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规定优秀12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找到的12篇设备管理制度的相关文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设备的管理制度 篇1
一、新增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各部门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必须报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经设备管理部门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增置设备。
第三条、为保证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门应设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协助设备管理部门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四条、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五条、施工安装,由设备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登记单”。
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第一条、目的设备是生产力三要素之一,是进行社会生产的物质手段,设备管理制度的好坏,对企业产品的数量、质量和成本等经济技术指标,都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因此要严格按照设备的运转规律,抓好设备的正确使用,科学维护,努力提高设备完好率。为此,特建立本制度。
第二条、操作人员和维(检)修人员应以主人问的态度,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用严肃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维护好设备。坚持维护与检修并重的原则。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设备包机制,确保在用设备的完好。
第三条、操作人员对使用的设备,通过岗位练兵和学习技术,做到“三懂、三会(懂结构、东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出故障),并享有“三项权利”,即一是有权利制止他人私自动用自己操作的设备;二是未采取防范措施或未经主管部门审批超负荷使用设备,有权停止使用;三是发现设备运转不正常,超期不检修,安全装置不符合规定应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如不立即处理和采取相应措施,有权停止使用。
第四条、操作人员必须做好下列各项主要工作:
(1)正确使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执行操作指标,不准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运行。
(2)精心维护、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定时按巡回检查路线,对设备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排除隐患。搞好设备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保持零件、附件及工具完整无缺。
(3)掌握设备故障的预防、判断和紧急处理措施,保持安全防护装置完整、好用。
(4)配合检修人员搞好设备的检修工作,时其经常保持完好状态,保证随时可以启动运行,对备用设备要定时盘车,搞好防冻、放凝等工作。
(5)认真填写设备运行记录、缺陷记录,以及操作日记。
(6)经常保持设备和环境清洁卫生,做到沟见底、轴见光、设备见本色、门窗玻璃干净。
第五条、搞好设备润滑。严格执行石油化工设备润滑管理制度。同时对润滑部位和油箱等定期进行清洗换油。
第六条、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第七条、设备检修人员对所包修的设备,应按时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配合操作人员搞好安全生产。
第八条、车间所有设备、管道等维护工作,必须有明确分工,并及时做好防冻、放凝、保温、保冷、防腐、堵漏等工作。
三、设备安全检修制度
第一章检修前准备工作
接到检修任务或检修通知后,按检修任务要求的工作范围,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第一条、对检修用的工具、设备应进行详细检查,保证安全良好,临时使用的电气设备、导线,绝缘要良好,并有可靠接地,严禁将电动工具的外壳接地线与工作零线拧在一起插入插座。
第二条、凡是具有两人以上参加检修的项目,车间或班组应指定人员负责安全。
第三条、进行检修的设备必须切断电源,电气设备检修时应在电源进线开关上挂上“严禁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
第四条、凡在易燃、易爆物质的设备管线上检修或动火,必须切断电源,将有关部位插上盲板,清洗、置换分析合格,需要动火时(焊接时)要办好“动火证”,动火分析标准按《安全动火制度执行规定》。
第二章检修中的安全制度
第五条、生产单位必须给检修人员创造安全检修的良好条、件,对一些操作复杂的设备,检修人员进行设备检修时,该设备的操作员应积极配合完成修理任务。
第六条、检修人员要对高大设备检修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升降工具或脚手架等必须安全可靠,脚手架的负荷量要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规定。
第七条、登高检修时,其高度在2米以上,必须拴好安全带,高处作业人员要注意空中电线,距高压电线应在2。5米以上,高处检修时使用的工具和物件要放稳,必要时要拴好系牢,工具不用时要插入工具袋,以免落下伤人,严禁随意向下抛物体。
第八条、电气设备检修必须由电工进行,检修前腰详细检查,确认无电后,方可进行检修。低压不问如在检修过程中要进行电检查测量时,要有两名电工进行,一名有经验的电工做监护,并应掌握触电后的急救方法,监护人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第九条、检修时要使用绝缘木为工具,严禁使用锉刀、钢尺等。
第十条、外线电路发生故障检修时,登高前应检查登高工具,确认良好可用时在使用。
第十一条、要防止倒杆、滑梯等坠落事故,立梯坡度以60°为宜,梯低宽度50厘米,梯脚不能稳固的,必须有人扶梯。人字梯拉绳必须牢固。
第十二条、在设备检修过程中如中途离开,当回来继续工作时,应首先检查零部件和设备是否变动,确认无变动时方可继续工作。
第三章完工或试车前的注意事项
第十三条、设备检修完毕,机器设备试车之前应检查机械部件、防护装置是否完全装好,设备内容应无遗物留存,然后对设备的传动部件进行盘车检查。
第十四条、电气设备试车前,要检查电线连接是否有错误和不当的地方。并应清理现场,电气控制箱内不得遗留不用的导电物体。第十五条、开机前注意设备是否有人,与检修和操作无关的人员不要在设备周围围观,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开机试车。
第十六条、开机时先作点动试验,观察设备有无异常声响,如无异常反应,再启动试运行。
