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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考招生简章(汇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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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考招生简章(精选3篇)

艺考招生简章 篇1

理工大学x年继续在山西、河北、山东、河南、湖北、湖南、甘肃七省招收艺术类考生,其中,山西、河南、湖北、湖南、甘肃五省的艺术类专业成绩使用本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山东省美术类和模特类均采用我校校考成绩;河北省美术类采用河北省统考成绩,模特类采用我校校考成绩。

各省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公布的计划为准。

一、山东省艺术类专业校考安排

1.招生计划

2.报名方式及时间

符合山东省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按照规定时间自行登陆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报考我校的专业测试,网报办法详见报名网站。

3.考试科目(环节)

美术类:色彩、素描、速写 ,每科考试满分为100分,总分为300分。

模特类:考试分为三个环节,满分为100分。

备注:女生身高不低于1.7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8米。

4.考试时间及地点

美术类:

x年2月15日,8:30-11:30 色彩、14:00-16:30 素描、16:40-17:10 速写

模特类:

x年2月16日 8:30开始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河北省模特类艺术专业校考安排

1.招生计划

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学制4年,文理兼收,预计计划10人,其中男生3人,女生7人。

2.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一律由本人现场报名,不得代报、函报。考生报名时须交验以下材料:近期免冠一寸照两张;身份证原件,x年河北省高考报名考生号。

报名时间:x年2月27日

报名地点:理工大学明向校区轻纺工程学院 北(A)楼2层 214 办公室

3.考试科目(环节)

与山东省模特类考试科目(环节)相同

4.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x年2月28日9:00开始

考试地点:理工大学明向校区轻纺工程学院报告厅

三、合格考生确定

经过专业评委考评与测试,我校将按照招生计划,根据艺术类要求的比例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并于4月初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合格考生名单,同时将合格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河北省考试院,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报名信息上网查询。

四、录取规则

1.美术类专业

山东省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划定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按照文化课成绩与我校的校考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其他省(市、区)考生在文化课成绩与专业成绩均达到各省划定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模特类专业

山东、河北省报考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的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划定的相应分数线后,按我校的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男女生分别择优录取。

五、联系方式:

美术类咨询电话: 吴老师

模特类咨询电话: 姜老师

网址:

六、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在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理工大学x年模特类专业测试着装要求

为保证我校x年模特类专业测试的公正、公平,请广大考生按照要求自备服装,并在考试的各个环节按要求进行着装。

一、所有服装表面除了有不可避免的品牌LOGO外,不得有其他任何装饰物,包括滚边、印花图案等,严禁考生穿着培训机构(学校)发放的服装参加考试。

二、在测体环节和泳装展示环节,女生的着装要求为:分体式单色泳装,泳裤为三角式(不能为裙式),男生的着装要求为:上身裸身,下身穿单色合体泳裤。具体可参照范例图片1和2。

三、在休闲装展示环节,考生可以根据自身特点选择休闲风格的服装,具体可参照范例图片3和4。

四、女生另需自备高跟鞋。

五、请考生严格遵守以上要求,如有违反,将根据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取消考试资格。

艺考招生简章 篇2

理工学院是一所以理工为主的多科性省属公立本科高校,现有14个二级学院,60个本科专业。学校面向、北京、上海、湖南、江西、安徽、浙江、河南、福建等20个省份招生。在近六十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办学规模逐年扩大,办学水平日益提升,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各类人才十多万名。近年来,全校师生上下齐心,为全面建成“特色鲜明、质量著称”的应用型品牌大学而努力奋斗。

区位优势明显:学校位于中国经济最发达的长三角地区,坐落于人文荟萃、山明水秀、交通发达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际花园城市、国家园林城市——苏州,东倚上海,西邻无锡,北临长江与南通。

办学条件优越:学校现有隔湖相望的东湖、东南两个校区,有全日制在校生1.8万余人,联合培养全日制研究生100多人,教职工1200多名,其中有高级职称者500多人,博士近300人;土地面积近1800亩,建筑面积60多万平方米,图书馆藏纸质文献146万余册,教学仪器设备资产总值2.2亿元。

