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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线路定期巡检制度【最新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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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人见人爱的小编分享的通信线路定期巡检制度【最新10篇】,希望可以启发、帮助到大家。

通信线路定期巡检制度 篇1

一、编辑说明

1、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行业相关技术规定、规范编辑本指要。

2、本《指要》是根据个人经验、意见编辑,仅供通信线路工程安全生产施工管理人员、现场监理人员、一线施工人员在通信线路工程施工时参考。

3、本《指要》相关内容与国家、行业规定有冲突的,以国家、行业规定为准。

4、通信线路工程指:架空线路工程(含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管道建筑工程、管道线路工程、直埋线路工程。其他通信专业安全生产管理请参考相关专业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

二、通信线路工程施工企业的责任

1、承担通信线路工程施工的企业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国家工商管理机构审核注册的通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一十四条的规定,设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必须制定和健全与企业生产相关的安全生产制度,必须配备专职(兼职)处理日常安全生产管理事务的专业管理责任人。

2、通信线路工程施工企业的法人代表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一十四条的责任。企业法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有组织、管理、教育、检查、处罚、奖励、解释、报告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事务的权利和义务,并承担本企业安全生产的法律责任。

3、通信线路工程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部门向企业法人负责,处理企业安全生产的日常事务。具体实施对本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颁证、检查、呈报、处罚、奖励事务。

4、通信线路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应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代表企业法人与本企业员工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 应定期督促、检查从事通信线路工程施工的施工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书”的落实情况。通信线路工程安全生产应实行“目标控制、问责制”的管理办法

5、通信线路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必须健全完整安全工作记录备查。

6、通信线路工程施工企业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为本企业从事“高、危岗位”的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7、通信线路工程施工企业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为本企业员工购买、配置安全生产劳动防护、保护用品的义务。

8、通信线路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二十三条的规定,《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一条、二十四条的规定,对通信线路施工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通信线路项目安全管理应做到“六同时”。

(1),通信线路施工项目立项与项目安全生产规划同时。

(2),签定施工合同与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同时。

(3),购置施工原材料与购置劳动保护用品及购买员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同时。

(4),通信线路施工现场检查与安全生产检查同时。

(5),安全生产事故处理与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同时。

(6),通信线路施工项目总结与安全生产管理总结同时。对通信线路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处理应遵循国家规定的程序、时限,应按国家规定做到“三不放过”。

三、通信线路施工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义务

1、通信线路施工企业员工是从事“高、危岗位”作业的群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章、《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一条、二十四条的规定,有接受通信线路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权利,有获得从业劳动防护、保护的权利,有获得“高、危岗位”从业保险的权利,有获得从业意外伤害治疗、赔偿的权利。

2、通信线路施工企业员工必须自觉接受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督导、检查。有保证通信线路施工安全生产的义务。

3、未经通信线路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考试合格资格认证

的人员,不得从事通信线路施工作业。

4、未经相关通信专业教育、培训,取得相关专业考试合格资格认证的人员,不得从事通信线路施工作业。

5、通信线路施工人员有保证通信线路建设安全生产的义务,不得“违章、违规”进行通信线路施工作业。对生产管理人员违反通信线路施工安全生产规定的指令,有拒绝执行的权利。可同时向主管上级、国家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申诉、举报。

6、通信线路施工企业员工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有咨询、质询的权利,只要不是涉及企业机密的事项,相应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必须直接正面回复。

7、通信线路施工人员在进行通信线路施工作业时必须做到“五个明确”。

(1)、施工任务和操作方法明确。

(2)、施工环境与防护要点明确。

(3)、应急措施与使用防护器具明确。

(4)、处置程序与协作关系明确。

(5)、安全生产制度与行为责任明确。

四、通信线路施工安全生产的防范要点

1、交通事故预防。

(1)、通信线路施工车辆驾驶人员是交通安全责任的直接责任人,对通信线路施工车辆行驶责任行为负责。通信线路施工车辆绝对禁止“客货混装”,绝对禁止“超高、超载、超速”。

(2)、通信线路施工车辆必须取得国家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审验合格的有效认证。

(3)、通信线路施工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有国家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审验合格的有效证照,所驾车型必须与核准准驾车型相符。驾驶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国家《道路交通法》的各项规定。

(4)、通信线路施工车辆驾驶员对承载的物资、器材负责,装载物资、器材必须绑扎牢固防止松动、滑落。

(5)、通信线路施工使用的电杆运输,大分屯必须由专业运输公司承运,施工单位只允许不超过30公里的小分屯现场施工转运。同时按交管部门的规定对电杆前后应设置警示标志,并开启应急灯行驶,行驶速度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

(6)、禁止野蛮装卸。对于大型、笨重物品(整盘光缆、电缆、钢绞线、机器设备)必须使用卸载工具、器具、平台,卸载现场必须有指挥人员组织协调。禁止直接推抛卸载。

(7)、冰、雪、泥泞道路通行,必须使用有效防滑器具。

2、坠落事故预防。

(1)、通信线路登高作业人员必须经过身体检查合格,患有高血压、心脏病、恐高症、眩晕、癫痫、低血糖人员不允许从事登高作业。超过50周岁人员不宜从事登高作业,女性员工不宜从事通信线路工程登高作业。

(2)、登高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安全帽、胶鞋、皮鞋、手套。绝对禁止赤脚、穿拖鞋登高作业。

(3)、登高作业人员在登高作业期间,不得饮酒,不得服用致幻药物。

通信线路定期巡检制度 篇2

一、为保证通信线路的安全、可靠运行,加强线路的维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通信线路的巡检是通信线路日常维护的主要方法之一,是预防通信线路发生障碍的重要措施,是通信线路维护人员的主要任务。

