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工作管理制度【通用3篇】》
预算工作管理制度(精选3篇)
预算工作管理制度 篇1
为了加强我校预算管理的综合性、有效性、严肃性和可控性,更好地贯彻“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按照《预算法》和《会计法》的总体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预算编制原则
预算编制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既要考虑学校事业发展和建设的需要,更要考虑到学校财力实现的可能。预算编制必须坚持“收支两条线”原则。
编制支出预算,要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在确保人员工资和正常运行开支的前提下,合理安排事业发展支出。
二、预算的编制和审批程序
1.学校各科室应于学期初向总务处报告本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及执行情况,并根据学校总体目标采用零基预算方法,提出下一年度所需各项费用开支的性质、用途和金额。
2.学校财务根据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汇总各科室提出的下年度事业经费支出预算,综合考虑增减变动因素,提出下年度收支预算建议数。
三、预算编制方法。
学校经费预算要根据财力实现的可能性,参照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并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进行编制。在编制时要区别情况制定各项经费的预算定额,使学校经费预算有据可依,防止预算编制的随意性,作到预算安排公正、合理、切合实际。支出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预算,其收入纳入学校收入预算。
四、预算的执行和调整。
1.预算的执行。预算执行包括收入预算的执行、支出预算的执行和预算平衡三个部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既要积极组织收入,确保各项收入及时足额入帐,又要合理安排支出,实现年度预算收支平衡。各科室负责人为预算管理执行负责人,各科室各项收入必须全部入帐,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绝对不允许私设“小金库”。
2.预算的调整。为保证学校预算的良好执行,维护预算的严肃性,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予调整。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必须按以下程序和权限办理:支出预算的调整无论数额小,必须由校长或办公会议批准后,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安排支出。
五、定项经费预算管理
学校内聘教师、外聘教师兼课津贴、劳务费用的支出,临时工开支、邮电通信费、水、电、液化气支出、招生宣传费、学生活动及、交通费、离退休活动费、学校日常维修费、校园绿化费、校园保卫消防支出、会议费、印刷费、生子女活动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办公费、临时工支出、科室报纸杂志订阅费等事业开支由校务会管理编制预算。
六、其他事项
1.固定资产购置必须列入年度支出预算方可安排购置。购置固定资产需专人管理,货比三家、综合考察。
2.预算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预算一经批准,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3.预算定额根据财力情况每年可适当调整。
3、乡镇预算管理制度
适应乡镇财政管理方式的需要,全面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现就规范乡镇财政财务工作提出如下十项管理制度:
(一)加强收入管理,严格依法理财。乡镇政府及各行政事业单位要严格依法组织各项收入。乡镇政府不得以税收返还、奖励等手段,从其他乡镇或地区“拉税”、“引税”或变相“买税”;不得为完成收入任务虚列收支,搞收入“空转”;农业税征收严格实行户缴户结,不得税费混征;严禁乡镇、行政村“垫交”农业税收,贷款交税等。各行政事业单位要严格按规定组织收入,严禁巧立名目,超标准或自定项目收费。
(二)全面实行“乡财县管”。实行“预算共编、帐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为主要内容的预算管理方式。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县财政局审核批准的方案设立银行帐户。乡镇财政所要在对本乡镇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帐户进行全面清理的基础上,撤消各单位现有的银行帐户,确需保留或开设的,必须报县财政部门批准。乡镇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县国库或就地缴入“结算专户”,由县财政局统一核算和管理。乡镇各单位支出实行报帐制管理,由单位设立一名报帐员,负责单位日常收支统计和财务报销工作。支出业务量的单位,实行备用金制度,由乡镇财政所核定一定数额的备用金,单位报帐员定期与乡镇财政所办理结算,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自行设立帐户或私设“小金库”。
