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整改报告最新8篇》
本文是编辑为大家整理的巡视整改报告最新8篇,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巡视问题整改报告 篇1
历时3个多月,十后的第一轮中央巡视正式收官,并进入了最后的整改、“清算”阶段。
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从今年5月底开始,中央巡视组对内蒙古、江西等10个地区和单位开展了巡视。每个巡视组巡视时间长短不一,时间最长的是进驻人民大学的第十巡视组,时长为2个月26天;时间最短的则是进驻湖北的第二巡视组,时长仅为1个月21天;其他组的巡视时间基本在两个月左右。
“巡视时长一般由巡视组在当地发现的问题多少和复杂程度决定。如果发现问题比较严重和复杂,时间会相应延长。”纪检系统一位内部人士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说。
在中央巡视组全部完成巡视情况反馈之后,来自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的信息显示,此次巡视发现了一批突出问题和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成效明显。
各地官媒的重要版面,直接地、尖锐地点明了巡视中发现的诸多问题:
第一巡视组反映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基层腐败案件高发多发;第二巡视组直指湖北省个别领导干部,一些基层单位和农村干部的腐败问题呈上升趋势;第四巡视组发现内蒙古矿产资源配置、工程招投标等领域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第五巡视组提醒重庆市国有企业存在腐败隐患,“苍蝇”式腐败问题比较突出……
“这次中央巡视的工作成效更加明显。从目前反馈的问题上看,还是与老百姓有共识的。”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表示,巡视组所发现的问题基本上是中国政坛长时间以来存在的比较普遍的腐败现象。
措辞严厉的反馈通报
但这种现象在中国长期默契形成的客套、场面的官场语境中,从未像现在这样被措辞严厉、不留情面地揭露和批评。
这种风格多少有点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的烙印。媒体总结称,在多年的执政生涯中,“务实”、“雷厉风行”、“不说废话”、“简短明快”,成为其鲜明的个性和风格标签,并延伸至他辖下的中央纪委。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的报道称,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对这次巡视反馈工作高度重视,明确提出改进要求。该报道总结称,相比以往,此次的反馈真正“板起脸孔,敲警钟、提要求”,“直指问题,成绩概要讲,问题展开说”。
当9月19日《江西日报》刊出第八巡视组反馈通报会的情况时,全文1380字的报道在全国引起了极大的反响。人们惊讶于报道所公开内容的尖锐、直接和务实,并对此给予高度赞誉。通观该文,仅用了一句话共65个字的篇幅肯定了当地的成绩;之后以243字的篇幅直陈当地官场“谋取私利”、“收送红包礼金”、“顶风公款吃请”、“带病提拔重用”等诸多弊病;再以293字的篇幅严肃地提出整改建议。
随后的《贵州日报》、《湖北日报》、《重庆日报》、《内蒙古日报》等地方官媒相继的巡视通报会报道与《江西日报》大体相同,肯定成绩的内容大幅缩减,直陈问题的内容大幅增加,且未回避“权钱交易”、“”等严厉措辞。
这样的公开尺度和风格,在之前几乎无法想象。
有港媒分析指出,此次只讲缺陷不讲成绩,力图解决实际存在的问题,具有很强的务实性,从中不难看出高层对巡视成果的期待和重视。
而这样的反馈结果在被巡视地区和单位也产生了一定的震慑,后者也对反馈意见给予了积极的回应。根据公开的报道,对于巡视组反馈的情况,各被巡视地区、单位的一把手当场表态“严肃对待”、“坚决整改”。
9月29日,江西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专门研究部署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该省省委书记强卫表示,要把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对整改推诿拖延、整改不力等问题,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该查处的查处,该通报的通报。
贵州省委书记赵克志承诺,落实整改任务,确保两个月内见到明显成效。
根据巡视工作程序要求,被巡视地区、单位将在反馈后两个月内向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送整改情况,并且自整改方案报送之日起12个月内报送整改情况报告。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从反馈结果来看,确实发现了很多问题,反馈的这些问题最终能不能解决,这可能是社会公众最为关注的问题,而公众对这一次的巡视结果也给予了很大的期望。”在汪玉凯看来,解决的可能性比过去要大很多。“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得到重视和解决,我认为是可以期待的。”
本轮“巡视反腐”进入查案阶段
梳理公开报道不难发现,10个巡视组均透露,已按规定将收到的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转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和有关部门处理。
这意味着“中央巡视反腐”已从发现线索转到了中纪委等部门的查案阶段。在这个阶段,纪委对腐败线索进行核查、甄别,对于涉嫌违法违纪的线索,纪委将正式进行立案调查。对于直接反映被巡视地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问题,中央巡视组都会直接处理。
然而,其中有多少线索能最终转化为案件,能不能真的找到“老虎”和“苍蝇”成为公众最大的期待。
在启动本轮巡视之际,要求中央巡视组敢于碰硬,发挥震慑力,遏制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
已正式运行10年的党内巡视机制在本轮巡视中已回归到它最主要的反腐职能:发现和反映违法违纪线索。“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用”,将成为未来5年巡视的主要任务。
“现在的关键是打‘老虎’,如果能够集中主要精力在一些大案要案上抓出几只大‘老虎’,将会有很大的震撼,也能提升公众对执政党的信心,甚至能调动他们改革的希望。”汪玉凯认为,当前,这已经不是一个简单的反腐败问题了,而是关系到社会公众对下一步改革的信心问题。
在过去的10年巡视中,打“老虎”的成绩并不鲜见。正是得益于中央巡视组提供的线索,最终导致了、、等一批高级官员的落马。
今年6月30日,在中央第四巡视组进驻内蒙古不到一个月之后,内蒙古官方宣布,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王素毅涉嫌严重违纪被。这也是本轮巡视启动之后,第一个宣告落马的最高级别官员。这使得公众将两者之间的关系发生直接的联想,虽未能得到官方证实,但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社会对中央巡视效果的期待与厚望。
但在此后,未再有巡视组牵出大“老虎”的消息。一些人因此担心,“巡视反腐”会不会虎头蛇尾?