第十七条、试车后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停机,当继续进行修理时,应切断电源,拔掉保险。
四、设备计划检修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为了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及时消除设备缺陷,保证检修质量,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借阅检修时间,降低检修成本,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设备检修份大修、中修、小修、系统(装置)停车大检修和事后维修。大修费用由大修基金支付;中修、小修费用由生产费用支付;系统(装置)停车大修的费用按项目及检修分类别支付。
第三条、实行科学文明检修,认真执行检修技术规程,企业设备动力不猛必须严格控制大修基金的使用。制订合理的检修定额,提高检修技术水平,逐步延长设备使用周期。
第四条、根据检修间隔期及设备检查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编制出设备大修、中修、小修计划,设备检修计划与生产计划同时制订、同时下达、同时检查考核。任何检修项目都要办理检修任务书。
第五条、设备检修计划有车间编制。厂设备动力组织平衡,报主管厂长批准后下达。年度计划在年前4个月提出;季度计划在季前1个月提出;月计划在月前15天提出。
第六条、系统(装置)停车大检修要做到:
(1)有一名副厂长全面督责大检修工作。
(2)在大检修前要成立大检修筹备领导小组,负责搞好检修项目的落实,物资准备、施工准备,劳动力的`准备和开、停车置换方案的拟定等工作。
(3)组织和指挥大检修的人员要统一计划、统一指挥和统一行动。要做到“三个面向”(即面向群众、面向基层、面向生产)和“五到现场”(即思想工作到现场、生产指挥到现场、材料供应到现场、设计科研到现场、生活业务到现场)。切实抓好停车、置换、检修、试压开车四个环节。
(4)大检修中必须严格质量检查和检修竣工验收工作,保质、保量、氨气完成检修任务,达到一次试车成功。检修完后,应进行总结评比。
(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发生事故。
第七条、严格认真执行设备检修计划,若确实需要调整,必须办理批准手续。设备中修、小修计划调整有厂设备动力科批准;大修计划调整,每年6月份由厂设备动力科组织进行,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八条、结合设备大修、中修实现技术革新的应由车间向厂设备动力科提出报告并附图纸说明,批准后方可执行。重大革新由厂设备动力科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九条、设备大修需要有大修方案。复杂工程需要绘制网络图。大修方案包括:检查内容、质量要求、工程进度、劳动力、材料、特殊工器具需用量、试车验收规程、安全措施等。设备的大修方案确定后,有关部门要做好材料的供应和劳动力的准备工作。施工前,设备动力科组织落实,确保大修工作顺利完成。
第十条、设备检修必须严格办理设备交接手续,严守检修安全技术规程,施工单位在检修前按规定办理“检修任务书”及“动火证”等手续。生产车间负责对停车的设备进行处理,合格后交施工单位,并排转染帮助施工人员联系处理有关安全事宜。施工现场应设安全施工护栏和标识,以确保安全检修。
第十一条、设备检修要严格执行检修方案和检修规程。若检修项目进度、内容需要变更,质量要求遇到问题,必须向车间或设备动力科报告,及时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
第十二条、设备检修要把好质量罐,采取自检、互检和专业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并贯彻于施工的始终。主要承压承载部分要有鉴定合格证。主要设备大修竣工验收由设备动力科组织;一般设备的大修及所有设备的中修竣工验收由车间组织;施工单位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第十三条、压力容器的检修,除按检修规程或方案验收外,还必须执行压力容器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设备大修、中修要由完整的检修记录;大修要由完整的交工资料,并记入设备档案。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要按计划节约使用材料,开展修旧利废、检修后的余料必须按项目退库,不得准一使用,尽力借阅检修费用。
第十六条、检修人员必须做到科学检修、文明施工、采用专用工具,现场要清洁,摆放要整齐,对工程质量,要一丝不苟。
第十七条、各车间每月必须做好设备检修执行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
生产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篇2
1、设备检修分大修、中修、小修、系统 (装置 )停车大检修和事后维修。大修理费用由大修理基金支付;中修、小修费用由生产 费用支付;系统(装置)停车大检修的`费用按项目 及检修分类分别支付。
2、实行科学文明检修,认真执行检修技术 规程,设备动力处必须严格控制大修理基金的使用。制定合理的检修定额,提高检修技术水平,逐步延长设备使用周期。
3、根据检修间隔期及设备检查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编制出设备大、中、小修计划,设备检修计划与生产计划同时制定,同时下达,同时检查考核。任何检修项目都要办理检修任务书。
4、设备检修计划由车间编制。厂设备动力组织平衡,报生产总监批准后下达。检修计划提出时,应同时提出备品配件、材料、工器具计划。年度计划在年前4个月提出;季度计划在季前1个月提出;月计划在月前15天提出。
5、系统(装置)停车大检修要做到:
(1)由生产总监指挥并委托相关的主管负责大检修工作。
(2)在大检修前要成立大检修筹备领导小组,负责搞好检修项目的落实,物资准备、施工 准备,劳动力的准备和开、停车置换方案 的拟订等工作。
(3)组织和指挥大检修的人员要统一计划、统一指挥和统一行动。要做到“三个面向”(即面向群众、面向基层、面向生产)和“五到现场”(即思想工作到现场、生产指挥到现场、材料供应到现场、设计 科研到现场、生活服务到现场)。切实抓好停车、置换、检修、试压开车“四个环节”。
(4)大检修中必须严格质量检查和检修竣工验收工作,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检修任务,达到一次试车成功。检修完后,应进行总结评比。
(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发生事故 。
6、严格认真执行设备检修计划,若确实需要调整,必须办理批准手续。设备中、小修计划调整由厂设备动力处批准;大修计划调整,每年六月份由厂设备动力处组织进行,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7、结合设备大、中修实现技术革新的(如改革结构、使用新材料配件)应由车间向厂设备动力处提出报告并附图纸 说明,批准后方可执行。重大革新由厂设备动力处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8、设备大修需要有大修方案。复杂工程 ,需要绘制网络图。大修方案包括:检查内容、质量要求、工程进度、劳动力、备品配件、材料、特殊工器具需用量、试车验收规程、安全措施等。设备的大修方案确定后,有关部门要做好材料、备品配件的供应和劳动力的准备工作。施工前,设备动力科组织落实,确保大修工作顺利完成。
9、设备检修必须严格办理设备交接手续,严守检修安全技术规程,施工单位在检修前按规定办理签证检修任务书及动火证等手续。生产车间负责对停车的设备进行处理,合格后交施工单位,并派专人帮助施工人员联系处理有关安全事宜。施工现场应设安全防护栏杆或标记,以确保安全检修。
