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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服务管理制度(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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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这次为您整理了公司服务管理制度(精选8篇),在大家参照的同时,也可以分享一下给您最好的朋友。

公司服务管理制度 篇1

第一条服务规范:

1、仪表:公司员工应仪表整洁、大方;

2、微笑服务:在接待公司内外人员的垂询、要求等任何场合,应注释对方,微笑应答,切不可冒犯对方;

3、用语: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禁大声喧哗;

4、电话接听: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作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间太长,工作时接听私人电话不得超过5分钟。

第二条关于公司工作服和其它劳保用品发放的规定:

1、公司工作服和其它劳保用品由行政部统一(购买)和发放;

2、对于公司工作服装,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

3、工作服要按公司要求统一着装,妥善保管,遗失自费补做;

4、穿着工作服即代表公司之精神,必须保持整洁;

5、上门维修电脑时必须着工作服、佩戴工号牌、注重仪表;

6、离职员工如领用服装应即缴还,如未缴还者,在其薪资内扣还;

第三条办公秩序

1、工作时间内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外出工作时应关闭电脑及填写出入登记表;

2、应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时间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

第四条公司物资管理条例

1、公司物资分为低值易耗品、管制品、贵重物品、实物资产;

2、低值易耗品:笔、纸、电池、订书钉、胶水等;

3、管制品:订书机、打洞机、剪刀、美工刀、文件夹、计算器等;

4、个人保管物品:个人使用保管的三百元以上并涉及今后的费用开销的物资;

5、实物资产:物资价格达300元以上,如计算机、照相机。

办公用品物资采购

1、公司办公用品物资的采购,由行政部统一购买,属特殊物资经总经理同意,可由财务部购买。申购物品应填写物品申购单,300元以内物品申购由部门主管同意,;300元以上(含300元)部门主管同意,行政部审核,总经理审批。

2、物资采购由财务部专人负责,并采取以下方式:

1)定点:公司定大型超市及百货市场进行物品采购。

2)定时:每月月初进行物品采购。

3)定量:动态调整,保证常备物资的库存合理性。

4)特殊物品:选择多方厂家的产品进行比较,择优选用。

第五条附则

1、新进人员到职时有行政部门通知,人员离职时,必须向行政部办理办公物品归还手续,未经认可的,不得将其办理离职手续。

2、行政部有权控制每位员工的办公物品领用总支出。

3、必须严格服从公司分配的各项任务、不得损毁公司形象、透露公司机密。

4、公司一切物品不得私自拿取,如需要须填写领取单。损坏公司财物者照价赔偿,偷盗公司财物者将按辞退处理。

第六条管理体制

1、员工值日:公司依据自身情况,设立公司值日制度;

2、遵守公司纪律,有事须先请假,按时交接班,以便安排临时代替人员;

3、办公场所禁止吸烟,违者罚款50元。

公司服务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建设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名称需符合资质管理部门的规定)。

公司英文名称:xx

公司法定地址:xx市xx路xx号,邮编:xx,电话:xx

第三条公司由下列x个出资人共同发起组成(需符合资质管理部门的规定):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执业资格住址身份证号

1、注册造价师

2、注册造价师

3、注册造价师

4、注册造价师

5、注册造价师或相关执业资格

第四条公司受国家法律、法规保护和管辖,一切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章程。

第五条公司的性质为具有法人资格的、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所有出资人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如果因业务质量问题涉及法律诉讼,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时,首先由公司提取的风险基金承担,不足部分以公司的全部资产承担。

第二章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和诚信为本、质量至上的宗旨,遵守行业准则,依法执业,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委托人、当事人合法权益。

第七条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和行业协会的指导。

第八条公司的业务范围:

(一)提供建设工程投资控制和造价咨询服务;

(二)编制和审核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工程预决算、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工程结算和决算;

(三)工程造价鉴定业务;

(四)其他法定业务。

第三章注册资本

第九条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人民币xx万元(50万元以上),由出资人共同投入(持股比例应符合资质管理部门的规定)。其中:

(一)发起人出资共xx万元,占注册资本%,名单和出资比例如下:

姓名执业资格出资额出资比例身份证号出资人签名

1、注册造价师

2、注册造价师

3、注册造价师

4、注册造价师

5、相关执业资格

(二)一般出资人出资共xx万元,占注册资本%,名单和出资比例如下:

姓名执业资格出资额出资比例身份证号出资人签名

1、注册造价师或编审资格

2、同上

3、同上

4、同上

第十条出资人均以现金方式出资,全部出资额应在出资人协议规定的期限前缴足,并委托其他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出资人缴足出资额后即为公司的股东。

第十一条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增加或减少(不低于法定和资质条件规定的限额)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的增减及股份调整需经股东大会代表三分之二股权的股东决议通过(需报资质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二条股东不得馈赠、抵押其出资额及其相应权益。股东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的,企业向合法财产继承人退还其在企业的财产份额。合法财产继承人不得继承股东身份。

第十三条股东不得向公司以外的个人或组织转让其股份。

第十四条股东要求转让股份或退股,应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请求。退股人的权益处理由董事会决定(或在章程中明确约定)。

第四章股东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股东应具备资质管理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身体健康,符合执龄规定,有较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第十六条公司的权益由股东按出资比例分享。公司存续期间,股东的出资、公司经营积累的财产以及所有以公司名义取得的其他财产和权益,均为公司财产,由股东共有并为公司经营使用。

第十七条公司的股东不得成为其他同类事务所的出资人;股东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相同性质的业务;不得为自己或者代表他人与公司进行买卖、借贷以及从事与公司有冲突的活动。

第十八条股东的权利:

(一)依照其所出资比例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出席股东大会,依照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行使表决权;

(三)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四)依照法律、法规及章程的规定转让其所持有的股份;

(五)有权查阅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出资比例参加剩余财产的分配。

第十九条在公司依法设立时,发起出资人除享有第十七条全部权利以外,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的发起人享有被选举为首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权利。

第二十条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依其出资比例和入股方式全额缴纳出资;

(三)以其出资比例承担公司亏损和债务;

(四)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违者应赔偿其他出资人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五)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六)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一条发起出资人除履行第十九条规定的`全部义务外,还承担下列义务:

(一)召集第一次股东大会;

(二)办理公司经营资质和工商注册登记有关事宜。

第五章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及其职权和议事规则

第二十二条公司设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必须有代表三分之二表决权的股东出席方可举行。经三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可以由董事会召集临时股东大会。

第二十三条股东大会按股东所持股份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除本章程另有规定的以外,必须经代表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二十四条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发展规划;

(二)选聘和解聘董事会董事、监事、董事长;

(三)审议和决定公司组织机构设置;

(四)审议和通过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及工作标准、程序;

(五)审定年度财务收支计划、财务决算和利润分配方案;

(六)决定重大资产购置和处理;

(七)决定公司的借贷、担保等事项和对外签订重大合同、协议;

(八)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五条下列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代表四分之三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

(一)公司合并、分立、变更事项;

(二)公司解散;

(三)修改章程;

(四)出资人退股后的股份分配、股份转让和新出资人加入;

(五)本章程规定或应当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做出决议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二十六条董事会由x名董事组成(一般以发起人为首届董事),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常设机构,在股东大会闭会期间,董事会负责本所的重要决策。

第二十七条董事会董事每届任期x年(一般为2-3年),可连选连任。如因董事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或公司的规章制度,或不履行董事的义务,或其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或因健康、年龄等其他原因,经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或经代表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可提请股东大会解聘其董事职务。

第二十八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三)制定公司业务发展计划和目标,并组织实施;

(四)制定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方案;

(六)拟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和清算方案;

(八)拟定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九)制定公司专职人员的工资、奖金分配方案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等福利方案;

(十)决定董事长的报酬和奖励;

(十一)批准董事长有关副所长、技术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财务人员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和解聘的提议,并决定其报酬;

(十二)决定退股、转让股份及其权益处置等事项;

(十三)审议和决定公司专职人员的聘用;

(十四)股东大会授予和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九条董事长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对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十条董事长每届任期为x年(一般为2-3年),可连选连任。如因董事长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或公司的规章制度,或不履行董事长的义务,或其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或因经营管理能力、健康、年龄等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担任董事长,经董事会半数以上或经代表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可提请股东大会解除其董事长职务。卸任董事长的股份作相应调减,调减下来的股份由股东大会进行分配。

