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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管理规定实用3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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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管理规定(精选32篇)

物品管理规定 篇1

为营造公司井然有序的车辆停放环境,确保厂区交通安全和顺畅,现就各类车辆的停放点作如下规定:

一、 非机动车(指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等)

所有不在公司住宿员工的非机动车一律停放在厂区东侧停车棚内,B栋宿舍楼侧面的停车棚只允许在公司住宿人员并在办公室登记的车辆停放,否则将对其锁扣并给予每次50元处罚。

二、 机动车

1、所有机动车进入公司大门都需要凭停车证,(公司公务车辆,来访领导车辆,参观车辆除外),如停车证遗失要及时告知办公室补办,工本费自理。

2、办公楼前的停车位只允许停放公司公务车辆、集团车辆、有关单位前来公司办理公务的车辆和客户车辆。

3、在公司住宿的员工私家车,按指定车库、指定车位及区域停放,不得以各种理由侵占他人车位,否则以乱停乱放处理;来访家属车辆、外单位施工车辆和送货车辆(进入公司前务必在门岗办理相关手续),有序地停放在办公楼后面或

B 栋宿舍楼后面的停车位内(以停车证上所规定的停放区域为准)。

三、非住宿在公司的员工私家车,一律停放在办公楼后面、B栋宿舍后面及其他区域剩余的停车位内。办公楼和B栋宿舍后的车辆必须有序停放。(以停车证上规定的停放区域为准)

四、公司C 、D 栋楼下车库,按指定车辆号牌对号入库,其他车辆或物品不得停放(摆放)在本车库内。

五、所有车辆都不得进入生产区域内,需要进入的必须办理好相关手续,对没有办理手续进入生产区域的将给予当班保安每次100元罚款,产生的后果由其承担一切责任(公司发货车辆除外)。

六、对公司员工机动车辆不按规定停放的,由保安张贴通知单在其车窗上,当月由人事部门从车主工资中扣款100元;对违反三次以上(含三次)的每次罚款200元,中层以上干部追扣一分。对外来车辆由保安张贴通知单在车窗上,每次罚款100元,保安在处罚前不得放行。

七、对破坏锁具,拒不接受处罚,情节恶劣者,一经查实,将处以两倍罚款并通报批评。

八、对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的保安,给予适当的奖励。

九、本规定本规定自20xx年6月1日正式实行,由公司保安执行,办公室负责解释和监管。

江西江钨硬质合金有限公司

物品管理规定 篇2

为加强XX集团员工食堂管理的科学性,规范就餐行为,创造良好的就餐秩序,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总则

1. XX集团员工食堂采取刷卡就餐形式。食堂服务员确认就餐人刷卡有效后付餐,一人一卡一份餐,杜绝无卡就餐。

2. 就餐卡的种类及管理

1) 员工就餐卡:集团所属自动化、物流、汽车员工的考勤胸卡即为就餐卡(一卡通)。

2) 客户VIP贵宾卡:用于来访宾客的就餐使用。集团所属各公司、各部门设专人管理本部门的客户VIP贵宾卡,负责登记、发放、回收客户VIP贵宾卡。

3) 客餐卡:用于业务往来单位一般办事人员的自费就餐。食堂设专人负责客餐卡的登记、收费、发放及回收。

3. 就餐卡的使用

1) 在管理系统中,将所有就餐卡按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设置有效时间。所有就餐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就餐,在非有效时间段刷卡,卡机报警并在卡机内侧液晶屏显示为非就餐时段。

2) 就餐人员须按秩序排队等候就餐,在服务员准备为用餐人付餐时,方可在卡机的刷卡位置刷卡。刷卡只需一次,当听见长声嘀音时,刷卡正常有效。刷卡时间过长将显示重复刷卡并报警。

3) 。若提前刷卡未被服务员确认,付餐时服务员将要求

刷卡,从而导致重复刷卡。凡重复刷卡将报警,影响就餐人正常就餐。

4) 就餐卡机声音提示说明:

长声嘀音:刷卡正常,可以就餐;

三声短嘀音:非本系统卡,不允许就餐;

九声短嘀音:重复刷卡,不允许就餐。

二、集团内部员工就餐规定

1. 就餐时间及人员

1) 早餐:07:30 —— 08:30

仅限整夜加班、值班、车队驾驶员等。

2) 午餐:11:50 —— 12:40

工程部、物流部、项目管理部库房员工、车队驾驶员。

12:00——12:50

博实公司其他部门、汽车公司员工。

3) 晚餐:17:00—— 17:40

集团所属各公司、各部门加班员工。

2. 就餐规定

1) 集团内部员工必须按规定持胸卡(就餐卡),在规定的时间段按秩序排队等候就餐,充分展示XX集团员工良好的素质和企业文化。

2) 公司规定员工上班时在园区内必须佩带胸卡。员工忘带胸卡时,就餐前须到所在公司或部门就餐卡管理者处登记,临时领用客户VIP贵宾卡就餐,食堂杜绝无卡就餐。

3) 员工胸卡丢失或损坏,就餐前须到部门临时领用客户VIP贵宾卡就餐,并及时到公司办公室办理新卡手续。

4) 各公司、各部门因人员变化更换胸卡时,须在非就餐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和下午13:10-- 16:30)到食堂一层食堂办公室(104室)录入胸卡信息。

5) 当员工因公出差,需在非就餐时间就餐时,须提前与食堂取得联系,在食堂登记相关信息后就餐。

三、来访宾客就餐规定

集团各公司、各部门当有来访宾客洽谈业务或访问考察,需要在员工食堂就餐时,由接待部门根据来宾情况选择订餐或工作餐形式。

1. 订餐

1) 来宾身份重要并由公司领导或部门领导陪同就餐时,接待部门可通过办公室订餐。

2) 来宾为公司客户,与公司洽谈业务且人数为3人以上时,接待部门可通过办公室订餐。

3) 订餐程序

(1) 接待部门接待人员经部门领导同意,到办公室行政文员处办理订餐手续。

(2) 办公室行政文员负责与食堂协调安排相关事宜,并将信息反馈给接待人员。

(3) 食堂管理员不接待各接待部门的订餐业务。

(4) 办公室行政文员每季度与食堂管理员就订餐情况进行对账。

2. 工作餐(客户VIP贵宾卡就餐)

1) 来宾为普通一般业务,因工作原因需在公司用餐时,可到接待部门客户VIP贵宾卡管理人员处登记,领取客户VIP贵宾卡,在接待人员的陪同下,到食堂指定窗口刷卡就餐。

2) 使用客户VIP贵宾卡就餐时间与集团内部员工就餐时间相同。

3) 来宾就餐后,接待人员负责将客户VIP贵宾卡交还管理人员处。

四、外来人员就餐规定

1. 集团各公司、各部门外来施工人员、取送货人员等(简称“外来人员”)需在集团员工食堂就餐时,必须遵守就餐管理规定。

2. 外来人员就餐时,须事先在付餐窗口办理客餐卡,持客餐卡就餐到指定窗口刷卡就餐,餐后退还客餐卡退押金。

3. 就餐时间:

午餐:12:15——12:50

晚餐:17:00——17:40

4. 客餐卡办理

1) 办理时间:开餐时间

2) 办理地点:食堂二层餐厅售饭口登记、售卡、退卡

3) 收费标准:8元/人次,客餐卡押金 22元/卡。

五、附则

1. 集团内部员工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就餐,凡未在规定时间就餐刷卡时,系统将在卡机内侧液晶屏显示非就餐时段并报警,服务员将拒绝付餐。

2. 排队就餐时切忌不能提前刷卡,否则服务员将拒绝为您付餐。

3. 对于不遵守本规定,扰乱就餐秩序者,情节较轻处以批评教育,情节较严重者批评教育并处以50元罚款。

4. 绝对禁止员工将胸卡借给外人使用,一旦发现将给予当事责任人罚款

200元处罚。

5. 本规定自20xx年3月15日起试行,20xx年4月1日正式执行,原《食堂就餐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6. 本规定由公司办公室起草,解释权归办公室。

物品管理规定 篇3

第一条 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 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 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 奖励或处罚方式

1、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 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办公室、本部门审核;

3、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 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通报批评;

2、经济处罚;

3、降级;

4、辞退。

第七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

2、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30元;

3、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

4、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30元;

5、不按要求打扫卫生罚款30元;

6、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7、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

8、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培训罚款30元;

9、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10、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11、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12、凡是部门经理或主管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或包庇下属、隐瞒事实者,与责任当事人处以同等处罚;

13、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责任人要对前面各个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上一流程有问题,有权拒绝继续进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权向所属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诉或向公司进行投诉。若未对上一道流程进行检查,或发现问题但未提出或解决,则所发生一切后果与损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门承担,处罚100元;

2.、各员工之间应互相监督、检查,发现隐瞒、包庇问题或知情不报,并造成损失的罚款100元;

15、完不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罚款100元;

16、有制度的参照员工管理制度,没有成文制度可参考的,由总经理召开行政人事管理会议决定。

第九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降级、辞退或开除处分,对处以辞退、开除处分的员工,公司不予任何经济补偿,并按其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情况酌情赔偿公司损失

1.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2.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要求情节严重;

3.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4.故意泄漏公司机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5.拒不执行总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他人工作的;

6.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7.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9.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0.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1.旷工或从事其它兼职的;

1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扰乱公司秩序的;

13.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的;

2..因工作需要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的;

15.因行为不当,失信于公司的;

16.其它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

第十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一条 员工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 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实际损失情况赔偿公司损失;

第十二条 公司领导职工发现员工犯有各项《制度》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员工也可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三条 办公室接到报告、检举、揭发,立即报总经理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十四条 给予员工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罚人进行申辩。

第十五条 调查、审批员工处罚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罚不得超过30天,其他处罚不得超过15天。

第十六条 员工对所受惩罚存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形成后3日内陈述理由申辩,并以申辩后之核定作为公司最后之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第十七条 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制定,经总经理核准后公布施行,修正时亦同。

物品管理规定 篇4

为加强职工宿舍及办公室空调管理,确保空调设备安全正常运行,为梁场职工提供舒适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同时本着安全使用,节约用电,合理利用资源,杜绝浪费的原则,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职工宿舍及办公室空调安装、调整、维修由项目部统一负责。各使用部门发现空调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综合部反应,由综合部统一安排维修。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拆卸或打开室内、外机,避免人为损坏,发生安全事故。

二、宿舍及办公室空调均有专设电源插座,不得插接其他电器或扯临时电源;不准在空调器上悬挂物品。空调温度调控应适度。为保证制冷效果,空调运行时,应关闭门窗。人离开宿舍和办公室时,空调要及时关闭,以延长空调使用寿命和节约用电。空调的开启与关闭要使用遥控器,严禁手动开、关机。各寝室要妥善保管好遥控器。如长时间不使用空调设备,要取出遥控器电池,同时将空调电源插头拔出。

三、空调设备使用期间,使用空调的宿舍及办公室人员对空调负有保管维护的责任。如因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则由使用的宿舍及办公室人员自行负责修理。

广元制梁场

20xx年5月29日

物品管理规定 篇5

一、全厅所有公车一律实行入库封存。根据我厅实际情况,全厅公车封存地点设省委大院、省政府二院和厅机关南院三处地方。上下班交通车一律停放机关南院。省就业培训中心、省劳动人事学校公车就地封存。

二、全厅所有公车钥匙一律上缴集中保管。其中,南院公车钥匙集中保管由徐文华负责,北院由徐电宇负责。有公车的厅属单位由各单位综合处(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