办学声誉优良:学校是教育部新一轮本科教学评估的全国第一所试点高校、“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教育部信息化建设试点高校、xx省首所省市共建试点高校。学校坚持贴近地方办学,创新校企合作培养模式,组建了光伏科技学院、汽车工程学院、国际服务工程学院、电梯工程学院等行业学院。国际交流日益广泛,已与英、美、德、法、日、韩等国家和中国台湾、香港地区的22所大学建立友好学校,常年开展学生和教师交流。另外还有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个,中美1+2+1双学位、中法3+2本硕连读、中德1+1硕士等中外合作交流项目若干。

助学渠道多元:除国家奖助学金以外,学校还利用区位优势,充分挖掘社会资源,积极拓展解困助学渠道,设有学校综合奖、单项奖学金以及移动通信奖学金、电信助学金、联通助学金、德康博爱助学金、隈利实国际助学金、NSK奖学金、农商行助学金等20多种奖助学金,保障学子顺利成长成才。

就业质量凸出:学校人才培养贴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注重学理,亲近业界,毕业生既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实践能力,又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职业素养。多年来,毕业生年内就业率稳定在98%以上,其中2/3以上的毕业生在苏州、无锡、常州和上海地区就业,学校连年被授予“xx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毕业生就业竞争能力指数在省内同类高校中名列前茅,毕业生普遍受到用人单位好评。

学校地址:xx省xx市南三环路99号 邮编:

招生办电话:、

艺术学院电话: 人文学院电话:

学校网址: 招生办网址:

理工学院官方微博、微信订阅方式:

(一)搜索加关注官方微博:新浪微博、腾讯微博搜索“理工学院”加关注;官方搜索公众订阅号“cslg001”加关注;

(二)扫描二维码:

跨越中的理工学院热忱欢迎各位考生报考!

艺术与服装工程学院简介

艺术与服装工程学院始终坚持“贴近地方、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四十多年来培养了一大批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素质艺术设计、美术教育、服装设计的专业人才,为服务地方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做出了贡献。

学院拥有一支结构合理、业务精良的教师队伍。教师总数56人,其中教授6名,副教授18名,博士5名,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的教师比例80%以上,省级教学名师1人。现学院设有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等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学生1100多名。学院艺术氛围浓厚,组建了各类学生创作社团,初步形成了注重学生的基础能力、创造能力、适应能力培养的办学特色,学生综合素质不断提高。近年来,学院学生在各类比赛中屡获佳绩,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累计达500多项。

学院坚持教学与科研相互促进,积极开展校地合作、国际交流与合作,同服装协会、xx家居装饰协会等地方协会和企业单位建立长期合作关系,进行课程对接实践,探索多元化培养人才的新模式。学院与英国伯明翰城市大学、堪布里亚大学等开展国际合作交流,多年来已有数十位学生出国交流、深造。

专业介绍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能够掌握现代设计理念、视觉传达设计的系统知识和技能,具有设计创新、设计实践和设计沟通能力,素质全面,能在企事业单位、专业设计部门、教学科研单位从事视觉传达设计实践、研究、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构成设计、图形创意、版面设计、字体设计、标识设计、摄影、广告设计、包装设计、书籍设计、视觉识别系统设计等。

就业方向:企事业单位(策划宣传、产品包装、出版印刷)、专业设计部门(媒体艺术、广告公司、设计公司)、科研单位(研究所、学校)。

环境设计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能够掌握现代艺术设计理念、知识与应用能力;基础知识扎实、专业基础全面、创造能力强、有一定实践能力;素质全面;能在企事业单位、专业设计部门、教学科研单位从事室内外环境设计实践、研究、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造型基础、设计基础、制图、计算机辅助设计、设计表现技术、材料与构造、空间造型基础原理、室内设计、景观设计及工程经济等。