(董事长职务实行无任期制的,应规定退休、卸任、罢免、改选的条件、方式和程序)。

第三十一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本所的业务经营活动,组织实施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和受董事会委托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制定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业务发展计划;

(三)制定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四)主持和召集董事会和办公会;

(五)提出副所长、技术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财务人员人选,经董事会批准后聘任;

(六)提出公司内部机构设置方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七)根据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提出对员工的奖惩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八)审查和批准公司正常的财务开支;

(九)签署公司的重要文件;

(十)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二条公司设监事x名,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x年,可连选连任。董事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三条监事的职权:

(一)检查和监督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会执行章程、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内部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听取和反映员工的意见和建议,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有权要求董事会董事纠正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五)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六章机构设置

第三十四条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设置XX部等业务部门。

第三十五条公司可根据业务拓展需要,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等非常设机构。

第七章财务会计制度与利润分配

第三十六条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纳税,并执行国家财政部规定的有关会计制度。

第三十七条公司的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用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并采用借贷记帐法。编制月度会计报表和年度会计报表,按章申报纳税。

第三十八条公司制定以下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用款报销制度;薪酬与奖金制度;福利管理制度;财产管理制度;财务审批与审计制度;会计凭证、帐簿和报表管理与归档制度等。

第三十九条公司根据政府有关规定提取各项基金,按时缴纳各项税款和法定保险费用。

第四十条公司利润分配按以下原则进行:

(一)当年利润在弥补上年度亏损后结余部分方可分配;

(二)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可并入本会计年度分配;

(三)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提出,经股东大会表决批准后实施;

(四)发生年度亏损时,可用公积金弥补,不足部分由以后年度利润弥补。

第八章工作规则和管理制度

第四十一条公司承办业务由公司统一受理,并与委托人签订业务合同或委托协议书。公司依法承办的业务,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公司全体注册造价师及专职人员应当做到:

(一)严格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标准;

(二)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严格保守业务秘密;

(四)遵守回避制度;

(五)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六)参加执业资格后续教育,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确保工作质量。

第四十三条公司建立下列管理制度,以此作为公司管理和运作的基本原则:

(一)业务管理制度;

(二)质量控制制度;

(三)财务管理制度;

(四)人事管理制度;

(五)工资奖金管理制度;

(六)职工福利管理制度;

(七)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八)其他管理制度。

第九章合并、分立及出资人变动

第四十四条公司合并或分立,应当由董事会提出方案,按本章程规定的程序经股东大会通过后,依法办理资质审批手续和向登记机关办理相关的变更手续。

公司合并或分立,应当依据国家的法律和有关协议的规定,对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以确定出资人的权益比例。

第四十五条公司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及财产清单。公司合并后,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按合并协议约定)继承。

第四十六条增补新的股东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资质管理部门和本章程规定的出资人条件;

(二)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

第四十七条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股东必须退股:

(一)股东死亡或依法宣告死亡;

(二)股东全部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三)股东被管理部门注销执业资格;

(四)股东在出资中的权益全部被人民法院判令执行;

(五)股东辞职或擅自离开公司不在公司工作;

(六)股东被解聘;

(七)股东年龄超过65周岁;

(八)股东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

(九)股东没有实际履行公司出资协议中规定的义务,或者严重违反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或者出资人协议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八条股东退股时,退股人应分享的权益可经过协商以现金或者其他方式偿还,应承担的债务全部以现金弥补。股东退股后,对后续发生的并与其本人退股前直接有关的公司赔偿事项仍负有责任。

第十章终止与清算

第四十九条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依法终止并进行清算:

(一)公司经营期届满;

(二)股东大会决议予以解散;

(三)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

(五)公司因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勒令解散。

第五十条公司因第四十九条第一、二、三款规定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织,并由股东大会以普通表决方式确定其人选。

公司因第四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因第四十九条第五款规定解散的,由主管部门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五十一条公司清算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财务帐册,报股东大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清算组应当自股东大会或者经主管机关确认之日三十日内,将前述文件报送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第五十三条本章程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生效(股东需在章程通过决议上签名)。

公司服务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之规定,促进本市劳动力的职介工作,充实我市人才战略的功能,依法实行职业中介服务工作,特制定本章程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单位的名称为XXX市xxx职业中介服务信息中心,法定经营场所为:XXX市xx街xxx号。

