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制度意见优秀4篇》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即: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的小编精心为您带来了三重一大制度意见优秀4篇,如果能帮助到您,小编的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
村级三重一大 篇1
6月30日,旗委、政府召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试点工作推进会,旗委书记云卫东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王羽强安排部署有关工作,旗委副书记刘凤云,旗委常委、纪委书记王齐兵,旗委常委、组织部长乔小军,旗委常委、办公室主任王文生出席会议并作点评,旗委组织部、发改局、财政局、煤炭局、锡尼镇负责人做典型发言,全旗“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全旗“三重一大”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各地各部门做了大量工作,付出了艰辛努力,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各地各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特别是试点地区及部门要不等不靠、主动作为,把工作一项一项往实做、往成做。当前,推进会各项筹备工作已经进入最关键阶段,各地各部门一定要抓紧利用有效工作时间,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全力以赴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确保自治区“三重一大”试点推进会顺利召开,圆满成功。
云卫东指出,一要以高度地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履行好“三重一大”试点工作职责。各地各部门“一把手”要主动担责,切实将“三重一大”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要按照目标要求,列出任务清单。按照时间表、路线图,扎实推动试点工作开展。三要着力加强组织体系建设。旗级层面要统筹做好全旗“三重一大”试点工作,部门及地区要找准切入点,做到重点突出,特点鲜明,亮点新颖。
四要以“三重一大”制度建设促进地区经济社会良性发展。深入推进“三重一大”试点工作,提升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五要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培育优良干部队伍。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依法依规用权,不断加强道德修养,提升工作本领,着力打造一支敢担当、能担当、善担当的干部队伍。六要充分发挥试点工作的典型引领作用。结合我旗发展实际,从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级重点工作部署不同层面充分展示试点工作成效,构建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全面推广试点工作经验做法。
期间,全旗“三重一大”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实地察看了各试点地区及部门“三重一大”试点工作。
“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程序 篇2
凡是基层“三重一大”事项和热点、难点问题,必须认真执行以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即党支部提议、村(居)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决议和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进行民主决策,确保决策的科学、民主、公正。
重一大决策制度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制度),推动领导班子民主决策、规范决策,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重大事项决策
凡涉及本办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关系工作人员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学习、贯彻和落实;
2、机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会活动、政治学习、业务培训、廉政建设等工作;
3、重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置;
4、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的处理;
5、机关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调整;
6、财务年度决算、预算的申报和调整;
7、工资待遇、医疗等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8、领导班子成员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
(二)重要人事任免
1干部的任免;
2、副科级后备干部的推荐和选拔;
3、干部的轮岗交流。
(三)重要项目安排
1、大宗物资及设备采购等;
2、经上级批准的重大活动的支出;
3、重大项目的安排和调整;
4、年度计划任务的分解下达。
(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年度预算经费和专项经费,未列入预算、单项支出在5千元以上(含5千元)的资金款项的支出,应提交主任办公会讨论研究决定。
二、集体决策的机制和程序
(一)集体决策机制和分工
实行主任负责制,对重大问题通过主任办公会讨论决定。
(二)参与集体决策的范围
根据工作的需要,在召开主任办公会时,可以邀请有关股室负责同志在讨论相关议题时列席会议,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三)民主决策程序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在提交主任办公会决策之前,要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论证。
干部的任免,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中确定的程序执行。
其它“三重一大”事项,在主任办公会决策之前,要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规定的程序,广泛调查研究,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深入进行论证和协调。
三、集体决策机构议事规则
(一)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二)凡需主任办公会集体研究决策的事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其它形式替代。
(三)如有重大议题或重要人事任免,出席人数需达到或超过应出席人数的2/3,会议方可举行。
(四)会议在讨论有关议题和工作时,应首先由主管同志报告情况,其他同志未受委托不得越权代替。
(五)集体决策议决事项,一般应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六)出席会议的正式成员有表决权。会议表决事项,重大议题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表决,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人数的2/3为通过。对于带有实质性的有争议事项,如无时限要求,一般应推迟议决,重新调研,待意见成熟后,再提交会议议决。主任办公会如遇有时限要求的有争议事项,主持会议的人员有权做最后决定。
(七)凡前次会议做出的决策,如需再次上会复议,必须有1人动议,并在会前征得2/3以上应出席会议同志的同意,否则不得复议。
(八)在讨论与本人及亲属有关的议题时,本人应主动回避。
(九)会议决定的事项,应明确落实部门和责任人。
(十)对尚未正式公布的会议决策和需保密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外泄,否则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情况,包括决策参与人、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决策结论等,要以会议通知、议程、记录、纪要、决定、备忘录等形式留下文字性资料,并存档备查。
四、“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实施
(一)组织实施
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在提交会议研究前,主任应事前深入调查,缜密思考后,再提交会议讨论决策。
(二)监督检查
会议决定的事项,由综合室负责督促检查,并及时将落实情况向主任汇报。
(三)邀请监督
要提前将“三重一大”有关事项向所属纪检监察组汇报,并主动邀请纪检监察组现场监督。
五、责任追究
(一)凡属下列情况给国家、集体、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要追究责任:
1、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
2、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事后又不通报的;
3、未向领导集体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责任人;
4、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纠正的;
5、其它因违反本实施办法而造成失误的。
(二)责任追究主要依据本人职责范围,明确集体责任、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主要领导责任。
(三)对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责任人,根据事实、性质、情节应承担的责任,依法依纪追究。
六、解释权和时效性
本暂行制度的解释权归乌拉特前旗林业和草原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今后将根据具体情况逐步修改完善。
“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原则 篇4
(一)民主集中制原则
坚持民主集中制,实现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并严格执行村支两委的议事规则和程序,保证各项工作高效运转,保证决策事项实施有效监督。
(二)科学决策原则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应当调查研究,必要时可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
(三)民主决策原则
在集体决策过程中,要广泛征求党员、村小组长、群众等各方意见,必要时应进行公示,村支两委成员对议题要明确表态,表决意见和理由等情况要做会议记录。
(四)依法决策原则
“三重一大”事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和有关条例条规并结合村规民约进行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