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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个人鉴定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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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都尝试过写评语吧,评语的运用比较灵活,内容、格式、那什么样的评语才好的评语呢?三人行,必有我师也。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下面是漂亮的小编帮助大家整理的工作个人鉴定9篇,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单位对个人工作鉴定 篇1

该同志**思想敏锐,理想信念坚定,能够按*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始终把理论学习、思想改造和*性修养放在第一位,注重用XXX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较高的**素养。工作热情高、精力充沛,大胆泼辣,敢于负责,思想敏锐,作风干练,具有很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深入实际把握实情,着眼单位建设发展大局,适时调整工作思路,紧紧围绕中心主业搞好协同配合,在所分管的×××工作和××系统建设上重实效、重创新、求发展,×××成效明显。能够认真贯彻**集中制和十六字原则,具有很强的主人翁意识,以对事业负责,对单位建设负责的精神,积极发表意见建议,主动维护**团结,积极搞好协调配合,自觉落实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维护和保持了清政廉洁的自身形象。

工作个人鉴定 篇2

时光飞逝,我从9月份参加工作至今已近一年,经过这一年的努力工作和不断学习,我获益良多。在这里,我有必要鉴定一下近一年的得与失,发扬好的地方,改进不足的地方,回顾走过的路可以更好的看清前面的路。

品德是决定一个人价值的先决条件。没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其它的一切都是空谈。因此这一年来我坚持定期进行品德修养的学习,提高自身的思想觉悟,形成自身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平时,我虚心向学校老师学习教学经验,共同工作,共同学习,共同进步。

在这一年里,我担任小学数学四年级两个班的教学工作,工作充实而不乏挑战。作为一名新老师,我不断学习,丝毫不敢松懈,继续学习成为我工作学习中重要的一部分。我参加了新教师培训。在工作上,严格要求自己,注重专业知识的积累和教学基本功的训练,对板书、教案等多加揣摩,进一步掌握了小学生的学习和心理规律,课后认真及时的批改作业,注意听取学生的意见,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并有目的的对学生进行辅导,并在教学四项规范达标中取得合格。

成绩是可喜的,收获是丰硕的。在鉴定收获的同时,我也看到了自己的不足。首先我觉得我的教学设计能力还待提高;在处理已有的知识与传授知识的时候,有时还不能很好协调好两者之间的关系;对部分教材的内容把握不全面。其次论文意识不强。最后,有时自己的脾气太过孩子气,在处理有些事情时过于急躁,还需要有更多的耐心与经验。

教育工作是一项常做常新、永无止境的工作,需要不断的鉴定与反思。我相信在反复的鉴定与反思中,我会不断地完善自我和提高自我,越做越好的。

工作个人鉴定 篇3

自从本人工作以来,在公司领导的精心培育和教导下,通过自身不断努力,无论是思维上,学习上还是工作上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巨大的收获,现将工作鉴定如下:

思维上积极参加学习,坚持售楼原则,维护公司的形象及声誉,做到热情接待,温情待看,亲情售楼,友情交流,主动向比自己有经验的同事学习交流,采盘观摩,在短短的时间内比较熟悉的掌握销售流程。

平稳走过每一个熟悉阶段,做到了每一个客户接待到位,交流到位,记录到位,服务到位,初步掌握了客户的购房心理及意图和个人实力,并合理的推销公司的形象和房屋的结构,克服少数客户不友善的言语,对待老人服务做到细一点,讲解声音大一点,微笑多一点,主动帮扶老人。

本人除了以上比较健全的。学识外,也存在一些工作上的不足,学习上态度欠认真,没有做好交流记录,住房供给及信贷方面严重欠缺,具体程序及流程所需的各项证明及步骤。经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各位领导及同事们多加指导批评及关心。

我会在以后的工作中尽量发扬大家的传,帮,带精神做好各个项目。

工作个人鉴定 篇4

大学四年,在曾经理想中的校园中学习和奋斗,给我带来了无限的动力和热情。在大学独特的环境中,我不仅跟随着老师的教导掌握并学习了专业的知识和经验,更通过与同学们一起努力的集体生活,培养了自己自身优良的个人品质,以及为团结互助的集体精神。

对比自己大学前后的情况,我在各个方面都有了极大的进步和成长。如今,我的大学生活将要毕业!在此,我对自己做自我鉴定如下:

一、思想的成长和完善

大学的环境十分的复杂,虽然是学校,但却与社会十分相似。因此大学的校园也有“小社会”的称号。在校园中,通过学习和生活体会,我塑造了自身良好的品德修养以及较好地个人的素质。在学习爽,我积极主动,对知识和学习有探求心。

而在生活方面,我也充满了热情和阳光。对待同学十分开朗,有乐于助人的精神和吃苦耐劳的美德。

二、课堂及课外的学习

在校园内的学习中,我通过老师的课堂牢固的掌握了xx专业的基础知识,较好的吸收了老师的教导,并深入的认识了xx专业。

其次,在实习期间的工作中,我通过工作的培训和对前辈们的请教,从实际情况中提升了自己,并通过亲身的工作经历,巩固了自己的认识,加强了实操能力,锻炼了真正的工作经验。

三、工作和社会的经历

在实习的那段时间里,我在校园企业的工作中,累积了许多的工作经验和社会经验。在实习中,我不仅提升了自己的工作经验,更在社会和工作中认识了不少的朋友,提升了人际交流的圈子,让自己得到了许多的帮助。

四、自我的反思和改进

通过自我鉴定,我能看到自己的大学经历真的十分的丰富多彩。至今为止的生活中,我已经得到了太多的教育和帮助,也大大的提升了自我的能力,完善了xx专业的工作技巧。

单位对个人工作鉴定 篇5

该同志思想素质高、**觉悟强。该同志具有坚定的**立场,自觉与*保持高度一致,旗帜鲜明地拥护*的路线、方针、**,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态度鲜明,在**上不信谣不传谣,立场坚定;具有坚定的**原则,始终自觉维护xxx**、市*的重大决策,始终维护**“一班人”的团结**,始终确保**、市*的**在分管工作中畅通无阻,始终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具有高尚坦荡的胸怀,既敢于在***内发表不同意见,阐明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同时敢于开展批评和****,特别是对一些不良社会现象敢直言,坚持对的,改正错的,处处与人为善,真诚待人、待事,能正确对待**,正确对待同志,正确对待自己。**思想,与时俱进,身体力行“*”重要思想,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单位对个人工作鉴定 篇6

XXX于20XX年XX月抽调到XXX工作,在其工作的一年里,能协助组长、配合同事完成组内和办公室**交办的所有工作,做到了学习勤奋上进、工作踏实肯干、作风正派严谨,在各方面都取得较好的成绩。现对其鉴定如下:

学习勤奋。该同志能把学习作为自我完善和提高的重要途径,坚持经常学习**理论文献和业务知识,做到勤学善思、学以致用,同时,在工作中善于总结好的做法,对涉及灾后重建的法规**能熟练掌握。

工作务实。该同志在工作中能坚持用心谋事、务实干事,做到勤勤恳恳、任劳任怨。该同志作为重建组的工作人员,始终能做到服从**及办公室**的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与同事经常加班加点勤奋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一是积极协助办公室**做好办公室日常事务处理、重建组与相关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推进了工作整理合力的形成。如:协助恢复重建项目单位办理开工前的相关手续、布置重建组工作会议事务安排和需各恢复重建项目单位通力合作的重点工作等。二是发挥自身较丰富的基层工作经历和工作经验,积极向**谏言献策,为办公室内部管理、重建组工作加快推进尽了一份力量。

成绩斐然。该同志在抽调期间,用心草拟重建组及其办公室文件和相关材料,协助同事完成**讲话、工作总结等其他材料的草拟撰写工作。一年里,该同志草拟、协助草拟的文件就达30余个,材料数10个。同时协助办公室**完成重建资料的领取与发放、报表的收集与上报工作。按照重建组在每个阶段的要求和组长的安排,能同组内同志深入恢复重建项目单位巡视检查,推进了全县*基础设施灾后重建工作的开展。

作风正派。该同志能坚持严于律己,做到生活正派、情趣健康;注重团结友好,做到真诚待人、主动热情;恪守规章**,做到按章办事、谨慎认真。

单位对个人工作鉴定 篇7

现将该同志在我局挂职期间的思想、工作状况作如下鉴定:

一、在思想**方面。

该同志**思想表现较好,有一定的理论基础,不断追求进步,显示出较高的**素养。作为刚参加村官工作的年轻同志,XXX身上有着蓬勃的朝气和昂扬的锐气,具备较高的**素养,积极追求进步。她积极参加办公室的各项**学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场合和时间,以极大的热情和同事之间交流思想感情。