第三条本单位的性质为:在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个人经营的从事职业介绍的机构,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本机构将配合国家的人才战略,建立地方人才库。我们的经营的理念是:以人为本、诚信务实。

第四条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xx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五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是:

(1)为劳动者介绍用人单位;

(2)为用人单位和居民家庭推荐劳动者;

(3)开展职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

4)收集和发布职业供求信息

(5)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互联网职业信息服务;

(6)组织职业招聘洽谈会;

(7)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的其他服务项目。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本单位的决策机构是管理委员会,由出资人决定其成员,第一届管理委员会将有:xxx、xxx、xxx、xxx、xxx、组成,由xxx任主任,任期一年,可以连任。

其职权是:

(一)制定本单位的发展规划;

(二)审定本单位工作计划

(三)制定和修改本单位章程;

(四)组织职业招聘洽谈会;

(五)选聘本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条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xxx。其职权是:

(一)组织开展本单位的日常工作;

(二)执行管理委员会通过的有关决议;

(三)相关职能部门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资产管理

第四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九条本单位的经费来源:个人出资,收费资金。

第十条本单位经费由本单位法人管理,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

第十一条本单位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章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

第十二条本单位自行解散,分立、合并、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注销,必经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决议,并上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十三条本单位的处理所有善后事宜后,向业务主管单位申请注销登记。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后,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四条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由本单位自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章程的修改权属管理委员会。修改后的章程,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同意后生效。

第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管理委员会。

第十七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十八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公司服务管理制度 篇4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以“优质服务、信誉至上”为宗旨,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 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加以追究。

公司服务管理制度 篇5

为切实做好公司内部质量控制、高效服务工作,为市场开发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和支持,现就相关工作要求规定如下:

一、所有部门工作都要对市场负责,一切为客户为中心,做好质量保障和市场供应,搞好系统服务。

二、每位员工对待工作必须认真负责,严格要求。

三、质量要求:

1、确保原料进厂和成品出厂合格率xx%。

2、确保市场产品质量和工作服务质量零投诉。

3、生产部和品管部做好车间制程关键点控制工作,确保产品质量不出问题。

4、不断提高做事准确度,提高效率,强化人员责任心,减少错误。

四、服务要求

1、全员微笑服务,服务标准。‘真诚、耐心、热情、高效’,认真领悟和执行。

2、言行文明,思想端正,着装规范、整洁。

3、视客户如亲人,搞好服务工作,主动帮助客户解决困难。

4、窗口人员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改善服务态度,确保内部服务零投诉。

五、工作效率要求

1、销管科学安排生产计划,提高生产效率,保证市场供应不断货、不缺货。

2、确保生产总效率xx吨/天,装、卸车效率xx吨/小时,保证市场供应和客户信誉。

3、做好设备检修计划,降低设备故障率;提高单机设备效率(制粒、粉碎、输送等)。

4、工作注重方法和思路,做到‘日事日毕,日清日高’。

5、部门主管努力提高全员积极性和责任心,要有‘厂兴我荣,厂衰我耻’的精神。

6、部门之间良好沟通,打破部门、岗位界限,一切以公司整体利益为重。

六、考核制度

1、对违反相关规定者,每次罚款xx元,严重者加倍处罚。

2、市场每投诉一次,责任主管罚款xx元,责任人罚款xx元,损失者另计。

3、内部服务问题,客户每投诉一次,不论任何原因,责任人罚款xx元。

4、同样事故或同一责任人当月连续出现三次者,责任人调离岗位或辞退。

5、对于主动发现问题和提供合理化建议的员工,根据情况给予xx元奖励,贡献较大的加倍奖励。

6、以上问题每月末由销管和品管部负责汇总并通报处理。我们的成功来自于客户的感动。

公司服务管理制度 篇6

一、总则

为保证空港服务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劳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空港服务公司及所属公司。

三、工作时间

1、乘坐班车的职工,到岗和离岗的时间以班车为准;

自行开车上、下班的人员,到岗时间为08:30、离岗时间为16:20(极端天气情况下除外)。

2、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在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可报请空港服务公司备案,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的时间。