汪玉凯认为,在高调地向公众公开中央巡视组的各项信息及工作成效之后,“巡视反腐”已经备受各方关注,“虎头蛇尾”的可能性极小。“查案需要时间,根据案情大小、复杂程度以及涉及面,所需时间长短会有不同,但相信一些大案要案会陆续向社会公布。中纪委会给公众一个交代。”
上述纪检系统内部人士也有相同的预期。“一方面,这次派出了10个巡视组,相比往年,数量是最多的,人手更多,能够发现的问题也更多。另一方面,这次以一个更加公开和开放的态度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能够获取的线索也更多。”
《中国经济周刊》获悉,中央巡视组转交地方的违法违纪线索,已获当地纪检部门重视,各地纷纷成立专案组进行调查,查处的力度不可谓不大。
仅以原贵州省安顺市市长王术君在第六巡视组巡视贵州期间被调查为例,当地纪委对举报的反应极为迅速:7月1日网上出现《实名举报安顺市市长王术君受贿索贿行为》举报信,大约一周之后,贵州省纪委即宣布组成联合调查组,就举报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
在巡视情况反馈会上,贵州省委书记赵克志表示,将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认真查办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
谁来监督地方“一把手”?
十后,中央巡视的工作方式和手段以及公开和透明度均发生了很大的改变。“此次中央巡视组不仅仅到了省一级调查,还特别要求继续‘下沉一级’了解干部情况;不仅仅向社会公布了巡视组组长等重要成员的组成,公布了联系方式,也较为直白地公布了巡视结果中反馈的问题。”汪玉凯认为,这使得巡视组的工作成效更加明显。
“威慑力确实在增大。”在上述纪检系统内部人士看来,中纪委利用公众舆论及宣传手段方面是一个进步。一方面,民众对此有更高的期待和要求;另一方面,纪检系统也意识到,运用这种方式来开展巡视工作,效果更明显地体现出来了。“原来在向媒体主动公开这方面做得不一定够。现在每到一个地方通过公开的方式,听取大家的意见,发动民间的力量,以更大的力度反腐,这无形中壮大了整个声势,也增大了巡视的威慑力。”
当然,公开以及增加巡视的透明度只是新一轮巡视的改革之一。7月,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还向媒体宣布,未来的中央巡视制度改革将实行“三个不固定”:巡视组组长不固定,现已建立中央巡视组组长库,每一轮巡视前,根据具体情况从组长库中,确定组长人选,一次一授权,并实行严格的回避制度;巡视的地区和单位不固定,这次可能是地方,下次可能是企业或事业单位;巡视组与巡视对象的关系不固定,不再有过去的地方巡视组、企业巡视组、金融巡视组之分。
特别值得指出的是,从本轮巡视开始,特别强调了“重大问题发现不了是失职,未如实报告是渎职”的巡视观念。
事实上,一直以来,“对巡视组工作成效的考核是个问题。”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李拓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说。
“这确实是个缺陷,巡视组制度还有待完善。但在现有体制下,反腐败有很多种模式,巡视只是其中之一。”汪玉凯认为,不可能指望巡视制度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例如,在目前巡视制度下,对地方“一把手”的监督仍有很大的困难。根据巡视制度要求,对“一把手”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要及时移交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同时,对反映被巡视党组织下一级领导班子“一把手”的重要问题线索,巡视组也要了解掌握。“巡视组这种自上而下的监督方式应该是比较好的路径。但巡视制度并非一种日常的监督制度,很难实现日常的监督。而且,也必须要下大决心,才能把一些重大问题发现出来。”汪玉凯说。
与地方“一把手”相关的用人问题成为此轮巡视的重点之一。根据各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干部任用不规范成为普遍问题,“违规突击提拔”、“带病提拔”现象十分严重。“用人问题带有一定的普遍性,你可以发现很多官员是边腐败边提拔。是谁提拔的?谁应该承担这个提拔的责任?对这样的问题,我们敢不敢着手,敢不敢碰?这是一个很大的考验。”汪玉凯直言。
“带病提拔”现象也出现在高级别官员的升迁中。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社长兼总编辑田国良在其《省部级干部腐败案例研究》课题研究中发现,在其选取的103个省部级官员落马案例中,约有63%的案主,在贪腐之后仍然获得提拔;约有48%的案主,在担任副省部级职务之前就开始了犯罪。
对省部级高官的监督是中央巡视的监督重点,恰恰也是难点。李拓说,“省部级官员位高权重,掌握那么多权力,财产公不公布,家人在干什么,有多少用人方面的不正之风,了解情况恐怕是必须的。”
“但监督的难度非常大,巡视组毕竟只是一个临时组织,而当地的纪委监察系统、预防腐败系统、检察系统,无法真正做到垂直管理,他们的官帽子都是省委书记发的。”汪玉凯担心,“如果我们只是对一些非主要的经济问题进行打击,而不对一些体制上的根本性问题进行改变,如用人问题、权力滥用问题,反腐败很难彻底。”
“当前不是针对巡视制度的改变问题,而是对整个反腐败体制要进行大的改革。”汪判断,不排除新一届中央对反腐败的体制做出较大调整。
中央巡视组反馈“十大贪腐”问题
1.违规突击提拔干部、带病提拔重用,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
2.拉票贿选、买官卖官
3.个别领导干部、以贷谋私;有领导干部及亲属存在插手工程建设项目、谋取私利
4.一些领导干部在年节、婚庆中送收红包、礼金
5.矿产资源配置、工程招投标等领域腐败问题突出,工程建设、矿产开发、土地出让等领域6.腐败案件易发多发
7.基层单位监管力量薄弱、基层腐败案件高发多发呈上升趋势
8.“苍蝇”式腐败问题比较突出
9.超标准配车、超标准接待
10.变相公款吃喝,顶风公款吃请,公款高消费
11.虚报统计数据,经济发展统计数字弄虚作假
(据公开报道整理)
中央巡视组工作程序
了解情况
巡视前,应当向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等部门了解被巡视点党组织领导班子等情况。
制定方案
根据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情况制定巡视工作方案,并报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书面通知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提前10个工作日,将巡视工作安排书面通知被巡视地区、单位。
进驻通报
巡视组进驻后,应向被巡视地区、单位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通报巡视目的和任务。
电话公布
被巡视地区应通过当地媒体公布巡视工作的监督范围、时间安排及巡视组的联系方式。
问题上报
巡视期间,发现干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等问题,应及时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巡视汇报
巡视结束,应写巡视报告,将情况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且提出处理建议。
巡视反馈
情况通报经领导小组同意后,巡视组应在15个工作日内向被巡视地区、单位反馈巡视的情况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整改上报
被巡视地区、单位将在反馈后两个月内向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送整改情况,并且自整改方案报送之日起12个月内报送整改情况报告。
巡视整改报告 篇2
按照xx镇党委指示,xx村党支部于x月x日召开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会议取得了圆满成功。现将我村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前学习
xx村党支部成员深入学习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会议精神,重点学习领会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和《关于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深刻领会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打牢思想基础。
二、会前征求意见
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通过电话征求、座谈会、实地走访等形式,先后向党员、村民等多渠道、多形式地征求意见建议,并对征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梳理和分析研究,为下一步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奠定基础。
三、谈心谈话
根据工作安排,我村两委成员认真开展了谈心谈话活动,党支部书记xxx与村两委成员逐一进行了谈心谈话,通过敞开心扉、坦诚相见地相互谈心,村两委成员相互沟通了思想、增进了了解、取得了共识,同时,通过谈心谈话,大家相互查找了此次巡视整改涉及的问题,提出了改进的建议,做好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思想准备。
四、查摆问题
