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寝室的规章制度(汇编10篇)》
寝室的规章制度十篇
寝室的规章制度 篇1
也许我们年轻,我们青春,我们渴望自由,我们希望无拘无束;也许我们想大喊:年轻没有什么不可以、可是没有任何地方有绝对自由,寝室也不另外、寝室的规章制度并不会限制我们的自由,而是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而充满活力。
基本义务:
1、保持室内空气清新,自觉完成值日任务。
2、个自物体摆放整洁,有条理,书桌干净无杂物、
3、节约用水用电、洗衣水可用以冲厕所,拖地板;人走关灯,电风扇合理使用。
4、不使用违规电器,如电热棒,电饭煲等。
5、按时回寝,按时起床、就寝,做到快、齐、静。
6、不任意留客住宿,味经许可不得在外宿夜。
7、不得在寝室内吵闹、打架、起哄、说脏话。
8、保持地面、门窗、床铺、清洁用具及其他物品的卫生。
人情关怀:
1、寝室内经常保持笑声,气氛融洽无拘无束。
2、寝室人员生病时,帮忙打水打饭,保持安静,有良好的养病环境。
3、知道寝室人员的动向,关心寝室人员的情绪变化。
4、寝室成员互相鼓励互相帮忙,学习,生活,做人共同提高。
只要有你,即使失去全世界,又有什么可惜、给每一个即使不被祝福仍义无反顾的人。
寝室的规章制度 篇2
基本义务:
1.保持室内空气清新,自觉完成值日任务
2.个自物体摆放整洁,有条理,书桌干净无杂物
3.节约用水用电,洗衣水可用以冲厕所,拖地板;人走关灯,电风扇合理使用
4.不使用违规电器,如电热棒,电饭煲等
5.按时回寝,按时起床、就寝,做到快、齐、静
6.不任意留客住宿,味经许可不得在外宿夜
7.不得在寝室内吵闹、打架、起哄、说脏话
8.保持地面、门窗、床铺、清洁用具及其他物品的卫生
人情关怀:
1.寝室内经常保持笑声,气氛融洽无拘无束
2.寝室人员生病时,帮忙打水打饭,保持安静,有良好的养病环境
3.知道寝室人员的动向,关心寝室人员的情绪变化
4.寝室成员互相鼓励互相帮忙,学习,生活,做人共同提高
寝室的规章制度 篇3
一、住宿须知
1、每位员工配置床位一个,被褥一套。
2、员工必须按照统一编号使用各自的床、卧具等,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或多占)。
3、集体宿舍床位只限员工本人使用,不得带外来人员来宿舍住宿。
4、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晚上22时后停止一切娱乐活动(特殊情况除外)。
5、自觉节约水电,爱护公物,不准在墙上乱钉、乱写乱划,损坏(浪费)公物按价赔偿。
6、自觉将室内物品摆放整齐。
7、所有探视员工的亲属,必须经员工宿舍管理员批准后,方能进入宿舍,但不得在宿舍内留宿。探访时间:8:00时至22:00时。
8、严禁在宿舍范围内搞封建迷信和违法乱纪活动。
9、离馆退床时,必须到库房办理手续,退回宾馆所发的一切物品,遗失则照价赔偿。
二、宿舍房内卫生管理
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保持宿舍内外环境卫生清洁。
1、宿舍房间内的清洁卫生工作由住房员工负责,实行轮值制度(如遇加班,不能当天清扫房间卫生者,可找同房间的另一人顶替),每天的卫生值班员负责卫生清洁工作。
2、经常清理屋顶的蜘蛛网。
3、各人床铺应摆放整齐。
4、办公室每周检查、评比一次。
三、消防安全管理
1、自觉遵守会馆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1、学生必须按指定的房间定员居住。不准擅自调换房间和床位,不准私自配房间钥匙。
2、学生必须自觉遵守学院制订的作息制度,按时就寝和起床,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学生宿舍每晚23:00关大门,23:30熄灯,星期五、六及节日延长1小时。宿舍大门关闭后,晚归者须凭证登记,方可进入宿舍;多次无故晚归者,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3、严禁学生在宿舍内酗酒、赌博和打架斗殴。
1、保持宿舍安静。禁止学生在宿舍里大声喧哗与播放大音量的音响,午休时间与晚上熄灯后,不准开放音响与吹奏乐器。
2、不准在宿舍门口、楼道乱放物品与踢球。
四、学生宿舍安全制度
1、校外人员进入学生宿舍要履行登记手续,禁止商贩进入学生宿舍兜售商品。
2、学生不得在宿舍内留宿校外人员,更不得在宿舍内留宿异性及进行经商活动。
3、在正常作息时间以外进出宿舍的学生,应主动向宿舍管理员出示学生证和有关证明,并主动接受管理人员的查询。
4、不准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及明令禁止物品带入学生宿舍。
