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文学社章程(三篇)》
中学生文学社章程(通用3篇)
中学生文学社章程 篇1
第一章 总则
一、网络文学社隶属经济学院校团委社团联合会,是介于科研与文学之间的一个非营利性的学生团体。
二、网络文学社以适应新时代要求,培养大学生自主操作能力和文学素养的基本目的,以实践、创新、充实、提高为根本宗旨。
三、网络文学社特约李凌春老师为我们的指导老师。
第二章 社团活动
一、教学活动,教授主页设计基本操作方法。
二、上机操作,着手对自己的主页进行设计和编辑。
三、交流活动,上机操作活动过程中每隔两周进行一次交流大会,交流操作计算机的心得和对主页设计的看法及建议。
四、讲座,联系本校教授或校外计算机专业人士组织讲座。
五、评优活动,社团将在x年三、四月间举行评优活动,由评委公选主页设计大赛一、二、三等奖,并颁发奖品。
第三章 机构管理
一、会长一名,副会长2-4名。
二、活动部、外联部、财务部、组织部、教学部、宣传部等部门设部长一名,干事至少两名。
第四章 部门职责
一、会长(副会长)定期召开会议,商定活动发展方向。
二、活动部:负责活动开展方式,并对大型活动进行策划;
三、外联部:负责对外筹备经费,拉赞助;
四、财务部:掌管财务,要求帐目清楚,定期核对与公布;
五、组织部:组织开展活动;
六、教学部:协助老师搞好教学工作和解答会员上机过程中的难点;
七、宣传部:负责通知的书写与张贴;
第五章 干事的产生及权限
一、干事的产生可由会长或副会长直接任命,也可采取自我推荐的方法,并由评委进行评审,优秀者直接任命;
二、对所有新干部、干事设考察期一个月,不合格者不予任用;
四、开会时所有干部、干事不得随意缺勤,有事者须预先请假。对缺勤过多者不予任用。
第六章 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会员的权利:
1、会员凭会员卡可参加社团举办的活动;
2、会员有对会长及干部、干事监督的权利;
3、会员有选举与被选举为干部、干事的权利;
4、会员有自主加入社团的权利。
二、会员的义务:
1、交纳会费的义务;
2、自觉维护本社团利益的义务;
3、监督会长及干部、干事的义务;
4、遵守社团纪律的义务。(社团纪律:上机过程中自觉遵守机房纪律,不得玩游戏,查看不健康网页)
第七章 财务管理
一、会员按规定交纳会费;
二、财务部对会费及其他资金进行管理,要求帐目清楚,并定期公布。
三、社团财务接受经济学院校团委社团联合会管理。
第八章 附则
一、本章程自x年11月11日起生效。
二、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网络文学社。
中学生文学社章程 篇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文学社是xx中学语文教师及语文成绩优良品学兼优的学生,在学校领导下,由语文教研组发起组建的群众性文学团体.
第二条 文学社的宗旨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大力发展素质教育,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培养学生学习兴趣,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发现人才,选拔人才,培养人才.积极探讨演讲、写作等方面的规律,不断提高语文教学水平,为把学生培养成为高素质的社会主义”四有”新人而贡献力量.
第二章 工作任务
第三条 文学社的任务是:
1. 制定并实施文学社的发展规划;
2. 组织举办有关写作、演讲等方面的知识讲座;
3. 举办各种有益的竞赛活动;
4. 组织文学社员参加各级举办的征文活动;
5. 向报刊杂志推荐学生的优秀作品;
6. 编辑出版文学社刊<>;
7. 加强与县属各校的文学社团的联系与交流.
第三章 会员
第四条 凡具有xx中学学籍、能遵守校纪校规、语文成绩良好并承认文学社章程的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参加.
第五条 具备以下条件的可加入文学社:
1、经本人自愿申请,语文老师或班主任同意;
2、文学社常务理事会批准.
第六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视为退出文学社:
1、严重违纪,并受学校纪律处分的;
2、不参加文学社组织举办的会议、活动达两次以上的;
3、不按时上交稿件达两次以上的;&S70;
4、不交纳资料打印费的.
