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打非治违工作总结通用3篇》
总结是指对某一阶段的工作、学习或思想中的经验或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做出带有规律性结论的书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因此,让我们写一份总结吧。但是却发现不知道该写些什么,以下是人见人爱的小编分享的公司打非治违工作总结通用3篇,希望能够给予您一些参考与帮助。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篇1
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压减和防范生产安全事故,进一步促进全县安全形势的持续向好,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我县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得到了全面深入的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领导高度重视。
20XX年5月17日,我县召开安全生产二季度例会暨专项整治动员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县委常委、副县长蒋燕飞同志对全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作了全面安排部署。我县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的通知》、《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方案》、《道县20XX年矿山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重要文件。这些文件细化了分工,明确了责任,突出了重点,有力的推动了全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落实开展。
二、行动全面开展。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县政府成立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副县长蒋燕飞任组长,县安委办主任、县安监局局长何柏章任常务副组长,国土、公安、住建、交通、商务、质监、交警、消防等部门责任人为副组长,各分管副职为成员。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按“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实现行政首长负责制,切实做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
2、突出重点,重拳出击。
此次行动突出了重点,其中:
①重点领域为突出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电力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以及各乡镇(场)、各部门结合实际明确的重点行业和领域。
②重点对象为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现象严重、重大安全隐患大量存在以及20XX年以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重点乡镇(场)、重点矿区和重点企业。非煤矿山以蚣坝镇、横岭乡、洪塘营乡、审章塘乡为重点;危险化学品以非法加油站、流动加油车为重点;道路交通以农用车载客、校车超员为重点;水上交通以道江镇、白马渡镇、蚣坝镇、东门乡、柑子园乡、审章塘乡为重点;建筑施工以在建工程项目为重点;冶金以寿雁镇、仙子脚镇、道江镇为重点。
③重点内容为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要重点打击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以及具有行业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把打击无证非煤矿山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作为重中之重。此次行动对重点行业、重点乡镇(场)和重点单位,进行了深入细致全面排查,抓住了关键环节,实施了重点打击、精确打击、有效打击。形成了良好的以点带面的工作工作局势,有力地打击了非法违法的气焰,收到了满意的预期效果。
三、力度增强,成效明显。
自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来,县安委会办公室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全面配合县人民政府落实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目前我县共组织执法行动658次,出动执法人员923人次,检查企业856家,发现隐患963处,其中已整改955处,责令停产整顿8处,实际关闭生产经营单位4家,抓捕涉嫌犯罪4人,经济处罚10元。
总之,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解决了当前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的突出问题,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法制意识,树立了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权威,遏制了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在各乡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排除了大量安全生产隐患,有效防范了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有力打击了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现象,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我县仍存在大量安全隐患,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尤其是道路交通安全、在建工程安全存在的问题较为突出。我县将一如既往的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及时对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隐患开展复查,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的进一步发展保驾护航。
打非治违工作总结 篇2
20xx年3月份以来,根据国务院、省政府集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总体部署,我市周密安排,集中时间,强力推进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截止目前,全市未发生一起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良好发展的态势。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市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工作基本情况
(一)健全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责任体系。
我市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市20xx年烟花爆竹“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实施方案》,全面安排部署在全市范围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领域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各县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县区政府牵头负责烟花爆竹行业的打非治违工作,市县两级安监、公安、工商、交通、质监等部门各司其职,严格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打非治违”工作,形成了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协作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贯彻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
按照《**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在“打非治违”期间,我市定期召开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联席会议,分析“打非治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工作措施,总结交流工作经验。
进一步规范安监、公安、工商、交通、质监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联合执法制度,提高执法效率,形成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强大合力。市安监局对**炮厂擅自增加工房和改变工房用途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三)落实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和“两化”建设相结合。
在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同时,我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扎实有序开展了市烟花爆竹机械自动化装混药技术改造和标准化建设,关闭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且无力整改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53家,尚保留的14家正在全力进行机械化改造和标准化创建;市安监局对**县人民政府和**县安监局下达督办函,督促其做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转产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县责令47家生产经营单位停产整顿,并督促其限期进行烟花爆竹自动装混药技术改造工作和标准化创建工作,目前,现县60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正在进行机械化改造,40余家企业正在进行标准化创建工作。
(四)突出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和检查记录台帐管理制度。
