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制度(10篇)》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规范医院财务行为,加强医院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医院特点制定本制度。读书是学习,摘抄是整理,写作是创造,本页是可爱的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财务管理制度(10篇),欢迎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卫生室财务管理制度条例 篇1
一、为了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由政府举办的独立核算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非营利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照执行。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有条件的地区,可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财务集中核算,具体办法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基础。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置本制度规定之外的明细科目,不需用的科目可以不设置。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得随意打乱重编。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报告是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收支等情况的书面文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下列规定编制和提供财务报告: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净资产变动表以及业务收支明细表、财政补助收支明细表等有关附表。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包括: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说明,会计报表重要项目及其增减变动情况的说明,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的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情况说明书应主要说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开展情况、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收支状况、资产变动情况、基本建设情况及相关报表、绩效考评情况及相关报表、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报告分为月度、季度和年度财务报告。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报表应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要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应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
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内部会计监督与控制、会计档案管理等相关会计基础工作,应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除按照本制度执行外,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 篇2
为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生意意识,增强自我防范意识,特制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
一、经常动用各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好每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医院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和其它安全生产监督人员应参加上级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
三、医院安委会要督促各科室特种作业人员参加有资质的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并做好领证及其复审工作,做到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杜绝无证上岗(如锅炉工等)。
四、医院要督促各科室开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做好安全教育的登记。
六、医院安委会和有关部门对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每年应自查和检查一次本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落实情况。
财务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学业务的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2条黉舍财务管理的根本准绳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目标;正确处理黉舍的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
第3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闲置、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第4条根据教育局印发的《市民办学校财务会计管理规定》,结合学校章程,我校采用《小企业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第5条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董事会和校长的领导下,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学校设置财务部,财务部设主任一名,财务副主任一名,会计一名,出纳一名。
第6条黉舍财会人员的岗亭职责:在XXX及校长的领导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等各项制度,随时检查各项财务制度在黉舍的执行情况,如发现违反国家财税法规及本制度的。行为,应予抵制,并及时书面报校董事会及校领导。
第7条预算是指黉舍根据教育教学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学年度财务进出计划。黉舍预算的主要内容是支出预算。
