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优秀10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人见人爱的小编分享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优秀10篇),希望能够给予您一些参考与帮助。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篇1
校园网信息发布实行统一管理、分层负责制。网络中心对学校主页信息进行管理,各处室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的上网资源和计算机系统进行管理。
一、网管中心负责全校的`网络信息和保密工作,定期对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保密和网络安全教育。
二、对外信息发布。各处室可以申请网络域名和ftp站点(见附件7),自行管理各部门网站信息发布。需要在学校首页上发布的信息,需要填写“网上信息发布申请表”,审查后交由网管中心上网发布。(网上信息发布申请表见附件8)
三、信息的阅览与查询。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伤风败俗的信息。校园网工作人员和用户如在网络上发现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有义务及时上报网络管理人员,做好备份并自觉销毁。
四、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校网络中心可提出警告直至停止其使用网络,情节严重者,提交学校行政部门或有关部门处理。
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者,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2.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活动。
3.盗用他人帐号者。
4.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造成危害者。
5.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者。
6.不按国家和学院有关规定擅自接纳网络用户者。
7.网络中心,属我校园网络重地,未经许可不得进入。
信息安全管理论文 篇2
1 部队信息安全保密风险管理现状
当前,我国部队在安全保险风险管理上有所提升,部队的风险意识也在不断的增强,现在很多部队已经建立了一定的保密体系,也将信息安全保密风险纳入该体系当中,但是在管理上仍存在一定的问题。信息安全风险管理没有独立出来,没有专门的功能性部门和专业的评估人员,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风险管理的实效,导致部队信息泄密的现象时有发生。在整个运作过程中,也缺少配套的基础设施及技术支持,管理理念落后,风险评估能力较低,存在致险因子“盲点”。从一般意义上来讲,我国部队的信息安全保密风险所产生的原因在于信息化条件下x客的攻击、信息不对称下的国之间的博弈、不可预期事件的发生等。在很大程度上,完善的信息风险管理能够有效地规避该风险的发生。然而,由于我国的信息安全体制尚处于初级及不断完善的阶段,信息安全保密销售管理技术还极为落户,信息安全保密风险管理水平较低家。因此,优化信息安全保密风险管理,降低风险管理给部队造成的巨大信息安全保密损失,是当前部队及相关学术研究面临的重要课题[2]。
2 部队信息安全保密风险管理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1 管理技术与管理理念落后
随着科技的进步,在信息技术的推动下,使我国在信息安全保密风险管理技术方面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是很多部队由于技术成本及人才结构等方面的缺陷,使其在引入和应用先进管理技术上出现困境。基于技术的落后,部队在信息安全上缺少对保密风险的管理,严重制约了其部队信息的安全性及保密性,加大了部队及国家的安全风险。而且在落后的管理技术下,造成部队信息安全保密决策的失误,不仅不能有效防范和降低风险,而且还造成巨大的物力、人力的损失甚至是生命[3]。另外,很对部队在管理理念上也相对落后,只注重对人员的管理收益,忽视管理等软环境的建设,特备是下风险管理理念存在着诸多的不足。部队在管理理念上重人力轻管理的意识形态,极大地制约了部队对信息安全保密管理体系的建构。
2.2 缺失有效的风险动态评估机制
信息安全保密风险虽然客观存在于部队的整体运作过程中,但是具有一定的不可见性、不可提前预知性和滞后性,因此,这就要求部队对其进行有效的评估,科学地进行决策判断。但是,当前我国大多部队内部缺少对信息安全保密风险的评估手段与机制,对风险的评价上相对落后,而且信息安全保密风险具有一定的随机性,对方部队的管理管理都会引发信息安全风险,面对这样的情况,部队应及时采取相关措施加以应对。但是,当前我国部队在评价风险时除了没有科学的、现金的评估预测方法还缺少一定的动态运作机制,导致部队信息安全保密风险评估能力的低下,造成了风险的频发,严重阻碍了其发展的规模及速度。
2.3 信息安全保密风险意识淡薄,缺少综合素质较高的管理队伍
由于信息安全保密管理研究与应用在我国起步较晚,还没有形成系统的、完善的发展规模体系,而且很多部队对其没有足够的了解,导致其内部成员信息安全保密风险意识淡薄,缺少相关管理人员。很多部队没有专门的信息安全保密风险管理部门及管理团队,信息安全保密风险管理方面的活动主要由部队的销售部门及财务部门来完成,缺少专业的人才,导致信息安全保密风险管理队伍能力上的有限。这种现象致使信息安全保密风险管理比较混乱,缺少管理力度,甚至是流于形式,起不到任何的作用。另外,很多部队将信息安全保密风险管理置于内部管理体制之外,没有将信息安全保密风险管理作为战略发展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没有相关的监督及考核机制,导致管理人员对此项工作的积极性不高,严重阻碍了部队风险管理的水平的提高[4]。
3 建立健全部队信息安全保密风险管理运行机制的对策
建立健全部队信息安全保密风险管理体系部队信息安全保密风险管理水平低下,最主要的原因在于没有完善的信息安
信息安全管理论文 篇3
1.网络信息管理的相关内容
网络信息安全是互联网时代发展下的重要部分,只有保障了网络信息安全,才能够推动互联网技术的可持续发展。在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下,网络安全问题也随之产生。很多网络用户在体验的过程中,会因为被病毒侵蚀而造成自身利益损失,影响了用户的日常生活。为改变这一状况,改善网络环境,则必须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利用网络信息管理技术。所谓的网络信息管理技术就是对网络中存在的基础信息或是其他信息进行相应的管理和监督。通俗来说,就是对网络用户们所使用的IP地址进行管控,利用IP地址来确定网络用户的身份,并查看其是否具备访问网络信息的权力,以防止网络不安全信息的侵入,帮助用户阻止其不想接收的信息,提高网络用户的体验感。
每当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进行更新的时候,都需要对其安全管理系统实施相应的更新,不断地提升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性能,以防止木马病毒或是的恶意攻击,从而保障网络用户的个人信息。网络安全涉及的方面比较广泛,不是某一个因素造成的威胁,也不是对某一个因素进行把控就能保障其安全,而是需要从各个方面来实施及时管理和监督,根据实际情况来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对于计算机网络系统中的每一个子系统都要实施管理,保障每一个子系统的安全性,从而实现保证网络安全的目标。
