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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是什么【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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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是为了加强商品流通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而制定的制度。这次漂亮的小编为您带来了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是什么【精选4篇】,您的肯定与分享是对小编最大的鼓励。

企业会计制度的基本原则 篇1

制订会计制度一般要遵守以下几条原则:

1、要符合党和国家的财经政策、法令和制度,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因地制宜的原则。

2、要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要适应本行业和本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在保证执行国家有关制度的前提下,制订适合于本企业的具体制度和实施办法,以促进改善经营管理;

4、要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发挥会计的监督作用。

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 篇2

(一)为了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规范商品流通企业的会计核算,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从事商品流通的独立核算的企业,包括商业、粮食、物资供销、供销合作社、对外贸易、医药(石油、烟草)商业、图书发行等企业。

(三)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格式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会计科目。

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企业不要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企业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填制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四)企业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的具体格式和编制说明,由本制度规定。企业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企业自行规定。

企业会计报表应按月或按年报送当地财税机关、开户银行、主管部门。

月份会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8天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35天内报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向外报出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注明:企业名称、地址、开业年份、报表所属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企业领导、总会计师(或代行总会计师职权的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企业对外投资如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半数以上,或者实质上拥有被投资企业控制权的`,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五)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需要变更时,由财政部修订。

(六)本制度自1993年7月1日起执行。

二、会计科目

(一)会计科目表一、资产类

附注:

三、会计报表

(一)会计报表种类和格式

(二)会计报表编制说明

企业会计规章制度大全 篇3

一、总说明

(一)为了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规范农业企业的会计核算,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农业企业,包括不同所有制及隶属于各部门、各单位的农业企业以及农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所属的单独核算的工业、商品流通业、运输业、建筑业、服务业等单位。

(三)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格式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查阅帐目,实行会计电算化。各企业不要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企业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时,应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四)企业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的具体格式和编制说明由本制度规定;企业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可参照本制度设计的格式由企业自行规定。

企业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利润分配表和主营业务收支明细表,应按月或按年报送主管财政机关、主管部门和开户银行。国有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应同时报送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月份会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6天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35天内报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从其规定。

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向外报出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注明:企业名称、地址、开业年份、报表所属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企业领导、总会计师(或代行总会计师职权的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企业对外投资如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数半数以上,或者实质上拥有被投资企业控制权的,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五)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需要变更时,由财政部修订。

(六)本制度自1993年7月1日起执行。

二、会计科目

(一)会计科目表

顺序号 编号 名称

一、资产类

1 101 现金

2 102 银行存款

3 109 其他货币资金

4 111 短期投资

5 112 应收票据

6 113 应收帐款

7 114 坏帐准备

8 116 应收家庭农场款

9 118 内部往来

10 119 其他应收款

11 121 材料采购

12 123 原材料

13 128 农用材料

14 129 低值易耗品

15 131 材料成本差异

16 132 在途商品

17 133 库存商品

18 134 商品进销差价

19 136 幼畜及育肥畜

20 137 产成品

21 139 待摊费用

22 141 长期投资

23 151 固定资产

24 155 累计折旧

25 156 固定资产清理

26 159 在建工程

27 161 无形资产

28 171 递延资产

29 181 待处理财产损溢

二、负债类

30 201 短期借款

31 202 应付票据

32 203 应付帐款

33 204 应付家庭农场款

34 205 待转家庭农场上交款

35 206 专项应付款

36 209 其他应付款

37 211 应付工资

38 214 应付福利费

39 221 应交税金

40 222 应交包干利润

41 223 应付利润

42 229 其他应交款

43 231 预提费用

44 241 长期借款

45 251 应付债券

46 261 长期应付款

三、所有者权益类

47 301 实收资本

48 311 资本公积

49 313 盈余公积

50 321 本年利润

51 322 利润分配

四、成本类

52 401 农业生产成本

53 411 工业生产成本

54 421 运输成本

55 431 施工成本

56 441 辅助生产成本

57 450 制造费用

五、损益类

58 501 营业收入

59 502 营业成本

60 503 营业费用

61 504 营业税金及附加

62 511 其他业务收入

63 512 其他业务支出

64 521 管理费用

65 522 财务费用

66 531 投资收益

67 541 营业外收入

68 542 营业外支出

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与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区别 篇4

《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是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规范和加强商品流通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而制订的。它适用于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从事商品流通的独立核算的商业、粮食、物资、供销合作社、对外贸易、医药、石油、烟草商业和图书发行等企业。

《小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不对外筹集资金”是指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企业,但不包括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款的情况。“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是指符合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于2003年制定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中界定的小企业及按照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界定的小企业,不包括个人独资及合伙等不具法人资格的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