二、在工作态度方面。

该同志积极主动、踏实肯干,刻苦钻研业务。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知识面较宽。来我局挂职,面对新的工作岗位、新的知识领域、新的工作环境,不辜负**的期望,她十分珍惜有限的宝贵时间,强化业务学习,努力锻炼本领,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勤奋学习,力求多掌握一些办公室工作的知识。在挂职锻炼期间,该同志工作积极主动,服务意识较强,能够紧紧围绕局内中心和重点工作,协助办公室**抓大事、议大事、谋大事,跟随**和同事们一起推动我办公室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作风扎实,不漂浮,具有勇于创新、敢于负责的精神,能以求真务实的态度,脚踏实地得做好办公室交办的各项工作,较出色地完成一些任务。诚恳征求办公室**、同事和业务骨干意见,并结合所学到的业务知识,认真撰写调研报告和工作信息,供办公室参考,努力当好办公室参谋助手。

三、在待人接物方面,该同志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具备较好的**协调能力。

一言一行、待人接物都体现了局机关**的良好风貌和较高素质。在我局挂职期间,她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有事请假。该同志为人谦虚和善,尊敬**、团结同志、彬彬有礼,注重搞好同事关系,从不向挂职单位提条件,严格遵守挂职**的行为规范。

该同志进入角色比较快,悟性比较好,能够大胆工作,勇于挑担子,有一定的发展潜力。

由于我局工作面广,经常会遇到事情需要加班,都默默地配合办公室,耐心细致地做。在局机关人手紧,任务急的当口,***主动请缨,积极配合办公室做好目标考核工作。这些事情虽小,但是对于一名参加工作不久的新同志来说意义不小,对该同志日后做一名优秀的局机关工作来说更是一种积累和沉淀。在工作和生活中能够严格要求自己,摆正位置,放平心态,谦虚谨慎,注意形象,工作踏实,任劳任怨,她富有朝气,充满活力,头脑中框子少,接受新事物快,工作热情高,工作中勇于开拓和创新,受到了**和同志们的认同和好评。

望今后继续加强学习,提高**理论水平,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积极主动做好各方面工作。

工作鉴定报告 篇8

第一条为加强水电建设工程建设阶段的工程安全管理,提高工程验收工作质量,保障工程安全及上下游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水电建设工程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程建设中的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由项目法人负总责。监理、设计、施工、运行、设备制造等单位按照合同及有关规定对所承担的工作负责。建设单位在工程安全管理中的职责,由项目法人予以明确。

第三条电力工业部管理和负责组织验收的水电建设工程,均应执行本规定。

第四条电力工业部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下称水电质监总站)负责监督和指导水电建设工程安全鉴定工作,并根据本规定制订颁发实施细则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五条工程安全鉴定分为蓄水安全鉴定、竣工安全鉴定、专项安全鉴定。

1.蓄水安全鉴定是水库蓄水验收的必要依据,水库蓄水验收前必须进行蓄水安全鉴定;

2.竣工安全鉴定是工程竣工验收的必要依据,工程竣工验收前必须进行竣工安全鉴定;

3.建设过程中,发现工程存在安全隐患时,应针对发生问题的情况和部位(或项目,下同)及时对工程进行专项安全鉴定。

第六条蓄水安全鉴定的范围是以大坝为重点和与蓄水安全有关的工程项目,常规水电站一般包括挡水建筑物、泄水(排沙)建筑物、引水建筑物的进水口工程、涉及工程安全的库岸边坡及下游消能防护工程;抽水蓄能电站还应包括上下库主、副坝、库盆及输水工程(含进出水口)。

进行蓄水安全鉴定时,鉴定范围内的工程形象面貌应基本达到《水电站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规定的蓄水验收条件,并且供安全鉴定使用的资料已基本准备齐全。蓄水安全鉴定工作宜安排在蓄水验收前三个月开始进行。

第七条竣工安全鉴定的范围是以大坝为重点的整个枢纽工程,一般不含发电厂的机电工程,但项目法人或验收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认为有必要时,也可将该项目纳入鉴定范围。

进行竣工安全鉴定时,鉴定范围内的工程形象面貌应达到《水电站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规定的竣工验收条件,并且供安全鉴定使用的资料已准备齐全。