2.在网络安全中应用计算机网络管理技术的重要意义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发展,人们越来越关注网络安全管理问题。计算机网络管理技术则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其意义体现在一下几个方面:一是当下,网络信息系统中常常出现攻击,病毒侵犯等现象,这种高科技的侵犯对人们的日常生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不利于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而计算机网络管理技术则是一种现代化网络管理手段,其将计算机技术理论与网络实践相结合,充分利用先进的管理手段,以实施科学的数据分析,提高网络安全综合性能,从而推动我国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的健康发展。二是计算机网络管理技术水平的高低,能够展现我国现阶段互联网技术发展的水平,也是我国科学技术能力的体现。计算机网络管理技术是一种在计算机网络系统进行更新后,将网络信息安全也实施同步更新的安全管理技术。有效利用计算机网络系统,可解决网络系统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保障网络信息不泄漏。
3.计算机信息管理技术在网络安全中的有效应用
(1)建立健全的网络安全评估体系
在网络安全中应用计算机信息管理技术,首先要建立健全的网络安全评估体系,完善网络安全评估制度,以加强对网络安全的不安全因素的掌控,在了解不安全因素之后,发现其存在的原因,以寻找避免这些安全威胁的措施,实施具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以提高网络安全性能。因此,应用计算机信息管理技术解决网络安全问题的时候,要对互联网进行三个阶段的评估,事前评估、事中评估和事后评估。全面的评估能够帮助管理人员来分析网络安全系数,实施有效的计算机信息管理。在进行计算机信息管理技术的时候,要对整个网络进行监管,及时发现网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利用一些杀毒软件对其进行查杀,防止病毒的侵犯,避免网络用户的权益收到侵犯。网络运行并不是一个静态的过程,具有动态变化,在实际网络体验中,引发网络安全的因素十分多,在分析这些威胁的时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分析,并采取有效的措施来解决,以消除引发网络安全的根本威胁,从而确保网络安全。网络用户管理员自身应当不断地提升网络计算机技能,增加对网络安全的认识,发挥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技术的作用,积极应对网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2)加强计算机信息技术管理,保障网络管理质量
随着计算机信息管理技术的不断发展,互联网在传递信息的时候速度更快,人们在接受信息的时候也更为便捷,在这种情况下,合理利用计算机信息管理技术,有利于开拓网络安全交流平台,增强人们对网络安全的重视程度,明确保障网络安全的重要性。现阶段,虽然我国互联网得到了较大的发展,但是在网络安全这个方面仍然较为薄弱,人们的网络安全意识还有待提高。为此必须加强对用户的网络安全宣传力度,做好网络安全教育培训,让用户们了解有关网络安全的法律内容,提高其安全保护意识,自觉地实施相应的保护措施,从而创建稳定而安全的网络环境。网络安全保护工作需要政府的鼓励和支持,政府应当引导人们进行网络安全学习,推动计算机信息技术管理技术的改进,并利用此项技术,设立相关讨论平台,向公众讲解一些较为实用和简单的网络安全保护方法,以提高用户自身解决网络安全问题的能力。
(3)提高网络安全设计水平
在网络安全中,应当利用计算机信息管理技术来对网络安全设计进行优化,以提高其自身的安全性。首先,提高网络隔离防护设计。可优化整合网络信息,设立防火墙,通过防火墙来对机群中的信息进行管理,并确保监督的及时性,以为网络安全提供有效保障。其次,要优化访问控制设计。在网络运行中,要加强防火墙的作用,对一些模糊访问进行有效控制,对访问权限进行设置,阻止非法用户的侵入;最后,要提高节点映射的设计。在这个部分,应当科学的利用计算机信息管理技术,充分结合机群与防火墙,以提高网络安全管理水平。
(4)实施有效的网络安全风险防范管理
政府可以组织相关的反联盟,建立专门的部门来管理网络安全信息,利用计算机信息管理技术来加强对网络安全的监督,设立网络安全风险防范队伍,提高网络安全防范管理水平。不仅要重视对网络恶意攻击行为的管理,还应当对影响网络安全的各项因素进行有效监督,并做好实施预防工作,以便于在其造成威胁后及时处理,并减少其所带来的不良影响。不断地改进和完善网络安全技术,做好技术推广工作,从而保障网络安全不受到威胁。
4.结束语
在网络安全中应用计算机信息管理技术十分必要,网络安全问题是互联网发展中的重中之重,必须予以高度重视。网络安全问题所涉及的方面比较多,要从各个方面来进行管理,必须有效结合法律、管理和技术之间的关系,不断优化计算机信息管理技术,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系统,制定完善的网络安全体系,以减少网络信息安全中的危险因素,加强计算机应用管理,从而为人们提供一个安全而稳定的网络环境,实现网络效益最大化,展现其管理价值。
信息安全管理论文 篇4
煤矿开采安全管理信息化的实质就是开发研究多专业、一体化的信息综合管理系统,不仅能有效地满足管理层面多部门、多专业的动态监测要求,而且能为各级领导和基层工作人员提供决策依据,使煤炭资源合理配置,适应市场竞争环境,提高煤炭企业经济效益。
1煤矿开采安全管理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情况
在互联网、办公自动化普及的社会背景,煤炭开采企业不断地吸收现代化的新理念、新工艺和新技术,有力地促进了煤炭开采企业信息、调度工作的信息化。信息、调度工作是煤炭开采企业各级领导的眼睛和耳朵,关系到整个企业的生死存亡,特别是在发生了重大事故时,它是企业各级领导指挥的通道,起到确保指挥的信息及时、准确、高效地传到各个参与救援的人员。还有建立在移动无线网络上的监控系统丰富了煤矿管理者的监控手段,使他们的监控更加方便,更加全面,提升了煤矿的安全系数。
1.1煤矿人员定位管理系统
煤矿人员定位管理系统是综合计算机软硬件技术、信息采集处理技术、无线数据传输技术、自动控制技术、网络数据通信技术等多学科技术应用为一体的煤矿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在办公终端可以了解到井下各区域内的人员情况、数量,整个系统的设备运行情况,显示当前井下员工中所有超出规定时间的员工、每个区域超出的规定人数,重点区域矿工活动情况等。该系统完善了原有监控系统,实现了现场观察跟踪和定位,实现矿井上下各地点的整体覆盖、组网,实现管理人员随时了解井下工作人员的工作状态。
1.2煤矿安全生产监控系统和事故预警系统