5、注意防火。严禁在宿舍内生火煮饭、点蜡烛、焚烧纸物或燃放鞭炮,严禁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及使用电热器具。
6、提高防盗意识。注意保管好个人物品和房门钥匙,数量较大的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外出时关好门窗,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后勤管理人员。
7、不准高空抛物,危害他人安全。
五、学生宿舍卫生管理
1、保持环境卫生,禁止乱写、乱贴,保持学生宿舍的整洁、清新与舒适。
2、讲卫生、爱清洁。不准乱扔果皮纸屑、乱倒脏水饭菜,不准随地吐痰及往墙上蹬脚印,不准在家具上涂写刻划,不准从宿舍楼向外面摔砸瓶子或杂物,不准躺在床上吸烟和随意乱丢烟头。
3、室内用具要摆放整齐、卫生要自觉清扫。脏物垃圾须倒入楼道内固定桶里,不得随意扫入楼道。
4、各宿舍对室外卫生责任区要实行包干负责。
5、自觉接受卫生检查和其它查房工作。
寝室的规章制度 篇4
为了员工在上班之余有个舒适、安全、安静的休息环境,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工作,现特制订以下规章制度,请各位员工仔细阅读,认真遵守。
1、所有须住宿或离职员工,必须写书面申请,请示住宿或离宿。不得私自入住或搬离宿舍。
2、每间宿舍选一位宿舍长,负责宿舍内卫生安排情况。每位员工必须遵守宿舍相关制度,服从宿舍长的安排。
3、宿舍员工应服从管理,团结友爱,互相帮助,讲究卫生,文明礼貌,注意安全。
4、宿舍公用设施人人平等,一人一柜。员工物品摆放整齐,不乱摆乱放,不占用人行道,不准占用他人衣柜,不许将物品摆放在空床位上,以防损坏床板。员工搬离集体宿舍时,须将所领用的公物交回行政人事部办公室。
5、凡调出公司的员工,必须在办理调离前退还用房及物品,否则公司有权不办理调动手续。
6、爱护宿舍内的设施和物品,人为损坏公用物品照价赔偿,宿舍内的公共财物自然损坏宿舍长应及时报行政人事部进行安排修理。
7、节约用水,用电、人走灯熄、避免自来水长流,如有违反罚款10—20元。
8、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值日员工不按规定打扫或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经宿舍长提醒后仍不执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视情节轻重予以违纪处理。
9、员工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私人物品(特别是贵重物品),对自己的财物负责。
10、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以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11、不得在宿舍内打架,斗殴、喝酒、赌博、偷窃等行为,不得影响其它员工的正常休息,如有违反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处理并送相关部门查处。
12、不得私自带领外界人员(不是本公司员工)留在宿舍过夜,探访人员必须在22:30分后离开。如经发现,私自留宿者罚款50元。如遇特殊情况,须事先征得宿舍长的批准,否则,按违规处理。
13、以上规定要求每个住宿员工必须遵守,如有违反,宿舍长有权劝阻,如劝阻不果,可以上报。
14、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15、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寝室的规章制度 篇5
一、学生宿舍财产的交接
1、每年新生入校前,由后勤处对学生公寓、宿舍财产进行维修或更新,制作学生宿舍财产配置表、宿舍财产管理办法张贴在学生公寓和宿舍内,使学生心中有数。
2、政教处在学生入住前务必同后勤处办理财产使用交接手续。政教处负责人在核实所使用财产完整无误在学生宿舍财产配置表上签字后,后勤处方可办理财产使用交接手续。
3、对空置不用的宿舍,政教处应及时向后勤处办理财产移交手续。。
4、对不按照上述第二和第三条之规定及时办理财产交接和移交手续造成财产损失的,对相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给予绩效考核扣分、赔偿财产损失等处理。
二、学生宿舍财产的日常管理
1、班主任、宿管员应负责学生宿舍财产的日常管理工作,经常深入到每间宿舍进行巡查,对本班学生宿舍的财产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管理。
2、班主任、宿管员对发现损坏财产的不良行为、不良苗头应及时制止,对发现已造成财产损坏的人和事,应及时向后勤处报告,做好损坏财产行为登记,并责令其赔偿,赔偿款交学校财务处。
