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律师常务理事会工作计划优秀范文》
2016年度律师常务理事会工作计划优秀范文
年度常务理事会工作计划
(xx年3月28日五届七次常务理事会通过
xx年4月11日五届三次理事会通过)
一、财务与资产管理委员会 (主任:梁军)
(一)做好协会xx年度审计报告的审查工作;
(二)加强对协会资产的管理,研究对面包车的处理意见;
(三)采纳监事会建议,起草协会财务管理制度,争取在理事会召开前形成并提交理事会讨论通过。
(四)根据各专门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制定xx年4月至xx年3月的年度预算;
(五)起草向理事会报告的xx年律协财务报告;
(六)4月、9 月份分别对xx年10月至xx年3月、xx年4月至9月半年的财务收支进行审查。
(七)制订利用协会场地和网站创收的规章制度,按理事会已通过的决议,扩大网站招聘信息和律所及律师个人信息的发布并收取相应的网站维护费和信息发布费,以补充协会经费;
(八)发挥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在节约开支上做细致的工作;
(九)在当前经济危机形势下,参与争取税务局降低律师纳税税率的工作;
(十)12月协助协会财务人员做好xx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
二、律师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 (主任:梁军)
(一)3月份,汇总二次会议的代表委员建议和提案以
及一次会议的建议和提案,建立本届代表委员建议和提案的统一协会备案信息库;
(二)4至5月份,召开一次总结表彰会议,对一次会议被评为优秀建议、提案及对律师维权或律师工作起到促进作用的建议、提案的代表、委员进行表彰;
(三)进一步关注二次会议,代表、委员对律师工作的建议和提案的落实;
(四)在律协网站设立律师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信箱,随时搜集全市律师的需要代表和委员提出的参政议政的意见;
(五)根据代表委员的需要组织代表或委员进行专题社会调查,为三次会议建议和提案做准备;
(六)10月份或11月份,召开一次全体律师人大代表和委员的交流会议;
(七)12月份,研究三次会议代表委员集体建议和提案。
三、老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梁军)
(一)协调退休老律师的退休工资暂停增加的问题;
(二)组织一次老年人健康讲座;
(三)重阳节组织部分老律师座谈会;
(四)在律协网站开辟老律师栏目;
(五)组织老律师编写自己承办的最成功、最精彩的案例集;
(六)组织一次老律师扑克比赛;
(七)组织一次享受退休金的执业老律师大连市内游并宴请老律师。
四、行业建设与发展委员会 (主任:王恩群)
(一)继续办好律师事务所主任培训班。邀请国内外律师事务所管理方面的专家就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财务模式、律师管理、发展道路等内容进行讲座;
(二)邀请全市律师事务所主任及合伙人结合大连市及本所的具体情况就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建设展开研讨。由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及合伙人围绕各所实际工作中的深层次问题进行经验交流;
(三)在xx年开展的对律师服务收费调研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针对大连律师收费的具体情况,对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向辽宁省司法厅提交较为全面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修改建议稿;
(四)配合市司法局工作,向各律师事务所推广规范文本的使用,并针对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对范本进行调整,以促进全市委托律师合同的规范化;
(五)在开展的对全市青年律师的执业状况进行调研的基础上,针对其中的共性及突出问题从多方面、多角度进行研讨,以指导各律师事务所更有针对性地培养青年律师,指导青年律师进行更有效的职业规划和发展;
(六)针对当前经济发展现状,在全市律师范围内研究、探讨金融危机下的业务开拓及发展问题。鼓励大家献计献策,共度难关;