四、各类假期及规定

1、工龄假

职工工龄假原则上不允许跨年度使用,特殊情况由于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当年休假的,需上报空港服务公司总经理批准,次年补休。职工应按年度顺序使用工龄假,在上一年度工龄假休完的情况下,方可申请本年度休假,否则上一年度工龄假作废。上一年度工龄假仅限一次性使用。当年休假两周以内的可分为两次使用,三周的可分为三次使用。《请假审批表》必须在请假事由中注明上一年或当年工龄假,无特殊说明按当年工龄假上报。休假日期须严格按照《请假审批表》签批时间执行。

2、病假

职工病假结束后,应于五个工作日内将《请假审批表》及有效相关医疗证明报至综合办公室备案,除特殊情况外,否则按事假处理。

3、事假

(1)因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出勤的,须请事假,完成审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也未续假者,3天(含)以内按旷工处理,3天以上按违纪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2)休事假须提前填写《请假审批表》,并注明请假事由,职工休事假2天以上的,须提前2天(含)以上报空港服务公司总经理批准, 5天(含)以上须报请集团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职工遇有突发情况,无法填写《请假审批表》的,在单位主管领导准假的情况下,于上班首日补填《请假审批表》。

(3)上班期间,各单位、部门负责人离开机场,须上报空港服务公司总经理批准,并在综合办公室备案;各单位工作人员离开机场时,须报请各单位、部门负责人批准,同时在空港综合办公室备案。

4、《请假审批表》不可涂改。

5、其它规定参照《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公司考勤管理规定》执行。

五、考勤办法

1、各部门、单位的负责人指定专人填写考勤表,由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至综合办公室审核,由公司总经理审批通过后上报集团公司,考勤员对本单位考勤表的真实性负责。

2、每日下班前,各单位、部门向空港服务公司综合办公室发送次日在岗管理人员、行政办公人员名单(电子版);每月30日前上报《考勤月报表》,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至综合办公室。

3、综合办公室根据各单位、部门报送的名单对管理人员、行政办公人员在岗情况以及各单位、部门普通职工的考勤情况进行抽查。

六、处罚办法(10元/分,处罚总额度以不违反法律相关规定为限)

1、初次未按规定考勤的考勤员、部门负责人,每人扣2分/次,并在空港服务公司讲评会上点名批评,立即进行整改。

2、再次出现以欺瞒方式,违反考勤管理规定的考勤员和部门负责人,每人扣5分/次,并根据情节要求所属单位负责人在讲评会上进行公开检讨。

3、考勤员未按规定时间上报考勤情况,致使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薪酬统计受到影响,部门考勤员、负责人每人扣5分/次。

4、未按规定填写《请假审批表》,致使员工休假误报,部门考勤员扣2分/次。

5、员工迟到、早退30分钟以内的扣3分/次。

6、员工在工作时间擅自脱离岗位30分钟以内的扣3分/次。

7、员工在值班期间睡岗扣2分/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视违纪程度给予处分。

8、与年度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相结合,作为对管理人员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并将处罚情况纳入管理人员年底考核中。

9、遇有重大、有争议问题,由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10、其他规定参照《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公司奖惩规定》执行。

公司服务管理制度 篇7

一、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会议内容和程序,提高公司办公质量和工作效率,提升公司管理水平,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空港服务公司及所属公司。

三、会议要求

1、会议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召开,着眼于有效沟通、协调公司内部各方面关系、解决问题、安排部署工作。

2、会议应注重质量,提高效率。会前应做好充分准备,做到充分沟通;对议而不决的事项提出解决的原则与方法;各类会议力求精干、高效,常规会议不得超过60分钟,年度全体大会不得超过90分钟,工作进展和安排应明确、具体、量化,杜绝空谈和形式主义。

3、讲求实效。会议议定的事项、布置的工作任务、提出的办法措施,与会人员要按照职责分工传达、贯彻,落实,力求取得具体成果。

4、严格会议纪律。会议主办部门应加强会议管理,做好会议安排;与会人员应认真准备、准时参会,不得缺席或指定他人代表,确因个人紧急事务需要请假的,须向综合办公室请假,同时指定专人代为参会。

四、各类会议及其安排

1、讲评会:原则上每周二上午9:00召开一次,要求公司总经理、书记、副总、各所属公司经理参加;

