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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管理制度【最新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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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的小编精心为您带来了现金管理制度【最新6篇】,如果对您有一些参考与帮助,请分享给最好的朋友。

公司财务现金管理制度 篇1

一、 现金的日常管理

(一) 出纳人员负责公司的现金收支与保管、银行存款的结算与

核对工作、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工作。

(二) 当天发生的现金收支,必须及时入账,不得无故拖延。

(三) 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即按3天的日常开支核定,初定

为20000元。日现金结存数不得超过核定限额,超过部分应及时送存银行,以保证现金安全;也不得低于限额,不足部分应及时补足。

(四) 库存现金应做到日清月结,由财务主管人员进行定期或不

定期盘帐,做到账实相符。

(五) 出纳人员对银行存款余额应做到心中有数,不得签发空头

支票或签发与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

(六) 银行存款要及时对账,尽量做到账账相符;月底按时与银

行对账,打印对账单,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二、 现金的收入管理

(一) 各种收入都应由出纳集中办理,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均

不得出具收款凭证。

(二) 收款开具收据,一式三联,其中一联给客户,一联留存,

另一联交会计入账。

(三) 凡属于公司的所有现金收入,都要入账。

(四) 收到现金或支票应及时交存银行。

三、 现金支出管理

(一) 支付款项按公司财务制度执行,分现金支付和银行转账

两种方式。

(二) 付款应从库存现金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当

天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三) 支票签发应有出纳员、会计负责人、公司领导三人签章,

不得签发空白支票;支票签发后,除登记银行帐外,还要登记支票领用簿,以便查询。

(四) 出纳人员应根据手续齐全、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支付款

项;如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拒付、延付;款项支付后,应在付款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或“转账付讫”,并打印“回单”通知相关部门,以免重复付款。

四、 现金盘点制度

(一) 盘点前,应由出纳将现金集中起来存入保险柜。

(二) 盘点金额与现金日记账金额进行核对,如有差异,应查

明原因,并做出记录或适当调整。

(三) 若有冲抵现金的借条、未做报销的原始单据,应在约定

时间内及时冲帐、报账。

现金管理制度 篇2

为保证学院内现金、票证、物资、设备的安全,维护学院教学、生活秩序和财产安全,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部门必须严格执行银行规定的库存现金的限额,确因特殊情况,必须滞留超额现金过夜的要及时报告保卫处并设专人就室看守。

二、现金和有价证券必须存放有安全设施的保险柜内,财务办公室要安全、牢固,做到窗有铁栏,门包铁皮并安装防盗、报警装置。

三、取送数额较大的现金必须两人以上同行(至少有一名男性),取送巨额款的,应派专车并配有保护人员。

四、个人的贵重物品、现金及有价票证不准在办公室内存放。

五、学院各部门的固定资产以及其它与生产有关的物资设备,在经营、存放、运输、使用过程中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并纳入守护人员视线。

六、存放高档物品、贵重器材的库房、实验室、演播室等门窗要安全牢固,做到窗有铁栏、门包铁皮、双锁,并设专人管理。

章现金支出管理 篇3

第八条总公司机关业务支出,原则上凡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一律使用支票转账结算,有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支付现金。

第九条现金支付手续要齐全,报销单据正确合法。经办人员应在主管领导同意、总公司机关领导审核签字后后方可报销。

第十条下列业务可以支付现金:

1、员工工资、奖金、津贴及劳保福利费用;

2、出差人员差旅费;

3、采购办公用品或其他物品,金额在使用支票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

4、业务活动的零星支出;

5、确需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第十一条严格审查采购物品化整为零、在结算起点以下的现金支付。严禁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第十二条因公外出人员携带必要的现金要填写借款借据,并由总公司机关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支付。

外出人员返回后应在当月15日或25日前报销,不允许长期借款。

报销时必须按规定标准支付,同时,认真核实车船票和住宿费,检查发票是否注明每天每人住宿标准,未注明和发票填写项目不全及超标准住宿的'不予报销。

第十三条大学生探亲途中从公司到家往返交通费用给与报销,并执行以下报销标准:长途交通费限报火车硬座票、轮船四等舱票和长途汽车票(乘坐长途汽车特指火车不方便到达的地方);短途交通费限报公共汽车票(包括小公共汽车),其他交通费不予报销。报销时须本人提供相应车票证明,无车票或车票超标准不予报销。