三、节假日期间,严禁公车私用。

四、确因公务需要使用公车的,要严格审批程序。由公车使用人填写“节假日公车使用派车单”,所在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报请分管厅长审批同意,方可派车。厅属各单位确因公需要使用公车,必须经主要负责人批准。

五、节假日期间,厅后勤服务中心将加强对全厅公车入库情况的检查。凡违反上述规定私自用车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物品管理规定 篇6

为了规范中小学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管理,完善教师培训学习管理制度,维护教师培养、培训的公正与公平,做到有序、有效培养教师,遵照教体局和纪委纪检组联席会议要求,现对大武口区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考察作如下规定:

一、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的原则

1.区级以上政府部门或教育主管部门下发通知或指令参加学习、培训、考察的领导和教师,经学校或教体局同意方可参加。

2.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或各类研讨会,涉及到领导和学科教师,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计划派出。

3.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必须派出培训、参赛、参会或考察学习的领导和教师,由学校依据有关规定或经学校研究推荐、教体局批准后方可参加。

4.对一些民间性质的学术团体组织的会议或活动,未经教体局批准,学校不得派教师参加;非学术性团体组织的活动,学校一律不得参加。

5.同一名教师一年之内最多只能参加一次省外的培训、学习或考察,省内(市外)的培训学习每年最多不得超过两次。

二、外出培训、学习、考察的有关程序

1.通知:由教体局负责培训学习的部门将有关文件下发学校,学校按照文件要求通知年级组、学科组推荐参加培训人选。

2.推荐:参加培训学员推荐要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保证让绝大多数教师有外出培训学习的机会,推荐学习人员不能徇私舞弊,要明确外出培训学习的目标和方向,要坚持为学校发展、为教师发展服务的原则。

3.审批:对年级组、学科组推荐的外出培训、学习、考察人选,学校要召开校务会议研究确定,并进行公示,然后由学校上报教体局审批。校领导外出学习须由教体局推荐和审批。

4.请假: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的教师在教体局审核同意后,由学校调整课程,并妥善做好交接工作,并在学校填写请假条。校领导外出学习需到教体局和组织部履行请假手续。

5.备案:学校对于外出参加各级培训学习的教师要进行登记,并上报教研室备案,做到教师外出培训有据可查,避免重复外出或多次外出。

三、外出培训、学习、考察返校后的有关工作

1.销假:外出培训、学习、考察归来的教师要及时到学校或有关部门销假。

2.学习反馈:凡外出学习、培训(学历培训除外)、考察归来的教师,回校后必须在一周内向教研组或学校上交学习报告,并进行讲座,几人同时参加同一活动,可推荐一人进行主讲。所有外出培训的教师回校后都要撰写3000字左右的学习报告(心得体会调研报告、专题报告、学习总结),学校要对教师的学习报告进行审阅并及时存档,同时将学习报告上报教研室备案。

3.经费报销:外出学习、培训费用在完成学习报告和讲座后,才能按照财务规定予以报销。

四、外出人员注意事项

1.外出学习人员代表学校,要注意个人形象,不能做有损于学校名誉的事。

2.外出学习人员以提升专业素养为目标,必须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要求,不得中途或提前离开。

3.外出学习时应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多与外地教师交流,掌握最新信息,要积极参与交流活动,发表自己的见解,最大限度的提高学习效果。

4.学习活动结束后要立即返校,不得延长时间,耽误工作。凡不按时返回,经核查,将按旷工处理。

5.外出学习人员要重视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确保旅途平安。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以前相关制度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物品管理规定 篇7

一 试卷保密室为保存全国统一考试试卷专用,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管理。

二 试卷保密室使用须严格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保密局等有关要求操作。

1、在试卷送入保密室前进行清空,继续教育学院、保卫和总务部门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试卷保密室硬件建设标准》及省省考试院的有关要求对保密室的设施及运行情况进行联合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试卷进入保密室后,要开启摄像监视系统,保密室钥匙分别保管,值班人员须做好每日值班及交接记录,并拒绝无关人员进入保密室。试卷交接与保管要按照当次考试要求规范操作;

3、试卷保密室监控资料要保存至考试结束后半年。

三 试卷保密室管理实行安全责任制,如出现重大责任事故,要按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严肃处理。

四 试卷进入保密室后,试卷保密室有关负责人要保证二十四小时通讯畅通,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物品管理规定 篇8

一、目的:

为加强本公司贵重物品(电视机、照相机、DVD、投影仪、电脑(含笔记本电脑)等)的使用和管理,使贵重物品能够运行正常,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职责:

1、行政部信息管理员负责公司内贵重物品设备的申购、安装、维护和管理,确保贵重物品的正常运行。

2、各贵重物品使用人负责该物品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3、行政部负责监督贵重物品维护保养实施情况。

三、管理规定

1、本公司对电视机、照相机、DVD、投影机、笔记本电脑、解码仪、诊断仪等贵重仪器设备,应指定专人保管,责任落实到人。

2、公司所有贵重物品设备统一由信息管理员负责安装维护,任何人不得私自拆装硬件和软件,如果自行拆装发生问题造成经济损失由拆装人负担。

3、各部门贵重物品由指定专人负责使用和保管。使用和保管者应保持设备的清洁。如果发现设备有不正常运行的现象,应及时与信息管理员取得联系。

4、在设备操作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工作并报告信息管理员,待问题解决后方可使用,不可擅自处理。

5、管理员如发现设备损坏不能维修,需要购买或外部维修,应及时提出申请,按相应审批权限审批后方可购买。

6、未经公司负责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将上述物品转借给他人或带回自己家中使用。

7、贵重物品要设专柜保管,专人使用。

8、存放贵重物品的专柜和房间应离人落锁,钥匙不准转借给他人使用。

9、贵重物品的存放应远离火源和化学物品。

10、贵重物品存放应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落实防范措施。

11、如果是笔记本电脑,则不得安装游戏程序及与工作无关的软件,任何人不得使用计算机打游戏和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

12、贵重物品保管使用流程:管理物品汇总记录表→保管人员登记表→使用人填写领用登记表(贵重物品领用登记表)→部门负责人签字→保管人员签字→领用设备→归还时间→保管人填写设备情况。

13、若有违反将处予50分以上处罚直至开除。如无故损坏,则责任人必须照价赔偿相关损失。

四、本规定从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其它相关未尽事宜可参照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贵重物品领用登记表》

附件2:《贵重物品责任人汇总表》

物品管理规定 篇9

1. 目的

为加强对出厂物资的管理,规范公司物资出厂手续,维护公司资产安全,保障企业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特制订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权属于本公司的一切物品及所有权不属于本公司但存放于公司内的一切物品的出门管理,公司员工及外来人员都必须遵守。各种原材料、合同产品、外协件、退货物资、边角废料等均属于本规定的管理范围。

3. 出门物资分类

3.1 按出门性质分为不需返厂的物资出门和需返厂的物资出门2大类。

3.2 根据责任范围将各种出门物资分为A-S共11分类明细及代号详见附件一:《物资分类及出门管理权限对照表》

4. 基本要求

4.1 《出门证》(附件1)是我公司物资出门的唯一凭据。如无信息填写完整的《出门证》,公司范围内任何物资均不得放行出门。

4.2 因特殊原因(如节假日、公休日)无法办理《出门证》但物资急于出厂时,门卫应先电话征询主管意见,获得同意并对出门物资进行检查无误后,方可放行。事后由经办人及时补签出门证,并补交至门卫。

4.3 出门证管理:由公司统一编号印制,一式两联,一联经办人保存、二联门卫保留,每月月初5日内门卫将上月存根转交综合管理部进行存档。

4.4 《出门证》由经办人负责填写,主管负责审批——各类物资出厂经办人及主管详见附件一:《物资分类及出门管理权限对照表》;

4.5 出门证经主管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3个工作日(含当日);

4.6 供应商送货或运输车辆到我公司厂内提货,而同车装载有非我公司物资时,门卫在车辆入厂前应详细核对车载物资,并予以登记。车辆出厂时,门卫需详细检查,单据手续完备、证物相符后予以放行。

4.7 外单位到我公司施工所自备的设备、器具,入厂时门卫必须对入厂设备进行详细核对,并予以登记,工程完毕后需出门时,门卫应根据出门证及入厂时所作登记对出门物资进行详细核查,单据手续完备、证物相符后予以放行。

4.8 当经办人和主管出现变动时要及时告知综合管理部,并及时下发变更通知。

4.9 已出厂物资返厂时,负责人协同门卫进行核查,无误后在出门证存根上注明返厂时间,并由负责人和门卫双方签字。

4.10 以下情况需由发货人护送货运车辆出厂:

4.10.1 因一次性发货数量较多或积压等原因致使门卫无法识别或数点时;

4.10.2 提货车辆随车带有非我公司物资且无法辨别或数点时;

4.10.3 到我单位送货车辆,但同车装有大量非我公司物资且无法辨别或数点,此类车辆出厂时需由负责人护送。

4.11 由发货人护送出厂时,护送人应在《出门证》护送人处签字,并注明实际返厂时间。 5. 《出门证》填写规范

5.1 应完整填写部门(提货单位)、物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出门事由(物品类别)、运输车辆牌号、日期和经办人签字。

5.2 需返回本公司的物资出门时,《出门证》需要写明预计归还时间。 5.3 填写《出门证》时应详细列出货物明细、以便核查或追溯。

5.4 如果一次性出门物资种类较多,可将《发货清单》等作为《出门证》的附件。 5.5 凡有附有附件的《出门证》,出门证序号应与附件序号相一致,确保《出门证》与附件(清单)相对应,以免造成混乱。

6. 物资出厂手续办理流程

6.1 不需返回的物资出厂经办人(申请)→主管(审批)→门卫(核查,证物相符后备案、放行)。 6.2 需返回的物资出厂经办人(申请)→主管(批准、备案)→门卫(核查、证物相符后备案、放行并将出门证分类存放)→返厂(清查、核销)。 7. 职责要求

7.1 综合管理部为《出门证》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物资出门证”的印刷,发放,保管等日常管理工作。

7.2 经办人负责填写合乎要求的《出门证》,并留存一联,保存期限不得低于1年。

7.3 主管负责对物品名称、计量单位、数量、物品类别、出门事由等信息的准确性及合宜性进行审核。不符合准确性及合宜性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

7.4 门卫应严格进行《出门证》与出门物资的核对工作,严把物资出门关,发现证、物或数量不符、越权开具《出门证》、审批手续不符或《出门证》填写内容不全等现象,一律拒绝出厂,重大情况需及时上报。

7.5 凡出门物资公司门卫应保存一联《出门证》(含附件),并应对出门物资登记成帐,每月月初前5日将上月存根提交综合管理部存档。

7.6 综合管理部负责《出门证》的最终保存管理工作,保存期限不得低于2年,并负责监督健全出门证台帐,。

7.7 综合管理部要定期抽查、核实物资出门管理实施情况,严禁丢失、损坏出门证,确保出门存根、台帐和原始出门证相一致。

8. 考核规定

8.1 发现以下违反出门证管理规定的事项,一经查实,责任部门必须作出书面详细汇报,并将对责任人进行严格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的,将按每人承担经济损失的1/10进扣罚处理;如无经济损失,对每人每次进行50元的失职处分。

8.1.1 超范围开具不属于本部门管辖范围的物资出门证。

8.1.2 无《出门证》或未经主管许可而私自放行出厂的。

8.1.3 对填写内容不齐,审批手续不全,证物不符,给予放行的。

8.2 对弄虚作假、虚填用途谎报出门的,除由责任人全额赔偿外,将按公司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9. 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开始实行。

物品管理规定 篇10

1.0目的

保证警用器械的功能完好及正常使用。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管公司各管理处保安部警用器械的发放、配置与管理。

3.0职责

3.1当班保安员负责正确使用、妥善保管警用器械。

3.2保安主管负责警用器械的采购、发放、送检。

4.0对讲机的管理

4.1对讲机的使用及保养

4.1.1对讲机只供当值保安员使用,严禁用作其他用途,特殊情况须经保安部主管批准方可使用。

4.1.2对讲机严格按频率使用,严禁保安员私自乱拆、乱拧或乱调其他频率.

