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自查报告(汇总三篇)》
乡镇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自查报告(精选3篇)
乡镇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自查报告 篇1
根据鲁财基【20xx】8号《关于开展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县严格按照文件精神,精心组织,积极配合,认真的进行了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县共15个乡镇,2个街道办事处。我县接到文件后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项目资金和补贴资金监管自查工作。
一是加强财政资金监管领导。成立由财政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基层局业务科长、各乡镇财政所所长为成员的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领导小组。并且根据文件精神整理有关财政资金监管文件,按照文件的主题归类,分别统计以“政府”、“财政部门”和“财政部门股室”名义下发的文件。
二是加强财政资金监管范围。将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监管范围,在资金使用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实施监管。
三是加强财政预算资金监管。实行综合预算管理,对乡镇负责征收的财政收入,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入国库,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全面清理预算外收入,按照“乡财县管”相关规定办理收支业务。日常支出按照定额、定项、专项管理模式,严格执行各类支出标准。对临时性、突发性和大额支出或调整,要经集体研究后方可安排支出。
四是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加大对纳入乡财政预算管理的项目资金监管力度,乡财政从项目申报、工程实施、工程监理、竣工验收、资金报账等各个环节实行全程监管,把握项目资金监管的关键环节,做好项目公示,对工程项目做到及时验收决算,并就项目运行效果定期或不定期向县财政局及相关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做好项目建设资金的基础管理工作。
五是加强涉农资金的监管。明确涉农资金监管工作重点,自觉、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各项涉农资金要做到及时公开、公示补助政策和补助对象,各项惠农资金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切实将补助资金落实到户。扎实做好补助信息的基础管理工作,以电脑为平台建好各项补助的分类台帐,及时对变更信息进行补充、更新,确保基础信息完整、真实、准确。
六是加强乡村财务管理。完善“村财村用乡镇代管”制度,积极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工作,全面推进财政资金的正常运转。
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通过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自查,发现有很多的资金虽然用于我县农民补贴和项目建设,但是分散在县直各职能科局,监管没有跟上的情况下不利于统计,原因为县财政拨付其他部门后,其他部门用于基层的补贴和项目建设,有很多资金没有经过乡级财政,乡级无法监管。
针对近几年首次在我县乡镇开展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较多,我县建议:第一、建立财政资金监管工作长效机制,常抓不懈;第二、针对近几年财政资金项目较多,对每一个项目的公示、信息传递、巡视巡查在正常的工作中注意收集材料。第三、加强项目的巡视巡查,资金的跟踪检查。
乡镇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自查报告 篇2
在县委、县政府的全面领导下,我办工作紧紧围绕发展丘区经济示范县这个中心展开,努力营造好示范县建设发展的软环境,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自查报告。一年来,我办在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宣传学习《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称《纲要》)等方面均取得了明显成效。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委办发23号),我办对本年度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其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行政许可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根据国务院、盛市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在县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县法制办全面负责该项工作的具体日常事务,切实抓紧做好《行政许可法》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一,抓好培训学习和考试考核。自《行政许可法》颁布以来,我县县、乡(镇)两级政府和县直各部门广泛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宣传活动。县建设、工商、税务、教育、财政、公安、林业、水利、广电、交通、环保部门采取办培训班、搞专题讲座、集中学习、自学、考试考核等形式,对行政工作人员进行学习培训,使其尽快熟悉和掌握《行政许可法》的内容。为熟悉掌握、深刻领会《行政许可法》的具体规定及立法精神、宗旨、经县委、县政府决定,我办会同县府办于今年6月17日在县政府大礼堂举行了《行政许可法》学习辅导大会,省政府讲师团成员许胜利教授对行政许可法的立法精神、宗旨、原则、制度创新、政府行政管理等作了讲授。全体县级领导及县直部门中层以上干部近600余人参加了学习培训,全县30个乡镇设分会场,组织乡镇干部集中收看学习辅导会的电视转播,社会各界人士也在当日的电视台收看了大会实况转播。在6月24日到6月30日的《行政许可法》宣传周里,各成员单位及县直相关部门也结合自身实际,向社会广泛深入宣传《行政许可法》。6月30日是我县行政许可法宣传日,县建设、公安、司法、文体、物价、县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通过举行宣誓上岗,设站宣传、印发资料、挂横幅标语、电视宣传、讲话等,将我县宣传贯彻《行政许可法》活动推向了一个新的高潮。
按照盛市安排,我县已对县直部门工作人员1150余人、乡镇工作人员900余人进行了学习《行政许可法》国家公务员考试。同时,为促进政府各部门干部认真学习、熟悉掌握《行政许可法》的具体规定,县政府于7月11日在政府三会议室对县政府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学习《行政许可法》情况进行了考核。县法制办为此专门编印了《行政许可法》问答120题。会上,政府40余个部门将本部门行政许可清理情况作了报告,并报送县法制办备案、审核。
