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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制度章程(优秀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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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各种章程频频出现,章程具有约束力,是组织所有成员的思想准则和行动规范,每个成员都应该遵章办事。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章程很是头疼的,的小编精心为您带来了学生会制度章程(优秀9篇),希望能够给予您一些参考与帮助。

学生会制度 篇1

学生会制度 -制度

为督促学生干部树立“自律”及“服务同学的意识”,激发全体干部的团队意识,建立公开、公平、公正、实干、高效的天河学院学生会团体,根据天河学院学生会组织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对学生干部进行考核和实施奖惩,是学生会加强内部建设和提升自我形象的重要环节,同时也是提高大学生干部及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及创造性的有效途径。为学生会各项工作的有效展开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

第二条:考核办法的制定本着“公开、公平、客观、合理”的原则,为各部门、各干部工作的开展提供一个公平良好的工作环境,同时以便于发现学生会工作中存在的某些不足之处,具体的考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坚持独立执行公平客观。

第三条:考核目的:加强学生会干部的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整体素质,做到全面了解、掌握学生会干部的综合素质,帮助学生会干部正确认识自己,发扬优点,改进不足,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做到奖罚分明,确保各项工作顺利的开展。

第二章 对学生会成员的要求

第一条:思想政治素质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思想素质良好。

2、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宗旨,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觉悟,增强自我教育意识。

3、严格遵守学校各种规章制度,维护学生会形象。

4、自觉接受其他成员的监督,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用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总结经验教训。

第二条:学生工作

1. 学生会全体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学生会各项制度,要有明确的组织性、纪律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2. 全体成员要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工作中要秉公无私,吃苦耐劳,敢于开拓新思路,开展工作新局面。

3. 当工作与学习发生冲突时,应调整时间,合理分配。对于实在不能解决的冲突,应向上级请示。原则上不能因为工作影响学习,力求做到工作出色。

4. 学生会要与全体同学保持密切联系,坚持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原则,将工作建立在全体同学基础上。

5. 在工作上认真仔细,对上级的错漏地方应予以指出并提出更正建议,以求更好地完成学生会工作。

6. 全体学生会干部要严格遵守校纪校规,任何人不得做出有损学生干部和学生会整体形象的事。

7. 各部门成员在开展活动时,必须积极主动,服从调配,不能以任何理由推卸或逃避工作。若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工作者,必须提前向上级说明情况并书面向秘书处提交事由,并由纪律部写进学生干部考核记录表,以便考核。

8. 学生会干部之间应团结合作,以诚相待,广泛交流,共同进步。

9. 学生干部须定时向主席团上交工作总结,总结要结合实际,又有一定深度,不能流于形式,主动提出自己的意见及建议,以推动学生会工作的`全面进步与发展。

第三章 考核细则

一、干部加分、扣分制度:

每位干部有60分基础分,总分数由以下考核累计而成。

1、思想作风

采用逐减法,每位干部满分为5分,参考《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学生手册》,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2、学习状况

(1)学习态度

1. 学习积极主动,重视学习(1分)

2. 学习态度不端正,经常迟到、早退、旷课(-2分)

3. 考试作弊者(-5分)

4. 期末考试不及格(-3分/门)

5. 学期末成绩在班级前20%者(3分);在班级后20%者,(-3分)

3、工作状况

(1)、工作成绩

1)、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与其他学生干部积极配合。工作效率高,效果突出,提交的工作策划作为重要的考察方面(2分)

2)、能做好本职工作,工作效率较高(1分)

3)、工作能力极差,缺乏积极性(-3分)

4)对学生会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批评,并被采纳可行。(3分)

(2)、工作责任心

1)、有较强的责任心,工作较主动,工作质量较高。(1分)

2)、责任心不强,对学生会工作不热心,工作质量低。(-2分)

3)故意以学生会工作为借口欺骗领导、老师、主席团、各活动负责人者,经查属实。(包括迟到、早退、旷课,每人次-10分)

(3)、工作态度

1)、积极完成相应工作,根据情况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关心各部工作,支持学生会各项工作。(2分)

(4)、工作能力

1)、所做的每项工作有计划,方法妥当(2分),

制度

2)、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部长与部员的关系(2分)。

3)、与各部门交流广泛、协作密切(1分)

4、考勤状况

(1)干部:会议、活动、工作签到

1)、未参加学生会值日(-2分)

2)、本月全勤者。(3分)

3)、本月事先请假两次以内者。(2分)

4)、本月请假超过四分之一者。(-5分)

5)、本学期无故缺席三次或以上,则视为自动退出学生会。

(2)、部长级以上干部:无故不参加学生会干部召开的会议一次扣5分,无故迟到、早退每次扣3分,事先请假每次扣0.5分(除公事外),病假不扣分(要事先请假及有关证明)。

