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规章制度【5篇】》
公司的规章制度 篇1
(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商砼站
A进行商砼站必须佩带安全帽,不得穿拖鞋。
B各类电气非电工不得拆卸动作。
C进入商砼站作业必须按操作规程断电拔钥匙。
D皮带机有关操作时,不得将手伸进拖滚处;紧急时必须拉非常停止开关。
2、配管工(130司机)
A工地送取管时,必须检查商品混凝土泵送胶管、铁管有无破损或管壁太薄,如有,必须报废不得再使用。
B每次工地泵送商品混凝土以前,应去工地检查在用和非在用管管壁是否磨损严重,如有必须更换报废。
C如新工程第一次送管和件时,必须与工地有关人员办理数量、品种交接手续,必须在工地协助指导施工方正确铺管接管方式。
D工程完成或需转移管和件时,应与工地有关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如有丢失,应有双方签字,由有关领导负责处理。
3、拖式地泵司机
A每次工地泵送商品混凝土以前,应去工地检查管件安装是否正确、在用和非在用管管壁是否磨损严重,如有,必须通知配管工更换报废。
B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商品混凝土泵,协助施工方顺利施工。
C每次泵送工程开始前,必须在工地协助施工方正确铺管接管。
4、汽泵司机
A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不得穿拖鞋,工作期间不准喝酒。
B每次工地泵送商品混凝土以前必须检查管件安装是否正确,臂架管是否磨损严重,如有必须即时更换报废。
C臂架胶皮管前严禁接铁管,万一需要时,必须有生产部长书面许可;且所接铁管不得超过2节以上。
D按泵操作规程,保证臂架回转范围危险区内不得有任何人作业。 E移动臂架时,时刻听从与工地指挥人员的现场指挥。
F如工程不需要臂架管时,按照拖式地泵有关规程操作。
G刹车等影响行车安全的任何故障发生时,不得继续行驶。
5、搅拌罐车驾驶员
A严禁酒后驾车和疲劳架车,出车前仔细检查车辆,不准带病出车。
B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不得穿拖鞋。
C路况不好时,应谨慎驾驶,并及时通知调度室。
D刹车等影响行车安全的任何故障发生时,不得继续行驶。
6、装载机
A严禁酒后驾车,工作前仔细检查机械刹车关键部位,不得带病工作。
B不得穿拖鞋驾车。
C场地内工作时不得高速行驶。
7、修理车间
A非修理车间工作人员不得动用车间电气焊和各电器。
B修理工工作时必须穿着工作服,不得穿拖鞋。
C拆卸3公斤以上机件时,必须现场有2人以上。
8、罚则
A违反以上一条次,罚款人民币20元整;再次100元罚款;第三次开除。
B广大职工应互相监督,发现有违反安全条例的行为应及时报告(每次奖励人民币20元整)。
(二)试验室管理制度
1、及时对进厂原材料进行取样分析。
2、每天根据生产任务通知单出具配比,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每天对出厂商品混凝土按规定取样,并进行跟踪检查,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4、所有试验报告必须经三级审核,由技术负责人签字后发出,报告的发出应有记录。
5、定期对所有技术资料进行整理存档,保存期不少于四年。
6、所有样品按技术要求采集,贴有明确标识后妥善保管。水泥样品保存两个月,砂、石、商品混凝土试块检验合格后随时处理。
7、仪器设备的保管和维修由专人负责,并按规定由市计量部门进行定期鉴定。
(三)档案管理制度
企业的各份购销合同及试验、人事档案是企业的命脉,档案工作极其重要。
1、给每份购销合同、试验记录、人事档案编制档案号并分类存放,保证每份档案存有原件,不得有丢失及损坏。
2、建立档案借阅制度,由借阅人签字。在借阅期间负责所阅档案的整洁、完整,且不得对外公开,保证公司内部资料不外泄。
3、公司签订的任何一份购买或销售合同,必须在合同生效后送交一份原件到财务部(暂时代理)存档。
4、试验室每次试验的结果都要拟定一份详细的备案送交财务部(暂时代理)存档。
(四)保管管理制度
1、建立保管账。作好每一笔需入库的低值易耗品、燃料、各种辅助材料及汽车零配件的记录,开列入库单,及时验收、登记入账。作到日结月累。
2、每笔出库单必须有领料人、部门负责人的签字以及写明物件用途,施用部位,严格控制领用范围和履行领用手续,不私自发料,并及时做好领料单的转交。
3、登记每辆车上的附带零配件,再经由每辆车的负责人签字领用,交回车辆时,各零配件也需交回,由保管人员登记入册,明确各个车辆零配件领用人的保管责任。
4、丢失及报废、损坏的物料及汽车零配件,需登记丢失、报废、损坏的原因,由物件使用人签字。如属使用人员保管、使用不当而造成的损失,则要追究责任,必要时进行经济赔偿。
5、定期进行库存材料盘点和会计对账,保证账物相符、库账与材料会计相符,保证及时采购供应、减少和处理库存积压。
6、库内物资做好防盗、防火、防腐烂,库房做到闲人免进、库内物资整洁。
(五)车辆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车辆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坚持以安全预防为主,实行安全奖罚制度。降低材料消耗,提高运输效率。
2、建立健全车辆技术档案,定期鉴定车辆技术状况,按规定作好车辆的停放、停驶、封存、调拨和维修保养工作。严格遵守各种车型的保养作业周期,按期保养、减轻汽车各部件磨损,防止早期损坏和运行中的故障。三级保养应送国家认可的修理厂进行维修保养。
3、车辆实行定人、定车、固定使用保管。新增加车辆、新录用司机应组织有关门方面的技术培训学习,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4、配合完成有关交通、机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使车辆肇事记录和处理情况有案可查。分析、掌握事故的发生规律,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推广现代化的管理方法,学习新技术、新工艺,开展各种形式的爱车、节油、节胎、节维修费等活动,不断地推广先进经验、降低生产成本,为公司获得最大收益。
(六)司机奖罚管理制度
1、驾驶员因违章造成罚款,由个人负责,吊扣驾驶执照时,停发一切工资,需调动工作岗位者另计发新岗位工资。
2、有下列违章情况之一者,处以100元罚款。
A驾车时不带驾驶证、行驶证、营运证等有效证件。
B无故不参加安全学习和安全活动者。
C丢失行驶证、***、附加费证、养路费证、营运费证等。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处以200元罚款。
A驾驶作风恶劣,造成影响。
B将车辆私自交于无驾驶证人员驾驶。
C违反道路限速规定;高速行驶;不按规定行车路线行驶;违章超车。 D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私自处理,除本人负责全部经济损失外,并处一次性罚款200元。
E驾驶员应节约用油,对用油超标者,给予罚款,对严重超标和经查徇私舞弊者,一律按偷窃论处,情节严重的给予以辞退,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驾驶员奖励
A驾驶员在年度内无任何违章、违纪行为的。
B无各类责任事故。
C按时参加安全学习和年度审验。
D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交接班制度,爱护车辆,在行车、节油、节胎工作中有一定成绩。年度评审合格后发给一次性奖金以次鼓励。
(七)职工宿舍管理制度
1、全体住宿职工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定制度,遵纪守法,和睦相处,爱护宿舍的一切公物。
2、遵守公司的消防安全规定,宿舍内吸烟应小心谨慎,吸剩烟夹应熄灭放入烟灰盒内、电褥通电后,不得离开宿舍,起床后应立即拔下插头。
3、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子,严禁使用其他一切未经许可的用电设备。
4、未经许可严禁留外人住宿。
5、严禁在宿舍内聚众赌博,严禁在宿舍内酗酒闹事。
6、住宿职工应保持铺上铺下卫生整洁,时令衣服应放在衣帽钩上,铺面被褥要叠放整齐,铺下存放的物品不得露出床外。
7、住宿职工就餐后,应将剩余饭菜丢入垃圾桶里,刷净饭碗、擦净桌面,保持卫生清洁。
(八)罚则
公司员工必须熟知并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按下列规定处罚:
1、违反规章制度1次,口头警告。相同错误或连续犯错2次,罚款100元,3次予以除名。
2、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损害公司形象造成不良影响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100元、200元、3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予以除名,罚没本人在公司内的所有待遇。
3、部门负责人及生产组组长对本人负责的工作由于没对下属交待清楚,导致经济损失或损害公司形象造成不良影响者,视情节严重分别给予100元、200元、300元罚款。
4、部门负责人应严格要求下属遵章守章,发现违规违纪现象,应抓住不放,及时上报,不得手软。否则按渎职处理,调离岗位。
5、分管领导应对部门负责人上报或自己发现的问题,按规定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审批并执行。
6、本“罚则”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公司规章制度 篇2
有限公司分公司规章制度
为规范公司管理,提高公司效益,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一、架构体系
二、各岗位职责:
1、分公司负责人,由总公司任命;全面主持公司工作; 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管理制度及质量管理体系; 具有公司重大决策及行政、人事制度、经济合同的决策权;代表公司处理重要的公共关系。保管法人私章、公司公章、合同章。
2、行政经理,由分公司负责人任命;具体负责公司日常行政事务管理;具体负责公司质量管理工作,对管理体系的运行负有重要责任,负责设计所与总工间的协调工作;并向总经理汇报工作。
3、办公室主任,由行政经理任命;负责组织、安排行政部员工做好行政管理工作;审核公司对内发文、对外发函;协助公司领导制订各项管理制度并贯彻执行;负责督导公司各项证件的年审、变更工作;负责公司各种会议的筹备、组织工作;负责公司文件档案管理工作;组织各部门的信息传递工作,保证各部门信息畅通;协调各部门的工作行为,使工作流程顺畅。保管方案章、出图章、报审章、技术章。
4、财务及后勤人员,由行政经理任命;负责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公司证件的年审等手续;负责员工社保、公积金购买、转移等
手续,协助员工办理职称评定、户口转移、档案转移等事宜;负责公司物资(设施、设备、办公用品、图书等)采购、发放、借阅、管理,新员工入职前准备工作、计算机及其它设施的准备工作并建档管理;负责公司物资的维护及维修,做到定期巡检,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协助公司领导与政府部门及各级相关部门保持良好的关系;及时拨付各项资金(5个工作日内);保管财务章及发票专用章。 5,设计所所长;负责督导本所员工彻底执行本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提高本所员工工作效率;贯彻执行设计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规范、规程、指标和技术措施;充分了解本所员工业务水平,推举适合的人员进入各个项目组工作,并加以督导;安排好本所内各专业的校对工作;关心下属,了解他们工作和生活状况,提供必要帮助,对表现异常的下属应即时沟通;合理支配所内财物;对本所人事具有推举和决议权。
6,总工;对全公司技术质量工作全面负责;贯彻国家、地方的法规和技术政策;审查设计质量检查报告,提出改进和提高设计质量措施;接到各所报审的图纸后,及时组织各专业老总按时保量审查图纸并做好审查记录;做好图纸交接工作,控制审查时间(3个工作日内);组织各专业相关人员参加设计交底。
三、管理要求:
1,每个项目统一交行政经理处登记后,各审图老总须在1—3天内审查完毕。简单的项目一天审查完毕,复杂的不超过三天;若有违反,每超期1天扣审图费的5%。
2,每个项目进账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按协议拨付到项目人所在所。若有违反,每违反一次,扣财务人员年终奖金的5%。
3,财务部每月收支情况表分发各股东邮箱,各股东审阅;如有异议,请于30日内提出更正;过期财务部有权拒绝。
4,所有股东承接的设计业务按设计费的6%收取作为公司利润(以下简称公司利润),按设计费的15%收取作为公司管理成本,剩余79%由项目人自由支配(税收、设计成本、办公成本等)
5,税收按票额的12%收取。在公司开发票须按开票金额的6%交清税收后,方可开票,剩余6%进账后收取。
6,管理成本构成:总公司管理费;管理部人员工资,奖金,福利(含保险、午餐、通信补助);分公司对外接待费;管理部房租、水电、网络、日常办公花费。
7,所有股东承接的设计业务管理成本按项目施工图出图收取,施工图出图前经营部必须按设计费的5%交管理成本管理部才可盖章出图,剩余管理成本(设计费的10%)按项目进账收取。如管理成本不够支付管理部运行,优先由公司利润来补充,公司利润不够补充则由全体股东承担。如管理成本年底结算时有结余,
划入公司利润。
四、印章管理制度:
1,填写用印申请单,明确申请部门、申请人、用印事由、拟用印章,总经理签字批准后,连同需盖章文件交印章管理者。
2,印章管理者必须仔细核实印章使用是否获批。用印完毕应将用印情况进行登记,申请人在登记表上签字核实。不符合规定或未经公司领导签批的申请,印章管理者可拒印。
3,各类公文、各种文字材料、表格、凭证、支票的用印以公司领导签批为准。
4,员工因私事需公司出具证明等用印时,由本人提出申请,公司领导签批后使用。
5,常用印或需再次用印的文件可省去填写申请表的手续。印章管理者应作好用印登记,以备查考。
6,公司印章应盖在文件正面。
7,盖印文件必要时应盖骑缝印,印章一般盖于公司名称的中部,并能骑年盖月。
8,印章保管者变更时应履行交接手续,做好交接记录。
9,印章原则上不得在公司以外使用,特殊情况下,确需带出使用的,须由总经理签署审批意见后办理。
10,方案章需建筑老总签授后方可出印;出图章、报审章、技术章需有相关老总签授后方可出印。
五、财务管理制度:
1,费用报销应填写费用报销单并附合法单据,每张合法单据应背书注明事由。
2,报销人按要求自行粘贴票据并填制费用报销单或差旅费报销单。
3,费用发生后,应在当月凭合法单据到财务部门报销,如确因没有拿到发票单据等原因无法在当月报销的,应事先征得总经理同意,并在不超过3个月内予以报销,否则财务部门将不再借支,也不予以报销。当年发生的费用必须在当年12月末予以报销,除特殊原因经总经理批准外,跨年度的单据,财务部门不予以报销。
4,各项涉及业务运作的费用开支,应由经办人填写《请款单》,并注明项目名称、请款金额、支付方式、收款方名称等内容。
5,将填写完的请款单及附件送行政经理审签。
6,行政经理审签后交总经理审批。
六、资料管理制度:
1,甲方提供的原始设计条件图(原始地形图、红线图、市政管网资料、地质勘查报告书等)、设计任务书及相关要求(尽量要求甲方以书面形式);统一交行政办公室管理。
2,公司最终的设计成果(电子版图纸、硫酸图、蓝图、节能计算模型及计算书、结构模型及计算书、消防计算表格、设计补充变更通知单以及各种审查表等)。由相关项目负责人统一移交给档案室。并在移交完成时,应有相应的移交记录。未履行此程序的项目,公司行政办公室不予盖印章。
3,公司各项审查记录,需经总工或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借阅。
七、员工薪酬制度:
1,专业技术人员薪酬由所在所分配奖金、福利等。
2,实习生:本年度即将毕业且愿意到公司就职而参加实践学习的学生。由所在所分配奖金、福利等
3,刚毕业不满一年处于试用期的员工,由所在所分配奖金、福利等
4,后勤及行政人员薪酬待遇:公司按照员工的岗位、个人能力和工龄(100元/年)额定其月工资,年终奖金=月工资的2-5倍。
5,后勤及行政人员若有加班情况,按每人每小时100元发放加班工资。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由项目人当场兑现。
八、其他:
1,各项目人应对自己管辖的项目需认真负责,同一个项目公司如果接到投诉达两次以上,公司有权将该项目收管,项目人自动退出对该项目的经营管理。
公司的规章制度 篇3
1.目的
为加强公司规章制度(即管理标准,包括生产组织标准、管理业务或工作标准)的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公司规章制度体系,规范公司规章制度制定程序,推动公司法制化管理,促进依法治企,确保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有序、高效运行,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规章制度的实施管理。