村党支部成员按照此次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的要求,制定了问题清单,如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不够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态度不够坚决,推进不够主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贯彻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民主生活会质量不够高;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不强。关于党的作风建设方面:工作作风不够实,有重痕迹轻实效的现象。关于党的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态度不够坚决;执纪监督落实不到位。五是关于巡视整改暨“一问责八清理”整改“回头看”方面:对巡视整改要求落实不到位;“一问责八清理”工作整改不够实。
五、撰写对照检查材料
村党支部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严格按照巡视整改组织生活会要求认真总结。紧扣巡视反馈问题,深入查摆剖析,明确自身存在问题、整改重点和努力方向。通过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支部班子成员思想有了新的认识、新的提高,为开好此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在此次专题组织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环节,村两委成员主义对照个人检查材料自我批评,然后其他同志逐一批评帮助。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动真碰硬、触及灵魂,自我批评多谈差距不足,深刻进行自我剖析,抛开面子,抓住要害;相互批评按照真诚帮助的原则,开诚布公,真刀真枪,批评批到点子上,帮助同志“红红脸、出出汗”,认识问题、解决问题。党支部成员对批评意见正确对待、虚心接受。
七、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
专题组织生活会后,我村党支部认真抓好各项整改措施的梳理、落实工作,进一步固化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成果。下一步,我们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全面系统深刻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学习教育,突出抓好思想政治教育这个首要任务,把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作为必修课,切实提高支部成员的政治觉悟和思想境界。
巡视整改报告 篇3
根据XX党委办〔2019〕XX号文件《中共中国XXXX集团XX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中央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XX分公司党支部对整改方案高度重视,聚焦整改任务,抓好整改落实,支部成员认真学习,反复研究,真正把巡视整改工作当作当前一项最重要的政治任务,现将支部书记组织落实巡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 提高思想站位、认真学习整改方案。
针对《中共中国XXXX集团XX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中央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整改方案,我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和政治检验,坚决扛起政治责任,以旗帜鲜明讲政治的清醒认识和坚决态度切实抓好巡视整改工作。针对四类16个问题,我逐一分析剖析,对存在的问题,摆到桌面上来分析,从思想上认识巡视整改的重要性。在分析问题剖析问题时,结合自身工作,从主观找原因,从自身找不足,从思想根源找差距,从严重危害性进行深刻剖析。站在对党负责、对公司负责、对党员干部职工负责的高度,扎实抓好各项整改工作。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落实党建工作方面。
1.制定目标、落实责任。
年初,支部通过5G+小目标的制定,对支部所有成员的任务及目标进行了重新分配。同时对各部门负责人的目标也进行了调整,目的就是凝聚群众,服务群众,提升大家的服务意识及干事创业的热情,推动领导班子时刻牢记党政同责,确实履行“一岗双责”,重大问题由我亲自部署、重点环节我亲自过问,重点事项亲自协调,分管领域问题分管领导亲自抓,形成上下联动,层层传到压力,层层落实责任,推动整改落实向基层延伸。
2.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多元化。今年初XX分公司党支部下达支部活动计划,按月推进。除了按计划完成学习之外,支部书记和委员轮流上党课,今年我已上专题党课三次,其他支委委员各上党课两次,共计7次,同时结合党课内容组织党员进行各类党员教育实践活动,在活动中学思践悟。
3.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读原文、学原著、悟原理,党员全员参与领学,通过党员领学、结合工作谈体会等方式,各自查找自身不足,提改进措施,互相学习监督,共同提升党性修养。
4.在生产经营中,推进1+3+X工作模式,所有党员参与到网格生产经营中去,带头攻坚克难,本年度共开展了三次攻坚克难主体实践活动,提升了组织力,彰显了党员示范作用。
(二)网络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防控方面。
1. 公司安排专人从事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网格安全进行检测,将网络安全教育纳入日常教育,牢固树立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的意识。
2.对互联网专线集团业务,与客户签订网络安全协议。
3.对渠道,渠道经理每月进行抽查,安装趋势防病毒软件,对违反安全、损坏客户利益的,发现一例,处理一例。
4.规范信息管理,所有通知必须通过短信和邮件、电话点对点发送到个人。
5.落实实名制管理,自办厅、营业网点新入网必须100%,通过不断强化,今年未发生违反实名制管理的事件。
6.规范做好携号转网实名登记, 携号转网应视同新用户入网,依法依规严格规范办理实名登记。所有网点必须做好用户身份信息和“一证五号”核查,确保号码携转前后所登记用户保持一致。
(四)落实主体责任方面。
1.每周例会,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工作进行汇报,找短板、找差距,共同促进责任落实。
2.年初支委班子分配主体责任清单,每月对照清单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三个人,对分管领域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内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员工谈心谈话,沟通交流。
3.每月主题党日会梳理生产经营短板,得出整改方案。在支委会、党员大会上,党员收集整理提出的问题,及时给与答复,对于批评,虚心接受,同时解剖自己,杜绝了“好人主义”。
4.嵌入式廉洁风险防控常抓不懈,每季度各专业都会对嵌入式风险防控工作进行检查、通报、总结,便于及时纠偏。
5.公司一楼设立了举报箱,我及所有党员干部勇于接受群众监督。
6.对所有关键岗位人员都签订了廉洁承诺书,用以约束党员干部及员工行为,提醒大家时刻保持清正廉洁。
(五)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方面。
1.严肃对待“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部署要求,XX分公司由我牵头安排开展该项整治工作,通过不断强化,该项工作已渗入、网络、市场、政企等各个专业,特别是对于网络质量问题、客户投诉、故障处理不及时等突出问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2.“客户为根,服务为本”,对于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侵害消费者利益的渠道,予以关停整改,并签下承诺书,如有违反,给予停工号或关停处罚。
3.对于XX、XX小区宽带频繁出现的“剪线”情况,我公司作出明确规定,派专人盯防及周围百姓协助盯防,一旦抓获,直接起诉。
(六)深化国企改革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客户为中心,落实上级管理部门的要求,加强营销资源和营销手段的管控,严控渠道虚假发展,对虚假套取资源和虚假销售的,一旦被通报,坚决落实考核,压缩成本,推动高质量发展。
2.在集团业务的办理中,遵守公司要求,不低于成本价销售,后期做好评估,若违反,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思路
XX分公司党支部落实中央巡视整工作一直在持续进行中,取得一定效果,但与中央巡视整改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需要持续狠抓,常抓不懈。下一步我们将在上级党委领导下,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强化工作落实,在持续整改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