第8条预算编制方法支出预算,应根据黉舍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测算编制。支出预算的编制,应在保证黉舍人员经费、行政办公经费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项支出。代支款子不纳退黉舍支出预算,代收代支款子应纳入“代管款子”科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第9条预算编制的报审批程序学校预算由学校按照人员经费、行政办公经费这两大经费支出项目提出预算方案,该预算方案应根据“以收定支,适当结余”的原则编制。学年度预算应在每学年开始的暑期编制完成,并上报学校董事会。校董事会根据上学年度的经费支出预算执行情况,批准下学年度的预算。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1、审核学校的会计原始凭证是否符合会计工作规范的要求,是否符合国家的税务、会计的有关规定,对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规的原始凭证应予拒绝受理,并且退回给经办人。
2、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向校长及董事会提供反映黉舍经营情况的财务会计资料。负责黉舍年度预决算的编制工作,并就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差异分析,报黉舍领导和校董事会,按时做好月度财务核算,并就月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
3、审核记账凭证,审核或编制内部管理财务报表,编写财务分析报告,按时上交校领导及校董事会。
4、严格审核黉舍的各项用度开支,审核黉舍收缴费是否符合物价管理划定,组织勤学费的收缴、入库、上缴工作,亲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时催缴学费。
5、协助总务处及组织财务人员对学校的资产(包括现金、固定资产、教学设备、图书资料、其它财产物资)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盘点,核对账是否相符。
6、在坚持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协调好与各个部门的关系,做好服务工作,积极配合好学校领导,当好家,理好财。
7、做好资金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好总务处,做勤黉舍资产的安全保障步伐,确保分布在黉舍各部门的财产安全与完整。
8、协调与本地税务、物价部门、银行等黉舍外部的往来关系。
9、参与经济合同的评审工作,防范经营风险,做好学校对外签订合同的预审、备案、保管、整理工作。
10、安排指导财务人员各个岗位的工作,并组织学校财务部门每月的工作小结会,总结学校财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高财务工作水平。根据招生收费工作需要,安排好节假日人员的值班工作。
11、按时完成校董事会及学校领导交付的其它临时性工作,同时以身作则组织并带好财务队伍,将财务工作做得更好。
第三章、财务主任的岗位职责
在学校董事会及校长的领导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等各项制度,随时检查各项财务制度在学校的执行情况,如发现违反国家财税法规及本制度的行为,应予抵制,并及时书面报校董事会及校领导。
第四章、财务副主任岗亭职责
1、财务副主任由集团公司指派,不驻校,不坐班;
2、每月15日前向财务主任收集上月的财务报表、财务分析及预算执行情况、税务申报资料、银行对账单等资料;
3、可不定期进行账务与报表等资料的对照复核,必要时向财务主任进行相关情况的咨询;
4、了解学校预算编制与执行情况,协助财务主任严格执行学校年度预算;
5、协助财务主任作勤黉舍的财务经营建议;
6、做好学校董事会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项。
第五章、财务会计岗位职责
1、按照国家财经法规、会计制度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编制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不包括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的登记与结账、对账,做到账务处理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
2、银行划款缴交学费的开具,并做好学生缴费与相对应的备查工作。
3、按请求预编内部会计报表,编制对外财务会计报表,负责税务申报,完成教育、物价、税务等政府管理部门划定的具体工作。
4、做好收款收据、、统计资料、财务会计资料及其它财务资料的归档、整理、装订、保管、备份工作。
5、学校供应商货款结算的预审工作。
6、财务主任或黉舍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六章、出纳岗亭职责
1、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现金管理的制度,做好现金、支票收支存的日常工作,每日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并与会计账核对,以保证账账相符。
2、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划定,超过部分必须送存银行,不坐支学费,不白条抵现,坚持学费款与用度款分管的准绳,坚持进出两条线。
3、对个人借款、个人用度、分期付款、先付货款(定金)做好备查登记工作,确保黉舍资金的安全。
4、每日编制现金流量表,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账项要及时查询,并督促相关人员及时处理。
5、不得将出纳工作随意交别人代管,如确有必要离岗时,必须由财务主任指派别人代管,而且必须做好交接工作。
6、做好现金的日清月结工作,保证账实相符,遇有情况,必须及时上报财务主任。
7、做好员工膳食收费体系的日常工作。
8、招生收费的统计、复核、检查与对账工作,完成财务主任交付的其它工作。
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 篇4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的科学管理,充分发挥会计档案作为经济管理信息资源,反映经济管理面貌的历史资料作用,为单位合理组织业务经营及提高经济效益提供有益的经济数据参考资料。依据会计法及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计档案分类
本制度所指的会计档案是会计核算资料档案,主要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财务软件和会计数据存储介质及其他会计核算专业资料(指合同、养老金缴纳清册、工资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原始始票据存档等)等五大类,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二、会计档案的整理
乡镇卫生院每月应对会计凭证进行整理装订成册,年度结算后应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包括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会计报表(会计报告)、工资册、药品与库存物资的盘点清单、银行对账单与银行余额调节表及养老金缴纳清册等整理立卷、装订成册并写好案卷目录和年度案卷说明,交会计档案专柜存放。
如进行电算化记账,其电算化会计数据信息应及时备份并以磁带、磁盘、光盘等磁性介质进行保存,防止会计数据信息的丢失;并每月打印会计报表、科目汇总表、余额发生额明细表、往来帐余额表、银行日记帐;年度终了后所有的电算化会计数据应打印输出,以纸介质形式连同其它会计档案、电脑磁盘一同保管。
为了便于档案的统计、保管和查找利用,必须对所有的案卷进行排列和编号。并且在排列、编号上要尽量适应本单位会计档案形成的特点和管理方式。乡镇卫生院的会计档案按“年度—类别—保管期限分类排列法”,即把一个会计年度中所形成的会计档案,分为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四大类。一个单位一年的会计档案经过分类整理、装订、编号,然后都要登记案卷目录。会计档案案卷目录是根据案卷内容和成分按一定次序编排的,用于检索的案卷名册,是揭示和介绍了会计档案的内容,是一个基础的检索工具。会计档案案卷目录的项目主要有:序号、案卷号、案卷标题、起止日期、张数、保管期限、备注等。