就业方向:可从事室内设计、景观设计、规划设计、展示设计、家具设计、设计开发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亦可到国内外企业、专业公司、科研院所等工作。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本地区纺织服装产业发展需要的,具备服装成衣设计、服装结构、服装工艺及服装经营管理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能从事服装成衣设计研发、服装生产管理、服装营销与贸易、服装信息咨讯等方面工作的艺术与技术复合型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服装画技法、服饰美学、中外服装史、服装材料学、服装人体工程学、服装设计、服装结构设计、成衣工艺学、立体裁剪、服装CAD、服装生产管理、服装市场营销等。

就业方向:适合在服装行业中从事服装设计、服装商品企划、服饰品设计、市场营销、经营管理,亦可到科研院所从事相关工作。

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一定艺术修养的服装工程师、版型师、IE工程师、商品企划师等,既具有较高的艺术素养,又具有较全面的工程技术知识;既具有较扎实的基本功,又具有独特的创新能力的适应本地区服装产业发展需要的复合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服饰美学、中外服装史、服装材料学、服装人体工程学、服装设计、服装结构设计、成衣工艺学、立体裁剪、服装CAD、服装商品企划、服装生产管理、服装市场营销等。

就业方向:从事服装造型设计、版型师、工艺分析师、IE工程师,服装生产管理、服装营销管理等,亦可到科研院所从事教学与研究工作。

美术学(师范)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以美术教育与设计交叉融合的教学模式,培养具有美术教师素质又有设计能力,具有较广泛而坚实的专业与理论基础,有较深厚的文化素养、科学的思维方式和创新精神等良好素质,掌握现代教学手段的中、小学美术师资和从事美术创作及美术教育研究、设计的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绘画(国画、油画等)、书法与篆刻、设计基础、平面设计、插画、摄影、教育学、心理学、艺术概论、美学、美术教法、中外美术史等。

就业方向:中小学美术教师、广告装潢行业、商业美术行业等。

产品设计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目标:本专业旨在培养学生具有扎实的工业设计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掌握与本专业相关的自然科学和人文社科的基本知识,培养学生具备丰富的创造力,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力和有较强的设计表达能力、动手能力、应用能力、设计实践能力以及美的鉴赏能力,为企业单位、专业设计机构从事产品创新设计开发、研究、策划和管理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主要课程: 设计基础、模型基础、产品设计表达、用户研究与产品定义、产品设计原理与方法、产品开发设计、人机工程学、材料与工艺、机械制图、产品系统设计、交互设计、服务设计、设计概论、设计美学、工业设计史等

就业方向:从事轻工、机械、电子、汽车、仪器仪表等行业产品开发设计,及与产品开发相关的包装、广告、营销等研究与管理工作。

音乐系简介

理工学院音乐系现隶属于理工学院人文学院,其发展历史可追溯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初期苏州地区师范学校的文音专业。x年,音乐学挂靠苏州大学招收本科生。20xx年,正式独立招生,开始本科教育教学工作。

音乐系现有专任教师22人,其中教授4人,副教授9人,讲师9人;博士4人,硕士12人。音乐学为学校二级重点建设学科。近年来,音乐学学科共获得省厅级及以上项目1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其中核心期刊10余篇。

历经多年的办学和建设,音乐系办学条件和教学设施日趋完善,现有6000多平米的专业教学用楼一栋,其中有用于实践教学的专业演奏厅、舞蹈房、电脑音乐制作教室、数码钢琴教室、服装室、专业图书资料室等专业用房;有用于专业教学的钢琴与器乐琴房119间以及器乐演奏教室、合唱教室、多媒体教室等专用教室10余间。

专业介绍

音乐学(师范):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音乐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的基础音乐教育工作者。

主要课程:乐学基础、声乐、钢琴、舞蹈、器乐、多声部音乐分析与习作、中国音乐史与欣赏、西方音乐史与欣赏、合唱与指挥、学校音乐教育导论与教材教法、中国民族音乐、外国民族音乐等。

