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制度优秀7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整理的考勤管理制度优秀7篇,如果对您有一些参考与帮助,请分享给最好的朋友。
考勤管理制度 篇1
为了提高刁家炖肉馆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益,贯彻“各尽所能”,也为贯彻“按劳分配”原则提供重要依据。特制定考勤管理制度,暂订以下条款:
一、总则:
经理是考勤管理者。各部门要实事求是,认真执行。
各部门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以及现行的点名制度。
各位员工必须严格按照酒店规定的时间上下班,
各部门员工不得私自倒班,换休,如有特殊情况需向经理提出申请,否则按旷工一天处理,如换休造成工作脱节或重大过失者视情况予以严肃处理。
二、点名及考勤统计规定:
所有员工出勤均须点名, 忘记点名者,须当日向经理说明理由,由经理核实后,且接受每次扣罚2元处罚,未履行相应手续者按旷工处罚;
每个部门管理员,每月25日须将次月排班表交经理,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更换班次的,须向经理说明。一律按核对的考勤计算员工工资,
考勤记录统计时间为每月1日至5日,每月4日前需将前月员工考勤表核对后连同《请假单》一并交经理。
考勤记录和考勤报表将作为工资表制作的最终依据,一经交到经理,各部门无权更改或补充。
如因病事假、公差、外勤等特殊原因未能点名,应向所在部门经理说明情况。
三、考勤的计算:
全勤:正常工休外没有请假,迟到,早退,旷工的,全勤奖50元,工休没休的加发当天基本工资。
休班:本店员工每月有2天休班,
迟到:工作时间开始30分钟内未签到;
早退:工作时间结束前30分钟内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旷工:
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
请假未经批准或不服从工作分配,擅自不到岗;
不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或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凡各种假期逾期,未向有关部门办理续假手续;
上班时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60分钟以上;
弄虚作假出具假证明,请假事由与休假事实不相符;
利用病、事假为其他单位或个人从事有关赢利性业务;
四、请假规定:
1、病假:
员工病假一般须经镇级以上医院开具证明,可向部门经理请假,但不可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或代他人请假(特殊情况除外)。无医院的病假无效、员工请病假在2天以内则经理批准,2天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员工如患急病出需立即通知部门经理请假,并尽快补办有关手续,以便部门统筹安排工作,非工伤的病假需按酒店规定扣除相应工资,工伤按有关政策执行。
2、事假:
员工因私事不能上班,可以提前一天申请事假。事假在2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 2天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的事假按旷工处理,假期内按酒店规定扣除相应的工资。
3、特别休假:
法定假日:全年共3天,春节3天,
婚假:本人结婚,休假7天;子女结婚,休假1天
丧假:配偶、父母(含养父母、继父母)、子女的葬礼,休假7天;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的葬礼,休假1天;
五、缺勤及请假期间工资待遇:
1、迟到(早退):按扣罚5元计算
2、病假:病假只取消当天基本工资
3、事假:
A:事假1天,取消当天基本工资+扣1天基本工资
B:事假2天,取消当天基本工资+扣2天基本工资
C:事假3天,取消当天基本工资+扣3天基本工资
如此类推,直至当月工资扣完为止。
旷工:
A:旷工60分钟以下考勤记迟到+罚款5元
B:旷工2小时以下的考勤记迟到+罚半天工资款
C:旷工半天,取消当日半天基本工资+扣1天基本工资;
D:旷工1天,取消当日基本工资+扣2天基本工资;
E:旷工2天,取消当日基本工资+扣4天基本工资;
F:连续旷工3天自动离职。
六.离职的处理办法
辞职:到工资发放日发放未发放的工资,工作满半年的押金全额退还,不满半年的扣除服装折旧费。
自动离职或开除:没收所以未发放的工资及奖金,押金。
七、请假批准权限
1、请假,必须经批准
2、经理级以下员工请假1-2天由部门经理批准,2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3、部门经理级员工请假须由总经理批准;
餐厅考勤管理制度四:
制度目的:规范饭店考勤的日常管理。
制度范围:饭店各部门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
制度内容:
1各部门考勤由各部门负责人考核、班前点名,根据考核情况将迟到、早退、旷工情况如实填写《考勤记录表》。
2每月第一天,各部门负责人核对上月考勤,核对后员工签字予以确认。
3每月第二天各部门负责人将考勤簿上交财务。
4财务部,总务部员工及管理人员考勤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上下班,并在打卡机上打卡,外出办事须向上一级主管请示,经批准后方可外出。
5部门管理人员核对本部门考勤完毕后,需在考勤薄上签字确认。
6迟 到
6、1十分钟以内为迟到,每次罚款十元。
6、2超过十分钟,三十分钟以内,每次罚款二十元。
6、3超过三十分钟,六十分钟以内,每次罚款五十元。
6、4超过六十分钟,按旷工一天处理。
6、5一个月内迟到三次以上另按旷工一天处理。
7早 退
7、1提前十分钟以内下班者为早退,每次罚款十元。
7、2超过十分钟,三十分钟以内提前下班者,每次罚款二十元。
7、3超过三十分钟,六十分钟以内提前下班者,每次罚款五十元。
7、4超过一个小时提前下班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7、5一个月内早退三次以上另按旷工一天处理。
8旷 工
8、1旷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资,并罚款一百元。
8、2每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者,除相应处罚之外,并开除。
8、3每月连续旷工三天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9公 休
9、1员工每月享有三天带薪假及春节三天、劳动节两天、国庆节两天、元旦一天的带薪假。
9、2员工正常休班必须由部门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进行休班,特殊情况须调休的由个人协商换休,向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
9、3部门负责人休班由店经理安排批准。
9、4节假日休班由部门负责人安排轮休(春节假期本月调休不完,可安排下月调休)。
9、5饭店副总经理休班须经饭店总经理批准。
10事 假
10、1事假两天以内(含两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两天以上由店总经理批准。
10、2事假一天扣除二天工资。