3.执行规章制度遵循的原则
3.1健全性原则:执行规章制度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适用于公司每一位员工,每一位员工都要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3.2事实性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各项制度为标准。
4.制度制定原则和内容
4.1制定原则
4.1.1完整规范原则:制度规定符合现代企业管理要求,责权利明确,工作流程清晰,接口一目了然。
4.1.2可操作性原则:制度规定符合企业实际情况,便于操作,实施后确实能提高工作效率。制度不仅仅是对现存问题的规范和纠正,更应是对将来可能发生的问题的规避和预防。
4.1.3协调一致原则:专业制度必须与基本制度相一致,子公司制度必须与总部制度相一致;制度与制度之间必须一致,不一致的,除非特别说明,以后颁布的为准,防止政出多门、自相矛盾。
4.1.4注重时效原则:制度一经生效,必须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修改。当企业内外部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其他相应制度必须随之变化,做出说明。
4.2制度内容
本办法所称规章制度是指公司依据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规程。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的规范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文件。规章制度的名称为“制度”、 “规定”、“办法”等(也包括“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
“制度”是指对公司的宗旨、组织原则和经营管理方法等事项的规定。
“规定”是指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某一方面作的程序性的规定。
“办法”是指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某一方面作的具体规定。
一般包括如下内容:
4.2.1文字性文件:包括目的、适用范围、管理职责、遵守的规程、程序或方法实施的步骤、接口等。
4.2.2同关键控制点对应的工作流程图,对控制点的考核标准(尽量是量化指标)。
4.2.3相关凭证、质量记录及其表样等。
4.2.4解释、修订权限及生效时间。
5.制度制定流程
5.1起草
公司各职能部门依据专业分工,承担有关制度的起草任务,并指定人员具体负责。制度的建立和修订可以由领导、职能部门根据企业发展需要提出。
5.2征求意见
制度起草完毕后,起草部门须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相关部门须在规定时间(不得超过三天)内做出答复,起草部门结合相关部门意见对草案进行修改;无须征求意见的制度草案直接报交领导审核。
5.3审核及批准
起草部门将修改后的制度报送经部门主管领导、总经理审核,经领导签字后将底稿与电子档一并交综合办公室,并将发文审批表交综合办公室。
如有修改意见,须将草案返回起草部门进行修改,修改完毕后,重新报送部门领导、总经理审核签字。最终底稿与电子档及发文审批表交综合办公室。
5.4编号与修订
5.4.1发文编号要注明编号、序号,即正塔x字(部门简称)[xxxx](年号)x号(顺序号),格式如下:
正塔x字[xxxx]xx号—A(B、C)
修订版本号
发文顺序号
年号
部门简称
公司及各部门文字简称:
公司综合办—综;生产办—生;技术销售部—技;供应科—供;制造工艺室—艺;质检科—质;财务科—财;
5.4.2通知、通报类的公司发文:按正塔通字[xxxx]xx号编号;
5.4.3修改需换版时,只对文件编号中的版本进行重新标示,其余的标示沿用。
5.5发文格式
综合办公室接签字后的制度后,按规定编号、发文。
对于公司的正式发文一般用A4纸,文件格式如下:
5.5.1眉首:空格一行
a)第一行用36号、黑体字居中书写公司全称;
b)第二行用4号仿宋字书写公司发文编号、批准;
c)第三行用下划线标识。
5.5.2正文
a)文件标题用2号仿宋体加粗书写并居中;
b)书写字体一般用4号仿宋体;
c)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能回行。符号一般不单独占一行;
d)页边距:
上白边(天头)宽2.5±O.5cm
下白边(地脚)宽2.5±0.5cm
左白边(订口)宽2.8±0.5cm
右白边(翻口)宽2.5±0.5cm
5.5.3版记
a)主题词:用4号仿宋体,居左顶格标示,后标全角冒号词目用4号仿宋体;词目之间空1字;
b)主送:左侧顶格,用4号仿宋体字标识,不同部门之间空1字;
如需上报总部,将报送与主送分行,左顶格标示;
c)起草部门、时间、打印份数三项平均分布于最后一行;
主题词、主送(报送)部门、起草部门之间用分隔线隔开。
5、发文
由起草部门明确发放范围,未经批准或未履行正常审批擅自进行发放的制度,视为无效。
6.规章制度的培训和落实
6.1制度起草部门负责确定制度培训需求,向综合办提出培训计划并承担培训任务,综合办负责培训的组织工作。培训工作在制度颁布后半个月内完成。培训要有时间、地点、培训人、参加培训人并做好记录,作为日后检查规章制度落实的依据。新员工制度培训在入职教育和试用期内进行,由综合办和试用部门负责,主要培训内容为公司制度和与岗位密切相关的制度。
6.2由制度落实的责任部门从严、从细抓落实,并负责规章制度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6.3对各项规章制度落实要严格考核。规章制度下发后,必须落实到工作中去。对于不能落实规章制度的人和事采取果断的措施,确保规章制度毫不含糊的落实。
6.4集团公司下发的规章制度,综合办要认真登记、保管、传达、贯彻、落实,总经理是第一责任人;我公司发放的规章制度及文件,各部门要登记、保管、贯彻、落实,部门领导是第一责任人。
6.5各部门对重要规章制度落实情况要进行信息反馈,并纳入考核内容。各部门要落实好自己的职责,工作流程,管理制度,对规章制度的跟踪管理必须做到“三快”“四必须”。(三快:对规章制度传达落实快,对执行决议反映快,对存在的问题解决快;四必须:规章制度的落实必须“严”字当头,规章制度的落实必须长抓不懈,规章制度的落实必须要有科学的态度,规章制度的落实必须与部门、公司实际情况结合,同步落实。)
7.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
7.1制度起草部门负责制度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撰写制度运行报告,定期报上级主管领导(正式文件一般半年报两次,试行文件随时根据执行情况修订)。作到谁制定的规章制度谁负责,谁主管的部门谁负责,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7.2综合办监督、检查制度制订部门的职责履行情况,并每月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形成记录,进行评价,并在月报里进行通报,对问题责令责任部门进行限期整改。经理层对各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提出具体整改意见或要求。
8.制度落实的奖惩措施
8.1制度起草部门在制度运行中没有监督、检查和进行培训的,扣罚部门负责人。
8.2在规章制度颁布实施中没有反馈落实情况,使信息逐级衰减,追查起草制度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责任,扣罚部门负责人。
8.3对规章制度运行中,领导不能带头贯彻落实,使制度在各部门不能有效开展,处罚部门领导。
8.4各部门对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好的,并在实际工作中发挥出效能的予以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8.5各部门要加强对内部管理工作的持续改进,对规章制度的落实要纳入生产经营管理考核之中与工资挂钩。每月要对制度执行情况给予统计、考核。
9、本办法自发下之日起执行。