三、通信线路维护人员必须参照通信线路质量标准(参见维护规程)并按照规定的通信线路日常维护项目和周期(参见维护规程)对通信线路进行巡视维护。

四、通信线路维护必须对所维护通信线路进行全面的步巡维护,要求每月不少于1~2次,遇到恶劣天气(如刮风、下雨、雪等)情况时,必须加强对通信线路的巡视。

五、对重点地区(如通信线路跨越公路、铁路、高速公路、基建施工工地、电力变压器等)的通信线路应加强巡视检查,并做好相应记录,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六、通信线路巡视要特别注意通信线路周围环境的变化,是否有市政工程施工,电力线路改造等情况,遇有可能危及通信线路安全的情况要及时安排专人值守现场,保护通信线路安全,并及时通报和组织处理。

七、通信线路巡视检查中发现重大问题和情况,要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系,详细汇报相关情况;对于一般问题要及时发现和认真记录,并采取相应措施。

八、按照约定时间(每周/月)及时提供通信线路维护工作报告及下周/月工作计划,在报告中应全面、真实的反映本周/月工作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要求报告清晰、明确、全面、细致。

九、认真做好通信线路维护工作相应的巡视记录(表),并定期与维护管理部门进行沟通交流,提高巡视及维护水平。

十、认真做好和通信线路维护工作涉及的相关单位的协调和配合工作,如供电局、市政、等,并和相关单位及时交流有关信息,以便及时反馈和响应,确保通信线路安全。

十一、做好管道和直埋通信路由沿线的宣传工作。

十二、在通信线路巡检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程的相关安全规定,防止和杜绝人身及设备事故的发生。

通信线路定期巡检制度 篇3

巡线是光缆线路日常维护的主要方法,是光缆线路日常维护中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是预防线路发生障碍的重要措施,是维护人员的主要任务。作为一名线路维护人员,一定要增强责任感,努力提高线路维护质量,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光缆线路维护任务、目的与方法,熟悉线路及设备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正确处理,确保光缆线路畅通。

一、巡线的方式。

巡线是光缆线路日常维护中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是及早发现外界影响的重要一环,是预防线路发生障碍的重要措施,也是维护人员的主要任务。巡线可分为徒步全巡和重点巡查两种方式。

徒步全巡就是携带必要的工具,沿着光缆线路徒步前进。只有徒步巡查才能全面细致地了解线路变化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高维护质量。全巡时要观察线路路由情况和线路两侧的情况变化,发现危险情况时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作好记录并向上级汇报。

重点巡查就是对特殊地段进行巡查,一般采取车巡的方式。特殊地段是指有外力施工的路段以及市区、城乡结合部、村镇、工矿区、过沟过渠地段和雨季易被洪水冲刷的地段等。

二、巡线的目的。

通过巡线了解沿线地形、地貌及变化情况,了解险情及交通情况,熟悉路由走向,检查光缆设备,消除故障隐患,以避免事故的发生。

三、巡线要求。

1、包线员:正常情况下徒步全巡每月1次,重点巡查(车巡)每周不

少于1次,有外力施工和暴风雨要增加巡检次数。每次巡线必须将线路情况填入《光缆线路日常巡检报告》。

2、分站技术人员(分管人员):每周上线路巡检一次,每2个月带领包线员对线路徒步全巡1次(日常巡检不允许站内人员开车下线检查),每月线路巡检不少于10天。

每周上线路巡检一次,主要是指导包线员对线路巡检工作与外力施工的处理办法,对包线员进行考核,尤其是外力施工涉及光缆线路安全时,分管人员应增加线路巡检次数。

每2个月至少带领包线员对自己管辖的线路徒步全巡1次,检查包线员对线路的维护质量(线路除草、龟背制作、线路隐患点临时保护情况等)、线路熟悉情况进行考核,收集包线员的《月巡报告》,并对包线员线路维护工作进行指导。

分管人员每次巡线后将线路情况填入《光缆线路巡检记录》,并报资料管理员填入日报中。

3、分站长:正常情况下每个月上线路进行检查不少于4次,特殊情况应增加巡检次数,每月线路巡检不少于6天。

主要对线路异常情况进行处理,对包线员、分管人员日常护线工作给予指导和监督,重点是对外力施工现场等重大问题进行处理,每次巡检必须将检查情况填入《光缆线路巡检记录》。

4、总站主管人员:正常情况下每个月上线路检查不少于2次,每个月不少于5天,主要对线路进行抽查,对分站日常维护工作进行监督考核,对重大隐患和外力施工现场进行查看,每次巡检必须将检查情况填入《光缆线路巡检记录》。

四、线路巡检主要内容。

1、检查线路附近有无动土或施工等可能危及光缆线路安全的异常情况,对危及光缆安全的施工,要对施工方讲明情况,立即制止,无力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反映,不得拖延或不予处理。(发现情况应按《防外力施工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2、检查线路上有无坑洼塌陷、被洪水冲刷及光缆裸露的情况,检查标石、标志牌、护坎、护坡、漫水坡及包封等防护设备有无损坏,发现问题应做详细记录及时上报,能解决的立即处理,对上述地段进行填补、回土或加固。对易遭水冲的地段要挖排水沟或栽草进行保护。

3、检查路由上有无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腐蚀性物质、有无植树、栽竹情况,发现立即制止与处理。

4、检查核对标石、标志牌和宣传牌有无丢失、损坏、倾斜和移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每年对标石、宣传牌进行一次刷漆描字,并结合徒步全巡对其进行扶正培固、除草。