(三)强化预算管理,严格预算约束。各乡镇要进一步增强依法理财、硬化预算约束的意识,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和“预算共编”的要求,在县财政部门指导下,科学合理地编制乡镇政府及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年度收支预算。乡镇预算实行综合财政预算编制方式,乡镇政府及各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内、外资金及其他资金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统筹安排使用。收入预算本着按照各乡镇和单位上一年度收入实绩和积极稳妥的原则编制;支出预算要按照“量入为出”原则和“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保、促发展”的顺序合理安排,特别是要将人员工资放在第一位,优先安排,不得留有硬缺口。乡镇预算经乡镇人民代表会审议批准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开支要严格实行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未列入预算的,一律不得办理支出。
(四)加强支出管理,严格支出审批程序和手续。各乡镇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支出管理和审批制度,制定各项开支标准,严格实行支出“一支笔”审批制度,做到“支出按预算、开支按标准、审批按程序”。各乡镇要结合本乡镇实际,明确“一支笔”审批权限,规范“一支笔”审批行为,对超过一定数额的支出,实行乡镇党政领导集体研究审批制度。各项开支一律做到“四有”:即有合法的原始凭证、有合规的支出用途、有具体经办人、有单位负责人和审批人签字,不得以领代报,以拨代支。乡镇财政所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支出审核,对无预算以及不符合制度规范的开支,不得办理报销。
(五)加强票据管理,规范票据使用,建立“以票管收”机制。乡镇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支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乡镇财政所要建立健全各项票据的领发、使用、缴销和保管制度。各单位使用票据必须指定专人向乡镇财政所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并按规定办理缴销,乡镇财政所要定期对单位领用的票据进行清理,严格实行“以票管收,票款同行”,严禁单位坐收坐支。对自行购买、印制票据或白条收费、罚款的,一经发现,要从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加强债权债务管理,逐步化解现有债务。各乡镇要结合清财工作对本乡镇债权债务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理,查明债权债务性质、原因和主体,对乡镇债权,要组织力量,加清收力度,确保该回收的债权足额回收;对不属于乡镇政府负债的,要明确主体,从乡镇债务中剔除;对属于项目结算或帐务处理不及时的,要及时进行结算和帐务处理,相应冲减债权债务数额;对确属乡镇政府负债的,要核实数额,并分类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逐年消化。乡镇债权债务要全部纳入乡镇帐务核算,严禁乡镇债务不清或帐外负债。要坚决控制乡镇新增不良债务。凡现有债务负担超过乡镇预算内可用财力30%的乡镇,一律不得举借新的债务。
(七)加强财产物资管理。各乡镇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购(建)、验收、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盘点和维修等制度,乡镇固定资产要纳入乡镇帐务核算,并定期进行盘点,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严禁存在帐外资产和公物私用。乡镇人员工作变动,应及时办理公有财产移交手续,不得将公有财产带走。乡镇新购(建)财产、物资应实行政府采购制度。
(八)进一步加强乡镇会计基础工作管理。各乡镇要进一步加强对财会工作和财会人员的管理,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和控制制度。要按要求配备财务报帐员,并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报帐;乡镇财政所要严格按照钱帐分管的原则,明确人员岗位分工和职责,并按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帐簿,及时办理会计核算。
(九)全面实行乡镇财务“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各乡镇要全面实行财务“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即财务管理制度公开和财务执行结果公开,实行监督),定期公布乡镇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收支情况,并接受群众监督。财务公开内容包括:预算安排,各项收入、支出、财产、债权债务以及广职工要求公开的其他财务事项。对于重财务事项,如乡镇企业改制、承包,集体资产的处理,重工程项目和额开支等必须提交乡镇干部职工代表会讨论通过。