(七)在司法部、省司法厅《律师事务所执业年度考核办法》出台后,结合我市实际,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律师事务所管理评价体系,对律师事务所的健康发展给予正确的指引。该指引主要包括管理结构、组织形式、业务计划、业务拓展、办公室管理、人员管理、财务管理、风险控制等。着重突出对我市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水平方面的指导作用,致力于做到体系完善、指标科学,成为衡量律师事务所管理水平的标杆和促进完善律师事务所管理工作的有效工具。
五、实习律师管理委员会 (主任:王恩群)
(一)组织对xx年度实习期满人员的考核工作;
(二)组织对新申请实习人员的审核工作;
(三)分别组织一期实习人员和指导律师的培训班;
(四)召募有热心、有能力律师参加实习律师管理委员会,成立相对固定的考评小组;
(五)在调研的基础上,制订相关规则,做好实习人员入口、管理、培训、考核工作。
六、宣传联络委员会 (主任:杨家君)
(一)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与交流,与其建立良好关系,搞好律师大事记的报道与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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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通讯员制度的规范化与正规化建设,建立顺畅的通讯渠道;
(三)加强律师参与立法、参政、议政等工作的宣传力度,树立律师良好的社会形象;
(四)结合律师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做好前期策划和后续的宣传报道工作;
(五)上半年完成选定协会新闻发言人工作,建立新闻
发言人制度;
七、业务指导与职业培训委员会 (主任:杨家君)
(一)坚持和完善现有律师培训方式。在坚持以往律师协会组织的集中培训与各专业委员会组织的专题讲座相结合培训方式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研讨、座谈会、法律沙龙、案例教学、参观学习、以会代训、分批轮训等培训方式,充分网络、视频等先进手段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培训效率和质量;
(二)探索新的律师培训方式;
1、针对律师法律服务政治性、法律性、专业性和执业流动性强的特点,结合我市实际,积极探索如情景培训、模拟法庭、互动式演讲等新的培训方式。
2、针对不同培训对象和类型,采取不同的切实有效的培训方式,加强与社会培训机构或法学教学、研究机构合作的培训方式。
3、针对律师服务实务性强的工作特点,要在实践性培训环节上下功夫,最大限度地调动律师们的学习热情。
(三)明确培训重点,加强对专项律师实务、新颁布法律法规、业务技巧以及我国立法与司法实践中前瞻性问题的培训。组织执业律师每年必须完成40课时以上的继续教育培训;
(四)加强对北三市及长海县律师的培训。针对地区特点,因地制宜的进行专项业务培训。根据地区业务拓展需要,可选派有实践经验的法学专家、业务能力强的律师前往授课;同时,上述地区应充分利用自身培训资源,加强本地律师的继续教育工作,并可与邻近地区联合办班,节省成本,加强交流,取得更好的培训效果;
(五)倡导律师事务所加强本所律师培训工作。探索建立律师事务所内部的培训机制,组织律师开展日常培训,鼓励业务水平高的资深律师进行指导;
(六)加强律师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分管会长亲自抓,充分发挥律师培训工作专门机构的作用,组织实施具体培训工作方案,为各项培训工作的落实提供组织保障;
(七)落实律师培训工作的经费保障,加强培训经费的管理,科学投入,严禁将培训经费用于律师培训工作以外的其他用途。
八、纪律委员会 (主任:华洋)
(一)组织律师和律师事务学习贯彻《律师法》,落实好《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等部颁规章。配合开展“律师核心价值大讨论”活动,在律师中牢固树立正确的执业观和服务于民的意识,提高预防被投诉的意识与能力;
(二)认真做好接待投诉及信访工作;
(三)坚持工作例会制度,通报律师投诉查处情况;
(四)编辑刊发简报、信息等文件资料;
(五)剖析个别律师违法违纪违规典型案例,研究相关对策,编辑“指引”;
(六)制定出台纪律委员会办案程序规则草案;
(七)总结经验,整理和宣传遵守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先进典型和事迹材料;
(八)组建新一届社会监督员,召开聘请大会,颁发聘书。
九、律师文化建设委员会 (主任:张玉良)
