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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厂生产管理制度(精选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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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厂生产管理制度(精选3篇)

服装厂生产管理制度 篇1

一、员工无论因何种原因要求请假,均要向本部门管理人员提交书面请假条,车间员工需报厂长签字批准后方可离厂。凡电话,口头,他人代请一律无效,视旷工处理。

二、工厂每月在出货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员工可以请假一次(每天只限一名),请假超过一天还须上报厂长同意,请病假者超过一天以上须提供权威医院诊断书。凡未按此要求做的.视为旷工处理。

三、未请假或假至未办理续假手续擅自不到工的,视为旷工。旷工xx日,扣除xx日工资。超出xx日的视为自动离职

四、若要辞职的员工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厂长提出辞职要求,口头无效。获准后,办理离职手续,工资随粮期领取。离厂将要把工作移交清楚。

服装厂生产管理制度 篇2

1目标

为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保护财产免受损失,促进企业经济发展,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和行业相关规定,结合我厂实际制定本责任制。

适用范围

两项规定适用于全厂各部门和全体员工。

3相关术语

3.13不伤害: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

3.23同时:生产管理机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环境保护措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35同时:计划、配置、检查、总结、评价生产经营时,必须同时计划、配置、检查、总结、评价安全工作。

三违:违反指挥、违反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3.54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楚,事故负责人不处理,整改措施不落实,教训不吸收。

4相关要求

4.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明确企业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和员工在生产中应承担的安全责任的制度。

4.2安全生产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防控为主的方针,执行企业责任、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工人遵守纪律的管理体制,坚持管理生产要管理安全、谁负责的原则。

4.3各单位、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加大宣传教学力度,推广安全生产知识,不断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企业、员工安全防范能力,积极推广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4.4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都有维护安全生产,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履行各自安全责任的义务,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本规定和其他安全生产的行为有权检举、控告和抵制。

5.营销部门安全责任

5.1负责本部门仓库的安全管理,保证仓库的安全设施、消防器材完全可靠,有效使用。

5.2加强本部门人员安全教育和管理,负责营销人员外出期间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厂内临时机构和外出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5.3负责总部业务中的安全教育和预防措施。

6.物流安全职责

6.1负责总部辖区内电线、燃气管道、液化气罐安全;负责全厂各小区安全值班管理,组织开展小区防火、防盗;负责防止燃气泄漏、中毒等宣传防控工作。

6.2负责员工食堂、浴室的安全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6.3负责工厂卫生清洁管理和夏季防暑冷却饮料(代用券、菜票)和药品发行的防汛应急物资储备。

6.4负责现场及其他建筑物、生活区公共设施的周期维护。

7.办公安全职责

7.1负责组织全厂汽车检查、维护、检查、检查,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7.2负责全厂司机的日常安全管理,组织司机审查、交换工作。

7.3负责全厂司机职业技能、职业素质培训,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

7.4严格执行厂内交通安全、行驶安全的规章制度。

7.5负责使用安全工作所需的车辆。

7.6负责文件安全和保密工作管理。

7.7负责全厂各部门安全值班电话通畅。

8.生产车间安全责任

8.1负责本现场范围内其他各种设备及其安全设施、防护设施、安全链装置和各种安全附件的维护,负责确保可靠有效的本现场范围内消防设施、器材装备的日常管理。

9.财务安全生产职责

9.1负责全厂财务票据、资金、资料安全。

9.2实行安全生产和危险整改所需资金,保障危险及时整改。

9.3负责制定财务安全管理制度。

10.车间、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

10.1车间、部门主要责任人对本车间、部门安全生产负全责,是本车间、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10.2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种规章制度在本单位、部门实施,在实现安全工作的同时。

10.3组织制订、完善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规划,贯彻落实。

10.4组织对新员工、实习生、调动员工进行岗位级安全教育,对员工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开展各项安全教育活动,坚决制止三项违反现象。

10.5组织现场、部门安全检查,实行危险整改。

10.6建立本厂、部门安全管理组织网络,配备有相应知识和专业技术的安全人员,保持比较稳定。

10.7发生事故时,立即组织救治,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按规定向上级报告。

11.班组长安全职责

11.1贯彻落实工厂、工厂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全面负责本班安全生产。

11.2组织本班成员学习,贯彻工厂、工厂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文件,教育员工遵守纪律,杜绝三项违规行为。

11.3组织本班组员工积极开展或参加安全活动。

11.4负责新员工和调动员工的岗位安全教育。

11.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组织排除力量,并报告车间。

11.6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救治,保护现场,做详细记录。

11.7做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器材、防护设施和急救器具的检修维护工作,督促教育工作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器具。

12职工安全责任

12.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体员工要牢牢树立安全第一思想,严格遵守工厂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各安全规章制度,熟悉本单位安全责任,直接责任本单位安全生产。

