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读物管理制度21篇》
关于读物管理制度(通用21篇)
关于读物管理制度 篇1
1、学校成立读物进校园审核领导小组,全面进行读物管理。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严格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采购规范的课外读物,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校销售课外读物(含数字出版产品),禁止任何人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
3、清理班级和图书馆所有书籍,保证校内图书符合要求。
4、每学年参照《教育部推荐新课标中小学课外阅读书目》向孩子推荐课外读物,设立班级读书角,优化校园阅读环境,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
5、对孩子携带进入校园的读物进行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及时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6、家长应在正规渠道购买课外读物,重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购买符合孩子认知发展水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积极向上的正版书籍,对于不适当的书籍要及时禁止阅读
7、保证孩子每天课外阅读时间不少于30分钟,倡导亲子阅读教育孩子爱护图书。
8、控制教辅种类坚持一科一辅的原则,三至六年级语文、数学、英语选用人民教育出版社教材,一二年级语文,数学不征订购二类辅资料。禁止教师、家委会推荐或要求学生
9、强化督导落实。学校采取多种形式严查各班乱征订购买教辅资料和强制或推荐暗示学生在特定地方购买图书情况,一经学校发现将取消教师职务晋级、评先评优资格。
关于读物管理制度 篇2
一、图书借还规则
1、读者凭本人有效借阅证借书。
2、图书馆实行开架借书,请勿将本人书刊及物品带入馆内。
3、爱护书籍,不破坏书标和条形码、不在书籍上涂划,做习题、不撕页裁剪,如发现污损,按章索赔。
4、借书册数及期限:
a、借书册数:教师每人限借图书6册,学生每人限借2册。
b、借书期限:教师的借阅期限为每册120天,学生的借阅期限为每册30天。所借图书应按时归还,超期借阅需办理续借手续。
全校师生一律凭借阅证借书,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有遗失应立即到图书馆凭教师证、学生证或身份证挂失,办理补证手续。因遗失借阅证而造成的损失,由本人负责。
毕业生离校前,教职工调离时,应先清还图书,交清罚款,注销借阅证,然后统一办理离校手续。
二、图书赔偿制度
本馆所藏图书,是学校财产,爱护图书,人人有责。如有批点、涂改、污损、剪裁、影描、撕毁或遗失现象,按以下规定处理:
1、凡遗失书刊,可用同版本书或新版图书来补偿,不得以其他图书冲抵,否则以书刊的原价的三倍赔偿。
2、成套的多卷书,书店不分册出售的,如遗失其中一册或数册,按原价赔偿全套,余下各卷不发给赔偿人。
三、窃书处理方法:
1、凡未办理借阅手续、擅自将图书带出书库,或在书库内将书藏于身或转移到库外,一经发现,作窃书论处。
2、对窃书者严肃批评教育,责令其写出深刻的书面检讨,通知学生处,公开通报批评,并处以罚款,每册图书按书价的10倍处理,每册期刊按年价的3倍处理。情节严重者上报学校予以校纪处分。
3、偷剪、撕毁书刊者,视同窃书处理。
四、注销制度
1、破烂不堪、资料不健康、复本量过多,套册不全图书。
2、师生遗失书刊赔偿或,有会计室发票为证的书刊。
3、注销图书务必有主管领导、校产管理员、会计处审核,并同时消减固定资产帐。
五、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图书馆。
关于读物管理制度 篇3
一、进校园课外读物的范围:
是指除教材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的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二、成立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小组:
由潘海澜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阮喆主任任副组长,语文学科组长、图书馆馆长和各班主任为成员的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小组,负责学校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教育部《办法》和学校《方案》的落实工作,使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推进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常态化。
依照相关规定,管理小组成员严格把关,禁止以下类型读物进校:
(一)非法图书
1.违反《宪法》《刑法》《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司法解释有关规定的侵权,盗版等非法图书。
2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包括下列内容的图书: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4)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视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5)宣扬邪教、迷信的;
(6)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宣扬淫秽、赌博、恐怖、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10)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3.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和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图书。
4.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图书。
5.非正规渠道进口的境外图书。
6.假借和伪称名人和外国人名义出版的伪书。
7.有关部门明令停止流通的图书
(二)不适宜图书
1.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
2.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存在偏差的;