煤矿安全生产监控系统和事故预警系统是信息技术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具体应用,主要是为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监控、综合管理和及时预警等,在这个系统内各个监管部门人员可进行交流,信息共享。系统管理者将重要事项在系统平台上公布,如:领导带班、生产运行、设备更换和维护等信息,还有各种监管检查的结果、煤矿自检及煤矿整改完成等情况。还有该系统平台管理极其方便,可以通过临时身份的认证,来取得访问该平台的一些权限。该系统能够及时、准确地将井下的各种开采及设备的情况实时传给井上的信息系统,从而管理人员能及时了解井下的各种情况,使煤炭调度管理工作做得更有效、更加合理。另一方面,当井下发生事故时,这个系统为救援工作提供准确的事故发生平面图,让救援人员迅速了解井下的各个员工的情况,及时采取合适的措施救援,从而提高应急救援工作的效率。该系统平台的设计主要是由服务器端和客户端构成。服务器是用来接收数据、解析数据,并进行存储并转移数据;客户终端是负责接收和发送数据的。该系统的发送设备是最先进的,它将原始基础数据发送给后台的服务器进行分析,并实时发送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等信息。平台的设计是采用J2EE技术架构、J2ME模式,很容易建设各种子系统,增设各种各类多层次的功能;并且该系统平台的操作界面简单,还可以应用移动通信技术实现移动的终端,很方便各个管理层人员及普通员工进行操作,方便相关领导及时有效地了解企业开采的各种情况,发生重大问题时准确及时做出决策,提高工作效率。
1.3产量销存监控系统
煤炭产量销存监控的系统是利用信息技术建立起一个产量销存监控的子系统,能及时准确汇总各个销售网点的库存煤炭情况,让企业管理层了解开采量、库存量、销售量的情况,同时,这个数据在各个部门间进行资源共享,有效地根据企业自身产品在市场竞争中的特点,及时准确地把握市场和企业自身的相关信息,有效排除人为造成的失误,减少企业的损失。因此,该系统是采用矿用隔爆兼本安型直流稳压电源、称重显示控制器、隔爆摄像仪、网络硬盘录像机、移动的信号及局域网等硬件,组成一个煤炭产量销存监控的系统,实现煤炭产量信息产量销存的情况实时统计和共享。
2应用效果
煤矿安全事故的频频发生,各个煤矿企业都严抓煤矿安全开采,建立新的监控管理系统,改善煤矿开采的安全,提升煤矿监控和预防事故的能力。新的煤矿安全监测系统在应用中取得以下效果:
2.1实时监控,减少事故发生
实时监控是该系统的主要功能,在设计时将一些系统变量导入到监控系统中,在某些数据出现超过系统的设定的范围时,能自动提醒监管人员,减轻监管人员的压力。如瓦斯浓度超出规定范围,系统自动报警,让工作人员及时注意并做好相应的措施。又如,各煤矿设备运行的情况实时监控,出现异常时也能及时通知管理层人员,做好应急工作,从而减少企业的损失。因此,该系统有了实时的监控,建立系统传输数据和系统设备硬件的统一标准,规范煤矿安全监测,减少了瓦斯隐患和事故的死亡率。该系统平台还能通过网络跟踪整改和处理隐患是否到位,录入隐患分类图,并能显示出隐患地方的具体位置,有效地防止企业发生事故。
2.2提高了煤矿企业管理水平
规范了煤矿开采的秩序,减少重复的工作;发现开采工作的问题,及时分析解决,并与相关的人员共同分享,有利于提高员工的知识技能,也有利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从而提高了企业管理层的监管水平。
2.3实现信息共享
让煤矿开采生产的情况实时共享,有利于管理人员合理地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实时准确地了解煤矿安全开采的状况,合理安排开采计划,提高经济效益。
2.4方便管理
移动信息技术运用,让该系统有了移动的终端,管理员只要终端在手,无论在何处都可以使用该系统,进行共享和沟通全局信息,实时监控煤矿开采情况,第一时间得知出现安全事故或发现安全隐患等,提高了管理层了解企业情况的能力。
3结束语
信息技术在煤矿开采中应用,管理层人员及时了解煤矿内部瓦斯密度、通风情况、风力情况、气体指标、温度湿度信息等,有利于保障煤矿的安全开采生产,还能高效管理煤矿开采。随着移动通信技术飞速发展,移动网络的实现,煤矿管理人员利用移动设备的客户端进入管理界面,通过监控系统对煤矿内部情况进行监控和指挥,方便管理人员的监控管理。
信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5
为维护公司信息安全,保证公司网络环境的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信息安全是指通过各种计算机、网络(内部信息平台)和密码技术,保护信息在传输、交换和存储过程中的机密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信息处理和传输系统的安全。系统管理员应对处理信息的系统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和定期维护,避免因为系统崩溃和损坏而对系统内存储、处理和传输的信息造成破坏和损失。
2、信息内容的安全。 侧重于保护信息的机密性、完整性和真实性。系统管理员应对所负责系统的安全性进行评测,采取技术措施对所发现的漏洞进行补救,防止窃取、冒充信息等。
3、信息传播安全。要加强对信息的审查,防止和控制非法、有害的信息通过本委的信息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系统传播,避免对国家利益、公共利益以及个人利益造成损害。
第二条 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安全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
第三条 信息的内部管理
1、各科室(下属单位)在向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系统提交信息前要作好查毒、杀毒工作,确保信息文件无毒上载;
2、根据情况,采取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病毒监测、查毒、杀毒等技术措施,提高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的整体搞病毒能力;
3、各信息应用科室对本单位所负责的信息必须作好备份;
4、各科室应对本部门的信息进行审查,网站各栏目信息的负责科室必须对发布信息制定审查制度,对信息来源的合法性,发布范围,信息栏目维护的负责人等作出明确的规定。信息发布后还要随时检查信息的完整性、合法性;如发现被删改,应及时向信息安全协调科报告;
5、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的'存储、传输等应指定专人负责,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执行;
6、涉及国家秘密信息,未经信息安全分管领导批准不得在网络上发布和明码传输;
7、涉密文件不可放置个人计算机中,非涉密电子邮件的收发也要实行病毒查杀。
第四条 信息加密
1、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其电子文档资料应当在涉密介质中加密单独存储;
2、涉及国家和部门利益的敏感信息的电子文档资料应当在涉密介质中加密单独存储;
3、涉及社会安定的敏感信息的电子文档资料应当在涉密介质中加密单独存储;;
4、涉及国家秘密、国家与部门利益和社会安定的秘密信息和敏感信息在传输过程中视情况及国家的有关规定采用文件加密传输或链路传输加密。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以下活动:
1、利用信息网络系统制作、传播、复制有害信息;
2、入侵他人计算机;
3、未经允许使用他人在信息网络系统中未公开的信息;
4、未经授权对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系统中存储、处理或传输的信息(包括系统文件和应用程序)进行增加、修改、复制和删除等;
