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县司法局工作总结4篇》
2017县司法局工作总结4篇
XX年,我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奋进,扎实工作,全面完成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XX年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1.人民调解工作
我县在全县基层司法所和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的积极努力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用得到进一步加强。各乡镇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如城郊乡“三结合、三到位”调解法、××镇“亲友团”调解法、杨士岗镇“会诊制”调解法、肖寨门镇“现场体验”调解法,均起到了良好的工作效果,受到了上级的肯定和推广。值得一提的是,我县的人民调解工作经验,在中国时事出版社《基层维稳与综治探索实践》刊物中发表。XX年,我县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686件,重大疑难纠纷81件,纠纷重点人78人,纠纷重点户47户,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39件,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574件,调解率达到99%,调解成功1570件,避免群体性上访事件23件.这些基础工作,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2、法律宣传工作。
一是利用各种形式开展依法治理宣传活动。年初以来,共开展大型普法宣传活动3次,开办法律培训班3次,发放各种普法宣传书籍和资料2万余册(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000余人次。二是扎实开展法律进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乡村、社区、工厂活动。全县每个村和社区都配有法律顾问,帮助村民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法制校长为中小学校讲法制课10余场次,受教育达2万余人次。三是积极创新普法宣传载体,人民群众法制教育渠道进一步拓展。
3.法律援助工作。
今年,投资2万余元进行法律援助中心规范化建设,设立了法援主任、接待审批、残疾人接待三个办公室,面积接近70平米。对法律援助中心进行了装修,更新了办公设备,为残疾人开辟了“四个无障碍”维权通道,提升了法律援助中心的硬件建设水平。县法律援助中心按照“应援尽援”原则,降低了法律援助门槛,将社会低保边缘户纳入到法律援助工作范围,全年共办理援助案件93件,其中诉讼43件、民事50件、结案88件。
5.安置帮教工作
继XX年第二次对两劳释解人员进行了大规模普查,圆满完成了市局下达的工作任务。在基层单位,对两劳人员实行党员、干部“一帮一”责任制。全年对两劳释解人员的帮教率达100%,安置率达100。
5、窗口工作
公证处全年办证331件,律师全年办案130件,担任法律顾问10家,为当事人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实现了无假证(案)、无投诉、无上访质量目标要求。
今年来,我局党支部在县直机关工委、州司法局党委和县政府党总支的正确领导、指导下,在党建工作中,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努力创新党建工作,使我局党建工作有了新的发展,目前,我局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强,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好,有力地带动了本单位全面建设和发展。现将我局今年党建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思想建设坚持理论学习
继续坚持政治思想学习与联系实际相结合。抓班子,促队伍勤政务实。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强化班子政治理论素质。规定学习时间,做到经常性自学为主,集中讲学为辅,使学习时间有保障;指定学习内容,明确学习要求,开展学习体会交流。改变过去死板的学习方法,主要采取集中学与个人自学、读文件与专题研讨相结合等多种有效形式,强化了学习的针对性,提高了学习效能。二是学习内容到位,重点学习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大精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实质内涵以及新党章,重塑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以统一党员干部的思想,振奋精神,努力工作。加强了业务知识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开展了“一个支部一个堡垒,一个小组一片阵地,一个党员一面旗帜”活动,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提高为民服务的自觉性、主动性。三是落实民主集中制要求,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对干部任用、经费开支、全局性工作部署等始终坚持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按照民主生活会要求,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三是加强全局观念,提升班子组织领导水平。注重找准影响大局、有决定意义的关键环节,跳出分管工作圈子,站在全局看问题。四是始终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领导班子带头的方针,把抓好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经常性教育和强化廉洁自律意识作为遏制腐败的治本之策,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防线。抓思想,促干部奋发向上。一是强调“以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为先导,”把队伍的奉献、创新、实干、奋斗精神作为抓队伍建设的“灵魂”。二是利用“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努力从思想根源上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三是利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坚持围绕目标,精心组织,扎实推进,通过开展扶贫帮困献爱心、“法律七进”活动,使干部职工自觉地把践行荣辱观作为立足岗位努力工作的动力。四是利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教育活动,履行司法行政部门良好形象。
二、加强组织建设强化政治保障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建设一个好班子,抓好一支好队伍,形成一套好机制,培养一种好作风的“四好要求”,切实加强了领导班子建设,认真按照《党章》要求,严格落实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强化了班子团结,增强了民主氛围,对重大决策问题,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规范建立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提倡会议争论,反对会后议论,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建立健全谈话机制,对党员个人进行谈话,交流思想,听取意见,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的积极主动性和主观能动性得到了充分发挥。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按时召开支委会、支部大会和党课学习,坚持党支部委员经常碰头,有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定期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有针对性地解决全局干部职工在思想、工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努力提高组织生活质量,不断增强党支部战斗力、凝聚力,在加强班子建设中,强调树立六个意识,即:服务、表率、民主、全局、超前和学习意识,基本上做到了职责清、任务明。