一是切实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懂弄通做实。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重要契机,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自觉把各项工作进行谋划和推进,切实把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贯彻到创新实践中。
二是以更大狠劲韧劲落实巡视整改各项任务。继续深入开展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督查推进,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日常监督,通过综合督查、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真正使巡视整改过程成为促进干部员工提振精神状态、改进工作作风的过程。
三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加大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整治力度,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认真落实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充分激发和保护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四是以巡视整改成效助力公司的高质量发展。
特此报告。
巡视整改报告 篇4
一、 学习精神不够深入彻底
学习上不够深入不够透彻,存在学习上只是学习传达相关文件和提纲,并未真正深挖精神内涵和精髓情况。二是学习上存在敷衍应付现象,专题学习较少,多数是在安排工作时候顺带学习,学习形式化,存在走过场的情况。
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
对落实意识形态责任意识不高,重视不够,存在以忙挤学,以干代学现象,常以辖区项目建设工作任务重大,忽视了意识形态工作的贯彻落实,对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群众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不够。
水政监察支队党支部整改措施如下:
1、一是明确职责细化分工,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一岗双责”的意识和责任,明确党工委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张利生为第一责任人,王磊为直接责任人,协助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和分管领域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二是完善述职考评机制,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点工作部署,与党建、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三是强化学习教育,提高工作成效。坚持学习党的精神、系列重要讲话、全国“两会”常态化长效开展。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专题培训学习
巡视整改报告 篇5
xx镇党委
前期县委对自2018年以来巡视巡察发现及“回头看”中涉及临沭的问题进行全面的梳理汇总,明确了责任分工。制定了相关的工作方案,也部署安排了整改工作。xx镇党委在接到通知后,立整立改,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坚决抓好整改落实。现按照县委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好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保障。镇党委高度重视巡视巡察组反馈意见,态度端正,照单全收,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次重大党性考验,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引领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收到巡视巡察反馈意见后,镇党委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对整改工作专题研究,成立了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具体责任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镇纪委书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
二是明确目标措施,层层压实责任。针对反馈意见,镇党委逐条讨论,剖析根源、反思反醒,从思想上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在不折不扣、全面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上形成共识、明确目标。对具体问题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各责任领导会同责任村居、部门及时研究整改措施。以红头文件形式下发整改方案,建立整改情况台账,对具体问题细化整改措施,围绕“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制度整改”的要求,明确整改时间、进度安排,实行挂图作战,建立销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全程跟进督导。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镇党政主要领导履行党建责任的重要检验,镇纪委在每次制定整改方案后都要启动两轮整改督查工作,针对不同问题依次开展整改督导工作,把整改工作放到第一位来布置,提要求、作部署,对照反馈意见清单逐一督促落实、销号,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如期完成。
四是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在整改落实中,注意分清主次,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带动相关问题解决,提高整改效率。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提高各项建设科学化水平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努力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氛围、“不能腐”的制度约束、“不想腐”的思想防线。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持续整改,确保整改落实效果。继续严格对照巡视巡察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确保问题不反弹,不重复出现。
巡视整改工作报告 篇6
第一条为加强党内监督,完善巡视制度,规范巡视工作,根据《中国共产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建立专门巡视机构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视监督。
第三条巡视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维护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
第四条巡视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分级负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发扬民主、依靠群众的原则。
第二章机构设置
第五条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成立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向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六条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其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七条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设立巡视组,承担巡视任务,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八条巡视组设组长、副组长、巡视专员和其他工作职位。
巡视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
第九条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一)贯彻党的中央委员会,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有关巡视工作的决议、决定;
(二)研究决定巡视工作年度和阶段计划、方案;
(三)听取巡视工作汇报;
(四)研究巡视成果的运用,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五)向同级党组织报告巡视工作情况;