10、3假期超过十天不享有三天带薪假。
11病 假
11、1因突发疾病无法到酒店当面请假时,由当事人或护理人以电话的形式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说明病情、就诊医院或诊所、请假期限等。
11、2部门负责人在第一时间内向店总经理详细说明情况及请假期限,请假人完假后第一天补填《病假申请单》并出具就医医院或诊所的病历,报店总经理办理补签手续。
11、3员工病假十天以内(不含十天),享有三天带薪假,须按日工资扣除假期工资,病假超过十天不享有三天带薪假。
11、4请病假员工最迟于请假的当日将《病假申请单》报部门负责人核实,店总经理批准后准假。完假第一天将医院或门诊病历复印件交部门负责人存档。
11、5饭店员工病假两天以内(含两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两天以上一个月之内由店总经理批准;一个月以上,须由公司总经理批准;病假期间员工不享有工资。
12工伤假
12、1员工因工受伤(违规操作除外),经判定属工伤,依据医院证明指导确定假期。
12、2员工工伤假期在十五天以内(含十五天)发基本工资,十五天至一个月发基本工资的80%,一个月以上公司与员工协商解决。
13婚 假
13、1正式员工工龄满一年,享有三天带薪婚假,工龄满二年以上的员工享有七天带薪婚假,工龄满二年以上的员工且为晚婚的享有十天带薪婚假(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四周岁)。
13、2婚假须提前十五天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店总经理批准后执行,申请交办公室存档。
14丧 假
14、1员工直系亲属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伯父母、叔婶去世,享有三天带薪假。
14、2丧假当天请假员工应向部门负责人申请,经店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15产 假
工龄满二年以上女性员工享有六个月产假,产假必须提前三天向部门负责人申请,经店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产假期间员工只保留工龄,产假结束按照公司需要另行安排岗位。
16员工实习期休、请假
16、1实习期间当月出勤十五天以上,享有一天带薪假(根据部门安排);培训期不享有带薪假。
16、2培训期、实习期间因病或因事可据实请假,请假员工应提前一天向相关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请假两天之内(含两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请假两天以上由店总经理批准,工资结算扣工资(扣款金额=岗位工资÷30天×请假天数)。
17加 班
17、1饭店职员原则上不允许安排加班,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加班的,由负责人填写《加班申请》,报店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加班。加班工资按加班天数×(岗位工资÷30)计算。
17、2春节加班(三十、初一、初二),加班工资=(岗位工资÷30×加班天数)×2;并在同月内享有相同天数的带薪休假,本月轮休不完的可延至下月休完。
18受留店察看处分的职工,察看期间不享有休班;
考勤制度 篇2
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大队的考勤、值班制度,强化干部职工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良好的工作秩序。现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关于强化值班制度
按照分局有关规定,继续实行值日人员轮流考勤制度。大队内勤要做好每月的考勤值班安排工作,所有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值班岗位,不得将值班电话转移到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上,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先行安排好替班人员,经大队领导同意后方可调班离岗。未经批准不到班者,按旷工1日处理。
二、关于严肃考勤纪律
(一)考勤时间。每日上班后、下班前15分钟内为考勤时间,全体干部职工要自觉遵守上下班签到、签退制度,在规定时间内(上午8:00~8:15签到,11:45~12:00签退;下午2:30~2:45签到,5:45~6:00签退)进行签到签退,做到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二)考勤原则。考勤必须由本人签到,不允许代人签到。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的视为迟到或早退。如有特殊原因,须向分
局(大队)领导说明理由,未签到又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或说明理由的视为旷工。
(三)考勤职责。内勤要认真记录每天的到岗情况,15分钟签到时间结束后,应及时收回签到簿,并妥善保管;分局(大队)领导负责核实考勤和抽查,要不定期对上下班情况进行抽查,原则上每周不少于两次。内勤如未按时收回签到簿的,过失记录一次,一个月内累计过失记录2次的,当月扣发工资200元;一年内累计过失记录超4次以上的,予以警告处理并通报批评,另扣发当年度第十二个月工资的400元。
(四)处罚措施。内勤每月对考勤汇总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和检举。
1、无故迟到或者早退一次者扣发工资20元,以此类推;
2、月度内累计迟到、早退三次(含)以上者视为旷工一次,无故旷工一次者扣发工资40元,以此类推;
3、凡无故迟到、早退、旷工被区效能办发现者扣除其本人月发放的工资报酬总额的20%,并上墙通报以示警告;
4、节日值班时脱岗,加倍处罚。
三、关于规范请销假手续
(一)请销假原则。全体城管执法人员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一律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续假、销假手续,有事不请假或不办理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请假一天经中队长初审报大队长审批;请假一天以经中队长初审,上经大队长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局长批示。
(二)相关待遇
1、凡请病假,病假在1个月以内的,工资全额计发;病假超过1个月不满3个月的,从第2个月起,按实发工资按80%计发;病假超过6个月,为长期病假,从第7个月起,按实发工资按70%计发。
2、凡请事假,须先从年休假中予以扣除。扣除年休假后,事假累计超过5天的,从第6天起,扣除超出天数日工资;以此类推。
3、凡请年休假,累计工作年限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2)累计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10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年限满20年以上,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4、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辞退。