4.1.3对讲机电池要充电6小时以上再使用,但充电的时间不能超过12小时,交班时要用干布擦拭机身,并将音量调到适当(清晰听到)位置。

4.1.4保安员在交班时应做好对讲机交接验收工作,发现问题应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主管。

4.1.5使用对讲机时,只能将对讲机握在手上或卡在腰带上,禁止手提对讲机天线。定期对对讲机电池及主机件进行性能检查,如发现有正常损坏,必须要交领班并说明损坏的原因,由领班统一拿到工程部维修,严禁擅自进行维修。

4.1.6严禁将对讲机及备用电池随意乱放,对讲机不得借予外人使用。

4.1.7严禁淋湿对讲机及使对讲机受较大的震动。

4.2对讲机的对话要求

4.2.1持对讲机呼叫对方前,首先报出自己的岗位(位置)。例如:甲方呼叫乙方:

甲:"甲呼叫乙,收到请回答。"

乙:"乙收到,请讲。"

甲:"谢谢。"

乙:"应该的。"

4.2.2使用对讲机叙说或汇报时,要简明扼要,严禁长时间占用对讲机讲话。

4.2.3使用对讲机通话时,必须使用文明用语,严禁使用不文明语言。

4.2.4在他人使用对讲机时,禁止插入抢用,紧急报警时除外。

4.2.5在紧急报警时须保持冷静、叙说清楚以便及时作出处理。

5.0警棍使用的管理

5.1警棍的佩带

5.1.1警棍是保安人员执行公务时佩带的自卫防暴器械,保安员应严格保管和使用,不得将警棍转借他人。

5.1.2当值保安员应将警棍挂在腰带后侧,不得在岗位上随便玩耍或挥舞警棍.

5.1.3当值保安员要妥善保管所佩带的警棍,如有遗失或损坏,要照价赔偿。

5.2警棍的使用

5.2.1处理一般问题时,不得手持警棍或用警棍指着客人讲话。

5.2.2非紧急情况或人身安全受威胁的情况下,保安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使用警棍攻击他人。

5.2.3交接班时要检查清楚后再交接,接收人发现警棍被损坏而不报告,应负责赔偿.

物品管理规定 篇11

第一条 目 的

为了提高公司员工素质、合理使用公司物品、维护公司财产,便于公司对人和物品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物品的定义

公司物品是指公司办公用品和机械设备,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两种形式,固定资产指:无论价值多少,使用或保修期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或数量较多,总值较大,而又集中管理者亦应列为固定资产,如打印机、维修设备等。低值易耗品(办公文具)指:笔、纸、本子、拉练袋、打印机耗材等固定消耗品。

第三条 公司物品使用规则

1 公司物品领用流程

1.1凡领用办公物品,各人须先至本部门负责人处申请报备,由部门责任人统计本部门申请物品的数量和种类后,于每月26日上报至行政部,下月初6号前由部门责任人至行政部一次性领取。原则上,行政部每月只发放一次办公物品,各部门不再额外多领计划外和办公文具配置标准外的办公物品。

1.2 大件物品如文件柜,由行政部采购后直接安置到申购部门。

1.3 领取办公物品时须做好领用登记手续,物品领用后将责任到人。

2 公司物品使用规则

2.1 固定资产

保修期内,因个人原因损坏公司固定资产的,按照《公司经济损失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2.2低值易耗品(办公文具):

办公文具正常使用期限为2-6个月内的,使用中因保管不善遗失的,个人照价赔偿或自己添置,公司不再额外发放。使用中非人为损坏、由质量问题引起故障的办公文具可将故障的物品退还到行政部,以旧换新。

办公文具在正常使用期限内,使用中因保管不善遗失的,由当事人自行添置,公司不再额外发放。

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浪费行为的,行政部下月将不予审批新用品,并对其责任人从当月绩效成绩中扣除2分。

个人辞职时须归还所有领用的可重复使用的办公物品,方可办理辞职手续。

2.3 行政部和财务部每年年底对公司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点公司物品,对固定资产按部门进行编号,编制《固定资产盘点表》。

3 公用物品的使用、借用和责任规定

3.1 物品使用

办公室、展厅、客休区等地方的公用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由各部门当天值班人员轮流监管。公用固定资产因质量问题物品

出现故障的,由行政部负责维修,公用固定资产因人为损坏并产生维修费用的、因保管不善丢失的,参照办公物品使用规则进行赔偿。找不到责任人的,由部门人员承担。并对其部门负责人扣除绩效成绩2分。

3.2 物品借用

借用公司证照、车辆或其他物品时须做好借用登记手续,注明归还时间。逾期未归还又未通知行政部者,将从当月绩效成绩中扣除2分;无论是否逾期,归还物品时未按要求做好归还登记手续,将从当月绩效成绩中扣除1分;若逾期未归还且丢失所借物品者,除照价赔偿借用物品(按物品购买时的价格根据使用年限折旧赔付)外,还将从当月绩效成绩中扣除4分。

所有借用的可重复使用的办公物品及证照,个人辞职时须归还。

4 采购管理

4.1 行政部每个月26号根据各部门的采购请求制定采购计划,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进行采购。

4.2物品采购无论数量多少,发票至少有采购本人和本部门其他人签字,报总经理审核方可到财务部报销。

4.3行政部采购经办人应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公司利益”的原则,本着质优价廉的原则,经过多方询价议价比价后形成《公司物品采购价格表》。

4.4 行政部采购经办人应尽职尽责,不能接受供应商任何形式的馈赠、回扣或贿赂,若因严重失职或违反原则造成不当行为者,作辞退处理,情节特别严重者,公司通过司法程序追究其责任。

4 附则及表单

本办法由行政部制订并负责解释,经公司领导签字同意,自颁发日起开始执行。

附表:《文具领用表、《后勤用品领用表》、《物品借用表》、《固定资产盘点表》、《公司物品采购价格表》。

物品管理规定 篇1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提高新形势下基础教育科学管理水平,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国所有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和在这些学校就读的学生(以下简称学生)。

第三条 学生学籍管理采用信息化方式,实行分级负责、省级统筹、属地管理、学校实施的管理体制。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宏观指导各地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建设全国联网的学生电子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电子学籍系统),制订相关技术标准和实施办法。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本行政区域内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制订本省(区、市)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指导、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各地和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按照国家要求建设电子学籍系统运行环境和***库,确保正常运行和数据交换;作为学籍主管部门指导其直管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并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

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落实国家和本省(区、市)关于学生学籍管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作为学籍主管部门指导其直管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并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学校的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督促学校做好学生学籍的日常管理工作。

学校负责学籍信息收集、汇总、校验、上报,应用电子学籍系统开展日常学籍管理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 学籍建立

第四条 学生初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学校应为其采集录入学籍信息,建立学籍档案,通过电子学籍系统申请学籍号。

学籍主管部门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及时核准学生学籍。

第五条 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终身不变。学籍号具体生成规则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另行制订。

逐步推行包含学生学籍信息的免费学生卡。

第六条 学校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籍。学籍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利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查重。

学籍管理实行"籍随人走"。除普通学校接收特殊学校学生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外,学校不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残疾程度较重、无法进入学校学习的学生,由承担送教上门的学校建立学籍。

第七条 学校应当从学生入学之日起1个月内为其建立学籍档案。

学生学籍档案内容包括:

一、学籍基础信息及信息变动情况;

二、学籍信息证明材料(户籍证明、转学申请、休学申请等);

三、综合素质发展报告(含学业考试信息、体育运动技能与艺术特长、参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情况等);

四、体质健康测试及健康体检信息、预防接种信息等;

五、在校期间的获奖信息;

六、享受资助信息;

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信息和材料。

学籍基础信息表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订。

第八条 学籍档案分为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电子档案纳入电子学籍系统管理,纸质档案由学校学籍管理员负责管理。

逐步推进学籍档案电子化,同时保留必要的纸质档案。

第九条 学生转学或在基础教育阶段升学时,学籍档案应当转至转入学校或升入学校,转出学校或毕业学校应保留电子档案备份,同时保留必要的纸质档案复印件。学生最后终止学业的学校应当归档永久保存学生的学籍档案,或按相关规定办理。

学校合并的,其学籍档案移交并入的学校管理。

学校撤销的,其学籍档案移交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单位管理。

第十条 如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修改学生基础信息的,凭《居民户口簿》或其他证明文件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附《居民户口簿》复印件或其他证明复印件,由学校核准变更学籍信息,并报学籍主管部门核准。

第三章 学籍变动管理

第十一条 各学段各类学籍变动的具体条件和要求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实际统筹制定。

第十二条 正常升级学生的学籍信息更新,由电子学籍系统完成。

第十三条 学生学籍信息发生变化,学籍进行转接或学生毕业(结业、肄业)时,学校应及时维护电子学籍系统中的有关信息,并将证明材料归入学生学籍档案。学籍主管部门应及时对学生学籍变动信息进行更新。

第十四条 学生转学或升学的,转入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

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第十五条 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后,转出学校应及时转出学籍档案,并在1个月内办结。

第十六条 学生转学或升学后,转入学校应当以收到的学籍档案为基础为学生接续档案。

第十七条 特教学校学生转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转入特教学校就读的,其学籍可以转入新学校,也可保留在原学校。

进入工读学校就读的学生,其学籍是否转入工读学校,由原学校与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商定。

第十八条 省(区、市)直管学校、设区的市直管学校学生的转入转出情况,由学校每学期书面告知所在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

第十九条 学生休学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通过电子学籍系统报学籍主管部门登记。复学时,学校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

第二十条 学生到境外就读的,应当凭有效证件到现就读学校办理相关手续。回到境内后仍接受基础教育的,应接续原来的学籍档案。

第二十一条 学生死亡,学校应当凭相关证明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学籍系统报学籍主管部门注销其学籍。

第二十二条 学校应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情况依法及时书面上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籍主管部门,在义务教育年限内为其保留学籍,并利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管理。

义务教育阶段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辍学的,就读学校的学籍主管部门应于每学期末将学生学籍档案转交其户籍所在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三条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为学籍管理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配备或指定学籍管理员,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工作机制。

对学籍管理员当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并保持相对稳定。各级学籍管理员的基本信息须报送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

第二十四条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每学期复核学生学籍,确保学籍变动手续完备、学生基本信息和学籍变动信息准确。

第二十五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非经学籍主管部门书面批准,学籍信息一律不得向外提供,严防学籍信息外泄和滥用。

第二十六条教育行政部门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由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理。

第二十七条学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校长和相关人员责任:

一、不为已接收学生建立学籍档案的;

二、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或学籍档案的;