(十)加强监督。各乡镇都要成立由乡镇人、纪检监察、财务、工会等部门人员参加的理财监督小组,定期对本乡镇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审核、分析、评价财务公开的有关内容,听取群众意见,提出改进措施。理财小组有权参与本乡镇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的制订,有权检查、审核财务收支帐目,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有权监督财政收支和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
预算工作管理制度 篇2
1、目的和意义
为加强集团的经营管理,强化内部控制,防范经营风险,降低成本,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实现公司经营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2、定义:预算是所有以货币及其他数量形式反映的有关企业未来一段期间内全部经营活动各项目标的行动计划与相应措施的数量说明。预算管理是指对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控制、追加调整、修正、检查及考核等管理方式的总称。公司预算管理是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以财务管理为核心、以资金管理为重点,全面控制公司经济活动的一种管理方式。
3、预算期间:年度预算期间与会计期间一致,即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4、预算管理范围:本规定适用集团及所属各公司。
5、预算管理的基本任务:
5.1确定经营目标并组织实施;
5.2明确集团所属公司内部各部门预算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5.3对集团所属公司经营活动进行控制、监督和分析。
6、预算管理的基本原则:“量入为出,综合平衡;效益优先,确保重点;全面预算,过程控制;权责明确,分级实施;规范运作,防范风险。”
7、预算的内容:预算内容包括业务预算、财务预算、专项预算及其他预算。
7.1业务预算:是指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经营业务的各种预算。具体包括成本预算、工资福利预算、销售预算、生产预算、采购预算、销售费用预算、管理费用预算等;
7.2财务预算:是指一系列专门反映企业未来一定预算期内预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收支等价值指标的各种预算的总称,具体包括现金预算、预计利润表、预计资产负债表和预计现金流量表等内容;
7.3专项预算:包括资本投资预算与筹资预算;
7.4其他预算:包括党、工、团、妇联等预算经费支出。
8、预算管理的组织机构:集团建立由董事会、预算管理委员会、各预算责任部门构成的三级预算管理体系。
8.1集团董事会是预算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确定集团所属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审批年度预算方案及其调整方案。
8.2集团成立预算管理委员会,由董事长、总裁及所属公司总经理、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各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主任由总经理担任。预算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查预算草案、预算调整草案及审议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向董事会提交预算草案和预算调整草案,组织考核与监督预算执行。
8.3预算管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集团所属公司财务部,财务部负责预算的编制、初审、平衡、调整和考核等具体工作,并跟踪监督预算执行情况,分析预算与实际执行的差异,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8.4集团所属公司各部门及公司内部核算单位为预算责任部门,负责本部门分管业务预算编制、执行、分析和控制等工作,并配合财务部做好公司财务预算的综合平衡。
8.5集团所属公司各部门之间和部门内部班组之间的预算管理权限,必须划分清楚,做到权责明确。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设相应的机构或专人负责本部门分管业务的预算管理工作。
9、预算管理组织的组成、职责及部门目标
9.1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组成:
主任委员:总经理副主任委员:副总经理委员:厂长、各部门主管、车间主任执行秘书:财务部经理
9.2预算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9.2.1起草、修改、拟定并上报公司的年度经营目标及方针;
9.2.2审查公司各部及生产厂的初步预算并讨论建议修正事项;
9.2.3协调各部门间的矛盾或分歧事项;
9.2.4编制、修改、拟定并上报公司的年度预算;
9.2.5环境变更时,经营方针的变更及预算的修正;
9.2.6向集团上报本公司预算执行情况表和预算执行分析报告。