5、其他

(1)形象

1)、挂工作牌:未挂工作牌一次扣2分。

2)、穿拖鞋、在公众场合吸烟、酗酒。在公共集会上吹口哨、喝倒彩;参加各种非法聚会,影响恶劣者等不良行为扣8-15分。

3)在校园乱扔垃圾、乱吐、乱画、乱泼、乱倒,在建筑物上蹬脚印、打球印。(-2分)

(2)修养:工作态度不好一次扣4分,不勤于思考扣1分。

(3)日常工作

1)、各部每学期结束前夕未整理好本部有关文件(包括计划、总结、制度、干事名单等)并未存档 扣2分。(属部长级以上干部)

2)、随意翻阅或涂改文件资料扣2分。

3)、因工作出色受到院系通报表扬每次加3分,但每月以一次为限。

4)、学生干部所在宿舍获得文明宿舍可加0.5分每次,获学期文明宿舍可加3分每次。

5)、学生干部所在班级获活动、比赛名次加1分,获院表彰加3分,每月以一次为上限。

一、考核组织:

主要由纪律部负责具体组织,协调,统计工作;(全体学生会成员监督;主席团审核决定)

二、考核程序:

(1)、由学生会干部对自我鉴定及纪律部进行考评的两部分进行考评。(自我鉴定表于学期结束之际填写完后各部部长统一交到主席团)

(2)、主席团通过一个星期的统计、考评、复核。

(3)、学生会主席团将最终统计进行审核评定,无误后转交纪律部继续考核。

(4)、审核结果交由秘书处代为公布。

第四章 奖励

第一条:考核成绩优异的学生干部或工作突出的部员均有资格获得奖励。

第二条:奖惩办法:

1、评分由日常工作考核评分加上干部考核奖惩条例加分为总分并按照期末评分,分优秀、良好、一般与不及格,四个等级。

2、每月评“优”者,在部长会议上予以表扬,月评“不及格”者,一次予以通报批评,两次以上劝退或勒令辞职

3、按学期平均分评定为“优”者,获得“优秀学生干部”或“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说明:以上评定,考勤评分与加分以百分为限,超出百分以百分记,不满百分,按实际分数记分。评分结果每月公布一次,并作为干部评优评先,提升和罢免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本会所有奖惩事项均载入干部个人档案。

第五章 处分

第一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须受处分:

1、学生干部累计(会议,工作)考勤无故缺勤三次以上不得评为优秀;累计(会议,工作及相关活动)考勤无故缺勤达五次以上者,考核结果不得为合格;在学期考试中有不及格门次者,不得评为优秀。

2、对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的学生干部,考核结果一律不及格

3、在考勤、考核中,若有不负责任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考核定为不合格。

第二条:受院系警告或以上处分的,一律开除学生会成员资格。

第三条:凡所有学生会干部在工作中拉帮结派,崇尚个人主义或严重影响学生会正常工作者,经查明属实,一律处于开除学生会成员资格。

第四条:所有处分均以墙报或文件的形式发生。

第五条:所有处分事项均记入干部个人档案。

第六章 附则

第一条:本考核制度由学生会纪律部制定的,且为试行办法。纪律部亦为考核制度的具体操作部门,若对此制度或其操作规程有异议或意见者,可以以书面材料上报学生会主席团,即最终裁定权亦为学生会主席团。

第二条:

1、通过考核学生干部了解个人素质与职位要求之间的差距,以确定学生与学生干部今后培训与发展的方向。

2、通过考核为学生干部职务晋升、工作岗位变动及培训提供客观依据,为学生会招收、调配学生干部提供决策方案。

第三条:

1. 全体学生会干部均有对以上制度进行批评指正,健全完善本制度的权利。

2. 全体学生会干部在以上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没有超越此制度的特权。

3. 考核结果将填入《学生会干部考核记录表》,及送报学生会办公室备案,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将结果存入学生会人事档案。

第四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系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应以此干部考核制度为执行标准

白云湖中学学生会章程 篇2

高中部学生会是在高中部政教处、校团指导下的学生组织,是老师与学生之间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是学生利益的维护者和忠实代表。高中部学生会是高中部学生代表的最高执行机构,学生会设主席团、秘书处、宣传部、学习部、纪检部、卫生部、文艺部、体育部, 其中秘书处隶属于主席团。

一、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高中部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二)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和教职员工之间的交流与团结,协助学部建立文明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三)组织同学开展公益劳动等自我服务活动,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四)沟通学部与同学的联系,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向学部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事务的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二、学生会工作职责

(一)在校团、政教处的领导下,组织学生参与学生管理。开展各项活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和谐发展。

(二)完善学生会的自身建设,提高学生干部的自身素质。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部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三)协助学部加强学生管理,积极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活动,自觉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生学习、生活、工作、活动秩序,培养学生法制观念,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四)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社会活动、生产劳动、公益劳动、卫生扫除等,协助政教处做好班级活动的检查、监督、考核工作。

