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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仓储管理制度汇总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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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仓储管理制度(精选3篇)

原料仓储管理制度 篇1

1.仓库保管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2.物品入库严格按验收要求,核对进库物品规格、质量、危险标识和数量后方可入库。对无检验合格证和无危险标识的物品不得入库。

3.建立仓库物资明细台帐,做好出入库登记,做到日清月结。

4.危险物品的储存要严格执行危险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禁忌物不得同库存放。剧毒品严格按照规定,专库存放,储存在规范的库房内;油漆、天那水等易燃液体必须专库储存;氧化性物质要与易燃液体或酸性腐蚀品分开储存。

5.每种危险物品都应有明显的名称及标识,按垛分别存放。

6.在仓库的主要位置设置警示标志,配置消防器材。

7.垛堆距离应符合要求,货堆应距离地面15cm,堆距≥10cm,主通道≥180cm,支通道≥80cm,墙距≥30cm,柱距10cm。

8.物品装卸、搬运应做到轻装轻放,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流动。

9.保管人员应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10.包装容器应在国家定点厂家采购,容器应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泄漏、残缺、变形、变质,及时进行安全处理。

11.库房内不准设立办公室、休息室,每天工作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检查,关闭窗户,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12.做好危险化学品的养护,做到以下几点:

1>保持储存场所的温度不超过25℃,湿度不得超过85%。

2>每天对储存仓库检查,检查内容:堆垛牢固,有无泄漏,有无异常,有无刺激性气体,包装有无破碎。

3>检查消防设备是否完好。

4>每次检查应做好记录。

13.仓库严禁吸烟,违规罚款。

14.保持储存场所清洁,散落的物品要及时按规定方法处理。

原料仓储管理制度 篇2

一、库区的规划和划分。

根据实际需要,整个库区分为原料库和成品库。原料库按照原料的不同种类分区按垛存放,成品库根据产品的品种和生产车间分库分区存放。

二、物资的出库和入库。

1、入库:

(1)玉米:首先由玉米初检员进行质量检验,合格后过磅计量,按照指定的仓位,在“复检员”的现场检验下卸车入仓,净重数量即为入库数量,并分仓记账贮存。

(2)原料:原料到厂后先有化验室取样检验,合格后过磅计量,保管员根据对方送货单据、过磅单和合格的检验报告,按照原料的不同种类安排库位和垛位,并组织卸车进行标识。仓库保管员在卸车过程中随时进行感官检验,根据过磅单和合格的检验报告开具《入库单》同时登记入账。

(3)成品:成品保管员根据经品管员检验后的成品实际生产量分品种每班办理入库手续并登记入账。

2、出库:

(1)玉米:生产结束后,根据当班的实际领用量开具《出库单》,做为玉米出库记账的依据。

(2)原料:生产车间根据当班生产计划计算出各种原料的理论使用量,并据此到仓库领取原料。生产结束后,原料保管员根据实际领用量开具《领料单》作为原料出库记账的依据,同时及时填写垛卡。

(3)成品:成品保管员凭财务部开具的《成品销售单》按照品种组织装车出库,每日成品保管员对当日的《成品销售单》和《成品销售记录》汇总核对后分品种登记、上账,《成品销售单》为成品出库的唯一依据。

三、物资的码放和标识。

1、码放:原料和成品的`码放均使用托盘,根据原料、成品的不同品种分区按垛码放,不同垛位之间、垛位与墙壁之间、垛位与库顶之间应保持适当距离。码垛高度最多不得超过三盘,同一品种原料或成品单盘码放包数一经确定后不准随意变更。

待检产品、不合格产品和过期产品要隔离存放,并有清晰标识。

2、标识:每垛原料或成品均要悬挂垛位标示卡,标明名称、等级、供应商、出入库的时间和数量、包数、质量制定、结存数量及领用人等信息。

四、库存量控制和盘点

为保证正常生产需要,尽可能减少流动资金占用量,仓储部根据采购部制定的《原来最低库存量表》,当某一原料达到最低库存量时督促采购部及时采购。同时采购部应根据《库存原料日报表》及时组织采购。