5、检查过河段光缆是否外露,一旦发现情况,立即进行相应的处理。

6、检查跨越公路、铁路、河流等处光缆防护装置(如盖砖、水泥管、钢管、漫水坝等)是否完好。

7、检查管道人手孔及其附属设备的使用情况,并定期对井内进行清洁与整理,保持设备干燥清洁,预留光缆走线合理、排放整齐,接头盒固定牢固。检查管道上方有无明显下沉现象,人孔盖的口圈、边缘有无裂缝、穿洞。清理人孔附近堆放的积土、污泥、垃圾等。

8、对于架空光缆线路,应检查杆路是否歪斜、折裂,挂钩是否松脱、丢失;光缆与其他建筑物、树木,尤其是与电力线是否有接触、摩擦等。

9、在市区、城乡结合部、村镇、工矿区及施工区等特殊地段、重要通信期间及动土较多的季节,应增加巡回次数,必要时,驻守主要线路区段。

10、对于维护区段路由较稳定的、且无外力施工的,要结合巡检,对光缆线路路由进行培土、制作龟背,完成线路标准化建设。

11、各维护分站应切实做好季节性维护工作,在雷雨、台风季节到来之前,对易遭受暴雨、洪水冲刷的地段进行认真的检查,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应重点检查;对各种防护设施进行认真的检修;在严寒、冰凌期间,加强架空线路的巡回,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及时解决。

12、包线员和分站人员每次巡线,都要认真填写《光缆线路日常巡检记录》(见附录五)。

13、包线员巡线发现线路异常应及时向分站报告,每月进行考核时上交巡检报告;分站将线路情况分中继段、分区域填入日报中上报总站(见附录六)。

五、日常维护的内容及周期。

日常巡线流程图

光缆线路日常巡检流程图

通信线路定期巡检制度 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安全生产管理的目的就是通过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有效的控制,使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减少和消除,把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中,达到保护劳动者健康和设备的安全,从而保证安全无事故的实现。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及下属施工队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落实责任管理

第三条项目经理应结合工程的特点,建立健全完善的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管理和第一责任人的施工项目安全管理体系,有组织有领导的开展安全生产管理活动,(如组织班前安全碰头会,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安全生产检查等活动),消除各工种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必要时制定应急方案,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

第四条每位员工(包括施工队施工人员)所从事的生产内容,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持证上岗。

第五条项目经理负责施工生产中的工器具及主材和设备的审核认可。

第六条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应认真详细地记录,作为项目考核的原始资料之一。

第三章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第七条施工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安全标志或设立醒目围栏和标牌。

第八条施工现场必须保持通道畅通,材料存放应符合安全要求。

第九条施工队仓库应有消防灭火设施,并有专人管理。

第十条施工队仓库火种材料等危险品要分开存放,场所应符合安全要求,并有专人管理,领用应有记录,工程结束时余料应及时清退,管理人员帐目清楚。

第十一条下人孔进行施工作业时必须打开人孔盖进行通风,确认不存在有害气体后,方可进入。

第十二条施工作业用电必须符合安全规定,插座板应绝缘良好,照明工作灯需用胶柄,发电机应有漏电保护装置,禁止违章私用电炉。

第十三条登高作业人员作业前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应按规定穿戴整齐,系好保安带,仔细检查攀登物的牢固性,对登高工具(脚扣等)及保安带确认完好,方可登高,作业时保安带所扣位置应牢靠。

第十四条机房内工作活动地板掀开时,施工人员走动和搬运设备时要注意地板稳固性。在机架上工作,应防止工具、零件落下,以免造成故障或事故。布线时,人在脚手架上避免用力过猛的跳跃动作,隔离线放板顶两头要扎在固定处,不能碰附近端子板,电线穿过楼层过道洞口必须按规定及时封堵。机房内动用明火时,应向建设单位安全保卫部门申请,待批准后,采取确实有效的保护措施后,方可施工。机房内严禁吸烟。

第十五条通信工程割接改造时,项目经理应会同相关人员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做好工程割接方案及应急预案,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割接。项目负责人应到割接现场指挥。

第四章工器具、车辆、仪表使用的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作业时锋刃工具(如钻、凿、斧、刀等)不准插入腰带或放在衣服口袋内,传递工具不准上扔下掷。

第十七条凡手持电动工具(如电钻、电锤、提携式电焊机,电烙铁等)都必须使用漏电保护开关。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应事先检查电保护开关,确认其安全可靠性,而后方可操作。

第十八条作业人员必须按操作规程作业,正确使用劳动用品用具(安全帽、安全带、脚扣、电笔、工作鞋等)。

第十九条梯子在使用前检查是否完好,确认牢固后方可攀登,人字梯要把螺丝拧紧,并把搭扣扣牢,禁止使用梯脚无滑装置的人字梯。上下较高及树立地点易滑动或有被碰撞可能的梯子,必须由专人扶梯。凡已折断、松驰、破裂、腐朽的梯子不得使用。

第二十条吊板使用前应检查是否牢固,吊板挂钩磨损掉1/4时不准使用。坐吊板必须系安全带,并将安全带拢在吊线上。在2.0/7以下的钢绞线上不准坐吊板操作。

第二十一条手扳葫芦禁止超负载使用,严禁用人力以外的其它动力操作,操作时如发现手扳力大于正常扳力时,应立即停止使用。

第二十二条严禁无驾驶证及准驾证人员驾驶公司车辆,严禁驾驶员酒后驾车。公司所有驾驶员应加强车辆管理,车辆制动、转向、灯光失灵、失效禁止行驶。驾驶人员必须按照交通管理规定做到安全行车。

第五章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报告、处理规程

第二十三条施工人员在工作中发生安全事故时,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事故者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和部门经理。项目经理立即写出事故基本情况书面材料,报告公司有关部门和领导。

第二十四条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时,事故所属项目经理和部门经理应立即将事故概况报告公司领导。