10、设备检修要严格执行检修方案和检修规程。若检修项目进度、内容需要变更,质量要求遇到问题,必须向车间或设备动力处报告,及时组织有关人员研究 解决。
11、设备检修要把好质量关,采取自检、互检和专业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并贯彻于施工的始终。主要承压承载部件要有鉴定合格证。主要设备大修竣工验收由设备动力科组织;一般设备的大修及所有设备的中修竣工验收由车间组织;施工单位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12、压力容器 的检修,除按检修规程或方案验收外,还必须执行压力容器管理的有关规定。
13、设备大、中修要有完整的检修记录;大修要有完整的交工资料 ,并记入设备档案。
14、施工单位要按计划节约使用材料、配件,开展修旧利废,检修后的余料、余配件必须按项目退库,不得转移使用,尽力节约检修费用。
15、检修人员必须做到科学检修、文明施工、采用专用工具,现场要清洁,摆放要整齐,对工程质量,要一丝不苟。
16、各车间每月必须做好设备检修执行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篇3
一、装备处设备维修部负责全院医疗仪器设备的维修维护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装备处设备维修部维修技术人员应定期对所负责的仪器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三、各科室医学设备出现故障时,由使用人员及时向设备维修部报修,说明设备所在科室、设备名称、故障现象等情况。
四、设备维修部设有专人值班,负责接待日常业务和应付紧急维修任务,值班人员接到报修任务,要做好报修记录并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到现场维修,对急修设备、抢救设备优先处理,做到随叫随到。
五、维修人员接到维修任务,根据设备故障情况带好维修工具尽快到现场维修,设备修复后,由使用人员验收设备正常工作,填写仪器维修记录单,设备交付科室使用。
六、对现场不能修复的大型、急救设备,维修人员及时逐级上报组长和设备维修部负责人,组织人员抢修,需要外修或购置特殊配件时,由使用科室填写《科室购置配件、维修申请表》报批执行。
七、对设备常用的零配件、易损件等,设备维修部制定配件目录,组织论证、比价后由设备管理科统一采购、入库,根据科室需要按招购置/领用,列入使用科室支出。
八、维修技术人员应对所修理的医学设备做出鉴定,凡属使用科室违章操作或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坏,要及时上报,按相关规定处理。
九、未经装备处批准,任何人不得维修医院设备,因私自维修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责。
十、医疗仪器设备因老化或不能修复等原因需报废时,按照医院报废制度执行。
工厂设备管理制度 篇4
1.设备管理方针
保证设备正常完好为企业的生产提供最优的技术装备,使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在最佳的物质技术基础之上,以获得设备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设备综合效率最高。
2.设备管理机构和职责。
2.1设备管理由分管生产副厂长全面负责。
2.2分管副厂长的职责是:
2.2.1负责考核设备完好率和设备利用率;
2.2.2负责审核设备定期保养、维修和大修计划并监督实施;
2.2.3负责审核设备更新和增置计划;
2.2.4负责建立健全设备使用管理与维护制度;
2.2.5负责加强设备基础管理工作。
2.3设备管理日常工作由设备科或专、兼职设备管理员负责。
2.4设备科或设备管理员的职责是:
2.4.1掌握设备市场信息和本厂设备技术状态,根据本厂生产需要,提出并编制设备更新和增置计划,经分管副厂长同意实施设备的购置。新置设备确保性能先进、质量优良,并且有较高的可靠性、维修性和经济性指标。
2.4.2对新购置的设备进行开箱验收和安装调试验收,严把质量关。负责做好设备运行初期的使用和保养,以及信息反馈工作。
2.4.3编制设备操作规程和维护规范,监督设备的安全和正确使用。
2.4.4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定期保养,使设备常年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的状态;
2.4.5编制设备定期保养、维修和大修计划并负责实施。
2.4.6会同财务科编制设备台帐,加强设备台帐管理,定期进行设备盘点、核实,确保帐面清晰、帐物相符;
2.4.7建立主要设备档案,一机一档;
2.4.8监督设备运转记录的填写和完好率、利用率的统计;
2.4.9完成厂长交办的设备管理的其它日常工作。
设备管理制度 篇5
一、新增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公司各部门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动力科备案。
第二条 经设备动力科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检修项目或增置电器及机械设备。
第三条 为保证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门应协助设备管理部门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四条 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设备动力科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五条 施工安装,由设备动力科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报告”方可使用。
二、使用设备管理规定
第六条 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员要与生产管理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设备动力科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第七条 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设备动力科考核合格,上岗操作。
第八条 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九条 设备动力科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情况,并列入工作考核内容。
三、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规定
第十条 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拆除、报废之前,设备动力科要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
第十一条 设备动力科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残值情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十二条 使用部门将“报废、拆除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程序审批。
第十三条 申请批准后,交付供应部办理,新设备到位后、旧设备报废、拆除。
第十四条 报废、拆除旧设备由生产管理部、设备动力科、安全环保科分工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置。