9.2.7根据集团批准的公司年度预算起草、修改、拟定并上报公司的相关经营管理政策规定。
9.3主任委员职责:
9.3.1负责起草、修改、拟定并上报公司年度经营规划;
9.3.2负责平衡公司各部门的业务预算;
9.3.3决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草案;
9.3.4核准上报公司与预算相关经营管理政策和规定;
9.3.5审批公司各部门预算执行相关业绩考核。
9.4预算执行秘书的职责:
9.4.1提供各部门编制预算所需的表单格式及进度表等;
9.4.2督促预算编制的进度;
9.4.3编制、审核、汇总各部门的初步预算并提交公司预算委员会讨论;
9.4.4提出预算执行建议事项,向集团董事会报告公司预算执行情况;
9.4.5比较与分析实际执行结果与预算的差异情况;
9.4.6监督各部门切实执行预算有关事宜;
9.4.7对公司各部门拟定的相关政策规定提出评审意见;
9.4.8其他有关预算执行的策划与联络事项。
9.5公司各部门预算执行责任人的职责:
9.5.1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起草、修改、拟定并上报各部门年度工作规划即业务预算;
9.5.2编制、修改、拟定并递交本部门业务预算;
9.5.3向公司财务部提供部门业务预算及相关预算资料,如部门工作规划关键资料、材料消耗定额、工时定额、设备产能、各部门人员岗位编制及薪资标准等;
9.5.4执行本部门业务预算;
9.5.5向公司预算委员会报告本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9.5.6根据公司年度业务预算指标起草、修改和拟定上报本部门的经营管理政策和规定;
9.5.7其他有关预算执行的策划与联络事项。
10、预算的编制与审批
10.1公司预算编制的主要依据:
10.1.1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
10.1.2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和目标;
10.1.3公司年度经营计划;
10.1.4公司确定的年度预算编制原则和要求;
10.1.5以前年度公司预算执行情况。
10.2公司预算的编制程序:
10.2.1集团董事会确定公司预算年度的经营目标;
10.2.2财务部根据公司预算年度的经营目标,于每年10月下旬制定印发公司预算编制纲要,确定公司下一年度预算编制的方法和要求;
10.2.3公司各预算责任部门按照统一格式,编制本部门归口管理业务的下一年度预算草案,于每年11月10日前送财务部,年度预算必须同时分解到月度预算;
10.2.4财务部对各项预算责任部门提交的预算建议方案进行初审、汇总和平衡,并就平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充分协调,提出初步调整的建议,在此基础上提出公司下一年度预算草案,于11月25日前报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查,通过后上报集团董事会;
10.2.5经集团重事会对公司年度预算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后,财务部对预算草案进行修改后重新上报集团董事会审批。
10.3公司预算的审批程序:
10.3.1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应于11月25日召开预算管理委员会会议,审查公司下一年度预算草案。对未能通过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查的项目,有关预算责任部门应进行调整;
10.3.2经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查后的预算草案,应于12月10日前报董事会,董事会原则上在12月20日前审批预算;
10.3.3公司预算草案经董事会审批后,由财务部下达公司各预算责任部门执行;
11、预算的执行与控制
11.1公司预算一经批准下达,即具有指令性,各预算责任部门必须认真组织实施。各预算项目在实际执行中进行
11.2公司预算作为预算期内组织公司内部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筹融资活动的基本依据。
11.3预算内资金的拨付报销
11.3.1预算内资金拨付报销的基本条件为:
11.3.1.1预算责任部门下达的计划或签署的审查意见;
11.3.1.2合同正本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11.3.1.3经审批同意准确填写的《付《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出自:款申请单》或《费用报销结算单》;
11.3.1.4按照财务制度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凭证。
11.3.2预算内资金拨付报销的程序:由资金使用单位或预算责任部门填写《付款申请单》或《费用报销结算单》,并附相关文件、合同或资料,送财务部审核,按公司授权审批权限审批后,办理拨付报销手续。
11.3.3预算内资金支出,由财务部根据资金的周转情况和项目进度情况拨付。合同或法律文件规定支付时间的,按规定的时间支付。
11.3.4财务部建立预算资金拨付台账制度,各预算责任部门建立预算执行台账,每季度末与财务部核对。
11.4预算外资金的拔付报销:预算外资金拔付报销的基本条件除了11.3.1规定外,预算必须先进入追加调整程序,再进行付款申请和费用报销审批。
11.5预算追加调整程序:
11.5.1公司正式批准执行的预算,在预算期内一般不予调整。但当产品改良、公司经营管理工作调整、公司发生重大经营管理事故等原因时,可以申请预算追加调整。