(五)组织学生开展文娱体育活动,关心学生生活,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 ㈥及时向有关部门映学生情况,维护学生正当利益,助学部解决学生的实际问题。

(六)及时向各班主任汇报其班学生的有关情况,助班主任做好对其班班会工作的指导。

三、学生会组织机构

1、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的职责

主席

⑴负责学生会全面工作,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和某一阶段工作重点,做好每学期学生会工作总结

⑵主持召开学生会全体会议,听取各部工作汇报,及时汇总并向学校有关部门汇报学生会成员的思想动态。

⑶指导、助、督促各部开展工作,协调各方面关系,并依照学生会各项制度,对学生会各部成员的工作表现进行监督、考核。

⑷推荐学生会干部候选人及负责与其他学生组织保持横向工作交流。

⑸每周一主持学生会干部会议,搞好一周工作小结及下周工作安排,及时发现培养人才。

⑹负责主持制定学生会组织的相关制度及指导、督促各部开展工作,做好各部之间的协调工作。

⑺带领学生会各部完成学校各部门交办的各种工作任务。

副主席

⑴协助主席做好工作,根据学生会主席决定安排落实各项工作。

⑵受主席托行使各职责:协助人员管理,活动安排及监督各部工作。

⑶完成主席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2、秘书处的工作职责

⑴隶属主席团,辅助主席日常工作,其主要桥梁作用,起草和制定各种计划及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会议记录 文件起草,存档、宣传、调查研究、文书摘制、文书处理,会议记录。

⑵对学生会工作、思想状况进行学期和学年的总结监督及评估。

⑶充分发挥秘书处的作用,加强对外联络。

⑷配合各部组织型活动,做好宣传发动工和并及时报导。

⑸监督考核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指导各部门的工作,指导各部门对各项决定、制度的执行。

3、纪检部的工作职责

⑴纪检部实行部长负责制,副部长协助部长的工作。

⑵定期召开纪律员会议,及时收集情况,映意见,布置工作。协助学校抓好检查工作,力创安全、舒适、有序的学习与生活环境。

⑶维持各项活动、会议的纪律及考勤工作及会秩序的维持,协助学生会其他部门的工作,做好活动的纪律工作,督促同学们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同学们的的组织纪律性。对学校不文明现象进行监督、检查、制止不文明行为,协助学部有关的纪律检查工作。在各部门开展的活动和工作中,监督和检查活动、工作的开展情况,起到公平、公开、公正的作用,使学生会工作更透明。

⑷每天对教学区进行检查,及时制止一切违纪事件。星期六晚协助政教处进行清场。协助学部抓好日常纪律和纪律。

4、宣传部的工作职责

⑴宣传部实行部长负责制,副部长协助部长的工作。

⑵指导各班搞好班级的黑板报,定期对各班的宣传员进行培训,从而不断提高班级黑板报的质量。贯彻执行学校对宣传工作的意见和措施。广泛进行征稿、约稿、及时表扬宣传工作积极分子。

⑶组织各班开展黑板报、班刊竞赛,并随时进行检查、评比。指导各班宣传员工作。定期张贴海报及完成活动室黑板报。

⑷负责学生会内部宣传活动及内容及协助主席与其他学生组织保持横向工作交流。

5、文艺部的工作职责

⑴文艺部实行部长负责制,副部长协助部长的工作。

⑵配合学校搞好型文艺汇演。利用课余时间多开展同学喜爱的文娱活动,丰富校园文化。

⑶做好三操考勤工作及质量监督考核。

⑷组织、举办学部各类文艺比赛,宣传校内文艺动态,发掘校内的文艺人才,组建校园文艺团体和一些有关文艺的兴趣小组。

6、卫生部的工作职责

⑴卫生部部实行部长负责制,副部长协助部长的工作。

⑵对教室、包干区、餐厅卫生进行定期检查,及对餐厅值日人员进行监督考核,要求严格按各项规定打分,并及时公布成绩,列入“文明班级”考核中。

⑶设立监督岗,在教学区进行巡逻,对破坏校园卫生者进行劝诫,并可视情况作出一定的处罚。

⑷定期组织学部各班卫生检查,并分派干事检查、督促各班打扫好教室、包干区的卫生。

⑸组织开展“教室美化设计比赛”、“卫生日”,“卫生周”等活动,提高同学环境保护意识。

7、学习部的工作职责

⑴学习部实行部长负责制,副部长协助部长的`工作。

⑵直接领导学习员,指导并助他们开展工作,定期召开学习员会议,了解各班学生学习情况及同学的要求,开展优秀作业评选、展览,分析各班的考试结果,并及时馈给教务处。

⑶开展学习竞赛,经验交流,纠正不良学风,积极表杨和宣传学习上成绩进步显著的班级和个人。

⑷及时总结交流学习经验,推荐先进的学习方法,引导同学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掌握学习方法,培养同学严谨求实的作风。

