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公司保安管理制度(5篇)》
服务公司保安管理制度(精选5篇)
服务公司保安管理制度 篇1
根据国务院《保安员服务管理条例》和公安部有关规定,新保安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明确保安工作在国家建设和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熟悉保安员职责,增强集体荣誉观念,筑牢遵纪守法根基,提高个人素质和服务意识,激发爱岗敬业、争当优秀的自信心,为维护首都安全、和谐、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为此特做出如下管理规定:
1、自报到入职之日,必须服从培训教官的管理,听从指挥;
2、必须积极参加学习教育,尽快完成由老百姓到一名保安员的思想转变;
3、认真参加队列训练,尽快掌握保安员应具备基本军事素质;
4、严肃对待站岗、着装、整理内务及卫生等勤务,尽快适应保安服务环境;
5、严格落实请假销假制度,培养严谨扎实的工作作风;
6、新保安员从办理入职手续之日起,开始记录考勤;自第4日起为有薪考勤。
7、为保证岗前培训结果,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规定予以处罚:
服务公司保安管理制度 篇2
1、所有保安员必须全部参加军训和消防训练。
2、培训内容
(1)公安部及省市有关保安服务行业规定。
(2)保安手册及《治安处罚条例》。
(3)员工手册及管理制度。
(4)军训,消防训练。
(5)消防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
(6)军事化的内务管理。
(7)其他相关科目。
3、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进行培训。
4、保安员必须在试用期内学完培训内容,能够熟记各自岗位职责及规程,能够熟悉公司有关规定。
5、要求全体保安员认真参加培训,填写《培训记录》。考核成绩做为评优晋级的成绩之一。
6、培训时间每周不得少于一次,每次不得少一小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7、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需向队长请假,无故不参加或迟到15分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8、培训考试不合格按降职和辞退处理。
9、保安培训考核队长负责实施。
服务公司保安管理制度 篇3
1、保安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
2、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会客手续,保安人员应认真查验来人的合法身份证件,无身份证件的未经校保卫部门同意不得进入学校。
3、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出示出门证件,否则保安人员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自行车进出校门,应主动下车推行,机动车减速慢行,外来车辆一律不准进校;对上级部门到校检查,保安人员应先问明来意再开门,随车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
5、外来人员会见学生必须在课余时间进行,如果正在上课,必须先在保安值班室等候。
6、严禁小摊小贩进入校园卖东西。
7、保安人员昼夜做好校内巡逻工作,及时检查办公楼、实验楼、电教楼防盗门的关锁工作。
服务公司保安管理制度 篇4
一、巡查目的:排查隐患,促进酒店良好的公共秩序和安全环境。
二、巡查范围:主楼、车场及B楼等监控盲点。
三、巡查要求:
1、每日夜班班次必须针对各个楼层.外围进行细致全面的安全检查工作。
2、巡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如实记录并及时处理,每班次巡楼报表整理后报部门存档。
四、巡楼工作内容:
1、巡楼中必须检查各通道应急灯、出口指示牌、消防灭火器材的完好运行状态。
2、巡楼中必须杜绝杂物等堵塞通道或占用大堂等公共场地。
3、巡楼中必须体察异响、异味等现象,做到及时处理并记录报告。
4、巡逻车场必须有效监控车辆停放情况,发现占车位,车门、窗、车灯开启现象及时处理并登记、报告。
5、巡逻中发现设施设备损坏或故障(包括电梯、灯饰、灯架、标识牌、天花吊顶、楼梯扶手、地砖、线井盖等)必须及时处理并汇报。
6、巡逻中发现渗水、漏水、墙体裂缝等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处理并登记报告。
7、巡逻中发现清洁、绿化、生活及施工垃圾现象,必须及时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清理并登记汇报。
服务公司保安管理制度 篇5
第一条保安(护卫)队内务设置(主要指值班室、宿舍内务)应当利于工作,方便生活,因地制宜,整齐划一,符合卫生要求。
第二条值班室、宿舍内只准张贴(悬挂)公司统一的岗位职责、工作程序、常用规范、值(排)表等文件,张贴(悬挂)必须整齐划一。
第三条值班室内务
1、值班桌面必须保持干净、整齐,不得放置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2、值班桌抽屉内必须保持干净、整齐,物品放置有序。
3、文件柜内物品必须保持干净、整齐。
4、值班室内地面、窗户、门等必须保持干净、无积尘、无污迹,交班人员必须在交班前彻底清洁值班室卫生。
第四条宿舍内务
1、地面干净、无积尘、无污迹。
2、床铺上被子、枕头和床铺下鞋子摆放统一、整齐。床铺下需要摆放其他物品的,也应按照整齐划一的标准,分类统一摆放。零散物品应统一放置到整理盒内,分类摆放整齐。
3、床头柜、衣柜、书桌等物品统一标准,摆放整齐。
4、墙体、窗户保持干净、无污迹。
5、建立宿舍每日卫生值班制度。保安(护卫)队长应安排宿舍内成员轮流值班,将每日宿舍卫生责任到人,并设立值班记录。
6、建立宿舍每月大扫除制度。保安(护卫)队长应安排每月不少于一次全体保安(护卫)参加的卫生大扫除(当班人员除外)。
第五条各管理中心(处)应将值班室内务和宿舍内务检查列入保安(护卫)员的月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