三、会计档案的保管
进库档案必须符合标准、妥善保管、专人负责、科学管理、存放整齐、排列有序、查找方便,并要做好防霉、防潮、防火、防盗。对磁介质档案还要做好防磁工作,每年至少翻一次,不断改善保管条件,并要定期组织检查,确保档案安全完整。
要认真做好会计档案资料的利用,为领导决策和提高经济效益服务。对查阅档案要有严格的审批手续,凡内部各职能部门查阅,须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外单位查阅须经单位负责人批准,严格按审批内容进行查阅,并办理登记手续,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改、拆封和抽换等。借阅档案归还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0天,超期应办理延期手续,到期档案管理人员应主动催收,并对收回的档案认真检查有无缺损等情况。
全套会计电算化系统文档视同会计档案保管,保管期截止至该系统停止使用或有重大修改后三年;各种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应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第一天算起,分为永久、定期。具体保管期限如下:
1、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分类账)保管期限为15年;
2、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保管期限为25年;
3、会计月报表和其他应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保管5年;年度会计报表与财年度决算报表、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保管期限为永久。
合并、撤销单位的会计档案,应根据不同情况办理移交手续,交接双方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要将所管的会计档案向接办人移交清楚,并应上级主管部门、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负责监交。
四、会计档案的销毁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单位档案机构会同财务部门提出销毁意见,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单位负责人审查签署意见后由会计、档案部门共同派人监销,其中未了债权、债务凭证、建设项目应抽出单独立卷保管,直至债权、债务、建设项目结清为止。
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 篇5
为规范医院财务收支预算,健全财务收支管理,确保医院预算的贯彻执行,根据《会计法》、《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及《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制度和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收支预算的原则
医院编制收支预算要遵循稳妥可靠、量入为出的原则;保证重点与兼顾一般相结合的原则及完整性和统一性原则。
(二)财务收支预算的方法
固定预算、弹性预算、增量预算、零基预算、定期预算、滚动预算。
(三)医院财务收支预算的编制、执行和分析
1、收入预算管理
医院收入是指医院在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中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以及从财政及主管部门取得的财政补助经费。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其他收入。
(1)收入预算的编制
收入预算根据单位上年度实际收入水平,结合当年的业务计划及医疗收费标准调整情况来确定收入总额。
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应根据主管部门分配此项补助款额的意向或计划预计编制。
医疗收入中的门诊收入应以计划门诊人次和计划门诊人次费用计算,住院收入应以计划病床占用日数(或计划出院病人数)和计划床日费用水平(或每出院病人医疗费水平)计算,其他医疗收入应分不同的服务项目,确定不同的总额,分别计算。
药品收入实行“药品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
医院收入预算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财政部门核定。
(2)收入预算的分解
为了保证收入预算的有效执行,必须实行收入预算指标的分解。医院应将收入预算指标分解到医疗科室,有的可分解到诊疗组,直至每一个人,让他们做到心中有数,知道每年甚至每季度、每月的收入预算数。
(3)收入预算的执行和分析
为了促进收入预算顺利实现,医院应每季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考核、评价收入预算的执行情况,分析完成好坏的原因,发现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保证全年预算的顺利完成,并为编制和执行下年度预算提供依据。
2、支出预算管理
医院的支出是指医院在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中的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医疗支出,药品支出、其他支出、财政专项补助支出。医院的各项支出必须贯彻“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原则,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遵守财政、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
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既要保证医疗业务正常运行,又要合理节约的精神,以计划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工作任务、人员编制、开支定额和标准、物价因素等为基本依据。
(1)支出预算的编制
①医疗支出预算的编制
对人员经费支出应根据医疗业务科室计划年度平均职工人数、上年度人均支出水平、国家有关工资福利政策等计算编列。公用经费支出部分,对公务费应以上年度人均实际支出水平为基础,按计划年度医疗业务科室平均职工人数、业务发展计划、经费开支定额计算;
对业务费可在上年度实际开支的基础上,根据年度业务工作计划合理计算;设备购置费根据计划固定资产购置计划,修购基金提取方法、比率计算编制;修缮费可根据需要和财力可能编制。
②药品支出预算的编制
药品销售成本应根据药品收入预算和上年度的药品综合加成率(或综合差价率)及药品价格政策等因素计算确定,其他项目编列方法与医疗支出基本相同。
③财政专项支出预算的编制
应根据计划年度财政预计安排的专项补助,结合项目的完工程度编制。
④其他支出预算的编制
参考上年度实际开支情况,考虑计划年度内可能发生的相关因素,正确预计编制。
医院应采用零基预算方法编制支出预算。支出预算应报主管部门审核并经财政部门核定。
(2)支出预算的分解
医院的各项支出预算应分解到各职能科室、各诊疗科室、班组甚至个人,将年度预算细分为季度和月度预算,通过分期预算控制社现年度预算目标。
(3)支出预算的控制、考核和分析
医院要加强对支出预算的控制。为了确保预算的顺利完成,医院应将预算分解成部门预算,并加强对各项支出的事前和事中控制,每季对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运用一定的方法考核分析各因素对支出完成的影响程度。