第二十五条伤亡事故的调查,事故发生后立即成立调查组,由单位的主要领导(与事故有直接关系的应回避)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二十六条车辆交通事故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执行,事故的结果以交管部门结案鉴定为确定的依据。项目经理或当事人发现事故时,除立即向当地交管部门报案外,还应及时向公司车管人员报告,公司领导组织派员协助车管人员处理,做好善后工作。

第二十七条施工工地发生通信器材、器具被盗事件,工地施工负责人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及建设单位,同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

第六章施工项目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实行安全生产监督制,对在生产中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者给予“一票否决”。

第二十九条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一经发现,必须坚决立即整改,并对具体责任人进行处罚。对安全生产好的予以奖励,把奖罚作为促进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措施。

第三十条施工队必须加强安全生产意识教育,对于施工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隐瞒不报、谎报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处罚,事故处理过程所发生的费用均由责任单位或个人承担。

通信线路定期巡检制度 篇5

第一章总则

一、严格遵守通信纪律及各规章制度,遵守《黄河系统通信运行管理规定》,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联合作业,协同配合的原则,保证所辖设备的正常运行。

二、黄河通信是要为黄河防汛服务,必须加强对通信网络及设备的运行管理,掌握设备运行状况,按规定对设备进行调试,时刻保持电路畅通,符合技术指标,认真填写各种报表及时报送,做好机房值班记录。

三、坚持维护制度,爱护设备器材,遵守操作规程,杜绝事故发生。

四、通信网络系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负责,按时联络,做好交接班工作,不得擅离职守。机房值班人员在当班时间内,对通信设备运行负有全面责任,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遵守纪律,服从指挥,执行通信调度命令,认真填写值班记录。通信机房应有良好的环境保护控制设施,防止灰尘和不良气体侵入,夏季机房最高温度不超过25°C。

五、服从指挥执行通信调度命令,业务联系做到态度谦虚,有问必答,主动配合,认真负责。

第二章程控电话安装及使用管理

一、电话的安装

1、办公区电话由县局统一组织安装。

2、职工宿舍安装电话,由个人写出申请,经主管部门批准后,由信息中心统一安装,装机用电话机、材料自理。

3、局办公区电话全部黄河系统网直拨,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开通市话、全国直拨。

4、大汛期间如出现特大洪水,按照一切服从防洪需要,将暂停一切非办公用电话使用,确保防洪通信的畅通。

二、使用和管理

1、电话安装后,不得任意移动和拆卸、更换、加装串联电话等,如需变动应先通知信息中心按规定办理。

2、各科室如需增加安装电话,应先由主管领导批准,方可由运行观测科负责装机。

3、电话使用期间如有人为原因造成程控电话设备损坏者,一切费用由责任人自负,对故意损坏者,除本人写出检查外,并加倍罚款。(按维修费成本加倍)

第三章SU450A固定台管理使用

1、凡是装有SU450A固定台的控导工程、堤线、涵闸、虹吸,都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每月一日、十五日与信息中心联系汇报固定台的电源、主机工作状况及使用情况。平时发生故障,要及时与信息中心联系。

2、正常使用的固定台,任何人不得随意乱拉、乱拆,凡是因人为原因造成固定台部件损坏的要照价赔偿;电源箱每台2019元,主机每台2019元,天线800元,电话机100元。

3、运行观测科值班人员要每天早8:30,晚18:00时与每个固定台联系试话一次,及时记录试话情况,发现情况及时处理。

4、所有使用固定台的控导工程、堤线、涵闸要全天24小时开机,任何台点不允许以任何理由人为关机,需要维护关机的,要事先通知防办和信息中心值班室,被批准后再实施关机维修。凡不经批准私自人为关机的,造成通信中断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若人为事故造成通信中断,对责任人按防汛纪律执行。

第四章800M移动通信系统管理使用

1、800M移动通信系统的手机、车台是移动通信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用于提防查险报险、防汛抢险、指挥调度等处理防汛事宜。不得随意挪作他用。

2、设备的发放要按照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手续进行办理。实行专人专用、专人管理、不得外借。

3、使用800M手机进行通信时,要严格遵守无线电通信联络规定和通规通纪。

4、800M手机的发放由县局防办结合防汛工作制定出分配方案,由运行观测科负责发放和收回,以及维修、保存、技术保障等管理工作。

通信线路定期巡检制度 篇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通信建设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用电信网新建、改建、扩建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等活动,以及实施对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建立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 通信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执行保障生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确保通信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第二章 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通信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第六条 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一)建立健全通信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二)工程概预算应当明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不得打折,工程合同中应明确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对安全防护、安全施工有特殊要求需增加安全生产费用的,应结合工程实际单独列出增加项目及费用清单。

(三)工程开工前,应当就落实保证生产安全的措施进行全面系统的布置,明确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四)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五)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七条勘察、设计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一)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对有可能引发通信工程安全隐患的灾害提出防治措施。

(二)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并在设计交底环节就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向施工单位进行详细说明。

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三)设计单位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全额列出安全生产费用。

第八条 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一)施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通信专业操作规程,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管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应当由通信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对本单位所有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证相关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同时,建立教育和培训情况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应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

(三)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安全生产操作规范进行施工作业。按照国家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现场应由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人员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工程施工前,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安全重点部位和环节以及安全施工技术要求和措施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详细说明,并形成交底记录,由双方签字确认。

(四)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程序、职责及权限,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五)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电工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六)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井下、高空、用电作业时必须配备有害气体探测仪、防护绳、防触电等用具。

(七)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出入通道口、孔洞口、人井口、铁塔底部、有害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安全警示标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八)在有限空间安全作业,必须严格实行作业审批制度,严禁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严禁无防护监护措施作业;必须制定应急措施,现场配备应急装备,严禁盲目施救。

(九)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十)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国家鼓励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第九条 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一)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监理规范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二)监理单位应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监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单位主要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人员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不得上岗作业。