2、经营分析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要求公司总经理、书记、副总、各所属公司三级以上管理人员、综合办公室记录人员参加;

3、总经理办公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要求公司总经理、书记、副总参加;

4、年度全体大会:原则上每年度召开一次,要求公司总经理、书记、副总、各所属公司全体人员参加;

5、专题会议:指由相关部门(或人员)组织的针对专项问题的会议,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由召集部门确定。

6、公司及部门其它临时性会议,另行安排确定。

7、各所属公司应在每月5日前将总经理办公会议程上报综合办公室进行统计,统一报总经理审批后,议程2-5项即可召开,无议程则不召开。

五、会议安排的原则

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临时会议服从例会。

六、会议准备

1、各类常规会议,若无调整则不再另行通知,参会人员需自行参加。

2、会议通知形式一般为短信或电话。

3、会议主办部门应提前准备好会议资料(如会议议程议题、提案、汇报材料、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与会人应提交资料等);落实并布置会场,准备好会议所需的各种设施、用品等。

4、公司召开的公司级会议,会务服务统一归口综合办公室负责。

5、会议需用会议室的应向综合办公室提前提出,由综合办公室统筹安排。

七、参会要求

1、应准时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到。

2、会议发言应言简意赅,紧扣议题。

3、遵循会议主持人对议程控制的要求。

八、会议记录

公司各类会议均应设专人负责记录,并于次日下发会议纪要。

九、会议跟进

1、会议决议、决策事项需要会后跟进落实的,按照部门职责分工由主办部门跟进落实,会议主持人另有指定的,服从主持人指定。

2、会议跟进的依据以会议决议、纪要及会议原始记录为准。

3、综合办公室负责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和催办,定期检查会议决议、纪要及会议记录及落实情况,并将督办和催办情况报告会议主持人,并将作为考核当事人工作的依据。

十、处罚办法(10元/分,处罚总额度以不违反法律相关规定为限)

1、迟到:参会人员应于会议召开前10分钟到场,在会议规定召开时间内未到的计为迟到,扣2分/次,经提醒才参会扣5分/次。

2、早退:凡参加会议人员,如未经主持人同意在会议结束前提前离开会场的,计为早退扣5分/次。

3、缺席:凡必须参加会议人员未请假擅自不参加会议或请假未批准而不参加会议的,计为缺席扣10分/次。

4、与会期间应将手机调到静音或振动,原则上不允许接听电话,如须接听请离开会场,否则扣2分/次。

5、参加各类会议时,准备不充分或汇报含糊不清的,导致工作延误扣5分/次。

6、综合办公室未及时督办和催办会议议定事项的,扣5分/次。

7、会议决议、决策事项需要会后跟进落实的,所属公司未按期限向综合办公室上报的扣5分/次。拒不配合完成的扣10分/次。

8、因违反制度,年度扣罚超过3次或扣分超过15分的责任人和单位,取消奖先评优资格。

9、遇有重大、有争议问题,由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公司服务管理制度 篇8

公司规章制度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爱国、爱行业、爱公司、爱岗位、恪守职业道德,工作尽职尽责。

三、忠于职守,努力工作,遵守纪律,服从各级领导指挥和调配。

四、上班穿着公司规定的制服,胸前佩戴工作证及头花。办公室员工去驻场办事须穿工作服。

五、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六、员工请事假需填写请假条,经部门领导批准方可有效,病假须持院方证明。

七、请假需经主管领导批准,请假二天以上的,需经公司领导批准。

八、员工应树立高度的工作责任感,保证安全生产,文明作业、服务,努力提高业务能力,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九、员工应自觉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十、员工不得借职务之便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杜绝有损公司声誉和利益的举止言行。

十一、工作人员若须外出,必须在外出去向表上做记录。

十二、尊重领导、讲究礼节,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积极主动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

十三、接听客户电话要讲普通话,接听电话应礼貌、热情,使用礼貌规范用语。

十四、办公室必须保持干净、整洁,每天由工作人员打扫、整理办公用具和物品。

十五、凡是公司安排出去学习的,必须做满两年。(如两年之内不想做了,未满2年服务期而离职的须自付学习期间所有费用)。

十六、员工辞职须提前一个月向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完成工作交接后经批准后方可离职。(时间以书面申请日期为准)奖惩制度