(四)财务收支预算的有关规定
对于特殊情况下增加的支出项目,需根据医院实际支付能力,经院办会议研究方可立项支出;否则,财务部门对于预算外项目有权拒绝执行。凡经院办会议研究决定、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的收支预算,原则上当年不作调整,对于特殊情况确需调整预算的,应根据财务规定的权限及程序办理预算调整手续。
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篇6
第一章 预算管理
第一条 卫生院年初要根据事业计划和工作任务,结合以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详实编制年度收支计划,提交全院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报县卫生局汇总,县财政局审核。
第二条 编制收支计划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三条 卫生院必须严格执行年度收支计划,不得随意调整,如有较大调整,要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报卫生局备案。
第二章 收入管理
第四条 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政策、收费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坚持不超收、不漏收、不乱收的原则。
第五条 各项收入必须坚持由卫生院财务收取,必须坚持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统一分配,统一使用,任何个人和科室都不得代收费和截留,更不得私设小金库及帐外帐。
第六条 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或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严禁使用自制票据或白纸条收费,严禁收费不开票。票据必须专人保管,要严格进行票据登记、缴销制度。各种票据不得转借,不准虚开、多开或套开金额,一经发现以上行为,将按《陕西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和党纪政纪及法律法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第七条 收费处要当日缴存各项收入,离金融机构较远的单位,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可适当延长1天,单位及个人不得坐支和挪用。
第八条 健全收入管理监督机制,收费处所报的各项收入,财务部门必须与各科室进行认真核对,杜绝收入不报、瞒报或少报的现象发生。
第三章 支出及成本费用管理
第九条 卫生院的支出及成本费用要严格执行国家方针政策、财政规章制度、财务制度、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等财经法规、纪律以及卫生院年度收支计划。
第十条 各项支出必须凭合法的原始凭证报销,原始凭证必须具备经济业务发生的时间、经济业务的内容、单价、数量、金额、出示凭证单位公章、填制凭证人员姓名、经济业务的用途、经办人员签名、实物类验收人签名等必备要素,并且必须坚持一支笔签字审批制度,原始凭证要做到内容真实合法、数字准确、手续完备。
第十一条 单笔经济业务支出在3000元以上的开支,必须经院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二条 在支出核算中,要严格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确保成本核算准确,真实反映卫生院的经营成果。
第十三条 对社控商品必须事先办理社控手续,对需要政府采购的商品必须按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实行政府采购。具体采购项目及标准按礼泉县政府采购有关文件执行。
第十四条 卫生院固定电话实报实销,移动话费补助院长每月200元,副院长每月100元,实行包干使用,每月由财务造册发放,超支不补;其它管理人员话费标准由单位参照以上自定。
第十五条 各卫生院要按月足额提取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用,并及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金,使职工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解除职工的后顾之忧。
第四章 基本建设的管理
第十六条 基本建设项目实行审批制,项目在立项前必须按有关规定报相关部门审批。
第十七条 项目一经确立,卫生院不得擅自改变建设项目,提高建设标准,扩大投资规模。
第十八条 30万元以上基本建设项目要进行公开招标,30万元以下的项目按有关程序和规定进行议标并报批。
第十九条 建设项目预、决算以及调整预算,卫生院财务主管人员必须参与,了解整个建设投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同时履行单位财务监督职能。
第二十条 基本建设支出必须凭税务建安发票支付资金,不能凭工程承建方的材料、物资等票据支付;预付工程款及时记帐,不得置于出纳处视为现金对待;项目资金要实行专人、专帐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第二十一条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3个月之内,必须与施工单位办理工程竣工决算,同时按规定做好交付资产的结转工作。
第二十二条 购置单价在万元以上的设备,必须对其可行性、必要性、效益性进行综合评估,报县卫生局审批,批准后方可购置。
第五章 货币资金管理
第二十三条 加强货币资金的管理,各卫生院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现金”、“银行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要设置“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
第二十四条 现金的使用要严格遵守其使用范围,库存的备用现金不得超过三天的零星开支,加强防盗意识,确保现金的安全; 经常进行现金余额清查盘点,如果发现帐款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作出相应的帐务处理;现金不得以白纸条抵库;现金帐户余额,核对无误后,会计与出纳相互签章认可。
第二十五条 银行存款每月要与开户银行进行逐笔核对,并填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妥善保存好银行存款帐户的印鉴,印鉴必须严格实行分开管理,严禁一人统管;不得多头开设银行基本帐户,不得出借、转让银行帐户,不得公款私存。
第二十六条 严禁卫生院为任何经济组织和个人提供借款担保,个人借款要及时偿还,借款超过约定时间6个月不还者,按挪用公款处理。
第六章 药品及材料、物资管理
第二十七条 建立健全药品、材料、物资管理制度,明确相关人员职责,实行问责制;实物负责人不得由会计、出纳及药品会计兼任。
第二十八条 药品管理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要经常进行查看清理,防止药品过期失效、霉烂变质以及丢失破损;药品计价一律实行零差率计价;药品入库必须严格验收,出库要办理出库手续,单位财务部门要按月、及时、正确处理药品购进帐务,做到帐务准确,反映真实;药房药品的销售收入要逐日与收费处进行核对,明晰各环节的责任;药品库存每季度必须盘点一次,升溢与亏损要及时查清原因,分清责任,并报院委会研究审批,财务部门根据审批意见及时进行帐务处理,做到帐帐、帐实相符。
第二十九条 加强对“库存物资”、“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其他材料”的管理。要坚持“计划采购,定额定量供应”的原则,根据业务的实际需要,确定储备额,防止积压;管理部门要分类建好明细台帐及消耗帐,并明晰管理人员的责任,妥善保管好各类物资与材料,防止毁损与丢失;每季度进行盘点并及时处理帐务,确保帐帐、帐实相符。