三、加强廉政建设提高防腐意识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党风廉政教育,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局党支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工作,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能,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与沟通,及时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加强反腐倡廉思想教育,在全局党员中开展了“廉政自律,勤政为民”为主要内容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组织学习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教育党员干部必须时刻保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牢固树立共产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使广大党员干部真正提高了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增强了抗腐拒变的能力;以“八荣八耻”教育为核心,优化机关廉政环境。强化了廉政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了我局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体系。始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检查管理为中心,以改革为动力,以公开、公正为目标,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双向发展。围绕“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目标,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加强领导,认真负责。把党风廉政建设真正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一手抓业务,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切实把反腐治本任务落实到实处,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到人,把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落实到每个干部身上。二是继续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司法行政工作者”形象。以积极主动的工作姿态,深入基层,为群众做好普法和法律援助服务工作,以更新的观念、更新的思路、更新的方法研究和解决司法行政工作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撰写了《如何实现我县司法行政工作新突破的思索》确保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党员干部严格要求自己,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的精神,从制度上、源头上狠刹铺张浪费、大手大脚之风。加强了财务工作的管理,严格控制支出,促进廉洁从政。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行政问责四项制度,及时掌握领导干部的廉政情况。通过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在我局形成了学习、考勤、考核、廉政、财务等一系列管理约束机制,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各项工作。
四、加强作风建设落实服务措施
按照县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在全局党员干部中开展了“解放思想大讨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大学习大讨论”以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主题活动。在做好宣传活动和思想动员的同时,狠抓主题活动各项工作落实。特别是在全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认真抓好每个阶段工作落实,在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过程中,切实做到了“七结合七促进”,即: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促进“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进一步深入;与总结我县司法行政工作相结合,促进司法行政事业进一步发展;与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素质,促进全县社会稳定;与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相结合,进一步促进新农村法制建设和社区和谐平安;与强化人民调解工作,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进一步优化社会治安环境;与加强律师、公证、法律服务人员的政治教育相结合,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讲政治、讲大局意识,促进法律服务上台阶;与党支部建设相结合,进一步促进党员思想作风建设再提升。大力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公开办事时限、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和办事结果。推行首问负责制,对来局办理行政事务或咨询、举报、投诉的,无论是否属本部门范围的事情,相关部门接待必须主动热情,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及时办理;不属单位职责范围的,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说明原因,并尽自己所知情况给予指导和帮助。简化办事程序,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难事帮办、能办必办”的原则,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五、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遵纪守法意识和科学发展意识,使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有一个新的提升。
(二)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强化班子建设,努力把班子建设成为民主、团结、和谐、务实、高效的领导集体,不断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健全落实支部各项工作制度,确保支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制度、规章教育,使其牢固树立廉洁从政意识,为民服务意识,教育党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抗腐拒变能力。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制度的健全落实,加强党员廉洁从政情况和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确保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四)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继续在全局党员干部中开展“解放思想再突破、科学发展再率先”以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主题活动,使全局党员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科学推进我局各项工作发展。大力推进党务政务公开,简化办事程序,优化服务措施,接受社会监督。
XX年,我们xx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奋进,扎实工作,全面完成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具体如下:
一、XX年工作总结:
1.人民调解工作
我县在全县基层司法所和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的积极努力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用得到进一步加强。各乡镇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如城郊乡“三结合、三到位”调解法、xx镇“亲友团”调解法、杨士岗镇“会诊制”调解法、肖寨门镇“现场体验”调解法,均起到了良好的工作效果,受到了上级的肯定和推广。值得一提的是,我县的人民调解工作经验,在中国时事出版社《基层维稳与综治探索实践》刊物中发表。XX年,我县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686件,重大疑难纠纷81件,纠纷重点人78人,纠纷重点户47户,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39件,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574件,调解率达到99%,调解成功1570件,避免群体性上访事件23件. 这些基础工作,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2、法律宣传工作。
一是利用各种形式开展依法治理宣传活动。年初以来,共开展大型普法宣传活动3次,开办法律培训班3次,发放各种普法宣传书籍和资料2万余册(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000余人次。二是扎实开展法律进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乡村、社区、工厂活动。全县每个村和社区都配有法律顾问,帮助村民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法制校长为中小学校讲法制课10余场次,受教育达2万余人次。三是积极创新普法宣传载体,人民群众法制教育渠道进一步拓展。
3.法律援助工作。
今年,投资2万余元进行法律援助中心规范化建设,设立了法援主任、接待审批、残疾人接待三个办公室,面积接近70平米。对法律援助中心进行了装修,更新了办公设备,为残疾人开辟了“四个无障碍”维权通道,提升了法律援助中心的硬件建设水平。县法律援助中心按照“应援尽援”原则,降低了法律援助门槛,将社会低保边缘户纳入到法律援助工作范围,全年共办理援助案件93件,其中诉讼43件、民事50件、结案88件。
5.安置帮教工作
继XX年第二次对两劳释解人员进行了大规模普查,圆满完成了市局下达的工作任务。在基层单位,对两劳人员实行党员、干部“一帮一”责任制。全年对两劳释解人员的帮教率达100%,安置率达100。
5、窗口工作
公证处全年办证331件,律师全年办案130件,担任法律顾问10家,为当事人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实现了无假证(案)、无投诉、无上访质量目标要求。
二、XX年工作思路:
1、全面推进“五五”普法,做好重点层面的法制宣传教育。明年是“五五”普法验收年,为此,要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宪法和基本法律知识的学习宣传,创新普法载体,大力推进全县依法治理,完善普法考核验收机制和投入保障机制。
2、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继续开展“三抓四防”的人民调解活动,开展民间纠纷大排查,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完成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培训调解队伍,推进司法所立户列编工作。
3、进一步加强安置帮教工作。健全帮教组织,摸清底数,重点人员实行重点帮教。
4、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努力完成市局下达的工作指标,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做好农民工的维权工作,为县域经济发展打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5、开展公证法律服务和扩大律师队伍,发挥律师的法律顾问。
xx县司法局
上半年,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政法“三项重点”工作和年初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意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通过充分发挥职能,
上半年,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政法“三项重点”工作和年初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意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通过充分发挥职能,扎实工作,实现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和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各项任务完成过半,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一)总结普法,谋划规划。今年是普法总结和普法启动年,根据省市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下发了《将乐县XX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同时,县依法治县办在认真总结分析我县普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和普法重点单位意见和建议,为科学制定我县普法规划奠定了基础。全省普法总结暨普法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后,县依法治县办按照市里的表彰要求,认真做好表彰对象的遴选推荐和材料上报工作,并认真做好我县普法总结表彰暨普法动员部署会议的筹备工作。
(二)围绕启动普法集中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在积极做好普法总结和普法规划准备工作的同时,我局结合自身职能,积极参与县有关部门组织的各项宣传活动,如依托公安局开展的“开门评警走进110”主题宣传活动开展了法律咨询活动;联合县关工委、教育局等部门开展了“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教育活动;各司法所利用综治宣传月、“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日、“6.25”全国土地日、“六一”儿童节等重大节假纪念日,以法制讲座、法制宣传提纲、法制宣传板报、法律咨询等形式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拓宽法制宣传渠道,我局在实践中,注重把法制宣传融入到“法制教育进家庭”和县里开展的“四百”活动以及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安置帮教、人民调解等职能工作中去,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基层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稳步推动
在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方面,我局紧紧抓住中央、省、市支持司法行政机关基层基础建设的历史机遇,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大力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基层基础建设。截止目前,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经上报中央发改委;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在去年完成南口、光明、漠源三个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加大协调力度,以合建、调整使用的方式完成了高唐、余坊两个司法所建设任务,高唐、余坊等两个司法所业务用房已完成整体装修,并投入使用。大源、安仁司法所建设已与乡镇达成初步意见,待乡镇建设规划确定后,即可签定合建合同。其它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正在积极协调中。同时,我局紧紧抓住中央加大对苏区县政法机关基层基础建设项目加大投入的有利条件,积极组织人员,大力加强项目申报工作。目前,南口、光明、漠源、高唐、余坊、万安、大源、白莲8个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经以中央苏区县的项目上报省发改委。