⑸经常了解和向有关部门映同学的学习情况和对教学工作的意见,配合学校解决同学们学习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⑹实行晚自习后及课余时间进行各班学习情况评比,及时公布进行表扬批评。

⑺组织开展同学喜爱的活动和知识讲座,引导学校优良学风的形成,纠正不良学风,积极表杨和宣传学习上成绩进步显著的班级和个人。

8、体育部的工作职责

⑴体育部实行部长负责制,副部长协助部长的工作。

⑵领导各级体育员,指导、协调、监督并助他们开展工作。

⑶召开运动会时,协助体育组及学校的其他相关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⑷组织各类体育运动比赛,倡导良好的赛风,丰富同学课余生活。召开运动会时,协助体育组及学校的其他相关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⑸组织广学生开展校内群众性体育锻炼活动,助同学活跃身心,增强体质。

⑹负责高中部学生路队管理及考核记录

学生会章程 篇3

一、组织机构

1、学生会值日由政教处、团委负责组建,培训和评价。

2、学生会值日工作由政教处团委负责工作指导和管理。

二、值日职责:

校学生会值日以《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守则》和《靖安职中学生管理手册》为依据,着重对学生和班级进行常规检查。

三、补充说明

1、任何学生或班级不得侮辱、漫骂或报复学生会干部或阻挠学生会干部开展工作,否则学校将给予严厉处罚(记大过处分并责令其在全体师生集会上公开检讨)。

2、学生会干部主要对学生乱扔乱丢行为、破坏公物行为、追逐喧哗行为、乱倒饭行为、乱倒水行为、推撞行为、带零食进教学区行为、吸烟行为、打架行为、小偷小摸行为、讲粗语秽语等行为进行查处。

3、学生会值日干部主要负责各班的两操、早读、上课、晚自习出勤和纪律,卫生、教室安全,文明礼仪等方面的评比。

四、学生会工作条例

(一)、学生会干部的条件及产生办法

1、 条件必须是学习积极愿意为学校管理和同学服务。

2、 由自愿报名、班级推荐,政教处确认

(二)、学生会干部的培训

学生会干部必须经过培训,才能参加学校的管理工作,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

1、学习学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管理的有关条例。

2、学习学生会干部的职责的有关规定,处理违规现象的工作程序和处理办法。

3、参加学校组织的学生会工作反馈会(每月至少一次)。

(三)、学生会干部的工作要求

1、学生会干部必须模范遵守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2、学生会干部在工作时,必须主动、热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工作中讲求方法,耐心,不许出现弄虚作假现象。

3、没有当班的学生会干部有责任协助或监督当班的学生会干部开展工作。

(四)、学生会干部处理违纪的工作程序

1、对违规同学或班级进行登记、制止。

2、 对严重违规(如打架、吸烟、破坏公物等),有可能造成危害或恶劣影响的事件及时报告老师,并协助处理。

(五)、学生会工作的评价

政教处每个月召开反馈会,对学生会值日工作进行自评、互评,老师评价,做为期末学生会工作评价的主要依据。

(六)、奖惩

1、每学期,学校将对学生会干部工作进行评价,评出优秀学生会干部,学校在评选各级先进的时候将优先考虑优秀学生会干部。但拒绝参加学生会工作或在工作中不负责任的学生会干部将不能参评各级三好生、优秀班干部等。

2、对自身不能做好日常行为规范或不认真履行值日工作职责的,学校将解除其学生会干部的资格。

3、不依时值日的学生会干部扣所在班的纪律分每次每人扣1分。

学生会规章制度 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对学生会成员的科学管理,使学生会工作走向规范化,有效发挥学生会在学生工作中的作用,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坚持为同学服务的宗旨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义务和权利

第三条学生会干部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密切联系学院和同学,倾听意见,接受监督,努力为同学服务;

(二)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和本会章程;

(三)维护学院的荣誉和利益;

(四)努力工作,服从命令,尽职尽责,互相协作。

第四条学生会干部享有下列权利:

(一)对本会工作进行讨论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二)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享受福利待遇;

(三)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利;

(四)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辞职。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本会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办公室、学习部、生活部、体育部、文艺部、宣传部组成。

第六条各机构主要职能:

(一)主席:全面负责学生会的工作;负责召集学生会部长会议和全院班长会议;负责学生会各职能部室学生干部的提名任命;代表学生会参加学联联席会议;负责向院党总支、团总支汇报工作。

(二)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分管若干部室的工作;

主席职务空缺时,代理主席开展工作。

(三)办公室:协助主席、副主席处理学生会日常事务;负责学生会的档案管理;负责团总支、学生会干部的考勤,并协调各部开展工作。

(四)学习部:在全院学生中倡导良好的学风,及时了解并和学院有关部门反映同学们在学习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组织开展有关文化、科技学术活动,引导全院同学全面发展。