第七章 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十条 固定资产起点:专业设备单价1500元以上,一般设备单价在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资产;或单价不足以上起点,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大批同类物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十一条 各卫生院要建立固定资产内部管理制度,明晰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的责任。财务部门在进行新购固定资产帐务处理时,必须凭原始发票及附件、政府采购审批单(具备政府采购标准的)及院委会研究记录方可入帐。上级单位配备的医疗设备及器械也要及时入帐。
第三十二条 固定资产要实行“三帐一卡”管理,即:总帐、一级明细分类帐,二级明细分类帐(有条件的单位),建卡(台帐)。
第三十三条 固定资产要加强日常维护,大型贵重设备(万元以上)实行责任制,指定专人管理。制定操作规程,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和使用情况报告制度。
第三十四条 大型固定资产(5千元以上)转让、报废,首先要呈报卫生局,由卫生局报国资局审批,经核批后,方可报废处理。
第三十五条 固定资产要每年进行全面清点、核实,盈亏要及时查清原因,分清责任,并报院委会研究审批,财务部门根据审批意见及时进行帐务处理,做到帐帐、帐卡、帐实相符。
第八章 债权债务管理
第三十六条 卫生院应对不同性质的债权债务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所有债权债务必须进行明细分类核算,不得将同类进行合并处理。
第三十七条 对新的投资性举债,事先院委会要进行可行性研究与分析,比较收益与成本,充分考虑卫生院的偿债能力,不能盲目举债,广泛征求全院职工意见和建议,制定方案报县卫生局审批,经批准方可施行。
第三十八条 对以往的亏损、债务,单位要制定详实可行的消赤减债计划,分期逐步偿还,确保落实到位。
第三十九条 各项债务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必须及时进行财务核算(含工程款),不得出现帐外债务,做到债务清,家底明。
第四十条 加强各种应收款项的管理,各卫生院要建立健全各项应收款项的管理制度。对“应收医疗款”、“其他应收款”的管理首先是严格控制“应收医疗款”、“其他应收款”的产生;再次就是对已产生的“应收医疗款”、“其他应收款”要及时催收,并经常核对余额;对“应收医疗款”、“其他应收款”应实行担保人负责制,做到谁担保谁负责,有效控制坏帐的产生。
第九章 绩效工资管理
第四十一条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要保障基层医务人员合理收入水平不降低。收入分配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倾斜;建立以岗位责任和绩效为基础、以服务数量和质量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为核心的考核和激励制度,并将考核结果与实施绩效工资制度、人员竞聘上岗紧密结合。
第四十二条 乡镇卫生院实行全额工资,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基本工资部分和绩效工资的基础性部分按月发放,绩效工资的奖励性部分纳入全员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发放。
第十章 强农惠农资金管理
第四十三条 强农惠农资金主要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资金、村医补助等涉农项目资金。
第四十四条 各卫生院要切实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坚持专款专用,及时发放,严禁截留、克扣和挪用。
第十一章 车辆管理
第四十五条 各卫生院使用车辆应从工作实际出发,本着安全、节俭、高效的原则,尽量压缩行政性公务用车。
第四十六条 自有车辆单位每月燃料费不得超过1000元。车辆维修应到指定的修理厂维修,费用由局计财股审核后实报实销。
第四十七条 没有车辆的单位下乡租车费用每月不得超过2000元。
第十二章 审计管理
第四十八条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设专兼职内审员,定期对单位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并提出建议。
第四十九条 加强对卫生院的审计监督,卫生局每年对乡镇卫生院进行一次审计,促进卫生院强化财务管理,规范运作。
第五十条 卫生院院长离任或调任,要进行责任审计,对院长进行任期审计评价。对违规的按有关政纪进行处分,违法的按有关法纪进行处理。
第五十一条 各卫生院要加强财务监督,重视各类信访案件的调查,依法办理各项业务,增强透明度。重视职工的呼声,接受各级的监督。
第十三章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管理
第五十二条 各卫生院必须依法设置会计机构,安排合适的办公场所,添置必备的办公设备和用具,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会计主管要持证上岗,并按时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第五十三条 会计工作要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出纳等工作;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实物保管、收费等工作;建立会计机构内部监督机制,会计、出纳、实物保管岗位要严格分设,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实物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会计主管不得经管现金、有价证券及实物保管。
第五十四条 卫生院的会计主管更换首先报主管局审批,会计主管调动要严格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第五十五条 会计人员必须依法进行会计核算,不得造假帐,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各单位必须按月核算,并于每季度次月5日前报送会计报表到县卫生局计财股。
第五十六条 会计人员要及时将会计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要妥善保管好会计档案,不得任意毁损会计档案;借阅会计档案,必须严格办理借阅手续;销毁巳到保管期限的会计档案,应由本单位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并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的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报县卫生局、县财政局进行监销。
第十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七条 各卫生院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
第五十八条 卫生院负责人对本院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五十九条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会计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第六十条 卫生院负责人及财务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计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以及各项财经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如有违反,按《会计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卫生室财务管理制度条例 篇7