5、婚假、产假(护理假)、丧假期间工资津贴照发;干部职工经认定因工负伤的,疗养期间工资照发;经局领导批准外出学习、进修、出公差的不算在事假天数内。
四、关于改进日常工作作风
全体城管执法人员上班期间禁止参与一切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分局(大队)领导要不定期进行抽查,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被区效能办发现者按四天缺勤处理,并上墙通报以示警告。
妥否,请领导批示。
考勤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加强全体员工的纪律意识,进一步适应集团公司全国性精细化管理的需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建筑设计院全体员工。
第三条 基本定义
1、迟到:上班时间已到仍未到岗
2、早退: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
3、脱岗: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
4、旷工:无任何手续无故不上班。有下列情况者,均按旷工论处:迟到、早退或脱岗连续超过60分钟;或未经准假而不到岗者;或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者;或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者;或违纪、违规行为造成的缺勤;或未办完离职手续而擅自离职的。
5、考勤统计时间: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计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
第四条 考勤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 考勤规定
第五条 标准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星期六和星期日休息。每天标准工作时间为上午八时三十分至中午十二点,下午二点至五点三十分。
第六条 因公需要轮班工作的岗位,其部门负责人于每月28日前报备本部门下月排班表。
第七条 写字楼上班的员工,须每天上午上班考勤一次。因工作需要,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员工打卡次数进行补充规定并及时报备。
第八条 全体员工须在各自办公所在地点考勤机上进行打卡方视为有效考勤。
第九条 员工确因工作需要直接外出不能按时打卡,须提前一天填写外出登记表,经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审批后及时报备。
第十条 员工因手指受伤、脱皮等原因不能打卡的,在写字楼上班员工须在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考勤专员处签到,其他各考勤点员工须在各工作点考勤员处签到。
第十一条 违反考勤制度者,按以下标准予以处罚:
1、迟到、早退的处罚标准:月累计迟到、早退次数不超过五次(含五次)者,每次扣罚100元;超过六次(含六次)者,扣罚本人全部当月全部奖金。
2、旷工半日扣罚三个工作日的薪资额,最高扣罚总额原则上不超过本人月薪资总额。连续旷工十五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三十个工作日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3、员工因各种原因(包括忘打卡、排队打不上卡等)不能按时打卡,须做出书面情况说明,经两名以上证明人及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及时备案,同时予以当事人100元/次的处罚,否则将视同旷工。
4、由公司发文组织的活动、会议、培训学习及各类值班等须统一考勤管理,迟到、早退、无故缺席等人员将按文件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二条 如班车晚点,需在专线车司机处做好登记,统一由客运公司出具证明。但所有人员必须按规定打卡,因班车晚点造成员工迟到的,不列入迟到处罚范围。
第十三条 确因工作需要长期在各工作点进行考勤的特殊岗位员工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提前一个月到人力资源中心备案后方可多点考勤。
第三章 请假、出差规定
第十四条 请假及出差批准权限如下:
1、请假或出差10个工作日以内(含10个工作日),一般员工须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部门副职、助理须经集团主管领导审批;部门正职及以上须经集团总裁审批;
2、请假或出差超过10个工作日,一般员工须经集团主管领导审批;部门中层干部及总裁助理须经集团总裁审批;副总裁及以上须经董事局主席审批。
第十五条 请假规定
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丧假、工伤假、旅游假等。
1、事假:办理事假须明确提出事假理由。
2、病假:办理病假须提供相应的医疗或住院证明材料。
3、婚假: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已履行正式登记手续者,给予带薪婚假三天,请假时原则上需交验三个月内《结婚证》。
4、产假、计划生育假等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执行。
5、丧假:员工亲属过世,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给予一至三天的带薪丧期。
6、工伤假:因公负伤,持医院诊断证明及工伤鉴定,可办理工伤假。
7、旅游假:公司正式员工原则上每年享受集体旅游假期一次,每次旅游时间为四天(含周六、日)。
8、年休假:公司员工原则上每年春节期间享受十五天带薪年假(含法定节假日),员工的探亲假及年休假统一安排在春节假期中,不另行给假。
第十六条 请假手续的办理
1、请假须至少提前一日填写请假单,按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审批后及时报备。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岗者,视不同情况,按早退、旷工等相关处罚规定处理。
2、特殊情况不能提前履行请假手续者,须于当日按审批权限电话向上级负责人说明原因,经同意后方可请假,并于事后一天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同旷工。
3、如有特殊情况需续假者,须提前一天按审批权限电话向上级负责人说明原因,经批准后可顺延,否则超假部分按旷工处理。假期结束后须补办请假手续,未补办天数按旷工处理。
第十七条 出差手续的办理
员工出差须提前一天填写出差单,按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审批后及时备案。
第四章 假期、加班、调休规定
第十八条 员工享受国家法定节日如下:
1、元旦一天
2、春节三天
3、国际劳动节一天
4、国庆节三天
5、清明节一天
6、端午节一天
7、中秋节一天
员工具体享受国家法定节日和具体放假日期以政府相关规定及公司发文为准。
第十九条 加班规定
