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自查整改报告【汇编3篇】》
党员干部自查整改报告(精选3篇)
党员干部自查整改报告 篇1
按照市纪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精神和全市科级领导干部廉政谈心会的有关要求,本人认真自学有关学习内容。通过学习,更深入地认识到了新形势下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重要性,在积极参加我局组织的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对照“八个严禁”“52个不准”严格要求自已并进行了自查,现将个人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目前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以前对廉洁从政反腐倡廉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降低了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动性。
二是在工作中自己也参与了一些宴请陪客活动。 三是极少在全局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上述在思想、工作、作风上暴露的一些问题,有其客观因素,但也存在主观认识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重事务,轻学习。认为自己身处基层主要是抓好工作落实,不要求有多高的理论水平,缺乏学习的压力感和紧迫感。从客观上总是强调工作忙、任务重,没有处理好工作与学习之间的关系。
2.重指导,轻实践。自身存在的作风不够扎实、工作不够深入等问题,认为每一项工作都有专门的同志去做,不必每项工作都亲历亲为,缺乏深入实践考察研究。
3.重安排,轻要求。在工作安排上,强调每项工作都要有新的提高、新的发展。但在具体落实上,没有用一流的标准去要求、去衡量自己的工作。
三、整改措施及努力方向
一要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通过加强理论学习,夯实自身的思想政治基础,加强自身的党性修养,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时刻不忘党赋予自已的使命,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
二是要进一步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保持艰苦奋斗本色。按照“《廉政准则》中“8个禁止”、“52条不准”的要求,做到头脑清醒,政治坚定,做到清正廉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身作则,严格按照规定和制度办事。在实际工作中,认真处理好亲情与党性的关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坚持严以律己,不搞以权谋私。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虚心听取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批评意见,自觉接受全局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要进一步增强法纪意识,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后,我对照自己的所作所为,有没有与“52个不准”不相符合的地方,有没有偏离“52个不准”的苗头;在自己的履职过程中,在自己的生活中,是不是把“52个不准”当成自己的人生信条。作为一名干部,要珍惜党和人民的培养、信任,珍惜为党工作、为人民服务的机会,不论在八小时之内,还是八小时之外,不论在工作圈,还是生活圈、社交圈,都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以《廉政准则》为镜子,时刻对照、检点自己的工作行为,严格要求自己,带头廉洁自律,稳得住心神,管得住手脚,抗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考验,时刻记住法律与纪律的“高压线”,把握公与私的“警戒线”,以平和之心对“名”,以淡泊之心对“位”,以知足之心对“利”,以敬畏之心对“权”,自觉做到条件变了艰苦奋斗的作风不丢,环境变了吃苦耐劳的精神不减,时代变了甘于奉献的传统不变,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
在勤政廉政方面,本人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会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强化廉政自律工作,努力克服自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廉政准则》要求为准绳,更加廉洁从政、克己奉公,勤政为民,更加坚定地与各种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为全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
党员干部自查整改报告 篇2
按照县纪委印发的《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我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以《廉政准则》为依据,逐项对照,进行自查,并从中受到了启发,提高了认识。现将主要自查自纠的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岗位履职情况
作为一名镇党员领导干部(**办公室),我深知,要贯彻落实好《廉政准则》,必须做到既要严格要求自己,廉洁自律,不谋私利,还要注重完善各项制度,带好一支队伍,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整治腐败。我从如下三点着手做好岗位工作:
1、转变自己的干部作风为重点
我着力规范自己机关干部的行为规范,完善学习制度,建立自己的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制度,使自己的工作作风更正,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
2、以完善执行制度为己任,从源头拒腐防腐。
在工作期间我严格执行请休假制度、机关干部上班考勤制度、社县廉政建设考评制度、社县廉政监督评议制度,同时督促自己继续推行党务公开制度和民主民意制度,增强了街道和社县工作的透明度。
3、加强自我监督约束,促进廉洁从政。
工作中我深知监督的作用,注重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全过程监督,在坚持事后监督的同时,尤其加强了事前、事中监督。对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等问题及时与党政主要负责人通气,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不缺位、不越位、维护班子的权威和荣誉。
二、个人廉政情况
在个人廉政工作方面,我力求做到如下几点: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按照县纪委的要求,