试用期三天(三天不做完无工资)

员工辞职须提前一个月向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职。(时间以书面申请日期为准)

一、奖励

1、经公司质检部检查,各驻场(4人以上)每月评选1名优秀员工,公司给予10元奖励。

优秀员工评选条件:当月无罚款;服从分配,工作主动积极,认真出色;有团队合作精神,集体荣誉感强。

2、工作认真负责、细致、勤劳、能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受到客户口头表扬者奖20元,受到客户书面表扬者奖50元。

3、参加公司会议、集体活动无请假、无迟到,每人奖励100元。

4、年度优秀员工奖:入职一年以上,符合年度优秀员工评选标准,每人奖励100元。

5、年度优秀主管奖:从事主管岗位一年以上,符合年度优秀主管评选标准,每人奖励200元。

6、突出贡献奖:受到甲方领导高度表扬,甲主出示书面表扬信,每人奖励100元。

7、拾金不昧奖:对拾金不昧者,甲主出示书面表扬信50元。

8、服从公司一切工作安排,控制物料开支,节约费用有明显成效者奖10元。

9、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防止事故发生者奖20元。

10、为保护国家财产及客户财产,见义勇为者。(表现特殊,重奖)

二、惩罚

1、员工上班必须按时到达工作场地。凡发现迟到、早退、中途开溜者达15分钟者,每次扣5元;

2、迟到、早退、中途开溜者半小时至2小时扣除半天工资;

3、迟到、早退、中途开溜者达2小时以上者扣1天工资;

4、上班时间若有急事离开,需向部门负责人提交书面请假条。在公司抽查中,以请假条为准,否则视为当天请假,扣除当天工资。主管或领班请假必须电话告知公司,经公司同意后方可休息,否则,视为旷工。

5、班长、员工有事假或病假必须提前1天向驻场主管请示,批准后方可休息,主管请假需向公司领导请示批准,三天以上需跟公司总经理请示,普通员工请假向部门负责人请示,超过两天的需向公司领导请示,批准后方可休息。不允许临时带口信,违者作旷工处理。超过两天的事假一天扣10元,病假必须出示相关医生证明。

6、主管请假、必须提前1天将各区域工作提前安排好,同时告知甲方负责人。员工因不服从分配而擅自离岗者,作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旷工达三天者作除名处理。

7、车站、办公楼驻场当月请假超过1天,全年总计调休达10次(含10次)取消年度先进个人评选资格。

8、在工作中,出工不出力、敷衍了事,经批评教育未改正者扣2天工资,半年内达2次者作除名处理。

9、上班时间不允许干私活,一经发现,处20元/人罚款,并取消个人年度先进员工参评资格;驻场内员工干私活,除对员工进行处罚外,驻场负责人也受到相应处罚(该负责人在现场并参与罚款50元/次;该负责人在现场未参与未制止罚款30元/次;该负责人未在现场罚款20元/次)。

10、员工上岗时一律穿工作服,衣服应整洁干净,违者每次扣5元。

11、员工上岗时一律佩戴工作牌,违者每次扣5元。

12、上岗时间一律不允许穿高跟鞋或拖鞋,违者每次扣5元。

13、上岗时间不能在工作的地方吃东西、抽烟、休息、闲聊,违者每次扣5元。

14、上班时间不能披头散发,长头发的应将头发盘起,短头发的应整齐干净,违者每次扣5元。

15、凡本公司员工必须遵循;顾客至上、服务第一、质量第一;的原则,决不允许与客户发生争吵(不管对方是对是错),发现1次罚款20元,一年中达到三次者作辞退处理。

16、工作期间,必须认真负责,严格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和一切规章制度,不服从管理者,公司和驻场领导有权作罚款或辞退决定。

17、员工在工作期间因本人违反甲方各项规章制度而造成公司被考核扣分、罚款的由违纪员工自行承担,由公司从其工资中扣除。

18、凡本公司员工在职期间,必须爱护公物及劳动工具,如有损坏,视情予以赔偿。

19、主管和员工请假,主管应如实反映给公司负责人,如未如实反映,被公司发现,主管则扣罚双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