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作文档 > 规章制度 > 在线管理制度优秀3篇正文

《在线管理制度优秀3篇》

时间: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的小编精心为您带来了在线管理制度优秀3篇,在大家参照的同时,也可以分享一下给您最好的朋友。

在线管理制度 篇1

1、在线系统设备安装由生技科总体协调组织,厂家进行技术指导,施工单位施工,相关科室配合,共同完成。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推逶扯皮,推迟安装时间。

2、各工作面监测系统由各施工单位负责维护,包括增设传感器及电缆吊挂等,要求仪器、仪表干净整洁,吊挂标准。

3、生技科矿压组负责对顶板离层在线监测系统安装质量的检查,施工单位安装顶板离层仪传惑器时,必须小心细致,防止拉断离层仪钢丝绳。

4、掘进队组施工时要保证在线系统完好,巷道掘进完毕回撤工作面时,不得将在线系统电源拆除。

5、施工单位在发现系统设备运行不正常或有故障时,施-§ 工单位必须及时向生技科矿压组汇报。

6、系统井上部分由生技科矿压组负责维护,在系统发生故障时,由生技科联系厂家进行维修。

7、井下平台网由井下监控技术员负责维护,并提供充足的传输通道,确保传输线路通畅。

8、系统软件由厂家负责升级,确保软件为最新版本。

在线管理制度 篇2

1.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在线监控系统管理,设备稳定运行,监测数据有效传输,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安装、管理单位。

3. 职责

3.1安全环保部负责规范监测站房建设,建立设备信息档案,对在线自动监控系统进行监督管理。

3.2安全环保部联系资质单位负责在线自动监控系统的维护、稳定运行。

3.3在线自动监控系统所在安装车间负责定时巡检并记录监测数据,发现设备故障及时报告调度室。

4. 设备基础档案

4.1设备采购合同

4.2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关于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方案批复的文件(排污单位按照有关要求拟定的。安装计划,以及报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及批复等文字资料);

4.3排污单位按照合同条款对设备厂家安装施工进行预验的文字证明材料;

4.4环境监测部门出具的验收监测报告,即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调试后,经环境监测技术主管部门监测比对出具的验收监测报告;

4.5设备厂家出具的设备安装调试与试运行报告;

4.6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联网报告;

4.7设备出厂合格证;

4.8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适用性检测报告;

4.9自动监控设备设计、安装技术文件

4.10自动监控系统委托第三方维护管理的,应有第三方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

4.11档案由安全环保部负责保存、管理。

5.监控设备运行管理

5.1建立和完善定期校验制度,做好设备运行维护记录,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5.2车间工艺人员记录每次巡检时动监测仪的监测值,并签字,发现监测设备故障立即报告调度室。

5.3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故障排除过程记录由第三方维护管理人员签字。

5.4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时,安全环保部负责向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48小时内不能修复、更换,须向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和恢复运行的期限。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期间,需采取人工采样监测记录数据。

5.5排污单位生产活动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影响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时,应在事前向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排污单位停产(停业)时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不应停运,确需停运的需经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在恢复生产前重新启动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

5.6按时向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自检季度报告。

5.7安全环保部负责在指定网站查看本公司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数据传输情况监测结果和数据传输情况,出现超标、数据不变、数据为0等情况时须立即查找原因,及时处理。

6.设备更新要求

重新安装设备,要经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7.国控企业及时将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监督考核合格标志”原件粘贴在设备的明显位置。

8.积极配合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性监测工作和检查工作,提供相关工作资料和必要工作条件,不得拒绝、阻挠、拖延监督性监测工作的开展。

在线管理制度 篇3

1、目的

为了明确相关方在线监测管理职责,确保在线监测数据正常上传;确保上传异常时,第一时间上报环保主管部门和尽快修复,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等;确保计划停产检修时,按程序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本着多管齐下、分工合作、协同管理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废气、废水等在线监测管理工作。

3、职责

3.1在线监测相关事宜,对接环保部门由安环副总经理负责;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和生产现场管理,由生产副总经理安秋林负责;在线监测设备和对接运营商,由总经办副主任程鹏飞负责。

3.2总经办负责在线监测设备的专业巡检,对口协调、联系和配合运营商进行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对设备的正常监测负责,保证设备稳定运行。

3.3各车间负责辖区内在线监测设备的日常巡检和站房的安保、卫生、供电;负责控制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即在线监测上传数据有效、达标。

3.4质检中心负责在线监测设备异常时的手工分析,以及按其他部门、车间提出的分析要求进行有关手工分析。

3.5安环部负责在线监测上传数据异常情况的对外报告、计划检修影响在线监测数据正常上传情况的。请示工作,对口联系和配合上级环保部门的相关工作。

3.6采购部负责按总经办提交的采购计划,保障在线监测设备备品备件的及时采购。

4、内容

4.1炼焦、化产车间各指定一名在线监测巡检人员,对在线监测设备进行日常巡查,车间主任、工段长对辖区内的在线监测设备和站房进行经常性巡查。车间在巡查中发现在线监测设备运行异常或在线监测数据上传异常时,在第一时间内能够自行解决的自行组织处理,并将异常情况、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报告总经办;不能自行解决的立即通知总经办,由其进行调查、协调处理。

4.2总经办至少每日一次对在线监测设备进行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在线监测运行异常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后,第一时间通知运行商进行维保,确认在线监测设备故障在24小时内无法修复时,总经办应立即联系运营商在48小时之内完成备机租用,恢复数据正常上传。并尽快报告安环部故障原因、上传数据异常时间段。故障原因暂时不明,可先不写明故障原因,待原因查明后补报。在线监测设备修复后,仍需报告或知会安环部,以便及时逐级上报。

4.3生产车间必须保证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4.4生产车间记录好在线监测异常情况和环保设施运行台账和记录。并通知质检中心做好在线监测上传异常时的手工分析,在线异常且备机未安装就位时的手工分析频次为:一天至少四次,每两次间隔时间不大于6小时。

4.5安环部接到总经办有关在线监测运行情况的报告后,综合考虑拟定正式外送报告,经领导审核签章后,上报环保局。

4.6公司可能导致在线监测上传数据异常的计划停产检修方案经审核后,停用设施、设备所属车间应该第一时间报告安环部,写明停车原因、停车时间等内容。再由安环部拟定正式外送请示报告,经领导审核签章后,请示上级主管部门;请示一经批准,立即通知公司有关领导和部门、车间。

4.7为保证在线监测设备稳定运行,各车间应保证在线监测设备专线供电,不得在专线上连接除监测设备外的任何用电设备。

4.8停电检修、事故检修,在线监测设备供电恢复,应在总经办的指导和配合下进行,以确保在线监测设备安全和在线监测数据正常。

4.9安环部应与上级环保部门进行紧密联系,及时获取相关规范、标准,传达和贯彻有关文件精神。

4.10为便于有关人员及时交流,公司组建了在线监测微信群。但重大事项应报送签章的纸质报告,以便追责和存档管理。

4.11因公司内部履责不力,导致受到上级监管部门处罚或通报批评的,责任由失职部门和相关负责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