公司规章制度 篇4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员工招聘与培训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四章 员工出入厂区管理
第五章 打卡管理制度
第六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七章 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
第八章 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第九章 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十章 奖励与惩罚
第十一章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第十二章办公室管理办法
第十三章车间管理
第十四章宿舍管理
第十五章饭堂管理
第十六章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厂方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厂方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厂方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 本规章制度所称的厂方是指;员工是指招用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3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厂方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4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厂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5条 厂方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 员工招聘与培训教育
第1条 厂方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条 厂方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3条 员工应聘厂方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第4条 员工应聘厂方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入职《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5条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厂方。厂方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6条 厂方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7条 厂方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个月至6个月: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为1个月;合同期限满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为2个月;合同期限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1条 厂方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2条 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3条 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4条 厂方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厂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5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厂方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员工招聘和录用条件:(此录用条件仅作参考,请根据贵司的实际情况定标准)
A、根据本工厂特点,按工作能力、业务水平、敬业精神择优
B、所招员工须通过专业知识及技能的测试(根据需要选择口头或书面两种方式)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厂方规章制度的;(请根据贵司的实际情况定出“严重”的标准,例如:造成公司损失达到1000元等)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厂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请根据贵司的实际情况定出“严重”的标准,损失金额达到“严重”的标准)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厂方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厂方依本条 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6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厂方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厂方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提示:厂方组织员工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必须要以书面的形式把经过何种培训及调整何种工作岗位记录下来,以便作为一份有力的证据)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厂方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7条 厂方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厂方下列损失:
(1)厂方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2)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厂方支付违约金。
第8条 非厂方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厂方。试用期的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厂方。
知悉厂方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厂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规定赔偿厂方的损失。
第9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劳动合同的;
(2)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员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 出入厂区管理
第1条 员工出入厂区需凭本人厂牌,由保安登记出入时间。
第2条 员工上下班时间出入工作场所,须服装整齐,并佩戴厂牌。
第3条 上班时间因公外出,须持有签准有效的放行条 。
第4条 上班时间因私外出按请假论处,保安凭签准有效之“外出申请单”放行。
第5条 员工携带箱包等行李出厂,一律自觉接受保安开包检查,否则不予放行。
第6条 凡公司财产(无论有无用处)未持经公司指定干部(管理课主管)签核的放行条 均不得带出工厂,违者以偷窃论处。
第7条 公司车辆外出,须由需求单位填写派车单,经公司指定主管签核后方可放行。
第8条 员工下班后不得随意在生产区域走动、逗留。
