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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残日活动致辞发言演讲讲话(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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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残日活动致辞发言演讲讲话(精选3篇)

助残日活动致辞发言演讲讲话 篇1

非常高兴“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20_年度总结表彰会暨20_年度培训班”在四川成都召开,我谨代表中国残联党组、理事会对各省残联分管领导同志、监测工作负责同志表示欢迎,对大家长期以来在残疾人监测工作中的热情投入和辛勤工作表示诚挚的慰问,对大力支持和组织承办此次会议的四川省残联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向获得表彰的省市表示祝贺!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总结20_年度新一轮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经验和做法,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_年度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部署今年各项监测工作任务,对省级残疾人监测工作人员进行政策形势、监测业务培训。

刚才,研究室陈新民主任就20_年度监测工作总结和20_年度具体工作要求所谈的意见,我完全赞同。下面我就做好20_年度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提三点意见:

一、继续统一和提高对残疾人监测工作的认识

回顾1987年、20_年两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和连续五年的全国残疾人监测工作,对中国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特别是中央有关残疾人事业的重大决策和政府相关部门的政策出台,产生了非常重要的影响。它所反映出的残疾人实际生活水平和社会参与状况,为党和政府及各部门制定、完善残疾人有关法规政策提供了科学依据,已成为残疾人事业“_”发展纲要规定的制度性安排和长效工作机制,是关系残疾人事业科学发展的一项重大的基础性工作和各项事业统计、绩效评估的重要参照指标,也是残疾人工作不断走向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的标志。

“_”开局之年至今,不到两年的时间,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各项民生措施和惠残政策密集出台,以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快速推进为标志,到20_年底我国将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这是继城乡低保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覆盖以及保障性住房制度之后,又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国家社会保障战略举措。今年的监测数据显示,20_年度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比例从12.8%大幅上升为53.6%,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保率达到了97.4%,不仅覆盖面上去了,还落实了残疾人的参保补贴和相关优惠。

更要看到的是,继残疾人事业“_”规划颁布实施后,国家基本公共服务规划、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就业促进规划以及老龄事业、妇女儿童事业等相关国家级专项规划也将残疾人事业主要政策措施和任务目标纳入其中。特别是国务院印发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编制的《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20_-20_年)》,作为第一部国家基本公共服务的总体规划,将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中的许多重要目标、任务、措施整体提升到国家顶层制度设计层面,引导各级政府在残疾人事业资源配置上将给予更大的倾斜,也必将推动各项残疾人工作的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这无疑是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大机遇,规划的执行评估也对残疾人监测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去年全国新一轮监测工作动员会上,卫生部马晓伟副部长曾评价说,残疾人监测工作已经成为政府部门全面评估各项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标杆,更是衡量各项残疾人工作的“温度计”和“晴雨表”。这生动的描述了监测工作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它已经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制定残疾人政策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日益成为评估有关法规、规划和政策措施效果的重要手段。今年,国务院残工委按规定开展了残疾人事业“_”纲要执行情况20_年度评估,评估主要根据“纲要”设置的一套评价指标体系来进行,而不再仅根据地方汇报和领导印象,20项评价指标中15项要通过年度残疾人状况监测来反映。我们工作的质量,将直接关系到残疾人事业的整体判断和决策,必须高度重视、扎实推进,不能有丝毫的懈怠情绪。

二、充分肯定成绩,清醒认识不足

新一轮全国残疾人监测的首年度工作,头绪多、任务重、时间紧,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强、要求高、工作难度大的残疾人口抽样调查,在中央各有部门和各地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圆满成功,同时也积累了很多值得借鉴的经验和做法:

第一,建立了全国及地方各级监测办,形成了稳定的工作机制。去年5月成立了由民政部、卫生部、国家统计局和中国残联组成的新一轮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办公室。随后,各省、被确定的县(市、区)相继成立了由残联主管领导任主任的监测办公室,办公室配备了专门工作人员,基本落实了工作经费。在首年度监测工作中,大家分工协作、上下协调、共同配合,层层抓好落实,形成了多部门密切合作的良好局面和稳定的工作运行机制,顺利完成了各项调查监测任务。

第二,残联系统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成为开展好全国监测工作的基础。中国残联党组、理事会高度重视监测工作的开展,王新宪书记等中国残联领导同志多次听取工作汇报,检查指导基层监测工作,并多次对监测工作做出重要指示。绝大部分省级残联及各监测县(市、区)残联负责同志,都能深入到监测一线,现场指挥协调,帮助解决监测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同时,各地残联不断加强监测工作,列入残联日常工作考核,加强干部配备和资金投入,有力的调动了监测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各级残联组织已经成为监测工作的主力军。

