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局爱卫工作计划(汇编三篇)》
审计局爱卫工作计划(精选3篇)
审计局爱卫工作计划 篇1
为落实创卫目标管理工作责任,推动我局创卫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创建省级卫生城一次通过,根据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的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如下计划:
一、明确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县关于加强创卫工作动员大会的会议精神,动员全体居民搞好社区规划环境卫生,同时注意宣传教育个人卫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单位也是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加强卫生工作的组织管理,实行局长组织抓,各班子成员具体抓,全体成员齐心抓的管理模式,努力完成审计局创卫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二、完善创卫组织机构和相关制度建设
1、进一步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坚持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各个委员工作明确责任,任务到人,健全组织机构,层层抓落实。
2、加强创卫宣传。利用各种途径宣传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宣传卫生健康的基本知识,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促进良好的文明习惯的养成,
三、单位环境卫生保洁
1、坚持单位每周五进行卫生大扫除,每月进行卫生大整理活动。
2、每月组织两次以上的清理本单位辖区城市“牛皮癣“活动。
四、单位教育工作
1、定期办好黑板报,布置宣传窗,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培养教育居民良好的卫生习惯。
2、按计划进行卫生知识讲座,传授季节性、流行性疾病的防治知识,特别是对传染病的防治和宣传工作。
3、认真做好居民健康知识的传授教育工作者,确保健康知识知晓率95%以上。
五、单位除“四害”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努力做好
做到定期消毒和突击消毒相结合,居民小区和厕所定时喷洒灭蝇药水,投入灭鼠诱饵,消灭“四害”孳生地,严格控制“四害”密度在国家标准之内。
六、积极开展控烟宣传教育工作
1、把控烟工作深入到每个吸烟者心里,确保成效。
2、积极开展单位工作人员的体育锻炼,增强广大居民体质,养成良好的参加体育锻炼的习惯,达到控烟成效。
审计局爱卫工作计划 篇2
20xx年审计局的爱国卫生工作,坚持以xx大精神为指导,以改善环境和提高疾病防治知识、健康保健知识的教育为重点,认真贯彻市爱卫会有关文件精神,坚持环境卫生整治与文明卫生习惯养成教育相结合;环境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建设与常规管理相结合,积极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大力开展预防传染病为内容的卫生健康教育,努力创造清洁、优美的工作环境。为顺利开展好各项工作,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要求,拟订20xx年度爱国卫生工作计划:
一、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领导管理,积极开展宣传教育。
1、调整商务局完善爱国卫生工作领导机构,坚持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例会制度,健全完善各项卫生制度,强化机关环境卫生管理。
2、办好机关卫生知识宣传栏,开展卫生保健和预防传染病知识的宣传教育,每月更换一期内容。在显著位置开辟卫生知识宣传栏,定期更换内容。不断提高员工的卫生意识。
3、积极参加市爱卫办举办的各类卫生宣传活动,张贴宣传品、悬挂宣传条幅和印发卫生知识资料等。
4、加强教育、严格管理,提高员工维护环境卫生意识。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应积极参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活动,自觉遵守机关的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养成良好的卫生文明习惯,争创文明科室,争做文明职工。
二、突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活动。
1、围绕改善机关环境为重点,继续坚持每天班后打扫卫生,每周开展一次大扫除,每月组织开展一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通过集中整治活动,消灭卫生死角,使环境卫生质量整体上一个台阶,创造优美的卫生环境。
2、明确卫生责任区划分,坚持分工负责的原则,各科室应加强卫生管理,保持本责任区内卫生整洁。
3、加强分包责任区环境卫生清扫和保洁管理,重点加强乱贴乱涂小广告、电话号码的检查清除工作,确保分包责任区卫生清洁。
4、认真组织开展好重要节日前全市统一开展的环境卫生突击活动;组织开展好爱国卫生月活动。
三、认真组织开展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1、抓好春、秋两季全市统一除“四害”工作,全年组织开展2—3次除“四害”活动。
2、加强除“四害”工作的宣传教育、技术培训以及药械的准备工作,将我局“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以内。
四、开展好控烟禁烟工作。
认真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知识的宣传学习,积极开展无烟科室和无烟单位的创建活动。
五、加强环境卫生监督检查,开展评比表彰。
组织人员不定期的对各科室的室内外卫生及责任区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要求限期整改。年底对全局环境卫生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开展评比。对好的科室部门将给予表彰奖励,对差的将给予批评处罚。
六、做好爱国卫生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审计局爱卫工作计划 篇3
