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采购合同范本9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材料采购合同范本9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材料采购合同 篇1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经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订货总价值为人民币 1005000 元。
第二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货款在合同有效期内结清。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二月。
第三条: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质量、等级(技术指标),见附表。
第四条:验收方法:严格按照国家建材标准执行。
第五条:交货规定建
1、交货方式: 所有货物由供方送往供需双方共同约定的交货地点,所需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
2、交货日期:
3、交货地点:
4、运输费用:
第六条:经济责任
(一) 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 乙方产品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退货或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影响工程进度,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三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果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又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 产品交货时间不符本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的罚金。
(二) 甲方应付的经济责任。
1、 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品种、规格、数量、型号、等级。应提前3 天与乙方协商解决。
2、 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时,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30 %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时,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收货。
3、 属甲方自提材料,甲方应在提货前3日内告知乙方。
4、 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甲方应向乙方提前告知,说明原因,取得对方谅解。如有问题协商解决。
第七条:产品价格如需调整,必须双方协商,在双方没有达成协议前,乙方仍应按合同供货,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日,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百分之三作为罚金交给甲方。
第八条:如因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某厂家产品、规格、型号、货物不全,要用另外厂家同规格、型号的产品顶替时,乙方必须提前 天与甲方协商解决。否则作为延期罚金。
第九条:本合同拟定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供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同意后,并按照本合同《附加条款》实施。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如一方对仲裁不服,可于接到仲裁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三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共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材料采购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甲方向乙方订购生产物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一、订购产品名称及数量:
二、产品规格及价格:
三、产品包装要求及规格:
四、质量标准:
乙方供应的货物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地方质量标准和甲方的生产要求。
五、付款方式:
乙方将货物送到甲方处并经甲方检验合格且卸货后__日内付款。
六、交货时间和地点:
20年__月___日前乙方将货物送至-----------------。运费由乙方负担。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灭失等各种风险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七、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生产企业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及相关的手续。其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并随货附带产品合格证、化验报告等手续。
2、如乙方提供的货物包装或产品规格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如甲方拒收,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符合要求的货物,且由此造成的各种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3、甲方应在乙方所送的货物到达后及时进行质量检测,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须立即现场处理善后事宜。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甲方为此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的费用、必要的律师费、罚款等)。
4、因乙方产品内在质量问题,引发甲方生产或质量事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为此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的费用、必要的律师费、罚款等),此责任不因甲方已进行质量监测而免除。
5、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时间送货、送货迟延或货物的数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应赔偿甲方违约金__________元。
八、特别声明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双方发生争议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签订地: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字日期:20年__月__日 签字日期:20__年__月__日
材料采购合同篇4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标的物名称:
规格型号:
单价:
数量:
计量单位:
总价(元):
合计大写:
¥: 元
注:标的物单价固定,数量为暂估量,最终结算以现场收料人员签收的票据作为结算依据。
第二条 质量标准
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第三条 交(提)货方式及验收
1、甲方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备货,乙方按甲方要求时间将砌块及时送达至 。
2、标的物的包装、供货、运输、卸车等工作及费用由乙方负责,运输途中的毁损、灭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随意在现场卸货。
4、到场后损坏率应小于 %,经现场取样验收合格并填写验收单后视为甲方接收。
5、货到现场三日内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退货,运输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 结算及付款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如乙方因所供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2、如乙方未按时将货物送到施工现场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2%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3、乙方须保障甲方使用其产品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甲乙双方特别约定本合同债权不得转让,如违反本约定,除转让行为无效外,违约方应支付另一方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六条 合同解除
1、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要求并拒绝更正,或乙方迟延履行合同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迟延付款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终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从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生效,如采用邮寄方式送达,双方一致同意按本合同地址发送邮件15日后视为送达。
第七条 不可抗力因素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任何一方都有权解除合同。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双方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并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依法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 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与补充协议不一致的地方,以补充协议为准;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不能在同一天签字或盖章,以后签字或盖章一方的签字或盖章日为合同生效日;
4、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企业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材料采购合同 篇3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协商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食品原材料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第一条:采购内容及履行期限