第二,抓好行政许可清理,建立健全各项配套制度。抓好三项清理,即行政许可项目的清理,行政许可规定的清理,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的清理。是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前提,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县政府要求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切实抓紧抓好。今年8—10月,根据县政府工作安排,县府督查科、县法制办、县政服务中心等对国土、建设、物价、公安、交通、环保、林业、卫生、水利等部门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情况进行了检查,整改报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自查报告》。通过检查,各部门对实施《行政许可法》都十分重视,领导亲自负责,法制机构人员具体组织办理,各项工作开展基本正常,建立健全了实施行政许可的相关制度即统一受理、统一送达制度,实施行政许可的责任追究制度,对被许可人的监督检查制度等。但是,由于现行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职能定位与《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不相适应,在某些方面还存在职能错位、越位、缺位的现象,一些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对此还较陌生,有待今后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使其熟悉、领会《行政许可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行政许可法》的顺利实施。
二、切实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开展,确保政府依法行政。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审核,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在规范性文件审核中,县政府法制办严格坚持了“法制统一,政令统一”的原则。做到了规范性文件制发必须先审查,再签发,后公布。严把了法律关、政策关,为县政府领导正确决策及时、准确地提供了法律意见。截止目前,共审核了如:《实行社区烟草专卖管理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废旧物质回收行业管理的通知》、《县统计数据管理办法》、《县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保险暂行办法》等政策性文件及规范性文件近15件,对其作出了审核意见并进行了备案处理。
二是认真开展行政复议,较好地保护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也对行政部门的执法行为起到了较好地监督,促使其严格依法办事、严肃执法活动。到今年12月,县府法制办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4件,属于劳动工作认定,林权争议处理。目前4件已办结,并予以维持。对不属于复议范围的其余4件,也通过对当事人做好解释、说理,引导当事人以寻求其他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三是县法制办主动积极参与行政应诉活动,维护了政府行政行为的权威性、严肃性。今年共参与行政应诉5件。其中2件经市政府复议决定维持后,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1件已撤诉,另1件经县法院判决维持后,原告已上诉,目前尚在审理中。其余3件经一审判决后(裁定2件)原告均不服而提起上诉。目前,其中2件二审判决予以维持一审判决,另1件正在审理中。行政应诉案件较往年有所增加。为此,县法制办针对行政诉讼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县政府领导作出书面或口头汇报,力求最大限度地将问题处理好、解决好。
四是参与重大,疑难问题的'协调、处理。县府法制办到11月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00余件次,通过及时的信访处理,化解了当事人的矛盾,将对立情绪减到最小化,维护了一方的安定和团结。根据县政府领导安排,县法制办组织参与了处理广电部门清退人员信访咨询临时人员清退法律政策问题,县法院移送太和镇佛南村鲜时东主张土地权益及补偿其收益分配案,新华书店解放街宿舍住户与新华书店就其子女人身意外伤害赔偿案,柳树城镇建设规划争议信访、金华镇旧城改造中的房屋拆迁上访等。通过法制办工作人员的调查了解,做当事人的说理,解释等,当事人也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达到了息访的目的。如柳树镇武小洋等人统拆统建中未批先建,由于多方原因,镇政府先后多次发出停工通知,武小洋等人在此过程中按建筑法的规定办理了相关手续,由不合法到合法,但房屋已修至四楼,在停工两年多的情况下,武小洋等人多次上访,根据县政府领导的安排,我办先后多次到柳树镇,通过调查了解武小洋、镇政府均有一定过错,及时提出了处理意见,通过多方做工作,武小洋等人已动工修建,拖了两年的纠纷终于得到解决。县法制办还配合相关单位对城南、城北、河东土地房屋征用、拆迁、补偿中的相关问题提出了处理意见,供县政府领导决策。
五是加强执法人员素质培训与教育,严格执法证件发放,一年近300余个,确保了执法主体合法,执法行为有效。
三、主动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学习、宣传《纲要》,建设法治政府。
主动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特别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今年以来,我办共接到公民投诉案2件,投诉县稽征所收取规费中的执法违法现象。经过我办的认真调查和努力协调,当事双方取得了共识与理解,化解了双方的矛盾,当事人均已撤诉。
今年3月,《纲要》颁布以来,县委、县人大、县政府领导对此高度重视,亲自安排布置《纲要》的学习、宣传及我县如何贯彻落实《纲要》工作。
一是要求全县各乡镇和县直部门领导及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纲要》内容,深刻领会其精神;
二是组织安排县人大法工委、县法制办、县依法治县办等部门调研我县落实《纲要》的五年规划及年度安排意见方案;
三是结合“四五”普法,县上也将《纲要》学习列入其普法内容。
20xx年保证目标及共同目标任务已圆满完成。
乡镇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自查报告 篇3
为加强我乡财政供养人员和参加养老保险人员的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关于开展财政供养人员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浒湾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采取有效举措,迅速组织开展自查活动,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组织成立了由乡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由财税、民政、党政办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此次自查活动的行动方案作了统一安排。并强调各部门要把清理工作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务求工作落实。
2、落实工作作责任。以“澄清五个底数,清理七类人”为主要内容,对此次清理工作的范围、清理对象、部门责任人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各个部门分工负责、密切协作,保证了全乡清理自查工作的有序开展。
3、严格工作纪律。清理工作严格按要求进行,乡纪委对清理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各部门按照分工协作的要求,根据按清理范围和清理对象认真开展工作。整个工作过程中没有发现隐瞒真相、弄虚作假、蒙混过关、工作不力的现象,严肃了我乡人事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收到了良好的工作实效。
二、主要成效
通过自查,目前我乡党政机关财政供养人员共59人,其中在职25人,离、退休19人,其他人员15人。事业单位财政供养44人,其中在职44人。没有发现违反人事、财政、编制规定的“七类人”,清理工作取得了预期成效。通过清理,基本摸清了我乡财政供养人员情况,进一步严肃了人事、编制、财政、劳动保障工作纪律,促进了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和财政资金的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