四、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
第十五条 发生设备事故,设备主管、生产管理部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十六条 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做记录上报本部门负责人(事故发生后1个工作日内)。
第十七条 设备主管、值班人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生产管理部经理。
第十八条 对重大事故由维修部门通知人事部及有关部门,按处理程序及时上报。
第十九条 事故处理完毕,生产管理部值班主管将“事故分析报告”存入设备档案。
第二十条 人为事故应根据情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责任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第二十一条 属设备自然事故,维修部门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五、设备检修保养规定
第二十二条 生产管理部设备主管人员编制设备检查保养半年计划,填制“ 半年设备检修计划表”,报部门经理审核批复。
第二十三条 生产管理部经理审核计划,呈报总经理后,批准执行生产管理部半年设备检修保养计划。
第二十四条 设备管理人员编制检修保养单“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并按月计划表的内容,逐项填写“保养申请单”,检修保养时需某部位停电、水、气时,还要填写“停
设备运行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经济运行,为生产装置创造良好的供电环境,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部设备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电气设备是指发电、供电及用电设备。
第四条在国家有关政策指导下,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从技术、经济、组织等方面采取措施,对电气设备从规划、设计、制造、选型、购置、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进行科学的综合管理,做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优化资产配置,经济有效地使用固定资产,保证资产的保值,为公司生产经营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第五条电气设备管理应当贯彻以下原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把确保电气设备安全可靠运行作为设备管理的首要任务。
(二)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
(三)坚持可持续发展,努力保护环境和节能降耗。
(四)坚持依靠技术进步、科学创新作为发展动力,推广应用现代电气设备管理理念和自然科学技术成果,实现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的科学、规范、高效、经济。
第六条电气设备是生产力的重要组成要素,是企业生产的物质技术基础,电气设备及运行的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要将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的主要经济指标纳入单位的经济责任制指标体系,列入经理(厂长)任期责任目标,制订年度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工作计划,纳入单位的经济责任制体系,定期检查和考核。
第七条电气管理,必须以安全发、供、用电为中心,经济运行为重点,建立健全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网络,统一调度,分级管理,严格执行“三三二五制”,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电气设备的技术、装备水平,满足电力系统安全、可靠、经济运行。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范围
第八条公司设备管理部及有关部门按照集团公司及公司的设备管理制度和规定,依据其职责,指导、监督和综合协调各单位的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公司电气设备及运行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职责如下:
(一)负责贯彻上级部门有关电气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度,制定公司电气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细则,并监督贯彻执行。
(二)组织或参加制定公司电力系统中长期发展规划。
(三)审查公司电气设备的更新、报废计划。负责审核公司主要电气设备选型。
(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做好电力系统综合自动化建设、电气设备信息化建设、状态监测及故障诊断,并结合生产中技术难题,开展技术攻关。
(五)组织开展公司电气设备创完好检查,并在此基础上抓好系统及主要设备的技术分析及技术鉴定工作。
(六)组织公司电气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七)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企业电气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九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各单位分管设备管理工作副经理(副厂长)在经理(厂长)的领导下,依据公司《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制度》的管理要求和职责,全面负责本单位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工作。
第十条各单位电气设备主管部门的职责
(一)负责贯彻上级部门电气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度、细则,制定本单位电气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细则,组织编制本单位电气设备运行、维护、检修等技术规程和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
(二)对本单位电气设备管理工作负责,确保主要电气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协调生产与检维修、电气设备主管部门与有关部门的关系。
(三)组织编制本单位电气设备的“三定”计划,审核检修及技术改造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组织对本单位电气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组织编制电气设备故障应急预案,不断提高事故处理能力。
(五)编制电气设备的更新、报废计划。