3.宣扬狭隘民族主义和种族主义的;
4.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5.科学概念、原理等出现明显错误的;
6.不适合中学生心智发展水平、认知理解能力的(教师用书除外);
7.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8.格调低下、思想内容不健康的,含有恐怖、残酷、色情等内容的。
三、完善长效机制
(一)图书馆馆配藏书
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要求,把《全国中小学图书馆(室)推荐书目》作为馆配图书的主要参考依据,按照“凡进必审”原则,新增馆配图书目录需提交课外读物管理小组审核,把好图书馆新增图书入口关;定期开展图书剔旧更新,确保图书馆每年生均新增(更新)纸质图书不少于一本,逐步减少教科书同步练习、习题集、试卷、考试辅导等图书资料做为馆藏,不断优化馆藏结构,提高馆藏质量。
(二)学生自有课外读物
各年级各班要随时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自有课外读物,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读物,要教育学生禁读并及时告知家长。各班要通过家长会、家长群、家访等方式,使广大家长熟知教育部《办法》中规定的“十二种情形”不宜读物,并对家庭藏图书进行排査,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图书应及时剔除,禁止学生阅读。
(三)其他
非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任何个人和部门不组织任何学生进行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学校设立违规推荐、征订学生课外读物“红线”考核,凡触犯者依据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2.引导、暗示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图书的;
3.未经同意,组织学生、家长下载各类学习的平台、安装APP,或网上学习资料、读物征订的。
关于读物管理制度 篇4
为保证师生正常的体育活动,提高教学质量和普及学生体育活动,使教学和群体工作既热烈蓬勃地发展,又有条不紊、安全有序地运行,特制定如下安全管理规定:
一、体育教师及管理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加强责任心,严格管理,认真履行职责。
二、教师上体育课,既要完成体育教学任务,又要保证学生安全。如上到有一定危险性的体育教材如跳马、单双杠、铅球、跳高等时,教师不仅要教给学生体育活动的要领,还要在教学场地对学生进行保护与帮助,并安排学生干部协助。如因教师组织课堂不力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由任课体育教师负完全责任。
三、体育教师上课时间和活动时间不得擅自离岗,因离岗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由责任者负责。
四、学校教务处要按照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体育课、安排学校运动会、冬季长跑等体育活动,统筹考虑学生人数、场地、时间、活动项目等,以确保学生体育活动的安全。
五、在组织学生做课间操时,德育处一定要安排专人管理,集队速度不宜要求过快,禁止学生在楼梯、过道互相追逐打闹。
六、教师要教育学生必须遵守体育教师的指挥,服从管理,不得擅自动用各种设备和损坏体育设施,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学校教务处主任和体育教研组长要定期检查维修体育设施,如:铁网围栏,篮球架、健身器材、单、双杠、电器开关,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隐患。
七、发生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时,教师要在报告的同时,积极组织将学生送往就近医疗点治疗。
关于读物管理制度 篇5
根据教育部公布的《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明确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课外读物的12条负面清单(见学习材料)。特制定如东县实验小学课外读物管理办法。
1.各种书籍、刊物进入校园,须报请校长批准,教学处备案。经学校批准后方能进入校园。
2.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完善校园图书管理制度。对学校图书馆、校园书吧、班级图书角等进行全面清查,如发现问题读物马上清除。学校图书管理员、班主任、校园书吧管理员、班级图书管理员每月对所管理图书进行检查,杜绝问题读物进入校园。
4.学校或老师推荐课外读物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原则。推荐的课外读物要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五项基本标准。任何教职员工不得在任何情况下向学生推荐12条负面清单中所列举的问题读物,也不得选用12条负面清单中所列举的问题读物的内容进行教育教学工作。
5.不得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在校园内销售课外读物。不得规定或推荐学生购买指定课外读物,或在指定书店购买课外读物。推荐书目要向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6.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继续开展“小蜜蜂读书节”获得,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
7.利用家长学校进行积极宣传与指导,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
8.建立阅读激励机制,采用适当的形式表彰阅读活动表现突出的师生。
关于读物管理制度 篇6
一、明确校园课外读物推荐原则
1.学校、教师向学生推荐课外读物(含数字出版物,下同)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原则。
2.学校、教师向学生推荐的课外读物要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等基本标准。存在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第六条所列12种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学生课外读物
二、严格执行课外读物推荐程序
