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的管理制度(通用5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印章的管理制度(通用5篇,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印章的管理制度1
因大公司的岗位内控管理较严格,现以小公司为例,来分析人员较少的情况下怎样把不能相容的印章分开管理。设想一下,如若是小公司,那么按照以上规定,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合同章、发票章均在财务部,如果任意大股东要求财务部员工加盖,会产生什么样的效果,抑或是财务部员工内部勾结又会有什么后果。因此,小公司应该灵活处理,把不能相容的印章分开管理,需要注意的如下。
1、票据的开具
开具票据需要财务章、法人章以及票据。因此,财务章应交于管理法人章外另一关键管理人员持有,票据第三人管理。
2、合同效力
合同力需要合同章与法人章。因此合同章交于管理法人章外另一关键管理人员持有。
3、公章的效力
是否应该与法人章持有人分开管理?在公章代替合同章时,应该分开管理,合同法规定,公章与合同章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一个公司即有合同章又有公章时,盖具了公章的合同是否生效?为防范法人滥用权利,应该分开管理,并且在合同条款中严格规定合同的效力在加盖了合同章或公章及法人章后生效,这样即有法人及合同章或公章持有者双重确认后加盖。因此,公章除外部事务处理外也具有合同效力行为,因此,应视同合同专用章管理。
4、失职责任
公司重要的事务无非是人,财,物。在印章的使用时,应慎重考虑是否加盖印章,是否导致公司的人财物流失。其中更重要的环节是企业管理的流程,例如合同的审批流程,票据的使用流程等,严格公司的管理流程,加盖印鉴的流程,减少公司的权益损失。
印章的管理制度2
一、为保证印章(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杜绝不法行为的发生,加强公司印章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印章的使用:公司印章的使用必须按业务分类不同,经归口管理部门主管(或指定人员)、分管经理或副总以上人员审批办理。
(1)公文用印:经办人拟稿—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董事长)签发—交印章管理员用印。
(2)以公司名义签订、签署的给类经济、法律文书(包括合同、协议书、意向书、委托书、有关往来函等)及在经济上、公司经营管理上有重大影响的业务往来公函。以公司名义上报、下发的正式、非正式文件、函件(包括文件、请示、报告、总结、通知、申请、公函等),经办人填写《用印申请表》由主管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交印章管理员用印。
(3)各部门日常办公事务用印:各部门负责人或分管副总提出申请用印,批准人对用印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4)各部门印章在其合理的范围内使用,不能超范围使用,各部门负责人对印章的使用负责。财务章须经财务部主管审核后用印;所有与销售业务有关的合同、协议须经市场部经理或分管副总以上领导审批后加盖合同章,特殊情况下需要公章代替的,须经分管副总以上领导批准。
(5)公司公章原则上一律不得在公司以外使用,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事先填写《用印审批表》,经分管副总以上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6)公司资质文件用印、对外签署的合同或协议、各类业务报表(财务报表、统计报表)及其他需用公司印章的文本等,须在合缝处加盖印章。为避免复印的文件被再次篡改,在文件上加注“复印无效”字样。
(7)公司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开局时,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归来必须向公司汇报其用途,未使用者必须交回。
三、印章的管理。
(1)公司公章由办公室负责保管;公司合同专用章由市场部负责保管;财务印章及法人名章由公司财务科负责保管;各部门章由部门主管负责保管,并做好印章使用登记工作。
(2)各部门制定一名印章管理员,每天下班前应检查印章是否齐全,并将印章锁好,妥善保管。
(3)印章管理员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岗位时,应严格办理交接手续,登记交、管印起止日期、管理印章类别及数量,交接人员签字确认。
(4)公司因机构变动需刻制新印章时,办公室负责到公安局办理章刻事宜。新印章启用应事先须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
(5)印章管理员不得擅自用印,一经发现无论结果如何,严肃处理。
四、公司所有需要盖印章的介绍信、说明以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五、公司所用印的文件、资料、附件资料及用印审批表等,年终由办公室整理后存档备案。
六、印章管理员必须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遗失,必须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并依法公告作废。