1、公司因组织大型活动需安排员工在法定节日加班的,以集团公司下发文件为准,并按政府规定计发加班工资。
2、财务部门等特殊岗位因工作需要在法定节日加班的`,须将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的值班表提前二天报备。
3、在法定节日加班后申请调休的,原则上准予当月完成,调休申请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及时报备。
第五章 员工培训考勤管理
第二十条 因公学习培训
因工作需要由公司组织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学习、培训时间一天以内的报集团公司主管领导审批,两天(含两天)以上的须再报集团公司总裁审批。
第二十一条 新员工入职培训
1、培训期间不允许请假,不参加者按旷工处理。
2、培训期间全勤、考试合格且上岗满一个月的新入职员工,培训期间视为正常出勤。
第六章 人事变动的考勤管理
第二十二条 人事变动的考勤管理
1、集团系统之间的人事变动,每月十五日前(含十五日)到岗者,由新岗位所在单位统计当月考勤;每月十五日后到岗者,由原岗位所在单位统计当月考勤。
2、未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而擅自调整工作岗位者,人力资源中心不予以统计考勤。
3、因工作需要办理调岗手续的员工,需在规定到岗时间内办理完毕相关手续,特殊情况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可最长延期至五个工作日,否则按旷工处理。
4、因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而待岗培训者,待岗培训期间只计发基本工资。
第七章 职责分工
第二十三条 各部门负责人和部门考勤员职责如下:
1、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考勤管理第一责任人,直接负责对本部门员工劳动纪律的管理,确定部门考勤员并及时报备。
2、部门考勤员具体负责督促及指导本部门员工办理外出登记、请假及出差等手续。
3、对无故不上班的员工,考勤员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超过三日的须书面上报人力资源中心。应报未报,给予该部门负责人降一级工资的处分。
4、考勤员于每周五及每月最后一天中午12:00前向人力资源中心报备将本部门本周的出勤异常情况、经审核批准的外出登记表、请假单、出差单及签到表等考勤资料。
第二十四条 各外地公司行政人事部须将隶属集团直线管理人员的当月考勤统计表经当地公司领导审批后,于每月最后一日中午12:00前报送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应报未报,给予相关外地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人降一级工资的处分。
第二十五条 人力资源中心考勤专员职责
1、考勤专员负责于每月2日上午9:00前将经审批后的上月考勤统计表交财务总部。
2、考勤专员负责分类存放、妥善保管各种原始考勤资料,原始考勤资料保存期限为两年。
第二十六条 人力资源中心是员工劳动纪律的职能管理部门,将不定期对集团公司各中心、部、室的劳动纪律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员工在岗情况及上班秩序,如上班时间脱岗、串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等。一经查实,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扣罚奖金、降级、降职处理。相关部门负责人及考勤员负连带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文件各条款中所提备案一词指到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考勤专员处报备。
第二十八条 在OA办公系统未正式上线前,所有考勤资料的报送以纸质为主,同时可以按集团公司要求在OA办公系统上按规定办理流程。OA办公系统考勤管理的正式使用以公司发文为准。
第二十九条 如员工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考勤资料或考勤资料不全、错误的,则记录不全部分的工资暂不发放,并视为自动放弃当月月度奖金的评定。
第三十条 员工每次请假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时间,如有重大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如员工请假时间或续假累计时间超过一个月,须预先缴纳本人请假期间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应缴费总额,并经人力资源中心和财务中心确认后,按审批权限报相应公司领导审批;在员工假期结束后,上述预先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的公司缴纳部分,员工可到财务中心办理手续,由财务中心凭员工本人的社保和公积金的预缴收据在员工薪资中核退。
第三十一条 指纹考勤机由人力资源中心根据公司的人员编制及需求进行统一规划。
第三十二条 材料设备公司、各地区地产公司及各下属公司的考勤管理须遵照本文件精神自行制定。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于发文之日起执行,原管理制度如与本制度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制度为准。
考勤管理制度 篇4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教职员工遵章守纪的意识,规范劳动纪律,明确考勤和员工请销假工作流程,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中心培训部(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一)行政、教辅、后勤等员工,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考勤。
(二)专职教师在正常教学周内按授课日和教研活动时间考勤,中心培训部(学院)规定的其他工作时间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考勤。
(三)中心培训部(学院)按国家规定执行双休日(每周周六、周日),法定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值班人员执行轮班休息制。
(四)员工考勤采取部门负责、统一管理的办法,由各部门指定考勤员(各系由教学管理干事担任)。每月5日前将考勤表汇总交人力资源部。
(五)考勤员必须每天做好考勤记录,真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瞒报、漏报。
(六)各部室负责人必须督促考勤员履行职责,认真审核本部室上报的考勤表。
(七)各部室考勤员要对员工的迟到、早退、请假、旷工等情况作好记录,人力资源部将以部室记录核发当月工资。如记录有出入个人必须写出申诉报告,部室签署意见交人力资源部核查。
二、请销假制度
(一)请销假程序
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条》,按要求办妥请假手续并进行工作移交后方可离岗。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及时以电话形式请假并获批准,事后补办请假手续。请假条一式二份,一份交部门考勤员考勤,一份由人力资源部存档。请假期满应及时到部室及人力资源部(人事处)销假。凡未按上述要求办理请销假手续或手续不全的,一律按旷工(旷课)处理。