(六)推广应用四新技术(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做好电气设备的状态监测及故障诊断,并结合生产中技术难题,开展技术攻关。
(七)组织开展电气设备定期检查和评比,并抓好电力系统及主要电气设备的技术分析及技术鉴定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单位电气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三章 设备的前期管理
第十一条设备的前期管理是设备全过程管理中规划、设计、制造、选型、购置、安装、投运阶段的全部管理工作,是设备综合管理的重要内容,为使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综合效率最高,必须重视设备的前期管理。
第十二条 电厂(变电所)的厂(所)址选择总平面及系统设计,应经过技术经济论证,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标准、规范执行。
第十三条电气设备主管部门要参与新建、改扩建、更新等重大项目的设计审查,负责组织主要电气设备的选型,参与签订技术协议及设备购置、主要设备进厂验收等。
第十四条 电气设备购置要坚持
设备管理制度 篇7
一、通则
1、机电矿长对大型设备的安全负责,必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和操作制度,做到责任明确,奖罚分明。
2、各级管理人员按要求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做到勤、严、细,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3、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制定措施,并责成专人负责进行处理。事后分析总结,制定预防措施及技术改造方案,防止事故发生。
4、切实做好安全工作,专用设施(如绝缘靴、绝缘手套、试电笔、防灭火器材)必须齐全,放置整齐,并保证性能可靠,不得兼作它用。
5、大型设备应实行包机制,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和《煤矿安全规程》,详细记录设备的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组织处理,不得拖延。并有分析、处理事故经过的详细记录。
6、严格各种登记制度,闲杂人员禁止进人机房。
7、各种仪表每年必须由计量鉴定部门进行校验和整定。
8、大型设备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达到本设备操作的技术等级要求,经考试合格,由相关部门发证,持证上岗。
9、大型设备司机必须做到熟悉设备性能,合理使用设备,严禁超负荷、超规范使用。
10、大型设备应分别制定合理的运行标准,定期进行精度、性能测定,发现效能降低或精度超限时,应进行调整或检修。
11、大型设备必须装设符合规定的保护及其它安全设施,严禁甩保护运行。如有甩保护或保护失效运行的,立即停机组织处理或制定安全措施限期整改。
二、主、副井提升系统
1、主要提升装置必须配有正、副司机,在交接班升降人员的时间内,必须正司机操作,副司机监护。每班升降人员前,应先开1次空车,检查绞车动作情况。
2、提升装置的最大载重量和最大载重差,应在井口公布,严禁超载和超载重差运行。箕斗提升必须采用定重装载。
3、升降人员和物料的单绳提升罐笼、带乘人间的箕斗,必须装设可靠的防坠器。
4、立井使用罐笼提升时,井口、井底和中间运输巷的安全门必须与罐位和提升信号联锁。
5、井口和井底车场必须有把钩工。人员上下井时,必须遵守乘罐制度,听从把钩工指挥。开车信号发出后严禁进出罐笼。严禁在同一层罐笼内人员和物料混合提升。
6、每一个提升装置,必须装有从井底信号工发给井口信号工和从井口信号工发给绞车司机的信号装置。井口信号装置必须与绞车的控制回路相闭锁,只有在井口信号工发出信号后,绞车才能启动。除常用的信号装置外,还必须有备用信号装置。井底车场与井口之间,井口与绞车司机台之间,除有上述信号装置外,还必须装设直通电话。
7、井底车场的信号必须经由井口信号工转发,不得越过井口信号工直接向绞车司机发信号。
8、使用和保管提升钢丝绳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新绳到货后,应由检验单位进行验收检验。合格后应妥善保管备用,防止损坏或锈蚀。
(二)对每卷钢丝绳必须保存有包括出厂厂家合格证、验收证书等完整的原始资料。
(三)保管超过1年的钢丝绳,在悬挂前必须再进行1次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9、提升装置使用中的钢丝绳做定期检验时,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01,405,406,407,408条规定时,必须更换。
摩擦轮式提升钢丝绳的使用期限应不超过2年,平衡钢丝绳的使用期限应不超过4年。如果钢丝绳的断丝、直径缩小和锈蚀程度不超过规程第四百零五条、第四百零六条、第四百零八条的规定,可继续使用,但不得超过1年。
10、多绳摩擦提升装置各绳槽衬垫磨损剩余厚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绳槽磨损深度不得超过70mm,任意一根提升钢丝绳的张力与平均之差不得超过士10 %。更换钢丝绳时,必须同时更换全部钢丝绳。
11、主、副井提升容器与提升钢丝绳的连接,应采用楔形连接装置。每次更换钢丝绳时,必须对连接装置的主要受力部件进行探伤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楔形连接装置的累计使用期限:单绳提升不得超过10年;多绳提升不得超过15年。
12、提升装置必须装设下列保险装置,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防止过卷装置:当提升容器超过正常终端停止位置(或出车平台)0.5m时,必须能自动断电,并能使保险闸发生制动作用。
(二)防止过速装置:当提升速度超过最大速度15%时,必须能自动断电,并能使保险闸发生作用。
(三)过负荷和欠电压保护装置。
(四)限速装置:提升速度超过3m/s的提升绞车必须装设限速装置,以保证提升容器(或平衡锤)到达终端位置时的速度不超过2m/s。如果限速装置为凸轮板,其在1个提升行程内的旋转角度应不小于270°。
(五)深度指示器失效保护装置:当指示器失效时,能自动断电并使保险闸发生作用。
(六)闸间隙保护装置:当闸间隙超过规定值时,能自动报警或自动断电。
(七)松绳保护装置:缠绕式提升绞车必须设置松绳保护装置并接入安全回路和报警回路,在钢丝绳松弛时能自动断电并报警。箕斗提升时,松绳保护装置动作后,严禁受煤仓放煤。
(八)满仓保护装置:箕斗提升的井口煤仓仓满时能报警和自动断电。
(九)减速功能保护装置:当提升容器(或平衡锤)到达设计减速位置时。能示警并开始减速。
(十)防止过卷装置、防止过速装置、限速装置和减速功能保护装置应设置为相互独立的双线型式。
(十一)立井、斜井缠绕式提升绞车应加设定车装置。
13、新安装的矿井主要提升装置,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投入运行后的设备,必须每年进行1次检查,每3年进行1次测试,认定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14、主要提升装置必须具备下列资料,并妥善保管:
(一)绞车说明书。
(二)绞车总装配图。
(三)制动装置结构图和制动系统图。
(四)电气系统图。
(五)提升装置(绞车、钢丝绳、天轮、提升容器、防坠器和罐道等)的检查记录簿。
(六)钢丝绳的检验和更换记录簿。
(七)安全保护装置试验记录簿。
(八)事故记录簿。
(九)岗位责任制和设备完好标准。
(十)司机交接班记录簿。
(十一)操作规程、 制动系统图、电气系统图、提升装置的技术特征和岗位责任制等必须悬挂在绞车房内。
