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作文档 > 规章制度 > 民主生活制度【优秀8篇】正文

《民主生活制度【优秀8篇】》

时间:

民主生活会中适于向机关干部职工通报的情况应予通报。对于群众普遍关心问题的整改措施,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公布,以便接受监督。这次漂亮的小编为您带来了民主生活制度【优秀8篇】,在大家参照的同时,也可以分享一下给您最好的朋友。

民主生活会制度范文 篇1

一、民主生活会应遵循的原则

1、参加会议的人员要敞开思想,各抒己见,沟通思想;

2、坚持实事求是,与人为善,真心诚意帮助同志的态度;

3、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

4、虚心接受他人意见,从而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民主生活会应紧密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要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二、召开时间

党内民主生活会按支部大会和支部委员会两个层次进行,党内民主生活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上半年的民主生活会一般应在四月底前召开,下半年的民主生活会一般应在十月底前召开。遇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必须报告上级党组织同意。

三、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加强领导班子和党支部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上级指定的内容及其他重要问题。

四、民主生活会的程序和要求

1、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召开日期及议题,应提前三天报告上级党组织,以便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和议题,应提前通知到参加会议的党员,以便参加会议的同志作好准备。

2、民主生活会召开前的准备工作程序:

(1)确定中心议题。要根据上级党组织关于民主生活会的要求,联系本单位的实际,确定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和需要解决的一、二个突出问题。

(2)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个别谈心,以及民主评议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由组织部门汇总。党支部可委托组织委员通过个别谈心或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等形式听取意见。

(3)发出会议通知。党支部应提前将确定的会期报告上级党组织,并及时通知到有关人员,做好开会准备。

(4)作好发言准备,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要根据议题,对照《党章》、《准则》及上级组织的要求,认真做好个人发言准备。支部成员之间应事先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3、民主生活会召开程序:

(1)指定专人做会议记录,所有到会人员在出勤本上签到。

(2)民主生活会分别由党委、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召集和主持。主持人要说明本次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内容,并提出具体要求。

(3)学习上级有关文件。

(4)党支部委员、党员发言,对领导班子成员和党支部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

因故缺席的人员应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会后,主持人或由主持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5)主持人进行归纳总结,并研究会议上提出的而又能当场解决的问题。请参加会议的上级组织领导或代表讲话。

(6)对会议进程、会议谈话做好详细记录,经支部书记签名后妥为保存。

4、民主生活会后落实阶段的程序:

(1)制订整改措施。对于党员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订好整改措施,并由分工领导干部具体负责落实,主要领导加强检查督促。在民主生活会上出的重要问题,需上级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报告;在民主生活会上提出重要问题,党组织没有及时研究解决和向上级报告的,应追究民主生活会主持人或召集人的责任。

(2)及时汇报。党委和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情况和解决的主要问题,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用书面形式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3)及时反馈。要用适当的方式将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向党内外群众反馈,以便取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

五、其他注意事项

对于无故不参加党内民主生活会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党支部的成员要在党内民主生活会上广泛听取意见,并及时改进自己的工作,决不允许对提意见者实施报复,违者以违犯党纪论处。

民主生活会制度 篇2

工商行政管理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一、民主生活会时间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一般不得延期召开,确有特殊情况延期召开的,要报请上级党组织批准。二、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领导班子中的党员领导干部为民主生活会参加人员。生活会期间一般不得请假,因故不能参加者,要写出书面材料,并委托有关同志在会上代读,会后由生活会主持人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本人。除上级组织派员参加生活会外,有关人员也可列席会议,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列席人员可以发言,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三、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二)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所作的决定、决议情况。(三)领导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廉政建设与监督和干部谈话等制度的执行情况。(四)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坚持原则和遵守党纪、政纪情况。(五)调查研究,联系群众,艰苦奋斗,改进领导作风情况。(六)立党为公,廉洁自律,公仆意识,勤政为民情况。(七)领导班子成员在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等方面的情况;(八)领导班子成员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九)上级规定的其它关于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内容。四、民主生活会遵循的原则民主生活会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坚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批评要敞开思想,实事求是,与人为善;自我批评要襟怀坦荡,畅所欲言,严于律己。领导班子除参加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外,还必须以普通党员身份自觉参加所属基层党支部的活动,过双重组织生活。五、民主生活会的基本程序(一)准备1、根据上级要求和本单位中心工作或领导班子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重点议题;2、民主生活会召开日期和议题,应提前报告上级党组织;3、确定有关学习内容,组织好会前的自学和会议的集中学习;4、班子成员之间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5、党组或委托人事部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于会前转告出席人员或在会上通报。(二)主持民主生活会由党组织负责人召集并主持。主持人要严于解剖自己,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大家谈认识、亮思想、摆问题、查原因,使生活会达到预期效果。(三)问题的处理对民主生活会查摆出来的问题,要分门别类,归档整理。属于领导班子集体的,要尽快制定整改措施,狠抓落实;属于个人的,要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属于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限期解决;属于违反党纪、政纪,违犯法律、法规的,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交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或司法机关查处。每次生活会之前,要对上次民主生活会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对照检查,验收改进情况。六、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结束后,必须在10天内向上级党组织报送专题报告和生活会原始记录本

民主生活会制度范文 篇3

首先应该明确的是,党内生活制度的内容非常广泛,民主生活会制度是其中的一项主要内容,当然还包括党内民主决策制度和“”制度。还应该明确的是,党内生活制度的核心是民主集中制,也就是说党内民主是在坚持党内民主集中制原则下的民主,就是发扬党的民主作风、民主态度、民主精神,而不是自由作主、自我作主的“自主”,民主是群言堂,而不是“自由堂”。讲党内民主包括开展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建设,就是要集中广大党员的智慧,发挥广大党员的集体才能,反腐倡廉,端正党风,以诚相见,群策群力地开展好党内的各项工作。