3、班主任、宿管员没有及时发现和及时报告损坏财产情况,要追究班主任和宿管员的责任。
4、要保持宿舍墙面和地面卫生,如墙面有乱写乱画或有脚印等痕迹,由使用该宿舍的学生负责墙面维护清理费用。
5、宿舍外墙面及走廊墙面如发现乱写乱画或脚印等痕迹,由对应宿舍的住宿生负责墙面维护清理费用。
6、后勤处负责对学生宿舍的财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并对检查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及政教处通报,检查督促财产管理办法的落实。后勤处检查督促工作不到位,后勤处相关责任人要承担相应的财产管理责任。
三、学生宿舍财产损坏的处理
1、在检查中发现损坏的财产,由后勤处开出书面通知,由政教处负责签收,并由政教处负责落实到责任人,追究其责任。
2、责任人对损坏的财产必须在一周内自行购买或维修,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自行购买或维修,就由后勤处负责购买或维修,购买或维修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并通知学校财务处扣款。
3、财务处对学生财产赔偿款项每学期清算一次,如不及时交款,由财务处书面通知后勤处备案,学生毕业时,由后勤处书面通知学校有关部门停止办理该生离校手续和毕业证书的发放。如有关部门在接到通知后依然办理该生离校手续及发放毕业证书,要承担相应的财产损失责任。
4、对人为损坏财产现象,除责令赔偿损失以外,还要通报全校并处以损失财产等值罚款。
5、同一财产使用部门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第二次破坏行为,不但要对其在经济上加倍赔偿,并针对其行为在全校进行通报批评。
寝室的规章制度 篇6
1、寝室的打扫:坚持每周一大扫,每日一小扫的制度,寝室卫生轮值安排由各寝室长负责。打扫时间是每天早餐后进行。每天的值日生必须把卫生间纸屑篓内的卫生巾清除干净。把寝室及本寝室外面的过道打扫干净。随时接受学校的检查。
2、寝室的布置:寝室内的物品按规定统一摆放好,被子统一折好靠墙一端对齐,枕头放在另一端,床档架上不得挂衣服、袜子及毛巾。床上不得堆放其他物品。毛巾统一晾挂在室内的铁丝上,鞋子统一成直线放在床底下。桶、开水瓶、饭钵等物件必须放在室内固定的位置。不准在墙上和天花板上随意张贴、乱画。
3、寝室卫生的维护:任何人,任何时间不得在寝室和过道上乱丢果皮纸屑,不得随地吐痰。
4、保持寝室内务及公共场所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严禁从窗户和阳台向外倒水或把水倒在过道上;禁止在窗上晾衣服鞋袜,或从窗户向外扔垃圾等。 纪律
1、起床:任何同学不得提前起床,不得吵闹。起床钟响后任何同学不得睡懒觉。
2、就寝:按时就寝,熄灯后任何同学不得在室内走动、讲话、吃东西、点蜡烛、打手电、敲墙、弄响门窗、上厕所、洗衣服、接水、顶撞责难学生会干部或老师。
3、安全:①不得在室内点火以免发火。②不得在床上蹦跳、打耍架、做俯卧撑。③寄宿生未经请假不得离校,不得睡入其他寝室。④不得把外来人员引入宿舍内和留宿。⑤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
5、中学女生宿舍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学校内部管理,为学生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学习环境,让全校女生住得舒心,生活温馨,保证同学们健康成长,为此,特制订如下制度,希望全体女生自觉遵守。
1.男士除工作需要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女生寝室。
2.家长探访,必须在寝室管理员处办理登记手续,其它闲杂人员不准入内。
3.非本室人员不得在寝室留宿。
4.寝室大门定时开关,寝室关门时间学生不得进出。
5.寝室钥匙应有专人保管,其它人不能私自配带。在上课和节假日期间,应有专人负责关锁门窗。
6.下晚自习后住宿女生不准出校门,若有特殊情况,必须向班主任请假,并报告管理人员,经同意后,方可由两人以上结伴前往,并须在熄灯前返回寝室。熄灯后,寝室长若发现有室员仍未归寝,应立即向寝室管理员汇报。
7.不准在舍区点蜡烛、生火,不准私接电线。
8.贵重物品妥善保管。
9.发现外人进入宿舍,应马上报告保卫科和宿舍管理人员。
10.按时起床,整理床铺,迅速洗漱。
11.下晚自习速回到寝室,做好就寝准备工作后,就寝铃响,安静入睡。 12.必须在指定的寝室和床位住宿。
12.不得擅自离校住宿,因故需要外宿者,必须经过班主任批准,并在寝室管理员处登记,否则以不假外宿论处。
13.课间,不得在寝室逗留宿,特殊情况必须经班主任批准,并在寝室管理员处登记。