第八条蓄水安全鉴定、竣工安全鉴定、专项安全鉴定等各项鉴定工作应相互衔接,避免重复进行。但对鉴定报告中提出的影响工程安全的重大问题,水电质监总结认为有必要时,应进行跟踪检查。

第九条工程安全鉴定的工作重点是,依据国家(行业)规程规范、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原初步设计)和专题报告、合同文件规定的质量和安全标准,检查设计、施工等方面是否存在影响工程安全的问题,提出工程安全评价意见。对不符合上述规程规范、设计文件、标准并涉及工程安全的问题,应认真分析其对工程安全的影响程度,并作出评价意见;对虽符合上述规程规范、设计文件、标准但权威专家认为存在工程安全问题的,也应对其进行分析和作出评价。

第十条工程安全鉴定工作中,不进行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或评优。

第三章组织管理与各方职责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法人(含建设单位,下同)、监理、设计、施工、运行等建设各方,应将工程安全鉴定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工程安全鉴定工作费用在工程概算中解决。

第十二条工程安全鉴定工作,由项目法人委托经水电质监总站确认有资格的单位承担,并报验收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同意。接受委托负责工程安全鉴定的单位(即鉴定单位)应成立专家组开展工作,并将专家组组成情况报验收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和水电质监总站核备。

第十三条特殊情况下,经验收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和水电质监总站同意,工程安全鉴定工作也可由项目法人负责聘请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项目法人应将专家组的组成报验收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同意,并报水电质监总站核备。

第十四条项目法人、监理、设计、施工、运行、设备制造等建设各方的在职人员或从事过本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的其他人员,未经验收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和水电质监总站同意,不能担任鉴定专家组成员。

第十五条验收委员会成立前,第十二条至第十四条中验收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的职责,由水电质监总站代行。

第十六条鉴定专家组应由有较高专业水平、工程经验丰富、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的人员组成。专家组组长应由权威专家担任。

第十七条鉴定专家组的主要工作内容:

1.听取项目法人、监理、设计、施工、运行等建设各方的情况介绍,并进行现场调查。

2.检查工程形象面貌是否符合蓄水或竣工要求。

3.检查工程质量(包括设计、施工等)是否存在影响工程安全的问题。对关键部位、代表部位、出现过质量事故的部位以及专家有怀疑的部位要进行重点检查,包括抽查工程原始资料和施工、制造验收签证,必要时可使用钻孔取样、充水试验等物理手段进行检测。

4.检查洪水设计标准、工程泄洪设施的泄洪能力、消能设施的安全可靠性、防洪渡汛方案是否符合防洪和渡汛安全的要求。蓄水安全鉴定时,还应检查下闸蓄水封堵方案的可靠性。

5.检查工程地质条件、基础处理、滑坡及处理、工程防震是否存在不利于建筑物安全的隐患。

6.检查工程安全监测设施、监测资料是否完善并符合要求。

7.作出工程安全评价,提出安全鉴定报告。

第十八条鉴定专家组在形成工程安全鉴定报告的过程中,应充分与建设各方交换意见。

第十九条项目法人应组织建设各方认真做好配合鉴定单位和鉴定专家组进行的鉴定工作,包括:

1.准确、及时提供鉴定工作所需的各种工程资料。

2.根据专家组的要求,组织相对固定的专业人员和工作人员,向专家组介绍有关工程情况,对专家组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与专家组共同讨论研究有关问题。

3.根据专家组的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补充分析工作,并提出相应的专题报告。

4.为专家组在现场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二十条鉴定单位应将鉴定报告提交给项目法人,并抄报验收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和水电质监总站。工程验收时,项目法人应负责将鉴定报告分送给验收委员会各成员。

第二十一条项目法人应组织建设各方,针对鉴定报告中指出的工程安全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进行认真的研究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验收委员会。

第二十二条建设各方对鉴定报告有重大分歧意见的,应形成书面意见送鉴定单位,并抄报验收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和水电质监总站。

第二十三条进行工程验收时,验收委员会依据鉴定报告,并听取建设各方的意见,做出验收结论。当对个别疑难问题难以做出结论时,主任委员单位应组织或提请水电质监总站组织国内知名权威专家协助决策。

第二十四条建设各方应对所提供资料的准确性负责。对在工程安全鉴定工作中提供虚假资料,发现工程安全隐患隐瞒不报或谎报的单位,按《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对责任者进行处罚。