近年来,在党的先进性教育、创先争优、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以及“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教育等活动中,基层供电企业各级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制度,逐步成为比较成熟的党的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批评和自我批评蔚然成风,民主氛围空前高涨。可以说,在基层供电企业涌现出一大批民主生活会开展得活跃,进而堡垒作用发挥得好的党组织。然而,这并不是说基层供电企业的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建设尽善尽美。实际上从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所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其根源固然是多方面的,但是缺乏民主监督确是不容忽视的重要因素。基于此,笔者围绕基层供电企业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建设这一主题,在广泛收集基层供电公司开展党内民主生活会的各种材料的基础上,根据个人多年来从事党务工作的经历,并不一定结合本单位实际而作以下阐述。

存在的问题

正如上文所提及的,有的基层供电企业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制度建设不是完美无缺,或多或少或大或小地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意识淡化在党内民主生活会存在的问题。基层供电企业党组织接受系统与地方上级党组织的双重领导,听命于上级党组织所制订的各项决策以及规章制度,强调执行力是理所当然无可非议的,然而这并不是说唯命是从、只有集中。实际上由于基层组织处于改革与发展的前沿阵地,不可避免地产生一些问题以及暴露出自身的一些不足,由此基层党组织大有开展民主生活会的必要。而有的基层供电企业党组织,由于被繁忙的行政业务工作所挤掉或忘掉,民主生活会难以得到时间保证,而民主生活会随意性太大,事先没有足够的准备,主题不突出,甚至无主题,再者有的发言是漫无边际的闲聊,完全没有民主生活会的那种严肃性,这样就存在这时间无保证、会议无主题、发言无重点的“三无”现象。

二是形式老化在党内民主生活会存在的问题。党内民主生活会形式老化绝非鲜见,现在为数不少的基层供电企业的民主生活会缺少新意,无外乎由党支部书记或党小组长主持开会,然后党员同志依次轮序地发言讲几句,总认为这样让党员有地方说话就是发扬民主了。其实这并没有抓住民主生活会的本质,在形式上走的还是僵硬死板的老路子,在内容上还是存在着一成不变而绝无创新的老问题,与民主生活会的初衷背道而驰。由此,有的基层组织现在的民主生活会很少会出现激烈的思想交锋的场面,即使是批评和自我批评,也不过是轻描淡写,不痛不痒,无关紧要,说问题避重就轻,大同小异,模棱两可,诸如理论学习不够重视,调研不够全面,团结同志不够普遍,遇事不够冷静等等。乃至有的民主生活会反其道而行之,竟然以直接的或间接的自我表扬和相互表扬为主,只说顺耳的话,不说逆耳的话,往往对上级放“礼炮”,对同级放“哑炮”,对自己放“空炮”,这种情况在个别单位并没有绝迹。

三是功能退化在党内民主生活会存在的问题。党内民主生活会目的是通过批评和自我批评,谈心交心,从而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增强党的凝聚力,在一定意义上来讲,有的基层供电企业党组织之所以充满了蓬勃朝气,就是党内民主生活会能够同心同德、凝心聚力,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的促进与推动作用。党内民主生活会既坚持原则、揭短亮丑、动真碰硬,又实事求是、出以公心、不泄私愤,不搞一团和气的“你好我好,大家都好”,而是要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发挥必不可少的监督功能、预警功能与矫正功能。而有的基层企业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不能发现问题、揭示矛盾,更不用提进行思想交锋了,这样就根本达不到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最终目的,无非是走过场而已。

原因分析

所谓民主生活会产生的“意识淡化、形式老化、功能退化”诸多问题,既有思想认识的主观原因,也有外部环境影响的客观原因,但是首要应该强调的是管党不力,治党不严是其根本原因。这些年来,由于一些基层单位党组织不能完整全面准确地理解党的围绕大局、服务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任务的工作方针,放松了对党员的思想管理教育,或者说在思想教育方面存在着种种不尽如人意之处,如倡导批评和自我批评不够,于是使个别党员甚至包括个别领导干部持有“多栽花,少摘刺”的观念,以至于造成好人主义、庸俗主义、自由主义盛行,在做人处事上不能坚持原则,唯恐得罪人,把选票看得重于一切,以致于在民主生活会上,话说得越圆滑越好,是非躲得越远越好,何谈能够进行一针见血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呢?还有,少数基层党组织在党内生活制度建设中,把党内生活会制度建设摆在可有可无、可紧可松的位置上,待上级部门有所检查要求时,或者问题成堆时,才不得不召开民主生活会,有时借口工作繁忙,或将民主生活会一拖再拖,甚至一拖了之。

供电企业是技术、资金及人才密集型企业,政令畅通有着格外重要的意义,作为基层单位服从上级部门的号令,业已成为不可逾越的红线,或许这样就给基层企业产生一种误解――正确与错误是领导的事情,特别是一把手的事情,基层组织与党员只有遵守纪律的本分,民主生活与己关系不大。其实,上文已经论述过,民主生活会是各级党组织必须开展的一项党内生活制度,上级党委部门要开,基层党支部也要开,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一般党员也要参加,人人都要在民主生活会上敞开心扉,开诚布公地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以达到预期的效果。需要指出的是,基层企业的党政一把手在政治地位上同样是一名普通党员,“班长”不是横行霸道的“家长”,“法人代表”不是一切说了算的“法人治理”,党政一把手按照双重组织原则,要责无旁贷地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至于普通党员,只是说他们没有担任领导职务而已,不能与普通群众混为一谈,每一名党员都要争做一面旗帜,发挥其先锋模范作用,在民主生活会制度建设中也理所应当发挥推波助澜的作用,而不能认为与己无关。