1.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一般于七、八月份进行,课外读物推荐工作由教学科研处组织实施。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
2.对于教辅资料的选用,坚持“一科一辅”原则,教师不得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订购省定目录以外的教辅资料。
学校组织学生订购省定目录内的教辅资料,坚持学生自愿原则,通过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履行征求意见程序,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购。
3.未经学校允许,未履行推荐程序,任何教师不得私自向学生推荐课外读物及教辅资
料。
4.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内容应符合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把握不准的可用咨询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应耐心做好指导工作。
5.学校开发的校本课程原则上不编写出版教材,确需编印校本课程教材的,应严格执行审核程序,编印的校本教材仅限教师使用,不向学生统-一-发放。
三、建立校内课外读物监管机制
1.图书管理员要对照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列出的12条负面清单,对图书馆藏书进行清查,对问题图书及时按程序清理,并做好登记。
2.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3.班主任负责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对问题读物在征得家长同意前提下集中收集,统一-处置,并建立台账,及时消除不良影响。也可以让学生将问题读物带回,指导家长进行合理处置。全体教师都要发挥监管作用,发现问题读物,及时向班主任反映,由班主任进行处置。
4.对于受捐赠的课外读物,学校要明确来源,并由学校安排图书管理员及部分教师进行审核把关,问题读物不得进入校园。
5.教学科研处随机对图书馆、班级图书角、学生带入校园的图书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图书及时清理,对未履行监管职责的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并扣减相应考评分数。
四、严肃校内课外读物管理纪律
1.任何部门及教师不得授意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发放广告等活动直接或变相销售课外读物。
2.任何部门及教师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课外读物;不得向学生推荐书目并委派学生或家长统一收钱购买;不得明示或暗示学生购买自己必讲、必练或要求学生必学、必考的教辅资料。
3.对于教师违反课外读物管理有关纪律要求的,经查实后,依据教师职业道德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关于读物管理制度 篇7
1、凭借阅证(入学时免费办证)借书,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借书手续不得代办。
2、借阅证应妥善保存。如遗失,须立即到图书馆办理挂失,并将所借书刊还清,于两周后补发新证。补发新证需交押金伍元。如不及时挂失,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3、学生在离校前须交回借阅证并还清所借图书,无证办理离校手续者,须交纳补证费伍元。
4、遵守图书借阅规定,按时还书,逾期罚款。
5、期刊一律不外借。
6、借阅书刊应当爱护,不得毁损(如撕页、划线、写字、污迹等)、遗失。如有污损、遗失等违章行为,按《借阅书刊违章处罚办法》予以赔偿。
7、借出书刊本馆如有特殊需要可随时索回。
1、本馆阅览室仅对本校读者开放,凭本人借阅证入室阅览。
2、读者随身携带物品如书包、雨具等不准携入室内。
3、阅览室陈列的书刊凭借阅证借阅,但每次仅限1册,阅后必须交管理员归还原处,不得随便乱放。
4、保持室内安静整洁;禁止吸烟、吃零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并自觉关闭通讯工具。
5、读者应自觉爱护书刊,不得污损(如撕页、划线、写字、污迹等)。私自将书刊携带、转移出室外者,以盗窃书刊论处。污损、盗窃书刊按《借阅书刊违章处罚办法》予以赔罚。
6、不得抢占座位。
7、爱护阅览室的设施,桌椅不得随便乱动。
8、自觉遵守阅览室的其他有关规定。
1、本馆书库实行闭架与半开架服务,凭本人借阅证借书。
2、学生借阅图书总数为4册,文艺类借期为30天,专业类借期为半年,到期可续借30天,但必须办理续借手续;教职工借阅图书总数为10册,借期为半年,到期可续借一个月。
3、进馆后先查阅目录,按要求填写索书号,交图书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
4、保持书库安静整洁,不得在库内谈笑、喧哗、吃零食、乱扔纸屑,禁止吸烟和随地吐痰,爱护目录厅检索机等设备。
5、借书时,首先应检查图书有无缺损,如有缺损应交管理员验证、盖章,损坏图书按《借阅书刊违章处罚办法》予以赔罚。
6、不得在目录厅长时间逗留和阅览,以免影响其他读者入库。
7、未办理借书手续,无论用何种方式将图书带出书库,均以盗窃书刊论处。
1、借阅的书刊都应按期归还,只要有一册书刊逾期,本馆停止其办理再借图书手续。
2、逾期归还的书刊一律以册为单位执行罚款,逾期罚款0.1元/天。册。
3、凡在节假日及寒暑假期间到期的书刊,按照“节假日规则”执行,即寒、暑假期间到期的书刊,系统自动将借期延至开学日后10天(以学生正式上课日为开学日);黄金周期间(如五一、十一)到期的书刊,系统将借期延至正常上班后3天;不在以上节假日期间到期的书刊不享受节假日规则。
4、借阅书刊如有遗失,必须在借期内办理赔偿手续;超过借期赔偿,超过天数按逾期天数处理后再予以罚款。
5、读者丢失图书,按书价2—5倍赔偿。
6、读者所借书刊不得圈画与损坏,情节较轻者按书价的10—50%罚款,情节严重者按丢失图书处理。
7、凡有盗窃书刊者,均按图书原价的10倍给予罚款,并报请学校相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
关于读物管理制度 篇8
第一条 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含幼儿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第三条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政策,明确推荐标准与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的全面指导与管理。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负责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监督检查。本校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学校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