12.2出港前必须按规定正确穿工作服,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保护用具,严禁酒后出港,禁止在班里吵闹,禁止穿拖鞋、高跟鞋、赤臂、长发进入生产作业场所。

12.3严格执行生产工艺、维理、检查程序,做好各项记录,交接时应交接安全生产情况。

12.4作业前、作业中、作业结束后,必须按规定进行设备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处理报告书,在危险、故障排除后才能生产,严禁设备带故障。

12.5严格遵守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场所、环境清洁,保持安全通道畅通,实现文明生产和安全生产。

12.6掌握消防器材和各种安全设施工具的使用方法和急救设备的使用方法。

12.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学习、宣传活动,掌握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技能的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操作证明书

12.8有权拒绝执行违反作业的命令,阻止和阻止他人违反作业,不伤害他人。

13实施安全否决权规定

13.1实施安全否决权应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实施,在规定时间范围内有权实施一票否决权。

服装厂生产管理制度 篇3

经公司研究决定,增加以下规定:

一、员工上下班工作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12:00-17:00公司可依据实际情况对工作时间予以调整或安排加班。

二、新招人员必须报公司人事部批准办理手续方可上岗。根据情况按计划安排招工,录用人员必须符合岗职用工条件。按规定时间到本公司进行岗前考核(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并试用一个月适应本职工作后签定正式录用合同(劳动合同)。

三、调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专业对口、岗位所需、年龄条件合适的原则,参照各岗职的要求,由各部门向人事部提出,人事部提交总经理研究确定,经人事部门办妥离调手续、并经审查合格方办理调入手续(其中包括填入职存档表、财务部备案)未经人事部办理正当手续的拒绝月底发薪。

四、员工辞工原则上未满壹年,不得辞工,因个人原因或不适应工作辞工时,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不提前申请而辞工需按本人一个月工资交纳赔偿金,(计件工按本月实际产量费扣)。试用期人员离职应提前7天提出申请,但视情况经批准而提前离职者不在此限。

五、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或旷工,有事必须写请假条经部门主管(厂长)批准,人事部认可方能有效,有事不请假按旷工处理,并推迟发放当月工资和一切补贴。迟到、早退时间每月累计超过60分钟,每分钟扣2元。

六、员工因病假不能上班,应提前通知部门主管,以便安排工作。急诊病假也应尽早与部门主管联系。病假需递交公司指定医院的'病假单(xx医院)并经部门经理批准,人事部认可方为有效,急诊病假不受医院限制,病假不发工资。

七、员工确需请假的,必须办理请假手续,报人事部备案,批准后方可离岗,违者按旷工处理。请假半天由组长批准,请假2天由车间主管审批,请假3天以上由厂长审批,原则上审批天数不超15天。

八、员工因突发事件未能按照上述手续先请假,应在当日上班后二小时内用电话通知主管(厂长),说明请假事由经批准后方为有效。然后在上班后当日内补办请假手续。

九、工作时间开始5分钟至15分钟到班者视为迟到、工作时间终前15分钟内下班者视为早退。

十、超过15分钟后到班者或无故提前15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工论处,(计件工人每次罚款10元,取消当班产量,固定工资按基本工资扣半天)每月累计共三天者可论处自动离厂,但因公外出或请假并经主管同意者除外。

十一、员工旷工期间扣发100%工资,并视情节批评或处分(超过3天视为自动离厂)。

十二、当天到班后,因车间生产任务不足,安排不到工作时,应在1小时之内由主管签字方可有效。

十三、当月出满勤,不请假(迟到、早退累计时间不超30分,不旷工及没有出现任何质量问题,而且当月计件工资达600元以上者,可获5%的全勤奖。

十四、各部门主管(组长)要如实做好每天考勤登记,按时送交财务核对结算工资。违者查出一次罚组长20元,车间主管10元。

十五、严格遵守岗位制度,上班时间不准串岗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有事或外出必须申报主管(厂长)批准,凭证由保安登记方可放行,违者视旷工论处。

十六、上班时间所有员工必须在胸前佩戴好厂证。违者保安有权拒绝此员工进入车间上班(或登记罚款10元)

十七、本司员工进出厂门必须佩戴好厂证(厂证要保持整洁,不得涂改或转借,遗失应及时向厂部报失补办)违者保安有权拒绝进出厂门。

十八、保安员要严防格守,积极配合公司各部门的工作,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切实做好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

十九、严格把关出门口的放行凭证,未经盖章或没有正式放行条任何物品一律不准放出入厂门(车间),

二十、所有员工上下班必须按顺排队打卡,违者保安有权责令此员工从新排队打卡,并根据情况登记或罚款。

二十一、上班卡是员工本人考勤的一种凭据,也可以依据上面的时间进行工资结算,任何人不准代替打卡违者按规定处罚。

二十二、以上规定由厂部和保安监督执行,希望全体员工积极配合共同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