按照《**市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工作制度》要求,对在“打非治违”期间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向县区政府或相关部门下达督办函,落实督办要求和督办时间,针对**县龙山鞭炮厂“一证多线”组织生产的违法行为,市安监局先后4次到该企业进行督查,并就该厂安全隐患突出的问题,对**县安监局下达督办函,要求立案予以查处,妥善处理相关事宜,**县安监局依法对**县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许可证过期经营仍违法经营的行为予以立案查处,罚款38万元整,**县安监局对**弘华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仓库存在安全隐患,责令其搬迁重建。建立完善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档案,详细登记并妥善保管日常工作记录,检查记录,群众举报记录;建立“打非治违”信息报送制度,定期进行通报。
(五)认真落实烟花爆竹明查暗访检查督查制度。
市政府充分发挥市安委办和烟花爆竹联席会议制度职能,“打非治违”期间,组织市安监、公安、工商、交通、质监等市直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活动5次,对各县区、管理区“打非治违”情况进行督促督导,组织专门督导组每月对烟花爆竹主产区进行重点督导。在7、8、9月3个月高温季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停产整顿期间,市安监局安排专人组成5个暗访组,对等县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进行暗访。对暗访中发现的**县云溪、**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违法组织生产的行为下达《现场处置措施决定书》,责令暂时停止营业,对**县2家烟花爆竹厂进行了立案查处,并对**县安监局下达督办函,督促其按省、市局要求做好高温雷雨季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六)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
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期间,我市充分利用电视台、广播、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的重要意义,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营造全社会“打非治违”工作的高压态势。据统计,打非治违期间,全市共刊发相关报送80余条,印发宣传单15300余份,悬挂横幅70余条,有力普及了烟花爆竹“打非治违”知识。
(七)认真落实打非治违有奖举报制度。
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期间,市政府设立了专门的举电子邮箱,受理广大人民群众的关于“打非治违”的信息。等县区设立烟花爆竹举报奖励资金,公布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举报电话,充分发动群众举报各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做到了对群众举报线索逐件严格查处。据统计,我市开展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来,共组织执法行动989次,出动执法人员4900余人次,检查企业995家,排查安全隐患3128处,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经营单位113家,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窝点158处,刑事拘留83人,经济处罚147万元,拟暂扣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15家。
二、存在的问题
1、少数县区和部门打非治违措施乏力。
一些县区和部门对打非治违工作认识不到位,措施不硬,打击不力,致使个别地方和企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现象难以得到彻底根治。
2、个别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个别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对“三超一改”、“三违”行为管理不力,日常安全管理资料不完善、不健全,对标准化、机械化两项工作不愿投入。
3、个别县区局安全监管不到位。
高温停产以来,省、市局对我市烟花爆竹主产县区落实高温停产情况进行了多次明查暗访,发现仍有个别县区未能守住烟花爆竹高温季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底线,导致辖区范围内仍有个别企业在组织生产。
4、个别县区烟花爆竹经营市场较为混乱。
在个别县与县交界处存在多家批发企业恶性竞争的局面,导致零售市场较为混乱。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深入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第三、第四阶段工作要求,采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是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大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三是全面落实省局工作要求,突出抓住烟花爆竹行业机械化和标准化建设两个工作重点,充分利用年内后四个月时间,采取措施,落实责任,全面完成省局下达我市的“两化”工作目标。
打非治违工作总结 篇3
今年,全市工商系统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党的十八大、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关于市场监管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在省、市工商局的正确领导下,不断深化职能,强化服务,不断提高市场监管水平,切实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工作成效位居全省系统前列,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现将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积极开展红盾护农春季打假百日行动
开展行动以来,全市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3952人次,检查经营户4236户次,抽检农资26个品种,查处各类农资案件123件,案值66.1万元,已办结案件罚没31.86万元。取缔无证无照农资经营户14户,查扣劣质化肥11000公斤。依法就地封存过期农产品“阿维菌素”30件、查扣XX县伟业复合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安仁稻香”复混化肥17包。
二、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局的安排部署,我市系统突出“四个抓”,以公用事业、房地产(含房产中介、物业管理)、旅游、农副产品购销等行业中的不平等格式合同条款作为此次专项执法行动的重点,严厉打击了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有效遏制消费领域“霸王条款”现象,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创造公平、诚信、和谐的消费环境,取得了明显的成效。XX市局被国家总局表彰为专项整治基层先进单位。截止今年11月底,全市系统共出动人员2662人次,检查企业2103户,发放通知书2340份,召开座谈会22场,检查合同3825份,实行合同备案149份,指导企业纠正合同条款173条,点评违法条款49条,查处含“最终解释权条款”合同41份,共查处合同格式条款案件89起,罚没入库117万元,其中查处金融、房地产大要案18件;责令涉案商家退回456户消费者违法金额123.48万元。
市局检查支队、XX县局、XX区局加大查处房地产公司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共查处房地产案件19件,罚没金额37.97万元,退回违法收取的费用32.39万元;XX县局成功调解4家房地产企业与消费者的纠纷,责令侵权企业返还117户消费者消费款91.18万元;武平、XX县局查处金融机构利用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负担案件10起,罚没金额46万元,进一步规范了市场合同订立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做好动产抵押登记和拍卖监管工作,积极服务企业融资
针对企业融资困难的实际情况,指导各县(市、区)工商局做好动产抵押登记工作,严格执行《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动产抵押登记程序,提高服务意识和工作效率,促进银企对接,简化办事程序,帮助企业特别是涉农企业、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业生产者解决融资困难的问题,积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今年全市办理动产抵押登记143份,融资金额167915.6万元。
在拍卖监管工作中,严格按照拍卖监管办法,做好拍前拍后材料备案工作和现场监拍工作。据统计:全市系统共参加监拍55场(次),拍卖成交金额26164万元。
四、开展网络购物领域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
根据省局部署,我局组织全市系统开展网络购物领域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全年网上检查网站562个次,实地检查网站经营者81个次,删除违法商品信息11条,查处6起网络交易违法案件,罚没9.08万元。XX县局应用“四查四定”工作方法查处网络违法案件,查获一大批假冒运动服装、鞋帽,其做法在国家总局政务信息网予以刊登。
五、加强“节日”市场监管工作
今年,根据省局文件精神,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和中秋、国庆节日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加大节日旅游市场监管力度。在旅游市场检查中,各县(市、区)局在主体旅游景区永定土楼、古田会址、冠豸山、九鹏溪、培田古村落等重点景区加强巡查监管工作,严厉查处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虚假广告、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以及利用旅游合同中的不平等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净化节日旅游市场消费环境。
全市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5642人次,检查经营户9543户次,检查各类市场215个次,其中检查节日旅游市场21个次;查处市场案件26起,案值10.08万元,取缔无照经营户19户;受理消费者投诉23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5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