14.节假日期间,未经班主任同意不得在宿舍留宿。
15.服从工作人员和学生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
17.生活态度严谨,与异性交往有礼节。
16.加强自我保持意识,不随便结交社会青年。
17.同室学生团结友爱,互相帮助,有共同的奋斗目标,气氛和谐。
18.发扬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作风,不攀比、不浪费,衣着得体大方。
19.加强寝室文化建设,不看不健康的书刊,不听不健康的歌曲,多开展有意义的活动,形成美、静、雅、融的寝室风气。
20.寝室排定卫值日表,寝室卫生每天有人负责。
21.值日同学负责公共卫生,日常用品摆放,其它同学负责整理个人物品。
22.讲究个人卫生,勤洗勤换,不共享餐具、脸盆、毛巾等生活用品。
23.讲究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不得随意泼水,抛纸屑、倒饭菜、扔果皮等。
24.不得向水池、便桶倾倒杂物。
25.积极预防传染病,如有学生生病,寝室长应报告寝室管理人员或班主任,以便及时治疗。
26.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27.不得弄污墙面,违者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28.节约用水,水龙头用后要及时关紧。
29.若发现公物损坏,应报告寝室管理人员,视其损坏状况,究其原因,落实修理。
30.班主任、值周教师、学生干部应加强对寝室的管理与监督。
31.各寝室选寝室长一名,负责管理本寝室安全、卫生、纪律及其它事务。
32.物品按规定统一摆放好,被子统一折好放在床的一端对齐,枕头放在另一端。不得把物品随意堆放在床上。鞋子统一成直线放在床底下。
33.每周评选一次“文明寝室”给予表扬。
寝室的规章制度 篇7
一、每天起床后各自管理好日常生活用品,值日及时负责打扫寝室卫生。
二、每星期五中午进行寝室扫除,坚持每天三小扫,每周一扫。
三、除药类、茶水外不准带任何其他食物进寝室。严禁在室内吃东西、随地乱吐、乱扔。严防病菌和害虫污染。
四、不在墙壁、床上、门窗乱涂、乱画、乱刻、留脚印和钉挂东西。
五、生活用品按要求摆放整齐,不随意乱摆乱放,要养成爱整洁、讲卫生的好习惯。
六、要勤洗澡(脚)、衣服、鞋袜、被褥,修剪指甲。
七、小便后及时冲洗便器,保持空气新鲜。
八、不违法乱纪,不在校外就寝,不留校外人员就寝,男女生不准串寝室,有事一定请假。
九、学生宿舍严禁生火,点蜡烛、蚊香,不准吸烟、不准用火、电取暖,不准随意改变电装置。
十、不准在室内、床上打闹、游戏,不准串床,以免摔伤。
十一、保管收拾好自己的物品,不乱拿他人的东西,最后离开寝室者要关锁门户,严防破坏和被盗。
十二、各寝室人员要相互谦让,助人为乐,照顾好小同学。
十三、发现病情及时报告老师和家长,及时就医,如遇传染病情及时向上级和医疗部门报告,给予隔离,防止蔓延。
十四、如有急性事件发生(如急病、偷盗、行凶事件等)全体同学全力保护自身安全,并声呼救,要有敢与坏人坏事作斗争的精神。
寝室的规章制度 篇8
一、财产保管员应按财产分类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便于规范管理。
二、校内全部国有资产不得擅自借给个人或外单位使用,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办理借用手续,并要求按期归还。
三、学校贵重物品应设专人专库(或专柜)保管,建立安全措施,保证物品安全完好。
四、定期清查盘点。总保管员与分保管员每年要进行一次清查核资,对清查出的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报主管领导,按规定办理入帐消帐手续。每月末应与财务会计人员核对各大类固定资产的金额,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五、校内设备一般不得擅自移动,必须移动时分保管员或部门负责人应及时通知总保管员,办理设备移动手续并及时调帐。使全校设备做到有序流动。
六、由个人使用并保管的财产,使用人到总保管员处领取并登记上帐,便于以后的清点与查找。
七、教职工调离或退休时,总务处通知校财产保管员为其办理财产清帐手续。
八、分保管员在工作变动前由新、老分保管员和总保管员共同清点财产,并做交接手续,做到人员变动帐物清楚。
九、学校寒暑假,或节假日前,财产管理员及各实验室、各专用活动室的管理员,应将自己所管理的仪器设备、贮存好、锁好,并做好相应的防盗、防火措施,保证节假日期间的财产物资安全。
寝室的规章制度 篇9
1、住宿同学,必须先办住宿手续,并持住宿证方可进入指定房间指定床位住宿。
2、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归寝,在寝室和走廊内不准追逐打闹或大声喧哗。课间不准回寝,不得带非住宿生进入房间或留宿。