三、不及时把学籍变动信息纳入学籍档案的;

四、不及时报告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情况的;

五、接收学生不为其办理转学手续的;

六、不按规定为学生转接学籍档案的;

七、泄露或非法使用学生学籍信息的;

八、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学校的外籍学生和港澳台学生学籍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九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制订或完善实施细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物品管理规定 篇13

第一条 目 的

为了提高公司员工素质、合理使用公司物品、维护公司财产,便于公司对人和物品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物品的定义

公司物品是指公司办公用品和机械设备,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两种形式,固定资产指:无论价值多少,使用或保修期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或数量较多,总值较大,而又集中管理者亦应列为固定资产,如打印机、电脑、照相、摄像等设备。低值易耗品(办公文具)指:笔、纸、笔记本、文件袋、打印机耗材等固定消耗品。

第三条 公司物品使用规则

1 公司物品领用流程

(1)凡领用办公物品,各人须先至本部门负责人处申请报备,由部门责任人统计本部门申请物品的数量和种类后,于每月26日上报至行政部,下月初6号前由部门责任人至行政部一次性领取。原则上,行政部每月只发放一次办公物品,各部门不再额外多领计划外和办公文具配置标准外的办公物品。

(2) 大件物品如文件柜、电脑等由行政部采购后直接安置到申购部门。

(3) 领取办公物品时须做好领用登记手续,物品领用后将责任到人。

2 公司物品使用规则

(1)固定资产

保修期内,因个人原因损坏公司固定资产的,按照《公司经济损失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2)低值易耗品(办公文具):

办公文具正常使用期限为2-6个月内的,使用中因保管不善遗失的,个人照价赔偿或自己添置,公司不再额外发放。使用中非人为损坏、由质量问题引起故障的办公文具可将故障的物品退还到行政部,以旧换新。办公文具在正常使用期限内,使用中因保管不善遗失的,由当事人自行添置,公司不再额外发放。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浪费行为的,行政部下月将不予审批新用品,并对其责任人按照《公司经济损失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个人辞职时须归还所有领用的可重复使用的办公物品,方可办理辞职手续。

(3) 行政部和财务部每年年底对公司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点公司物品,对固定资产按部门进行编号,编制《固定资产盘点表》。

3 公用物品的使用、借用和责任规定

(1)物品使用

办公室、会议室、客休区等地方的公用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由各部门当天值班人员轮流监管。公用固定资产因质量问题物品出现故障的,由行政部负责维修,公用固定资产因人为损坏并产生维修费用的、因保管不善丢失的,参照办公物品使用规则进行赔偿。找不到责任人的,由部门人员承担。并对其部门负责人按照《公司经济损失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2) 物品借用

借用公司相机、车辆或其他物品时须做好借用登记手续,注明归还时间。逾期未归还又未通知行政部者,将给予相关处罚;无论是否逾期,归还物品时未按要求做好归还登记手续,将给予相关处罚;若逾期未归还且丢失所借物品者,除照价赔偿借用物品(按物品购买时的价格根据使用年限折旧赔付)外,还将给予相关处罚,所有借用的可重复使用的办公物品及证照,个人辞职时须归还。方可办理辞职手续。

4 采购管理

(1) 行政部每个月26号根据各部门的采购请求制定采购计划,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进行采购。

(2)物品采购无论数量多少,发票至少有采购本人和本部门其他人签字,报总经理审核方可到财务部报销。

(3)行政部采购经办人应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公司利益”的原则,本着质优价廉的原则,经过多方询价议价比价后形成《公司物品采购价格表》。

(4)行政部采购经办人应尽职尽责,不能接受供应商任何形式的馈赠、回扣或贿赂,若因严重失职或违反原则造成不当行为者,作辞退处理,情节特别严重者,公司通过司法程序追究其责任。

4 附则

本办法由行政部制订并负责解释,经公司领导签字同意,自颁发日起开始执行。

物品管理规定 篇14

为切实做好办事处节能降耗工作,进一步增强员工的节能意识,加快推进节约型企业建设,加强能源管理,科学合理利用水、电、油等各种资源,降低成本。结合我库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办事处内部用水、用电、用油等资源能源消耗的管理。

二、职责分工

1、库主任负责机库内部各项节能降耗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导工作,为节能降耗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综合科负责制定降耗指标计划,节能降耗控制措施,组织内部检查与考核工作。

三、具体措施

(一)用电管理

1、优先购买国家认证的节能设备或产品,优先采用环保型、节能型电器和设备,逐步淘汰高能耗、低能效设备。积极推广使用高效节能型新产品、新技术。

2、减少照明设备电耗,办公场所内自然光度足够时不再开灯,按需求开启照明灯,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白昼灯。楼梯、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的照明,降低瓦数。

3、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设置为不使用时自动进入低能耗休眠状态,长时间不使用时要及时关闭,以减少待机消耗。下班前关闭电源开关(包括烧水机)。

4、提倡每天少开1小时空调,节假日或少数人加班时不开空调;严格执行空调运行规定,夏季环境温度低于28℃、冬季环境温度高于16℃时停止使用空调。办公场所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高于20摄氏度,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关闭门窗。

(二)用水管理

加强用水设备日常维护管理,严禁跑冒滴漏,杜绝长流水现象。做到随手关闭水笼头。

(三)办公用品管理

1、统一办公用品的购置,严格依据实际需求配备办公用品,办公用品由综合科统一负责购置和调配,其余各科室不得私自采购,加强办公经费和办公用品的使用管理,严格依据需要配备办公用品,严格配备标准,尽量选择能耗小、环保、质优、价廉的办公设备,不购买高档办公用品。

2、文件、材料的起草、修改和传阅尽量使用电子档,减少纸质文件印发和使用传真的频率,加快推进无纸化办公。

3、党委文、行政文、简报等文件的发放,严格核定印发的份数,尽量避免多印,平常工作文件提倡双面,严格控制文件的发放数量和使用传真的频率,印刷杜绝外单位或个人在机房复印材料。

4、提倡使用钢笔书写,减少圆珠笔或一次性签字笔的使用数量;一次性签字笔尽量做到换芯不换壳。

5、尽量减少电话的通话时间,做到长话短说;禁止私人电话与办公电话捆绑;禁止在办公场所用办公电话聊天。

(四)公务用车管理

1、公务用车严格按照公车的出车制度使用车辆,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

2、在集体公务活动中合乘公务用车,距离较近时不使用车辆,2、3人以下的外出人员一般不安排商务车,综合科要严格把握。

3、车辆实行统一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和定期保养,科学核定单车油耗定额,努力降低油耗,减少车辆维修费用支出。

4、科学、规范驾驶,减少车辆部件非正常损耗。

5、禁止私用公车和无正当理由出借公车。

(五)会务费和接待费管理

1、控制会议数量,压缩会议时间和规模,提倡开短会,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尽量不开。

2、对确实需要举办的会议,坚持勤俭办会的原则,降低会议成本,严禁重形式、讲排场、摆阔气等铺张浪费现象。

3、公务接待应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提倡吃工作餐、按需订餐,坚决杜绝接待中各种大吃大喝,铺张浪费。

四、奖惩兑现

(一)对在开展节能工作做出显著成绩和做出突出贡献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开展节能工作不力,造成重大损失的科室和个人给予处罚。

(二)本制度所称的表彰奖励,以精神为主,物质为辅,处罚主要以罚款为主。

(三)对下列科室和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1、在实施节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科室和个人;

2、在节能工作应用新技术开展技术改造,技术进步,有重大贡献的科室和个人;

3、应当予以表彰的其他情形。

(四)受表彰奖励的科室和个人要符合节能的相关要求,要有重大发明创造和突破,在技术运用上有重大作用及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五)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处罚:

1、造成重大资源浪费;

2、造成严重环境污染;

3、应当处罚的其他情形。

处罚标准按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罚。

物品管理规定 篇15

按照公司领导的要求和指示,加强公司办公用品管理,倡导勤俭节约的现代办公方式,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用品发放管理责任部门

办公用品发放管理统一归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做到办公用品发放统一管理,统一配发。严控指标,厉行节约。

二、办公用品

本制度所称办公用品为:办公耗材、易损配件、办公家具等。办公耗材包含:笔、刀、纸、墨水、笔记本、复写纸、胶水、钉书机(针)等;易损配件包含:墨盒、硒鼓、U盘、鼠标等;办公家具包含:办公桌、椅、沙发、文件柜等。

三、办公用品领用标准

办公用品分为两部分:个人所需用品和部门所需用品。

(一)个人所需用品

1、个人所需用品包括:签字笔(芯)、圆珠笔(芯)、铅笔、橡皮、文具刀、尺子、墨水、笔记本、双面胶、透明胶、胶水(胶棒)、钉书钉、回形针、大头针、燕尾夹、双面夹、橡胶手套等。

2、个人所需用品的领用标准

各部室工作人员每人每月按规定标准领用,如有所需,另行申报。

各部室工作人员物品领用时要求做到交旧领新;对于因个人原因造成的物品损坏,由个人负责。

(二)部室所需用品

1、部室所需用品包括:复印纸、打印纸、墨盒、硒鼓、鼠标、办公桌、椅、沙发、文件柜等。

2、部室领用标准

部室负责人每月按需要和规定标准领用向经理申报。

四、其它规定

1、部室使用的办公家具桌、椅、文件柜等应由个人负责保管,公用文件柜由使用部门指定专人管理,单位监督。综合办公室对在用办公家具负责统一检查管理,统一登记、存档。每年核对1次。

2、职工如有调动,所领办公用品不可随身携带,由接替人使用或由综合办公室收回;新安排或新调入的管理人员,提交申请方可办理领用手续。

物品管理规定 篇16

遵照上级公安机关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工作性质、任务及具体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使用的警车必须依照规定喷涂标准的外观标识、按警车牌证手续申办相应牌证并符合保险、年检要求方能投入使用。

二、非警务活动期间,大队机关各科、中队、所及大队领导使用的警车,一律集中大队院内停放。各中队按此遵照执行,原则上达到统一管理,严禁警车私用,警车不得作为个人通勤工具。

三、严格执行外出派车单申办制度。因工作、警备需要离开本县(不含九江市辖三区)辖区的,需填写《警车派车单》报请大队领导批准,出省警车呈请县公安局分管领导批准。回单位后,派车单交回大队政秘科存档备查。

四、全部警车必须随时保持良好的车辆机件安全状况,保持整洁的外观,使之能适应警务工作的需要和树立人民警察规范化建设的良好形象。

五、驾驶警车必须按规定着警服、携带有效的驾驶资格证件及车辆行驶证件,不准无证驾驶。非警务人员必须持业经审核后办理下发的《警车准驾证》,方准予驾驶。

六、驾驶警用车辆执行勤务时,要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规定,不准超速以及其他违反交通法律规定的行为,确保行车安全。

七、非警务需要,不准随意鸣警笛,使用警报器,夜间确因警务需要时,尽可能开警灯,少鸣或不鸣警报警笛,以免扰乱群众安宁生活秩序。

八、执行紧急、特殊警务而产生的交通违法记录,可以按规定依程序消除。警车交通违法记录消除程序:警车使用单位填报《警车免予交通违法处罚申请表》,交市局警务督察部门审核后,报交警部门予以免予处罚。

九、严格遵守“五条禁令”的相关规定,不准酒后驾驶以及将警车停放于不得停放的场所。

十、警车规定使用人以及车辆所有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实施本制度。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涉案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涉案车辆,是指在办理公安交通行政管理和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过程中,依法扣押的与案件有关的机动车辆。