(六)对巡视组进行管理和监督;
(七)研究处理巡视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条中央巡视组负责对下列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视: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同级政府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政协委员会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三)中央要求巡视的其他单位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第十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组负责对下列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视:
(一)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委和同级政府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人大常委会、政协委员会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要求巡视的其他单位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第十二条巡视组对本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所列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下列情况进行监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的情况,特别是贯彻落实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的情况;
(二)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三)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自身廉政勤政的情况;
(四)开展作风建设的情况;
(五)选拔任用干部的情况;
(六)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要求了解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是:
(一)承担综合协调、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二)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视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向巡视组传达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作出的决策和部署;
(三)配合有关部门对巡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调配、任免、监督和管理;
(四)配合巡视组对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
(五)办理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工作程序
第十四条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市(地、州、盟)党委和同级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委员会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巡视,在每届任期内开展1至2次。
对县(市、区、旗)党委和同级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委员会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巡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确定。
第十五条巡视组开展巡视前,应当向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了解被巡视地区、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有关情况。
第十六条巡视组应当根据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情况制定巡视工作方案,并报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十七条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提前10个工作日将巡视工作安排书面通知被巡视地区、单位,并协调安排巡视组进驻有关事宜。
第十八条巡视组进驻被巡视地区、单位后,应当向被巡视地区、单位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通报开展巡视工作的计划安排和要求,说明巡视目的和任务。
第十九条巡视工作应当依靠被巡视地区、单位的党组织开展。被巡视地区应当通过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公布巡视工作的监督范围、时间安排以及巡视组的联系方式等有关情况。
被巡视单位应当通过内部通报等方式公布上述情况。
第二十条巡视组的主要工作方式为:
(一)听取被巡视地区、单位党委(党组)的工作汇报和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
(二)根据工作需要列席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有关会议,列席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会;
(三)受理反映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
(四)召开听取意见座谈会;
(五)与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个别谈话;
(六)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
(七)对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
(八)以适当方式对被巡视地区、单位的下属单位或者部门进行走访调研;
(九)对专业性较强或者特别重要问题的了解,可以商请有关职能部门或者专业机构予以协助。
巡视组对反映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重要问题,可以进行深入了解。
巡视组不干预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正常工作,不查办案件。
第二十一条巡视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巡视组应当及时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一)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以及中央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管理的其他干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问题;
(二)被巡视地区、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严重影响工作和领导班子建设的问题;
(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干部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事项;
(四)巡视组认为应当及时报告的其他事项。
特殊情况下,巡视组可以直接向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主要领导同志汇报以上巡视情况。
第二十二条巡视期间,发现被巡视地区、单位存在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并且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巡视组报经派出它的党组织同意后,应当及时向被巡视党组织或者其主要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十三条巡视了解工作结束后,巡视组应当写出巡视报告,将巡视情况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且针对了解、掌握的重要情况和问题提出处理建议。
第二十四条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巡视组的建议,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报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决定。
对巡视中了解到的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或者涉及重大政策调整、体制机制改革方面的问题,应当形成专题报告,报送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
