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师风建设规章制度推荐三篇》
师德师风建设规章制度(精选3篇)
师德师风建设规章制度 篇1
为了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规范教师行为,根据上级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要求,并结合我园实际,特制订师德师风建设制度。
一、师德师风建设目标责任制度
幼儿园把师德师风建设责任落实到每一位教师,具体的各项事务均由专人负责,力求做到责任明确,无死角、无漏洞、无空白。
二、师德师风互助制度
幼儿园挑选师德好,业务强,思想道德修养高的教师帮助个别易犯错误、脾气暴躁、性格内向、易冲动自控能力差和刚参加工作的年轻教师,主要从安全、师德等方面对其进行思想教育,主要是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和思想动向,及时纠正出现的问题或不良思想趋向。重大问题必须及时报告园长,并作及时处理。
三、师德师风学习制度
幼儿园利用幼儿园的各种会议,对教师进行师德教育,并组织学习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知识,让每一位教职工明白:作为一位人民教师应该努力做好什么,不能做什么,而且每位教师都要有学习笔记。
四、师德师风督促制度
1、幼儿园的师德师风建设由全体教职工相互监督、家长监督、社会舆论监督,并设有公开监督电话。
2、定期听取社会人士对幼儿园师德建设的评议。幼儿园定期举办家长会,亲子活动等,多方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根据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制订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到位。
3、幼儿园园长、教职工凡发现有教师违纪、违法犯罪现象不论是否属于自己的直接工作范围,都必须向幼儿园有关人员反映,凡视而不见,推诿纵容、任其发展的,幼儿园将按照情节和后果加以责任追究。
五、师德师风考评制度
幼儿园坚持做好每日巡查。坚持把教职工师德考核的结果纳入教师教学年段岗位考核和教师的年度考核内容,与教师岗位聘任、提干评优等切身利益挂钩。
六、师德师风评议制度
幼儿园在每学期期末放假前或下半年开学前,集中对全园教职工师德师风进行评议,通过教师自我总结剖析和日常工作情况记录,查找学校师德师风管理和教师遵守师德师风规范等方面的不足,制订整改措施,督促落实,提高教师的师德师风水平。
七、师德师风奖惩制度
幼儿园每年评选表彰一次师德先进个人。报告师德师风建设中优秀教师的典型事迹,并给予物质奖励。
八、预防和杜绝教师犯罪制度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预防和杜绝教师犯罪。幼儿园将杜绝教师犯罪纳入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把杜绝教师犯罪的责任分解给每一个年段或每一位教职工,形成有效的防范机制。
师德师风建设规章制度 篇2
为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树立教师良好形象,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的教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以及《青岛市中小学校依法治校规程》,结合我校实际,制定《青岛高科园二中违反师德行为处理办法》。
一、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批评教育,并根据情况扣量化考核分1—6分。
1、不经学校同意,随便为学生乱定资料的。
2、随意传唤家长,呵斥家长,或让犯错误的学生在上课期间回家叫家长到校的。
3、学生因迟到、完不成作业等将学生撵出教室的。
4、当众将学生书刊、作业本、课本等撕毁的。
5、对学生实施讽刺、挖苦或侮辱性语言的。
6、让学生蹲在地上或爬在窗台上写检查、写作业者。
二、教师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扣发奖金或停职检查
1、动手打学生的。
2、为学生乱定复习资料经教育不改的。
3、违反规定搞有偿家教的。
4、故意完不成教育教学任务,给学校工作造成损失的。
三、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解聘或行政处分
1、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2、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3、违反规定搞有偿家教经教育不改的。
师德师风建设规章制度 篇3
为了规范教师的言行,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切身利益,依照法律法规和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特制定师德师能责任追究制度:
1、对违反师德师能规定,屡教不改的,视情节轻重予以全校通报批评或警告,特别严重的报市教育局处理,并记入教师档案。
2、私自向学生推销文具、书刊、资料及其他商品者,必须向学生返还不当得利,并记入师德档案。
3、组织有偿辅导、补课,从事家教行为屡教不改的,必须除退赔收取的费用,取消当年度评优资格,职称评聘一票否决。
4、体罚或变相体罚、讽刺、歧视学生,造成不良影响者,记入师德档案。造成不良影响者,当年度不得评优。
5、凡发生一次轻微违反师德师能规定的,对当事人予以告诫;对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上级部门作出处理决定的,本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职称不得晋升。特别严重的由司法机关作出处理。
6、对学校中层干部、教研组长、首席班主任严重违反师德师能的一律免去其职务,并视情节轻重再作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