15、立井、斜井提升的`最大速度和最大加减速度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424, 425,426条之规定。
16、立井、斜井运输超长、超重、超宽物料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由分管矿长、总工程师批准,方可执行。
三、主要通风机
1、主要通风机机房必须架设两趟专用供电线路,线路上不得接其它负荷。控制回路和辅助设备,必须有与主要设备同等可靠的备用电源。
2、至少每月检查一次主要通风机。改变通风机转数或叶片角度时,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并按要求进行详细检查,做好记录。
3、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一次通风机性能测定和试运转工作,以后每5年至少进行一次性能测定。
4、主要通风机的运转应由专职司机负责,司机应每小时将通风机运转情况计入运转记录簿;发现异常,立即报告。
四、主排水
1、主排水泵房必须装备符合排水能力的工作、备用和检修的水泵。必须有符合排水能力的工作和备用的两趟排水管路。
2、主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的供电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当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能担负全部负荷。
3、主、副水仓每年必须至少清理两次,特别是在雨季前必须清理干净。
4、水泵房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防水门必须开启灵活,密封良好,安全出口畅通。
五、压风机
1、压风机必须装设安全可靠的安全阀和压力表。
2、风机出口管路上必须加装符合要求的释压阀。
3、滤风器必须三个月清洗一次。
4、安全阀必须定期清洗检查,保证其动作灵活可靠,动作压力。
大型设备司机交接班管理制度
1、矿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配备司机和相关工作人员。
2、交接班必须在工作现场进行,必须进行手拉手交接班。
3、在交接班时,应交接以下事项:
(1)传达介绍上级指示情况;
(2)现场巡视设备一周并交待设备运行情况;
(3)材料、配件及工具有无增减;
(4)齐全、正确的运转记录;
(5)防火器材有无丢失、损坏;
(6)其它不正常情况。
4、交接班时间未到,接班司机虽到,但交班司机不得自行离开岗位,且一人不准接班。
5、交接班时,交班司机必须保持机房内外干净、整齐。
6、交接班或交接时,设备发生一般性故障,交班人必须协助处理完毕,方可离岗。
工厂设备管理制度 篇8
第一章总则
设备润滑管理是设备维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任务是运用摩擦学传统理论和最新研究成果分析设备摩擦与磨损的机理,合理选用润滑材料,改进润滑方式,以达到降低摩擦、节约能源,降低生产成本,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的目的。为了加强和规范润滑管理工作,特建立此制度。
第二章各级管理机构与职责权限
第一条、总工办负责全公司设备润滑及液压设备的技术管理工作,具体职责为:
1. 审查、批准全公司设备润滑油脂、绝缘介质和液压介质(统称油品)的有关标准。
2. 审查、批准新材料、新技术的试验、试点及推广应用工作。
3. 审查、批准公司设备润滑管理和液压管理制度。
4. 检查、督导公司设备润滑、液压管理的全面工作。
5. 参加因润滑不良造成的重大设备事故分析会,审批防范措施。
第二条、机动部负责公司润滑专业技术管理具体工作,具体职责为:
1. 对公司所属各单位润滑、液压技术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与考核。
2. 负责制定全公司设备油品选用标准、加注油量标准、加注油周期标准及换油标准,油品进厂检验管理办法、油品抽检、清洗循环管理办法。
3. 对油品、润滑方式、液压设备(油箱、油泵、控制阀、储能器、热交换器、过滤器、监测系统、变压器、油开关)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及考核。
4、组织分析因润滑不良造成的重大设备事故,组织制定防范措施。
5. 负责油品定期化验、分析、质量确认工作。
6. 新油品、新技术的导入、试用、评定、推广等工作。
7. 对各厂、矿的润滑消耗定额进行定期考核、调整。
8. 组织公司润滑专业队伍的技术培训及考核工作。
9. 参与新建工程(包括技改工程)油品选择工作。
10. 负责油品进厂后的取样、复检,向物资供应部出据检验单。
第三条、各厂、矿负责本单位的润滑技术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为:
1. 各厂、矿应设专职(或兼职)设备润滑管理员,负责贯彻执行公司下发的有关规章制度,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润滑管理的规章制度。
2. 搞好设备润滑的“五定”工作。即定点、定油品、定量、定时、定人、贯彻油品的三级过滤和定期过滤净化制。
3、按机动部有关规定定期将油品样送机动部检验。坚持油品的定期化验和以质换油工作,加强油品定额管理,降低油品消耗,油品消耗要按期上报(其指标的考核包括年、定、日修工程用油)。
4. 组织润滑设备及系统的维护检修与润滑油站的运行工作,保证润滑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5. 负责变压器、油开关等电器设备的安全运行工作。
6、参加新油品、新技术的试验研究,改善润滑方式,不断提高润滑技术水平。
7、分析因润滑不良造成的设备事故,杜绝违反润滑管理制度的行为。
8. 组织本单位润滑技术培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9. 定期向机动部报告本单位设备润滑工作,按时填报本单位的油品消耗报表。
第四条、物资供应部负责油品采购、保管工作,具体职责为:
1. 按机动部确定的油品品种、牌号,负责油品的计划审批、招标、采购。
2、对投标方的要求:
1)提供各种资质证明,包括生产营业执照、质量证明、生产许可证、专利产品要提供专利证明。
2)提供业绩证明。
3)提供的产品包装要求整洁,密封良好、油桶上有明显的生产厂家及牌号标志,否则按不合格产品对待。
4)提供产品合格证、主要指标参数(理、化指标及使用性能指标),供应的油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满足凌钢提出的技术要求。
3. 对供应商的管理:
1)建立供应商档案库,详细记录供应商的资质、信誉、供货情况。
2)对有掺脏使假等舞弊行为的供应商永远取消其在凌钢的供货资格。
3)虽经机动部复检合格,但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油品存在质量问题,机动部组织使用单位、油品供应部门进行审核、确认。
4. 油品保管:
1)坚持先进先出,不应存储时间过长。
2)油品必须有合格证,并向机动部申报复检,复检合格方可入库。
3)油品要按生产厂家、品种、牌号,分类、分区域整齐摆放,不得乱摆乱放,各种油品必须有明确标识。
5. 对油品使用单位的油品存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使用单位油品存放、保管不利,应提出批评和改进意见,情节严重者应给与处罚。
6、废油回收、保管或根据实际需要对回收废油进行再生处理,经再生处理过的油品再使用时,必须经机动部检定审查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五条、财务部核查有机动部出具的复验合格单方可办理结算手续。
第三章油品的管理
第一条、油品使用制度