如果基层党组织自身建设弱化,党内监督机制不到位、有章难循,监督力度弱化,以及个别党员党性观念、党员意识弱化,那么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建设必然背离健康的轨道,问题百出。总之,党性原则不强,为私心所扰、为人情所困、为关系所累、为利益所惑是主要原因。

整改对策

指出:“当前,党内积极的思想斗争讲得少了,批评和自我批评难以开展起来,民主生活会很多成了评功摆好会。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要注意促进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带头做到既诚恳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又满腔热情欢迎批评包括尖锐批评。”

无数事实已经表明,党坚强有力,事业才能兴旺发达,国家才能繁荣稳定,人民才能幸福安康。同样,供电企业党组织只有发挥坚强有力的战斗堡垒作用,才能促使“一强三优”现代公司目标的尽快实现。党内生活松一寸,党员队伍就散一尺。基层供电企业民主生活会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决不能等闲视之,因为它极大地影响了党的建设,削弱了党的战斗力。正因为如此,基层供电企业党组织要把民主生活会制度建设放在重要的位置,务必遵循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凝心聚力、直击积弊、扶正祛邪,以此开创党的建设新局面。

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 篇4

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

健全并严格执行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是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地实施党内监督,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有效贯彻执行的重要途径。为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根据本党支部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民主生活会应遵循的原则

1、参加会议的人员要敞开思想,各抒己见,沟通思想;

2、坚持实事求是,与人为善,真心诚意帮助同志的态度;

3、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

4、虚心接受他人意见,从而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民主生活会应紧密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要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二、召开时间

党内民主生活会按支部大会和支部委员会两个层次进行,党内民主生活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上半年的民主生活会一般应在四月底前召开,下半年的民主生活会一般应在十月底前召开。遇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必须报告上级党组织同意。

三、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加强领导班子和党支部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上级指定的内容及其他重要问题。

四、民主生活会的程序和要求

1、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召开日期及议题,应提前三天报告上级党组织,以便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和议题,应提前通知到参加会议的党员,以便参加会议的同志作好准备。

2、民主生活会召开前的准备工作程序:

(1)确定中心议题。要根据上级党组织关于民主生活会的要求,联系本单位的实际,确定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和需要解决的一、二个突出问题。

(2)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个别谈心,以及民主评议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由组织部门汇总。党支部可委托组织委员通过个别谈心或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等形式听取意见。

(3)发出会议通知。党支部应提前将确定的会期报告上级党组织,并及时通知到有关人员,做好开会准备。

(4)作好发言准备,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要根据议题,对照《》、《准则》及上级组织的要求,认真做好个人发言准备。支部成员之间应事先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3、民主生活会召开程序:

(1)指定专人做会议记录,所有到会人员在出勤本上签到。

(2)民主生活会分别由党委、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召集和主持。主持人要说明本次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内容,并提出具体要求。

(3)学习上级有关文件。

(4)党支部委员、党员发言,对领导班子成员和党支部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

因故缺席的人员应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会后,主持人或由主持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5)主持人进行归纳总结,并研究会议上提出的而又能当场解决的问题。请参加会议的上级组织领导或代表讲话。

(6)对会议进程、会议谈话做好详细记录,经支部书记签名后妥为保存。

4、民主生活会后落实阶段的程序:

(1)制订整改措施。对于党员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订好整改措施,并由分工领导干部具体负责落实,主要领导加强检查督促。在民主生活会上出的重要问题,需上级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报告;在民主生活会上提出重要问题,党组织没有及时研究解决和向上级报告的,应追究民主生活会主持人或召集人的责任。

(2)及时汇报。党委和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情况和解决的主要问题,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用书面形式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3)及时反馈。要用适当的方式将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向党内外群众反馈,以便取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

五、其他注意事项

对于无故不参加党内民主生活会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党支部的成员要在党内民主生活会上广泛听取意见,并及时改进自己的工作,决不允许对提意见者实施报复,违者以违犯党纪论处。

[1]

在百度搜索: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

民主生活会制度 篇5

支委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支部成员必须参加党组民主生活会,因故缺席应写出书面报告并经党支部书记同意。会后,主持人须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二、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上半年应在七月底以前召开,下半年应在翌年的一月份以前召开。遇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召开的,须报经上级党组织同意。

三、会议主要就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

2、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勤政廉政情况;

4、联系群众,工作作风,调查研究的情况;

5、其他重要问题。

四、会前,党支部应广泛征求、收集党内外群众对支部成员的意见和建议。

五、会议应遵循“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

六、会议的日期和议题,应提前十天报告上级党组织。

七、会议确认的存在问题,必须逐个研究,及时整改。

民主生活会制度 篇6

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对照检查材料

根据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好“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2018〕28号)文件要求,对照县纪委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和交通运输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深刻剖析根源,研究发案规律,联系领导班子建设和党员干部自身思想工作实际,认真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通过交流谈心,深刻反思和对照检查,感到我们交通运输局领导班子在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督制约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现对照检查如下:

一、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方面

(一)存在问题

1. 没有把党建工作同交通中心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检查

同落实;

2. 机关党建工作制度、管理机制等不健全;

3. 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不够;

4. 全面从严治党手腕不够硬;