(三)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相关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制含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项目监理机构应配置安全监理人员。

(四)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并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

(五)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费用

第十条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是指施工单位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单位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费应当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执行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招标时,招标文件应当单列安全生产费清单,并明确安全生产费不得作为竞争性报价。

施工单位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应列入标外管理。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将安全生产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并监督使用,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应当在以下范围内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应当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挤占、挪用。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第四章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十六条发生通信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所在地省级通信管理局报告。

第十七条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或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十八条对于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通信管理局应于收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报送通信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表(见附件,以下简称事故报表)。

第十九条 对于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通信管理局应按季度汇总,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定期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报送事故报表。

第二十条 事故所在地通信管理局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事故抢救、事故调查及事故处理等工作。依照地方人民政府对事故的处理决定(以下简称处理决定),监督相关事故责任单位对处理决定的落实,并及时将处理决定及事故责任单位内部处理结果报部(信息通信发展司)。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简称通信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公用电信网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通信行政监督部门可以委托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法对通信工程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第二十二条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全国公用电信网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

(二)监督、指导全国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对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生产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依法对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四)建立全国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通报制度,及时通报通信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情况。

(五)对全国通信建设工程相关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管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六)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库,记录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信息。

(七)协助有关部门对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十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规范,制定地方性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对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生产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本行政区域内通信建设工程相关企业的安管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四)建立省内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通报制度,并定期向部报送省内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情况。

(五)记录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并负责入库工作。

(六)协助有关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十四条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工程建设项目是否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组织落实,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到位,安全生产费用是否足额支付。

(二)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实;相关单位是否制定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并演练。

(三)施工单位是否购置足够的安全生产防护用具及设施,安全生产费是否专款专用;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是否落实,安管人员是否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第二十五条通信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拍照、录像,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第二十六条 相关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通信行政监督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在行业内予以通报;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从其规定:

(一)不配合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及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的。

(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未及时上报或对事故调查处理不力的。

(三)未制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

(四)施工单位未按规定每年对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

(五)未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本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原《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工信部规[2008]111号)同时废止。

通信线路定期巡检制度 篇7

背景介绍:受到道路修建、市政建设、违章开挖、野蛮施工、违章压占等因素影响,每时每刻都有可能危及到通信线路及设施的安全,在城域网,可能问题更为突出。统计表明,外力造成的通信故障占整个通信故障的85%以上,可见如何降低外力造成的通信故障,已成为降低通信故障的关键。而从事故分析来看,大多数危及通信线路及设施的隐患是有一个过程的,是可以因发现及时而采取措施加以处理,从而可有效预防或将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主要依赖于巡检员的自觉性,并结合不定期的现场抽检、翻牌等手段。但由于通信线路长而复杂、设施繁多、巡检人员分散等实际情况,巡检的管理工作还是不尽人意。

这使得部分巡检员心存侥幸:认为自己从没有出事,出事故那是别人的事,少去一次、少看个把点也不一定有人知道,而事故往往出现在意想不到之时。

采用“事后重罚”的方式并非管理的初衷:因为毕竟已经出现了事故,造成了后果。管理的最佳状态应是预防为主,更何况“事后重罚”一般也只能起一时的作用,风头一过还是会出现类似的情况,还是无法从根本上来确保巡检人员进行定期定时的现场巡检。如要想及时发现隐患,前提必须确保巡检人员定期定时到达现场巡检,彻底消除“少去一次、少看个把点也不一定有人知道”的侥幸心理。那么“巡检管理系统”正是可以实现这种设想的一种有效的管理手段。

另有故障抢修无法快速定位,抢修人员只能摸索排除法查找。工作效率低。

目标摘要:运用软件、网络、数据库、信息采集、GPS定位、电子地图GIS等技术为一体,为光缆线路及通信设施(如标石、电杆、人井、基站、交接箱、无人站、警示牌、防雷器等)的巡检管理工作提供了科学的手段。使管理者可通过网络及电脑随时了解巡检到位情况。并且科学分配任务,准确真实导出考勤情况。准确定位故障点,返回具体坐标并指引抢修人员快速找到故障点。

1、系统总体设计

1、1拟实现目标

巡线人工分配任务变为系统计划分配任务。

巡线人工监督变为电子监督。

巡线人员定性考核变为定量考核。

巡线人员、基站、线路动态科学管理。

故障点准确快速查找及查看。

引导维修人员到达故障点。

巡线人员定位危险救援。

2、功能方案

2、1全部线路

全部基站及线路展示,鼠标移动到基站图标自动显示基站名称。巡线道路采集功能实现了工作人员移动轨迹录制、线路编辑以及沿线参考点(如商店、加油站、池塘等)的采集和属性编辑工作,主要解决了“电子地图数据道路不够详细,乡间小路尤其山路在地图上找不到”的问题,为电力检修人员记路、认路、找路提供了数据基础。而由巡线采集道路数据经PC端处理后生成新的道路网络,则可实现在巡线道路上的路径分析和导航功能。

地图操作:地图操作包括地图缩放、漫游、全幅查询等,这些功能为用户提供了丰富的地图展示,方便其快速定位浏览目标以及周边环境。

基站和光缆线路采集:基站和光缆线路采集完成作业,为基站辨识以及巡线准备了正确的业务数据。

2、2全部站点

全部站点展示,鼠标移动到基站显示基站信息,展示速度快。

2、3抢修故障点定位

可以快速在地图上显示故障点的位置,引导抢修人员快速到达指定地点抢修。大大缩短了查找故障点的时间。

1、光缆检测仪器测的光缆故障后,返回故障点距离基站的距离。

2、在软件中输入光缆检测仪器返回距离基站距离,就可以在地图上显示出故障点位置。地图上很明显的看到故障点在位置。可直接引导抢修人员过去。

3、快速返回故障点位置坐标,发送故障点位置坐标给抢修人员,抢修人员手机接收故障点位置坐标后自动导航开启引导到故障点。

4、显示抢修人员实时位置坐标,实时指引抢修人员到故障点。

通信线路定期巡检制度 篇8

根据《临沧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信息系统安全评测整改工作的通知》(临地税信字〔20xx〕6号)的要求,XX县地方税务局认真开展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作认真整改,主要采取以下四项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精心组织