xx年全市审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把握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坚持寓审计监督于服务之中,着力在促进政策执行、提高财政绩效、增进民生幸福、推动责任履行等方面下功夫,全面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全力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在xx年审计项目计划安排上,一是审计目标充分体现国家审计在完善国家治理中发挥“免疫系统”功能的要求。财政审计以维护国家财政安全、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促进依法民主科学理财为目标;经济责任审计以加强权力制约、强化责任追究、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为目标。二是审计内容突出主题主线,紧紧围绕政策执行、财政绩效、民生幸福、责任履行等方面进行。如安排社会保障资金、保障性住房等重大民生项目审计,促进惠民政策落实,维护群众利益,维护民生安全;安排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水利建设专项审计等项目,关注宏观政策措施执行情况,促进社会和谐和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三是项目组织上进一步增强审计资源整合,提高工作效率,拓宽审计领域,提升审计成效。四是审计力度上进一步加大对腐败案件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的揭露和查处力度,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五是审计成果转化上进一步注重对审计情况的分析研究力度,积极开展综合分析和专题分析,为政府决策提供积极有效的参考,努力扩大审计工作效应。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结合我市实际,xx年度审计项目安排如下:
一、财政审计
(一) 预算执行审计
1.市财政局具体组织的xx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以推进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着力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为目标,由局财贸金融审计科对市财政局具体组织xx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中,以组织收入、预算分配、预算执行和预算管理为重点,关注财政收入、支出和分配情况,特别是财政超收增收和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情况、民生项目资金的投入和保障情况;对相关农业专项资金进行审计调查,积极探索财政绩效审计,分析评价财政专项资金是否达到预期的效益和效果,促进财政管理水平的提高。xx年3月开始,6月30日前提交审计报告。
2.地方税收、基金收入情况审计
以规范税收征管,推进依法治税为目标,由局财贸金融审计科对xx年度市级地方税收、基金收入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地税部门执行国家税收政策、履行征管职责、税收稽查执法等情况,注重检查税收收入的实际完成情况及其真实性,反映税收征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促进税务部门严格依法征税,强化征收管理。xx年3月开始,6月30日前提交审计报告。
(二) 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3.地税系统xx年度财政收支情况审计
根据省审计厅、市审计局统一部署,以促进地税系统强化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有关制度为目标,由局财贸金融审计科对市地方税务局xx年度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重点检查地税部门预决算的'真实性、合规性;了解经费来源的渠道、收支规模以及管理方式;关注专项经费的使用及效益情况。揭示地税部门在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规范其财政收支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xx年3月开始,4月20日前向市审计局提交审计报告。
4.市科技局等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为促进部门预算综合管理,优化支出结构,提高年初预算执行到位率,结合经济责任审计,由局经济责任审计和审计管理科、财贸金融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分别对市科技局等17个部门(单位)及南阳镇等6个镇乡(园区、街道办)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重点关注近两年单位预算执行情况、非税收入管理使用情况、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绩效及因公出国经费使用情况,揭示预算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成因,从加强预算管理、改进部门(单位)财务管理的角度,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部门和单位健全制度、完善措施、规范管理。
16.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根据市委组织部委托,由局经济责任审计和审计管理科、财贸金融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分别对市政府外事侨务办、文明办、党史办、政府法制办、市级机关事务局、行政服务中心、国投公司、住建局、中小企业局、宗教局、港口管理局、市委党校、团市委、妇联、计生委、中医院等16名部门(单位)领导干部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中,关注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关注重要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重要经济事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领导干部经济决策、财经法规政策执行以及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全部过程,重点关注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重大经济决策、事业投入及实施效果、国家财经法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个人遵守相关廉政规定情况,揭示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剖析原因,分清责任,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整改意见,促进被审计领导干部依法履行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政策执行权,提高行政效能。xx年2月开始,11月底结束。
三、内部审计项目
xx年,拟制定统一的审计工作方案,组织各镇内审人员对各镇财政票证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审计;各镇抽查重点村进行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各内审机构结合本部门实际,制订相关计划,组织实施内部审计项目。
四、政府交办的其他项目审计
除了完成上述计划项目外,努力完成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审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