第9条 来访者,由门卫问清来访单位来访事由后联系被访者,得到被访者同意后,填写“访客登记表”,发给其“访客证”(访客证须佩戴于来访者的左胸前)并指引其进入会客室等候。会谈后,来访者出厂时交还“访客证”,门卫并在“访客登记表”上注明出厂时间(访客单位上须有被访人签名)。来访人员除非由总经理以上核准,可免登记“访管登记表”。上班时间谢绝私访。
第10条 应聘人员,由门卫通知指定人员,得到同意后,由保安带其至会客室或者指定考试场所面试。
第11条 未经总经理批准,值班保安一律不得让外来人员进入参观生产车间、实验室等公司管理区域。
第12条 车辆应于指定地点停放,送货车于指定地点卸货、点收,装卸货柜时,保安监督,无关人员不得接近。
第13条 一切违禁品禁止进入厂区,员工摩托车和自行车应于指定地点停放。
第五章 打卡管理制度
第1条 公司采用上下班打卡制度,除总经理特准之人员外,全体在职人员上下班、加班均需亲自打卡,不得托人、代人打卡,否则当事人双方记大过处分。
第2条 上下班在指定地点打卡,打卡后工卡必须插在指定的卡位,严守秩序,不得插队、拥挤、吵闹。
第3条 不得提前在打卡处等候打卡,下班时间铃响后方可排队打卡,若有违反,查实后予以处分,领班应负连带责任。
第4条 打上班卡后不得接着打上班卡(即打连卡),两次打卡时距最低是半小时。
第5条 不得无故提前上班或延后下班,如特殊情况须提前或延后,须按公司规定进行加班申请,否则总务课在统计加班工时时,直接按正常上、下班时间进行核算,严禁不上班而打卡或早下班晚打卡。
第6条 上下班工时均以半小时为单位,未满半小时的不予计算,员工上班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卡。
第7条 因出差无法正常打卡者,总务部凭“外出申请单”签卡,因其它公务无法正常打卡者,应在公务结束后以“内部联络单”形式呈上级主管签字后交人事签卡。
第8条 因打卡机故障造成无法打卡或打卡出错,由领班或统计员清点人数,送卡交总务部签卡。各部门主管无权签卡。
第9条 保安监督打卡,上下班时工卡应置于指定卡位,不得擅自挪动工卡,涂改、毁坏或藏匿工卡。
第10条 上下班认真打卡,不得漏打卡,漏打卡一个月最多不得超过两次,漏打卡者于当天或第二天上午写内部联系单,员工找主管签,职员找厂长或经理签,人事接单后予以签卡。漏打卡超过连两次的,漏打部分不计考勤,凡打卡时间混乱、打卡模糊不清,或漏打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找人事签卡者一律不计工时。
第11条 自己签卡、涂改工卡视为无效,并给当事人记小过处分。
第12条 毁坏工卡、藏匿工卡、在工卡上乱画、粘贴他人工卡上的工时等行为,一经发现,予以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予以辞退。
第13条 妥善保管工卡,不能沾上油、水等污迹,不能折叠变形,如有遗失,应及时向总务部申请补办。
第六章 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
第1条 厂方遵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制定工作时间;对特殊岗位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第2条 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上午 8:00~ 12:00 ,下午 13:30 ~ 17:30 ,员工按公司规定的时间上下班,并自觉打卡,无故未打卡者按缺勤处理。
第3条 厂方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4条 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5条 员工的法定休假日如下: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如国家法定节假日有作修改,按修改后的法定节假日统一安排休假。
第6条 工伤假:员工在上班时间内,在公司所属区域内,因公受伤者,凭医院证明,其治疗休养期间给予工作假,底薪照付(具体规定参照工伤相关规定)。
第7条 婚假:员工本人结婚方可申请婚假,假期为3天(含休息日),晚婚(初婚时子女年龄达到23周岁,男子达到25周岁)增加10天。销假时必须附结婚证明,供人事备案,婚假期间工资照付。
第8条 丧假:员工本人或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亡故,给与3天的丧假,返厂时必须提供亲属死亡证明供人事备案,假期工资照付。
第9条 探亲假:在本公司服务满一年者有7天有薪探亲假期,此假期不影响年终考绩,假期为生产淡季期间。(探亲假只有国有企业才有硬性规定,一般企业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给予探亲假)
第10条 年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休年假必须提前两周申请,并经主管同意。
第11条 产假:女员工生育可享受90天带薪产假,晚育加15天,难产再加30天,在产假期间办理独子证再加35天,返厂时提供证明供人事备案,产假工资照付。
第12条 陪产假:女方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陪产假工资照付。
第13条 流产假:女员工怀孕流产的,给予15天产假。
第14条 事假:有需要先填写请假单经公司指定干部核准后方可离开,年终考绩会参考此项,请假期间不付工资。
第15条 病假:因疾病或生理原因须治疗休养者,可请病假,一般病假不得超过20天。
第16条 员工请假,需事先填写请假单,干咳嗽鼻爰傩胗兄拔翊砣耍厥馇榭鍪潞笮璨骨爰俚ィ蛹僖残璨剐辞爰俚ァ
第17条 原则上年度内请事假不得超过2次,每次不得超过20天(包括年假天数,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第18条 以上所有的假期申请者,必须由部门主管、经理签名批准后,再交至总务课方可生效。
第七章 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险
第1条 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
第2条 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厂方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3条 厂方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厂方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4条 厂方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 日前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和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5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厂方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依法赔偿给厂方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厂方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工厂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6条 厂方按照法律规定为员工办理相关的社会保险手续,并依法支付应由厂方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第八章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第1条 厂方努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和未成年工定期进行检查。
第2条 厂方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熟悉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3条 厂方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经理(或部门主管)对本部门的安全问题负责,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安全主任)对全工厂的安全问题负责。