信息系统安全保障是税收征管工作和行政办公的基础,是重中之重。XX县地方税务局专门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以各部门为成员的信息安全检查整改领导组,负责信息系统安全检查整改的领导协调工作,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由科技信息股主抓、其他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高标准高规格的完成此次检查整改工作任务。

二、检查制度落实状况,保证制度执行到位

我局要求各部门重温《XX县地方税务局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办法》、《XX县地方税务局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应急预案》,并重点对照中心机房管理规定、网络管理规定、保密管理规定、防病毒管理规定开展检查工作。我局科技信息股以书面文件通知方式,对网络安全作了重要要求,要求各业务部门各操作人员,务必执行计算机安全操作规程,让安全人人有责、人人注意,在力 一 1 一

提倡全民安全意识。经检查,近来我局能按省局、市局及县局的有关规定落实执行各项计算机信息系统制度,特别是内外网物理隔离制度、定期检查制度、记录制度执行的比较好。

三、广泛协调,构建应急预知制度

为让安全风险降到最低限度,让潜在的风险有所预知,我局积极与电力公司、电信公司、电子技术服务公司沟通协调,建立相互协作制度。电力公司主要是为我局提供电力保障支持,如果计划性停电,电力公司提前通知我局,让我局在后备电力方面有更多的准备。我局请专业人员对各栋办公楼的强电布线作了检查,排除可能引发电源故障的隐患。经检查,我局对县局办公楼1处老化的楼层空气开关作了更换。电信公司主要是为我局提供光缆通信保障支持,如果因网络建设等原因需要光缆通信中断,电信公司提前通知我局,让我局有时间作好通信应急处理工作。如果光纤通信因故障中断,电信公司给予最快速度解除故障。电信公司会定期检查我局光纤通信设备,及时解除存在的安全隐患。目前,经过电信公司检查,我局光缆通信线路和设备状态良好。电子技术服务公司主要是为我局提供局域网通信保障支持,定期为多局对局域网络线路和通信设备作检查,及时排队安全隐患。当局域网故障时,电子技术服务公司给予最快速度处理,让故障造成的影响降至最低。目前,经电子技术服务公司检查,我局局域网线路和网络设备状态良好。经检查,目前我局能够保证在人力可抗力条件下实行24小时供电,24小时网络通畅,24小时服务 一 2 一

器运行稳定。

四、开展运行环境、数据出入、客户机状况等方面的检查,杜绝安全死角

为防止客户计算机方面的危害,我局组织人员对各客户计算机作了检查,主要是检查数据出入方面的隐患。经查,在保证内外网物理隔离的基础上,各工作人员能够按安全规定使用计算机,没有私自使用USB存储设备、光盘存储设备,没有私自在工作计算机上存取私人数据或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数据。我局对1台防病毒服务器作了安全检查,目前,防病毒服务器工作状态良好,同时,对全局94台客户计算机作病毒检查,目前没有发现重大病毒危害情况。我局严格执行定期计算机病毒检查制度,让计算机病毒危害隐患降至最低。我局能够定期对服务器操作系统作安全补丁更新,目前,1台公文处理系统服务器、1台征管系统服务器运行状态稳定。

机房内,我局配置了3P的空调,对室温作了稳定控制;据今年防雷检测部门对我局楼层防雷、电源三极保护防雷作了检测,目前,我局办公楼的防雷状态良好;我局机房内装有防静电地板,经电子技术服务公司检查称,我局接地系统良好;消防方面,我局按消防部门安装有消防提示牌,机房的自动灭火系统运行正常。

培训方面,我局能够按期开展日常安全制度及安全技术培训,20xx年涉及信息安全知识培训2次。日常维护痕迹管理方面,我局全面准确做好日常运维记录,确保日常核查及故障跟踪。外 部网络接入方面,我局在内网核心区域与其他区域间部署防火墙,并划分设备远程维护与管理区。省局统一部署安全产品及防护系统方面,我局明确设备及系统管理人及其职责,细化设备及防护系统配置,最大程度发挥安全防护作用。计算机操作系统配置方面,我局更改服务器及PC终端administrator账号,禁用guest组,设置密码长度与复杂性策略、账号锁定时间、账号锁定计算器时间、账号锁定次数、匿名用户连接权限;开启自带防火墙、关闭默认共享。数据库方面,我局增加数据库管理员口令,并设置数据库密码策略,增加口令复杂度。

总的来说,目前我局能够认真执行各项网络安全制度,能够认真开展网络运行监控工作,基本能够保证网络的安全稳定运行。

通信线路定期巡检制度 篇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浅海石油作业无线电通信(以下简称浅海通信)的安全管理,保障浅海石油作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交通部“水上无线电通信规则”和原石油部“海洋石油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渤海浅海油气生产设施、石油作业专用船舶的无线电通信和同它联网的陆、岸通信台(站)。

第三条新建、扩建、改建或从国外新购置的海上油气生产设施和石油作业专用船舶的无线电通信设施,应报请企业通讯主管部门和浅海安全监督部门审查批准。

第四条海上石油设施的所有者、使用者或从事石油作业活动者,都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安全检查监督人员必须按本规定进行检查监督。