1、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2、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3、适宜性。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4、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5、适度性。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第五条 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1、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2、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3、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4、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第六条 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六)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第七条教务处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第八条 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 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
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学校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第十一条 学校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建立阅读激励机制,鼓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将书香校园建设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纳入相关表彰奖励中,学校要采用适当的形式表彰阅读活动表现突出的师生。
第十二条 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第十三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校长室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需要追究其他纪律或法律责任的,依纪依法移交相应主管部门处理。
(一)进校园课外读物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
(二)进校园课外读物不符合本办法原则、标准、要求的;
(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四)接受请托、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五)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的。
关于读物管理制度 篇9
一、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图书角的管理,提高图书利用率,鼓励员工多读书、读好书,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文学、企业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法律、财务、工程技术、精益管理、修养礼仪、生活休闲图书、励志等书籍。
三、图书角开放对象
只供本公司内部员工使用,不对外开放。
四、阅读规定:
1、图书角采用开架阅览方式,读者取书时请看好图书所在位置和所属类别,归还时应放回原处;
2、图书角所有图书只准在室内阅览,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携带出室外;
3、为防止图书乱架,所有读者一次只能取一本图书,阅读时应爱惜图书,不能折角、涂画、撕毁图书;
4、保持图书角清洁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丢纸屑,禁止在室内吃一切食物;
5、爱护公物,不在桌面、墙上、书架上涂抹、刻画,如有损坏,责令其修好或按价三倍罚款。
六、图书管理:
1、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图书室的日常管理,负责图书的购买、整理、盘点等。
2、每周六下午进行盘点。
3、新购图书除按顺序编号外,应将书名、出版社名称、作者、册数、出版日期、购买日期、金额及其他有关资料详细登记于《图书室登记总簿》。
七、保护书籍:
1、用书签夹住阅览的页次,不可折页、不可做记号;
2、阅读时应爱惜图书,不能折角、涂画、撕毁图书,不能将书带出图书角;
3、看书时应将书平放在桌上,轻轻的翻页。
八、图书交流及捐赠
鼓励捐赠闲置图书,捐赠图书归入图书角。
关于读物管理制度 篇10
根据《县教育局关于抓好“五个管理”工作通知》,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意见,为了抓好“五个管理”工作中的读物管理,确保任务落实、落细,丰富课外阅读,促进学生全面成长,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师生读物管理实施。
一、成立读物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陈飞(校长)
副组长:晏位兵(副校长)
成员:杜高(教务主任)杜朝猛(办公室主任)
秦礼进(团委书记)杜执辉(政教主任)
黎三湖(后勤主任)袁治禄(工会主席)
倪天学(教研室主任)蒲红(信息办主任)
杜执波、杜典雄(图书管理员)及校委成员
二、学生读物管理
(一)加强图书室建设
由于我校是新建学校,目前建有一间学生阅览室,读物配备符合中学生年龄特点,能容纳两个班级学生同时进行阅览,学校藏书逐年增加,配备图书适合不同年龄段学生阅览。
(二)清理低俗消极读物