(五)生活部:协助学校、学院搞好有关学生生活方面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和要求;配合校学联和院学生工作部门做好全院学生宿舍管理和卫生评比、检查工作;协助校有关部门维持学生正常的生活、学习秩序;负责全院学生各类补助的发放工作;组织发放助学贷款。

(六)体育部:倡导全院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组织他们参加各类体育活动和比赛;及时做好我院各类运动员的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检查和监督全院各班的早操出勤情况。

(七)文艺部:积极组织全院同学开展各类文娱活动,丰富广大同学的课余生活。

(八)宣传部:配合院团总支、校学联做好各项宣传教育工作,并做好学生会各项活动宣传工作。

第七条因工作需要,增设、减少或者变更机构或职位时,应报学院团总支批准。

第四章录用

第八条本会所有职位均采取公开面试、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录用。

第九条竞选学生会干部,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要求进步,遵纪守法,无处分;

(二)有良好的人际关系,愿为广大同学服务;

(三)有责任心,工作能力突出,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四)学习成绩良好,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五)竞选主席、副主席,一般应具有一年以上学生工作经验,组织、决策能力强,富有创新精神,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

(六)特殊职位的技能要求。

第十条学生会换届在新学年第一学期进行。

第十一条录用学生干部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发布录用公告;

(二)由自荐人提交申请书

(三)进行资格审查;

(四)对审查合格者进行公开面试;

(五)对面试合格者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六)通过考核后,主席、副主席由团总支书记正式任命,部长、部员由主席正式任命。

第十二条新录用的学生会干部,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第十三条在特殊情况下录用人员,经团总支批准后可简化程序。

第十四条本会的录用工作由团总支负责组织。

第五章考核

第十五条学院团总支按照管理权限,对学生会成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第十六条对学生会成员的考核,应坚持公正客观的原则,实行领导考核与同学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学期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作为学期考核的基矗

第十七条学期考核先由个人总结,再由主管领导在听取同学意见的基础上写出评语,确定考核等级,并将结果填入学生干部考核表。

第十八条学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考核结果通知本人后,如本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报团总支申请复核。

第十九条学期考核结果作为对学生会干部的奖惩、辞退和调整职务的依据。

第二十条考核内容:

(一)政治素质,行为表现。自觉学习政治理论,拥护党的领导,思想上进,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工作态度。牢固树立为同学服务的思想,工作积极主动,尽职尽责,有强烈的责任感,能以大局为重;

(三)工作能力。熟悉本职工作,决策能力强,工作方法灵活多样,按时完成任务,不弄虚作假。

(四)协调协作能力,群众基矗互相团结,善于协作,无私奉献,不计较个人得失,在同学中威信高;

(五)工作业绩。工作成效显著与否,组织参加各类活动成绩如何。

第六章奖励

第二十一条学院团总支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工作人员给予奖励。对其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十二条对工作成绩优异的学生干部,在评选优干和单项奖学金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并在毕业时的综合测评中适当加分。

第七章纪律

第二十三条学生会干部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二)弄虚作假,欺骗领导和同学;

(三)行为有损学院的荣誉和利益;

(四)多次无故缺席学生会例会;

(五)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学生会干部有本条例第二十三条所列的违纪行为,团总支、学生会将视其程度给予警告、降职使用直至开除的处分。

第八章辞职辞退

第二十五条学生会成员因各种原因辞职,应向学生会提出书面申请;学生会应在两周内予以审批。审批期间,申请人不得擅自离职。

第二十六条学生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在学期考核中,连续两次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能胜任现任工作的;

(三)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的;

(四)严重违反本会纪律的。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条例由团总支、学生会负责解。

第二十八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组织委员:负责全院团员档案管理、组织关系转接、团费收缴及团员的民主评议及"评优"工作;负责院团总支工作档案管理。

宣传委员:负责全院团员青年思想教育活动及团课等的组织,安排工作。

学生会规章制度 篇5

一、组织条例

1、材料工程系学生会设主席,副主席,文宣部,生活部,学习部,纪检部,宿管部。

2、各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1-2名,干事若干名(根据工作需要而定);

3、主席、副主席组成常务主席团,领导学生会工作,并分管学生会各部、处的工作。

4、每学期开始,各部须对人员进行统计,并交由学习部部长进行统一备案。

二、例会条例

1、学生会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例会,主要总结上一周工作,并对本周工作进行布置,由学习部部长对会议进行记录;

2、学生会各部每两周至少召开一次例会,主要总结上两周工作,并对本周工作进行布置,安排人员进行监督并对会议进行记录;并及时将会议情况反映到系主席,由系主席汇总,交由主席团审阅;

3、各委员不得缺席每周的委员例会,如有特殊情况须向主席请假。无故缺席一次的给予扣除职务分五分的处罚,无故缺席两次的,取消其优秀学生会干部的评选资格;无故缺席三次的;经主席团批准,有权利将其开除出学生会;