1. 各厂应根据公司统一制定的油品选用标准合理选用油品,设备所使用的油品应按设备使用说明书选择。如资料不全,可参照同类设备具体技术状况或经技术咨询选择适当油品。
2. 所有油品经机动部审定后不准擅自改代。
3. 如确需改代(包括更换品种、规格、牌号、生产厂家),必须事先提出申请,提出技术依据和可行性技术分析,报机动部审定、总工办批准,确认可行后方可试用,试用单位必须在使用前将试用设备、部位、时间,上报机动部备案,在试用过程中及时进行数据纪录、统计,试用期结束后,将试用情况上报机动部,机动部召集总工、供应部门、使用单位,召开鉴定会,讨论是否可以改代。
4. 认真做好油品净化工作,人工注油的部位,必须使用专用的注油工具,实行“三级过滤”。集中润滑油站(液压站),特别是制氧机、发电机、鼓风机、高精度机床的润滑系统,必须增设过滤净化装置,定期进行油品净化。
5. 各厂应按照公司制定的油品化验周期和换油标准,坚持对油品进行定期取样化验,并根据化验结果确定换油时间。
6. 库存超过半年的油品上机前要化验,化验合格后方可上机使用,否则不得使用。
7. 各厂、班、段的油桶、油盒、油壶等工具,务必保持干净,需做到油具专用。
8. 各厂的油品存放,不同油品必须做好标志,分别放置,防止混淆,并建立完善的发放制度,严禁露天存放油品。
9. 各厂要做好废油回收,经机动部鉴定不能再生的废油交物资供应部统一处理。
第二条、润滑(液压)装置的管理
1. 润滑(液压)设备及润滑(液压)站必须制定点检四大标准及使用规程、岗位责任制、区域分工负责制、交接班制、卫生清扫维护管理体系、防火要害保卫制度、工作牌制度、油品化验更换制度等,并认真贯彻执行。
2、要加强润滑(液压)设备及润滑(液压)站的维护保养,保证零部件的完整,仪表和报警装置灵敏可靠。工作环境清洁,设备地表及地沟都做到光洁无油污、无灰尘、无异物、无损坏,确保润滑(液压)设备的正常使用。
3. 设备的润滑(液压)管路及装置必须保持完好,未经批准不得拆除。
4. 经常检查设备的润滑情况和润滑效果,研究改进润滑方式和油品,杜绝设备在润滑不良的情况下运转。
5. 采用新型润滑设备,改进仪表和控制系统,采用新型监测装置,不断提高润滑系统的现代化水平。
第三条、其它
1. 加强润滑(液压)管理的基础工作,建立润滑事故台账,油脂消耗台账,人员培训档案等。
2. 主要设备要建立润滑技术档案,内容包括设备性能、润滑方式、选用油品、油品化验和换油记录、磨损、事故情况等。
3. 因润滑不良造成的设备事故,要及时进行分析、针对事故的原因,制定改进措施。
4. 润滑油站(液压站)的运转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润滑(液压)专业知识,熟悉使用维护规程,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5. 加强设备的保养,减少泄漏,积极采用新型密封材料和先进密封装置。
设备管理制度 篇9
设备运行动态管理:
1、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通过一定的手段,使各级维护与管理人员能够牢牢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依据设备运行的状态制定相应措施。
2、建立健全系统的设备巡检标准。加气站要对每台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检查的部位、内容、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允许值),并针对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对设备的每一个巡检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一般可分为时、日、周、旬、月检查点。
3、健全巡检体系。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使用设备的所有巡检点进行检查,维修人员负责重点设备的巡检任务和设备的全面运行动态。
4、信息传递与反馈。生产岗位操作人员巡检时,发现设备不能继续运转,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向站长汇报,由值班负责人组织处理。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记入检查表,并及时传递给设备维修工。设备维修工进行的设备点检、维修,要做好记录,按月汇总整理,并向技术保障部反馈。技术保障部负责把点检、维修情况记录在设备档案内。
设备维护、保养管理:
1、认真落实设备的管理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例,实行综合管理,保证生产任务顺利完成。
2、按照技术规范和操作要求,正确使用维护好设备,严禁设备超温、超压、超负荷带病运行,确保设备完好。
3、坚持“清洁、润滑、调整、紧固、密封、防腐”十二字作业法,严格设备润滑管理制度,搞好润滑油“五定”(定点、定质、定量、定时、定人)的工作,支持“三级过滤”制度。保证各类设备平稳运行。
4、搞好设备日常维修保养,加强技术学习,做到“四懂”(懂结构、原理、用途、性能);“三会”(会操作、维修、排除故障)。
5、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岗位职责”和“巡回检查”制度,每小时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运转记录。
6、建立设备档案,做好维修保养记录,及时上报设备报表,按时汇报设备管理情况。
7、管理好设备的专用工具、器具、备件,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8、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遇有紧急情况,应按应急措施处理。冬季要做好设备的防冻防凝工作。
设备管理制度 篇10
1、工程部机电设备房包括范围:
1.1 高压配电室
1.2 空调机房
1.3 物业自控机房
1.4 水箱间
1.5 各电梯机房
2、以上机房均为工程部的机电设备运行用房,为了确保本大楼内各机电系统正常运行,非工程部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以上机电设备房。
3、本公司内有关上级部门因检查工作,必须要进入这些场所时,应由部门经理或其指定人员陪同,并通知当值领班开门后进入,同时在《设备房出入登记簿》上做好记录。
4、凡外单位人员前来参观或有关上级业务部门前来检查工作,必须要进入这些场所时,应由部门经理或主管陪同,通知当值领班开门进入,同时在《设备房出入登记簿》上认真做好记录。
5、本部门工作人员需要进入以上地点进行工作时,必须根据工作项目所规定的地点,到当值领班处办理完登记手续后,在当值人员带领下进入以上场所。工作结束后,应及时通知当值人员办理验收离场手续。
6、外单位施工和检修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这些工作场所时,必须凭事先办理好的有关施工许可证、工作票和有效的'临时工作证件,到当值领班处办理许可和登记手续后进入现场,在工作中不得随意操作和触动与自己工作无关的设备。工作结束后,及时通知当值人员办理验收离场手续。
7、所有人员进入这些场所后,都应随手关门,并不得随意操作和触动与自己工作无关的设备。
8、所有施工和检修人员进入现场后,不得进行与自己工作无关的活动。必须在工作中做到文明施工,并认真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9、所有人员均不得将任何无关杂物带入或贮放于这些机电设备房。
设备管理制度 篇11