5、未经授权查阅他人邮件;
6、盗用他人名义发送电子邮件;
7、故意干扰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的畅通运行;
8、从事其他危害信息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系统安全的活动。
第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凡与本制度有冲突的均以本制度为准。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篇6
为加强公司各信息系统管理,保证信息系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及上级信息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包括网络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制度、信息安全风险应急预案。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司网络的安全管理,应当保障网络系统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保障运行环境的安全。
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公司网络安全的活动:
1、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利用公司网络从事危害公司计算机网络及信息系统的安全。
2、对于公司网络主结点设备、光缆、网线布线设施,以任何理由破坏、挪用、改动。
3、未经允许,对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增加。
4、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的共享文件和存储、处理或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增加。
5、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6、利用公司网络,访问带有“黄、赌、毒”、反动言论内容的网站。
7、向其它非本单位用户透露公司网络登录用户名和密码。
8、其他危害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第三条各单位信息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网络的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对本单位单位所属计算机网络的运行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信息中心。
第四条连入公司网络的用户必须在其本机上安装防病毒软件,一经发现个人计算机由感染病毒等原因影响到整体网络安全,信息中心将立即停止该用户使用公司网络,待其计算机系统安全之后方予开通。
第五条严禁利用公司网络私自对外提供互联网络接入服务,一经发现立即停止该用户的使用权。
第六条对网络病毒或其他原因影响整体网络安全的子网,信息中心对其提供指导,必要时可以中断其与骨干网的连接,待子网恢复正常后再恢复连接。
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制度
第一条、“信息系统安全保密”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每名系统管理员都必须提高信息安全保密意识,充分认识到信息安全保密的重要性及必要性。对重要系统的系统岗位员工进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培训。
第二条、实行信息发布责任追究制度,所有信息的发布必须按规定办理审核、审签手续,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涉及国家及公司机密的信息系统必须与内部网和互联网实施物理隔离,严格执行上网信息的审查制度和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不得在企业内网发布的规定,杜绝泄密事件的发生。凡发布虚假、反动、色情、泄密等内容,追究信息报送和审核者责任,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将追究责任人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信息系统管理权限从安全级别上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从适用对象上分为高级管理员、系统管理员、高级用户、中级用户、一般用户、特殊用户;从操作承载体上分为服务器(包括系统服务器、应用服务器和控制服务器)、工作终端、用户终端;从设定内容上分为完全控制、权限设置变更废止、创建、删除、添加、编辑、更新、运行、读取、拷贝、其他操作等。
第四条、所有信息系统的使用者和不同安全等级信息之间必须存在授权关系,并在新建信息系统开发建设阶段形成方案并加以设计,在软件系统中预留对应关系设置的功能,根据使用者岗位职务的变迁进行调整。
第五条、利用IT技术手段,对信息系统的硬件配置调整、软件参数修改严加控制。利用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应用系统所提供的安全机制,设置相应的安全参数,保证系统访问的安全;对于重要的计算机设备,要利用软件技术等手段防止员工擅自安装、卸载软件或改变软件系统配置,并定期对以上情况进行检查。
第六条、信息系统如需要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系统运行和维护管理时,应严格审查其资质条件、市场剩余和信用状况等,并且与其签订正式的服务合同和保密协议。
第七条、所有信息系统服务器、工作终端、用户终端必须安装安全防病毒软件,对未安装防病毒软件的终端用户有权拒绝为其提供网络接入服务。
第八条、利用防火墙、路由器、入侵检测等网络设备,加强网络安全,严密防范来自互联网的黑客攻击和非法侵入。
第九条、对于通过互联网传输的涉密或关键业务数据,要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确保信息传递的保密性、准确性、完整性。
第十条、对于停止运行的废旧系统,应当做好系统中有价值及涉密信息的销毁、转移等善后工作。
第十一条、系统管理人员要遵守信息系统的各项管理制度,防止利用计算机舞弊和犯罪。
第十二条、对重要业务系统的访问建立用户管理制度,对于不同类别不同级别的各类管理及使用人员采取密码分级管理,设定密码有效期限,对密码存储采用非明文二次加密技术防止各类密码泄露事故的发生。
信息安全管理论文 篇7
1信息安全与计算机数据库的相关内容
1.1信息安全。
根据有关资料显示,信息安全经历了一个几十年的发展过程,逐步形成了今天人们对其的认知体系。信息安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信息的私密性、信息的完整性、信息的真实性与信息所在系统的安全性。而信息安全这一概念的范围相对较为广阔,包括防止商业机密泄露、防止青少年对不良信息的浏览、各种个人信息的泄露等等。
1.2计算机数据库。
数据库技术也经过了很长时间的发展,主要是基于计算机网络的发展,用来研究各种数据的存储、设计与管理的一种手段。数据库中要对各种数据进行分类和管理,一旦输入各种指令就可以最快速度的得到结果。在这种数据库技术的应用过程当中,需要对数据进行统一的管理,建立数据库的相关管理系统以及对已有的数据库系统进行不断地优化,挖掘出更多、更方便的数据管理途径。