(二)存在问题原因剖析

1.认为基层党建工作任务较软,内容较虚,日常工作中以交通中心、业务工作为主,以党建工作为辅;

2.由于交通运输工作涉及全县道路工程项目(国省道、县乡道、扶贫道路、桥梁建设、养护)、道路运输客、货、危经营秩序管理和安全监督、道路超限超载和路政执法、客货经营行为监督等业务,不仅点多线长面广且流动性强。因此为了按时保质完成交通中心业务工作,对党建工作抓的不够紧凑、安排部署不够全面;

3.认为党建工作就是意识形态工作,很多内容属于务虚性事务,只要做好日常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制定些制度,软件材料跟上就行了,脱离了理论方针的党建实践。

4.针对对基层党员干部存在不良思想苗头性问题,没能及早发现,对一些问题,批评教育多于严厉处置。

(三)整改措施

1.提高认识,创新党建工作的思想观念。一是深刻认识基层党建工作服务中心的重要作用。要把党建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坚持“虚工实做”,以党建工作实效去推动业务工作的顺利完成。要把党建工作同行政、业务工作一同布置,一同检查,一同落实;二是把党建工作放到干部职工关心的热点上、难点上,放到机关作风的改进上,体现在各项业务工作的落实上,形成与业务工作相互渗透、互相促进的局面,充分发挥好党建工作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2.强化管理,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机关党建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党建工作责任制,把党建作为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安排,定期研究;按“一岗双责”的要求,班子成员积极支持和配合做好分管联系单位的党建工作,形成党建与中心、业务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机制。二是建立党建工作绩效考核评价机制。通过建立绩效考核评价机制,才能引导党组织自觉地围绕中心任务开展工作,提高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

3.加强教育,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先进性;要把对党员的管理与实行目标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提高党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

4.明确责任,建立党建工作建设新格局。一是要克服和纠正重业务,轻党建的错误思想,摆正党建与行政业务的关系;二是要强化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制。实行分级负责,一级抓一级,努力构建党组织的领导带头抓党建,行政领导重视支持抓党建,党务工作者自觉主动抓党建,从上到下层层抓党建的新局面;

5.抓早抓小,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一是加强对党员队伍的管理,从工作内8小时向工作外8小时延伸,坚持以制度为保障,以家庭和社会监督为防线,建立起单位、家庭、社会管理和监督的“互动机制”。二是加大对党员的考核力度,对党性不强或存在的某些问题的党员,党组、党总(支)部要做好帮教工作,找他们谈心,指出问题,提高他们的党员意识,激发他们的活力,对不称职的党员,要及时给予严肃处理,以提高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威信。

二、政治立场摇摆、理想信念背离、是非观念淡薄、纪律规矩废弛方面

(一)存在问题

1.政治立场不够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态度不够鲜

明。如:对社会上一些不负责任言论抵制斗争不够。

2.个别班子成员,政治思想站位不高,将自己混同一

般干部职工。

3.大局意识欠缺,工作中存在本位主义,重视局部利

益轻视集体利益。工作中遇到难题绕道走或推给他人。重眼前利益,轻视长远利益。如:在扶贫工作中,存在个别帮扶队员不重视贫困户长远、稳定脱贫的目标实施,只重视贫困户眼前得到实惠。

(二)存在问题原因剖析

1.不注重日常政治理论学习,缺乏政治敏锐性,政治素质滑坡。工作中不善于运用科学发展观和方法论去观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

2.放松了党性修养和纪律观念,组织观念、公仆意识、大局意识弱化,本位意思、名利意思增强。认为只要是为单位,自己不贪不占就不违法。没能正确处理好全局与局部,民主与集中,个人利益和党群利益的关系。

(三)整改措施

1.牢固树立党章意识,把严格遵守党章,作为必尽义务和责任,自觉用党章规范一言一行,真正把党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行见于效,切实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方向不偏。

2.强化纪律意识和大局意识。一是加强政治理论知识学习,学习毛泽东、邓小平理论和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章党规条例。自觉规范言行,明守底线。二是坚持政治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相结合,增强政治纪律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加强政治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弘扬传递严格执纪、依法行政、公平公正做事正能量的人和事。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增强纪律意识,在政治斗争中立场坚定,重大原则上旗帜鲜明,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不移。

4.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违规违纪查处力度。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部,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认真查找本行业本部门在执行政治纪律方面存在问题,及时整改。特别是针对易发生违纪的交通执法、工程项目领域,查找违纪深层次主观原因,制定完善政治纪律规定,严查违反政治纪律行为。

5、增强对贫困户的感情,充分考虑贫困户实际情况和脱贫意愿。从贫困户的长远利益考虑,诚心诚意为贫困户解难题、做好事、办实事、办成事。

三、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督制约不适应不协调不完善方面

(一)存在问题

1.道路运输市场监管不够全面有力,管理手段弱化。

2.交通执法改革后,运行机制不够科学合理,基层执法出现冷热不均。

3.对交通执法人员动态监管不够全面。

4.执法监督运行制度科学性不强,缺乏前瞻性、连续性,或重制定、轻执行,制约监督力度不够。

(二)存在问题原因剖析

1.受职能权限限制,超限超载治理需与交警部门联合执法。因交警部门警力有限,不能全面与交通部门联合执法。因而导致交通执法弱化,市场监管有缺失现象。

2.2017年运管路面执法移交执法所后,导致执法所业务量增大,执法人员工作负荷增大,而运管部门因路面执法移交后,一部分执法人员闲置。

3.由于交通运输点多、面广、流动性强的特点,再加上人力有限,道路运输经营行为监管难度增大,特别是非法营运,往往存在反弹或死灰复燃现象。

4.由于交通工作任务繁杂,针对交通执法队伍管理,制定了有关制度,日常也进行了学习。认为犯错了有县纪检、督查委问责,执法单位对内部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督查管理松懈,局党组分管领导也是日常例行检查,有问题了通报一下,没有过硬过强的制约监督。