库存物资要建立台账,保管员每日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及时记账,月底会同财务人员进行月终总盘点,做到账务清楚、帐物相符。

五、库存原料的巡检监控

仓库保管员应根据《原料质量监控制度》的要求每日对库存原料质量进行巡检监控、并及时填写《库存原料检查监控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同时化验室应按规定频次和项目对库存原料进行抽样化验监控。

六、仓库的环境要求和安全措施

1、仓库门窗要完好,库顶不漏雨,墙皮不脱落,地面应硬化无破损,防湿、防潮并保持通风。

2、库房的安全措施要到位,防火、防盗。根据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和设备,定位放置、明确标示,时刻保持通道畅通。

七、保管员换任

保管员换任时应办理交接手续,原保管员对经管的账目签字,新换任的保管员在部门责任人和财务部门的见证下办理交换手续。

原料仓储管理制度 篇3

为加强本单位配件仓储的统一管理,确保机动车配件的入库、出库、堆码、保养等工作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员素质

仓储管理应由仓管人员专门负责。仓管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机动车配件专业知识和销售业务技能,能够根据机动车配件的特点合理安排入库、出库、堆码等工作,并熟知机动车配件的存储条件和养护方法。

二、配件进仓管理

1.仓管人员根据《供货清单》(入库单)及时登录电脑账,并复核确认。

2.仓管人员根据《入库单》,区分原厂配件、副厂配件、修复配件,分别标识,并做好价格明示工作。

3.编制配件摆放的仓位码,合理划分配件摆放区域,做到配件对号入座及时入账。

3.配件上架时应注意核对仓位上的配件号或替代号与实物的配件号或替代号是否一致,并按照规定粘贴《配件经销质保凭证》。

4.堆码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

三、配件发货管理

1.仓管人员依据出库凭证发货,查验《配件经销质保凭证》等相应凭证后,当场交验签字确认。

2.发货时出现出库凭证与实际所发配件不符时,或者出现《配件经销质保凭证》存在缺落、污损等情况,应及时核实改正。

3.发货时发现不合格品,应及时报告主管,并区分报管。

4.货物出库要确定复核负责制,一人发货,必需指定另一人负责复核确认签名方可出库。

5.货物出库确认后要及时登记出库账目。

四、配件存储管理

1.根据配件检验状态的属性分区分架或分库存放,定期检查《配件经销质保凭证》完整状况,做好《配件经销质保凭证》保管工作。

2.物资摆放整齐,需堆放在地上的物资应注意堆叠高度、形状、稳固等,并做好必要的防护工作,对于《配件经销质保凭证》污损、缺失的配件及时进行《配件经销质保凭证》更换、补贴。

3.在配件搬运、移动与防护中,要轻拿轻放,正确使用搬运工具。

4.针对配件、附件及辅料的不同属性,采用适当的方法防护(如:防潮、防擦、防重压、通风)。仓管人员定期抽查,以防配件、辅料发生锈蚀、损坏或变质,查验《配件经销质保凭证》完整状况,抽查记录填写在检验记录上,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处理。

5.定期开展配件盘点工作,每月盘点一次,做好《配件库存报告》。

6.仓库要保持卫生、整洁,仓管人员应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7.危险品保管由专人负责,按有关规定分类存放。

五、《配件经销质保凭证》申领、使用

1.申领:按照交通行业管理部门规定,上报配件基本信息,领取相应《配件经销质保凭证》。根据仓位号规范放在相应的仓位,并妥善保管备用的《配件经销质保凭证》。

2.使用:按照交通行业管理部门规定,将《配件经销质保凭证》粘贴在相应的配件上,做好防止污损、脱落工作。加强巡查,对发现的问题《配件经销质保凭证》及时进行处理并重新粘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