1.3信息安全在数据库技术中的相关概念。
数据库环境即网络环境,在千千万万的数据信息中保证自己数据、信息的安全就是指信息安全在数据库技术的概念。在这种情况下,主要是指保证计算机操作系统的安全,保证各种安全协议的准确无误,保证自身数据库的建立不存在漏洞,这样才能防止其硬件、数据、物理环境等遭到破坏,造成严重的数据流失,引发严重的后果。
2当前我国计算机数据库技术在信息管理中的应用现状
在很早之前,我们的数据信息管理完全依靠人力,然后利用纸笔进行记录,这个过程不断非常耗费人力物力,而且一旦发生突发情况,丢失的危险也比较大。而数据库技术就解决了这样一部分问题,例如数据库进行数据系统的优化,将数据进行分门别类的保存,然后根据已有的程序进行保护。这种技术上的进步减少了不少人力资源的浪费。同时数据库技术还能发挥另外一个重要的作用,即数据的共享作用,只要在同一个系统当中,有无数的人都可以进行资源的分享。但是,在众多优势的背后,不得不看到当前我国信息技术管理中、数据库应用的许多问题,例如:数据库系统的独立工作能力较差,在平时的工作中维护的效率也相对较低,安全性与可操作性更是需要进一步完善的方面。
2.1数据库的安全性问题。
当前我国的很多企业单位都采用了数据库技术,在数据库中保存了各自单位的相关信息甚至行业机密。针对这种情况,有些不法分子看到了可乘之机,即利用相关行业竞争对手的心理,对有些企业的数据库进行数据盗取,这种行为不仅仅是犯罪行为,同时也可能扰乱社会秩序,造成用户客户的信息流失,造成企业的信誉下降与经营危机。
2.2数据库的兼容性问题。
事实上,应世界的发展趋势与国家的要求,很多行业都需要“共享”“共赢”才可能发展。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对有些数据信息进行共享,所以要求我们的数据库技术的兼容性可以更上一个层次。但当前显然我们的数据库技术的兼容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2.3数据库的操作性问题。
数据库技术需要良好的操作性,只有在随时可控与合理优化的前路上,数据库才能够更加安全。但当前我国的数据库技术现状是很多程度的操作性不够强,在这样的情况下,信息管理的效率不但受到影响,既有可能在外来操作入侵的时候,不能够完全应对导致数据泄露甚至系统崩溃。
3数据库技术的特点
当前的数据库技术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所以具备这个阶段的相关特点。只有更好的了解数据库技术的发展方向以及现有特点,才能够更好的将其应用在信息安全管理上。数据库的特点有主要有:独立性、组织性、灵活性与共享性。
3.1独立性。
数据库的独立性特点主要是由其本身的结构所决定的,具体指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先前使用过的数据相关信息发生了改变,但并不会影响之后数据库的逻辑运行。逻辑结构的独立性是数据库技术的最大特点,它在各个部分的运行逻辑都是相对独立的,不会因为一者的改变而发生改变。所以在运行的过程当中,可以放心的部分的数据库运行逻辑产生更改。
3.2灵活性。
灵活性在计算机数据库中主要体现在相关信息的修改与编辑上。数据库技术不仅能够进行数据的存储与管理,还可以编辑数据,修改数据以及查询数据。这一特点可以似的用户查找所需资料时方便快捷,节省时间。
3.3组织性。
数据库技术的独特性不仅仅体现在独立性上,还体现在组织性上。组织性是指在数据库中存储的某些文件会根据其相关的逻辑关系产生一定的逻辑关系,这些就可以更好的体现出数据库的优势。
3.4共享性。
数据库技术在当前应用最广泛的一个特点就是共享。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计算机数据库技术做到了资源的有效共享。通过计算机数据库技术能够及时处理数据库内的数据信息,同时,还能将数据库内的数据信息应用到一个计算机应用程序中,也可同时应用于多个计算机程序中。由于计算机数据库技术具有资源共享性特点,所以对于不同用户提出的信息安全管理需求能够很好的满足。
4强化信息安全在数据库技术中的技术
信息安全是数据库技术中当前需要首要解决的问题,因此要从各个薄弱的环节入手,找出症结所在,然后进行一定的合理的技术分析,提出可行性的建议,最后进行实际操作的检验,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使信息安全问题不再成为单位、企业甚至个人在计算机网络高速发展时代所担心的问题。作者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建议。
4.1保证计算机数据扩技术的安全。
在前文中,作者已经多次提到计算机技术安全性的重要性,这里就不加以赘述。计算机数据库技术的安全性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保证数据的安全完整、避免不法分子对数据库系统进行破坏、建立安全完善的保密协议以及使用条件。计算机数据库的安全等级还应该进行分类,例如涉及国家机密的军事、财政等方方面面要进行最高程度的安全防护。这就要求我们在发展数据库应用的过程中进行不断地努力,前路维艰,任重而道远。我们要学习国外的计算机技术,但不能止步于此,进行自足研发,是我们的数据库技术的安全性有一个质的飞跃。由于数据库共享性的特点,势必会降低数据库的安全性,所以我们在做好共享的同时,保密工作不容忽视,例如:针对DBMS的统一控制要求,严控使用权限,用户访问过程中必须采取数据加密、视图机制,对于没有合法使用权限的用户,不得实施相关操作。
4.2将计算机数据库技术的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由于各个事物都是在不断的发展过程中进行的,所以计算机数据库理论与实际情形也随着各种环境的不断改变而发生变化。因此,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我们应该保持着一颗时刻学习的心,不断的将最新的理论成果与研究成果应用到实际业务上面,使其更科学、更高效、更严谨。反过来,也应该针对实际中计算机数据库技术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达到一个共促共进的效果。
总之,计算机数据库技术是一个在现在以及未来都将改变世界的重要技术,所以应该给予其足够的重视以及研究力度。但是,共促共进不能停留在纸上,应该使更多的人看到其带来的实际效益,这样才是一个有力的循环,才能推动进一步的发展。
4.3保证数据库中数据的完整安全性
保证数据库中数据的完整性指的是从源头上保证数据库中信息的安全。当一个危险靠近数据库时,数据是第一个接触源、然后系统的安全防火保证是第二个保护层,最后是系统中的数据库保护措施。我们要从源头控制危害信息安全的因素,即在数据从中心网络接入的入口处设置相关的防火墙,只只针对特定的IP地址允许访问,设置访问人口的黑名单,一旦有过不良记录便拒绝再次进入。还要遵循不同区域进行各自管理的原则,即分区原则。将不同区域部署为面向客户应用的Web服务器层、应用层和数据库层,从安全访问控制、入侵防御、应用加速等方面进行网络安全。
5信息安全管理中计算机数据库技术的应用实例
根据有关数据,信息安全管理中计算机数据库技术的实际应用非常广泛。例如:在银行系统的工作中,将存在着大量的个人信息,这时在系统中会建立一个安全的有自身识别特点的数据库,并且设置多层保护系统。一旦有外来数据入侵时,系统会发出警告,确保数据库内信息的安全。
6结语
在信息安全的道路上,计算机数据库所要进行探索的道路还有很长。本文针对现存的一些问题,如安全性、共享性等,提出了一些建议。但作者认为这些还远远不够,只有将计算机数据库技术的相关性能发展的更加完善,才是根本解决之道。
参考文献
[1]赵亚男。信息管理中计算机数据库技术的应用分析[J].科技风,20xx(01).