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可以直接听取巡视组有关巡视工作情况的汇报。
第二十五条巡视报告经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巡视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向被巡视地区、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反馈巡视期间了解的情况和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
第二十六条被巡视地区、单位应当自收到巡视组反馈意见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方案通过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并且自整改方案报送之日起12个月内报送整改情况报告。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将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整改情况及时通报有关职能部门。
除特殊情况外,被巡视地区、单位应当将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第二十七条对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决定的事项,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和归口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按照以下途径移送交办:
(一)对涉及被巡视党组织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的问题,移交被巡视党组织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处理;
(二)对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涉嫌违纪的问题,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三)对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巡视组提出的关于领导班子建设的建议,移交组织人事部门处理。
第二十八条有关党组织、机关、部门收到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移交的办理事项后,应当按照规定时限办理并将办理情况和结果书面反馈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十九条受派出巡视组党组织的纪检机关或者组织部门的委托,巡视组组长、副组长可以按照规定与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诫勉谈话。
第三十条巡视组应当通过回访等方式了解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整改情况并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也可以直接听取被巡视地区、单位有关整改情况的汇报。
第三十一条纪检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应当把巡视结果和巡视整改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奖励惩处和对干部进行调整、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人员管理
第三十二条巡视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政治坚定,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
(二)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实事求是,公道正派,联系群众,清正廉洁,组织纪律性强,严守党的秘密;
(三)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思想敏锐,有一定的工作经验,熟悉党务政务和政策法规;
(四)有较强的调查研究和文字综合能力;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要求。
第三十三条巡视工作人员可以采取组织选调、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单位推荐等方式选配。巡视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轮岗交流。
对不适合从事巡视工作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调整。
第三十四条巡视工作人员实行公务回避、任职回避和地域回避。
第三十五条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巡视组建立党组织,对所属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第三十六条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巡视组应当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工作程序,组织开展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巡视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第三十七条巡视工作人员在巡视工作中成绩突出、为维护党和国家利益作出重要贡献的,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章纪律与责任
第三十八条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应当加强对巡视工作的领导,及时解决巡视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第三十九条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应当自觉接受巡视监督,积极配合巡视组开展工作。党员有义务向巡视组如实反映情况。
第四十条巡视组应当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巡视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
第四十一条巡视组对被巡视地区、单位干部群众反映强烈、属于巡视工作职责范围内的重要问题,疏于职守,应当了解而没有了解,应当报告而没有报告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纪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巡视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或者调整、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利用巡视工作的便利谋取私利或者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二)隐瞒或者歪曲、捏造事实的;
(三)泄露、扩散巡视工作秘密的;
(四)有违反巡视工作纪律的其他行为的。
第四十三条被巡视地区、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该地区、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或者调整、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隐瞒不报或者故意向巡视组提供虚假情况的;
(二)拒绝或者不按照要求向巡视组提供相关文件材料的;
(三)无正当理由拒不纠正存在的问题或者不按照要求整改的;
(四)暗示、指使、强令有关单位或者人员干扰、阻挠巡视工作的;
巡视整改工作报告 篇7
一、自查自检情况
2018年、2019年我镇共实施了16个道路建设项目,全长47.155公里,总投资2494.8743万元,全部完成立项审计、勘察设计、预算评审、招投标和竣工验收。完成结算审计的有9个、未完成的有7个,完成资料归档的有9个、未完成的有7个。
二、开展整改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为做好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广安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我镇高度重视,庚即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落实责任,分工负责。严格做到各尽其责、各司其职、查漏补缺、有错必纠,对照整改方案逐条整改。紧紧围绕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广安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梳理出所有的整改事项,建章立制,确保整改工作顺利实施。
监督检查方面,对已发现的问题,领导小组适时对问题整改进度进行监督检查,针对整改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整改情况
