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市场户口清理整顿工作总结实用3篇》
燃气市场户口清理整顿工作总结(精选3篇)
燃气市场户口清理整顿工作总结 篇1
今年以来,我乡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国务院纠风办等七部委《关于印发<20xx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要点>的通知》(农经发[20xx]6号)关于“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向村级组织摊派各种费用的问题治理”,加强对重点领域农村乱收费问题的治理,遏制村级组织负担加重趋势,化解村集体经济组织债务。20xx年我乡在开展向村级组织收费专项清理整顿活动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强化领导,明确目标
我乡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大局出发,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在我乡认真做好向村级组织收费专项清理整顿工作。以减轻村级组织负担、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目标,我乡将此次专项清理整顿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对排查清理的政策指导和对案件查处情况的检查督导,保障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顺利进行。20xx年全乡没有发生关于村级组织乱收费的事件和案件。
二、突出重点,集中排查
今年我乡以纠正和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收费、健全监管机制为重点,深入整治重点领域农村乱收费现象,严格禁止以各种名目向村级组织违规收费加强对村级组织超限额公费订阅报刊的控制。组织人员集中进行排查清理,通过查看乡镇会计代理中心凭证、发票、帐簿,走访相关乡村干部,召开座谈会听取干部群众意见,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对有关单位或部门向村级组织收费情况以及村级组织财务开支情况进行排查,收集账单复印件等书面证据,并整理相关线索。重点清理的内容包括:
1.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向村级组织收取捐款、赞助、教师工资奖金、课外活动经费等的整顿工作;
2.对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包括中介组织)违规向村级组织收费、包销相关费用,或以各种形式向村级组织收取捐款、赞助、会费等的专项整治工作;
3.专项整治地方政府或部门以强制性措施要求村级组织超限额公费订阅报刊;
4.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向村级组织收取各种费用的行为。各地凡是违规出台向村级组织收费的文件一律撤销;凡是违规向村级组织收取的费用一律退还,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举一反三,抓好面上情况的整改。
三、加强协调,总结交流
在向村级组织收费专项清理整顿工作以来,我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认真负责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农业、纠风、教育、财政、价格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加强沟通配合,形成了工作合力。在工作中,及时掌握、报送专项整治活动进展情况,通过编发简报等形式交流信息,推广好的做法好的经验。
四、建立长效机制
我乡通过专项清理整顿活动,认真总结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经验,针对清理中发现的突出的问题,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向村级组织收费的长效监管意见。严格按照省领导小组要求,建立“向村级组织收费审核制”和“村级组织向农民收费申报制”以通过完善减轻农民负担制度体系,加强对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工作。通过专项清理整顿活动,进一步完善向村级组织收费的长效监管机制,切实解决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努力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燃气市场户口清理整顿工作总结 篇2
xx市燃气管理管理办公室针对城市燃气市场不断出现泄露和爆炸事件及潜伏的严重安全隐患,为强化安全管理,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本着全面检查、重点突出的原则,近期对全市18个经营液化石油气公司(站)、市区56个经营网点进行了联合检查,查处了存在问题的经营网点15家,违规操作3家,没收转充石油液化器具2套,50公斤重钢瓶8个,小钢瓶32个予以收缴,下达限期整改通知10家。
通过清理整顿、检查,使xx市燃气市场有了明显好转。
一、领导带头,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加强燃气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清理整顿燃气市场的必要性
这次清理、整顿检查燃气市场,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副秘书长陈忠轶亲自主持召开了由市建委、市技术监督局、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市消防队、市工商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城管监察支队共八部门和单位领导参加的清理、整顿、检查专项会议。研究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成立了以8家为成员单位的**市清理整顿燃气市场领导小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增强责任感,落实监管职责,强化燃气安全管理的法律意识,遏制和杜绝各类燃气事故的发生。
二、确定清理整顿的重点
为搞好这次城镇燃气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明确了清理整顿检查工作的重点,对有下列行为的,依法进行查处。
1、燃气供应企业向无证经营企业和个人提供经营性气源的;
2、擅自设立的液化石油气经营网点的;
3、利用液化石油气槽车直接向液化石油气钢充装液化石油气和用液化石油气钢瓶转充液化石油气的;
4、改用不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专用运输车辆和无《危险品运输许可证》的车辆运送液化石油气的;
5、使用不合格钢瓶充装液化石油气的;
6、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燃气的;
7、非燃气经营企业销售充有液化石油气钢瓶的;
8、已充气但无标识的液化石油气钢瓶进入市场的。
三、明确依法经营,规范燃气市场
为使燃气经营企业明确目标,依法经营,使燃气市场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市明确了燃气市场的具体规定。
1、设立的各燃气经营企业必须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并取得省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燃气企业经营许可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充装许可证》和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建筑审核验收意见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2、对有垄断经营行为的,将依法进行严厉查处。
3、设置的液化石油气经营网点应本着布局合理、方便群众的原则,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由取得《燃气企业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分设。