(一)定期开展“律师文化沙龙”活动。举办“律师社会交往技巧讲座”、“老律师与新律师谈如何扩展业务”、“律师心理健康咨询讲座”、“律师如何理财”等律师文化沙龙。举办主题为“论律师如何在执业中有尊严的生存”、“论律师在开拓案源和社会生活中的形象”的研讨会;
(二)上半年,在大连律师行业开展一次律师文化征文活动;
(三)开展全市律师事务所所名、所徽、所训方面的内涵及意义评比活动,制定评选方案,组织开展实施。以展现大连优秀律师事务所和业务专长所的办所理念和律师集体文化,以促进全市律师所的文化建设;
(四)下半年,以全市律师和市民为对象,开展一次“你心目中的好律师”的问卷调查活动;
(五)为纪念和庆祝律师制度恢复30周年,表彰为律师事业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六)在全市组织一次评选优秀律师活动,制定方案,组织实施;
(七)组织新领执业证律师举行宣誓活动;
(八)制定并落实律师出庭着装的有关规定。
十、会员事务委员会 (主任:张玉良)
(一)与女律师委员会联合举行庆祝“三八”妇女节活动;
(二)筹建大连市律师艺术团并组织开展活动;
(三)组建大连市律师义工队;
(四)组建律协排球队,组织会员参加徒步大会,组织足球队、乒乓球队开展比赛活动;
(五)在八一节日期间,组织开展慰问复转军人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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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组织会员参加省律协安排的健康疗养;
(七)组织订阅xx年度《中国律师》、印制xx年律师手册;
(八)为律师办理执业保险投保事宜;
(九)制定会员救助办法;
(十)举办春节联欢会。
十一、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张玉良)
(一)组建青年律师讲师团,邀请国内外优秀律师对讲师团成员进行培训。组织讲师团成员为相关单位和社会团体进行法制和业务讲座。组织讲师团成员走进大连图书馆举办的“市民讲坛”。组织安排青年律师讲师团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乡镇进行法律宣传演讲等。通过开展以上活动提高青年律师在社会上的认知度
(二)每月举办一次青年律师沙龙活动,就青年律师的生存与发展、如何树立青年律师的执业形象、如何提高青年律师的业务能力等主题进行探讨。邀请杰出青年律师以及行业资深律师,与大家分享奋斗历程、执业经验。通过进行业务交流,沟通办案心得,总结从业经验;
(三)组织广大青年律师在9月25日(8月26日,全国律师咨询日)或者12月4日全国普法宣传日进行法律宣传、义务法律服务等公益活动,树立和提高律师的社会形象。
十二、权益保障委员会 (主任:罗力彦)
(一)召开权保委工作会议,明确维权工作重点,制定工作计划。 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实现律师维权工作程序化、规范化;
(二)听取市公安局法制处对律师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就如何解决律师会见过程当中所遇到的问题,进一步商榷解决方案,形成畅通的交流沟通机制;邀请检察机关相关部门到律师协会,沟通“律师法”实施后,律师阅卷及辩护意见不采纳等律师职业权利相关问题的意见;与法院相关部门进行座谈,就维护和保障律师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组成部分的地位以及执业权利、共同推动司法公正、共同维护司法权威等方面进行交流探讨;
(三)开展维权调研工作,继续针对新《律师法》实施后律师在执业中权利受到侵犯的状况进行调研;
(四)及时解决律师的个案维权申请,根据具体情况妥善予以解决,以维护律师之执业的合法权利;
(五)组织进行对律师权益保障方面,以及相关的立法、政策、制度层面的缺失或者不完善问题维权的调查,及向提出建议;
(六)总结以往律师维权工作经验,学习其他省市维权工作的先进做法,继续完善我市律师维权工作通道;
十三、女律师工作委员会 (主任:罗力彦)
(一)“三·八”妇女节期间组织一次女律师开展送法下乡活动;
(二)在“5·12“汶川地震一周年之际,继续组织女律师开展资助四川孤残儿童活动;
(三)在“六·一”期间与大连青教办联合举办一次未成年人法律知识宣传活动;
(四)针对女律师调研情况,结合女律师自身特点,继续举办女律师沙龙;
(五)关注希望工程。组织女律师为希望小学校长培训;组织女律师开展“向贫困家庭儿童献爱心、给孤儿当一天妈妈”活动;参与市希望工程办举办的“农村贫困儿童暑期夏令营”活动;
(六)重新调整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团,扩大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