就业方向:从事中小学音乐教学,及文艺团体、音乐培训机构、企事业单位等从事文化艺术类方面的工作。

招生专业和计划

x年,理工学院面向湖南、广西、河北等外省招收艺术类考生,在湖南、广西组织艺术音乐类专业校考,在河北、广西组织艺术美术类专业校考,其余省份使用省统考成绩。计划招收全日制新生150名,文理兼招,其中美术类100名,音乐类50名(详见下表)。

x年外省艺术类招生计划一览表

注:以上为外省艺术类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专业课考试

1、专业课考试科目

(1)报考美术类专业考核素描、色彩,各项满分均150分,总分为300分;

(2)报考音乐类专业者:声乐或者器乐考生考核视唱、练耳、主试专业(声乐、器乐任选一项),视唱80分,练耳50分,主试专业260分;舞蹈考生考核即兴表演和剧目,舞蹈即兴表演130分,剧目260分。各类考生加试科目不得与主试专业重复(声乐、器乐、舞蹈任选一项)。加试满分为20分(说明:加试按百分制打分。如不超过60分,则加试不得分;高于60分的每高1分加试增加0.5分,直至加满20分)。加试分计入总成绩。

2、报名及考试地点

音乐类:湖南省——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长沙市麓山南路左家垅)

广西——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桂林市育才路15号)

美术类:河北省——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南校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信工路18号)

广西——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桂林市育才路15号)

3、报名及考试时间

音乐类:湖南省报名时间x年2月5日-x年2月6日

考试时间x年2月7日-x年2月8日

广西报名时间x年2月10日-x年2月11日

考试时间x年2月12日

美术类:河北省报名时间x年2月12日-x年2月13日

考试时间x年2月15日

广西报名时间x年1月18日-x年1月19日

考试时间x年1月21日

4、注意事项

(1)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并且成绩合格;

(2)专业考试时,考生务必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器乐考试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

(3)舞蹈考试自带舞曲CD或磁带;

(4)原则上,声乐考试须有钢琴伴奏,且考生不可自带伴奏;

(5)美术类考试自备画具、画板、水粉颜料、道具等;

(6)考生食宿、旅费自理。

录取与复查

1、我校艺术类校考合格证将按1:4左右的比例发放(考生特别多或特别少时,将根据报考人数适当调整),在我校招生网上予以公布,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专业考试《合格证》寄送至考生。

2、录取原则:

美术类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批次投档要求,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总分+文化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类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批次投档要求,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凭专业考试合格证,文化考试准考证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上述材料缺一不可,务请妥善保管。

4、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要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和手续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返回原单位或地区处理。

艺考招生简章 篇3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招生规模

本年度我校共招收博士研究生700名左右(含本科直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和普通招考人数,不含国际和港、澳、台博士研究生招生),其中包括“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和“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 (以下简称“对口支援专项计划” )共40名左右,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

在录取阶段,我校将视生源状况、学校发展需要等情况对各院系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调整。我校 年博士研究生分院招生计划将于近期公布,供考生参考。

学习年限

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一律于x年9月办理入学报到手续,经教育部审核通过后,获得博士研究生学籍,并开始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以普通招考、申请考核、硕博连读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本科直博生为5年。最长学习年限均为7年(含休学)。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提前毕业。

招生专业及导师

我校继续实行按照导师组招收及培养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培养模式,招生专业和导师组主导师的相关信息请查看厦门大学招生办网站公布的《厦门大学x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院系网站和导师个人主页。

报考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4.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或全日制(双证)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满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5.报考我校采用申请考核选拔方式专业的考生,外语水平要达到相关院系博士生申请考核选拔办法中的规定要求。

6.在国外留学人员必须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7.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我校,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已进修过至少 5 门所报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且考试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②已在全国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两篇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

报考及录取类别

考生的报考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录取类别与报考类别一致,报名后无法更改。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

1.非定向类别:为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非定向考生如被我校录取,须辞去原单位工作,并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全日制学习。录取时须将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我校,毕业时按照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2.定向类别:为通过各类专项计划(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计划”、“厦门大学对口支援新疆专项计划”、“厦门大学附属医院在职医务人员计划”)招收的研究生。定向类别的博士研究生,其档案及工资关系无需转入我校,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选拔方式及要求