我又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政从政若干准则》。我进一步认识到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基本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也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现实需要,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重要保证。
2、强化“三观”,执政为民。
作为一名基层领导干部,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利,淡化“官念”和权欲,用平常心看待官位,用责任心看待和运用权力,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做到了“慎权”。工作期间我从未谋取规定以外的非凡利益,不放纵自己的欲望,不贪吃喝、不贪钱财、不贪享乐、不贪图名利地位,俭以养德,保持了良好的品行和高尚的情操,做到了“慎欲”。时时刻刻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见微知著,防微杜渐,力争做到大事不糊涂、小事不马虎,自觉增强“守一”意识,不越雷池一步,做到了“慎微”。同时,在廉洁自律上做到了表里如一,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自觉以党性原则和道德规范衡量、约束自己,没有人前一套、人后一套,严格进行自我监督,做到了“慎独”。
3、强化意识?勤廉办事。正人先正己。
基层组织的领导岗位既是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更是职责和义务的承载。在工作生活中,我严格遵守中共中央“两个条例”、《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的“八个禁止”和“52个不准”规定,按照“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要求,从自己做起,从点滴做起,坚持老实做人、扎实做事、清白做官。严格遵守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规范了自己的从政行为。因为我一直在一线工作,基本上没有与外界的社交活动。在具体的工作中我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规定,做到了廉洁奉公,忠于职守,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没有私自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遵守公共财物治理和使用的规定。同时也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做到了讲究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培养和提高“三种能力”,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规范着自己的从政行为。几年来没有大操大办生日乔迁等其他活动,没有出国境等活动,单位组织外出都按程序办理。在社县重大环境整治工程、文明创建整治等方面坚持按原则和程序办理,从不介绍亲人或熟人参与,也从未接受对方的礼金和宴请。
三、自身的不足其产生的原因
在这段学习和工作的日子里,我也发现了自身的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正确看待自己的方面有不足。主要体现在:理论学习不够,对廉洁从政反腐倡廉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工作中我降低了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动性,存在老好人现象,愿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个人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分析其产生的原因。上述在思想、工作、作风上暴露的一些问题,虽然有一定的客观因素,根本上有自身的主观世界改造不够、认识不深。主要表现在:重事务、轻学习。认为自己身处基层主要是抓好工作落实,不要求有多高的理论水平,缺乏学习的压力感和紧迫感。从客观上总是强调工作忙、任务重?没有处理好工作与学习之间的关系。重指导、轻实践。自身存在的作风不够扎实、工作不够深入等问题,认为每一项工作都有专门的同志去做,不必每项工作都亲历亲为,缺乏深入实践考察研究。重安排、轻要求。在工作安排上,强调每项工作都要有新的提高、新的发展,但在具体落实上没有用一流的标准去要求、去衡量自己的工作。
四、整改措施及努力方向
找到了自身的不足,我为自己定下了如下措施,力争早日改正缺点,弥补不足。
1、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
加强理论学习。坚持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通过加强理论学习,夯实自身的思想政治基础,筑牢反腐拒变防线,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工作中少琢磨组织上给了我什么,时刻想着我为党和人民做了什么。正确看待自己的不足,真正做到清清白白做官、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
2、坚持廉洁从政,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作为乡镇党政班子成员,坚决按照《廉政准则》中的“八个禁止”、“52条不准”的要求,做到头脑清醒,政治坚定;做到清正廉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身作则,严格按照规定和制度办事,始终按照工作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不讲无原则的话,不办无原则的事,坚持公平正直,不徇私情,珍视和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努力克服自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廉政准则》要求为准绳,更加廉洁从政、克己奉公、勤政为民,更加坚定地与各种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虚心听取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批评意见,自觉接受全乡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为全镇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
党员干部自查整改报告 篇3