一、收入管理
卫生院收入是指卫生院在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中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以及从财政及主管部门取得的财政补助经费。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其他收入。
(一)实行收入预算管理
单位应根据上年度实际收入水平,结合当年的业务计划及医疗收费标准调整情况来确定收入总额。
为了促进收入预算顺利实现,单位应每季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考核、评价收入预算的执行情况,分析完成好坏的原因,发现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保证全年总收入预算的顺利完成,并为编制和执行下年度预算提供依据。
(二)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和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
乡镇卫生院的各项收费要认真执行国家的物价政策,做到“应收则收,应收不漏”,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发生巧立名目、分解项目、重复收费等乱收费行为。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配设专职(或兼职)物价员,及时检查和收集收费情况,保证收入的合法性、完整性。
收费票据分为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票据和自制票据。乡镇卫生院的门诊、住院等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单位内部管理需要可使用自制或外购收款票据。所有收费票据和自制收款票据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由专人负责,实行领用核销制度。不得出借、出让收费票据,行政事业性收款收据不得用于经营性收费。
(三)单位的全部收入纳入财务部门统一核算和管理。
卫生院的收费部门主要由财务科、挂号室、门诊收费处和住院结算处组成,开展的业务收费由挂号室、门诊收费处、住院收费处负责,其他各种收费由财务科统一办理,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向病人或单位直接收取任何费用。
挂号、门诊及住院收费处应将每日收到的现金及支票于当天存入银行,或及时上交出纳人员,同时编制“收费日报表”,并将“收费日报表”及附件(收支票据存根联等)送交财务部门,出纳应根据收入凭证及时入账,并在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章。
严禁业务科室截留收入,严禁私设小金库。卫生院也不得将收入转到三产、工会、食堂等部门。
(四)加强对医院收入的控制
卫生院应设专职或兼职稽核、审计人员,加强对各收费部门报来的收入凭证和存根的审核,如是否少收或多收、日报表金额是否与所附存根金额合计数一致、是否足额交库等;药品收入应注意是否与药房处方合计数一致;是否严格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有无使用其他票据而使资金出现外流等现象。
(五)为合理扩大卫生院业务收入寻找途径
业务收入是卫生院补偿消耗的主要手段,卫生院要增加业务收入,除了按收费标准规定收费外,还要充分挖掘单位内部潜力,利用现有设备和技术条件,扩大医疗服务项目,提高单位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卫生院应根据实际开展每季度业务收入完成情况的分析。根据收集的财务信息,从医疗业务工作量和收费水平二个因素影响着手,结合全年各个时期收入进度、水平,通过与预算对比,与上年同期实际对比,与同行业先进水平对比,查找差距原因,预测发展趋势,为改进工作和决策提供依据。
二、支出管理
卫生院的支出是指在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中的资金耗费,包括医疗支出、药品支出、其他支出、财政专项补助支出。卫生院的各项支出必须贯彻“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原则,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
(一)预算管理
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既要保证医疗业务正常运行,又要合理节约的精神,以计划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工作任务、人员情况、开支定额和标准、物价因素等为基本依据。
卫生院要加强对支出预算的控制。为了确保预算的顺利完成,根据卫生规模可将预算分解成部门预算,并加强对各项支出的事前和事中控制,每季对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运用一定的方法考核分析各因素对支出完成的影响程度,抓住关键问题,研究对策,降低成本,促进工作。
卫生院要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成本开支范围,正确划分费用支出(正常业务开支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不属成本范围的支出不应计入成本。
(二)专项资金支出管理
专项资金包括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拨入的专项资金和医院内部形成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卫生院对专项资金支出,要根据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的原则。
凡是大型设备购置、大型修缮及基建等项目,须经卫生院有关人员共同作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二方面的可行性论证和效益评估,并按有关规定程序报批,办理相关手续;各投资项目须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合同及项目进度支付款项,大型基建项目须在竣工半年内办理决算手续。卫生院应开展投资项目效益分析,及时发现问题,改进经营管理、挖掘潜力、提高投入资金的使用效益。
从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取得有指定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当登记备查簿,并按要求向主管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有关资料,接受财政、审计及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卫生院要加强对职工福利基金的管理。职工福利基金主要用于职工救济、集体福利设施支出、单位职工食堂的补助及国家规定可由职工福利基金开支的其他支出等,要有计划安排列支和对支出进行决算,并要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群众监督。
(三)严格控制支出,提高资金使用率
卫生院应制定资金收支审批制度,并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建立健全各项支出管理制度,对差旅费、交通费、业务培训费、其他费用等与经营无直接关系的消耗支出,应严加控制,尤其是招待费,应严格按照《浙江省〈医院财务制度〉补充规定》要求进行控制列支。资金的使用要在注重社会效益的同时,讲究经济效益,做到少投入,多产出。