我校博士研究生共有四种选拔方式:本科直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与普通招考。

(一)本科直博

本科直博是面向全国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简称推免生)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本科直博生(简称直博生)入学后即取得博士学籍,在相关政策上学校给予特别考虑。直博生招生工作安排在每年的推免生接收阶段,入学申请条件及办法与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相同(详见《厦门大学x年接受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办法》)。按照教育部和厦门大学关于推免工作的相关规定,直博生应有推免资格及名额,并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成功报名。最终录取信息以教育部推免系统的信息为准。直博生要参加12月开始的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

我校目前在化学化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等理工医类学院所属的国家重点学科招收直博生,报考条件请参见相关院系直博生招生简章(详见学院网站)。

(二)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是面向我校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取得硕博连读资格的学生在硕士生阶段即可转为博士生学籍。硕博连读招生工作安排在每年的秋季学期。我校x年硕博连读选拔的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详见《厦门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办法》。

(三)申请考核

申请考核选拔方式分为申请材料初审和面(笔)试考核复审两个阶段进行,由学院(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相关考生,除满足基本要求外,还须同时满足报考院系选拔办法中的其它要求(详见学院网站公布的选拔办法)。

我校x年继续在理工医学院全面实行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选拔方式,并选择部分文科学院试行申请考核选拔方式。我校全面实(试)行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选拔方式的学院如下: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暂命名,含物理学系、天文学系、电子科学系、电磁声学研究院)、航空航天学院、萨本栋微米纳米研究院、数学科学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材料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海洋与海岸带发展研究院、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能源学院、教育研究院(教育博士)、管理学院管理科学系、法学院、知识产权研究院、南海研究院、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海外教育学院。经济学院、王亚南经济研究院每年拿出部分名额进行申请考核选拔,其余名额以普通招考方式选拔。

x年我校新增了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试行申请考核,新增了管理学院财务学系部分招生名额试行申请考核。有关报名、选拔通知请至两院网页查询。

申请考核选拔方式方法如下:

1.报名与申请材料提供

凡符合报考上述学科的考生,须向我校相关院系提交其申请考核选拔办法中要求的报名材料(网上报名要求见第八款“报名” )。

2.审核并确定面试名单

各院系收到考生报名材料后,组织本院专家导师组对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认真评审,以评分方式按一定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名单,经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终审后确定通知入围者参加面试。

3.组织面(笔)试

考生面(笔)试由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面(笔)试时间和面(笔)试内容以各院公布的选拔办法为准。

注:实行申请考核的生源,不能调剂到实行普通招考的专业。各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选拔办法将于近期公布,敬请各位考生关注我办网站和各院系网站相关信息。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

(1)政治理论科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政治理论的考试时间为: 年 3 月 21日上午,地点:厦门大学考试中心);

(2)考核时须以笔试方式加试两门硕士学位课程。

(四)普通招考

普通招考方式分为初试、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复试由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

1.初试

初试考试科目(共三门):

① 外国语;

② 业务课一:分为《人文社科基本素质》科目(主要考核考生的人文社科基本文化素养和对问题的分析、判断、论述及表达能力)、《数理基础与能力》科目(主要考核考生的数理基础和应用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由各学科(专业)根据各自的选拔要求,从中确定一门做为本专业的业务课一考试科目。上述《数理基础与能力》科目根据不同专业的选拔要求,分二类( A 、 B)设置相应的考试内容。

③ 业务课二:学科基本知识科目,主要考核考生报考的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

以上考试科目的相关考试说明请参阅招生办网站将公布的《厦门大学 x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或查阅考试中心网站( )。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

①政治理论科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②复试须以笔试方式加试两门硕士学位课程。

初试时间和地点: x年 3 月 19日(星期六) — 20日(星期日),地点:厦门大学(具体见准考证)。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政治理论的考试时间为: 年 3 月 21日上午,地点:厦门大学考试中心。

