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通用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这次漂亮的小编为您带来了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通用5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并分享出去。
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汇编 篇1
一、公司印章指公司行政章、合同章及财务章,公章由公司财务办公室负责管理,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随意交由他人管理和使用。因故需临时交接,须经总经理批准并严格办理交接手续;
二、一般性介绍信及身份证明,须经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或公章主管人员审核后,方可盖章,以备查;
三、对加盖公章的材料,应注意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要骑年盖月,字组端正,图形清晰;
四、公章禁止带出院外使用,如因特殊需要,必须经总经理批准,由综合管理办公室人员携带前往,用后立即带回;
五、公章一律不得用于空白介绍信、空白纸张、空白单据等。如遇特殊情况时,必须经总经理同意。公章一般应在上班时间内使用,如无特殊情况,下班后停止使用公章;
六、公章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遵章守纪,秉公办事。没有总经理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不得随意盖章;
七、公章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公章,不得随意乱放。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期间应采取防盗措施;
八、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如公章管理人员违规盖章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九、公章使用流程:
1)合同章使用流程:办公室登记编号后,由部门相关人员自行保管,并对合同章的使用负责。使用时部门经理批准,并在使用登记台帐上作好使用记录;
2)公司公章使用流程:
a申请人所在部门经理或主管上级向办公室提出申请;
b印章保管人员审阅、了解用印内容;
c印章保管人员对申请人资格进行核准并在《百信公章使用登记表》上登记,由印章保管人盖戳;
3)财务章使用流程:同公章使用流程。
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汇编 篇2
(一)签收、整理、登记
所有收文实行办公室“一个口子”进,送达文件的签收、文件交换、所收信函均由专人签收。所有收文经签收人整理登记,并附公文处理标签。
(二)拟办、分发
经整理的文件由办公室主任提出拟办意见后呈送委领导批办。
(三)批办
文件分发后,无特殊情况,委领导应于一个工作日内签示处理意见。
(四)传送
根据主要领导批示,由办公室登记批示意见后,分别送承领导班子成员及各科室,阅文人签字后,及时返还办公室。文件如需留存由办公室复印保留,文件原件需交办公室存档。
(五)承办
承办单位应将所承办文件进行登记,以方便跟踪文件办理进度,并根据领导批示和文件内容要求办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
(六)催办
规定期限办理和回复的,办公室需单独登记,并定期催办。
(七)存档
办理完毕的文件由办公室暂存,每年向县档案局移交一次。
(八)文件的复印、借阅。借阅一般文件应履行借阅手续,借阅保密文件应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所有借阅文件应按时归还。秘级文件不得复印。
业务性文件由相关科室负责拟稿,综合性文件由综合科负责拟稿;科室拟稿件需经分管负责人进行核稿,报主要负责人签发。签发后的公文送办公室进行登记编号。办公室负责对所有发文的审核,对发文对象、字体、字号等按公文发文规范格式进行把关,文件印制后统一缮印,用印后的文件应保留两份随拟稿封面、草稿、清稿、相关附件材料一起由办公室留存,同时保存电子文档。
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汇编 篇3
公文处理是指公文的办理、管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公文处理应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准确、及时、安全。根据《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使用法定的公文文种制发公文。即以党的机关使用的14种公文种类和国家行政机关使用的13种公文种类制发公文。
(二)使用规定的公文格式制发公文,制发公文时,必须符* *合公文的文面格式、公文用纸格式和公文编排、打印与装订格式。
(三)遵守行文规则。在行文时,要坚持注重实效、“少而精”、党政分工、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行文关系、联合行文的。机关必须是同级等规则。特别在办理请示行文时,要坚持请示事项必须协调一致、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和一文一事的原则,不得在报告等其它非请示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和直接向领导个人报送公文。
(一)发文办理的一般程序
发文办理的程序包括:草拟、审核、签发、登记、复核、打印、分发、传递等工作。
(二)公文草拟的要求
1、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指示,准确地体现本局工作意图,并同现行有关公文内容相衔接。
2、全面、准确地反映客观实际情况,提出的政策、措施等切实可行。
3、观点明确,情况属实,内容充实,条理清晰,结构严谨,表述准确,文字精炼。
4、人名、地名、时间、数字、引文准确。时间应写具体的年月日,引用公文应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汉字和标点符号的用法符合国家发布的标准方案,计量单位和数字用法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5、开门见山,文字精练,用语准确,篇幅简短,用词规范,文风端正,文种格式正确,层次序数准确。
6、起草公文时,对涉及其它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主动协商,征求意见。
7、起草重要公文应当由局领导或部门负责同志亲自主持、指导,进行调查研究和充分论证,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8、代拟起草公文时,应严格代拟稿质量,严格控制文件篇幅,严格报送程序和完善报送材料。
(三)公文审核的要求
1、凡以本局名义制发的文件,在送局领导正式签发前,必须填写公文稿审签单,经承办科、室分管领导核稿,送办公室主任审核文种、格式,并提出是否公开、保密审查初步意见和发文文号。
2、核稿重点:观点和内容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的法律、法规,是否完整、准确地体现中央、省、市、市质监局和区委、区政府以及本局的意图,是否符合实际,并同现行有关文件内容相衔接;拟定的措施和办法是否切实可行;涉及有关业务部门的事项是否经过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关键用词是否规范;行文是否准确;文字是否精炼;逻辑是否严密;结构是否严谨;是否确需行文或联合行文。
3、由其它单位主办与我局联合发文,由有关科室审改后,按我局文件审核、签批程序办理。
(四)公文签发要求
公文必须由局领导人或其授权的局领导签发,公文一经签发即成为定稿生效。会签时,在送签过程中逐个送签,不要遗漏。
(五)公文登记要求
拟发公文经签发后,需进行登记,包括填写公文标题、发文字号、签发人,按经领导审定的印发范围和存档要求确定公文印发份数等。
(六)复核、打印、分发、传递的要求
办公室要对公文的审批手续、文种、格式、内容等进行再次复核,经复核如需对涉及内容的实质修改时,必须报请原签发领导复审。打印要做到准确、及时、安全、保密,用印规范、正确。分发、传递应做好登记,按分发、传递范围进行分发,传递密级文件时,严格执行密级公文传递办法。办公室要按照公文存档要求及时存档。
收文办理一般程序包括:签收、登记、拟办、分发、传阅(传批)、承办和催办等工作。
收文的签收、登记及拟办统一由局办公室负责,并提出拟办意见,电报和急件要做到随到随送。签收时应逐件清点,标注签收时间,如发现问题,须及时向发文机关查询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登记时,应按照发文机关分类要求,对文件逐一登记,登记内容为:公文标题、密级、发文字号、发文机关、份数、收文日期、收文序号等。
办公室负责将收文按拟办意见送局领导阅批。急阅件应随送随批,传阅件一般应在三日内阅批。凡经办公室登记并送局领导阅批的文件,局领导阅批后,应送回办公室,办公室按照局领导的阅批要求分送有关科、室、队办理,并根据局领导的阅批意见及时提醒相关科、室、队按时限要求办结。
传阅(传批)时,办公室应根据局领导批示或授权,按照程序将公文送有关局领导阅知或批示,传阅公文时按照局领导排序由前向后递送,传批时按照局领导排序由后向前递送。传阅、传批时应随时掌握公文去向,避免误传、漏传和延误。
催办时,办公室应对公文的承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紧急或重要公文及时催办,对一般公文定期催办,并及时向局领导反馈办理情况。
注办时,承办人员在公文办理完毕后,应在文件处理单作简要注明,注明发文日期与发文字号,承办人姓名与办理结果等,以便管理和查考。
(一)公文网上交换的范围
以局名义制发需报送的非涉密公文。
(二)电子公文的接收与管理
1、办公室接收电子公文时,应当对公文的发送部门、公文的完整性和体例格式等进行校对,确认无误后方可接收。
2、办公室应当及时接收电子公文,电子公文接收后,应打印成纸质文件,按收文办理的要求进行公文处理,并进行电子签收。
