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宿舍用水用电的管理制度汇编三篇》
员工宿舍用水用电的管理制度(精选3篇)
员工宿舍用水用电的管理制度 篇1
为了加强和标准员工宿舍的管理,根据宿舍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出如下管理制度:
1、住宿员工应保护宿舍内一切公物设施,不准随便移动拆卸,损坏须照价赔偿,未经公司总经办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把东西搬离宿舍。
2、不准随地吐痰、乱丢东西,保持室内整洁干净,进入室内要穿拖鞋,不准往窗外丢杂物,卫生间要经常冲洗,垃圾要倒入指定垃圾桶。
3、入住宿舍的人员必须是本公司在职员工,离职员工和外来人员拒绝入住,未经总经办允许擅自带人入住,当事人罚款100元。
4、严禁在宿舍内赌博,酗酒、偷窃及有伤风化的其它行为。
5、注意节约水电,出门或离开宿舍务必关门、关水、关电,以免影响他人生活起居和财产平安,防止浪费水电。宿舍内禁止使用大功率用电器,不准私自接拉电线,预防火灾事故,保证人身和财产不受损失。
6、每月水电费由住宿员工分摊,宿舍长缴纳。
7、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吵闹、大声播放收(录)音机、手机彩铃和电视,所有娱乐活动应文明、小声,以不影响他人休息为前提。
8、房间所住的员工必须负责卫生清扫,轮流值日。下水道因卫生不清洁造成的堵塞由责任人承当其维修费用,如无法明确责任那么由所住房间员工平均分摊。
9、严禁在宿舍内搞封建迷信和违法乱纪活动。团结一致、互谅互让、互勉互助,防止吵架、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
10、员工宿舍的水管、电灯坏了,必须及时报告总经办管理人员请人维修,如不报告处理的'维修费用由该房员工负责。
11、员工个人财物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经主人同意不得擅自动用他人物品。
12、员工退出宿舍时,必须到总经办办理退出手续,由总经办管理人员清点宿舍物品,遗失、损坏那么按价赔偿。
13、总经办管理人员有义务监督、执行本制度,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应主动进行劝止、批评、教育,对于不听劝阻的员工,或明知故犯的行为有权视其情节轻重,作出行政处分的初步意见,其中罚款处理的幅度为10—200元,报公司总经办审批后执行。
14、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凡住宿员工均应自觉遵守,不得违反。
员工宿舍用水用电的管理制度 篇2
第一条、目的:
为解决异地工作员工的生活住宿问题,最大化利用公司现有的宿舍资源,更好的吸引异地人才流动到我公司工作,同时为鼓励员工到异地基层锻炼,解决其后顾之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条件:
本单位在职职工,凡本人及配偶户口所在地与本人工作地均不在一地的,可以享受公司提供的宿舍住宿。
原则上,外单位人员不允许住宿公司提供的免费宿舍,特殊情况下,在完成相关审批手续的前提下,可以允许外单位人员住宿我公司免费宿舍,但同等条件下,应优先保障本单位职工的住宿需求。
第三条、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泰合隆兴集团总部及下属分子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程序:
凡符合公司住宿条件的员工,均可向集团办公室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提出住宿申请。经本部门负责人、集团员工发展中心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确认、集团办公室进行登记、集团行政总经理或分子公司总经理签批后可由集团办公室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安排进行住宿。
申请住宿时,已婚员工应同时提交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
第五条、管理规定:
由集团办公室统一对集团范围内宿舍使用情况进行调配与管理,并不定期进行宿舍检查,对违反公司住宿管理规定的员工,依照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1、宿舍内部所有的公共财产,每个职工必须爱护,不得任意搬迁,更不准损坏和拆改,否则照价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2、职工住宿舍必须服从集团办公室及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的安排和调整,每个房间必须按规定住满室内人数。不满者,宿舍管理人员有权安排人员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绝。
3、各员工应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宿舍安全,搞好室内外卫生,按值日表轮流打扫卫生,以保持宿舍卫生整洁的环境。