[2]李磊。信息安全管理中计算机数据库技术的实际应用探究[J].网络安全技术与应用,20xx(09).
[3]钱坤。信息管理中计算机数据库技术的应用探析[J].电脑知识与技术,20xx(34).
[4]谢小波。信息管理中计算机数据库技术的应用探析[J].科技创新与应用,20xx(26).
[5]许少红。信息管理中计算机数据库技术的应用探析[J].计算机光盘软件与应用,20xx(01).
[6]陈汇远。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技术的研究及其应用[J].铁道部科学研究院,20xx(03).
信息安全管理论文 篇8
网络是把双刃剑,在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存在着危险,如何建立安全稳定的企业信息保护系统,成为企业信息处理平台顺畅运行的保障,因此网络安全在企业信息管理中的应用研究非常重要。文章立足于企业信息管理现状,主要分析了“网络安全在企业信息管理中的应用现状与应用策略”。
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与壮大,科学技术产物不断改变着人类社会生活,而网络技术更甚,网络像一个无形的网,连接着社会各个地方,便利着人类社会。现代企业的发展或多或少依赖着网络,企业依靠网络进行信息的传递与处理。有了网络的支撑,企业的竞争力量在不断加强。
1 网络安全技术
就目前而言,常见的网络安全技术包括防火墙技术、虚拟局域网技术、入侵检测与防御技术以及计算机防病毒技术。
1.1 防火墙技术
防火墙顾名思义就是保护屏障,即通过软件与硬件设备的组合,在内部网与外部网之间搭建一个保护屏障,通过在网络边界上建立网络通信监控系统来隔绝内外网络,阻挡外网的不良入侵。防火墙主要针对的是网络上的不安全因素。通过利用防火墙技术,可以有效保护企业内部网的主要信息资源。
1.2 虚拟局域网技术
虚拟局域网是通过因特网将网络设备划分成多个子网,是对企业内部网的扩展,实现了企业在虚拟环境下的数据交换。虚拟局域网正如它的名字“虚拟”两个字一样,是看不见的,但是它能够很好的防控广播风暴,有效提高网络的速度,增强网络的整体性能和安全性能。
1.3 入侵检测与防御技术
入侵检测与防御是对防火墙技术的补充与升级,依靠设定的安全策略,对计算机系统与入侵网络的行为进行检测,类似于“安检”,并对相应的检测做出响应,以此来确保网络信息的完整性,提高网络监控与识别攻击等能力,拓展了防火墙安全管理范围。入侵防御技术是对检测技术的又一次开拓,是一个智能且主动的防御技术,紧密的串联在网络边界,对进出的数据信息进行监控与处理。
1.4 计算机防病毒技术
计算机防病毒技术应用比较广泛,通过建立有效的计算机病毒防护系统与制度,及时准确的监控处理病毒的入侵,如果发现病毒迹象,会立刻采取相应措施阻断病毒的破坏,同时迅速的对遭到破坏的部分进行修复,高效稳定的保障信息的安全。
2 企业信息管理中的网络安全问题
2.1 缺乏网络安全防范意识
网络应用的不断深化,办公方式网络化受到越来越多企业的欢迎。很多企业对网络应用近乎痴迷,办公自动化成为当下企业主流。由于过度的依赖于网络办公,往往忽视企业内部的安全防护问题。落后的网络防御系统、充满漏洞的安全机制,低下的网络恢复能力等等都会造成企业信息资源的破坏,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行。
2.2 非法网络入侵现象频发
网络的应用,使不良居心的有了新的破坏手段。一些居心叵测的人利用网络,非法入侵企业内部,盗取网络信息或者冒充内部人员进行网络诈骗,或者盗取网络信息进行泄露勒索,那些非法入侵行为无处不在,成为威胁企业信息的不安全因素。
2.3 肆虐的网络病毒
从我国出现的第一个网络病毒开始,网络病毒就不断改变感染途径,比如常见的下载软件、打开文件、电子邮件等网络行为,都有可能感染病毒,病毒以其告诉的传染性让人措手不及。当人们还在唏嘘这个网络病毒的危害时,比这个病毒更厉害的病毒也许正在散播中,病毒也会以看不见的形式被携带传染,造成更大范围的信息损失。
2.4 管理人员技术水平不足
网络管理人员是直接管理企业网络信息的技术人物,网络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是影响企业网络安全的关键因素。企业信息的运行与管理都有网络管理人员进行,但在很多企业中,网络管理岗位的从业人员,存在技术水平有限,专业度不足的现象,有的网络管理人员职业素养不足,随意泄露本公司的账号等会造成企业信息安全受到伤害。
3 企业信息管理网络安全措施
3.1 先进技术
先进的技术手段是应对企业信息危机的基础,只有不断提高技术技能,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才能对企业信息的威胁做到防范,才能提高企业信息安全管理水平。
3.1.1 信息加密技术
信息加密是针对信息泄露采取的保护性措施,能够有效的提高企业信息数据的安全性能,防止数据泄露。就目前信息加密技术来讲,主要应用在信息的存储、传输以及鉴别方面。信息加密是目前企业信息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在企业信息安全管理上作用显著。
3.1.2 防火墙技术
防火墙技术在上文做过解释,在企业信息管理中,防火墙能够阻止网络中人为产生的信息破坏与攻击,防火墙能够帮助企业拦截很多不良或者恶意病毒与垃圾。但是防火墙也有局限性,就是不能够阻止来自内网的网络病毒与恶意文件。
3.1.3 数据备份
网络病毒很多会造成企业的重要信息数据永久失去,无法恢复,对企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数据备份就是通过对企业信息数据复制,作为备用,即使企业信息收到损坏,无法恢复,有了备用信息就不会造成损失。
3.2 企业管理
3.2.1 企业局域网管理
加强对企业局域网的管理是企业信息管理的关键。企业局域网管理不仅是对企业内部使用网络进行隔离,同时也要对企业所接触到的网页进行安全把控。在企业员工工作时,要根据员工实际状况进行内外网权限设置,隔离内外网,有效降低感染病毒的机会。
3.2.2 网络管理人员管理
提高网络管理人员专业素养是企业信息管理的核心。首先要对网络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管理人员专业水平与素养,另外,要进行权责制度,按照需求对人员进行划分,责任到人,提高网络管理人员对企业信息安全的重视。
4 结语
通过从技术的手段与企业管理两个方面进行企业信息管理,严格把握企业信息的每个关卡,责任到人,同时要不断地对企业信息安全系统进行检查,更新技术支持,完善信息防御与修复系统,创造一个稳定、安全的企业信息环境。
学生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篇9
为规范信息传递制度,保证传输渠道的畅通,对各类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控制,切实维护学校师生正常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保证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推动学校的改革与发展,学校特制定以下四团小学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㈠ 实验室事故处理:
⑴火灾事故按火灾事故处理预案进行处理:报警、疏散等。
⑵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立即送学校医务室,若情况严重则立即将伤者送医院或拨打120电话。
⑶通知受伤学生家长,如实告知情况。
⑷保护现场。
⑸报告。一般事故3天内向区教育局、安全办公室作书面汇报;重大事故必须立即向区教育局办公室、安全办公室汇报,先口头、后书面。
⑹通知上海平安保险公司校方责任险理赔服务部。
⑺进行善后处理,接待学生家长,进行理赔或补偿协商。
㈡ 体育活动事故处理:
⑴在场人员发现险情后要及时报告在场老师、保健老师和班主任,紧急或情况复杂时还应及时报告学校领导;有关教师应立即到达现场,了解伤者情况,判断伤情,先行急救;遇到重伤的或不能判断伤情的,应及时送医院检查、急救或打120救护电话。
⑵及时通知家长及其他监护人,以便作出救治决定,并作好安慰工作。
⑶保护现场、了解事故发生经过,调查事故原因,作好有关记录并保护现场,采集有关证据,以利于对事故处理做到事实清楚,责任明确。
⑷重大的伤害事故要及时上报区教育局办公室和安全办公室。
⑸事故发生在课上或因学校设施原因造成伤害的,根据《上海市中小学生学校伤害事故处理条例》有关规定,中小学校应承担责任的,必须在第一时间报上海平安保险公司校方责任险理赔服务部。
⑹前往医院探视,随时掌握伤者身体康复情况。
㈢ 学校校外集体活动事故处理:
⑴以最快的速度将受伤学生送就近的医院进行救治,并通知家长。
⑵一般事故三天内学校及活动承办机构书面报告区教育局综合教育科;重大事故及时将情况报告区教育局办公室和安全办公室。
⑶一旦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应立即报警,并配合导游人员、学校教师,根据师生生命安全第一的原则,进行抢救及处理,同时报有关领导。
⑷因驾驶员交通违章造成学生伤害,会同车队进行处理。
⑸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处理小组。
⑹ 事故责任认定和善后处理。如果事故是由学校管理不当或学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则参照《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进行处理,若中小学校因学校管理不当造成伤害的,则在第一时间通知上海平安保险公司校方责任险理赔服务部,如果事故发生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则按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进行处理;如果事故是由活动场所的设施所造成的,则由学校与活动承办机构、活动场所进行交涉,达成合理的处理意见。
㈣ 学校校车交通事故处理:
⑴车辆碰撞等交通事故:发生人员伤亡、车辆严重损伤应立即报警,若无伤者、能自行协商解决者可自行协商解决。
⑵立即处置乘车人员,如有伤者,应及时送就近医院救治。
⑶有秩序地指挥学生换乘其它车辆,特别注意换车过程中的学生安全保护。
⑷报区教育局办公室、安全办公室。一般事故3天内作书面报告,重大事故立即口头报,事后作书面汇报。
⑸通知受伤学生家长。
⑹配合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参与事故的调解。