第二章浅海通信项目的许可

第五条浅海通信项目的设计方案,要经过设计、安全监督和有关部门审量认可,方能立项。

第六条浅海通信项目的工作频率、电台呼号和无线电台(站)建设布局和台址,应报无线电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方能订货和施工。

第三章浅海通信设备的安装及检验

第七条浅海通信设备安装开通后,必须在一个月之内报无线电管理委员会,核发电台热照。

第八条船舶、平台通信设备的安装,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1992《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第十三篇第五章要求。

第九条船舶、平台无线电工作室的建设,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1992《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第十三篇第四章要求。

第十条浅海通信设备验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设备技术指标,经过测试检验,应达到设计技术性能,并有详细测试检验数据和技术检验报告。

2、设备运行稳定、可靠。

3、报话接通率为100%。

4、话音清晰、无噪音。

第十一条企业通信主管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在设备试运行后,应按照第十条要求,进行检查验收。

第四章浅海在用通信设备的维护与管理

第十二条浅海通信部门,应对浅海在用通信设备定期巡回检查,加强维护管理工作,保持设备完好率为100%。

第十三条浅海通信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值班制度、通信纪律和保密制度,应按规定操作,发现设备异常,及时查找原因,排除故障,如解决不了,立即通知浅海通信部门检修,确保通信畅通。

第十四条主管浅海通信工作的领导人,要认真贯彻执行浅海通信有关法规和各项制度,随时了解浅海在用通信设备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帮助解决。

第十五条浅海石油设施的所有者、使用者或从事石油作业活动者,应配合浅海通信部门,做好在用通信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

第五章浅海在用通信设备的安全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浅海安全监督部门,对浅海在用通信设备,实施安全监督检查。安全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

1、无线电值班人员的资格证书。

2、电台执照,电台设备核定表。

3、无线电安全值班制度。

4、电台工作日志。

5、发射机实际输出功率。

6、工作频率和电波干扰情况。

7、在设计通信距离内的报、话接能率。

8、设备的稳定性和语音清晰度。

9、备用机的完好程度。

10、备用电源,应急照明设备。

11、设备遇险通信性能。

12、通信设备使用保养,故障维修以及蓄电池充放电情况。

13、维修备件和材料。

14、维修仪表和工具。

15、应急电台和无线电示位标。

16、静默钟。

17、应急通道。

18、手提式灭火。

19、救生衣。

第六章安全应急计划的通信网络

第十七条浅海石油作业安全应急计划中的通信网络编制,应由作业者或承包者在实施石油作业前提出并试通。通信网络的内容包括:

1、通信对象、通信距离和通信路由。

2、无线电台(站)名称和台(站)坐标。

3、工作频率、电台呼号、发射功率。

4、天线程式、天线增益、天线高度和馈线损耗。

5、设备具有满足浅海石油作业日常通信的各项性能指标。

6、设备具有符合国际规定的遇险呼救,遇险报警的功能指标。

7、设备型号,制造厂家,出厂日期。

8、通信备用机,备用电源。

9、无线一有线自动转接方式。

10、通信主管领导姓名,电台值班人员姓名,通信网络编制人员姓名、职务。

第十八条安全应急计划的通信网络,作业者或承包者,应在实施石油作业前,报浅海安全监督部门审查备案。

通信线路定期巡检制度 篇10

“客户第一接触点”员工数量庞大,在零和竞争态势下,该类员工的工作热情、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对公司的业绩发展、服务质量均影响重大,成为决定公司能否在与竞争对手肉搏战取得胜利的关键所在。本文从“客户第一接触点”员工的意识提高,满意度调查,情绪感染理论浅探通信“客户第一接触点”员工的管理。

1.前言

随着3G牌照的发放和强劲对手的加入,移动通信市场已全面进入买方市场。在产品同质化、管理标准化的新形势下,保住老客户、争夺新客户等营销服务工作都更加依赖“客户第一接触点”员工的有效落地。

“客户第一接触点”员工数量庞大,在零和竞争态势下,该类员工的工作热情、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对公司的业绩发展、服务质量均影响重大,成为决定公司能否在与竞争对手肉搏战取得胜利的关键所在。可是,现有的传统的绩效考核方法由于其本身的复杂性、逐级传递的衰减性,对该类员工约束或激励效应都不明显,员工感知较弱,生产部门工作的繁忙几乎使得对上百人的绩效指导流于形式,绩效杠杆作用难以发挥。

2.“客户第一接触点”员工的意识提高

2.1建立整体产品服务观

“客户第一接触点”员工必须突破产品有形实体的概念范畴, 建立起整体产品的服务观念。服务经济的市场环境要求“客户第一接触点”员工必须明确自己的服务身份,并为自己找到合适的服务位置,竭尽所能以良好的服务理念,独有的服务方式,高度责任感的服务举措,去给客户创造温馨的购物环境,愉悦的购物体验和难忘的购物经历,最终才能以服务营销获取自身的竞争优势。

2.2构建一体化服务:售前服务、售中服务和售后服务

实践中“客户第一接触点”员工应做到不拘一格,围绕着以提高客户回头率和忠诚度为中心, 不断扩展售前、售中、售后服务的无形部分,加大服务力度,体现服务特色,使客户能切实感受到物超所值,以赢得竞争优势。特别是在情感消费日呈主流的时代,通信运营商必须明白,服务不仅与商品使用有关,而且与客户的情感联系相通,要想把客户的一次偶然购买行为变为多次必然的购买行为,由“买谁的都可”变为“非此不买”,经营者与客户的关系就不能仅仅停留在买卖层次上,而要进一步视客户为自己一生的朋友来看待,去努力培养出“自己人效应”。