卫生院发给职工的各种奖金及加班工资,应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其奖金总额不超过本单位国家规定工资(即职务工资、事业津贴、岗位津贴)的额度内。个人消费基金增长率不得超过业务增长率,以防止个人消费资金过快增长。卫生院可实行绩效工资制,以防止亏损现象发生。
卫生院应建立每季成本费用和财务效益的分析制度,及时了解各项支出增减及结构变化情况,尤其是对在总支出中占有较大比例和一些纯消耗性的项目要作重点分析,运用比较分析法、差额分析法、指标分解法、连环替代法、定基替代法等方法,查找变化原因,适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和措施,为进行财务决策提供准确、科学的信息。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篇8
随着医疗行业的迅速发展,医院的管理模式不断趋于企业化。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医院要想得到良好的发展,就要认识到自身发展中的不足,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构建科学完善的财务管理体系。
一、医院财务管理的现状
(一)预算管理认识不足
在医院管理者中,对预算管理认识不足是经常出现的情况。对预算管理存在认识误区使管理者单一的把预算管理交到财政部门,导致基层的工作人员与医院的管理者都缺乏对预算管理的认识。预算管理工作无法顺利的开展,导致预算的编制与执行始终无法紧密联系到一起,无法实现预算管理的意义。
(二)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
在医院中由于没有建立起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导致违规做事的事情经常出现,使内部控制制度形同虚设。对于财务人员来说,如果职业操守不高,素质比较低,加上没有相应制度的规范,会利用自身的职位便利谋取私利,危害医院的利益。
目前对财务的不断优化,普及使用会计电算化,使财务管理效率大大提高,但是计算机是一把双刃剑,虽然给工作带来极大的便利,但是给一些不法分子提供可乘之机,给医院内部的监控带来新的挑战。
(三)财务分析有限
财务管理者认为财务分析只是对财务报表进行整理和分析,因为存在这样的思想,导致在工作中没有对财务进行全面的分析,没有为医院的科学决策提供正确的参考数据。财务分析的中常见的问题还有分析标准单一,没有全面的对财务报表进行统计计算,无法科学的反应出医院的经营现状。
二、医院财务管理制度构建的主要内容
(一)实行全面预算管理
全面预算管理是指包含医院全部的开支,医院在进行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的制定时,要将医院的业务活动与发展计划进行体现,制定科学的收支和支出预算。实行全面的预算管理,可以把经济责任制和系统观点综合考虑在内,最大程度上实现对经济的控制,从而实现医院资源的合理配置。
(二)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
财务规章制度是衡量医院财务经营状况的重要标准,只有制定完善的财务规章制度,财务工作才能顺利开展。建立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可以在最大程度上减少财务管理中的漏洞,维护医院财产安全。
同时还要贯彻落实医院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财务管理的约束,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可以实现对重大决策进行讨论,一致通过以后才能对计划展开实施。医院内部应当宣传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性,让每一位工作人员都对内部控制有正确的理解,只有这样才能发挥内部控制的作用,财务人员在内部控制体系下才能严谨工作。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可以在医院内部形成良好的监督,实现各个部门有序工作,提高医院的工作效率。
完善的财务规章制度应当明确各个岗位的工作职责,对财务工作用章的管理工作,出纳人员与会计人员的工作,设备以及药品采购和管理工作等内容都进行明确的分离,责任到人。各个活动的开展都规定在一定的范围之内,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对重要的岗位实行轮换上岗的工作方式。
(三)完善财务分析体系
医院的管理模式趋向企业化发展,那么医院应当借鉴企业的成功管理经验,学习现代化的财务分析方法。通过对企业先进管理模式的分析和学习,与医院的实际发展情况进行结合,制定适合医院发展的财务分析方法,建立起比较完善的财务分析体系。
医院的财务分析体系要对医院各个时期的财务报表等资料进行重点分析,对不同的资料采用一般分析和专题分析两种形式进行。完善的财务分析体系应当是利用对比分析法、投入产出分析法、经济批量分析法对财务信息进行整理和分析的。分析的主要内容既要包括医院管理和财务效益,还要包括医院的发展能力和偿还能力等内容,通过财务分析能够对医院的纵向和更像发展有一定的把握,使医院的管理者能够对医院现阶段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等进行详细掌控。这样才能有助于医院的管理者对本医院的发展有一定的了解,看到本医院发展中存在的不足,及时的作出正确科学的决策,促进医院的发展。
(四)优化人员配置
财务部门是医院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对财务人员的分配上,应当选用责任心强、素质高的优秀人才。同时对相关财务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不断的学习新的财务管理模式,加强专业技能,同时对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进行培养,逐步提高财务工作人员的工作素质。
三、结束语
经济的发展给医院的进一步发展带来新的挑战,医院发展中仍然存在很多的问题,尤其是财务工作中问题正在不断的显现出来。针对出现的问题,医院应当不断的完善管理制度,制定适应社会发展的财务管理制度,保障医院在激烈的市场中能够稳定发展。
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 篇9
为加强乡村一体化管理,规范村卫生室账务处理,依据省卫生厅《乡村一体化管理实施意见》及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萧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原则
乡镇卫生院对卫生室的财务实行专户管理,分室核算。
二、财务人员及帐目设置
1、卫生院设主管会计1名,统一负责本乡镇各卫生室的帐目管理和财务监督。各卫生室配备兼职出纳员(收费员)、药品会计各1人,药房不得兼任出纳员和药品会计。
2、卫生院为各卫生室设置总帐、收支明细帐、财产物资明细帐。卫生室设现金日记帐、财产物资明细帐。出纳员负责现金日记帐,药品会计负责财产物资明细帐。
三、收入管理
1、统一执行县物价局制订的收费标准,各卫生室不得擅自变更。
2、卫生室所有收入由收费员收取。其他人员代收的,应于次日将所收款项移交给收费员。
3、所有收费凭处方,所有处方归药房。出诊处方必须附有患者或其亲属签字的出诊单,证明其收费额。
4、实行收费登记制度。收费员收款,需在专用的收费登记簿上按序登记。注明收费的日期、处方编号、金额等内容,并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
5、卫生室实行收费开据制度,收费员每收一笔款项均应开据正式的医疗收费专用票据。收费票据由收费员按规定从乡镇卫生院领购,不得私自购买。主管会计负责各站票据的编号、领发、缴销。
6、卫生室的收入分为: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其他收入。财政基本支出补助纳入医疗收入核算。健康档案、健康教育、计免接种、妇幼保健等九项公共卫生服务收入列入财政专项补助收入。