1.通过自检自查发的问题
一是有7个公路建设项目未结算审计;二是有7个公路建设项目的资料我镇未完全归档。
2.整改进度
第一项已联系施工单位,要求在2020年3月底完成结算审计;第二项资料归档将在施工单位完成结算审计后立即开始。
三、巩固和深化巡视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强化政治建设,严明党的纪律。深入学习党的报告,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干部职工队伍管理,增强“四个意识”,巩固对党忠诚的政治功底,始终把纪律规矩放在第一位。
巡视问题整改报告 篇8
第一条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内监督,规范巡视工作,根据《中国共产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建立专职巡视机构,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进行巡视监督,实现巡视全覆盖、全国一盘棋。
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承担巡视工作的主体责任。
第三条 巡视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
第四条 巡视工作坚持中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坚持群众路线、发扬民主。
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 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成立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向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担任,副组长一般由同级党委组织部部长担任。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组织实施巡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加强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巡视工作的领导。
第六条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一)贯彻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同级党的委员会有关决议、决定;
(二)研究提出巡视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任务安排;
(三)听取巡视工作汇报;
(四)研究巡视成果的运用,分类处置,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五)向同级党组织报告巡视工作情况;
(六)对巡视组进行管理和监督;
(七)研究处理巡视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条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其日常办事机构。
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党委工作部门,设在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八条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是:
(一)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二)统筹、协调、指导巡视组开展工作;
(三)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四)对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
(五)配合有关部门对巡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六)办理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设立巡视组,承担巡视任务。巡视组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十条 巡视组设组长、副组长、巡视专员和其他职位。巡视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
巡视组组长根据每次巡视任务确定并授权。
第十一条 巡视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依法办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三)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秘密;
(四)熟悉党务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发现问题、沟通协调、文字综合等能力;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要求。
第十二条 选配巡视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标准条件,对不适合从事巡视工作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调整。
巡视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轮岗交流。
巡视工作人员实行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
第三章 巡视范围和内容
第十三条 中央巡视组的巡视对象和范围是: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副省级城市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主要负责人;
(二)中央部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中央国家机关部委、人民团体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三)中央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金融企业、事业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四)中央要求巡视的其他单位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第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组的巡视对象和范围是:
(一)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地、州、盟)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县(市、区、旗)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政府部门、人民团体党组(党委、党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要求巡视的其他单位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第十五条 巡视组对巡视对象执行《中国共产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以下问题:
(一)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
(二)违反廉洁纪律,、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
(三)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四)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
(五)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第十六条 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针对所辖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或者巡视整改情况,开展机动灵活的专项巡视。
第四章 工作方式和权限
第十七条 巡视组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开展工作:
(一)听取被巡视党组织的工作汇报和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
(二)与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
(三)受理反映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
(四)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
(五)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
(六)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
(七)召开座谈会;