(二)请假的类别、期限及审批权限
1、公假
请公假应提供合法的证明材料,须经中心培训部(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同时按规定报相关部门。其假期按相应证明材料办理。
由中心培训部(学院)工会组织安排的员工疗休养,按公假办理。
由本人申请,经中心培训部(学院)批准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人员,每年给予10天公假,超过10天以上者,按事假处理。未经批准的,全部按事假处理。
员工在公假期间待遇不变。
2、事假
(1)员工因办理私事请假为事假,须办理请假手续、工作移交后方可请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各部门对事假要严格控制,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2)事假一天由部室负责人批准;三天以内由分管院领导批准;三天及以上由主任(院长)批准;部室负责人请假,由主管院领导批准。
(3)员工请事假按天数扣发绩效工资(计算方法:本人月绩效工资/20、83,下同)。
(4)员工在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公婆、岳父母)病危期间需请假,假期在十天以内按病假处理,超过十天(从第十一天起)按事假处理。
3、病假
(1)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可请病假。
(2)员工请病假必须持定点医疗机构的诊断书或病休建议单(病休建议单须经校医务室鉴定认可),办理请假手续、工作移交后方可请假。在外地生病应及时电告或通知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回单位后必须凭就诊医院证明补办病假手续;急诊住院者,可在入院后补办请假手续。
(3)病假在三天以内(含三天),本部门负责人批准;病假超过三天,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主管院领导批准,七天以上由主任(院长)批准。
(4)员工每月病假三天以内不扣绩效工资,从第四天起扣绩效工资。
(5)请长病假者,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如下:
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年功工资、薪点工资发给,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薪点工资的90%,满十年的发给本人薪点工资的100%。
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薪点工资的70%,满十年的发给本人薪点工资的80%。
4、婚假
(1)适龄员工结婚,可凭结婚证请婚假3天;男女双方均按法定婚龄推迟3年以上(男年满25岁,女年满23岁),可增加婚假12天,员工到外地结婚(不含旅行结婚)可根据实际情况另批给路程假。婚假应一次连续休完,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
(2)婚假期间工资绩效照发。需超假者必须按事假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工资待遇比照事假标准执行。
5、丧假
(1)员工的子女、配偶、父母(含公婆、岳父母)死亡,可请假三天,另给往返路途假。
(2)丧假期间工资绩效照发。需超假者必须按事假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工资待遇比照事假标准执行。
6、探亲假
(1)符合国家探亲规定的员工,可请探亲假。
(2)中心培训部(学院)实行寒暑假制度,根据有关规定,学院员工探亲假原则上利用寒暑假探亲(不另补休寒暑假),特殊情况按有关政策办理。
(3)探亲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往返路费按财务制度报销。超假者必须按事假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工资待遇比照事假标准执行。
7、年休假
根据湘电公司人资[938]文规定,已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寒暑假待遇的员工不再享受带薪年休假待遇。
8、产假和计划生育假
(1)女员工请产假须持本单位定点医疗机构的证明,并由中心培训部(学院)工会备案后方可办理请假手续。
(2)生育产假为90天(含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孩子,增加产假15天;符合晚育条件的,增加产假30天;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产假30天。
(3)女员工怀孕2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产假15天;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产假30天;怀孕4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产假42天。
(4)女员工生育期间,采取节育或绝育措施的,可分别请计划生育假7天和15天
(5)按有关规定,女方生育,若平产,男方可休陪产假7天;若难产,男方可休陪假15天。
(6)产假期间工资待遇按生育保险相关规定执行。
9、离职哺乳假
(1)哺乳期间,女员工按规定每天可给两次喂奶时间,每次30分钟(包括路途往返时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喂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可增加30分钟。领取了独生子女证且需要长期哺乳的,按国务院文件规定,可请离职哺乳假至小孩满周岁时止。
(2)请离职哺乳假,须写出申请报告,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经中心培训部(学院)主管领导批准方可休假。
(3)离职哺乳假期间不享受绩效工资及福利待遇,工资按(年功工资+岗位薪点工资)80%标准发放。
10、工伤假
(1)员工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需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后,可办理工伤假(即工伤治疗期)。
(2)工作治疗期的待遇按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三)请假的其他规定
1.中心培训部(学院)领导请假,按省公司有关规定执行。部门负责人请假,须填写请假条,经主管院领导批准,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2.病假、产假期间的公休日、法定假日及寒暑假计算在假期天数之内。婚假、丧假、事假期间的公休日和法定假日,不计算在假期天数之内。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旷工:
(1)不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不上班者;
(2)假期已满不续假或未获批准逾期不上班者;