7、旬末收费员将本旬收入合计数报药品会计,药房将本旬所有收费处方装订成册并填制一式三份处方封面交药品会计,经药品会计核对无误后,收费员、药品会计、药房分别在处方封面上签字,并各留一份。
8、月末出纳员将处方封面汇总后报卫生院结帐。(处方封面代替收入报表)
9、医疗费原则上不得赊欠,确需用赊欠的应由室内人员担保,并在一月内收回,逾期未收回的从担保人工资或执业责任金中扣除。
10、严禁私收费,违者视情节给予1―10倍罚款。
四、支出管理
1、卫生室的支出票据必须由经办人签字,并注明支出事由,购买实物的必须同时有验收人签字,经室长审核后方可报帐。
2、月末,出纳员将本月所有支出单据整理汇总后报主管会计审核,不得迟报、漏报,更不准瞒报。报帐时出纳员应编制一式二份报销封面,载明报销的内容、单据张数,金额等内容。
3、主管会计应及时审核收支单据,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手续不齐备的原始凭证退回卫生室更正补充。
4、审核无误后,主管会计按规定报院长集中审批后做帐,并与出纳员办理结帐、对帐手续。
5、卫生室的支出分为:人员支出、药材支出、公用费、固定资产占用金、管理费、培训费、事业发展基金。
6、人员支出实行总额控制,卫生院根据各室上月业务收支实际完成情况,确定可分配总额。由负责人根据各人工作实绩确定个人分配份额。报卫生院长审批后发放。(卫生室某月可分配总额=当月收入总计-当月药材支出-当月公用费-事业发展基金、固定资产占用金、培训费)
7、实行绩效工资制。每月由负责人根据每人的工作实绩,拿出具体分配方案,报卫生院核准后发放。提留基金由院统管,归室使用,主要用于卫生室的房屋建设和设备购置等。
8、药品材料一律进药房。医疗活动需领用药材的,应先开处方,经卫生室负责人审核后从药房领取。月末,药房将药材领用处方单独装订成册,交出纳员汇总后报帐。
9、药材支出平时由药品会计根据每日处方按进药均价计算,季末根据实际盘存数调整。
10、公用费支出实行总额控制。卫生室公用费支出不得超过业务收入的6%。
五、药品材料管理
1、卫生室使用的所有药品(含生物制品)、材料一律由卫生院统一按进药均价调拨,不得从其他渠道购进,违者按采购额1―5倍罚款,其中卫生室负责人个人占罚款总额的40%。卫生院设立中心药库,专人负责各室药材的调拨工作,卫生院要确保卫生室及时获得所需用药材。
2、药材调拨使用一式几份的调拨单,调拨单要载明药材的进价和零售价,同时注明药材的品名、产地、规格、型号、批号等内容。院室根据调拨单作相应的帐务处理。
3、建立药品材料逐日消耗制度。药品会计每旬根据药房报来的处方册在消耗表上分品种消耗,同时按均价计算出每张处方的药材成本。
4、药品会计设立数量金额式药材明细帐,根据调拨单和消耗表记帐。月底根据明细帐编制并上报库存药材统计表,具体反映药材的调入、消耗、结存情况。药房另备登记簿,对进销存进行记录,以便核对。
5、卫生院不定期地组织药剂、财务人员对各卫生室处方划价、药材消耗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进行抽查,并作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季末由卫生院对各卫生室的药材进行盘存,发现盘盈盘亏,要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
六、固定资产管理
1、卫生室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单位价值在700元以上(含700元)的医疗器械。
2、固定资产实行三级帐卡管理制度。卫生院设固定资产总帐、明细帐,卫生室设置帐卡。每年末由卫生院对各室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核实,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报院长审批后按规定处理。
3、卫生室的固定资产由卫生院根据实际需要统一购建,归卫生院所有。卫生院根据各卫生室业务收入的一定比例逐月收取固定资产占用金。
4、对于不需用和已不能使用需报废的固定资产应由卫生室负责人报告院长后按规定处理。
七、其他
1、执业责任金、药品周转金、培训费、固定资产占用金、事业发展基金作为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由卫生院按规定用途专款专用。
2、主管会计应按月记帐、算帐,编报会计报表并及时反馈给各卫生室。
卫生室财务管理制度条例 篇10
一、总则
为规范坝塘镇卫生院财务行为和经济工作秩序,发挥财务在医院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湖南省政府采购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疗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度本制度。
1、医院财务管理任务: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安排和合理使用资金,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确保国有资金安全,认真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积极推进绩效考核,完成目标管理,做好财务监督,检查和经济活动分析,进行经济预测,参与经济决策,做好医疗收费的管理工作。
医院财务管理体系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模式,医院一切财务活动在院长的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统一负责管理,医院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院长负责制,医院的预算内支出,由医院财务负责人复核,院长审批即可办理,属预算外的支出由医院财务负责人申请,经院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2、医院财务工作实行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医院利益的原则,并接受上级财政,审计,物价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二、财务审批
1、医院必须严格实行财务审批制度,除药品支出外,5000员以下支出由院长审批,5000元以上由院委会集体研究审批。
2、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医院支出发票必须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注明用途后交财务科审核,再由院长审批签字后方可到财务科报销。
3、财务负责人必须对发票的用途明细严格审核,并对发票的真假严格查询。
三、货币资金管理
1、医院货币资金管理包括银行存款管理,现金管理,往来款项管理。
2、医院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不得以白条抵现金。
3、现金必须按规定的使用范围使用,凡超出现金支出限额的,一律通过银行划转。
4、严格支票管理,不得签发空白,空头,远期支票,作废支票要妥善保管和处理。
5、个人不得因私借公款。
6、财务科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白支票,不准将银行账户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套取现金。
四、公用费用支出管理
1、医院公用费用支出必须本着处处节约的原则,体现勤俭节约,礼貌周到。
2、医院公用经费支出应严格控制,尽量减少非生产性支出。
3、医院公务接待一般在医院食堂用餐,如需在外餐饮单位用餐,由医院分线负责人报院长同意后结账回单位报销。
4、医院公务接待原则上不得在外签单,除重大接待活动外,中餐一般不饮用酒类,如需要酒也应适量控制。
5、医院接待用烟酒实行集中采购专人负责管理,办公室管理员对烟酒的收支进行登记,并记录使用情况。
6、医院接待用烟应尽量节约控制,医院分线负责人如需招待报院长同意后在办公室管理员处领取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