第二条 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需要对涉案车辆采取扣押措施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履行相应的法律手续,出具有效的法律文书。

第三条 涉案车辆管理工作实行办案与保管相分离的原则,就依法扣押的机动车辆,一律及时送交大队指定的停车场所(修理厂),由专人保管,并与保管人员理移交手续,登记造册,建立台帐。

第四条 因易宝需要,办案人员可以向保管人员调取涉案车辆,但应严格履行调取、归还手续,登记调取理由及归还时间,并签名或盖章。办案人员不得借故调取、使用涉案车辆。

第五条 依法返还涉案车辆时,应当制作发还物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领取人,一份附卷。

第六条 办案人员违规借用、挪用涉案车辆的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应领导责任。

物品管理规定 篇17

1、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存放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柜)内,并设专人管理,不得随意乱放。各单位应本着既要保证安全又符合节约;既统一,又可因地制宜的原则建立永久或临时的化学危险品仓库。

2、化学危险物品仓库的建筑和设施,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1)仓库区必须与生产区、生活区有适当的间隔。

(2)库房一般应采用一层建筑,每间库房应设有足够的独立安全出口,储存氧化剂、易燃液体、固体和剧毒物品的库房,应该采用容易冲洗的不燃烧地面。

(3)化学危险品库房应当符合安全、防火规定,应有良好的通风和必要的避雷设备,并根据物品的性质和不同的储存方法设置相应的防爆、防火、灭火等安全设施。

(4)储存易爆物品的库房必须采用封闭、防爆或其他相应的安全电气照明设备。如采用一般玻璃时,应安装在玻璃窗的外面。电灯开关应该安装在库房外面。无电源的仓库应有蓄电池灯照明。

3、化学危险物品的储存应符合下列要求:

(1)化学危险物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堆垛不得过高、过密。堆垛之间以及堆垛与墙壁之间,应该留出一定的间距通道及通风口。

(2)爆炸品和放射性物品,必须单独存放于专门的仓库中,起爆点火器材,不得与炸药在同一库房中存放。

(3)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如果施工工地的短期存放条件确有困难必须同库房存放时,则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隔离存放。

(4)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

(5)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怕冻、怕晒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露雨、低洼容易积水、低温和高温处存放;对可以露天存放的化学危险物品,根据不同性质,应具备确保安全的有效措施。

4、化学危险物品仓库应该建立下列安全措施:

(1)化学危险品仓库应加强警卫,严格出入库制度,禁止柴油车和拖拉机进入库区内。

(2)仓库区内严禁烟火,杜绝一切可能产生火花的因素,如因工作需要必须用火时,应经单位领导或保卫部门批准,在指定的安全地点进行。

(3)不准在库房内或露天堆垛附近休息、试验、分装、打包和进行其他可能引起火灾的操作。

(4)容器包装要密闭,如果发现破损渗漏,必须立即进行安全处理,改装必须在安全地点进行,对易燃、易爆物品应使用不发生火花的工具。

(5)加强货物入库验收和平时的检查制度,对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变质、引起燃烧、爆炸的化学危险品,应该定期进行测温化验,防止自燃爆炸。

(6)盛装化学危险物品的空容器和运输工具,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检查,彻底清洗,以防引起燃烧爆炸和中毒,对遗留地上的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及时清除处理。

(7)化学危险物品仓库应健全安全保卫机构,建立义务消防队,配备灭火设施及通讯、报警装置,消防队应经常进行训练和业务学习。

物品管理规定 篇18

一、驾驶员岗位职责制

1、驾驶员认真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文明驾驶,礼貌行车;除特殊情况以外,若出现罚款自行承担。

2、自觉遵守机关管理制度,服从局领导及办公室的管理和调度,认真完成出车任务和其他交办的任务,做好出车日记

3、驾驶员做好所驾车辆的日常保养、维护,确保车辆安全状况良好、运行正常,不开带病车。

4、安全驾驶车辆。驾驶员是行车安全的直接责任人,为确保驾乘人员及车辆的安全,不得酒后驾车,不得疲劳驾车。若有违章责任,其一切后果由直接责任人承担。

5、定期对所驾车辆进行维修、保养和年检;按时办理车辆保险,不能发生脱保现象,严格控制车辆安全风险。

6、在无出车任务时,驾驶员应听从办公室的统一安排,认真完成领导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车辆管理

1、车辆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调度,在保证局领导用车的情况下,保证局内职工工作用车。

2、驾驶人员不得自行主张用车,不得将车辆借与他人驾驶。

3、各科室因工作用车,早上上班时给办公室申报,由办公室按事由轻重缓急综合平衡,统筹安排。如需派往绵竹以外,必须经局长同意,方可出车。

4、驾驶人员出车完毕,应将车辆停放在单位,不得随意停放。非特殊情况,不得将车辆开回居住地停放。

三、车辆维护、油料使用

1、车辆维修或需要保养时,由驾驶人员根据车况书面提出维修申请,载明维修的项目,并预报维修价格交分管领导初审后报局长审批同意,方可到指定厂家维修,不得先修后报。修后由驾驶员认定所修情况和价格并签字,交由机关出纳当即单次结帐,不发生累计结帐。

2、车辆的加油量应和出车里程相符;原则上实行时报时销,使用***报销。车辆在外地加油时,需乘车人员在发票上签字认可。

物品管理规定 篇19

第一条 为规范办公室人员的日常工作行为,提高办公室人员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建立正常的办公管理秩

序,做到令行禁止、高度执行、张弛相宜的办公氛围,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适用于亿波顺金属企业行政职员及课长以上管理干部。

第二章 管理程序

第三条 办公室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按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不假缺勤、电话请假等违反劳

动纪律行为,办公区内保持安静、物品摆放要求整洁有序,创造优美、文明、舒适的工作和办公环境。

第四条 工作时间内要求办公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外出办事要向主管领导说明去向,并随时保持工作联系,

办公室工作人员都要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做到日毕日清、日清日结,工作不积压、不拖延、不推诿,敢于承担工作责任。

下面是办公人员工作参考准则,要求全体办公人员均遵照执行:

※今天的事情,今天办 布置的事情,马上办

※重要的事情,优先办 限时的事情,计时办

※能办的事情,尽力办 琐碎的事情,抽空办

※困难的事情,想办法 所有的事情,认真办

第五条 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办公区域内不得打闹、喧哗,正常工作时间内不得聊天、开庸俗玩笑、看报章报纸、听MP3音乐【下班时间可以听音乐提高情操】,上班内禁止打游戏、QQ聊天【正常业务上网除外】、吃零食、炒股票、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要求管理干部做好榜样和模范带头作用,要求公司管理部做好监督和审察工作。

第六条 建立工作请示或汇报制度,凡是在职权范围内的事情要积极解决,权限意外处理不了的事情要向主管领导逐级请示。凡是领导交办的工作,完成后必须向领导汇报办理工作完成结果,在工作保持紧密衔接、工作要求善始善终。

第七条 协调和融洽部门间的相互关系,同事之间要求团结协作、友爱互助,互相帮助、互相学习、齐心协力做好办公室各项工作,办公区内简明和职务称呼是必要的,同事之间、上级下级之间要求采用职务称谓。

第八条 工作期间要求使用普通话进行交流或洽谈,接人待物要求讲文明、有礼貌,进入领导办公室要先敲门得到允许后方可进入;对其它部门、基层和外来办事人员要热情接待,态度和蔼,答复问题要有策略

技巧,不得信口开河或带有随意性回答问题,要向领导请示报告或主动介绍到其他部门,能办的事情不推诿扯皮,不能办的事情要耐心说明情况,具体细则参照《办公职员形象礼仪规范》。

第九条 自觉爱护公共设施和办公设备,个人资料严禁到公司复印机、传真机、打印机上使用,要求厉行节约,保持公私分明,办公用要求以旧换新。下班离开办公区域时,要求关闭窗户窗帘、显示器和办公设备的电源开关,整理文件资料和办公桌椅后方可离开。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规定由管理部负责制订并作解释说明,根据公司管理需要,适时作出修改,如果本条例规定与其他规定不相符者,以本条例规定作为执行依据。凡违反本管理制度者,严格按照《公司员工手册管理制度》执行。本制度经公司领导审核批准,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试运作时间为三个月,如果三个月内未进行调整,自动升级为正式执行版。

二0xx年十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办公 秩序 管理 制度

呈:总经理发:总经理室 副总经理室 财务部 行政部 销售部 生产部 资财部 国际贸易部传阅范围:全体员工存:管理部

物品管理规定 篇20

一、商品入库流程

1、采购部下定单时应该认真审核库存数量,做到以销定进。

2、采购部审核订单时,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核定进货数,杜绝出现库存积压,滞销等情况。

3、订单录入后,采购部通知供货商送货时间,并及时通知仓库。

4、当商品从厂家运抵至仓库时,收货员必须严格认真检查商品外包装是否完好,若出现破损、是原装短少、邻近效期等情况。收货人必须拒绝收货,并及时上报采购部;若因收货员未及时对商品进行检查,出现的破损,原装短少、邻近效期,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该收货员承担。

5、确定商品外包装完好后,收货员必须依照相关单据:订单、随货同行联,对进货商品品名、等级、数量、规格、金额、单价、效期进行核实,核实正确后方可入库保管;若单据与商品实物不相符,应及时上报采购部;若进货商品未经核对入库,造成的货、单不相符,由该收货人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6、入库商品在搬运过程中,应按照商品外包装上的标识进行搬运;在堆码时,应按照仓库堆放距离要求、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若未按规定进行操作,因此造成的商品损坏由收货人承担。

7、入库商品明细必须由收货员和仓库管理员核对签字认可,做到帐、货相符。商品验收无误后,仓库管理员依据验收单及时记账,详细记录商品的名称、数量、规格、入库时间、单证号码、验收情况、存货单位等,做到帐、货相符。若不按照该制度执行验收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仓库管理员承担。

8、按收货流程进行单据流转时,每个环节不得超出一个工作日。

二、商品出库流程

1、业务部开具出库单或调拨单,或者采购部开具退货单。单据上应该注明产地、规格、数量等。

3、仓库收到以上单据后,在对出库商品进行实物明细点验时,必须认真清点核对准确、无误,方可签字认可出库,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当事人承担。

4、出库要分清实物负责人和承运者的责任,在商品出库时双方应认真清点核对出库商品的品名、数量、规格等以及外包装完好情况,办清交接手续。若出库后发生货损等情况责任由承运者承担。

5、商品出库后仓库管理员在当日根据正式出库凭证销账并清点货品结余数,做到账货相符。

6、按出货流程进行单据流转时,每个环节不得超出一个工作日。

仓库盘点流程

1、盘点准备

仓库主管将还未有自编码的存货通知支援中心补编编码,并通知有关部门填制相关单据处理帐外物资。 营销部、鞋业部和服装部通知厂家和客户在盘点日期间停止送收货品。 财务部将盘点日前已经审核生效的单据记帐。 仓库主管组织仓库人员对货品进行分区摆放,存货以产品区、辅料区、产品待检区、次品区、台面辅料区、样板鞋区分成六大区域分别得出存货实存情况。