三、基层基础工作扎实推进
(一)调解工作成效明显。1、人民调解员调解水平明显提升。上半年,我局通过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促各级人民调解员开展竞赛、互相学习,业务水平和依法调解能力得到明显提升,畏难情绪明显减少,一些疑难复杂的案件调解成功率明显提高。如大源乡调委会多方调解成功为12名农民工追回劳酬近4万余元,安仁乡调委会依法调解为16名农民工追回劳酬11万余元,漠源乡调委会温情调解为一名低保户、残疾人获得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款20万元,水南镇调委会历时一个月真诚调解化解了一起外来农民工与企业之间的劳资纠纷,并得到双方当事人一致好评。2、大调解机制进一步完善。根据中央、省、市、县关于全面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的指导意见或实施意见,按照市、县综治委“1+n联动”模式的要求,构建大调解格局。一是调解工作机制继续巩固完善。以《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为契机,继续巩固完善零报告、重大疑难矛盾纠纷个案呈报、工作情况通报、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督办、责任追究、定期窗口接待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增强相关部门之间在化解矛盾纠纷上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强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二是调解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继续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调解机构建设进一步。继续做好157个乡、村(居)、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行业性调委会建设。继续巩固完善了县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和县国土资源局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在劳动局、建设局、环保局、工商局、林业局、移民局、交通局、安监局等部门新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交警大队新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我局对新成立的人民调调解委员会通过制作人民调解文书格式的方式加强了业务指导。
同时,在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及日常工作中,充分发挥广大人民调解员贴近群众、熟悉情况的优势,深入基层村居、社区,扎实地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发现各种矛盾纠纷,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尽力做到纠纷早发现、原因早查明、情况早控制、早化解。半年来,全县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869起,调处成功1679起,调处成功率89.8%,其中人民调解排查矛盾纠纷428起(含医患纠纷4起),调处成功416起(含医患纠纷3起),调处成功率97.2%;司法调解受理民商事案件1309件(其中调解结案的584件,调解撤诉的547件),调解结案率86.4%,行政调解132起,调处成功132起,调处成功率100%。同时,各基层司法所积极作为,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7件,防止群体性械斗2件,防止民转刑案件1件。
(二)安置帮教工作落实到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的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机构建设、组织网络建设、工作制度建设等。一是对我县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进一步提高对做好两劳安置帮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做好刑释解教信息管理工作。利用现有的刑释解教人员网上信息管理平台系统,扎实做好在服刑人员的摸排工作和预释放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工作。1-6月,共核实了xx名在服刑人员的基本信息,从网上接收预释放人员xx名,并开展接茬帮教。三是根据明安教办〔〕3号文文件精神,及时从政务网接收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并开展排查摸底工作,全面摸清和掌握-XX年刑满释放人员和-XX年解除劳教人员底数和安置帮教情况,组织基层司法所补充完善“福建省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信息,建立完整的数据库;四是继续抓好成员单位、乡(镇)领导挂包的安帮工作责任制的落实,防止脱管、漏管。
(三)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逐步推进。积极做好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筹备工作,拟定了将乐县社区矫正试行工作领导小组,请示了县编委会要求县司法局增设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股。根据各成员单位修改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将乐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试行)》讨论稿,并已报县委、县政府,准备行文下发。同时,按照去年底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对我县的五种矫正对象进行了调查摸底和登记造册。经排查,我县共有矫正对象166人,其中被宣告缓刑的 155人,被裁定假释的3人,被判处管制的1 人,暂予监外执行的6人(其中保外就医1 人),剥夺政治权利1人。在做好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局里召开社区矫正工作专题会,讨论研究了开展此项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对社区矫正前期工作进行了细致的部署,将相关工作进行分工,责任到人,保证了社区矫正筹备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充分发挥行业管理职能,积极提升全县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的水平和质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一)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服务坚持以执政为民、服务百姓为出发点,全面开展各项法律援助业务,使更多的弱势群体享有法律援助服务,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半年来,法律援助中心及“12348”法律服务专线共解答和接待法律咨询104人次。全县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2件,其中:刑事案件1件,民事案件61件;受援人68人。市司法局已申报将乐县法律援助中心为XX年创建省级“青少年维权岗”单位。
(二)律师工作。在巩固做好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代理民行诉讼和担任刑事辩护等业务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新的法律服务渠道,同时热心公益,认真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积极参与县委、县政府信访接待及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律师所担任法律顾问56家(其中政府4家),承办各类案件89件,涉及标的1459万元,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 1138万元,代书97份,接待咨询1540人次,参与县委、县政府信访接待6次,参与县里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调处5起。
