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消防管理制度(通用3篇)》
景区消防管理制度(精选3篇)
景区消防管理制度 篇1
景区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监控室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并培训考核上岗,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值班人员接班时检查主机各项显示屏是否正常。
2、消防值班人员应加强设备管理、巡查,定期对消防设备进行测试,以确保消防设备始终处于良好姿态。
3、安全消防人员应熟悉酒店各部位消防设施,设备性能以及相关操作。
4、消防主机发生火灾报警应立即通知安全人员到达现场巡查结果,立即上报。消防监控室应将查报的结果记录清楚以便事后进行核查和分析原因。
5、定期巡查防火制度的.落实情况,采取措施对重点防火部位检查监督。
6、定期对员工进行防安全教育培训,建立义务消防队并进行培训。
7、经常巡视检查各点,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定期对消防器材及设备进行检查并进行保养管理。
8、发现火灾,火警,立即报警并组织安全疏散。
9、配合安全部门定期对酒店各点的安全消防设施检查。
10、定期填写安全检查报告,向上级部门汇报。
景区消防管理制度 篇2
一、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游客、工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旅游景区文物、建筑等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旅游景区的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三、旅游景区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与消防安全管理人,使消防工作与景区建设相适应。
四、旅游景区应当根据景区建设的需要,成立安全防火委员会,建立专职或义务消防队。
五、旅游景区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时,应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六、经审核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需要变更的,应报原审核单位的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核准后方可变更。
七、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八、旅游景区的建筑工程室内装修、装饰应当根据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使用不燃、难燃材料。
九、旅游景区应当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十、旅游景区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十一、旅游景区应当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记录,对发现的和公安消防机构提出的火灾隐患,及时消除。
十二、旅游景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十三、旅游景区应当保障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十四、在禁止烟火的地域,旅游景区应当设置“禁止烟火”的标志牌,对游客的吸烟、使用明火行为加以制止。
十五、旅游景区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路必须经持证上岗的员工设计、敷设,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
十六、发生火灾后,应当立即利用现有消防设施、器材,组织专职或义务消防队队员进行扑救,并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十七、在公安消防队赶到火场扑救火灾时,旅游景区应当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火灾的扑救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景区管委会
景区消防管理制度 篇3
1、遵守国家规定的消防法规、法律。
2、宿舍的所有工作人员、住宿人员,都必须熟悉宿舍的地理环境、出入口位置、消防通道等。
3、宿舍的所有工作人员,住宿人员都必须懂得使用灭火器材,懂得如何在紧急情况下怎样报警,怎样进行有效疏散。
4、禁止在宿舍抽烟、丢烟头,尤其要杜绝卧床吸烟现象。
5、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保持室内畅通。
6、不准在消防通道内堆放物品或将消防通道作其它用途,任何时间,消防通道门都有不能上锁以保证畅通。
7、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宿舍。
8、严禁在宿舍及宿舍周边燃放烟火爆竹。
9、非酒店专业电工,不准在宿舍内擅自接驳电源、线路。
10、服从上级和酒店专业人员的管理,爱护宿舍的消防设施及器材,保证各种消防设施和器材能正常使用。
11、住宿人员离开宿舍时,要认真检查室内是否留有火种,并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