2、盘点进行

仓库主管组织仓库人员初盘存货,对存货六大区域各指派1人担任组长,2人配合。以盘点表记录初盘结果。仓库主管连同另外4名员工组成复盘小组,对初盘结果进行复盘,出现差异仓库自查原因。 仓库主管将初盘数据输入电脑,将《盘点单》打印提供给财务部,财务部组织公司人员组成抽盘小组,以2人为1组对各大区域进行抽盘工作。抽盘人员从实物中抽取20%复核初盘资料,从初盘资料中抽取30%对实物进行抽盘。抽盘量要求占总库存的50%。发现差异由仓库主管重新盘点更正初盘资料。差错率高于1%,仓库主管对该区域货品进行重新全盘。经复盘通过的《盘点单》由财务部审核,并打印一式二份,由仓库主管、财务主管签字,各持1份。

3、盘点后期工作

仓库主管将已审核《盘点单》导出为进、出仓单,电脑自动生成《盘盈单》和《盘亏单》。仓库主管查找盘盈盘亏的原因,并将《库存盘点汇总表》和差异原因查找报告交财务主管复核上交总经理审批后。财务部据审批结果审核《盘盈单》和《盘亏单》调整库存帐。

4、盘点其他规定

盘点工作规定每月进行一次,时间为月末最后2天。头天晚上8时开始至次日中午完成初盘和复盘工作,下午进行抽盘工作。 参加盘点工作的人员必须认真负责,货品磅码、单位必须规范统一;名称、货号、规格必须明确;数量一定是实物数量,真实准确;绝对不允许重盘和漏盘。由于人为过失造成盘点数据不真实,责任人要负过失责任。 对于盘点结果发现属于实物责任人不按货品要求收发及保管财物造成损失,实物责任人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物品管理规定 篇21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生产厂区安全管理,维护员工身体健康,保持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公司管辖区域内所有员工和外来人员。

第三条 厂区禁烟管理规定:

1、除吸烟室外,其余场所均禁止吸烟。所有员工和外来人员吸烟必须在吸烟室进行,烟头集中丢放。

2、公司管理人员对在本部门发生的违反规定的吸烟行为有权予以制止,任何人均有权要求在禁止吸烟场所的吸烟者停止吸烟。

3、安全生产部对禁烟归口管理,负责吸烟室的管理;吸烟员工在吸烟室逗留每次不得超过10分钟,工作时间内每日不得超过4次,否则按旷工处罚。

4、各工段工段长负责本辖区内的禁火、禁烟工作落实,并检查督促实施。

5、在吸烟室以外的生产区域、办公区域发现吸烟者或单位范围内发现烟灰或确认有吸烟气味或发现烟头或烟盒,处罚所在单位50元/次;处罚吸烟者100元/次;公司员工一月内违反本规定三次者,给予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处罚。

6、无论何种原因,工作期间,相同部门的人员若被发现同时在吸烟室吸烟,超过三人以上的,处以50元/次/人罚款,当月累计超过三次者(含三次),将予以200元/次/人罚款。超过三次者,给予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处罚。

7、 兄弟公司来我公司人员违反本规定,除按本规定处罚外,并将其违纪行为通报其所属单位。

8、外来人员厂内违规吸烟,安全生产部有权按本规定第6、7条进行罚款,并将其强制清除出厂。

9、工程施工单位人员在厂区内禁止吸烟。施工单位违反本禁烟规定的由其单位负责交纳罚款,单位拒绝交款的停止其单位进厂施工,并从工程结算款中以5倍罚款额扣除。

第四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解释修改权归公司安全生产部。

物品管理规定 篇22

为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内部管理,经研究,制定本规定:

1、 全台人员实行电脑刷卡考勤。工作人员每天上下班应持考勤专用磁卡进行刷卡。

2、 考勤刷卡及电脑统计实行专人管理,专管人员应不定期进行抽查,现场督促工作人员按规定刷卡。

3、 考勤卡每人一张,工作人员只准持本人磁卡刷卡,不得代他人刷卡,如发现有他人替代或替他人刷卡者,一次扣发双方三个月奖金,二次以上扣发年奖。

4、 工作人员应按时上班,不得早退。凡迟到早退每次超过10分钟,每月累计五次(含五次)以上,扣发月奖;迟到早退每月累计十次(含十次)以上,扣发月工资。全台大会迟到者,每次扣发奖金100元,无故缺席者,扣发月奖。

5、 因公出差或请假而不能按作息时间刷卡的工作人员应及时办理补卡手续,并由部室主任签名证明,交办公室考勤人员汇总登记。部室主任若出具假证明,视同替代他人刷卡进行处罚。出差单或请假条于竖月1日前送交办公室登记、核销,逾期不予受理。

6、 当班外勤记者必须按采访任务通知时间提前15分钟到位,若每月迟到一次者,扣发半个月奖金,迟到两次者,扣发当月奖金。因迟到而影响重要采访任务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给予公开批评,扣发月奖、年奖、调换岗位,台内待岗以至纪律处分。外勤记者及驾驶员允许每天早晨上班和下午下班各刷一次卡。

7、 工作时间内离开工作岗位要请假,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每次超过一小时者,视为旷工。旷工一次者,扣发当月奖金;旷工两次以上者,扣发当月工资、奖金,全年旷工累计三次以上者扣发年奖;经常旷工和擅离职守者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直至下岗、辞退。

8、 工作人员请假,应事先填写请假单,请假两天(含两天)以内由部室主任审批;部室主任请假两天(含两天)以内由分管台长审批;请假两天以上者,报台长批准。非突发病等特殊原因口头请假的,视为擅离工作岗位。

9、 请事假一周以上,扣发当月奖金;请病假按假期长短扣发奖金;请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在国家规定期限内,按月奖比例扣发奖金。超过期限请假的,视同事假;超过准假期限没有补假的,视同旷工。

10、 考勤情况不仅作为发放月奖、年奖的依据,并作为年度考核、职务升降、职称评聘和劳动用工的参考依据。

11、 本规定自20xx年4月1日起执行。

物品管理规定 篇23

为了让大家共同度过一个快乐、祥和的春节,并确保此期间项目部财产安全,特制订20xx年春节值班制度,希望大家认真遵照执行,确保值班期间不出任何问题。现对春节期间的值班工作做如下规定:

1、春节值班人员必须遵守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并认真执行。

2、春节值班人员在各自值班区域内应进行不间断巡逻,不得离岗和串岗;严格按值班表排定班次上、下班;不得在值班期间饮酒或干与值班工作无关事情。

3、使用电气设备时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不得私拉乱接;所使用的电器设备(尤其是电取暖器),人离开时必须关闭;闲置电源必须关闭。

4、使用液化石油气时应注意防止煤气中毒及罐体爆炸事故,使用结束应及时关紧阀门,严防燃气泄漏引发的火灾及爆燃事故。

5、值班人员应每天做好工作区域内的卫生保洁工作,确保用电安全;严禁用明火取暖。

6、不得留宿外来人员;严禁无关人员在值班场所内逗留;日常应关闭大门和所有出入口,防止不良分子进入寻衅、滋事。

7、春节值班人员对施工现场所有材料要加强监护,不得擅自拿出工地、出借、转让;春节期间不得有任何物料出场。

8、春节值班人员须对仓库、办公区、生活区、工地等重点部位加强监护和巡视,防止发生盗窃案件;大风、雪后要对以上重点部位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项目部汇报、由项目部协调解决。

9、春节值班人员不得私自外出,尤其严禁夜间外出,外出购买日用品等要注意交通及人身、财物安全。

10、堆放木料和竹笆等易燃品区域要重点加强巡查,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嗅到焦糊味要找出根源,及时切断电源或灭掉火源。

11、认真履行值班登记制度,值班过程中发生和处置的各种情况,均应在登记簿上进行详细记载,交接班时一并移交清楚,责任明确。交接的对讲机及其他其器材必须当面检查清楚,发现问题及时向值班负责人反映。值班过程中,因交、接班不清,而造成项目部财产损失由值班者承担。

12、下雪后要做好门前三包工作,大门前要清理好积雪。

值班人员(签名):

*集团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项目部

二〇xx年一月

物品管理规定 篇24

为规范备份管理工作,合理存储历史数据及保证数据的安全性,防止因硬件故障、意外断电、病毒等因素造成数据的丢失,保障公司正常的知识产权利益和技术资料的储备,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 所有服务器、交换机及其他系统主要设备均由企业管理部负责数据管理和备份。

二. 根据公司情况将数据分为一般数据和重要数据两种。一般数据主要指:个人或部门的各种信息及办公文档、电子邮件、人事档案、考勤管理、监控数据等。重要数据主要包括:财务数据、技术部门图纸、商务部标书、服务器数据等。

三. 一般数据由各部门每月自行备份,部门经理负责整理归档后刻盘,系统管理员每半年对一般数据资料进行选择性收集归档。

四. 重要数据由系统管理员负责,具体细则如下:

1. 财务部每月底将当月电子帐、表格等数据统一整理,系统管理员负责刻盘,由财务部保存。

2. 技术部门已定稿的图纸、商务部标书须在每月底前,由各部门的文件管理员上传至PDM系统,由系统管理员做备份保存。

3. 服务器的ERP、PDM、CRM等数据由系统管理员在硬盘做每日备份,并在每周六下午统一刻盘保存。

五. 当服务器、交换机及其他系统主要设备配置更新变动,以及服务器应用系统、软件修改后均要在改动当天进行备份。

六. 备份数据所使用的刻录机、光盘均由系统管理员保存,当刻录机故障或光盘不足时应及时联系维修或购买,确保备份工作的正常进行。

七. 所有数据备份工作由系统管理员进行详实记录,并建立档案。

八. 如遇网络攻击或病毒感染等突发事件,各部门应积极配合系统管理员进行处理,同时将集体情况记录到备份档案中。

九. 各部门负责人应严格执行公司规定,如发现不及时上传资料、故意隐瞒资料或没有及时执行备份任务的,将进行严肃处理。

物品管理规定 篇25

公司为方便每位员工的正常联络工作,给每位办公室人员配备电话一台,且没有设置长话限制。为保证公司正常联络通讯,节约公司电话费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 公司电话只可用于处理工作上的事务,原则上不允许处理私人事务。如有紧急情况需拨打时,经主管批准后方可拨打市内电话。

二、 不允许使用公司电话拨打私人长途电话。

三、 业务人员尽可能使用电子邮件和客人联系沟通,如遇紧急情况向业务经理汇报或批准后方可拨打国际长途电话。

四、 办公室人员应及时接听电话,一般铃响不超过3声。如受话人员不能接听,离其座位最近的人员应主动代为接听电话,做好电话记录,不应置之不理。

五、 拨打电话时应言简意赅,把问题集中说清楚,避免反复拨打电话,严禁长时间占用电话线路。天有与天之行之间通话应尽可能使用台式手机。

六、 每月定时打印电话清单交行政部审核。行政部对于发生的大额通讯费用应予以核查,对于长时间占用电话处理私人事务者将予以经济处罚。

七、 办公室人员应定期清洁自己座位上的电话机,一旦发现电话线路发生故障,应及时报修。

江苏天有贸易有限公司

物品管理规定 篇26

为了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保证学生的用餐安全,营造平安舒畅的校园环境,把食堂建成让学生感觉到家的温暖,特制定学生用餐管理制度。

一、按规定的进餐时间由班主任或有关任课老师带领有秩序地进入食堂。饭前学生洗手,注意饮食卫生,养成良好的用餐习惯。小学生按指定的桌次集中就餐.