每学期开学对学校阅览室的图书进行常规检查,对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课外读物,如涵盖宗教、色情、低俗、凶杀、暴力、玄幻等内容的`书籍进行销毁。按省市规定落实教材、教辅管理,杜绝任何形式的强制或变相强制购买教辅行为。
(三)加强课外阅读指导
参照教育部相关部门发布的《中小学生阅读指导目录》等,结合每个学生的发展情况,为学生量身定做适合的成长书单。根据学段和学校特色开设课外阅读指导课,并作为校本课程来实施,每周1节,指导教师可由语文老师担任。每班须有生均5册适合本学段学生阅读的课外书籍供学生交流阅读。
三、培养师生阅读习惯
我校全体教师积极阅读,多读经典名著,不断丰富教育教学素材,提升人文素养。想方设法激发学生的阅读兴趣,确保每生每天有30分钟以上的课外阅读时间,确保学生的课外阅读总量达到本学段的课标要求。通过举办读书节、朗诵会、读书分享会、写读书笔记等活动,促进师生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
关于读物管理制度 篇11
1、学生持阅览证方可进室阅览。阅览室为开架阅览,每次限阅一本,取书时将阅览证放在原书位置,阅览完毕后将书放回原处取走阅览证。
2、阅览室书、刊严禁携出室外,自带书刊及书包应放在指定场所不准带入室内。
3、遵守公共秩序,讲究文明礼貌。室内不得大声喧哗、打闹,保持安静。
4、保持室内清洁,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不在室内吃东西。
5、自觉爱护书刊,取放有序,不准任意涂抹,撕页,否则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6、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遵守阅览规则。
关于读物管理制度 篇12
根据教育部“五项管理”文件要求,青岛26中认真贯彻落实“五项管理”规定,规范办学行为。聚焦“手机不离手、作业写不完、睡觉睡不够、体质缺锻炼、读物缺指导”等突出问题,结合我校实际,认真调查研究,精准施策发力,多措并举,着力保障学生健康成长。
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
强化课外读物进校园程序管理,不断提升学校图书馆服务教育教学能力。
一是坚持底线原则。建立和完善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机制,确保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
二是开展特色活动。学校成立读书社团,开展“经典诵读”比赛等活动,提高学生文学素养。建设课间读书角,为学生提供良好阅读条件。更新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推荐给家长,鼓励学生养成亲子阅读习惯。
三是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设立了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
关于读物管理制度 篇13
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学生携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做好学生携带课外读物进校园日常管理制度。
一、选好读物
1.要依据《小学生读书活动方案》中所列出的书目与相关内容,组织学生阅读。
2. 开展与语文课本相联系的拓展性读本。
要在每学年开学前依据上级相关部门规定,布置学生完成本学期必读书目的购买。对选读书目,要根据学生与班级实际,组织学生购买。对本地图书市场上没能的书种,教师要想方设法帮学生联系,让学生自行购买。每班选读书本数每种不少于班级生数的三分之一。
二、落实时间
1.落实统一指导的时间。
每周开设一节读书校本指导课。教师要做好指导的备课、上课、阅读效果检查等工作。要运用指导课激发学生的阅读热情,培养学生良好的阅读习惯。要让学生按时完成适量的、形式多样的读书作业。
2.落实学生自由阅读的`时间。
每天实行晨读。学生在上午到校至上课时间为学生自由读书时间。读书期间由班级学生自主管理,班主任教师巡视,负责学生读书时的解疑答难。
三、开展活动
1. 开展好班级读书活动。每班每周要开展一次读书成果或方法交流活动。
2.开展好年级组读书活动。每年级组每月要开展一次读书专题交流活动。
3.开展好校级读书活动。校级活动主要为:读书征文活动、与读书相关的绘画竞赛、读书卡、手抄报等活动。校级活动开展要有方案、组织过程等。
四、活动管理
加强过程管理,做好检查、评定与活动组织等工作。实行校级、年级、班级三级管理与部门的分工协作管理。
关于读物管理制度 篇14
二、积极主动为教育教学和学生成长提供服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完成书刊资料的.采集、分编、上架和借阅工作。
三、努力学习和熟练掌握图书管理业务,按照《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做好图书的分类、编目、新书要及时上架,投入使用,努力提高图书的利用率和周转率。
四、做好馆藏书刊的验收、登记、造册工作,保管好各类报纸、期刊、杂志、定期装订成册并编目归稿,保持资料完整无损,便于读者查找。
五、负责图书排架、整架、做好各类统计、清点与记录工作,图书书标、书片、登录号、索书号、帐目要清楚、齐全,做到书帐相符。
六、帮助和指导学生借阅图书和查找资料,严格借阅手续、教育学生爱护图书,归还时做到不污损、不丢失、不无故延期。
七、做好图书馆、阅览室的清洁卫生、防火、防盗、防尘、防晒、防虫、防潮等工作。
关于读物管理制度 篇15
一、凡进入阅览室的读者,须持图书馆(室)阅览证且经值班人员验证后,方可进入阅览室阅览,包、书籍、书夹不得带入。
二、阅览室是文明的学习场所,读者应自觉保持阅览室的整洁、安静,不得在室内吃东西、乱丢纸屑、声喧哗,不准抢占座位及随意搬动桌椅,不得在阅览室内拨打或接听手机。
三、读者取书时,必须将代书板插入新取图书的位置,阅览后自觉归架。
四、阅览室图书,只限于阅览室阅览,概不外借,若需复印者,须按书价的5倍缴纳押金后,方可带出发阅览室复印,并要求及时归还,对2小时后仍不归还者,每小时处以押金的10%罚款。
五、爱护公物人人有责,读者应爱护阅览室内的一切公共设施,不得在阅览时撕剪、勾画、圈点图书,违者将受到严肃处理。
六、为确保图书馆的安全,禁止在阅览室内任何地点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阅览室。
七、经出口通道时,如遇监测器报警,有关人员应主动接受值班工作人员检查,不应有不文明礼貌的言行。
八、有意在阅览场所藏匿书刊资料或未办理手续擅自将书刊资料带出阅览室者,以窃书论处,并以书价的10倍处以罚金,对损坏阅览室书籍资料、设备设施、情节严重者应报学校行政或当地部门处理。
图书借阅制度
一、教职工经本人申请可办理借书卡,入学新生由班主任统一组织申请办理借书证。教职工和学生凭借书证(卡)借书。
二、借书证限本人使用,每次可借1-3本图书,借期不超过10天。到期未看完者,须办理续借手续。
三、教师借阅与本学期所任课程相关的专业书或专业参考书,借期四个月,到期全部归还。
四、工具书和善本书一律不外借,只限在资料室内查阅。