行政监察工作是政府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监察机关对于规范行政行为,保证政令畅通,具有重要作用,《行政监察法》是我国重要的行政法律,它确定了监察机关的性质、工作原则、管辖、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法律责任,是监察机关行使职权的基本准则,同时也明确了监察主体与监察对象的法律关系,是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由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的重要法律。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的新形势下,贯彻执行《行政监察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行政监察机关是人民政府行使行政监察职能的专门机关,在决策、执行、信息、咨询、监督等行政管理系统中,行政监察是加强政府内部监督制约的部门,履行对监察对象进行经常性监督和行政惩戒职能,是其他监督部门不能替代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和政府职能转换过程中,监察机关对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推进廉政建设具有重要作用,是加强政权建设的重要力量。
一、当前行政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997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颁布实施以来,各级监察机关在党委、政府和上级监察机关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能,为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个别地方和部门还存在着对行政监察工作不够重视,行政监察职能弱化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政监察的职能发挥,影响了廉政建设和行政效率。影响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整体推进。为此,应当引起党委、政府的重视,并积极加以解决。
二、今后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认真学习《行政监察法》,充分认识加强行政监察工作的重要性
在纪检监察合署办公的体制下,加强对监察对象的监督检查仍然是一项重要职能,行政监察工作不能削弱或替代,必须进一步加强。党的纪检机关与行政监察机关合署办公是我国监督体制的一个重大改革,它有利于避免工作上的交叉重复,形成合力,进一步强化行政监察职能。要根据党政分开、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的原则,充分履行纪检、监察两种职能。行政监察机关要积极探索在合署办公条件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的途径和方法,真正达到合署后加强行政监察工作的目的。
(二)、贯彻落实《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体系实施纲要》,必须进一步强化行政监察职能。在严肃查处违法和违反行政纪律的案件,监督检查政府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工作中,监察机关负有重要责任。当前,在开展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 败的工作中,政府部门承担了大量治本的任务,尤其需要进一步加强行政监察工作。
三、结合实际,当前应该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要围绕政府重大决策加强行政监督检查,保证各项决策措施顺利实施。保证政令畅通是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监察机关对政府及其部门出台重大改革措施,要主动介入,从监察工作的角度提出建议,加强检查,促进决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第二是监察机关要把检查行政机关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决定、命令的工作作为根本职责。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政府部门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抓住行政执法中的热点问题,建立和推行廉政制度,促进行政行为规范化,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第三强化行政效能监察是监察机关提高行政效率,为经济建设服务,保护国有资产安全和效益的重要途径,也是今后的一个工作重点。监察机关要围绕政府的中心工作,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效能监察,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与严格管理结合起来,保证政府工作目标的完成。
第四抓住群众和企业关心的热点问题,主动开展纠风和专项治理,为企业和群众服务,是密切政府和人民群众关系的需要,也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的需要。监察机关要通过这些工作,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提供保证,从源头上铲除产生腐 败的条件和土壤。
第五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严肃查处有影响的大案要案,惩处腐 败分子,保护、教育和挽救干部。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是反腐 败斗争的重点,要根据执法监察和群众举报发现案件线索,抓住典型,查办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同时,要认真执行办案工作指导思想,正确处理惩处和保护的关系,保护、教育和挽救干部,调动大多数人的积极性。
第六认真受理人民群众对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申诉,加强人民对政府的监督。
四、结合实际提出的几点想法。
一要严格按照《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加强政府对行政监察工作的领导,要进一步组织政府部门负责人和其他工作人员学习《行政监察法》、《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增强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察机关依法监督的意识。任何行政部门都必须接受行政监察机关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对监察建议、监察决定可以提请复议、复审或复核,但必须采纳和执行,并按规定将采纳和执行的情况通报监察机关,以增强监督的严肃性。
二要坚持由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担任监察机关领导职务的制度,坚持和完善特邀监察员制度,并为他们参与领导和监察事务提供便利条件。
三是加强监察干部队伍的建设,不断提高 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同时,切实解决监察机关在工作条件等方面存在的各种困难。
四是对干扰、阻扰监察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对打击报复监察人员的行为要坚决查处,切实保护监察人员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