(三)整改措施

1.创新工作机制,规范执法流程,强化科技监管,提高

执法效能,全面规范路警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减少和杜绝多头执法、重复处罚,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2.在执法机制方面,科学、灵活调配执法力量。如:在城区交通运输秩序治理整顿工作中,调配作风硬、能力强运管执法人员充实到队伍中,日常工作中有临时性、突击性任务,及时调配执法力量,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3.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机制,对持有《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组织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报政府法制机构备案,有计划有重点地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综合法律常识、专业法律知识轮训,不断加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公平公正执法水平。

4.严格执行行政问责制度。严厉查处失职渎职、滥用权力、违法行政等行为,做到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克服懒庸,勤于管理,有效杜绝不作为和乱作为。

四、党员干部个人思想、生活、工作和作风方面。

(一)存在问题

1.个别班子成员对一些政治敏感性、坚定性很强的问题,尤其是意识形态领域的复杂斗争,缺乏必要的警惕性和鉴别力,认识不到问题的性质,看不到潜在的风险。特别是对上级要求,有执行不力、措施不当,有打折扣、搞变通的现象。如在来客招待方面,为了显示大方不小气,有时会超出一些就餐标准。

2.对新形势下管党治党责任认识不足,适应新常态、融入新常态、把握新常态的能力不强。领导班子、党员干部队伍中仍然存在一些执法不严、执纪不严、工作应付现象。如:我局交通执法所多名执法人员在2017年交通执法工作中,违反工作规范程序,甚至知法犯法,在社会上造成极坏影响,当事人受到法纪惩处。

3.对政治纪律的特殊要求理解偏颇,把行动上不出格等同于政治上合格,认为“过去没有做违反政治纪律的事、说过违反政治纪律的话,今后也不会有”的模糊认识。

4.意识上存在淡薄,责任上存在模糊。还一定程度地存在着抓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自己用不着过问、用不着操心、用不着但责的问题。对分管工作强调抓好落实的多,重视质量效率多,对党风廉政建设特别强调少、要求少、过问少。主要表现在个别班子成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强,推推走走,拨拨动动。

5.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存在到基层少、到群众中去少的不接地气的问题,存在听汇报多,深入实际少。

(二)存在问题原因剖析

1.个别班子成员宗旨观念不够牢固,作风不扎实,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够,不愿多动脑子,不愿刻苦钻研。

2.日常工作过程中,班子成员的工作任务比较重,具体事务挤占了很多时间,到基层一线调查研究、了解情况、征求意见、解决问题的时间相对减少。

3.内部管理制度虽然比较健全,但由于随着形势变化,还需进一步修订完善。同时,有怕得罪人的思想,执行制度时原则性不强,遇到得罪人的情况,就想回避,制度的执行还存在重形式、轻落实、轻执行到位的情况。

(三)整改措施

1.严格落实工作制度,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坚决整治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问题。班子成员个人与个人、股室与局属单位之间要加大协调力度,互相沟通,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汇报,提出工作建议。对基层请求的事项、对群众投诉咨询的问题,要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力戒推诿扯皮、敷衍塞责。

2.强化责任 转变观念,引导全体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增强对工作的激情。结合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对照要求找差距,增强事业责任心,工作责任感。培养全体党员干部始终坚守“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

民主生活会制度范文 篇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质量,根据《中国共产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央、省、市委有关规定,结合白银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是指党员领导干部召开的旨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组织活动制度,是我们党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作风,是增强党的生机与活力的一大法宝。

第三条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下半年进行。遇有特殊情况提前或延期的,须报上级党组织同意;无故拖延不召开的,上级党组织要予以批评,限期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必须专门召开,不得与其他会议、其他议题合并进行。党内集中性活动中要求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按照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领导班子成员出席。领导班子成员没有特殊原因,不得缺席民主生活会。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会前要向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说明原因,经批准同意后方可请假,并报上级纪委、组织部门备案。对无故不参加的,要给予批评教育。除因特殊情况并报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外,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缺席时不得召开民主生活会。

第二章 会前准备

第一节 确定主题与制定方案

第五条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主题,应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针对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要结合实际,注意分析影响本地本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的主客观因素、领导班子团结和民主集中制正确贯彻执行的突出问题、近期重要任务和重点工作的重要因素;注意分析研判近期或一段时间以来领导班子成员在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坚持群众路线、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等方面的情况;注意分析解决上级党组织指定或者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突出问题。从中选择重点问题,作为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第六条 制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方案,提前15天向上级党组织和纪委、组织部门报告。上级党组织答复同意后,按方案组织实施。

第二节 组织学习

第七条 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围绕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主题,列出学习的必读篇目,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基本理论、中央领导讲话和党的有关文件及省、市和各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等精神。

第八条 组织学习主要采取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其中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天。

第九条 学习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着力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增强大局观、发展观、群众观、自律观,为对照检查、自我剖析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奠定基础。

第三节 征求并反馈意见

第十条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应向本地本单位党员干部群众和下一级党组织通报会议的时间和主题,并通过个别访谈、设置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对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