第十四条签发银行转账支票时应建立支票领用登记手续,经办人员应及时报销发票,以注销登记记录。

第十五条严禁签发空头支票,远期支票及空白支票。

公司现金管理制度 篇4

一、为加强对现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现金安全和出纳人员做到有章可循,制定本制度。

二、为保证公司生产、工作的正常进行,必须保持适量的库存现金。

三、现金的使用,要能保(☆)证下面的项目能及时支付:

1、产品销售的运输费、报关费、转厂费、广告费。

2、本公司员工工资、奖金、津贴、福利费、医药费和其他劳务报酬。

3、员工差旅费、学习费、客户的业务招待费。

4、驾车人员的车油费、过路费、过桥费、行车费。

5、员工工伤事故、生活困难和突发事件和临时借款。

6、设备的小型维修的人工费,所需的零配件及其他五金材料费。

7、公司负责人安排的其他小额开支。

四、除保证上项两天的开支外,多余的现金必须及时存入银行。

五、公司现金必须存放在财务室的保险柜内。工资发放的现金袋应争取当天发放完毕,避免在保险柜外放。

六、不准以收抵支,收支必须分开。

七、不准代其他单位收、付现金。

八、不准将公司存帐户借给他人使用。

九、不准以白条或不符合帐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十、不准私设小钱柜。不得将长款存放一边,脱离帐务监督。

十一、出纳人员要认真、逐笔、顺序登记好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每天业终了,应核对帐、款是否相符,月终应与会计核对帐帐、帐实是否相符,如有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调帐。

十二、财务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出纳人员的库存现金进行清查、盘点,如有长短款,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公司现金管理制度 篇5

第一条 本管理办法所指的收入金额,是指由财务部汇入各单位银行账户内的金额,支出金额则仅指各单位的费用。各单位应行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可控制费用与不可控制费用,均应自财务部汇入之金额中支付。

第二条 各单位的可控制费用统一于每月月底前由财务部就下月份各单位的费用概算一次(必要时得分次)汇入各单位的银行账户内备支。

第三条 各单位的'收入款项除财务部汇入的款项外,一律不得自行挪用单位内收回的应收账款(包括现金及支票),其收回的应收账款,应依账款管理办法的规定,悉数寄回总公司财务部。

第四条 现金收支旬报表的填写应一次复写两联,第一联于每旬第1日(即每月1日、11日、21日)中午以前就上旬收支逐项编制妥,连同费用科目的正式收据或凭单呈单位主管签核后以限时转送寄送财务部;第二联由各单位自行汇订成册作为费用明细账,并凭此于月底当天填制“费用预算分析表”。

第五条 现金收支旬报表中的编号系指费用的笔项而言,采用每月一次连系编号方式,月内的每月编号应相互衔接并连续编至当月月底止,次月1日再行重新编号。

第六条 现金收支旬报表上科目栏中类别的填写,系指依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其分属类别,分别以“营”或“服”或“管”等字表示,其性质的区分如下:

1、营业费用:凡属营业人员(包括营业主任及外务人员)所发生费用;

2、服务费用:凡属服务人员(包括服务主任及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

3、管理费用:凡营业费用及服务费用外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七条 现金收支旬报表上科目栏中的“名称”系指各项费用的科目名称,其明细如下:

1、营业费用:即营业人员(包括营业主任及外务员)所发生的下列诸费用:

(1)汽车诸费:营业人员汽油、机油、过桥费、寄车费等;

(2)旅费:营业人员计程车资及营业员因业务之需所付的差旅费;

(3)公共关系:营业人员因业务上应酬所需支付者;

(4)薪工津贴:营业人员薪资(包括本薪、机车津贴、交际津贴、成交奖金、各项加给及值班费用);

(5)坏账:账款尾数无法收回,或倒账公司损失。

2、服务费用:即服务人员(包括服务主任及服务员)所发生下列诸费用:

(1)汽车诸费:服务人员所支之汽油、机油、过桥费、寄车费等;

(2)旅费:服务人员所支之计程车资及服务人员因服务的需要所支的差旅费;

(3)公共关系:服务人员因服务上的需要所支的交际费;

(4)薪工津贴:服务全体同仁的薪资(包括本薪、机车津贴、绩效奖金、加给及值班费等);

(5)坏账:账款尾数无法收回者。

3、管理费用:凡营业费用及服务费用外所发生的费用:

(1)汽车诸费:营业人员及服务人员外所支付的汽油、机油费;

(2)旅费:营业人员及服务人员外所支付的车费或出差旅费;

(3)运费:装载货物所支付的费用;

(4)文具用品:日常所用的文具纸张等;

(5)清洁费用:清洁公司所支的费用;

(6)邮票:邮寄函件及包裹的邮资及购邮票等;

(7)电话费:业务上的长途电话及市区电话;

(8)电报费:业务上的需要而拍的电报;

(9)电力费:用电所支付的费用;

(10)自来水费:用自来水所支付的费用;

(11)修理费:汽车修理及保养等;

(12)人事广告费:刊登招员启事等;

(13)报章杂志:订阅报章杂志所支付的费用;

(14)固定薪资:营业人员及服务人员外的薪资;

(15)公共关系:营业人员及服务人员外所支付的交际费;

(16)租金支出:房屋的租金;

(17)税捐:支付营业印花税;

(18)其他变动费用:凡未能列入该分类科目的费用。

第八条 上述所列项目,会计员应按其性质区分(即营业费用、服务费用、管理费用等),妥予分类报支,不得相互混淆。

第九条 各单位与总公司间如有代收或代支事项发生时一律以“内部联络函”联系之,其作业规定如下:

1、各单位代总公司或其他分公司收款时应于收款的当日以“内部联络函”述明代何单位收款,代收现金应先换购汇票,若代收票据须注明代收票据内容,并连同票据一起寄送总公司财务部,由财务部负责通知被代收单位入账的同时将入账情形回复代收单位。

2、总公司代分公司收款时,应于收款的当月,由财务部以“内部联络函”述明代收款项内容,若为票据应注明票据内容,通知被代收单位,款项则暂代留存,被代收单位于接获财务部的通知时,应即于当天的“收款及成交奖金明细表”上加入该笔账款,增加其收款总额,并将入账情形回复财务部。

3、各单位代总公司支付款项时(如押标金、权限内购入的生产器具及服务部汽油或单价在100元以上的工具、油墨等)不得记入现金收支旬报表,惟应另行备忘登记,应于每旬寄送“现金收支旬报表”时另以内部往来联络函将所代支的款项明细及总额述明后连同单据一并寄送总公司财务部,由财务部凭以汇入该笔款项。若为紧急代支事项必须立即处理时,除以电话通知财务部电汇处理外,仍应填具“内部往来联络函”述明以资凭证。

4、总公司代各单位支付费用款项时,(如预付房租等)应由财务部于每月25日前以联络函通知被代支单位依虚收虚付方式在其“现金收支旬报表”上的“收入金额”栏内径行加入该笔款项。同时在“支付金额”栏内,直按登入该笔费用款项以增加账面的收入金额与费用金额。

第十条 各单位全体员工的借支总额在3.1万元以内者得经单位主管核准后由首存现金中先行借支,并限于每月10日发薪时一次扣回,其借支总额超过3.1万元者,应依权责划分逐笔专案报备核准后始得由财务部汇寄支付。

第十一条 每月月底当天,各单位会计员应凭留存之当月份该单位“现金收支旬报表”,依费用类别分别统计其当月份各项费用的总额,详填于“费用预算分析表”中呈单位主管就可控制费用中的各项费用,并对其实际与预算的差异详加分析。

第十二条 “费用预算分析表”一式两联,各单位应于每月3日前将此表(两联一起)连同“直线单位经营绩效评核表”一并寄送总公司业务部,由业务部据以查核与“直线单位绩效评核表”所填的费用数字无误后,即转送财务部复核并呈具所属副总经理填具总评后第一联由财务部留存,据以分析全公司费用差异,第二联寄回各单位存查。

第十三条 “费用预算分析表”上的费用率系指当月份的费用与营业额的百分比,“本月费用预算”一栏之计算公式如下:

(1)本月“营业费用”预算=上月营业费用×(1±本月营业收入成长率);

(2)本月“服务费用”预算=上月服务费用×(1±本月服务收入成长率);

(3)本月“管理费用”预算=上月管理费用×(1±本月营业及服务总收入成长率) ×20%)。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财务部呈总经理核准公布后实施,修订时同。

章附则 篇6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由总公司机关财务科制定,经总公司机关经理办公会审批通过。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由总公司机关财务科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从年月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