第三,监测样本的调整补充,合理安排工作流程并狠抓培训,成为监测质量的有效保障。自20_年连续开展四年监测工作后,监测点的常住人口和监测对象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监测样本老化问题凸显。通过新一轮监测首年度工作,全国各监测点确定并新增了1.2万人,补充完善了监测样本,保证了监测数据的代表性。此外,全国监测办经过多年的实践,总结出了一套可行性强的监测方案、工作流程和指导手册,建立了规范的筛查方法和相关技术标准,同时通过举办全国培训和指导省级直接培训等方式,减少培训工作的中间环节,确保了监测培训质量。

助残日活动致辞发言演讲讲话 篇2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邓朴方主席关于残疾人辅助器具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如何全面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构建辅助器具适配体系”国家发展的战略目标,中国残联于8月19日-23日在新疆召开全国残联残疾人辅助器具工作研讨会。中国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孙先德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指出朴方主席在视察20_年国际福祉(康复)博览会时的重要讲话是做好辅助器具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根本要求,大家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把握,切实贯彻。讲话全面阐述了做好新时期辅助器具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出了新形势下辅助器具工作的目标和实现辅助器具工作跨越式发展的具体措施,对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辅助器具工作发展道路提出了要求。现将孙先德同志的讲话印发各地,请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国残联残疾人辅助器具工作研讨会。这次会议主要是认真学习、深刻领会邓朴方主席关于辅助器具工作的重要讲话,围绕如何加速全面构建辅助器具适配体系,更好地为残疾人提供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展开研讨,以期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促进发展,服务人民。

为广大残疾人提供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是帮助他们补偿功能、改善状况、提高生活自理能力的重要手段,是体现社会文明进步程度的重要标志。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工作是我国残疾人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重视下,通过各级残联的不懈努力,已经初步形成了覆盖全国的工作网络,近千万残疾人得到了服务。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残疾人需求水平的不断提高,加快发展辅助器具事业,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已经成为中国残联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任务。

下面,我就构建辅助器具适配体系,做好新时期辅助器具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做好新时期辅助器具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邓朴方主席在视察20_年中国国际福祉(康复)博览会时强调:“辅助器具发展不仅是市场问题,更关乎国家大局,关系到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应注重综合布局,不仅在量上有突破,更应有质的飞跃。”朴方主席的讲话是新时期做好辅助器具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根本要求,大家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把握,切实贯彻。

辅助器具一直贯穿于残疾人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从辅助器具补偿功能的角度上讲,自有残疾人,就有辅助器具。从历史上看,在我国新疆古墓中发现的世界上现存最早的假肢,距今已经有二千多年,在南北朝时期就出现了现代轮椅的雏形,古埃及的人们就会使用拐杖支撑身体。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和科学技术快速进步,辅助器具的内涵和外延更加丰富。现代社会中,辅助器具服务已经成为残疾人补偿和改善功能、提高生存质量、增强社会参与能力的最直接、最重要、最有效的不可或缺的手段,在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和日常生活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对于残疾人来说,辅助器具“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是残疾人生产生活的必需品,是残疾人的刚性需求,也是残疾人区别于其他社会群体的特殊需求。

为残疾人提供辅助器具服务,是落实人道主义思想、践行以人为本理念的根本要求,是“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具体体现,是政府和社会的共同责任。“构建辅助器具适配体系”已明确写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成为国家发展战略目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_〕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_〕19号)等重要文件都把残疾人辅助器具工作作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明确提出残疾人辅助器具工作是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重要途径。今年7月国务院印发的《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_”规划》中,明确将党和政府为残疾人提供基本辅助器具服务作为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列入其中。

辅助器具工作是最能体现残联工作特点,是全社会“看得见、摸得着”的一项民生工作,是我们必须坚守而且要不断拓展的阵地。中国残联成立二十多年来,残疾人事业走过了不平凡的发展历程,残疾人工作从一个较低的起点起步,逐步发展成为内涵丰富、领域广阔的社会事业。从操作层面看,有些业务领域是“残联搭台,他人唱戏”,而辅助器具工作是随着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我们残联应该而且能够不断做大做强的业务领域。辅助器具应用是残疾人区别于其他社会群体的特殊需求,残联应该成为满足残疾人这一特殊需求的主体。各级残联有责任,也应该把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工作做好,做成残联的“拳头产品”,做成一个行业、一个产业,做成残联业务工作的品牌。