(三)公证工作。公证服务继续秉着“维护公证,恪守诚信”的原则,认真办理各类公证,共办理各类公证199件,其中国内民事类办证数116件,国内经济类办证数4件,涉外类办证数71 件,涉台类办证数8件,解答法律咨询1870人次。同时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为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服务。如年初将乐县的限价房安置工作,为保障将乐县限价房安置工作顺利进行,公证处人员在玉华安置点和龟山安置点为受“6.18”自然灾害的灾民选取城郊限价房摇号活动进行了为期一个星期的现场选房监督公证,共选出限价房1147 套 ,并及时出具了公证书,为安抚灾民,稳定民心提供了公证法律保障,为维护我县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上半年,我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基层法律服务管理,促进了基层法律服务的健康发展。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围绕乡镇基层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提供法律服务。基层法律服所担任法律顾问10家,民事诉讼代理10件,调解纠纷184件,解答法律咨询525人次,代书45份,见证54件。
五、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
上半年,我局通过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强化政治思想业务学习,完善好绩效考核管理,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等四个方面进一步加强了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
(一)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4月份以来,按照中央政法委、省市政法委、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全体司法行政干职和法律服务者中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5月份,我局被省司法厅、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正式授予“—XX年度福建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以此为起点,进一步深化争先创优活动,学习优良的革命历史传统和工作作风,坚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贯彻落实到司法行政中去,促进司法行政机关为民便民,优化发展环境。我局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细化了活动目标任务,并有条不紊地将活动全面融入到各项职能工作中,实现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规范动作不少,又突出了自身特色的目标。
(二)强化政治思想业务学习。通过以会代训、举办培训班、外出考察学习、参加上级部门举办学习班等方式,全方位加强广大司法行政干职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政治思想业务学习培训。上半年,外派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思想业务培训3人次,以会代训累计330余人次。
(三)完善好绩效考核管理。坚持把效能建设作为推动司法行政业务发展的主要动力。健全完善了司法行政机关和窗口服务单位的限时办结、质量监督、承诺服务、效能考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修订完善了《岗位目标责任制度》、《基层工作量化管理考核办法》和相关的细化考评表及《公证处绩效工作考评办法》等绩效考评规定,实行目标管理、量化跟踪,并把股室岗位职责分解落实到个人,实行定人、定岗、定任务,实现制度管人的目标。同时全面推行了政务公开、行政执法公示等行政执法制度,切实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形象,为树立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更好地履行职责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健全完善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规范和标准,加大对法律服务行业的行政监管力度,防止法律服务行业中的不正之风发生,切实树立司法行政“勤政、廉政、善政”的良好形象。
(四)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在抓司法行政队伍政治思想工作的同时,坚持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工作常抓不懈。加强了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同时加强党性党风廉政教育,建立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责任制,通过查找风险点、公开风险点,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在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中形成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良好局面,增强了党员干部的风险意识和廉政意识。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投诉的接待工作,做到有访必处理,来信,必回复,严格查处本部门、本行业发生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增强司法行政系统拒腐防变的能力。
六、存在问题
上半年,虽然我局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因人员、经费问题影响工作开展;二是各基层司法所工作开展不平衡;三是大调解体系建设,各部门的协调配合还需进一步加强。
七、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做好普法总结表彰暨普法启动工作。认真做好 普法总结表彰暨普法动员部署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制定好普法规划。
二是继续抓好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重点完成大源、万安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加大同安仁、万全、白莲、黄潭等乡镇的协调力度,争取这4个司法所建设有新突破。
三是继续开展好“争当人民调解能手”竞赛活动。继续在司法助理员和调解主任中开展“调解能手”竞赛活动,创新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方式方法,提高调处率和成功率,确保矛盾纠纷调处率98%以上,成功率95%以上。
四是强化措施,抓好安置帮教工作。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福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办〔〕99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机构建设、组织网络建设、工作制度建设和落实经费保障。
五是突出重点,抓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根据中央、省、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及有关会议精神,重点抓好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及建立好与公、检、法三家日常衔接机制,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运作畅通、工作有序、职责明确、措施到位,确保下半年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是继续抓好队伍建设。继续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创五优争先行”活动、“创先争优”活动,切实抓好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