第4条 厂方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劳动。
第5条 用电安全
(1)普通员工应掌握用电安全的一般知识。操作用电设备的员工除应懂得用电安全的一般知识外,还要懂得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2)电工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熟知电气安全操作规程,懂得电气设备在安装、使用、维护、检收过程中的安全要求。
(3)禁止员工违章使用电器,禁止私拉乱接电线。
(4)工厂内的电源开关,未经授权,禁止员工随意操作。
(5)电气设备着火,要立即切断电源,并用干粉灭火器灭火,严禁用水灭火。
第6条 特种作业安全
(1)特种作业是指可能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和周围环境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目前厂方的特种作业包。
(2)特种作业工作人员须取得国家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3)特种作业人员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禁止违规作业。
第7条 消防安全
(1)自觉遵守厂方制定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2)厂方禁烟区内禁止吸烟。
(3)厂方内禁止私自动用明火。动火作业须得到批准,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4)熟知安全疏散通道位置,工作中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的畅通。
(5)积极参加厂方组织的消防演习,学会使用消防栓和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掌握扑灭初期火灾技能,了解火灾报警方法,认识火场逃生要领,提高灭火自救能力。
第九章 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1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
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8)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
(9)员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行政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第2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厂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厂证和穿着工作服;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厂方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厂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厂方环境卫清洁;
(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厂方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厂方财物;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厂方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厂方,维护厂方形象,敢于同有损厂方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11)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会客和打私人电话,因故而经部门经理或主管许可的除外;
(12)遵守厂方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厂方的商业秘密。
第3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1)生产主管和领班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领班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动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厂方;
(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十章 奖励与惩罚
第1条 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厂方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
奖励分为嘉奖、小功、大功。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嘉奖一次,给奖金20元。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厂方经济效益,对厂方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厂方经济效益,对厂方贡献较大的;
(3)遇到灾变,勇于负责,措施得当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记小功一次,给予奖金50元。
(1)遇到有意外事故或灾变,自动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2)对于自身事业有重大改善,为公司带来直接或间接显著利益者;
(3)如公司发生盗窃事件能提供线索,最后能破案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记大功一次,给予奖金100元。
(1)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变,奋不顾身,避免危险减少者;
(2)自动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3)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4)对产品改良有重大贡献或使成本显著降低者;
(5)确有其它重大功绩者。
第2条 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厂方,服从安排,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令表扬。
第3条 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厂方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辞退四种。
第4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记过1次;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属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厂方规章制度情形,予以辞退并且不得享有经济补偿金: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3分钟以上)的;
(3)不戴厂证或不穿厂服进入厂区的;
(4)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5)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6)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污染环境卫生的;
(7)浪费厂方财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经批准,上班时间会客或打私人电话的;