(3)假后查明请假理由确属伪造欺骗者。
考勤管理制度 篇5
考勤管理制度
上下班时间和打卡规定
1、公司实行每周5天、每天8小时的工作制。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9点至中午1点,下午2点至傍晚6点。公司允许各部门适当调整,分批安排员工在中午12点开始午餐或午休。
2、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每月的工资计算以当月考勤情况为依据,员工的考勤统计以员工打卡记录为主,结合参考《请/休假申请表》,《出差申请》,《员工外出情况登记表》,《客户接待工作事项表》等资料。
3、除下列情况外,其他没有打卡的将被视为迟到、早退或者旷工,并按相应的规定处罚。包括:当天出差或者有外勤任务且已向行政人事部报备的;事前申请的假期已经获得所有批准的;因个别情况已事前征得总监级以上的同意并在行政人事部报备的;特殊情况如遇突发交通阻塞;其他正当且可接受的理由。
4、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和打卡。每天打卡两次,员工必须在早上9点前打卡上班,在傍晚6点后打卡下班。
迟到的处理
1、员工无故迟于早上9:15打卡上班的记迟到。迟到不能在事后以任何假期冲抵。
2、在一个自然月内,员工迟到2次以内(含2次)的,如单次迟到在30分钟内的(含30分钟),必须于当天下班后无偿加班2小时或以上,加班时间不计算为补休且不计算餐费补贴。当天迟到但没有按规定无偿加班2小时或以上的,记当天旷工半天,扣除旷工的相应工资和全额扣除当天相应的补贴并记录在该员工的档案中。如单次迟到在30分钟以上的,记事假半天,扣半天事假相应的工资和全额扣除当天相应的补贴。
3、在一个自然月内,员工迟到3次以上的,按如下规定执行:
当月迟到第3次,扣当月工资总额的3%。当月迟到第4次,扣当月工资总额的4%。当月迟到第5次,扣当月工资总额的5%。当月迟到第6次,扣当月工资总额的6%。当月迟到第7次,扣当月工资总额的10%。当月迟到第8次,扣当月工资总额的12%。当月迟到第9次,扣当月工资总额的14%。当月迟到第10次,扣当月工资总额的16%。当月迟到第11次,扣当月工资总额的18%。当月迟到第12次,扣当月工资总额的20%。当月迟到第13次,扣当月工资总额的22%。当月迟到第14次,扣当月工资总额的25%。当月迟到第15次,扣当月工资总额的28%。当月迟到第16次,扣当月工资总额的30%。当月迟到第17次,扣当月工资总额的35%。当月迟到第18次,扣当月工资总额的40%。
4、如遇恶劣天气、偶遇交通阻塞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经核查属实的,公司领导批准可不按迟到处理。
早退的处理
1、员工无故早于傍晚6:00打卡下班的记早退。早退不能在事后以任何假期冲抵。
2、员工当天有签到记录没有迟到,但没有签退记录的,如没有在翌日下班前向行政人事部提交经部门经理和主管总监批准的'《请/休假申请表》,记当天旷工半天,扣半天旷工相应的工资,全额扣除当天相应的补贴并记录在该员工的档案中。
3、员工当天没有签到记录也没有签退记录的,如没有在翌日中午1点前向行政人事部提交经部门经理和主管总监批准的《请/休假申请表》,记当天旷工1天,扣1天旷工的相应工资,全额扣除当天相应的补贴并记录在该员工的档案中。
请假
补休假
1、员工如需申请补休假不超过半天的(包括半天),需先向行政人事部核查确实有可休的假期,提前1天提交《请/休假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结合业务情况审批,然后交行政人事部获批准后,方可休假。补休假中的相应补贴全额扣除。
2、员工如需申请补休假1至3天(含3天),需先向行政人事部核查确实有可休的假期,至少提前1天提交《请/休假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结合业务情况审批,经主管总监或以上领导批准,然后交行政人事部获批准后,方可休假。补休假中的相应补贴全额扣除。
3、员工如需申请补休假3天以上,需先向行政人事部核查确实有可休的假期,至少提前2天提交《请/休假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结合业务情况审批,经主管总监或以上领导批准,再呈报总经理,审批通过后交行政人事部存档,才可以休假。补休假中的相应补贴全额扣除。
4、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提前书面申请,须打电话向行政人事部查询确有可休的假期,然后知会部门经理需要休假。员工在回到公司后必须补填《请/休假申请表》,部门经理和主管总监签批后交行政人事部存档。
5、以下行为将被视为旷工,按旷工的相应处罚规定执行并全额扣除相应补贴,如确实因急事或者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件除外。被视为旷工的行为包括:没有事先申请补休假;申请补休假未获批准的;未如期复工、既不续假也不返回公司上班的。
事假
1、员工如需申请事假2天以内的(含2天),须至少提前1天提交《请/休假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结合业务情况审批,经主管总监或以上领导批准,然后交行政人事部获批准后,方可休事假。事假中的相应补贴全额扣除。
2、员工如需申请事假2天以上,必须提前至少2天提交《请/休假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结合业务情况审批,经主管总监或以上领导批准,再呈报总经理,审批通过后交行政人事部存档,才可以休事假。事假中的相应补贴全额扣除。
3、请事假的最小单位为半天即4小时。
4、以下行为将被视为旷工,按旷工的相应处罚规定执行并全额扣除事假中的相应补贴,如确实因急病或者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件除外。被视为旷工的行为包括:没有事先请事假;请事假未获批准的;未如期复工、既不续假也不返回公司上班的。
5、部门经理和以上级别的员工申请事假必须事前得到总经理的书面审批,交行政人事部存档,才可以休假。
病假
1、员工如需申请病假,须提前半天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和主管总监审批,交行政人事部存档。
2、如因急病或特殊情况不能提前提出书面申请,员工须打电话或发信息知会部门经理和行政人事部,员工必须在病愈回到公司后补填《请/休假申请表》,和履行相关手续。
3、员工无故、或者在没有公司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延长医疗或病休时间的,当旷工处理。
4、原则上公司允许员工每年有5天的有薪病假。一个自然月内最多可享受2天有薪病假。
5、请病假1天以内(含1天),经部门经理和主管总监审批后,交行政人事部存档。病假中的相应补贴全额扣除。
6、请病假2天的,必须出具病假期间就医的资料,包括三甲医院的医生诊治书复印件、收费收据和休假建议书,经部门经理和主管总监审批后,交行政人事部存档。病假中的相应补贴全额扣除。
7、请病假3天的,必须出具病假期间就医的资料,包括三甲医院的医生诊治书复印件、收费收据和休假建议书,经部门经理和主管总监审批后,交行政人事部存档。请病假的第3天工资以80%发放。病假中的相应补贴全额扣除。
8、请病假累计天数4至6天的(含6天),必须补充出具病假期间就医的资料,包括三甲医院的医生诊治书复印件、收费收据和休假建议书,经部门经理和主管总监审批后,交行政人事部存档。请病假的第4至6天工资以70%发放。病假中的相应补贴全额扣除。
9、请病假累计天数7天以上的(含7天),必须补充出具病假期间就医的资料,包括三甲医院的医生诊治书复印件、收费收据和休假建议书,经部门经理和主管总监审批后,交行政人事部存档。请病假的第7天和之后的病假天数,工资以60%发放。病假中的相应补贴全额扣除。