车间设备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设备是企业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生产效率的高低是否稳定提高,关键看设备能否正常运转、安全运行,为此必须加强设备管理,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为搞好车间的设备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1、运行管理所有设备、管道、阀门、电缆、电气仪表(及工量器具)的运行(使用)管理维护保养由各使用岗位(人员)负责。
设备管理实行车间全过程的管理和责任追究制,车间的每一个员工都要关心设备、维护保养好自己所使用的设备。发生设备事故,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的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订出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得到处理不放过)和三个对待(小事故当大事故对待;未遂事故当已成事故对待;外单位事故当本单位事故对待)的原则进行分析处理。
2、设备维护保养
设备是进行生产的物质基础,设备状况是否良好,是完成生产任务的重要因素。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必须坚持合理的操作和及时的维护保养。包机、包修人员必须贯彻“维护为主,检修为辅”的原则,认真执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2.1贯彻设备谁使用谁负责维护、保养的原则。
2.2操作工在运转期内要精心使用和保养,保证安全运转,不发生任何故障和事故。
2.3维护工在所包的时间内不能因检修不及时或质量差引起故障和事故。
2.4在用设备实行三级保养制:
①日常保养:由操作工班前班后进行,每班不少于20分钟,对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做好设备润滑和场地清洁。
②二级保养:以操作工为主,维护工作必要的技术指导。对设备进行部分解体检查,畅通油路,调查设备各部位配合间隙,紧固松动部位。
③三级保养:以维修工为主,操作工参加,对设备进行部分解体检查和修理,更换或修复磨损零件,润滑系统清洁换油,对电气系统进行检查修理。
2.5合理润滑是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减少零部件磨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的关键。操作工对设备必须保持良好的润滑状态,润滑要做到“五定”(定人、定点、定时、定质、定量)。
2.6设备维护保养要坚持做到:
①清洁:设备无油污、无积尘。做到漆见本色,铁见光,运动面不脱油,场地房所周围无脏物。
②润滑:油枪(杯)齐全,油路畅通、油标清晰,油位适当,油质适用,定期加油,合理润滑。
③整齐:工具、附件、成品堆放整齐。
④检查:紧固调整、防腐防漏,掌握设备技术状况,保证设备安全。
⑤观测:经常对设备机件的磨损规律和消耗情况进行观察和测定,为检修提供实际资料。
2.7操作工和维修工对设备需进行日常检查和季节性检查,对观察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防止扩大,并填写运行检查记录。认真交接班,重大问题及时汇报,日常检查内容:
①各种控制仪表的指数和波动范围。②安全保护装置的灵敏准确程度。③机械磨损件的温升,振动情况。④传动减速装置与轴承部位运转声音是否正常。⑤各种连接紧固件是否紧固可靠。⑥润滑和冷却系统是否正常。⑦电气动力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季节性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检查制度,巡检中将“看、摸、听、闻、查”做到位,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解决,这是设备维护保养主要环节。
3、设备检修
设备的计划检修是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及时消除缺陷,防止设备事故,保持设备完好状况掌握生产主动权的主要措施,因此,必须严格执行设备计划检修制度。
设备管理制度 篇12
为认真执行《煤矿机电设备管理》的规定,并按我矿具体分工状况,拟以下几点细则:
1、各区、科、厂无权对设备进行借调、转让。
2、凡我矿使用和检修设备单位,要配置兼职设备管理员,并不断学习,提高设备管理水平。
3、各使用和检修设备单位,对设备实行图、牌、板管理,做到帐、卡、物、板四对口,设备管理人员每月要核对一次。
4、严格执行出入厂验收制,没有领用手续、不完好、失爆的设备不能出厂;对进厂的检修设备不进行交接验收,或有拆件等状况,要追查职责并视情节处罚,否则不发新设备。
5、对皮带、溜子运输机的头、尾、减速机、电机等的管理应有计划,合理备用,正常进厂检修。
6、低值易耗、专用工具等由各单位直接向供应申请进货。
7、凡设备、低值易耗、专用工具等的报废手续按通知规定办理。
8、各单位每月30日将全月所发生的机电事故按规定表格报机电科一份。
设备管理制度(五):
:第一章:总:则
第—条:为贯彻国务院《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加强设备管理,结合机械工业状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设备是建设社会主义的物质技术基础,机械工业各级管理部门和企业务必坚持设计、制造和使用维修相结合,预防为主,使用、维护和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和更新相结合,技术管理和经济管理相结合,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做好设备管理工作。
第三条:机械工业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透过技术、经济和组织措施,对企业主要生产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做到综合规划,合理选购,及时安装,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安全生产,适时改造和更新,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素质,为机械工业的生产发展,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第四条:机械工业各级领导要重视设备管理,用心采用先进的管理方法和科学技术新成果,不断提高企业设备管理和维修技术水平,以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
第五条:机械工业设备管理实行分级管理。机械工业各级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对企业设备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设备属国家所有,管好、用好、维修好、改造好设备,保证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使设备经常持续良好的技术状态,保证企业生产发展的需要,是机械工业各级领导务必履行的重要职责。
在厂长(经理)的职责和职责制里,都务必明确地把持续设备完好和提高企业装备素质作为目标管理的一项重要资料,作为考核企业承包经营工作的主要指标之一。
第七条:机械工业设备管理的范围是指对构成企业固定资产的生产用设备的管理。
企业生产用设备统一由设备动力部门管理。其工作资料包括对设备规划、选型、购置、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改造、更新和报废的全过程实行综合管理。
第二章:各级组织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