2.3实施营销服务方式———个性化服务

美国消协主席艾拉。 马塔拉说:“我们现在正从过去大众化的消费进入个性化消费时代,大众化消费时代即将结束”。可以预见,个性化时代的到来,与众不同将成为众多客户追逐的时尚。对此,要求“客户第一接触点”员工服务必须强调以人为本,即要由“客户请注意” 的传统经营思想转变为“请注意客户”的现代服务营销理念。在个性化消费时代,“客户第一接触点”员工建立起与客户之间的“一对一”关系,根据不同价值的不同需求的客户喜好设计、定制他们想要的产品和服务, 凸现专门化、个性化特征,就能推动商品很快地普及和流行,从而提高通信运营商对市场的快速反应能力,赢得市场先机和厚利,自然也就为通信运营商带来了勃勃的生机与活力。

3.提高“客户第一接触点”员工服务的满意度

面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如何加强客户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已经成为通信运营商的重中之重。为了提高客户忠诚度,树立品牌形象,通信企业纷纷开展客户满意度调查,特别是针对“客户第一接触点”员工的服务满意度的调查。

3.1“客户第一接触点”员工的客户满意度

客户满意度是客户对企业和“客户第一接触点”员工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的综合评价,是客户对企业、产品、服务和员工的认可程度。作为测评服务质量的指标之一,客户服务满意度是衡量客户对服务认可程度的有效工具。客户服务满意度是以客户的体验来衡量员工服务水准的,服务水准越高,则客户服务满意度将会越高,反之亦然。“客户第一接触点”员工的服务直接反映了客户对员工的售后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服务品牌等方面的认可程度。“客户第一接触点”员工的客户满意度可以分为外部满意度和内部满意度。

外部满意度是由通信运营商聘请专业调查公司,设计专业的调查问卷,通过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完成。内部满意度是由员工的客户服务部门通过回访调查通信售后服务的各个环节,进行质量跟踪并经过数学加权平均得出的,内部满意度关注的是客户体验。

3.2“客户第一接触点”员工内部满意度调查方法

“客户第一接触点”员工进行内部满意度调查可以及时衡量自身的服务水平,监控各个服务环节,及时发现服务过程中的问题并给予补救,避免造成恶劣影响并争取再次激发客户的热忱,加深客户对于员工的印象,增加机会,为此,员工需要实时监测客户对于服务的满意程度。

内部满意度调查方法有电话调查、手机短信跟踪、信件直邮、当面的问卷调查等几种方式。基于现在手机通讯的高度发达状况,以及电话调查方便、快捷、容易确认,双向沟通特点,大多数内部客户服务满意调查均采用服务后3 天之内的电话跟踪回访的调查方式。

3.3“客户第一接触点”员工客户满意度指标管理与提升

为了有效提高客户服务满意度,根据内部满意度调查结果,服务部门负责人应对服务部各岗位制定相应的内部满意度指标。对于内部满意度调查问卷的明细项目,需要结合外部满意度调查的劣势项目来确定。这样就可以更加有效地利用外部满意度调查结果。对于内部满意度指标管理,服务经理应制定外部满意度调查报告中各细分问卷的满意度指标,并落实到相应人员,应分别对前台主管、服务顾问、技术总监、客服专员等岗位制定满意度指标。对指标完成情况应定期进行分析,针对指标完成情况不好的项目进行原因分析,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客服主管应定期与服务负责人沟通,结合外部满意度调查结果中的劣势项目设计确定内部满意度调查的问卷。由客服人员在回访时做好记录,定期分析汇总客户反馈的意见,进行数理统计分析,编写《回访报告》。服务负责人要定期与相关人员沟通满意度调查结果及存在的问题,探讨改善措施,对于客户抱怨出现较多的项目制定针对性的改进措施。

4.“客户第一接触点”员工的情绪感染理论运用

情绪是心理学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并且得到了营销学者的广泛重视。情绪是人们对客观现实的一种反映形式,是一种情感状态;情绪是与身体各部位变化有关的身体状态,是明显或细微的行为,它发生在特定的情境之中;情绪是一种多维度、多形态、多功能的复合体,是人们非常复杂的心理过程。由此可见,客户的情绪在其消费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4.1 情绪感染理论

Cacioppo和Rapson(1992)最早把这一现象上升为理论高度并加以研究,认为个体在交互过程中,会自动和持续地模仿和同步于他人的面部表情、动作、声音、姿势和行为等,并倾向于时刻捕捉他人的情感。他们把这一过程称之为“情绪感染”,并进一步将情绪感染定义为一种自动的模仿和同步于他人的表情、动作、声音、姿势和行为的倾向性,其结果往往使得情绪聚合并统一。

4.2 情绪感染在服务消费中的理论解释

客户模仿“客户第一接触点”员工情绪和行为的反应是人类的本能,是基于大脑基础结构的一种先天性适应功能。 “客户第一接触点”员工真实内在的情绪更容易被客户捕捉并模仿,僵化的职业化笑容并不能起到感染作用,只有从内心产生的真实情绪才能感染客户。另外,“客户第一接触点”员工内心真实的情绪也不能被隐藏,常常会通过自己的面部表情、语言、行为等表露出来,而这种情绪往往更容易被客户感知。个体间具有不同的情绪感染敏感度,而女性对他人的情绪状态更加敏感,男性更加理性,思维更具逻辑性,所以女性客户比男性客户更容易受到“客户第一接触点”员工情绪、行为等方面的感染。

4.3 服务企业激发客户积极情绪的策略

树立管理客户情绪的意识;加强“客户第一接触点”员工管理;将情绪感染理论运用于企业内部营销管理;培养良好的企业文化

5.总结

“客户第一接触点”员工数量庞大,在零和竞争态势下,该类员工的工作热情、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对公司的业绩发展、服务质量均影响重大,成为决定公司能否在与竞争对手肉搏战取得胜利的关键所在。所以要加强移动通信“客户第一接触点”员工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