第十一条 市、县(区)党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工作由组织部门牵头,会同纪委、党委办公室进行;纪委常委会、各级党委(党组)及党工委领导班子、基层党支部(总支)支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工作由其相关内设机构或组织委员负责。

第十二条 市、县(区)党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的范围一般为:上级党组织和相关部门单位及联系领导;同级人大、政府、政协、纪委领导班子成员;派和工商联负责人,无党派人士;部分离退休老同志;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等。纪委常委会、各级党委(党组)及党工委领导班子、基层党支部(总支)支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的范围参照执行。

第十三条 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要进行认真梳理。涉及领导班子的,向全体班子成员通报;涉及班子成员的,单独记录并报告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由主要负责人会前原汁原味地反馈给本人。征求和反馈意见的情况,向上级党组织和纪委、组织部门书面报告,并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通报。

第十四条 上级党组织和纪委、组织部门指导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同志,可提前介入,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开好民主生活会提出具体要求。对掌握到的需要领导班子或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作说明或检查的问题,要在会前同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本人沟通。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主动听取上级党组织的意见。

第四节 开展谈心谈话

第十五条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召开前,上级党组织领导同志与联系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之间,要普遍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第十六条 谈心谈话要做到三谈四必谈:谈问题不谈成绩、谈主观不谈客观、谈实话不谈虚话,班子集体的问题必谈、自身的问题及整改打算必谈、对方的不足及改进建议必谈、拟在会上开展批评的问题必谈。

第十七条 上级党组织领导同志与联系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重点要了解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并提出具体要求。

第十八条 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约谈,真诚听取意见建议。

第五节 撰写对照检查材料

第十九条 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主题、群众所提及征求到的各方面意见建议、党组织所点问题和谈心谈话情况,对照党纪和法律法规,对照好干部的五条标准,对照正反两方面典型,联系个人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实际,联系个人成长进步经历,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着重检查自身在党性党风、廉洁自律、作风建设及践行三严三实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列举具体表现和典型事例,深入查找原因,剖析思想根源,提出整改措施,防止把对照检查材料写成工作总结述职报告,同时对其他成员提出批评意见,对领导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第二十条 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亲自撰写本人对照检查材料。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要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反复修改,提交班子集体会议讨论完善后,连同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对照检查材料一并报上级联系领导审核指导,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上级党组织和纪委、组织部门审阅。班子其他成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经本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后,报上级纪委、组织部门审阅。对照检查材料要对上次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明确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作出说明。

第二十一条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召开前或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每个班子成员应向党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监督。

第二十二条 本人认为不适合写入发言提纲的问题,可另写专题材料,交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或上级党组织。所写材料必须本着对党忠诚老实、有利于班子团结、对他人负责的精神,不得歪曲事实或恶意中伤。

第二十三条 不能参加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同志,必须将书面发言提纲印发班子成员。会后,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及时向本人转达会议情况和班子其他成员的批评意见。

第三章 召开会议

第二十四条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后,根据上级党组织和纪委、组织部门反馈情况,将民主生活会的具体日期提前一周通知班子成员做好准备。

第二十五条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主持人对上一次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建议的整改情况和本次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建议情况逐条进行通报,并对学习教育、查摆问题、谈心谈话、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等前期准备工作进行简要说明。

第二十六条 每个班子成员围绕主题和要求,联系思想、学习和工作实际,认真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二十七条 对照检查要紧扣主题,突出重点,内容实在,剖析深刻,只讲问题、不谈成绩。要深刻剖析原因,坚持把自己摆进去,与事接茬、与人见面,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

第二十八条 开展批评要开门见山,直奔主题,动真碰硬,具体深入,做到真批实评、红脸出汗。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采取与人为善的态度,严格把握党的政策,特别对原则问题要敢于打破情面,旗帜鲜明,实事求是,坦诚相见,以理服人,不乱扣帽子,不搞上纲上线。要坚持做到六个防止,即:防止先讲表扬、后提建议,防止避实就虚、言之无物,防止只摆现象、不讲本质,防止一团和气、你好我好,防止穿靴戴帽、虚晃一枪,防止隔靴挠痒、蜻蜓点水,做到矛盾面前不回避、问题面前不嘴软、党纪面前不变通。

第二十九条 对照检查和批评与自我批评,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①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代表班子进行对照检查,班子其他成员对班子作风建设情况以及整改措施提出具体意见建议;②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带头对个人进行自我对照检查和自我批评,班子其他成员逐一对其提出批评意见和整改建议,主要负责人对班子其他成员提出的批评意见表明态度;③领导班子成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和自我批评,每人发言结束后,班子其他成员逐一对其开展批评,本人对班子其他成员批评意见表明态度;④上级党组织联系领导点评讲话;⑤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总结会议。

第三十条 领导班子成员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正确对待别人的意见,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能压制批评,更不能打击报复。对正确的意见,要诚恳接受,并认真分析原因,剖析根源,吸取教训,切实改正;对意见较集中或重大的问题,必须详细说明,不能回避;对不符合事实或不完全符合事实的意见,要实事求是地作出说明。

第三十一条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对有违纪问题但能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主动检查并积极纠正的,可根据情况,按有关规定从轻处分或免予处分;对有违纪问题又不在民主生活会上自查自纠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对违纪、政纪、国法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查处。

第四章 整改提高

第一节 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

第三十三条 领导班子对党员群众所提及征求到的各方面意见建议、反映的问题及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要认真研究、逐项分类,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清单台账制、公开承诺制、公示监督制、反馈评议制、挂牌销号制等五项制度,抓好整改落实。对目前有条件整改的,要立即整改落实;对通过努力能够整改的,要创造条件进行整改;对一些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通过建立制度的办法管长远、管根本;对一些合理的但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第三十四条 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下一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的督促检查,纪委、组织部门要通过抽查、通报等方式,确保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取得实效。主要问题没有解决或解决不好的,要分清责任,提出批评,限期改正;整改事项未完成的,由牵头负责的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详细说明,并纳入下一年度整改范围。