(9)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10)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气、关窗、锁门的;
(11)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的;
(12)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13)在禁烟区吸烟的;
(14)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违反厂方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16)工作时间,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的;
(17)工作时间打瞌睡的;
(18)对客户的态度恶劣的;
(19)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5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每次记过1次,并罚款50至100元;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属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厂方规章制度情形,予以辞退并且不得享有经济补偿金:
(1)一个月内连续或累计旷工3日以上的(含3日);
(2)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厂方正常调动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3)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厂方生产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的;
(4)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厂方利益受损的;
(5)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玩网络游戏的;
(6)将厂方内部的文件、帐本给厂方外的人阅读的;
(7)在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煤油炉的;
(8)未经同意私自调换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9)在异性宿舍与异性员工同宿的;
(10)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经查证属实,予以辞退并且不得享有经济补偿金,构成犯罪的,并报公安或相关司法、执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玩忽职守、贻误工作、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直接造成设备损坏、停工、停产,损失一千元以上或造成重伤以上的人身事故的;
(2)工作不负责任,本人经营看管的公共财物被骗、被盗,或由于本人过失生产废品、浪费燃料、原材料,给企业造成损失1000元以上的;
(3)寻衅闹事、打架斗殴、聚众赌博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4)滥用职权,违反政府法令,违反财经纪律,偷税漏税,挥霍浪费国家资财,损公肥私,滥发奖金的;
(5)有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贩私、行为的;
(6)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厂方财物,造成厂方经济损失的;
(7)违反厂方保密制度,泄露厂方商业秘密,造成厂方经济损失的;
(8)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十一章 公司考核办法
目的: 为合理评核全厂所有在职人员工作绩效,鼓励表彰先进工作者, 提高公司工作效率,以达到提升全厂营运绩效之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1、 适用范围:全厂在职人员。
2、 相关权责:管理部、人事处:负责制定和监督实施全厂绩效评核,并稽核其执行状况。
3.1.评核方式 :各单位每月31号前需对在职员工绩效作出评核,以使弹性薪资发放以及岗位调动有所依据,并将评核结果填写于《月绩效评核表》送交管理部人事课。
3.2.评核方式
3.2.1评核及核定权限:
员工:由其组长进行评核,并送交单位及部门主管核定;
组级干部、技术人员:由单位主管进行评核,并送交部门主管核定;
课级干部、工程师:由部门主管进行评核,并送交总经理核定;
(副)经理级(含)以上干部:由总经理、董事长核定。
3.2.2人事课审查月、季度及年度出勤状况、奖惩状况、违规率等,并送交各单位,作为各单位评定级别之依据。
3.3.评核等级评分标准
3.3.1.绩效评分标准依据如下:
(1)绩效成绩评分依据:
a.年度营业目标中月工作计划之达成状况;
b.各立项工作计划之达成状况;
c.各项目之达成状况;
d.各业绩之达成状况;
e.个人产能、质量及日常表现;
f.其它能体现具体价值的工作。
(2)特别管理项目中,按项目或签呈中涉及的绩效考核因素,或依生产会议或经营会议中决议之评分依据。
6.3.2绩效奖金之评定等级具体办法:
评定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对被评定人员进行观察考核,将每项达标情况设定优、良、中、差四个级别,公司将根据员工之评定结果给予发放浮动奖金。每个员工不论职位高低,连续3个月(含)或者一年内累计3个月(含)的评定结果中出现3个“差级”的,视为该员工不适合本工作岗位,公司有权对其作出调岗工资,薪资将按照新岗位标准发放。
3.4.人事统计:人事课依各单位评核成绩计算需发放奖金并呈总经理核定。
3.5.总经理核定:由总经理依厂内营运绩效,决定绩效奖金总额,评核部分有问题时,则退回人事重新计算。
(企业可以使用根据自身指定的考核制度)
第十一章 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第1条 工厂全体职员都有保守厂方秘密的义务
第2条 以下内容属于厂方的保密范围:
(一)经营信息
1、厂方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厂方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厂方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供销情报及客户档案;
5、厂方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6、厂方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7、厂方职员人事档案、工资、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8、厂方内部管理制度。
(二)技术信息
1、各类技术资料;
2、职员在工作期间完成的技术成果及著出的论文、著作、书籍或在工作期间总结、觉察到信息均属厂方。
(三)其他经厂方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第3条 厂方密级的确定
(一)厂方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厂方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及技术信息资料为绝密级。
(二)厂方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客户资料、经营状况、管理
制度等为机密级。
(三)厂方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
秘密级。
第4条 具体的保密措施:
(一)属于厂方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经理办专人执行。
(二)对于密级的文件、 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上保密措施:
1、非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三)属开厂方秘密的设备或产品的研制、使用、保存、维修、销毁,由厂方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四)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厂方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五)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厂方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厂方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厂方秘密。
(六)厂方工作人员发现厂方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
第5条 责任与处罚
(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10-500元
1、泄露厂方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
2、已泄露厂方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二)出现下情况之一的,给予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故意或过失泄露厂方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
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厂方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6条 知悉本工厂有关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均为厂方的竞业限制的人员,该人员有义务配合厂方签订竞业限制合同,具体情况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清楚。
十二章 办公室管理办法
第1条 办公室员工须着装整洁,仪表端庄,不得着背心、短裤、拖鞋等不雅服饰上班,上班时间一律戴厂牌。
第2条 公司电话、传真机、电脑、空调、复印机等严格按说明书及内部规定使用,下班时最后离开人员应确认所有电源均关闭方可离开。
第3条 上班时间严禁喧哗、闲聊、串岗、看书报、争吵,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同事间遇事应相互协调、配合、沟通,电话办公应长话短说,声音以不影响他人为限,禁止上班时间打接私人电话。
第4条 办公室随时保持整齐、干净,禁止在办公室吸烟。下班后办公用品、文件资料均应放入办公桌(柜)内(桌面除电话、笔筒、水杯、台历等不得摆放其它杂物),下班时应将办公椅推至桌下。
第5条 非办公室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办公室内,客人来访应在会客室,上班时间严禁因私会客。
第6条 维护公司形象,打接电话应礼貌客气,办公时坐姿端正,不得有架腿、半躺半坐等不雅姿势。
第十三章 车间管理
第1条 上班时间一律穿工衣及佩戴厂牌,不得着奇装异服或性感服饰,不得浓妆艳抹。
第2条 对所属主管职权范围内命令不得故意违抗、讨价还价,服从所安排的工作;不得在车间聚众滋事,怠工;不得威胁、恐吓管理人员。
第3条 爱惜公司,保持车间清洁、整齐,不得有污损或浪费现象;工具、物料、半成品要物归其位,定点摆放。
第4条 严禁在车间嬉笑、打闹、喧哗、吃零食、随地吐痰。
第5条 车间内严禁吸烟,禁止把火种带入车间,非公司指定人员开电梯,电梯严禁载人。
第6条 保安所使用的工具要有专人保管、收发,放在指定的地点。遗失或恶意损坏,查实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十四章 宿舍管理
第1条 为有效推行宿舍管理,每间宿舍由本室成员共同推荐一人担任宿舍长,直属总务课管理,其职责如下:
(1)水、电设备及本宿舍人员之管理;
(2)本宿舍员工安全之管理;
(3)宿舍清洁卫生状况检查,内务整洁之维持;
(4)节约用水用电之劝导;
(5)室员纠纷之处理;
(6)清点本宿舍就寝人员;
(7)值日生每日值日情况监督;
(8)宿舍财产设备维修申请;
(9)违反宿舍管理规定之状况向总务课提报处理;
(10)宿舍长要尽职尽责,若督导不周,或疏忽管理将取消其职务。
第2条 宿舍管理相关规定之执行
(1)住宿人员按公司指定之宿舍和床位就寝,未经总务课调整,任何人不得擅自调换宿舍和床位;
(2)室内布局由总务课统一设计,任何人不得随意变动,爱惜室内公共设施,若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3)节约水电,用水后随手关水龙头,宿舍无人时要关所有电源设备,不得私自接电源线、更改线路或使用煤气灶具。
(4)严禁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带入宿舍,严禁将刀枪等凶器带入宿舍;
(5)不得在宿舍墙壁、公物上涂写、张贴或钉挂物件,发现可疑迹象及时向宿舍长反映;
(6)严禁在宿舍乱扔垃圾、杂物,不得向窗外、楼下扔垃圾、倒水、垃圾应倒于指定地点,个人物品要摆放有序;
(7)严禁坐在阳台走道栏杆上,或在宿舍有不雅行为;
(8)特许除外,正常上班时间宿舍不可开灯,以减轻用电负荷,使用热水时,注意节约,不得无故浪费;
(9)自学遵守作息时间,按时熄灯,按时就寝,禁止在宿舍追赶打闹,高声喧哗,播放高音量音响;
(10)禁止在宿舍赌博、酗酒闹事或有伤风败俗行为,非因公务,不得进入异性宿舍,严禁在异性宿舍留宿;
(11)本公司人员不得私自将外来人员带至宿舍区或留宿他人,需留宿的,必须经各主管签字许可,否则记过处分;未经公司允许,私自留宿者,记大过处分;
(12)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他人物品,严禁盗窃、挪用他人私物,宿舍内只可吃水果、干粮,其余一律在餐厅吃;
(13)各宿舍根据宿舍长排定之值日表轮流打扫,由当天值日生负责室内、室外、走道及阳台卫生。
第十五章 饭堂管理
第1条 员工依规定在用膳时间方可进入餐厅就餐;
第2条 应排队就餐,并注意不得将菜、饭、汤乱倒;
第3条 米饭吃多少打多少,不得浪费;
第4条 每一位员工只能以一张饭卡打一份饭菜,禁止在餐厅以外场所用膳;
第5条 用膳完毕后,剩饭菜渣应自行带走,倒入指定地区,不得留置桌上或洒落地面;
第6条 总务课于每月最后一天发放次月饭卡给员工,妥善保管,丢失或损毁照价补办;
第7条 请假人员与离职人员须将饭卡交回总务处才算办完手续,请假人员等销假后再将饭卡领回;
第8条 按指定的餐桌对号入座,不要占用他人座位,或错拿他人餐具。
第十六章 附则
《规章制度》为工厂内部管理资料,每个员工进本工厂工作之前必须熟读并且严格遵守,如有违反,按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罚。
对员工的罚款,建议每月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
公司规章制度 篇5
该管理人员在教导处领导下开展工作,应牢固确立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努力熟悉相关的业务知识,当好名副其实的教学后勤兵和好参谋。具体做到:
一、负责学校电教设备的登记造册、添置、保管、借还、维修保养和使用指导工作。(电教设备指幻灯机、录音机、投影机、电视机、放像机、照相机、微电脑、扩大机等硬件设备)(电教设备不得私自借人或私自带出校外或放在自己宿舍内)
二、负责学校广播、电视等线路的通畅及有关活动的摄影、摄像、开大会的广播等。
三、管理好学校图书室,做好图书的购买、点册、验收、入库、签报发票工作,新图书的编目、排架工作,随到随编及时上架。做好师生图书的借还工作。开展新书介绍和导读工作,及时修补、处理旧书。
四、分类保管好各种教学仪器资料,并向教导处和教师推荐、提供。
五、负责阅览室的清洁、整理和图书报刊杂志的阅览指导工作,按规定开放阅览室。
六、做好电教、图书、仪器的借还使用情况的记载工作,并对使用人员进行适当的指导,建立相应的档案。
七、及时提出建议,协助教导处做好教学用书、杂志报刊的订阅工作和教学杂志的借还装订工作。
八、做好安全保卫和清洁卫生工作,成为文明组室。
九、及时做好教导处下达的临时性工作。
十、与区、镇图书馆加强联系,向学校师生作读好书活动的信息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