第二十五条鉴定单位和鉴定专家组向验收委员会和水电质监总站负责,独立地进行工作,提出客观、公正、科学的鉴定报告,并对鉴定结论负责。项目法人等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妨碍和干预鉴定单位和鉴定专家组独立地做出鉴定意见。

第二十六条工程安全鉴定工作不代替和减轻建设各方由于工程设计、施工、运行、制造、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应负的工程安全责任。

第四章建设期安全鉴定与运行期安全定检的衔接

第二十七条工程竣工后的第一次大坝安全定检工作,原则上应安排在工程竣工安全鉴定工作完成五年后进行,实际工作中,可根据大坝运行性态等情况,由主管单位报部大坝安全监察中心,经会商后确定是否需要提前进行。

工作鉴定范文 篇9

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计划你写好了吗?没有就来这看看。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职业职能鉴定工作计划范文,但愿对你有借鉴作用!

职业职能鉴定工作计划范文1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实现职业技能鉴定的社会化管理,促进职业技能开发,提高劳动者素质根据《工人考核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职业技能鉴定是指对劳动者进行技术等级的考核和技师、高级技师(以下统称技师)资格的考评。

第三条职业技能鉴定实行政府指导下的社会化管理体制。

(一)劳动部综合管理全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制定规划、政策和标准;审查批准有关行业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综合管理本地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审查批准各类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站(所),制定以下有关规定和办法:

1.参加技能鉴定人员的申报条件和鉴定程序;

2.专业技术知识、操作技能考核办法;

3.考务、考评人员工作守则和考评小组成员组成原则及其管理办法;

4.职业技能鉴定站(所)考场规则;

5.《技术等级证书》的印鉴和核发办法

(三)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四)职业技能鉴定站(所),具体实施对劳动者职业技能的鉴定。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和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职业技能鉴定站(所)。

第二章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第五条劳动部所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要职责是:参与制定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组建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题库;开展职业分类、标准、技能鉴定理论研究及咨询服务;推动全国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第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所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要职责是:组织本地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具体实施考评员的资格培训;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有关问题的研究和咨询服务;推动本地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第七条经劳动部批准,有关行业可建立行业的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要职责是:参与制定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以外非社会通用的本行业特有工种的职业技能标准;组织本行业特有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考评员的资格培训;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及有关问题的研究和咨询服务;推动本行业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第八条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是事业性机构,在管理上实行中心主任负责制。

第九条职业技能鉴定站(所)是具体承担对待业人员、从业人员、军地两用人才、各级

各类职业技术院校和其他职业培训机构的毕(结)业生,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事业性机构。在管理上实行站(所)长负责制。

第三章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和实施

第十条建立职业技能鉴定站(所)。

(一)建立职业技能鉴定站(所)的条件是:

1.具有与所鉴定工种(专业)及其等级或类别相适应的考核场地和设备;

2.具有与所鉴定工种(专业)及其等级或类别操作技能考核相适应的、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仪器;

3.有专(兼)职的组织管理人员和考评员;

4.有完善的管理办法。

(三)鉴定技术等级的职业技能鉴定站(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规定审批权限;鉴定技师资格的职业技能鉴定站(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并报劳动部备案。

(四)行业特有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站(所),一般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审批;跨地区的行业特有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站(所)和中央、国家机关、解放军各总部机关直属单位的职业技能鉴定站(所),由劳动部审批。

第十一条职业技能鉴定站(所),享有独立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权利,有权拒绝任何组织或个人更改鉴定结果的非正当要求。

第十二条劳动部组织有关行业或单位的专家、名师,根据现行《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和《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统一编制职业技能鉴定试题,建立职业技能鉴定题库。

第十三条职业技能鉴定站(所)必须遵守劳动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实施办法。职业技能鉴定试题必须从国家规定的试题库提取,不得自行编制试题。

第十四条职业技能鉴定站(所),应受理一切符合申报条件、规定手续人员的职业技能鉴定,要严格执行考评员对其亲属的职业技能鉴定回避制度。

第十五条职业技能鉴定的对象:

(一)各类职业技术学校和培训机构毕(结)业生,凡属技术等级考核的工种,逐步实行职业技能鉴定;

(二)企业、事业单位学徒期满的学徒工,必须进行职业技能鉴定;

(三)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以及社会各类人员,根据需要,自愿申请职业技能鉴定。