10、如下行为将被视为旷工,按旷工的相应处罚规定执行并全额扣除事假中的相应补贴,如确实因疾病或者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的事件除外。被视为旷工的行为包括:没有请病假;请病假未获批准;未如期复工、既不续假也不返回公司上班的;经公司核查有弄虚作假成分的行为、而员工不能提供可信服的解释等。
因公出差/外勤
1、员工外出工作必须事先告知直属上司、部门经理或者内勤,如均不在的话,须知会行政人事部。
2、员工因公出差或外勤的,应至少提前一天填写《出差申请》/《员工外出情况登记表》,由部门经理和主管总监确认后交行政人事部存档。
3、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提前通知,必须在出差/外勤时电话或者信息通知行政人事部,回公司后补填《出差申请》/《员工外出情况登记表》,部门经理和相关领导确认后交行政人事部存档。
4、在正常上班时间内,如所属部门或者行政人事部没有人知晓员工行踪的话,则视为旷工,按旷工的相应处罚规定执行并全额扣除相应补贴。
加班管理制度
1、为了更好地培养员工的工作计划性,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要求员工在上班时间内完成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超时工作,部门经理、主管总监和行政人事部有责任杜绝没有必要的超时工作。
2、因员工个人原因未能按计划完成工作的,不列入加班。
3、如因项目赶工或者确实有需要加班工作的,员工必须事前履行加班申请手续,填写《加班申请》,经部门经理和主管总监同意签字、交行政人事部审核存档后,方可加班工作。加班每周申请一次,且必须在每周一的17:00前提交并获所有批准。
4、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请在当天提交加班申请,请部门经理予以特别注明。
5、如没有按规定和时间提出加班申请、或者加班申请没有全部获得批准而超时工作的,公司将不认定员工的超时工作为有工作需要的加班,将不计算加班时间和不计算加班餐费补贴。
6、员工在工作时间之外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会议、招待活动等不属于加班。
7、员工在出差期间恰遇休息日或节假日而必须继续工作的,需事先履行加班申请手续并获部门经理和主管总监审批。
8、加班时间以2小时为最小计算单位,加班不满2小时的不计作加班。工作日加班时间每天不能超过3小时;休息日、节假日的加班时间每天不能超过7小时,超出范围的不计作加班。累计每月加班时间不能超过36小时。
9、工作日加班2至3小时的,可享受20元的餐费补贴1次。休息日、节假日连续加班2至7小时的,可享受20元的餐费补贴2次合共40元。
10、为保障员工安全,晚上加班超过21:00的,请员工搭乘出租车返家,公司报销当次回家车资。
11、公司原则上采取补休的办法作为加班补偿。员工如需申请补休,请履行相关手续。
12、原则上每季度清算加班补休一次,如确实因为工作需要未能安排补休的,在获得部门经理及主管总监同意后可将加班时间顺延至下一季,但必须向行政人事部报备。
行政人事部特别提醒:
1、作为公司的一员,所有员工必须尊重、遵守公司的所有规章制度并履行相关流程和手续。
2、员工必须养成上、下班打卡,请假事前申请和通报工作时段行踪等的良好工作习惯。
3、行政人事部在每月的6号前统计上月的考勤情况。
4、旷工扣除工资的计算:旷工天数x2倍的工资。一个自然月累计旷工2天以上(含2天)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立即辞退该旷工的员工,并不需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5、除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对公司的贡献等之外,员工的考勤情况也与员工的绩效考核以及调薪直接挂钩。
6、年假,婚假等其他假期请按原定的规定执行。
7、请公司所有员工严格遵守,行政人事部将加大监督和管理的力度。
8、制度如有任何更新或修订,行政人事部再通告知会公司员工。
行政人事部
20xx年7月1日
公司考勤制度 篇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严肃劳动纪律,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考勤范围及方式: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所有在职及试用期员工,考勤方式为xx。
第二章
管理部门、职能部门及职责
第三条
xx部是员工考勤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职责如下:
(一)负责在考勤管理系统内进行假期设置、流程设置等运行维护;
(二)负责对员工考勤进行统计、查询,按相关规定实施奖惩;
(三)不定期检查、监督公司各部门员工出勤情况和考勤制度的落实情况。
第四条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员工考勤及假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督促本部门员工按时出勤打卡、监督检查员工在岗情况,及时审批请假、出差、外勤申请。
第三章
工作时间及考勤
第五条
工作时间
上午:x:00—x:00
下午:x:00—x:00
第六条
公司考勤设全勤、迟到、早退、旷工、请假、出差、外勤等。
-全勤:员工工作时间内全部正常出勤;
-迟到:未按规定时间到达工作岗位(或工作地点);
-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或工作地点);
-旷工:以下情形之一均视为旷工:无故缺勤;无正当理由迟到30分钟以上;无正当理由早退30分钟以上;
请假:可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调休等;
出差:因工作离开工作常驻地。
外勤:全天或不间断在公司办公常驻地以外的地方办事。
第七条
迟到、早退、旷工
(一)迟到扣款规定:
(二)早退扣款规定:
(三)旷工扣款规定:
(四)下列情况均按旷工处理:
1、员工无正当理由缺勤、事先不请假或请假未获准而擅自离岗;
2、在公司范围内调整工作岗位,在通知限定的时间内,无故逾期不报到的;
3、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的;
4、打架斗殴、酗酒等致伤造成无法上岗;
5、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缺勤的。
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四章
未出勤管理
第八条
员工未出勤,分别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员工外勤
员工于工作日未至公司而直接因工外出或工作时间内因公外出,须经部门主管同意并报批。未假外出,根据外出的时间按迟到或旷工计算。
(二)员工出差
须事前报批并经部门主管同意后出差,出差仍需要按工作时间打外勤卡。
(三)员工请假
1、病假
(1)员工因病不能上班,须报部门主管审批。员工休病假两天及以上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扣款标准为:扣款额=当月薪资÷21.75×请假天数×50%
(2)因患重大疾病(如癌症)或非因工负伤的,需停工进行治疗的,经部门主管、分管领导同意后,根据患病员工的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24个月的医疗期。