4、各部开例会时,学习部必须认真做好会议的考勤工作。对于无故缺席者,将给予扣除1-3分的处罚,如无故缺席三次者,作自动退出学生会处理。

三、工作条例

1、学生会在工作上实行分工不分家,所有学生会成员要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2、工作中倡导团队合作精神,要保持工作的整体性和一致性,要服从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工作中不得无故离开,有事需向上级请假,否则扣月末考评分1-5分。

3、各部在工作结束后必须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并交由学习部审阅,否则不列入本月工作考核范围之内;

4、每学期结束前,各部部长必须对本学期的工作作一份总结,并统一交学习部汇总;

5、每学期开学前,各部必须交一份学期工作计划并交学习部审核通过

6、各部活动前,必须认真做好财务预算,并交学习部审核,数额较大者经由主席团讨论,并交学生科审批后,方可进行;

7、各部活动结束后,由部长填写一份详细的记录表,及时上交学习部;要将经费使用情况及时上报学习部,由主席团确认后,方可报销;

8、对于在学生会工作中表现突出者,在每学年的学生干部、干事评优中,将优先考虑;

9、对于在学生会工作中不负责任,经常迟到、早退、缺席,受部内处分的以及工作不积极的`学生会干部、干事,取消其每学年的评优资格;

四、办公条例

1、进入学生会的工作人员不得穿拖鞋,剃光头,不得穿奇装异服,男生不得留长发;

2、在学生会办公室内不得吵闹、喧哗,嬉戏玩耍。

3、每周末学生会成员可在学生会办公室内进行下象棋等活动,但不得进行赌博。

4、注意学生会的安全保卫工作,无特殊情况晚上不允许一人独自办公;

5、值班室卫生由各部轮流打扫,未打扫的部门,扣部门考核分1-5分。

白云湖中学学生会章程 篇6

为了使学生会工作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提高校团委学生会的工作效率,增强组织纪律性,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打造一支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学生组织。特制定以下条例,望大家能团结协作,为我校团委、学生会在学习、工作、思想等方面再上新台阶而努力。具体要求如下:

一、会议制度

1、部长例会每两周召开一次,地点为教师会议室。

2、会议要准时参加,不得迟到或早退,迟到三次算无故缺到一次。如遇急事,须提前向办公室请假,并做书面解释,经批准后方可缺席,三次无故缺席取消该学期评优资格。

3、所有由学生会召开的会议都要求有详细的会议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及会议内容),以便今后查阅。办公室负责记录及存档各次会议的会议记录。

4、每次会前,各部需按要求做好一切准备工作,以使会议顺利进行。

5、在会议中要保持严肃认真,要及时反映部门各方面的实际问题,做好有关的记录,并且按时完成会议要求的各项议程。

二、办公室制度

1、办公室内不得搞个人聚会,不得存放个人私物,离去时要随手锁门。

2、随时保持室内整洁,办公室实行每日一小扫,两周一大扫的值日制度,每位学生会成员须服从安排,积极配合。

3、维护办公室内公共财物,不能随意转借办公室用品,转借物品必须做好记录工作。

4、请爱护办公室的一切公物,保持办公室的清洁,部门或个人使用者必须做好清洁工作。

5、保持办公室安静,不大声喧哗,不干扰他人办公。

6、节约用电,注意安全,最后离开者负责关掉电脑、电灯、风扇,锁好门窗。

7、纪检部人员负责监督工作。

三、文件管理

为了加强文件管理,促进工作开展的连续性,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利于总结工作经验,特制定以下细则:

1、档案管理由纪检部负责。

2、各部门每次活动总结、学期工作计划和总结应交给主席团入档,资料必须周全、准确。

3、每月最后一周,各部门要及时上交该月有关总结。

4、由学生会组织的各种活动都要求进行相关的企划安排和活动总结,并归入学生会档案。

四、值日制度

1、周一(晚)—周四(晚)(晚上17:10—17:50)按时值班。如值班者确实有事,请提向纪检部请假,方便必要时的人员调整。

2、值班人员须遵守最新颁布的《值日安排表》。

3、值班者必须认真做好值日工作,整理有关文件,做好值班记录,打扫卫生。

4、值班人员如实填写《值班日志》,内容包括:

1)当天在学生会工作的。部门、工作以及主要负责人;

2)办公室卫生值日情况;

3)来访人员及相关信息。

5、热情接待来访人员,回答有关问题,并做好记录。

6、无故三次不来值班的学生会成员免除学生会职务。

五、干部管理条例

1、对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参加学生会的各项活动。

2、学习态度端正,政治思想上进,个人作风严谨,且品格优良。

3、出入各种场合时,应注意仪表、文明用语,不得存在有损学生会声誉的行为。

4、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

5、正确处理部门与组织,及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做到协调发展。

6、主动及时地了解学生会运作情况,主动协助其他部门的工作。

7、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检查和评比活动,要以公平公正为原则,一视同仁,不偏袒。