第十六条申报职业技能鉴定的单位或个人,可向当地职业技能鉴定站(所)提出申请,由职业技能鉴定站(所)签发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方式进行考核或考评。

第十七条国家实行职业技能鉴定证书制度。

(一)对技术等级考核合格的劳动者,发给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对技师资格考评合格者,发给相应的《技师合格证书》或《高级技师合格证书》;

(二)《技术等级证书》、《技师合格证书》和《高级技师合格证书》是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的凭证,同时,按照劳动部、司法部劳培字[20__]1号《对出国工人技术等级、技术职务证书公证的规定》,是我国公民境外就业、劳务输出法律公证的有效证件;

(三)上述证书由劳动部统一印制,劳动行政部门按规定核发。

第十八条单位或个人申报职业技能鉴定,均应按照规定交纳鉴定费用。

(一)职业技能鉴定费用支付项目是:组织职业技能鉴定场地、命题、考务、阅卷、考评、检测及原材料、能源、设备消耗的费用;

(二)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按照财政部、劳动部(92)财工字第68号《关于工人考核费用开支的规定》,由当地财政、物价部门做出具体规定。

第四章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

第十九条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必须具有高级工或技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资格;鉴定技师资格的考评员必须具有高级技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

第二十条考评员由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进行资格考核,由劳动行政部门核准并颁发考评员资格证书和带有本人照片的职业技能鉴定资格胸卡。

第二十一条鉴定技术等级的考评员资格认定和合格证书的核发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核准。

第二十二条职业技能鉴定站(所)要在取得考评员资格证书的人员中聘任相应工种、等级或类别的考评员。聘期三年,并应采取不定期轮换、调整考评员的方式组成专业考评小组。

第二十三条考评员要严格遵守考评员工作守则和执行考场规则。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四条劳动行政部门对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实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职业技能鉴定站(所)的工作人员。在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视情节轻重,由其所在单位根据人事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分,并停止其在指导中心或鉴定站(所)的工作;考评人员如有上述行为者,吊销考评员资格证书。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和第十八条(二),造成不良影响的职业技能鉴定站(所),由劳动行政部门吊销其《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对乱收费的,没收其非法所得费用。没收的费用,专项用于职业技能鉴定事业。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规定第三条(二)中第五项和第十七条(三),伪造、仿制或滥发《技术等级证书》、《技师合格证书》、《高级技师合格证书》的,除宣布其所发证书无效外,还应视情节轻重,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监察机关对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对其中通过滥发证书获取非法收入的,应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以非法所得五倍以上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由劳动部负责解释。

职业职能鉴定工作计划范文2一、林业职业技能鉴定第038站规章制度

1.本站由国家林业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指导,实施林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2.本鉴定站在站长领导下,完成鉴定站的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并完成年度总结。

3.鉴定站鉴定前对学生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宣传、考试命题、考核、成绩上报、证书办理和发放工作。