二、为学生营造良好的进餐环境,提倡文明用餐,不争、抢、跑,养成良好的用餐习惯。就餐时应安静、专心,饭菜提倡“少打多添”,不挑食、不浪费。

三、尊重食堂工作人员的劳动,爱护小同学。

四、养成珍惜粮食,不浪费粮食的好习惯。以节约为荣,浪费为耻。

五、要爱护餐具,用餐结束后到指定的地方小心轻放,不可故意损坏或人为地使餐具变形。

六、用餐结束后要迅速离开食堂,不在食堂随地吐痰,不得喧哗哄闹,做到文明用餐。

七、食堂工作人员在分发饭菜时穿戴要规范,对师生要热情,服务要周到,不厌其烦,让师生满意。对全体师生一视同仁,老师学生一个样,生人熟人一个样。

文明用语

1、珍惜粮食就是热爱生命。

2、珍惜粮食,远离浪费。

3、文明礼貌,秩序井然。

4、《锄禾》不只是诗,知辛苦,更需要行动。

5、天地“粮”心,珍食莫蚀。

6、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8、饮水要思源,吃饭当节俭。粒粒盘中餐,皆是辛苦换。

9、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

10、倒下的是剩饭,流走的是血汗。

11、盘内一分钟,厨内更多功。

12、请大家保持餐桌卫生,给我们一个干净的用餐环境。

13、学校食堂可真大,干净整洁靠大家。

14、干净、卫生,你我共同努力。

15、饭菜穿肠过,礼让心中留。

16、粒米虽小君莫扔,勤俭节约留美名。

17、粒米虽小犹不易,莫把辛苦当儿戏。

18、食堂饭菜香,吃个精光。

19、米饭粒粒念汗水,不惜粮食当自悔。

20、古诗《锄禾》你我读,盘中餐苦当记住。

21、节约光荣,人见人赞;浪费可耻,谁闻谁恶。

物品管理规定 篇27

一、 仓库管理制度

1、 仓库是物品保管重地,除仓库管理人员的因业务、工作需要的有关人员外,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准进入仓库。

2、 因工作需要进入的人员,除仓管员外,任何人不可独自进入仓库,须有相关人员陪同。

3、 任何进入仓库人员不得携带火种,嘻戏打闹,大声喧哗。

4、 任何入进入仓库不得私自拿取仓库物品,必须服从仓管员的管理。

5、 仓库内存放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须采取相应措施,符合消防规定,并按仓库面积每50平方米配置4KG干粉灭火器一个。

6、 仓库内不得存放私人物品,如确实需要临时存放必须经经理同意方可。

7、对违反以上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8、此规定从即日起执行。

二、 物品入仓制度

1、 物品入仓制度是爲了確保采购物品的質量,及时有

效地掌握库存物品,所办理的完备的入仓手续。

2、 物品入仓时需要登记;日期、名称、数量、品种规格、单价、供应商电话。

3、 物品入仓时,仓管员须开箱检验所购物品的数量、名称、规格

并对查验的仓库物品进行签字确认。

4、 仓库管理员应对入仓的物品进行分堆存放,编号、以便于核对数量。并注意每次入仓后都要做好室内的卫生清洁工作。

5、 大型设备设施、以及砖、水泥、沙等物品不需要入仓,但仓管员必须赶往现场核实数量,质量,并做好入仓出仓等手续。

6、 设备工具入仓后,必须详细记录采购情况及保修日期等,并将随机文件复印存档,以备日后维修之用。

三、物品领用制度

1、 物品领用指除工具以外的备件、低值易耗品的领用。

2、 物品领用实行按单领取,在领取时要凭报事单上的内容领用相关物品,并在领用登记表上做好登记。其他部门在无单领用时;虽经各部门主管同意方可。

3、 如领用的物品在使用过程中有剩余的情况,领用人应将多领物品退回仓库,仓管人应认真进行核对登记。

4、 如在紧急情况下,可先进行领用,事后补办相关手续。

5、 领用物品时;除维修组及前台管理人员外,其他部门在领用物品时必须由部门负责人进行领用。

四、 工具管理制度

1. 各班组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个人常用工具和小组公用工具,个人工具由本人负责保管,公用工具由主管或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2. 所有工具都要进行建帐管理,做到帐物相符,每人必须在各自的工具清单上签字。

3. 所有的工具必须正确使用,特别是电动工具必须正确、合理地使用,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准违章使用。

4. 所有工具坚持以旧换新的原则,在领用新工具时必须交回旧的工具,交回的工具统一由仓库处理,不准私自处理。

5. 专业工具未经培训不得随意使用。

6. 较大型的专业工具应随用随借,当日归还。

7. 新工具在领用时也必须进行登记、建帐签字。

8. 所有工具实行丢失赔偿的原则。

9. 借用工具均应填写《工具借用登记表》,在登记表上填写清楚;时间、借用工具名称、借用工具用途、借用人签名、并出示报事单后方可借用。填写的借用工具用途及出示的报事单必须真实,如有伪造,一经发现严惩不怠。

10、未经部门主管批准,不可将借用的工具用于不属于小区日常维修以外的维修使用。

11、 仓管员每月会对个人领用的工具及部门领用的工具进行盘点核实,任何人都必须配合,严禁以任何理由拒绝。

12、 员工在调离公司时,全部工具必须如数交回。

13、 此制度适用于中南花园各部门。

五、 物品盘点制度

1、 物品盘点制度是为了确保公司的物品与帐面相符,保证公司物品的使用正规化,是确保资产不流失的有效方法,并为采购提供重要依据。

2、 为及时反映公司各部门物品的数量及使用状况,配合编制采购计划,节约使用资金,仓管员每月对使用的易耗品进行盘点一次,并将核实物品的库存情况向经理汇报。每季度对花园各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盘点一次,并进行存档。

3、 仓管员在盘点过程中要制订常用易耗物品的最低储存量,数量不能把握的须与各部门主管沟通,共同制订最低储存量,根据库存量向公司领导提出申购备品计划,避免物资积压所造成的浪费资金,更要避免物资短缺而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

4、 仓库员应做到仓库内的各种物品做到帐、物、卡三相符,并防止物品过多,过少,损坏或过期等情况。

六、物品申购制度

1、 物品申购制度是为了确保以最少的物品储存来满足物业维修保养和日常运作的需要,尽可能的压缩库存,防止积压,提高资金和仓库的利用率。

2、 根据库存情况和日常使用的消耗记录,设立常用物品的库存量,一般以一个季度的消耗量为计算库存依据。

3、 各部门在申购物品时,必须由部门主管填具申购单报经理审核上报公司批准方可。在填写时要写清楚;物品名称、规格、数量、用途等,对较少用的配件必须提供样品,以方便购买时准确无误。

4、 各部门只限每月申购一次,即每月3日前将本月所需物品提前申购,并向仓管员核实库存量,以免造成库存积压。

5、 仓管员必须认真核实各部门申购的物品具有合理化,严格限制申购数量,将库存情况向经理汇报,核实无误后,在申购单处签字确认。

6、 日常所需在月申购计划之外的物品,价值在200元以下的由经理批准购买。日常所需物品价值超过200元以上的报由公司总经理审批方可。

七、物品采购制度

1、 物品采购制度是为了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采购价廉物美实用的物品。

2、 月计划的采购量必须严格按照申购单上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等进行购买。临时小型采购量必须按临时填制申购单上的内容购买,严禁私自主张多买或少买。

3、 采购物品时必须遵循“货比三家”的原则,在保证物品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挑选物美价廉且有诚信的供货商供货。

4、 采购的物品必须说明保用或保修期等内容,以便发生问题可以及时的进行处理,并可节约不必要的费用支出。

5、 购买物品结算时,费用在3000元以下的可进行现金付款,超过3000元以上的应开具支票付款。

6、 购买的物品必须开具有效发票,特别情况的;例如;水泥、沙等无发票物品必须开具有效的第二联购货收据

7、 管理中心为了便于工作的开展,可设立500元的维修采购备用金,并由经理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8、 若遇设备/系统发生故障急需采购物品,费用在200元以下的,虽获得经理批准后,方可支取备用金。费用在200元以上的物品必须由经理上报总经理批准方可购买及使用备用金。

9、 任何人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从中获取不义之财,或故意提高物价,获取高额回扣等贪污行为,如若发现有此行为者将对其做出严肃处理。

以上物品管理制度从批准之日起实施!

物品管理规定 篇28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科学理财水平,严肃财经纪律财,保障全所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学习《会计法》等相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财务电算化业务知识。

二、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原则,把好收支关。

三、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严禁公款私借和坐支,严格各种支票和结算凭证的管理、保存。

四、负责编制单位年度预算、决算报表。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坚持勤俭办事的方针,加强资金管理,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不良现象。

六、单位一切费用支出,经所领导核准,经办人签名,所长签字方可报销。

七、对原始凭证进行严格审核,如不合法、不真实、数量、单价、金额不符、经办人未签字,拒绝支付。

八、每月按时向所长提供财务收支报表。帐表处理坚持真实、及时、准确,做到帐表相符,帐帐相符,帐物相符,日清月结,上报下达。

九、银行账户要完全符合开设账户的规定,财务预留印鉴由财务人员分开保管,及时核对银行账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按规定装订归档,妥善保管。

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盘点清查,账、物核对,如有盘盈、盘亏,要及时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财务人员相互协作配合,因工作需要购买、招待等经所长批准后方可办理。为基层站、队单位搞好服务,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票证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票证管理,进一步规范和正确使用票证,特制定本制度。

二、票证是有价证据,有利于保护合法经营,强化管理手段,规范经营行为,搞好统计工作的重要依据。票证管理必须坚持专人负责专人发放,专人核销,建立票证明细登记,定期检查的原则。并实行缴旧领新制度,做到台帐登记清楚,票款、帐票相符无差错,发放有计划,库存不积压,保证及时供应。

三、严格票据发放范围,必须整本用完后再使用新的票本,严禁票据一分为二使用。各基层站票管员必须妥善保管票据。做好防盗、防火安全工作。严禁票据乱扔乱放,以防丢失。

四、开据票据必须按项目填写清楚,严格执行政策,注明时间、开票人员的姓名、单位,以便备查。同时开票人必须字迹清楚,不得随意涂改。

五、处罚票据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认真做到开票、缴款两分离,严禁工作人员随意坐支、挪用。

六、票据作废必须所长签字同意,财务股、县所票管员要按照各自职责严格把关。

七、营运证工本费收取严格执行有关政策,严禁发放人情证。

八、财务股和县所票管员每月对各基层站、队、股所领票据缴销使用情况严格核查,每月将票款使用情况上报所长。年终对所有票据核缴收回入库,发现问题要如实向领导汇报,以便及时处理。

九、因工作需要,票管员发生变动,在互相交接时,必须签字交接清楚,以防意外。

十、对不遵守、不执行票证管理制度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分:(1)开票不规范、票据管理混乱但未造成损失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2)对开人情票、发人情证等造成轻微经济损失(损失额小于100元)的,给予相应损失额度2倍以上的罚款。(3)对票据丢失、损毁的,站(队)负责人要负领导责任,并给予处罚相应损失额(按票据最高价值计算)20%的经济处罚;给予票据管理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处罚相应损失额80%的经济处罚,并责令在全所大会上说明情况、作出检讨。损失额超过5000元的;撤消站(队)负责人及票管人员职务,并给予党、政纪处分;(4)对中饱私襄、有意贪污、合伙贪污的工作人员,给予党、政纪处分、解聘及贪污金额2倍以上的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坚决依法处理。