8、按时参加学生会的活动和例会,无故两次不到者给予通报批评,无故三次以上不到者,按自动除名处理。

9、对工作不负责的学生会成员,学生会有权对其批评教育,严重者予以除名。

10、不做违反《学生守则》的事,发现一次作警告处分,受学校任一处分者,作退出学生会处理。

11、部长以上学生会成员因一定因素,自动辞职者,应向主席团或指导老师递交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移交工作。在此之前,不得玩忽职守。

学生会制度 篇7

学生会制度

为督促学生干部树立“自律”及“服务同学的意识”,激发全体干部的团队意识,建立公开、公平、公正、实干、高效的天河学院学生会团体,根据天河学院学生会组织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对学生干部进行考核和实施奖惩,是学生会加强内部建设和提升自我形象的重要环节,同时也是提高大学生干部及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及创造性的有效途径。为学生会各项工作的有效展开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

第二条:考核办法的制定本着“公开、公平、客观、合理”的原则,为各部门、各干部工作的开展提供一个公平良好的工作环境,同时以便于发现学生会工作中存在的'某些不足之处,具体的考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坚持独立执行公平客观。

第三条:考核目的:加强学生会干部的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整体素质,做到全面了解、掌握学生会干部的综合素质,帮助学生会干部正确认识自己,发扬优点,改进不足,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做到奖罚分明,确保各项工作顺利的开展。

第二章 对学生会成员的要求

第一条:思想政治素质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思想素质良好。

2、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宗旨,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觉悟,增强自我教育意识。

3、严格遵守学校各种规章制度,维护学生会形象。

4、自觉接受其他成员的监督,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用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总结经验教训。

第二条:学生工作

1. 学生会全体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学生会各项制度,要有明确的组织性、纪律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2. 全体成员要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工作中要秉公无私,吃苦耐劳,敢于开拓新思路,开展工作新局面。

3. 当工作与学习发生冲突时,应调整时间,合理分配。对于实在不能解决的冲突,应向上级请示。原则上不能因为工作影响学习,力求做到工作出色。

4. 学生会要与全体同学保持密切联系,坚持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原则,将工作建立在全体同学基础上。

5. 在工作上认真仔细,对上级的错漏地方应予以指出并提出更正建议,以求更好地完成学生会工作。

6. 全体学生会干部要严格遵守校纪校规,任何人不得做出有损学生干部和学生会整体形象的事。

7. 各部门成员在开展活动时,必须积极主动,服从调配,不能以任何理由推卸或逃避工作。若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工作者,必须提前向上级说明情况并书面向秘书处提交事由,并由纪律部写进学生干部考核记录表,以便考核。

8. 学生会干部之间应团结合作,以诚相待,广泛交流,共同进步。

9. 学生干部须定时向主席团上交工作总结,总结要结合实际,又有一定深度,不能流于形式,主动提出自己的意见及建议,以推动学生会工作的全面进步与发展。

第三章 考核细则

一、干部加分、扣分制度:

每位干部有60分基础分,总分数由以下考核累计而成。

1、思想作风

采用逐减法,每位干部满分为5分,参考《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学生手册》,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2、学习状况

(1)学习态度

1. 学习积极主动,重视学习(1分)

2. 学习态度不端正,经常迟到、早退、旷课(-2分)

3. 考试作弊者(-5分)

章 总则 篇8

第一条 中国xx大学(xx)学生会是全校大学生(本科生、专科生)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 本会在校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本会欢迎来自其他方面的指导和调动,并注意协同研究生会开展工作。

第三条 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湖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作为团体会员参加全国学生联合会和湖北省学生联合会。

第四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和宗旨: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带领同学努力学习,刻苦实践,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

(二)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疏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同学之间的民主渠道,及时收集和反映同学的意见和建议,在维护党的利益、学校利益的同时,表达和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

(三)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学习、科研学术、文娱体育等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四)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五)增进各民族同学的团结,为中华民族的。大团结做出应有的贡献;

(六)加强与校内各有关单位的联系,争取最广泛的理解和支持,密切与兄弟院校学生会组织联系,增进友谊,交流经验,加强合作。

第五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学生会章程 篇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会是全校大学生(本科生、专科生)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本会在校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本会欢迎来自其他方面的指导和调动,并注意协同研究生会开展工作。

第三条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湖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作为团体会员参加全国学生联合会和湖北省学生联合会。

第四条本会的基本任务和宗旨: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带领同学努力学习,刻苦实践,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

(二)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疏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同学之间的民主渠道,及时收集和反映同学的意见和建议,在维护党的利益、学校利益的同时,表达和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