2.复试

我校将于 x年 4 月中旬公布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1)复试内容和方式:复试全面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将采取笔试、口试和实验技能考核等方式进行,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及已取得的科研成果等进行全面考核。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须以笔试方式加试两门硕士学位课程。具体的复试细则和要求请关注各院系的网上通知。

(2)复试时间和地点:复试时间由各院系确定,地点为厦门大学。全校各院系复试工作时间安排分两种,一种为初试完马上复试(3月下旬),一种为初试成绩出来后再复试 (x年 4 月中下旬至 5 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请关注各院系网上通知。

(3)复试权重: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我校x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改革精神,我校将进一步扩大考生入围复试的比例,给院系、专家组更充分的人才选拔空间;复试权重占总成绩的 60% ,进一步扩大院系、专家组在人才选拔中的自主权。特别提示 : 经我校各院系选拔确定的 “硕博连读” 考生,须与统考生一起参加复试,公平竞争,学校将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报名

报名

1.报名分两个步骤进行:

第一,网上报名及网上支付报考费;

第二,向报考院系寄(送)相关报名材料。以上两个步骤缺一不可。

2.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时间:

(1) 年 12 月 1 日- 12 月 31 日。网址: (厦门大学考试中心)。具体的报名要求、流程届时请查阅我校考试中心网页的相关通知。

(2)报考费每人 160 元,报考费一经缴纳,均不办理退还。

(3)申请考核采用夏季时间考核的学院(研究院)的报名时间见相关院博士申请考核选拔办法。

3.向报考院系寄(送)报考材料:

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后,考生须于 x年 1 月 8 日前将报考材料寄达所报考院系。

逾期不再受理。向报考院系寄送的报考材料包括: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厦门大学x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考生本人须在报名登记表末页 “ 本人自述 ” 栏落款处亲笔签名确认。在职考生须签字承诺:若被我校录取,即辞去原单位工作,并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全日制学习;

(2)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若无硕士毕业证书者可免交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只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3)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果以大专的身份考上硕士研究生者,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即可);

(4)加盖本校研究生院(处)培养办或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

(5)身份证复印件;

(6)两名与所报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推荐书;

(7)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其它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

(8)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申请考核考生请根据相关院系博士生申请考核选拔办法中提出的外语水平要求提供相应证书);

(9)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按 “ 报考条件 ” 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10)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和学历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的复印件(最迟须在复试或考核前提交);

(11)实行或试行申请考核的考生,同时还需要提供报考院系选拔办法中要求的其它报名材料。

4.取得“本科直博” 资格考生的网上报名、网上交费时间同普通招考。

5.取得“硕博连读” 资格的考生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以我校研究生院通知为准。

6.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参加考试,报考费亦不退还。

7.普通招考 ( 不含申请考核方式 ) 考生,通过报考资格初审后,请于 年 3 月16日 至 3 月 18日登录考试中心网站( )自行下载打印初试准考证,并应于考试前一天到我校熟悉考场。

8.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院系的一个研究方向。

资格审查

(1)初审:报考院系及我校招生办、考试中心将根据报考者提供的报考材料、网上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2)复审: 复试前,学校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包括:①身份证原件;②博士生准考证;③硕士毕业证书原件、硕士学位证书原件;④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⑤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本科学位证书原件⑥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学历学位认证:考生在确定被我校拟录取后,需要提供最高学位(学历)认证报告并将认证报告电子版、在线验证码(或报告编号)上传到我校博士报名系统,要求考生在x年5月2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关注招办网页和院系的通知。具体操作方法如下: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籍)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入“学籍查询”在线申请学籍验证,下载本人的硕士学籍认证报告);非应届考生提供硕士学位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进入“学位查询”在线申请学位验证,下载本人的硕士学位认证报告)或提供硕士学历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入“学历查询”在线申请学历验证,下载本人的硕士学历认证报告);同等学力考生提供本科学位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进入“学位查询”在线申请学位验证,下载本人的本科学位认证报告)。

注:1.如果以上电子认证不成功,请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书面学位(学历)认证。2.考生务必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含复试、考核)和录取资格。其它审查材料请关注招生办和各学院网站通知。