物品管理规定 篇29

一、 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司危险品的管理,严防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和健康,保证公司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二、 定义

本制度的危险品指的是根据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规定的分类标准中的爆炸品、压缩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七大类。

公司危险品管理由企业管理中心统一领导,各部门主管负责自己管理范围内的安全预防、具体检查工作。

三、 职责

1.采购人员负责危险品的采购、运输和装卸,并索取相应的危险化学品供应商的资质证明和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2.库管人员必须经过相关的培训后,能够正确地、合理地、安全地储存、发放和管理危险化学品;

3.库管人员必须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出库时随物品同时下发;

4.生产部门和实验室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合格的培训后,才能领取、搬运、储存、使用、废弃和处理危险化学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应急处理过程;

5.安全员或体系管理员负责库房安全的检查和特殊事情(过程)的审批。

四、 具体管理办法

1.购买申请

1.1公司各危险品的采购,必须首先填写“申请表”,详细写明品种、数量和用途,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采购人员到相应的采购地点采购。

2.危险品的购买、运输和装卸

2.1采购人员必须按照国家关于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注册登记的规定比价选择拥有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的供应商,具体参照《采购控制程序》;

2.2供应商供应危险化学品时必须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采购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包装上是否张贴安全标签,并要求供应商提供应急服务电话;

2.3供应商必须选派有上岗资质的运输人员,使用符合国家安全要求的运输车辆,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将危险化学品安全运输到公司内,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保护用品;

2.4供应商在距离库房1.5米外停车装卸,装卸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后方可进行装卸,装卸时必须要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卸完物品后应彻底清扫现场,并在装卸现场放置必要的防范器材。

3.库房管理

3.1入库

3.1.1公司各危险品采购入库时,库房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检查采购手续是否齐全,产品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和公司的采购要求,全部符合要求后库房管理人员办理产品入库手续;

3.1.2在领取危险品前,领料人必须先学习该危险品的MSDS,并了解其性质和应急措施,领取时必须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

3.1.3在领取的过程中,领料人必须严格检查标签,确认所领用的物品正确无误,以免错领造成危险;

3.1.4危险品的领取必须严格执行两人共同管理,经领导批准后发放,领取双方当场交收等规定,不符合以上规定的,坚决不领货和发货;

3.1.5搬运危险品时必须严格遵守规定,轻拿轻放,严禁与其它货物混装,在搬运的过程中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3.2库房统一管理

3.2.1危险品在入库前,必须严格检验登记,入库后每月定期检查各危险品;

3.2.2危险品必须统一存放在公司的库房中(如有特殊情况或原因储存在其它地方,要向公司相关技术人员申请并妥善处置),库房的设计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院规范的安全要求和公安部爆炸物品管理规则的规定,设有明显的“严禁烟火”和“有毒”的标识和安全围栏,库房管理人员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泄压、防火、防雷、报警、灭火、防晒、调湿、消除静电等安全措施,库房中严禁使用碘钨灯、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等电器设备,必须使用防爆灯照明和防爆开关,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3.2.3库管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危险品的MSDS,危险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相互之间要保持安全距离,堆垛之间的主要通道应达到规定的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储存;

3.2.4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和低洼容易积水地点存放;

3.2.5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品和桶装、灌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

3.2.6化学性质或防火、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危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存放;

3.2.7对有挥发性的液体、有毒气体或液体要保证封口的完好,并定期检查封口的完好性;

3.2.8对所有危险品库房管理员要严格遵守库房管理制度,在办理出库手续时严格控制出库和记录出库情况。

4.各危险品的具体管理

4.1液化气的管理

4.1.1要存放在安全的地方(加锁铁柜或单独房间内)具体到每个液化气罐要明确安全责任人,食堂用液化气由企业管理中心负责,生产车间用液化气罐由研发中心负责,同时生产用气罐不准用大罐;

4.2.2不可靠近热源,可燃、助燃气体瓶使用时与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米;

4.2.3化学性质相抵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要分开存放;

4.2.4不得使用过期未经检验的气瓶。各种气瓶必须按期相关检验部门申请进行技术检验: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每两年检验一次,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每五年检验一次。气瓶在使用的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腐蚀或损伤时,应提前进行检验;

4.2.5气瓶内的气体不能用尽,必须保留有剩余压力或重量,永久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MPa,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不少于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

4.2.6气瓶的瓶帽要保存好,充气时要戴好,避免在运输装卸的过程中撞坏阀门而造成事故;

4.2危险化学试剂的管理

4.2.1公司危险化学试剂指的是酒精、乙醚和丙酮等易燃或有毒的试剂;

4.2.2危险化学试剂由部门安全员统一领用,实行谁领用谁负责的原则;

4.2.3安全员领用危险化学试剂时,库房管理人员要做好发放记录,并且对安全员进行MSDS培训;

4.2.4对于暂时没有用完或没有用完的危险化学试剂,不得遗留在生产区域或办公室,要由安全员统一锁在铁箱里。

4.3印刷物质的管理

4.3.1公司的印刷物质指的是油墨、亮油、稀释剂和洗网水等易燃或有毒的物品;

4.3.2印刷物质仅限定为操作工领取,车间内指定统一地方存放,存放量要有限制,并且配有必要的消防措施;

4.3.3停机时要及时清理现场,现场不得遗留印刷物质。

4.4机物料管理

4.4.1机物料由技术研发中心统一管理;

4.4.2对于润滑类用油,由使用人现用现领,其它类机械类用油,由安全员统一领用、管理;

4.4.3 对于所有的机物料,使用剩余时由使用人退回库房或者由安全员统一锁在铁箱里,确保安全存放管理。

5.危险品的使用

5.1操作人员在工作前必须做就业前体检,确认无任何禁忌后方可上岗;

5.2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操作;

5.3操作人员在使用危险品的过程中必须穿戴必须的防护用品,应保持操作现场空气流动,操作结束后应将现场清理干净;

5.4操作人员在使用的过程如发生意外情况,应采取必要的救急措施。

6.剩余处理

6.1对于当时没有使用完的危险品,使用人要交由相关技术人员保管或退回库房,确保剩余的物品不能危及到人身安全和健康,生产现场不得遗留任何化学危险品;

6.2危险化学品容器如原料桶、油桶等,需交给供应商进行回收处理;

6.3危险品的外包装如包装器皿、包装袋等必须由相关人员经过预处理后方可交由供应商统一回收,严禁乱扔;

6.4生产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有腐蚀性的化学品残液必须经过预处理后方可排放到相应的排水管道中。

7.预防检查

7.1公司每季度由安全委员会组织全面大检查,部门内部要每月进行检查,力求公司不违规使用或使用过期的危险品,确保各种危险品的安全使用;

7.2各部门要指定至少一名人员要定期检查自己部门的各项安全情况,并且及时向部门主管汇报,做到以预防为主;

7.3对于相关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器具,要及时向公司申请报废,确保公司所有器具合格使用;

7.4对于已经到期的危险品,库房管理人员要及时向部门主管申请报废,对其进行安全处理,确保每一种危险品在出库时是合格的产品。

8.安全管理

8.1当发现公司危险品有潜在危险时,公司员工有责任和义务向部门主管或总经理汇报,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

8.2公司相关负责人工作过程中与政府相关部门密切联系,关注国家在危险品方面的要求和动向,做到与国家要求及时吻合;

8.3公司定期组织人员到国家相关部门参加培训,使得公司技术人员及时补充自己的不足,做到业务熟练,持证上岗,加强公司的管理能力。

9.应急措施

9.1当发生少量危险品泄露时,要按照危险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处理,并采取措施防止泄露加剧,造成环境污染;

9.2如发生危险品大量泄露,对环境造成污染、酿成火灾、发生人员中毒或灼伤等事故时,应按照《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执行应急行动,并按照《改进、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进行纠正和预防;

9.3对危险化学品中毒、灼伤等事故可按照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中的救急措施来进行;

9.4未涉及内容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的相关内容执行。

五、本制度自20xx年5月1日起执行。

物品管理规定 篇30

为了适应公司发展需要,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其最大的潜能,对职工的就餐时间及相关事项作如下规定。

一、正常就餐时间:

早饭:夏季:6:30′、冬季:7:00′;

晚饭:夏季:17:30′、冬季:17:00′;

午饭:11:30′,以下岗位人员就餐时间可适当调整为:11:15′∽12:15′。

1、精炼车间:精炼炉、煤气炉、叉车司机(三班二倒)

2、冶炼车间:熔炼炉、吹炼炉、备料、粉煤、浮选岗位人员、压风机房、制氧站、叉车司机

3、硫酸车间:岗位人员、风机房、尾气脱硫

4、电解车间:电调班、锅炉班、净液班

5、质检部:地磅、磨样、化验员

6、保卫部:在岗人员(管理人员、监控人员、消防人员除外)

二、相关规定

1、凡需提前或推迟就餐的人员必须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执行,其它人员不准以各种借口提前或推迟就餐。提前或推迟就餐的人员由所在部门领导通知办公室食堂负责人做好就餐的准备工作,确保职工正常就餐。

2、三八倒班人员就餐后须立即回到所在岗位,不准以任何借口在其它地方逗留。

3、确实因工作需要,推后就餐(不在正常就餐时间内的)人员,可由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报办公室食堂相关人员,做好就餐准备;对加班时间比较长、职工宿舍没有安排就住的,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办公室安排职工住宿或安排车辆送到家(莱州市区以内的人员)。加班费按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4、办公室合理安排值班人员,做好职工加班就餐的准备工作。

三、考核

1、凡不执行就餐时间规定的,视为违反劳动纪律,将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加班或不在11:15′-12:15′这一时间段就餐的人员,部门负责人不通知办公室食堂人员,视为不加班或正常就餐,因没有通知办公室食堂人员导致职工无法就餐,责任由所在部门负责人负责,由部门负责人自行解决职工就餐问题。通知到办公室食堂人员,而没有准备好职工就餐的,责任由办公室食堂负责人负责,出现第一次:扣罚50元,第二次:100元,第三次以上加倍处罚。

3、人力资源部将对职工就餐的时间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对于提前就餐的人员,部门负责人承担一定的责任,每出现一人次扣10元。

4、本规定与其它规定有冲突的地方,则按本规定执行,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备注:大修期间的就餐另行规定。

山东方泰循环金业股份有限公司 20xx年10月14日

物品管理规定 篇31

第一条 校(院)微信公众平台以资讯推送、信息发布等方式向师生、校友社会各界人士展示校(院)发展和事业进步成就,推广校(院)品牌形象 。

第二条 校(院)微信公众平台由信息技术部建设、管理、维护,信息技术部指定专人负责。

第三条 校(院)微信公众平台的信息发布统一由信息技术部实施,各部门需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后,送信息技术部发布。

第四条 校(院)微信平台发布的信息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第五条 本办法由信息技术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物品管理规定 篇32

(1)操作机械传动的断路器(开关)或隔离开关(刀闸)时,应戴绝缘手套。没有机械传动的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和跌落式熔断器(保险),应使用合格的绝缘棒进行操作。雨天操作应使用有防雨罩的绝缘棒,并戴绝缘手套。

(2)杆塔、配电变压器和避雷器的接地电阻测量工作,可以在线路和设备带电的情况下进行。解开或恢复配电变压器和避雷器的接地引线时,应戴绝缘手套。严禁直接接触与地断开的接地线。

(3)电缆的试验过程中,更换试验引线时,应先对设备充分放电。作业人员应戴好绝缘手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