(三)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学习、科研学术、文娱体育等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四)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五)增进各民族同学的团结,为中华民族的大团结做出应有的贡献;

(六)加强与校内各有关单位的联系,争取最广泛的理解和支持,密切与兄弟院校学生会组织联系,增进友谊,交流经验,加强合作。

第五条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二章会员

第六条凡取得我校学籍的在校大学生(受留校察看以上处分者除外)承认本会章程的均为本会会员。

第七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对本会工作运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

(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有权要求本会支持和维护个人正当权益,要求本会反映对学校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服从本会领导,完成本会安排的工作任务;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三)刻苦学习,奋发成才,创造性地完成学校规定的各项学习、科研和工作任务;

(四)关心、支持并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五)尊敬教职工,团结同学,维护我校荣誉。

第九条会员因各种原因离校,其会籍自然取消。

第三章组织和职权

第十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十一条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校学代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校学代会的代表由学生民主选举产生,代表名额分配由上届学生委员会讨论决定。校学代会每二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常委会提议并得到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和党委的同意,可以提前或延迟举行。校学代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校学代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第十二条全校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和批准校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

(三)修改本会章程;

(四)选举下届校学生会委员;

(五)讨论、审查和通过由学生代表大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和有关代表提案;

(六)修改和撤消学生委员会不合适的决定。

第十三条全校学生委员会是本会在全校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对外代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会。

全校学生委员会由当选为委员的会员组成,每届任期二年,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如提前或推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改变。

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常委会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全体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参加才能召开。

第十四条全校学生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学代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制订和修改学生会工作职责,工作条例,学生会干部考核、任用和财务管理及其他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选举常委会;

(四)筹备和召集下届学代会。

第十五条学生会常委会由学生委员会选举产生,是学生会的领导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和全校学生委员会全部会议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和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召集全校学生委员会会议;

(三)选举学生会主席、副主席;

(四)决定聘任和解聘学生会秘书长、副秘书长,秘书长由专职团干兼任;

(五)审议和批准学生会主席团年度工作报告和年度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六)批准任免学生会各职能部负责人,学生会成员和机构。

第十六条学生会常委会由主席、副主席、正、副秘书长和常委委员9~11人组成,学生会常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可以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常委会议或常委扩大会议由学生会主席召集并主持。

第十七条学生委员会下设:秘书处、学习部、科技部、生活部、宣传部、文艺部、女生部、治安保卫部、国旗班、对外联络部、第二课堂部、体育部等职能部,根据工作需要可由常委会对本机构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八条本会实行主席领导下的部长负责制,在学代会闭会期间,学生会常委会卸职由学生委员会选举增补,各部部长卸职可向常委会推荐下任候选人,由常委会任命。

第四章院(系)学生会和班委会

第十九条各院(系)学生会为本会下属组织,接受本会领导,并在各院(系) 党总支的领导和分团委的指导帮助下,依照学校规章制度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十条各院(系)学生会应执行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的决议,认真完成校学生会布置的任务,根据本会宗旨,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第二十一条各院(系)学生会主席在任职期间为当然的校学生委员会

委员,卸职后也相应退出校学生委员会。

第二十二条院(系)学生代表大会一般每一至二年举行一次,由院(系)学生会提议报校学生会批准后方可举行,院(系)学生代表大会主要行使以下职权:

(一)审议和决定院(系)学生会的工作方针和重大工作事项;

(二)选举院(系)学生委员会和工作领导机构;

(三)修改院(系)学生会章程。

第二十三条院(系)学生会工作领导机构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苦干人主持日常工作,并可聘任秘书长协助工作。下设职能部门参照校学生会机构结合院(系)实际情况进行设置。

第二十四条院(系)学生会工作领导机构人选经校学生委员会批准后方可生效,在院(系)学代会闭会期间,学生会工作领导机构调整要报校学生会批准并任命。

第二十五条班委会是本会的基层组织,直接接受各院(系)学生会领导,班委会由全班同学选举产生,任期一学年,可连选连任,班委会设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文艺委员、体育委员、治保委员。班委会应该团结全班同学,保证校学生会、院(系)学生会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依照学校规章和班委会工作条例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第五章学生会干部

第二十六条各级学生会干部必须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一定的工作能力和优良的学习成绩,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自愿为同学服务并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

第二十七条各级学生会干部必须做到: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拥护改革开放,思想上要求进步,积极参与学校建设;

(二)树立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想,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工作积极主动,相互支持,相互配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三)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习成绩优良;

(四)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团结同学,自觉接受同学的监督,善于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二十八条各级学生会组织要关心和培养学生会干部,每学期将其工作情况向所在院(系)德育工作组汇报,广泛听取同学意见,对优秀学生干部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称职的干部予以免职或撤职。其工作绩效记入***

第二十九条各级学生会干部如要求辞职,需正式提出申请,分别由校学生会常委会或各院(系)学生会讨论决定。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