4、经营网点的从业人员应隶属于有资格的燃气经营企业,利害关系与相应企业挂钩。各燃气经营企业必须对经营网点的安全负责。
5、经批准设置的经营岗点,必须当天收罐,当天充装,当天送出。已充气的重钢瓶,不允许集中存放在经营网点内,夜间不允许存留已充气的钢瓶。
6、城市燃气以发展管道燃气为主,今后不再批准新的石油液化气站。
四、明确部门职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为使城镇燃气市场的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就各部门在燃气市场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做出了明确规定。
1、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吉林省燃气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和宣传工作;
负责对经营网点的规划布局和行业管理的指导,以及对经营网点的审查。对违反《吉林省燃气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依法予以查处。
2、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会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全市行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地取得经营燃气条件的企业核发《营业执照》及年检工作,对未取得《营业执照》而擅自经营的单位依法进行查处。
4、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做好气瓶的普查和气瓶充装使用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市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不合格气瓶以及不按规定粘贴充装标识的.非法转充液化石油气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5、市交通局要严厉整治使用不符合国家、省有关规定的专用运输车辆和无《危险品运输许可证》的车辆,对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6、公安部门要协助当地相关部门做好执法保护工作,对拒不接受依法查处,又不及时整改或扰乱整顿燃气市场秩序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坚决制止,情节严重的依法实行治安拘留。
7、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对燃气经营企业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消防安全的燃气企业,依法限期停业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予以查封。
8、市城管监察支队要严格按照《市容市貌管理条例》,对沿街和在市区内叫卖的收集液化石油气的行为,坚决予以制止,情节严重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五、协调配合,依法管好城镇燃气市场
1、抓好培训,聘请专业人士讲解燃气安全管理知识,认真学习《吉林省燃气管理条例》,增强责任感,强化燃气安全管理的法律意识。
2、针对燃气安全管理问题,各相关部门与各燃气企业签订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状,燃气企业与下设燃气销售服务站签订包保责任书。
3、建立“联查”、“互查”、“自查”有效机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联合检查,各燃气站互相进行监督检查,各燃气站内部进行自查,实行长效多层次检查制约机制。
4、实行气瓶产权改革,全面实现气瓶充装单位拥有气瓶产权,并向用户提供包装气瓶,气瓶用户租赁使用,充装单位负责气瓶建档登记,并对气瓶安全使用和维护全面负责,从而彻底解决长期以来存在气瓶数量不清、安全状况不明、事故率高、检验率低、气瓶安全无人管理等问题。
在清理整顿检查燃气市场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暴露一定不足,有待今后工作中不断钻研探索,总结完善,在城镇燃气市场的管理中,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使燃气行业的管理真正走向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燃气市场户口清理整顿工作总结 篇3
根据《长途客车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和拓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成果,切实加强长途客车的安全管理工作,我所决定在xx月、xx月开展长途客车专项清理整顿行动。
我所辖区内拥有长途客运班线xx条、车辆辆,自长途客车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所组织人员深入各客运公司对长途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重点开展了一次安全大检查,严查客运企业和场站安全制度落实情况,督促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一、积极组织、重点把关。
1、为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开展,我所专门成立了工作组,负责整治工作的协调、指导等工作,确保责任、措施落实到位,为圆满完成本次整治任务提供了组织保障。
2、为确保落实排查整治工作,我所对辖区内所有在客运线路上运营的长途客运车辆和驾驶员的档案进行了全面核查,严格检查了营运车辆的车型、驾驶员资质、中途落地休息制度等相关内容。
3、开展了长途客车车辆技术性能的全面、彻底排查,特别是安全性能,重点检查行车安全系统和安全门、安全锤、灭火器等安全设施设备是否完好,严防车辆因机械隐患导致事故发生,确保长途客车安全出行符合标准。
4、积极推行4小时换班休息制度和凌晨2点至5点临时停车休息等措施。明确停车休息时间和地点、停车休息时驾驶员应履行职责等。落实落地休息的地点时间,杜绝疲劳驾驶。
5、利用科技手段,进一步加强长途客车动态监管工作。对长途客车进行专门的动态监控。落实专人重点监控4小时换班休息制度和凌晨2点至5点停车休息情况;运用卫星定位监控手段,及时纠正处理长途客车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6、组织所有长途客车的驾驶员进行了安全教育,进行交通安全和应急处置能力培训,熟悉和掌握防火安全基本常识,确保会用灭火器,会扑灭初级火情,会疏散乘客逃生,会紧急避险。要求驾驶员开展“危险品不上车”自查,切实增强防范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
二、严格监管、狠抓落实。
督促所属客运企业对未定期参加年检、未及时消除违法记录的车辆,一律予以停班整顿;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必须消除隐患后才准予营运;对不符合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要求的车辆,强制其退出运输市场。对运输企业、客运站场门检、车辆保养、驾驶人安全学习等安全制度不落实的,一律限时整改。
加强从业人员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我所对企业的法人、安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管理人员以及驾驶人开展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报了今年来发生的几起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以案为鉴,教育客运企业负责人、相关从业人员和驾驶人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制度。
三、强化客运车辆道路通行秩序管理。
充分利用信息平台,进一步完善客运车辆动态管理档案,有针对性地调整工作安排,加大安全检查工作密度,依法从严查处客车超员、疲劳驾驶、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对长途客车逐一检查、登记,对连续驾驶车辆超过4个小时的驾驶员一律就地强制休息;对违规的长途客车,依法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