七、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办法规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
八、本制度由公司综合办制定并解释。
九、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印章的管理制度3
印章是机构合法存在的标志,是机构权力的象征。为了保证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严肃性,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印章的刻制
(一)印章的刻制须由用印单位向院办公室申请,报院长审批同意,由办公室开具单位介绍信到指定的公安机关定点处刻制。院办公室负责全院印章的刻制管理工作。(附件一:印章刻制(停用或销毁)审批表)
(二)处室(含所属职能科室)、业务科室如有变动,或因工作需要需增刻印章,须由处室、业务科室向办公室申请,报院长同意后,方可进行刻制。
(三)未经院长批准,任何处室、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本单位、本部门的印章。
(四)印章规格、材质、大小:印章的形体、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我院院级章为圆形铜质章,直径4.5厘米;处级行政章为圆形橡胶章,直径4.2厘米;科级行政章为圆形橡胶章,直径4.0厘米;业务章和专项工作章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医院院级印章刻制好后报省备案。
二、印章的启用
(一)新印章要做好戳记,统一在办公室留样保存,以便备查(附件二:印章管理登记表)。
(二)新印章启用前应由办公室向全院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院级新印章要向省直有关单位发函启用。
三、印章的使用范围
医院的印章主要包括:医院行政章、法人章、财务章、业务章;内设机构及所属职能科室、临床业务科室和医技科室行政章;党、群团组织公章;省研究所及所属研究所(室)公章;职称、计划生育等各类专用工作章等。医院所有印章必须按规定范围使用,不得超出范围使用。
(一)医院行政章的使用范围:由医院名义签发的文件、文书,包括各类通知、通报、报告、决定、计划、纪要、函件、报表等,代表医院对外工作联系的介绍信,需证明的各类材料,与我院的各类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及其它需要的签章等。
(二)医院法人章,主要用于需加盖私章的合同、财务及报表、人事聘任等各类文件。
(三)财务专用章,主要用于货币结算等相关业务。
(四)各处室(含所属职能科室)、业务科室的公章及业务专用章使用由各处室及科室负责人明确使用范围及要求。
(五)其它情况需加盖医院公章时,必须由分管院长签批,必要时须经院长审批同意(附件三:医院公章、法人章使用签批单)。
(六)涉及医院红线图、重要资产、重大借贷、重要合同、协议等,必须经法人代表签字方可使用印章,经办人、分管领导也应签字,印章管理人必须登记并永久保存。
四、印章的管理、使用及保管
(一)印章的管理
1、医院行政章、法人章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处室、科室行政章由处室、科室第一责任人管理。印章管理人须在办公室登记备案。
2、其他各类业务和专项工作印章,由各处室和科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到办公室办理印章管理人登记备案手续。
3、处室、科室第一责任人为本处室、科室印章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如遇人事变动,需到办公室办理印章管理交接手续。
4、印章管理人必须切实负责,不得将印章随意放置或转交他人。如因事离开岗位需暂时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代管,但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印章临时移交登记表》,法定保管人回到岗位时,再及时办理移回手续。(附件四:印章临时移交登记表)
5、为保证资金的绝对安全,财务专用章、法人专用章等银行预留印章由两人以上分开保管、监督使用。
(二)印章的使用
1、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循印章使用审批程序,按照印章的使用范围,经审批后方可用章。
2、法人章由法人签字或被授权人签字后方可使用。
3、财务专用章、支票专用章由财务部门按岗位职责权限使用。
4、严禁私自将印章带出单位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请示院长同意后方可带出,并由印章保管人陪同外出使用。印章外出期间,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借用人须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5、以单位名义签定的.合同、协议、订购单等,由财务、纪检、相关处(科)室审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盖章。(对加盖印章的材料,应注意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