体检

体检安排在复试(考核)期间进行,地点为厦大医院。具体安排请关注招生办和报考院系网上通知。

录取

坚持贯彻公平公正、择优选拔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申请考核方式的根据考生考核的成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具体的录取原则请以招生办网页发布的《厦门大学 x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为准。拟录取结果可于 年 6 月在招生办网页查询,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 7 月寄出。

学费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xx〕19 号)的文件精神,从 20xx 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我校根据国家和福建省的规定收取学费。具体学费标准如下:

我校博士生学费为: 1.3 万元 / 年(4 年学制,前三年缴费,第四年免费)。

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学费:全程 7 万元。此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奖、助学金

在职少民骨干计划和对口支援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其他在职博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 20xx 〕19号)的文件精神,国家将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加大奖助经费投入力度;建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制度,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120xx元;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以下简称“三助”)岗位津贴资助力度;建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制度,获奖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30000 元;建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制度;完善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综合采取减免学费、发放特殊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力度。

根据国家和福建省的相关政策,我校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资助办法如下:

单位:万元/年

住宿条件与费用

1.被录取在生命科学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海洋与海岸带发展研究院、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能源学院和海外教育学院的博士研究生将入住我校翔安校区。思明校区和翔安校区的教学实验设施、师资、全校性选修课等教学资源共享。翔安校区位于厦门市翔安区,在厦门岛的东北方向,与大陆相连,北靠香山风景名胜区,南与大海毗邻,风景优美。翔安校区总建设用地面积 3645 亩,距校本部 34 公里 ,通过翔安海底隧道半小时左右车程可直接抵达。

2.我校为全日制(非在职、非委培、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提供住宿,由学生提出申请,住宿费用自理。博士生公寓(住宿条件:单人间,一般为独卫、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住宿费 2400 元 / 人 • 年;双人间,一般为公共卫生间、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住宿费 1200 元 / 人 • 年,翔安校区双人间是独卫,住宿费是1600元/ 人 • 年)。此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具体住宿安排在录取时另行通知。对于委培、定向类别的博士研究生,学校根据住宿资源情况,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协助安排住宿,由学生提出申请,费用自理。住宿费按物价部门制定的相应房源类别的标准缴纳。

专项招生计划

1.关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根据教育部的统一安排,我校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招生工作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进行,具体情况考生可向当地省级教育部门主管少数民族事务的办公室进行咨询,并请参见《厦门大学x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关于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根据教育部的统一安排,我校对口支援西藏民族学院和贵州师范学院,为两所高校定向培养博士学历师资,具体情况可以向以上高校进行咨询,并按照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进行申请。

3.关于定向新疆高校培养博士学历师资计划招生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我校为新疆财经大学、伊犁师范学院、新疆大学等3所高校定向培养博士学历师资。该计划面向全国招生,定向新疆高校就业。具体情况可以向以上高校进行咨询。并按照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进行申请。

4.关于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计划招生经教育部批准,我校招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等招考信息请详见我校教育研究院网页公布的招生简章。

5.关于厦门大学附属医院在职医务人员计划招生厦门大学附属医院为厦门大学教学、科研单位,凡附属医院的在职医务人员报考我校医学院博士研究生,经考试考核合格录取后,可以不转人事档案。

违纪处罚

对在报名、考试、复试或考核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信息公开与监督

1.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招生办、考试中心和各学院(研究院)将通过网站公布博士生招生考试的相关说明、审核程序、进入复试或考核的名单和拟录取名单等。

2.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争议,报名者可向各学院(研究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若仍有争议,可向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其它说明

1.考生如报考了几所学校且被我校和外校同时录取,必须在 年 5 月 20日前作出取舍并告之我校相关情况,否则若发现考生被重复录取,我校将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

2.博士研究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我校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的网页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最新招生考试信息。

3.若国家在招生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将及时予以公布。

4.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考试中心负责博士研究生的报名考务工作。招生办公室位于厦门大学颂恩楼三楼,考试中心位于厦门大学颂恩楼五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