第七条 社员权利
1、有参加竟聘校广播室、文学社编辑部编播人员的权利;
2、有参加文学社举办各种活动的权利;
3、有优秀作品入选<>的权利;
4、有向文学社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
第八条 社员义务
1、遵守文学社章程,关心文学社发展;
2、认真完成文学社布置的任务;
3、积极向文学社和校广播室提供稿件.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全体语文教师和各班文学社员组成社员大会,社员大会每学期召开一次。
社员的任务是:
1、听取并审议文学社常务理事会的工作总结;
2、审议本学期的工作总结;
3、修改文学社章程。
第十条 全体语文教师组成理事会,负责对本班文学社员进行具体指导。社长和副社长组成常务理事会,作为负责处理具体事宜的执行机构,任期一年。
第十一条 文学社社长由校长任免,社长视具体情况确定副社长人选,并上报学校批准。社长负责文学社的全面工作,副社长予以协助。
第十二条 语文教师为本班文学社员的指导老师,学生习作的刊登发表,均享有“指导老师”的署名权。
第十三条 学校校长担任文学社名誉社长,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和教导主任担任文学社顾问,对文学社工作进行全面指导。
第五章 资金
第十四条 文学社资金来源:
1、学校下拔金费;
2、社员交纳适当的资料打印费;
3、其他赞助。
第十五条 资金使用:
1、打印各种文字资料;
2、组织举办知识讲座、竞赛;
3、其他正当开支。
第十六条 资金管理
1、经校长授权,文学社长对资金使用有决定权;
2、重大开支须经常务理事会商议决定;
3、接受学校的财务监督。
第六章 组织纪律
第十七条 文学社社员须以《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行为准则。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的修改、废除,由文学社常务理事会提交文学社代表大会决定。
本章程自文学社宣告成立之日起开始施行。
中学生文学社章程 篇3
为深化素质教育,关注学生成长,培育文学新人,树立班级形象,培养及发挥广大同学的文学爱好与特长,提高同学的文学鉴赏水平与写作能力,丰富校园文学气氛和学生文化生活,做好文学社的各项工作,制定本章程如下。
第一章 总 纲
第一条:作为一个文学性团体,其基本宗旨在于为广大文学爱好者服务,为本校文化建设出力,为增强本校文化氛围努力。
第二条:本着为同学们提供一个文学自由发展的舞台,促进同学之间的文化交流,提高同学们的文化素养,形成活泼、严谨的文风,从而提高文学爱好者的写作水平。
第三条:我们的口号是:办好文学社,开展好一切活动,全体成员共同努力打造品牌。
二 任务
第一 每学期编辑出版两期以上校报,优先发表文学社社员作品,好作品向全国报刊杂志推荐发表;
第二 创建“校报”博客网站,电子邮箱:;
第三 每学期举办一届诗歌吟诵会;
第四 每学期组织一次以上社员采风活动;
第五 不定期举办文学创作知识讲座、主题征稿与竞赛等活动;
三. 社员
入社的方式及要求
第一条:凡本校喜爱文学、热爱写作的学生,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并交一篇有一定质量的习作,经文学社指导老师认可,即可入社。
第二条:社员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档案并保存。
第三条:社员要自觉遵守社团章程,执行社团决议。
第四条:参加社团活动,完成社团任务。
社员的权利
1. 优先在校报发表作品;
2. 优先在吟诵会吟诵作品;
3. 参加文学社组织的一切活动;
4. 对文学社工作提出合理的批评和建议;
社员的义务
1. 遵守文学社的规章制度;
2. 积极参加文学社组织的一切活动,无故不得缺席;
3. 积极为校报投稿、组稿;
4. 为校报的健康发展出谋献策;
四. 组织
文学社成立社务会,领导和负责文学社工作。社务会设社长、副社长、秘书长各一人,分工合作,共同负责文学社日常工作;
1. 社 长:
2. 副社长 :
3. 秘书长 :
文学 社下设校报编辑部,负责刊物的组稿、编辑、出版工作,编辑部设主编、副主编、编辑部主任各一人,分工合作,共同负责校报日常工作;
1.主 编 :
2.副主编 :潘
3.编辑部主 任:
聘任陈志华校长为文学社名誉顾问,校报聘任副校长、副校长为名誉顾问。
附 则
第一条:本章程由文学社制定,大前中学团委会对其有解释权。
第二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一切准则皆以本章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