(八)列席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有关会议;
(九)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
(十)以适当方式到被巡视地区(单位)的下属地方、单位或者部门了解情况;
(十一)开展专项检查;
(十二)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
(十三)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十八条 巡视组依靠被巡视党组织开展工作,不干预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
第十九条 巡视组应当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巡视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报告。
特殊情况下,中央巡视组可以直接向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组可以直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书记报告。
第二十条 巡视期间,经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巡视组可以将被巡视党组织管理的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的具体问题线索,移交有关纪律检查机关或者政法机关处理;对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并且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向被巡视党组织提出处理建议。
第五章 工作程序
第二十一条 巡视组开展巡视前,应当向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和组织、审计、等部门和单位了解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有关情况。
第二十二条 巡视组进驻被巡视地区(单位)后,应当向被巡视党组织通报巡视任务,按照规定的工作方式和权限,开展巡视了解工作。
巡视组对反映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重要问题和线索,可以进行深入了解。
第二十三条 巡视了解工作结束后,巡视组应当形成巡视报告,如实报告了解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并提出处理建议。
对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和其他重大问题,应当形成专题报告,分析原因,提出建议。
第二十四条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及时听取巡视组的巡视情况汇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报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决定。
第二十五条 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应当及时听取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情况汇报,研究并决定巡视成果的运用。
第二十六条 经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同意后,巡视组应当及时向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分别反馈相关巡视情况,指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
根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巡视组将巡视的有关情况通报同级党委和政府有关领导及其职能部门。
第二十七条 被巡视党组织收到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应当认真整改落实,并于2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报送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落实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十八条 对巡视发现的问题和线索,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作出分类处置的决定后,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按照以下途径进行移交:
(一)对领导干部涉嫌违纪的线索和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移交有关纪律检查机关;
(二)对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移交有关组织部门;
(三)其他问题移交相关单位。
第二十九条 有关纪律检查机关、组织部门收到巡视移交的问题或者线索后,应当及时研究提出谈话函询、初核、立案或者组织处理等意见,并于3个月内将办理情况反馈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十条 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及其组织部门应当把巡视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一条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会同巡视组采取适当方式,了解和督促被巡视地区(单位)整改落实工作并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可以直接听取被巡视党组织有关整改情况的汇报。
第三十二条 巡视进驻、反馈、整改等情况,应当以适当方式公开,接受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监督。
第六章 纪律与责任
第三十三条 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和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加强对巡视工作的领导。对领导巡视工作不力,发生严重问题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 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政法机关和组织、等部门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支持配合巡视工作。对违反规定不支持配合巡视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五条 巡视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巡视工作纪律。巡视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对应当发现的重要问题没有发现的;
(二)不如实报告巡视情况,隐瞒、歪曲、捏造事实的;
(三)泄露巡视工作秘密的;
(四)工作中超越权限,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利用巡视工作的便利谋取私利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六)有违反巡视工作纪律的其他行为的。
第三十六条 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应当自觉接受巡视监督,积极配合巡视组开展工作。
党员有义务向巡视组如实反映情况。
第三十七条 被巡视地区(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对该地区(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有关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隐瞒不报或者故意向巡视组提供虚假情况的;
(二)拒绝或者不按照要求向巡视组提供相关文件材料的;
(三)指使、强令有关单位或者人员干扰、阻挠巡视工作,或者诬告、陷害他人的;
(四)无正当理由拒不纠正存在的问题或者不按照要求整改的;
(五)对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进行打击、报复、陷害的;
(六)其他干扰巡视工作的情形。
第三十八条 被巡视地区(单位)的干部群众发现巡视工作人员有本条例第三十五条所列行为的,可以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或者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也可以依照规定直接向有关部门、组织反映。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实施办法。
第四十条 中国人民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党组织实行巡视制度的规定,由中央军委参照本条例制定。
第四十一条 本条例由中央纪委会同中央组织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