病假(医疗期)
时间按规定累计计算: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在病假(医疗期)
期间不得到其他单位从事有收入的工作或自己开展营业性活动,一经查实,由公司责令其改正,并通知员工在3日内返回公司工作,员工如不按期返回公司工作的,视为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即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可按国家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公司。
2、事假
1、员工有事不能出勤,须经部门主管同意;
2、事假按天数考核扣减基础薪酬和绩效薪酬;
3、员工请事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规定天数的,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试用期内事假累计超过5天,试用期顺延,累计超过(含)10天的,结束试用期。
3、婚假
1、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员工,享受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婚假3天,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享受x天婚假(根据各地标准实施)。
2、婚假含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
3、婚假原则上一次使用完,特殊情况经部门主管同意后可最多分三次使用;
4、在加入公司后领证的,婚假须在1年内使用完;在加入公司前领证的,视为已经享受婚假待遇;
5、婚假期间基础薪酬正常计发,按婚假天数考核扣减绩效薪酬;
6、请假员工须申请并经部门主管审批。
4、丧假
1、员工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或养父母、配偶的父母或养父母)死亡,给予丧假3天;
2、需要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2天左右的路程假;
3、丧假、路程假期间基础薪酬正常发放,按请假天数扣减绩效薪酬;途中产生的车船费等其他费用,由员工自理;
4、请假员工须申请并经部门主管审批。
5、产假、陪产假和计划生育假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休假,女员工生育享受x天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x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x天;男员工陪护假x天。
2、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根据县级以上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x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x天产假。
3、产假、陪产假包括双休日和法定假日,产假休假期间,计发基础薪酬,不计发绩效;生育津贴核发到公司后,根据生育期间已发放的基础薪酬和生育津贴之间的差额核发生育津贴,生育期间发放的薪酬数额大于生育津贴的不再进行补扣;男员工陪产假期间计发基础薪酬不计发绩效。
4、公司对哺乳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给予1小时的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可合并使用。
5、计生假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6、申请产假、陪护假、计生假,均需提交申请并提交准生证附件,经部门主管批准。
7、未尽事宜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执行,国家和地方有最新调整意见的,执行国家和地方最新规定。
(九)工伤假
1、员工因公负伤、因工致残,被认定为工伤的,在停工留薪期内,计发基础薪酬,不计发绩效薪酬。
2、工伤员工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县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延长期不超过12个月。
3、其他未尽事宜按《工伤保险条例》和国家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考勤管理制度 篇7
一、迟到
员工上班迟到时间在10分钟以内的,每次罚款10元。鉴于城市交通突发状况,员工每月前二次10分钟以内的迟到可免于处罚;超过10分钟至30分钟(含)者每次罚款20元;超过30分钟至1小时(含)者每次罚款50元以上者;1小时以上则按旷工半天进行罚款处理。在一个月内连续或累计迟到或早退3次以上,予以谈话并扣除本月所有奖金,负责人如有包庇加倍同罚。
二、早退
(一)未获得上级批准,提前30min内下班的视为早退。
(二)早退30min或超过30min的视为旷工半天。
(三)当月有早退发生则扣除当月的全勤奖。
(四)早退一次扣除一天的基本工资、津贴与补助,以及当天的销售提成。
(五)一年内累计早退三次或当月早退两次做解雇处理。
三、外出
(一)店员外出办理公事2小时内须由店长批准,超过2小时需门店经理批准。
(二)上班时间外出办理私事半小时以内需店长批准,超过半小时需要请假。
四、事假
(一)店员请事假必须提前申请,并填写“请假条”交予店长留底。
(二)如遇特殊情况未能提前请假的,必须在当班前电话通知店长,并在上班后当天补请假条。
(三)请假时间超过一天的应由店长批准。
(四)每月事假天数不得超过3天,超过3天以后做旷工处理。
(五)事假须扣除相应天数的基本工资、津贴与补贴,以及提成。
五、用餐
(一)店员用餐必须轮流替换,确保有店员在店,以防偷盗等事件发生。
(二)用餐时间40min,但不能在门店营业场所内就餐。
六、病假
请假三天以下的,应附上相关药店购药或诊所就医证明材料,请假三天及以上需出示正规医院(凡纳入医保范围的医院均可)病历及医生开具的请假建议条等相关证明,因病休假期间不包括法定假日和正常休息日。员工因违法乱纪、打架斗殴等个人原因造成伤病,不得按病假处理,肇事者按旷工处理并接受纪律处分。
病假期间扣除收入标准:折算后的日工资标准×请假天数×30%,扣除后余额不低于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七、旷工
(一)无正当理由而缺勤或未取得上级批准而缺勤的,做旷工处理。
(二)每月累计旷工不超过一天者,扣除旷工天数的3倍基本工资,同时扣除对应的津贴与补贴。
(三)当月有旷工发生,则扣除当月的全勤奖。
(四)当月累计旷工2天或当年累计旷工3天,予以辞退。
八、审批
(一)店员请假一天以内需店长批准。
(二)店员请班需店长批准。
(三)店员请假超过一天需要经理的批准。
(四)店长请休假需有经理的批准。
九、全勤奖
(一)当月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内未出现任何迟到、早退、请假、旷工者,给予全勤奖。
(二)当月无论请事假或病假,均扣除本月100%全勤奖。
(三)当月旷工一次即扣除100%全勤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