3、严格保密,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电子公文操作程序或提供电子印章软盘等相关设备和软件,并定期更换公文网上系统用户口令。
4、指定专人管理和维护用于公文网上交换的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严禁接入国际互联网和政务外网。
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汇编 篇4
保证公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杜绝违法行为,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公章的刻制
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总经理批准,由办公室开具介绍信,到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办理刻制手续。
2、公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公章的启用
1、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2、公章启用应报总经理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一)公司各类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
1、公司的公章、专用公章由办公室专人保管,各部门公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专柜保管,并将保管公章人员名单报办公室备案。
2、公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3、严禁员工私自将公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公章带出使用,需提交申请报告,由部门主管同意,公司行政副总经理批准,并报办公室主任确认后方可带出。公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4、公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部门主管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二)公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公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三)公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查处。
(四)公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况,公章须停用:
1、公司名称变动;
2、公章使用损坏;
3、公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六)公章停用时须经总经理批准,及时将停用公章送办公室封存或销毁,建立公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一)使用范围如下:
1、凡属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公司公章;
2、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加盖部门章;
3、凡属合同类的用合同专用章;
4、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二)使用程序
1、公司业务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用章都须先经部门主管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后方可盖章,同时需将用印文件的复印件提交办公室备案。
2、公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合同等,办公室有权拒印。
3、严禁填盖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因工作特殊确需开具时,须经主管行政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同意方可开具;待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向公司汇报开具手续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立即收回。
违反以上规定者,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若给公司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者,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每年年终公章管理人负责将公章使用情况登记表复印件送办公室存档。
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汇编 篇5
伤亡事故管理是企业现代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分析、处理;可以掌握企业存在的安全问题,明确事故的各种分布情况。
1、部门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逐级如实报告,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
2、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要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办理。
1、事故发生后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如电话、电报、电传等,直接或逐级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整个报告过程不得超过24小时。
2、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
3、轻伤事故,由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直接或逐级报告总经理。
4、重伤事故、死亡事故和重大死亡事故,由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直接或逐级报告总经理,再由总经理向当地企业主管部门、安监部门、工会、公安部门和检察院报告。
1、轻伤事故由总经理组织由生产、技朮、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2、对重大事故、重伤事故和死亡事故,安委会协助由主管部门会同所在地区的安监部门、公安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3、事故调查组成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专长;
(2)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4、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
(2)确定事故责任者;
(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
(4)出事故调查报告。
5、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单位和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1、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公司及其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2、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至造成伤亡事故的,对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打击报复的,由公司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在90日内结案,特殊情况不得180超过日。伤亡事故处理结案后,公开宣布处理结果。
5、对各类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要追究责任,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对防止事故和抢救有功人员,公司给以表彰、奖励。
事故处理结案后,由安全主任将下列事故资料归入档案:
1、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
2、职工事故调查报告书及批复;
3、事故现场调查记录、图纸、照片;
4、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
5、物证、人证材料;
6、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材料;
7、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
8、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
9、发生事故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设计资料;
10、处分决定和受处分人的检查材料;
11、有关事故的通报、简报和文件;
12、注明参加调查组的人员姓名、职务、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