6、私人取物、取款、挂失、办明,需用单位介绍信时,须由组织人事处出具证明,由办公室严格审批,符合要求后办理并执行登记制度。
7、任何印章管理责任人不得在当事人或委托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盖印章。用章材料必须已经填写完毕,字迹须清晰、正确。
8、规范使用印章,做到“骑年盖月”,上沿不压正文,下沿在成文日期之下;盖章时用力要均匀,落印要平衡,印泥(油)要适度,保证印迹端正、清晰。
(三)印章的保管
1、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印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2、印章管理责任人如因工作变动,需与继任者及时到办公室办理印章交接手续,以免贻误工作。
3、印章应及时维护,确保其清晰、端正。
4、有下列情况,公章必须停用:单位名称变动;公章使用损坏;公章遗失或被盗,声明作废。
5、经批准停止使用的公章由办公室做好戳记,统一去角封存或送政府相关部门销毁,不得私自处理。
五、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1、印章刻制(停用或销毁)审批表。
2、印章管理登记表。
3、医院公章、法人章使用签批单。
4、印章临时移交登记表。
印章的管理制度4
1、学校印章由校长负责保管,一般情况不随身携带,特殊情况需要带出学校,要由校长批准。
2、严格印章使用手续,凡使用印章者要登记,注明使用时间、用处及使用人。
3、印章不许外借,更不许外单位人携公章出校。
4、超出学校职权范围的证明,学校不可加盖公章。为私人谋取私利的证明,学校不加盖公章;有伪证行为的证明,学校不加盖公章。如违背上述规定,将追究盖章者责任。
5、公章要保管好,不能随意搁放,要有保密性、保险性,若公章一旦被盗、外流,将追究保管者责任。
6、更换公章必须校长同意,在公安部门备案。
7、各职能部门的公章,由各部门负责人保管,并按以上保管条例保管及使用。如出现失误,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8、未经法人代表批准,私自盗用公章者,视其情况进行处罚,直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印章的管理制度5
为保证指挥部财务会计核算的正常进行,加强内部控制机制,维护指挥部资金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挥部财务印章分三种:财务专用印章、法人代表人名印章和会计人员人名章。
二、指挥部财务专用印章,用于代表指挥部办理银行款项支付、出具有关票据等业务;指挥部法人代表人名印章,用于办理银行款项支付时预留银行印鉴;会计人员人名印章,用于办理财务部门有关会计凭证等会计业务,对外提供会计报表。
三、财务印章是指挥部在银行设立账户、支取现金、办理款项结算的重要依据和证明,必须加强管理,严格按规定使用,确保指挥部货币资金的安全。
四、财务印章应指派专人分开管理。财务部门负责人保管财务专用印章,指挥部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保管法人代表人名印章,出纳会计保管本人印章。
五、财务印章不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准外借;保管人不得擅自将自己保管的印章交他人使用、保管,也不得私自接受他人保管使用的印章,特殊情况必须经财务部门负责人同意。
六、财务印章必须安全存放,作到“人走章走,随用随锁”;财务专用印章或法人代表人名印章必须放入保险柜保管。
七、财务印章应严格按照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批准程序使用,不得乱用、错用。印章保管人应负起监印责任,在监印中应严格审查,注意内容,防止漏洞。
八、财务印章具体使用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办理各项收入业务。
1)检查各项收入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单价和收费标准是否准确。
2)检查有没有齐全的计量发货手续,数量、金额计算是否准确。
3)与有关文件、拨款单、合同等相核对,看是否一致、有无差错。
4)待以上各项逐一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收款业务,并在相关收款凭证上加盖财务印章。
2、办理各项经济业务支出业务时。
1)检查原始凭证是否合法、齐全,是否符合要求。
2)与计划、合同、计量支付证书等相核对是否一致。
3)有无经办人、计量人、验收人、经办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有无指挥长(或指挥长委托的审批人)审批签字。
4)检查付款凭证和银行票据金额是否相符,填写是否符合要求,有无差错。
5)与往来账核对时,核实有无应扣款项。
待上述各项逐一核对无误后,方可在银行付款票据上加盖财务印章。
九、财务印章因不慎丢失,保管人员应立即向银行挂失并向财务部门负责人报告,然后及时更换印章。
十、原财务印章作废或因故变更时,原印章应报请指挥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销毁处理,销毁时财务部门负责人应在场监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