二十多年来,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工作作为我国残疾人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取得了长足进步,近千万残疾人得到了服务。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服务体系还非常薄弱,保障制度的建立刚刚起步,所能提供的服务与残疾人对辅助器具多样化、高质量的要求相比,无论是“质”还是“量”,都还存在很大差距。从服务的“量”来看,目前我国残疾人辅助器具配置率还比较低。20_年残疾人状况监测数据显示,城镇仅为11.5%,农村仅为6.7%。从服务的“质”来看,我们为残疾人提供的辅助器具产品的科技含量、个性化服务程度、专业化服务水平与残疾人的期望和需求还相距甚远,与国际先进水平还有很大差距。学科建设薄弱,产品研发和生产能力亟待提高,辅助器具保障和服务能力与残疾人日益增长的辅助器具需求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并且还将存在相当长一段时间。

助残日活动致辞发言演讲讲话 篇3

各位委员:

我很荣幸代表中国政府做介绍性发言。

残疾人权利委员会自成立以来,为促进公约的履行、维护全球10亿残疾人的平等权利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对增进全球残疾人的福祉,实现公正、包容、惠及每一个人的可持续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中国代表团向主席先生和各位委员表示敬意!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履约报告提交和接受审议工作。中国代表团由中央政府以及香港、澳门特区政府有关部门的代表组成,我们愿在今后两天积极与委员会合作,坦诚回答各位委员的提问,认真听取各位委员的建设性意见。

中国是《残疾人权利公约》的首批签署国家之一。20_年6月,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了《公约》,同年9月《公约》对中国正式生效。中国认真履行《公约》规定的义务,包括履约报告的撰写工作。20_年11月,中国成立了由22个政府部门组成的跨部门工作组,统一部署和撰写相关报告,并在报告起草过程中认真征求残疾人组织的意见。20_年10月,中国按期向残疾人权利委员会提交履约报告。

中国目前约有8500万残疾人,这一数字比很多国家的总人口还多。中国政府和领导人历来重视残疾人事务,批准公约4年来,忠实履行各项义务,采取立法、行政和其他措施,保障和促进公约所载各项权利逐步得以实现。应该说,中国广大残疾人的状况正在进入我国历史上最好的时期。履约报告和问题清单答复材料已对中国执行公约各实质条款的情况作了全面介绍。鉴于上述材料已有相当一段时间,我愿借此机会,介绍中国在促进和保护残疾人权利方面的最新进展。

一、加快完善保障残疾人权利的法律政策体系

为与公约的基本原则和精神保持一致,中国于20_年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进行了修订,进一步强调了公约所主张的不歧视、机会均等、无障碍等基本原则。各省(区、市)根据《残疾人权利公约》和修订后的《残疾人保障法》,对地方残疾人立法进行修订。中国还制定了《残疾人保障法》的配套行政法规,先后颁布了《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今年6月又颁布了《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为残疾人的教育、就业、参与社会生活等权利实现提供了立法保障。

在《社会保险法》、《就业促进法》、《精神卫生法》等法律制定过程中,强化了残疾人权益保障和特别扶助的规定。同时在制定医疗、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相关政策时,注重对残疾人权利的平等保护和特别扶助,并为残疾人权利的行使提供便利和支持。中国保障残疾人权利的法律政策体系不断健全完善。

在加强残疾人立法和政策保障的同时,中国积极推进法律政策的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_年对全国《残疾人保障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向中央政府提出了加强法律实施的意见和建议,以确保残疾人依法享有和实现各项权利。

二、将残疾人事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主流

中国积极将残疾人事务纳入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20_年,中国开始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其中将“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作为重点内容予以表述,要求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为残疾人生活和发展提供稳定的制度性保障。近年来,中央政府在教育、促进就业、人口发展、基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等规划中,均提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改善残疾人状况的政策措施。

中国制定实施残疾人事业的专项规划。20_年5月,国务院批准实施《中国残疾人事业“_”发展纲要》。“纲要”提出未来五年间“残疾人生活普遍达到小康,生存和发展状况显著改善”的总目标以及为1300万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城镇新就业残疾人100万、扶持1000万农村贫困残疾人改善生活状况、保障残疾人普遍得到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等发展指标。

中国将残疾人人权保障纳入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在中国两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中,残疾人人权保障作为重要内容得到重视和强调,对于切实履行公约、全面保障残疾人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