五、读者要爱护图书,不得污损、撕毁、批注和丢失,如有上述情况应按制度赔偿。对于违章的读者,在未办妥有关赔偿手续前,暂停其借阅权利。
六、借书证限本人或专人使用,应妥善保管,如发生代借、冒借等现象,概由领证人负责。借书证和借书卡丢失,应立即到图书馆挂失,图书馆(室)将于每学期初集中办理补发手续。
七、书刊遗失,尽量购买原版本图书赔偿,否则以书刊价格的1~20倍赔偿。图书馆(室)将所有罚款与赔书款,全部纳入购书经费。
八、教职工调离学校,学生毕业离校时应交回全部借书证(借书卡),还清所借图书。
图书管理制度
一、及时办理登记手续,建好三本簿册:1.图书种类登记册;2.图书分类登记册;3.图书借阅登记册。凡添置图书要及时上册,图书分类入柜,专柜保管,分类、号目整理有序。
二、严格安全措施,防霉、防蛀、防尘、防鼠咬。
三、管理员要认真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师生借阅图书一般不得超过十天,超过十天需办理续借手续,超过三十天作遗失处理。对遗失者要追还书款。
四、学校图书不向外开放。外单位急需借阅,经校长同意可办理借阅手续。
五、管理员要认真负责工作,每月清查图书一次,填写图书变动情况表,室内保持清洁,搞好清卫工作,柜窗上不积悬灰。
六、未经同意,奋理人员不得入内。
图书、清点、剔旧和处理方法
一、剔旧工作必须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
二、剔旧工作必须专人负责,准备剔旧的书刊先广泛征求有关人员的意见,再报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三、剔旧的具体范围:1)内容陈旧过时的书刊。2)长期以来无人问津或很少有人借阅,流通率极低的书刊。3)复本过多造成积压的书刊。4)内容重复的图书资料。5)凡有关部门明文规定或通知,内容不健康应停止流通的书刊。6)经过长期借阅周转,残破不全无法修复的书刊。
四、凡被剔旧的藏书资料,都应在财产登记薄和公务目录上予以注销,并及时造好清册,一式两份,一份图书馆留底,一份报总务处备案。
五、对被剔除的书刊可分别采取调拨、交换、削价处理和报废等方法处理。剔除工作每二年可进行一次,并做好总结工作。
图书馆书刊污损、遗失赔偿制度
一、凡借阅本馆书刊有污损或遗失,应由借书人或借书单位负责赔偿。
二、凡确系丢失书刊,可购相同版本图书偿还或按下列规定赔偿:
1.当年新购各类图书按原价3-5倍赔偿。
2.一般文艺书籍按原价2-3倍。
3.系列图书丢失其中一册,按全套书价3-5倍赔偿。丢失单本期刊,按本刊全年总价2-4倍赔偿。
三、凡不爱护图书,对所借书刊污损有以下情况者,均按本馆规定分别进行教育,处于罚款与赔偿。
1.遗失图书书背袋或损坏书上条形码者罚款1-2元。
2.图书封皮有污损,有乱写乱画或撕页者罚款1-2元。
3.书内有撕页或剪裁者,不超过三页,由读者本人复印装订,并酌情罚款1-3元。超过三页者,按原书价3-5倍罚款。
4.全书污损严重,不能继续流通者,按丢失图书处理。
四、读者办理赔偿手续后,在一个月内又找到原书或买到相同版本书刊者,可按收据办
理退款手续,并收手续费2元。
音像资料使用规则
一、音像电子教材应按照国家颁布的《非书资料著录规则》或上级电教部门的统一要求,做好编目和上架。
二、有些内容过时、破损或音像质量下降影响继续使用效果的资料应及时清理,并予以注销。
三、编目时做到统一、规范、有序,则查找比较方便。
四、对每一位老师借用的音像电子资料都必须详细记录,包括出借日期、资料类别、数量等。应要求教师在资料用毕后及时归还。对归还的资料应逐一检查,并注销相应的出借记录。对由于借用者主观原因导致破损或丢失的资料,应要求借用者按规定赔偿。为便于查询馆藏资料情况和出借情况,把馆藏资料目录和出借情况及时输入到计算机服务器中。
五、做好音像电子教材的日常维护工作。对资料的维护要针对不同媒体类型采用不同方法。录音、录像资料要注意防磁、防晒、防潮。对于VCD、CD-ROM之类的资料要注意防尘和防划伤,要定期清洁。
图书馆设备管理制度
一、图书馆主机房应保持整洁,未经专人许可,不得上机操作、移动设备。
二、专人负责计算机系统维护,经常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三、上机操作的工作人员、学生图书服务员需经过培训。
四、外来软盘不得上机使用,经常做好计算机清除病毒的工作。
五、建立图书馆设备使用、维修、故障原因、故障处理办法的工作台帐。
六、图书馆内各种设备,每月进行一次除灰工作。做好防尘、防潮、防盗工作。
关于读物管理制度 篇16
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岀版物(含数字岀版产品)。学校是进校园课 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要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 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
1.坚持底线原则,确保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学校安排专人负责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在课外读物推荐工作上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和适度性原则,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基本标准。对于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中所列举的十二条“负面清单”情形的课外读物,一律不予推荐和选用。对于各类进校园课外读物要坚持“凡进必审”“凡荐必审”,建立和完善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机制。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不得接受请托、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
2.加强图书馆服务能级建设,发挥主渠道阵地作用。学校要加快图书馆的完善工作,要依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推荐的课外读物推荐目录,切实做好学生课外阅读需求调研,鼓励多方推荐,提升馆藏图书品质,充分满足学生课外阅读需求。加大学校图书馆课程建设力度,定期开展名师导读、读书沙龙等分享交流活动;设置书刊流通点,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提高图书资源利用率。加大图书馆信息化建设,提升服务能级,有序引进数字出版产品,做好信息化时代新媒介阅读指导。让学校图书馆成为学校教育资源的“配送中心”和学生自主学习的“文献中心”,把图书馆办成学生最喜欢的学习空间。
3.严格管理进校园课外读物途径,规范进校园渠道。学校要严格遴选各类捐赠读物,要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审核,有效管理各类读书活动,对任何形式进校园的读书活动都要审核活动方案。建立教师荐书管理制度,教师因教育教学需要推荐学生阅读的课外读物书目, 应有相关推荐组室负责人认可,报学校备案。原则上不鼓励学生自带课外读物进校园,如确有需要,须学生家长事先向班主任报备并得到许可。