㈤ 校园暴力事件的应急预案:
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发现情况的任何师生应立即以最快的速度向学校领导报告,并尽可能做好应急处理。学校在接到情况汇报后立即成立领导小组,一般由校长担任指挥。特殊情况下保卫处或其他部门负责同志可以临时担任指挥。领导小组成员一般由校长、书记和在校的所有中层干部组成。
㈥ 师生食物中毒事故处理:
⑴一旦发生事故,必须在2小时以内向区教育局、区卫生监督所报告。
⑵学校主要领导应召集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研究情况,并根据情况,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人员分工。
⑶学校保健教师要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专项登记工作,包括:班级、人数、姓名、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处理情况等,并积极协助区卫生监督所、区疾控中心等部门做好调查工作,在区卫生监督所等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相关工作。
⑷积极做好中毒学生的就医陪护工作,及时联系学生家长,如实向学生家长阐述事故经过,并认真做好学生家长的工作,争取家长的配合、谅解。
⑸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认真做好理赔工作。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邮政行业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保护用户合法权益,维护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促进邮政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规定》、《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和使用寄递服务涉及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的活动以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以下简称寄递用户信息),是指用户在使用寄递服务过程中的个人信息,包括寄(收)件人的姓名、地址、身份证件号码、电话号码、单位名称,以及寄递详情单号、时间、物品明细等内容。
第四条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障用户个人信息安全。
第五条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的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以及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统称为邮政管理部门。
第六条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与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健全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障机制,维护寄递用户信息安全。
第七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规定及本规定,防止寄递用户信息泄露、丢失。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八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明确企业内部各部门、岗位的安全责任,加强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和安全责任考核。
第九条以加盟方式经营快递业务企业应当在加盟协议中订立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障条款,明确被加盟人与加盟人的安全责任。加盟人发生信息安全事故时,被加盟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安全管理责任。
第十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与其从业人员签订寄递用户信息保密协议,明确保密义务和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护相关知识、技能培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
第十二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寄递用户信息安全投诉处理机制,公布有效联系方式,接受并及时处理有关投诉。
第十三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受网络购物、电视购物和邮购等经营者委托提供寄递服务的,在与委托方签订协议时,应当订立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障条款,明确信息使用范围和方式、信息交换安全保护措施、信息泄露责任划分等内容。
第十四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委托第三方录入寄递用户信息的,应当确认其具有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并订立信息安全保障条款,明确责任划分。第三方发生信息安全事故导致寄递用户信息泄露、丢失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五条未经法律明确授权或者用户书面同意,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将其掌握的寄递用户信息提供给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第十六条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依照法律规定程序调阅、检查寄递详情单实物及电子信息档案,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配合,并对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第十七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寄递用户信息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对于突发的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事故,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报告邮政管理部门,并配合邮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调查处理工作,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
第三章寄递详情单实物信息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寄递详情单管理,对空白寄递详情单发放情况进行登记,对号段进行全程跟踪,形成跟踪记录。
第十九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营业场所、处理场所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出邮件(快件)处理、存放场地,严禁无关人员接触、翻阅邮件(快件),防止寄递详情单实物信息(以下简称实物信息)在处理过程中泄露。
第二十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优化寄递处理流程,减少接触实物信息的处理环节和操作人员。
第二十一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采用有效技术手段,防止实物信息在寄递过程中泄露。
第二十二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监控设备,安排具有专门技术和技能的人员,对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的实物信息处理进行安全监控。
第二十三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寄递详情单实物档案管理制度,实行集中封闭管理,确定集中存放地,及时回收寄递详情单妥善保管。设立、变更集中存放地,应当及时报告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
第二十四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对寄递详情单实物档案集中存放地设专人管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存储安全。
第二十五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寄递详情单实物档案查询管理制度。内部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时,应当确保档案完整无损,并做好查阅登记,不得私自携带离开存放地。
第二十六条寄递详情单实物档案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定的期限保存。保存期满后,由企业进行集中销毁,做好销毁记录,严禁丢弃或者贩卖。
第二十七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对实物信息安全保障情况进行定期自查,记录自查情况,及时消除自查中发现的信息安全隐患。
第四章寄递详情单电子信息安全管理
