一系列周密的准备工作,对第142号提案作了认真的答复,并对岳永祥委员进行了回访,得到了提案人岳永祥委员的满意回复。

三、充分发挥司法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努力构建和谐��

1、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情况。第一批规范化司法所云南驿、下庄、禾甸3个司法所办公楼建设工程于20__年6月23日开工,于20__年2月12日通过验收,总投资92万元。现已投入使用;第二批规范化司法(东山、普棚)所建设,立项下达建筑面积均为100平方米,我局克服困难,普棚司法所土建工程已近完工。建筑面积256平方米。东山司法所办公楼建设工程于20__年20日开工建设,20__年10月14日通过竣工验收,建筑面积210.56平方米,累计投资53.61万元;第三批规范化司法所(鹿鸣、米甸、刘厂、沙龙)四个司法所,建设用地已经协调到位,其中鹿鸣和米甸司法所已经用地勘验并进行图纸设计阶段。

2、人民调解委员会示范村规范化建设。抓好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室规范化建设,在全县建成24个标准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室。发挥好村(居)调委会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20__年,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民间纠纷2354件,调解民间纠纷2354件,调解成功2191件,调解成功率为93.08%;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5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7件。

3、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县司法局采取措施,抓实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为使帮教对象不重新犯罪,注重提高安置帮教质量,采取抓住重点对象,实施分类帮教措施,认真做好刑满释放5年内、解除劳教3年内人员的帮教工作,形成组织帮、社会帮、家庭帮的良好工作格局。截止目前,累计接收刑释解教人员763人。20__年新接收刑释解教人员48人。

4、社区矫正工作。为规范社区矫正执法活动,保证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的全面实施,根据省州文件精神,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县的实际,制定了《��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成立了��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组,各乡镇也及时成立了领导组及办公室,按步骤扎实开展工作。从20__年1月以来,全县累计接收各类社区矫正对象292人,累计解除矫正45人;全县现有社区矫正对象247人,社区矫正工作扎实有效,没有出现脱管,漏管现象,维护了社会稳定。

5、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成效明显。司法所、司法助理员认真开展工作,宣讲法律数73场次,受教育人数56187人;协助基层政府调处社会矛盾纠纷54件;防止群众性上访29件;制止群众性械斗13件;参与“严打”整治及专项治理204人次。基层法律服务所办理诉讼代理案件118件;非诉讼代理案件25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0件。宣讲法律33场次,解答法律咨询3300人次,代写法律文书786件,担任法律顾问71家,协助基层政府调处社会矛盾纠纷39件,避免挽回经济损失62.10万元。

20__年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民间纠纷2354件,调解民间纠纷2354件,调解成功2191件,调解成功率为93.08%;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5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7件。

6、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一步完善排查调处机制。为认真贯彻落创建平安��精神,我局制定了祥司字[20__]17号《��县司法局关于开展先进平安单位活动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防网络,加强矛盾纠纷排查,从制度入手,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同时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抓早、抓小、抓苗头,把矛盾纠纷消灭在激化前,化解在内部,消除在萌芽,解决在基层;三是围绕中心,搞好服务。

7、加强对法律服务所的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今年1月份,我局分别和各基层司法所签订了《20__年基层司法所目标管理责任书》,加强对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的监督管理,提高法律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8、以人为本,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使弱势群体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从“保民生、保稳定”的高度,认真开展法律援助等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切实把群众的困难和问题解决好。把党和国家的关怀送到广大弱势群体中,努力工作,推进法援工作上台阶。20__年共办理各类援助案件93件,其中刑事17件,民事76件,代书81件,解答法律咨询459人次,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树立了法律援助的良好形象。

9、加大对律师、公证工作的管理力度,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精心打造法律服务平台。认真贯彻执行全州律师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全县律师队伍的教育管理。律师办案349件,其中刑事案件88件,民事、经济、行政案件261件。非诉讼代理39件,代写法律文书528件,解答法律咨询__人次,县公证处共办理公证783件,其中民事类公证199件,经济类公证584件,涉台公证0件。无一例投诉案件发生。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县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建立健全律师行业党的基层组织,发展壮大律师党员队伍,确保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确保律师工作的正确方向,我局建立了局机关选派党员干部担任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联络员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精心打造法律服务平台

四、认真贯彻落实“四项制度”,积极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塑造司法行政机关新形象。

司法局根据县人民政府在全县行政机关推行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建设阳光政府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研究、精心安排,全面推动阳光政府建设。

五、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队伍的拒腐防变能力。

一是继续坚持“以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的原则,坚持不懈地抓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二是党支部一班人始终能够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牢固树立领导班子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领导班子坚持做到廉洁自律,清正做官,正直做人,做到勤俭办一切事情,不搞铺张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