4、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能器具。(从制度下发之日起,凡宿舍存放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耗器具,视为使用处理,除没收器具外,并处以50-200元的罚款)。
5、禁止宿舍内进行赌博及其它违法活动,凡是赌博,除没收赌器外,每人处以1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6、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违者视其情节轻重处以10-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7、提高警惕,搞好防火、防盗工作,严防火警,火灾事故的发生,宿舍内部发生被盗,除保护好现场外,应在24小时内报告集团办公室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否则不予处理;对于人为造成的火警、火灾事故,一经查实,给予责任者一次处以10-1000元的罚款。
8、单身宿舍人员,在住宿期间,无故在外租赁房屋者或无特殊情况,当月累计不在宿舍住宿时间超过7天者,按自动放弃住宿权利,宿舍管理人员有权责令其将东西搬出,同时安排他人住入。
9、原则上,公司为每名符合住宿条件的员工提供一个宿舍床位,特殊情况下,一人需经常在两地办公的,可向集团办公室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提交申请,经集团行政总经理签批后为其安排住宿。
10、已确定离职的员工,应至少在正式离职之日前三天到集团办公室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办理退舍手续,经集团办公室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签批后,员工发展中心再办理其他离职手续。
11、集体宿舍床位仅限符合住宿条件的员工本人使用,住宿人员不得将宿舍转租或出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由宿舍管理人员勒令其办理退舍手续。
12、贵重物品应存放妥当,尽量不要存放于宿舍,否则出现丢失等情况后果自负。
第六条、住宿标准:
集团中五级(含)以上管理人员,按集团租房补贴管理办法执行;
集团及分子公司部门副经理(含)以上管理人员,每个房间4人住宿;
集团基层员工,每个房间6人住宿;
员工宿舍用水用电的管理制度 篇3
因今年公司生产规模扩大,人员编制不断扩充,而公司宿舍资源相对有限,为了最大化利用公司现有的宿舍资源,本着优先保障公司在职员工基本住宿需求的原则,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宿舍规定作如下调整:
一、宿舍格局:
宿舍楼分为管理宿舍,员工宿舍两部分。其中员工宿舍二楼为女员工集体宿舍,四楼为男员工集体宿舍,三、五、六楼为夫妻宿舍及单租房。
二、管理宿舍
1、凡公司管理人员、计时人员及其配偶按公司规定安排的一律免收房租。
2、公司单身管理人员及计时人员原则上规定为二至三人共一个房间,如有个人需要单间的,在公司住房条件宽裕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单间,但公司将按每间300元/月收取房租,水、电费自理(经公司特批的除外)。
三、员工宿舍
1、安排原则:公司宿舍安排需求优先考虑集体宿舍、其次为夫妻宿舍、最后为单租房(在宿舍资源紧张的情况下,公司保留随时收回单租房的权利)。
2、集体宿舍:集体宿舍住宿人数规定为四至六人一间。
3、夫妻宿舍:
1)凡两方皆属本公司在职员工的夫妻(或男女朋友关系的),在公司住房条件宽裕的情况下可申请免费夫妻住房,能提供结婚证明的优先安排。
2)如因故一方请假超过二个月的,另一方仍一人在使用房间的,则按大间90/元月,小间60元/月收费。
3)如因故一方离职,另一方仍一人在使用房间的,一律按单租房标准收取费用。
4、单租房:
1)凡公司在职员工,在公司住房条件宽裕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单租房,但公司将按大间150/元月,小间100元/月收费,且水、电费自理。
四、水、电费收取标准
1、公司为了鼓励广大员工节约用水用电,减少资源浪费,凡本公司在职员工所有宿舍(单租房除外),每间每月免费送8度电及1吨水,另加每人每月送1吨水,超出此范畴公司将按电0.9元/度、水2.5元/吨收费。
2、因事离职员工当月不享受免费水、电,宿舍热水全天24小时免费供应。
五、宿舍调动
1、凡住公司宿舍员工,必须服从宿舍舍长安排,因故需调换房间的,需向宿舍舍长申请并登记,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否则因此造成的水、电费重复收取自行负责。
2、为便于水、电费结算,员工申请房间调动一般安排在每月月底进行。
六、附则
1、本规定运作中的未尽事宜将进一步修改、补充、完善;
2、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属公司;
3、本规定自20xx年4月份生效执行,此前所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