11.5.2预算追加调整由责任部门提出,经公司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核准上报集团董事会批准。超预算金额10%以内由集团财务总监审批,超预算金额10%以上由集团董事长审批,超预算10%以上但金额较小的由集团财务总监审批。
11.5.3经批准的预算调整金额仅适用于报销,但不涉及年度或月度预算报表金额的调整,预算对比分析与考核仍按原批准下达的年度财务预算目标为准。
11.6公司建立预算执行情况月度分析报告制度。各预算责任部门应于每月终了12日内将预算执行分析报告送财务部。财务部全面分析每月预算执行情况,并提出对策和建议,提交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主任和集团财务审计处。由预算管理委员会主任决定召开预算管理委员会会议审议。
11.7年度终了,各预算责任部门应清理当年预算执行情况,并提出需结转下年度安排的本年未执行完的项目及金额,送财务部初审、汇总后,由财务部编制当年的公司预算执行报告,报预算管理委员会、董事会审批。预算执行报告一经审批,对未提出在下年度继续安排的未执行完预算项目予以注销。
12、预算修正
12.1预算修正的条件:在预算执行中由于市场环境、经营条件、政策原因等客观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致使预算编制基础不成立,或者将导致执行结果产生重大偏差的,在目标偏离值达到20%以上时,公司预算委员会可以在年度中期即每年6月份进行预算修正。
12.2预算修正的基本原则:
12.2.1目标一致原则,即预算修正事项不能偏离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的要求;
12.2.2讲求效益原则,即预算修正方案在经济上应当能够实现最优化;
12.2.3责任落实原则,即对常规事项产生的预算执行差异,应当责成预算执行单位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12.2.4例外管理原则,即将预算修正的重点放在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重要的、不正常的、不符合常规的关键差异方面。
12.2.5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原则。
12.2.6收支平衡原则。
12.2.7节约就是创收原则。
12.3预算修正的程序:
12.3.1预算修正可以由公司预算目标责任人根据外部经营环境变化情况向集团董事会提出修正申请。
12.3.2公司财务部对申请修正事项提出预算修正方案,上报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查后报董事会审批;
12.3.3集团董事会对公司提出的预算修正事项实行逐项审查、充分论证后审批通过。公司按修正后的目标值执行下半年度的经营预算。
12.3.4财务部对集团董事会批准的预算修正项目进行监督执行。
12.3.5公司其他责任部门按批准的预算修正值严格执行。
13、预算的考核与监督
13.1公司建立预算考核制度,公司预算考核的具体政策由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制定。
13.2公司预算考核采取年度考核方式,由财务部会同人事部门进行。
13.3公司建立预算责任人制度,各预算责任人为各预算责任部门的负责人。
13.4公司建立年度预算执行评价制度,根据年初预算与年终预算执行结果的差异水平对各预算责任部门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各部门负责人年度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13.5公司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控制、调整和追加、修正必须认真实施财务监督和审计监督。
13.6公司建立预算财务内部稽核制度,财务部负责对各预算责任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稽核各部门资金的收支、财产的盘点、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的确认。
14、预算执行审计检查:为确保预算的有效执行,由集团财务和审计处组织实施,不定期对各公司的预算执行过程实行监控和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预算报销的正确性、预算追加调整流程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超标准定额报销、预算执行报表的及时性、准确性,预算执行分析报告的及时性完整性有效性,各公司总经办是否按规定进行人事行政可控费用的登记控制等方面进行检查,预算执行跟踪及整改的及时性有效性等。
14、本规定由集团财务和审计处负责解释。
15、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预算工作管理制度 篇3
学校体育工作是指学校的体育课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它的基本任务是:增进学生身心健康、增强学生体质;使学生掌握体育基本知识,培养学生体育运动能力和习惯;提高学生运动技术水平,为国家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对学生进行品德教育,增强组织纪律性,培养学生的勇敢、顽强、进取精神。因此,作为传统项目学校,在积极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学校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xx]7号)和《中共湖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鄂发[20xx]10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规章制度。