4.负责聘用各工种考评员及任命考评组组长工作。

5.负责对技能考核的监理工作。

6.安排考评员参加鉴定指导中心对考评员的培训与指导工作。

7.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各种费用收支由站长审批。

8.建立完善的技能鉴定试题题库。

9.建立职业技能鉴定培训、考核及证书保管等工作档案。

二、职业技能鉴定站站长职责

1.主持本站职业技能鉴定的全面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布置年度鉴定任务。

2.审核年度鉴定工作总结。

3.审核鉴定费用的收支工作。

4.主持安排考评员参加培训和鉴定站许可证的办理工作。

三、职业技能鉴定站副站长职责

1.协助站长完成日常管理工作。

2.主持职业技能鉴定教材订购,大纲编写工作。

3.主持安排实施性鉴定工作。

4.技能鉴定中负责对考评员的监察和考生纪律检查工作。

5.完成站长交办的临时性任务。

四、职业技能鉴定站办公室主任职责

1.主持完成鉴定站的年度工作总结的撰写。

2.协助站长、副站长完成年度技能鉴定的各项工作。

3.审核技能鉴定考核试题抽取工作以及试卷印刷工作。

4.审核鉴定材料的准备、鉴定所用仪器工具的准备工作。

5.审核考评员的考评资格。

6.完成鉴定站的临时性工作。

五、职业技能鉴定站管理员(秘书)职责

1.完成与上级鉴定中心的联络工作。

2.负责考生的鉴定成绩录入、证书办理工作。

3.负责考评小组以及考评员考务费用的发放工作。

4.主持鉴定站的各种档案和资料管理工作。

5.安排考核宣传动员,安排考核时间以及下达考核通知工作。

6.完成鉴定站的临时性工作。

六、各工种考评组组长职责

1.组织技能考核试题的命题及检查审核工作。

2.组织考评员实施技能操作考核工作。

3.负责各工种组的仪器设备准备、考核材料准备工作。

4.负责本工种组考生的成绩评定及成绩复查审核工作。

5.做好鉴定试题。

6.完成鉴定站的临时性任务。

七、各工种考评员的职责

1.协助考评组长做好技能操作试题的审阅工作。

2.协助组长完成鉴定仪器的准备、仪器检查和材料准备工作。

3.参加鉴定培训工作。

4.参加大纲、教材编写工作。

5.完成鉴定站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八、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参见实验室仪器管理制度,实验教师职责

九、技能鉴定站档案管理员职责

1.负责上级鉴定部门下发的文件保管工作,负责文件的传阅。

2.负责鉴定成绩单、鉴定合格证书复印件的保管,鉴定资料的保管及借阅工作。

3.负责试题题库的保管工作。

4.负责计划、总结的保管工作。

5.负责考评员考评资格证书的保管工作。

6.鉴定站公章的保管。

职业职能鉴定工作计划范文3第一章职业技能鉴定所阅卷制度

1、阅卷人员和考评员必须统一严格掌握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客观、公正地阅卷、评分。阅卷、检测评分开始前,应由考评小组负责人召集有关人员进行专门研究,统一评分标准、检测方法和标准答案。

2、阅卷、检测评分工作应在考生姓名、考号密封线的条件下进行,阅卷人员和考评员不得擅自拆开试卷密封线,如有装订错误,应交考评小组负责人重新装订后再进行评判。

3、阅卷检测评分,记录分数要统一使用红色钢笔和圆珠笔,字迹要清楚易辩,有修改之处要有文字说明并签字。

4、阅卷人员和考评员不得修改考生试卷或实际鉴定项目,不得向外界透露有关工作情况,对有徇私舞弊者要取消其阅卷、考评员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处理,

第二章职业技能鉴定保密制度

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核人员要严格遵守本保密制度和工作纪律,违者进行批评教育、处罚,造成恶劣影响者,清除职业鉴定工作队伍。

1、考前要认真学习考务人员工作守则和考评人员工作守则。

2、考务人员考前不准向参加鉴定人员泄露考评员身份,不准向考评员介绍参加鉴定人员身份。

3、考试要按时当众将试袋开封,考前不准向任何人泄露试题。

4、技能操作考核的考件不准写有参考人员的单位、姓名和特殊记号,不准考评员参加监考。

第三章职业技能鉴定回避制度

凡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考务人员,鉴定考试前必须认真学习考务人员工作守则和考评人员工作守则,严格执行本制度规定条款,违者按轻重进行批评教育,处罚,造成恶劣后果者,清除鉴定队伍。

1、考务人员不准向参加鉴定人员泄露考评员身份,不准向考评员介绍参加鉴定人员身份。

2、站领导和工作人员不能安排有本单位参加鉴定的考评员参加鉴定。

3、考评员要严格执行对亲属(含徒弟、学生)的鉴定回避制度,当得知有亲属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时,应向鉴定站领导汇报,主动回避,退出考评工作。

第四章职业技能鉴定档案管理制度

1、置造宜保存和利用档案的专用库房、装具等必要设施。

2、指导具体部门和人员负责文字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保证应立卷归档的文字材料齐全完整。

3、按规定文件材料立卷后交本单位档案工作人员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将应当立卷归档的文字材料据为已有。

4、档案的保密,档案等级的变更和解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5、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或应当保密的档案,档案所有者必须妥善保管。

6、凡是需要归档的文字材料都应当做到书写材料优良、字迹工整、图样清晰、有利于长久保存。

7、对接收的鉴定档案,应当进行分类、编目、登记、统计和必要的加工整理。

8、借阅和复制鉴定档案要有一定的批准手续,建立借阅档案的统计制度。

9、要销毁的鉴定档案,必须造具清册,经单位领导审定,报送上级主管机关备案。

10、培训鉴定的档案管理部门对重要的鉴定档案应当复制副本,分别保存,以保证在非常情况下鉴定档案的安全,

第五章职业技能鉴定站职责范围

职业技能鉴定站具体承担职业技能鉴定,对劳动者职业技能资格进行鉴定的执行机构。基本职责是:

1、规定职种、级别的职业技能鉴定,面相社会提供服务。

执行劳动行政部门和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保证鉴定质量。

2、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的各项具体工作:

(1)受理职业技能鉴定报名申请;

(2)对申请职业技能鉴定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发给准考证;

(3)取得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的人员中,按《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评组组成原则》的有关规定组成职业技能鉴定考评组,并颁发聘书

(4)组织实施理论和操作技能考核;

(5)填写职业技能鉴定成绩通知单,并报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办理核发证书手续;

(6)每次考核鉴定完毕,向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作出考核鉴定的书面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3、职业技能鉴定站享有独立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权利,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更改鉴定结果的非正当要求。

第六章职业技能鉴定考务人员工作守则

1、考务人员上指职业技能鉴定所从事考场、考核业务的工作人员。

2、考务人员由鉴定所推荐经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查同意,由鉴定所所长聘任。

3、考务人员的主要职责上:负责接待报名、审查申报资格、检查证件、核发准考证、安排考场考位、编排考号、提取试题、印刷试卷、制备试件、发卷监考、核分、登记成绩、填写证书、填报鉴定人员名单、填写成绩单等工作。

4、在实施考试、考核前,考务人员要对考场、设备、能源、仪器进行认真检查,准备就绪后,向所长报告。

5、考务人员要尽职进责,廉洁奉公,严防冒名顶替、调换试卷(件)、打小抄、传纸条、交头接耳等违反考场纪律的现象发生。

6、考务人员要严格准守保密制度和工作纪律,不准向参加鉴定人员泄露考评员身份,开卷前不准向任何人泄露试题,不准向考评员介绍参加鉴定人员身份,不准参与考评意见,不准接受参加鉴定人员的钱物。

第七章职业技能鉴定规程

1、加强职业技能鉴定人员报名时须交验身份证、交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4张(申报中级以上鉴定需持原技术等级证书),并按规定交纳鉴定费。

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职业学校、培训中心、就业训练中心以及经市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备案的社会力量办学,军地两用人才、劳改劳教人员培训班的毕(结)业生由单位提前一个月报名、自学成才者提前一周报名。

2、职业技能鉴定所负责接待报名、检验证件、审查申报资格、核发准考证、安排考场、编排考号、确定考核时间。

3、职业技能鉴定所于考核前五天,将鉴定人员名单及职种、等级、考核时间、地点报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由指导中心复核申报资格并确定考评组成员。

4、具体鉴定工作,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监督下,由鉴定所负责实施;

先进行专业技术知识考试,再进行操作技能考核;考试、考核均合格者,由鉴定站填写《技能鉴定成绩呈报表》,加盖公章,报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发证。

第八章职业技能鉴定所财务制度

1、认真贯彻《会计法》,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管好资金,保证以职业技能鉴定为中心的各项工作的开展。

2、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做好计帐、算帐、报帐工作,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

3、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正确进行会计监督,保护资金、财产和物品的安全。

4、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鉴定站具体情况,制订适合本所财务工作办法,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5、建立健全财产的物品帐,监督鉴定站的物品管理,掌握清查情况,出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九章职业技能鉴定公示制度

要积极宣传推行的职业技资格证书制度的目的、意义。把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的政策、标准宣传到位。

1、制订有关技能鉴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公示于众。

2、鉴定的时间、地点、依据公示于众。

3、鉴定的收费依据公示于众。

4、鉴定的结果公示于众(结果出来以后汇成总表交于被鉴定单位)。

5、严格执行“回避”“保密”制度,保证鉴定的公开、公正、公平,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第十章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班管理制度

1、参加技能培训学员必须遵守培训班的管理制度和作息时间,要求出满勤、不缺课,对缺课超过三分之一者,取消考试资格。

2、遵守培训班的课堂纪律,室内严禁吸烟,打手机违者罚款5元,认真听讲,不随便说话,尊重教师的劳动成果。

3、讲究卫生,认真值日,教室内保持清洁,爱护公共财产。

4、考生在考场内不得交谈,左顾右盼,抄袭他人,违纪者一律清除矿尘考场。

5、实践操作时被鉴定人员要服从管理,注意安全,独立完成,不得他人代替或帮助,否则取消鉴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