第二节 通报情况

第三十五条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后10天内,采取下发文件、召开会议等方式,及时向本地本单位党员干部群众和下一级党组织通报情况,广泛接受监督。

第三十六条 情况通报的主要内容包括: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时间、参会人员、主题、会前征求意见建议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查找出的主要问题、整改方案及上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等。

第三节 材料上报及归档

第三十七条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后15天内,要向上级党组织和纪委、组织部门报送下列材料:①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综合情况报告(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和今后的改进意见等);②会议原始记录(复印件);③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单和出席情况表(附件2、3);④梳理后的意见建议;⑤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批评意见;⑥上次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第三十八条 做好相关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立卷归档材料包括:会议方案、会议通知、梳理后的群众意见、会议发言原始记录、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批评意见,领导班子的整改方案,上次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民主生活会综合情况报告等材料。存档材料按密级材料妥善保管。

第五章 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第三十九条 各级党组织(党组)书记是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第一责任人,也是会议的主持人。

第四十条 第一责任人的主要职责是:①牵头做好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把握好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形式和时机;②根据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反映的意见,同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对班子基本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做到心中有数;③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期间,带头认真学习,带头对照检查和自我剖析,勇于承担工作失误的领导责任,诚心鼓励大家对自己提出批评意见,带头开展批评,正确引导班子成员之间开展健康的互相批评;④代表领导班子进行对照检查和自我批评;⑤会议结束时,对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情况作出评价和总结,指出不足,提出要求;⑥主持制定整改方案,以身作则,认真整改,为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起表率作用。

第四十一条 对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敷衍塞责致使会议流于形式,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提出的重要问题没有及时研究解决或隐瞒不报,对班子成员存在的违纪问题在民主生活会上不及时指出、提出批评的,一经查实要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失职处理。

第六章 管理、指导和监督

第四十二条 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下一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对主题、程序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提出明确意见,必要时可以直接确定;对态度不端正,发言质量不高、不触及问题、不触动思想的,要及时提醒;对发泄私愤,搞无原则纷争的,要及时纠正;对相互评功摆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质量不高、走过场的,要及时叫停;认为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可以责令重新召开。

第四十四条 参加指导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领导同志的主要职责是:①了解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②了解会议筹备情况,包括主题是否符合要求,程序是否严谨规范,上次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是否落实到位等,并坚持做到六不开:学习教育不扎实的不开、征求意见不广泛的不开、谈心谈话不深入的不开、突出问题没找准的不开、发言材料不过关的不开、主要负责同志不重视的不开;③对会议情况作出评价并提出要求;④向上级党组织和纪委、组织部门反馈会议有关情况。

第七章 附 则

民主生活制度 篇8

1、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情况。

2、解决党委成员在思想作风上和工作上的问题,沟通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总结经验,统一思想认识。

3、每次生活会后,向上级党委汇报情况。

重大事项议事制度

1、对镇人民政府的重大问题如:工作计划、机构设置、人事安排、资金使用等重大行政措施进行讨论和决定。

2、在经济工作中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如农业生产计划任务,农业基本建设方案、农业开发项目、重大技术措施的推行以及农业管理机构的设置,变更企业生产和商业经营等物质文明方面的决策规划的讨论和决定。

3、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用社会主义思想、文化占领农村阵地,如:举办文化活动,创办“四室一中心”抓好教育、卫生、治安工作。

4、讨论和决定需要提交镇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重大问题,包括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方案等重大工作的安排。

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1、镇党政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由镇党委书记决定召开,镇政府办公室负责通知,紧急情况下通知到人,会议一般安排在白天进行,必要时安排在晚上。

2、镇党政联席会议参会人员:镇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镇人大主席、镇政府正、副镇长、镇长助理,必要时邀请市驻镇工作队正、副队长、镇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3、镇党政联席会议,主要安排近期要推行的日常工作,听取有关会议精神传达,集中学习有关的上级文件。

4、镇党政联席会议,由镇党委书记主持,特殊情况下由书记委托副书记主持,参会人员必须听取有关人员汇报,并作好记录,对提出的方案认真思考,发表建议,最后由党委书记总结。

党委会议制度

1、讨论党的建设工作。

①思想建设。掌握所属党组织成员的思想动态,全面宣传党的基本路线,掌握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具体内容,联系实际,深入向党员进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以党的基本路线统一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思想和行动,使广大党员都成为自觉地为实现党的任务而斗争的先锋战士,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模范。

②政治建设。运用马列主义的理论和方法,在社会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用党的政治纲领、路线和政策,去教育全体党员和干部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实践斗争中保持清醒的头脑,坚持前进的正确方向。

③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是党的组织建设的核心,干部队伍的素质对于党的路线贯彻、执行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四化”干部的方针是组织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党的政治路线的组织保证,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主要是从严治党,把少数腐败分子清除出党,把具备党员条件的先进分子,不断地吸收到党内来,表彰先进,处置不合格的党员。

④班子建设。调整、配备好基层党组织以及行政企业的领导班子,以保证党的方针政策地贯彻执行。

⑤加强对民兵、青年、妇女等群团组织的领导,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

2、每季度召开一次议党会议,总结和回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精神情况,制定下一阶段贯彻执行主要措施。