4.完善细化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和落实图书采购的配备机制和采购责任机制,切实做到“供货渠道正规,图书来源可靠,釆购流程规范”。为切实保证课外读物推荐环节,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可根据学校教育教学需要适当增加推荐次数。对选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推荐的课外读物指导目录,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渠道推荐的课外读物要全面把关, 提出评议意见。建立课外读物进校园应急机制,定期对校园推荐图书进行清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关于读物管理制度 篇17
为了有效地管理好班级图书角的图书,提高班级图书角图书的使用效果,根据本班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1、班级图书为同学自愿流转,所以都记录的各自的归属名字。
2、凡本班学生借阅图书,必须由班级图书管理员允许,每次每位同学只能借阅一本图书。
3、借阅图书要爱护,最长不可超过两周归还,以便于其他同学借阅;最短也不可3日内归还,以保证认真读书,并减轻管理员的工作负担,到期后仍需继续使用者可续借并进行续借登记。不准在图书上乱写、乱画等,如有损坏或丢失要按照图书原价的2倍赔偿,所受到的金额作为图书的修补及对同学、图书馆的赔偿。
4、借书时,需认真检查图书有无破损情况,如发现应及时交负责的同学进行登记。
5、借阅图书阅读完后,要按时找图书管理员办理归还手续,并做好记录。
6、每周放假前,由图书管理员清查一次借出的图书,做到图书全部归还。
7、学生休学、转学前必须归还清楚所借阅的图书。
8、图书角不向其他班级、校外开放,若需借阅经由班主任同意。
9、图书角开放借阅时间:每天中午,其他时间由老师决定。
10、图书管理员负责借阅图书的清点、整理、登记,简单的修理工作。
关于读物管理制度 篇18
为了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教材〔20__〕2号)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恒德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制度》。
本制度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我校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一、课外读物管理原则
(一)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二)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三)适宜性。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四)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五)适度性。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二、课外读物推荐标准
(一)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二)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四)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三、坚决抵制的课外读物
凡是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我校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六)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四、管理工作原则
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成立由校长当组长,年级分管领导为组员的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自查工作组,严格把好审核关。
五、课外读物推荐要求
(一)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严格按照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管理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我校不组织统一购买。
(三)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六、控制课外读物渠道
(一)不允许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二)学校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设立读书角,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
(三)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
七、学校监督机制
学校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学校限期改正,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需要追究其他纪律或法律责任的,依纪依法移交相应主管部门处理。
(一)进校园课外读物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
(二)进校园课外读物不符合本办法原则、标准、要求的;
(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四)接受请托、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关于读物管理制度 篇19
让孩子养成爱读书的好习惯,对孩子的学习成长与健康发展至关重要,所以学校要求孩子读书要做到: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为了保证学生在热爱读书的氛围下,能够读到有益于孩子增智、健康成长的好书,学校规定学生的课外读物管理制度如下:
1.由学校安排相关教师(班主任等)给各位家长推荐各学段“学生课外读物目录” 供家长为孩子购买课外读物时参照。同时规定:为了保障学生的课外读物内容健康、思想进步、有益于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不在学校推荐的“学生课外读物目录”中购买的课外读物不许学生带进校园,也不建议家长在学校推荐的“学生课外读物目录”外给孩子购买课外读物。未经学校审核的课外读物不准带入校园。
2.学校给各位家长推荐的各学段“学生课外读物目录”必须是在国家批准的《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中小学生阅读指导目录》中选择。
3.学校成立“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把关,学校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校销售课外读物,禁止任何人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
4.学校每学年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经过严格程序筛选、推荐各学段学生课外读物目录供家长为孩子购买课外读物时参照,遵循自愿原则,不强制购买。请家长和学校共同努力,切实加强对学生良好阅读习惯的培养。
关于读物管理制度 篇20
为了进一步落实教育部、省、市、县相关部门关于读物管理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校办学行为,开阔学生视野,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特制定滕州市第十一中学读物管理制度。
1、图书室要做好图书清查,发现不适合学生阅读、内容不健康的书籍要及时清理。加强排查,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书籍要封存管理,不准借阅。各级部各班要随时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课外读物,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读物,要教育学生禁读。各班要通过家长会、家长群等宣传方式,使广大家长熟知教育部《办法》中规定的“十二种情形”不宜读物,并对家藏图书进行排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图书应剔除,禁止学生阅读。
2、科学推荐读物。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
3、控制教辅坚持一科一辅的原则。禁止教师、家委会推荐或要求学生统一购买其它种类的教辅资料。
4、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和适度性的推荐原则,严格把握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和启智培慧的基本标准,推荐优秀课外读物进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
5、重视阅读教学。把阅读作为重要的教育教学内容,持续推进阅读工程,保障晨诵时间,上好阅读课。
6、学校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学校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建立学校课外读物管理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加强管理,定期及不定期进行自查,防止问题读物进校园。
7、坚持“红线”思维,规范课外读物推荐、征订。学校严肃学生课外读物推荐、遵守纪律,非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不组织任何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学校设立违规推荐、征订学生课外读物“红线”,凡触犯者依据学校《关于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2)引导、暗示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图书的;
(3)未经同意,组织学生、家长下载各类学习平台、安装APP,或网上学习资料、读物征订的。
8、强化管理,严禁非法读物进入校园。
各班主任及全体教师要深入学习教育部《办法》,掌握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的具体要求。在符合上级要求的情况下向学生推荐课外读物时,要严把“十二种情形”关,严防不良读物进校园。推荐学生课外读物要坚持教育部《办法》规定的“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原则和“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标准,从严管理,确保好书进校。各班主任也要按照“原则”和“标准”指导家长的购书行为。
关于读物管理制度 篇21
为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保障学生健康成长,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审核制度。
一、成立审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成员:教研组长、图书馆负责人
领导小组职责:对进校园的课外读物做好审核,杜绝各种商业宣传进校园,做好课外读物进校园的备案与登记工作。
二、审核要求
1、课外读物进校园都要经过审核小组合议,然后通过后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要确保进入校园的课外读物的内容在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宜性等方面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的要求,体现素质教育导向。要以“有效服务教育教学、不增加教师工作和学生课业负担”为原则。合理选用课外读物,遵循“按学生人数1:1购置学年读物数量”。
3、凡未经审核的课外读物,一律禁止在校园内传播。
4、坚持“红线”思维,规范课外读物推荐、征订。学校严肃学生课外读物推荐、征订纪律,未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不组织任何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凡触犯规程,严肃处理:
(1)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2)引导、暗示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图书的
(3)未经同意,组织学生、家长下载各类学习平台、安装App,或网上学习资料、读物征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