一、体育课教学
1.学校体育工作必须面向全体学生,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体育锻炼与安全卫生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推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强身健体活动,重视继承和发展学校传统体育项目,加强体育科学研究,促进学生身体素质和运动水平的全面提高。
2.认真开设体育课。各班每周至少开设三节体育课,体育课教学应当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教学内容应当符合教学课程标准的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和气候条件;教学形式应当灵活多样,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改善教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
3.体育课是学生毕业、升学考试科目。学生因病、残免修体育课或者免除体育课考试的,必须持市级医院证明,经学校体育教研组审核同意,并报学校政教处备案,记入学生健康档案。
二、课外体育活动
1.认真安排课外体育活动。每天须坚持做课间操、眼保健操,每周至少安排两次体育活动。开展课外体育活动应当从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生动活泼。课外体育活动安排必须科学合理,体育教师和班主任应临场指导督促。
2.在学生中认真推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达标活动和等级运动员制度。
3.根据季节特点,开展适合学生生理、心理特点的体育锻炼和竞赛。每学年开展体育节活动,冬季体育锻炼的内容包括拔河、跳绳、踢毽和长跑,并组织拔河、跳绳、踢毽等比赛。春季开展形式多样的趣味运动会,形成锻炼热潮。
三、课余体育训练与竞赛
1.加强课余体育训练。制订体育运动队训练计划,充分挖掘运动潜力,积极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学校对参加课余体育训练的学生,应当安排好文化课学习,加强思想品德教育。
2.运动队每周至少训练5次,教练员应制订运动队训练计划,明确具体训练要求,并作好有关运动员素质、技术、成绩的资料整理。
3.坚持教练工作记录制度。有完善的运动员档案,做到运动员名单健全、训练笔记健全,关注运动员的学习成绩,全面关心运动员的成长。
4.积极开展体育竞赛活动。体育竞赛贯彻小型多样、单项分散、勤俭节约的原则。学校每年度举行一次田径运动会,开展年级篮球赛等小型竞赛活动。
5.教练员要做好每次参加各级比赛运动员的赛前动员和赛后总结工作。
6.教练员坚持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训练水平,加强科学训练方法的研究,争取各项比赛获优异成绩。
四、体育教师
1.体育教师应当热爱学校体育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文化素养,掌握体育教育的理论和教学方法。
2.有计划地安排体育教师进修培训。对体育教师的职务聘任、工资待遇应当与其他任课教师同等对待。体育教师组织课间操(早操)、课外体育活动和课余训练、体育竞赛应当计算工作量。
五、体育常规管理工作
1.学校有校长分管体育工作,在制定计划、总结工作、评选先进时,应当把体育工作列为重要内容。
2.班主任应当把学校体育工作作为一项工作内容,教育和督促学生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学校的卫生部门应当与体育管理部门互相配合,搞好体育卫生工作。总务部门应当搞好学校体育工作的后勤保障。
3.体育教师在备课中,应将学生安全保护措施列入计划,课前认真检查本课所用场地器材、教学步骤、教材安排,运动量要科学合理,切合学生实际。
4.体育教师应在体育课或体育活动前检查学生的穿着。学生上体育课和体育活动应穿运动服和运动鞋。
5.学校政教处和体育教研组应认真做好学生课间操的组织管理工作和安全教育工作,若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在第一时间进行抢救或治疗、转诊,并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和通知家长。
6.体育教练员要积极组队参加省、市、区等的各项体育竞赛活动。
7.每学年年初,体育教研组应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学校工作计划和本学年体育工作的实际需要,制订体育器材添置计划,配齐体育器材和体育设备。体育场地、器材、设备和管理与维修需由专人负责,有帐册、有制度。
8.对在学校体育工作中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校长室将根据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进行精神和物质的奖励;对工作不力或发生责任事故的个人进行批评教育甚至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