3、不准吸烟、喝酒;不准打架;不准偷窃。
4、不准在寝室内谈粗话、讲低级故事;不搞游艺活动。
5、住宿生要爱护公共财物。如有损坏公物者,要按价赔偿。
6、节约用电,注意安全。寝室内不准用电褥子及其他电热器件,不准在寝室内点蜡。节约用水。
7、不准在房间内吃饭,洗漱;不准去阳台大小便;不准随地吐痰、泼水;不准涂抹墙壁;不准在墙壁上钉钉子,糊纸或贴画。
8、讲卫生,环境美。做到生活用品按规定存放整齐。床铺保持整洁。
9、严格遵守卫生间使用规定,不得将手纸、果皮扔进便池或地漏里。
10、家长或外人来访,必须先登记,经舍务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寝室。
11、住宿同学要尊重舍务管理人员的劳动,服从领导,接受批评。不准无理取闹或顶撞舍务管理人员。
12、因故退宿同学,在离寝前经舍务人员检查房间设备签字后到总务处办理退宿手续。
寝室的规章制度 篇10
1、学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学生不得私自调整宿舍,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必须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生处批准同意后予以调整;
2、不准在学生宿舍私自留宿他人;
3、学生宿舍内务,由学生自己整理,学生有责任、有义务把自己所居住的宿舍建成文明宿舍;学校将定期检查,检查内务不合格的将在定期内改正。
4、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生活的地方,住宿学生应自觉维护学生宿舍秩序,任何人不准在楼道、室内大声喧哗,更不准在宿舍区打架斗殴等;
5、住宿学生应遵守公寓管理人员的劳动,服从公寓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对公寓管理人员无礼谩骂,甚至伤害,否则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住宿学生如对公寓管理人员有意见可向学校反映。
6、住宿学生必须自觉维护宿舍楼水、电、床、桌、门、窗、疏散标志等公用设施和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若发现有故障,应及时到值班室报修。不得人为拆卸、损坏公用设施、设备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若是恶意破坏,则进行加倍赔偿;
7、不准在墙壁、门窗、床铺上乱钉钉子,乱贴图画;
8、每个宿舍选宿舍长一人,负责安排值日生打扫室内卫生;
9、宿舍每天应按时清扫,不留死角。清扫的垃圾要倒入垃圾桶,不准堆放在楼道内。不准从窗户口向外倒垃圾、仍玻璃瓶、丢纸屑、泼污水,不准在楼道内停放自行车,燃烧废纸。
10、物品整齐摆放,以整齐、整洁、干净为标准。
11、男生宿舍厕所由值日宿舍清理。
12、住宿学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房间钥匙轻易不要交给他人、不得放在门框上;
13、住宿学生要有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的“三防”意识,如发现有可疑人或事以及不安全因素、事故等应区别情况予以制止或迅速报告学校值班人员;
14、按时作息,住宿学生应在熄灯前回到宿舍内。影响他人休息不听劝阻者,可以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情节严重,坚持不改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15、各学区夜间值班人员准时到位;有事自行调换,不得脱岗。在学生宿舍楼内和室内,禁止下列活动和行为:
(1、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和不服从管理的行为;
(2、经商活动及以赢利为目的的其它行为;
(3、未经同意动用他人物品或偷盗行为;
(4、未经学校批准留宿他人的行为;
(5、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及传播、观看淫秽书刊或音像等行为;
(6、使用明火(火柴、打火机、蜡烛等)的行为;
(7、利用各种炉具、加热器做饭、烧水等行为;
(8、私自移动、拆卸电源线、插座、电灯等行为;
(9、大音量开放音响设备、大声唱歌、大声喧哗、跳舞、喝酒抽酒、打架、斗殴等行为;
(10、各种原因造成跑水、影响自己及别人;造成厕所赌塞。
(11、影响室内卫生和文明宿舍建设,违反校规校纪的其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