支部书记联席会议制度

1、支部书记联席会议定于每个季度召开一次,安排在季初的上旬,特殊情况可以适当提前或推迟,或可增加召开次数,并于会前三天,由镇党委发出书面通知。

2、支部书记联席会议参会人员:全体党委成员、各村支部书记、镇直机关(总支)支部书记,必要时邀请党员副镇长、镇长助理参加。

3、支部书记联席会议主要是学习上级有关政策和文件,研究全镇党务工作,进行重大经济决策,研究推行中心工作,研究关于加强对人代会的组织领导工作,研究党员培训和民主评议党员方案。

4、支部书记联席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特殊情况下由书记委托副书记主持,全体参会人员必需按时参会,认真听取会议发言,并作好记录,对提出的方案认真思考,充分地发表意见,最后由主持作出决策。

5、支部书记联席会议,形成决定、决议,各支部要根据会议精神召开支部大会,积极推行。

6、召开支部书记联席会议,由镇党委组织委员作好记录,并负责考勤登记。

党内生活制度

一、“”制度:①支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上,要求五分之四以上的党员参会,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和决定有关重大问题;②坚持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分析党员思想状况,研究党务工作;③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近期的工作任务开展学习和讨论;④每季度至少上一次党课,以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基本教材。

二、民主生活会制度:①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领导成员的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②每次生活会要通报上次会议有关问题的落实情况,并围绕重点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③提前10天通知参会人员和请求上级派人参加,会后一周内将情况上报;④缺席者须交书面发言材料。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每年底对照党员标准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评选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评议前15天通知全体党员参加,参评充应达到100%。评议结果作为评选表彰优秀党员的依据,记入党员档案。

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一、坚持对党员进行培训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锻炼,努力保持党员的先进性,不断增强党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党员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教育、“三个基本”教育(即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的基本理论教育、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现代科技知识特别是实用业务知识和生产技术的培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培训。

三、党员教育培训的方式方法,主要有:①上党课;②过好党的组织生活;③开展专题讨论;④组织党员自学;⑤进行岗位培训和开展岗位技术竞赛;⑥举办党员先进典型报告会;⑦举办轮训班、读书班;⑧利用录音、刀光录像、电视、电影、广播和宣传窗等手段对党员进行广泛教育;⑨组织党员开展党的基本知识竞赛。

四、总支、支部要有一个规范化的党员学习活动室和“四有”电教室,并确定一名电教播放员。每个党支部要保证党员全年观看党教片6场次以上,组织讨论3次以上,党员实际观看率达到90%以上。播放、收看和讨论情况要认真记录在支部学习、生活记录上。

支委成员的主要职责

一、支书的主要职责:①在支委会中处于“班长”地位,对支部工作负有主要责任;②定期主持召开支委会和党员大会上,结合本单位的实际,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③深入调查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的情况,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④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和决议的执行;⑤经常与支委和行政领导保持密切联系,支持他们的工作;⑥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

二、副支书的主要职责:协助支书进行工作,支书出缺时,支书工作。

三、组织委员的主要职责:①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和工作绩效,搜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委会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②提出组织生活的内容和要求,并组织实施;③做好支部发展党员的具体组织和业务工作;④负责日常的党员管理工作。

四、宣传委员的主要职责:①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情况,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拟定和提出学习计划及建议,并组织实施;②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宣传鼓动工作,并组织开展文体活动,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五、纪检委员的主要职责:①负责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共产主义道德教育;②负责检查党员的守纪情况,并对违犯党纪的人和事进行调查,实事求是地提出处理意见。

党员管理制度

一、“争、作”活动制度:党支部要组织和领导全体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争贡献、作表率。年初,党支部和每个党员要结合本单位、本人工作实际,制定“争、作”活动规划。党支部要经常检查督促规划的落实情况,并把活动的开展情况作为年终民主评议党员和评选先进的主要内容和重要依据,对“争、作”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要大张旗鼓地宣传、表彰。

二、党费收交管理制度:①支部要加强对党员缴纳党费重要性的教育,提高党员按照、按规定交纳党费的自觉性;②党员每月按规定标准向支部交纳一次党费,支部每半年向市委组织部上交一次党费,并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交情况;③坚决杜绝截留、贪污、挪用党费现象的发生。

三、勤政廉政制度:党支部和全体党员要清正廉洁,勤政为民,要努力做到“五带头”、“五不准”:①带头克己奉公,不准;②带头团结协作,不准结党营私;③带头艰苦奋斗,不准贪图享受;④带头秉公尽责,不准;⑤带头遵纪守法,不准徇私枉法。

党支部的主要任务

一、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统一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思想和行动。

二、从严治党,加强党的自身建设。认真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工作,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积极支持和协助行政领导保证完成本单位的各项工作任务,并按照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规定,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实行有效的监督。

四、紧密结合改革、开放和业务工作,配合行政领导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及统战工作。

五、按照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协助行政领导对本单位的干部进行教育、培训、考察和监督,并提出干部任免的意见和建议。

六、领导本单位的群众组织,充分发挥群众组织的作用,做好群众工作。

党内工作制度

一、领导班子工作制度:①坚持民主集中制,确立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的工作制度;②党组织与行政领导之间要分清职责,理顺关系,互相配合,促进工作;③领导班子成员要团结共事,遇事多商量、通气,并各负其责,忠于职守,努力完成分管的工作。

二、党员发展工作制度:①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并把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始终放在发展工作的首位;②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③严格遵循发展党员的工作程序,切实保证新党员质量。

三、换届选举工作制度:①党的基层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②总支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任期届满必须进行换届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