第二十八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加强寄递服务用户信息相关信息系统和网络设施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九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信息系统的网络架构应当符合国家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合理划分安全区域,实现各安全区域之间有效隔离,并具有防范、监控和阻断来自内部和外部网络攻击破坏的能力。
第三十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病毒软件、硬件,确保信息系统和网络具有防范计算机病毒的能力,防止恶意代码破坏信息系统和网络,避免信息泄露或者被篡改。
第三十一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构建信息系统和网络,应当避免使用信息系统和网络供应商提供的默认密码、安全参数,并对通过开放公共网络传输的寄递用户信息采取加密措施,严格审查并监控对信息系统、网络设备的远程访问。
第三十二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在采购计算机软件、硬件产品或者技术服务时,应当与供应商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其安全责任,以及在发生信息安全事件时配合邮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调查的义务。
第三十三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信息系统安全内部审计制度,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三十四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信息系统及网络的权限管理,基于权限最小化和权限分离原则,向从业人员分配满足工作需要的最小操作权限和可访问的最小信息范围。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对信息系统和数据库的管理,使网络管理人员仅具有进行信息系统、数据库、网络运行维护和优化的权限。网络管理人员的维护操作须经安全管理员授权,并受到安全审计员的监控和审计。
第三十五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信息系统密码管理,使用高安全级别密码策略,定期更换密码,禁止将密码透露给无关人员。
第三十六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寄递用户电子信息的存储安全管理,包括:
(一)使用独立物理区域存储寄递用户信息,禁止非授权人员进出该区域;
(二)采用加密方式存储寄递用户信息;
(三)确保安全使用、保管和处置存有寄递用户信息的计算机、移动设备和移动存储介质。明确管理数据存储设备、介质的负责人,建立设备、介质使用和借用登记制度,限制设备输出接口的使用。存储设备和介质报废的,应当及时删除其中的寄递用户信息数据,并销毁硬件。
第三十七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寄递用户信息的应用安全管理,对所有批量导出、复制、销毁用户个人信息的操作进行审查,并采取防泄密措施,同时记录进行操作的人员、时间、地点和事项,留作信息安全审计依据。
第三十八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对离岗人员的信息安全审计,及时删除或者禁用离岗人员系统账户。
第三十九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制定本企业与市场相关主体的信息系统安全互联技术规则,对存储寄递服务信息的信息系统实行接入审查,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邮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保障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的政策、制度和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
(二)监督、指导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制,督促企业加强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
(三)对寄递用户信息安全进行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
(四)监督、指导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开展寄递用户信息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五)依法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实施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检查;
(六)组织调查或者参与调查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事故,依法查处违反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七)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一条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知识的宣传,强化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信息安全管理意识,提高用户对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认识。
第四十二条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运行的监测预警,建立信息管理体系,收集、分析与信息安全有关的各类信息。
下级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上一级邮政管理部门报告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情况,并根据需要通报工业和信息化、通信管理、公安、国家安全、商务和工商行政管理等相关部门。
第四十三条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建立和执行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从业人员信息安全保护行为,防范信息安全风险等情况进行检查。
第四十四条邮政管理部门发现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存在违反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妨害或者可能妨害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的,应当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违法行为涉及其他部门管理职权的,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涉案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进行调查处理。
第四十五条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遵守本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四十六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拒不配合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检查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七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因泄露寄递用户信息对用户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第四十八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违法提供寄递用户信息,尚未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邮政管理部门举报违反本规定的行为。邮政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五十条邮政管理部门可以在行业内通报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违反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规定行为、信息安全事件,以及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的情况。必要时可以向社会公布上述信息,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第五十一条邮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寄递用户信息应当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或者损毁,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第五十二条邮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依照《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