为保障甲方食堂的正常运行,乙方按照协议规定向甲方提供粮油类、蔬菜类、水产类、猪牛羊肉类、禽蛋类、水果类、副食调料类等货物(见附表)。该合同年度预算金额为: 元。自日至 日履行。
第二条:批次订货与临时订货
批次订货:甲方每 (日/周/月)在《报价表》范围内向乙方订货一次,于 时前以书面方式向乙方发出订货单,乙方收到订货单后 时内由指定人员签字后以传真方式向甲方确认订货单。
临时订货:甲方因临时需要,有权在批次订货时间以外临时向乙方订货,订货方式可以是书面方式也可以是口头方式,如果是临时口头订货,乙方在送货时有权要求甲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
第三条:交货时间及地点
批次订货以订货单为准,临时订货以通知为准。
乙方保证按照约定时间将甲方所订的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如果因送货地点错误、送货时间延误而造成甲方工作不便,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价格确定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对报价表货物内容进行扩充和缩减。
批次订货:乙方每日就《报价表》中所供货物的价格向甲方电话确认,该价格为当日新发地批发市场牌价的价格乘以供货商承诺的下浮比率后的价格。以订货日确认的价格作为该批次订货的结算价格。
临时订货:临时订货的货物如在甲方附近市场采购,按照实际零售价格结算,
实际零售价格以乙方出具的采购发票上标明的价格为准;否则按照批次订货价格结算。
第五条:食品质量、卫生与安全
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乙方对提供货物的质量、卫生、食品安全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均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卫生、安全标准。乙方提供的货物属于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所供货物必须经过QS质量认证。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就所供货物向甲方提供以下索证资料:
鲜(冻)畜禽肉类及其制品生产商的卫生许可证和屠宰资质等有关证照,以及法定兽医检验部门出具的相同批次产品的卫生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进口货物,提供口岸食品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
食品添加剂,提供生产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食品品添加剂生产卫生许可证,以及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进口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我国 《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和《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的规定,提供口岸食品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
定型包装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提供生产商卫生许可证和有关证照,以及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
纳入许可管理的货物,提供采购货物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简称“QS”证;根据国质检执[2007]644号通知,28大类产品必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分类界定不清的产品,需要省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提供的免检证明,无证产品不予接受。
提供采购货物的 “质量检验报告”:提供产品在半年内由国家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自检报告无效。
其它货物合格证明资料:按照国家规定,个别产品生产企业(厂商)必须具备的其它生产资格证明文件;根据北京市规定,个别产品在京销售必须具备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禁止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含有昆虫或其它异物的;
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
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超过保质期限的;
为防病等特殊需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专门规定禁止出售的;
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的或者农药残留超过国家规定容许量的;
擅自加入药物的食品及食品原料;
未经卫生部批准的新资源食品;
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出厂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未按规定索证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无卫生许可证者生产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初级农产品除外);
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者卫生管理办法的进口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甲方在协议执行过程中的任何验收、接收、确认行为,均不免除乙方对货物及服务的质量、卫生、食品安全应承担的责任。
凡甲方指定品牌/生产商/产地的货物,乙方必须保证货物的品牌/生产商/产地与甲方要求一致。甲方对货物的其他质量要求详见附件二《供货和服务要求》。
第六条:包装要求
采用定型包装的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对产品包装的有关规定。属于国质检执[2007]644号通知范围的28大类产品,产品包装上必须提供QS标识。包装上必须有明确的生产日期、保质期。
非定型包装:为防止货物损坏和污染,乙方提供的非定型包装产品必须带有包装,甲方有权拒收未带包装的货物。
除上述要求外,货物包装其他要求见附件二《供货和服务要求》。
甲方须妥善保管好乙方供货用的周转包装器具,如有缺失或损坏,甲方应照价赔偿。
第七条:货物的储藏
乙方不对供应甲方的货物进行长时间储藏;所有提供给甲方的货物,在乙方仓库储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乙方保证所有外购的货物自批发、采购地点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的时间不超过24小时。
乙方向甲方保证具有对各类货物进行冷冻储藏或保鲜储藏的设施,所有储藏设施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
乙方保证建立了严格的仓库管理情况记录档案,详细记载进入、搬出货物的种类、数量和时间。
第八条:货物装运
除甲方临时订货外,乙方所供货物必须使用厢式食品专用冷藏车辆运输,不得敞露运输。
乙方尽量避免将肉类(水产品)、水果和蔬菜拼箱混装;如果采取拼箱混装方式运输,乙方必须采取措施保证不发生冻害、腐败、串味、脱水、变色、失去鲜度等问题。
保证周转包装容器和运输车辆的清洁卫生和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是乙方的责任。运输车辆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周转包装容器和车辆在每次配送前应进行清洗消毒。
货物装卸必须做到轻装轻卸。
乙方负责将所有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负责卸货并搬运至甲方指定堆放场地。
第九条:验收与检查
乙方按照甲方订单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人员应及时对乙方货物进行验收,甲方不得无故拖延。
交货验收标准详见附件二《供货和服务要求》,交货验收程序如下:
甲乙双方人员核对订货单据;
乙方按照本协议第五条规定向甲方交验索证资料;
运输车辆检查,车辆检查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该批次货物,做退货处理或乙方负责更换货物并承担延迟交货责任;
货物包装检查,包装检查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包装不合格的.货物,做退货处理或乙方负责更换货物并承担延迟交货责任;
保质期检查,保质期检查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保质期不合格的货物,做退货处理或乙方负责更换货物并承担延迟交货责任;
生鲜货物的外观检查,外观检查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本批次该类不合格货物,做退货处理或乙方负责更换货物并承担延迟交货责任;
数量检查,数量短缺的,乙方必须按照订单补齐货物并承担延迟交货责任;送货数量超出订货数量的,超出部分甲方有权拒收,乙方自行将多余货物清运出甲方场所;
货物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在验收登记表上签字确认,验收登记表作为支付依据;
人员检查,乙方人员离开甲方指定交货地点时,为避免夹带事件的发生,甲方验收人员有权检查乙方人员的物品,乙方人员应予配合,但甲方人员不得侵害乙方人员人身权利;
甲乙双方对验收结果或货物质量持有异议的,乙方应先应甲方要求对货物进行更换或退货,然后由双方对存有异议货物抽样封存后在7日内交由北京市权威检测机构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乙方自行承担损失;经检验合格的,甲方对乙方直接损失进行补偿
甲方有权对乙方企业进行不定期检查,甲方检查人员到达乙方企业(仓库)时通知乙方,乙方应为甲方人员提供检查便利,甲方人员检查内容为:乙方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为甲方提供服务;乙方是否尽到了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的义务。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签字日期:XX年__月__日 签字日期:__年__月__日
材料采购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需方单位: (简称甲方)
供应单位: (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产品交易行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证正常交易程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产品供应要求:
产品名称 产地 规格等级 数量(t) 单价(元/t) 总价 备注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说明:本表中单价是指砂石料运到交货地点的价格)
二、交(提)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工程名称:
2、产品用途:
3、交(提)货地点:
4、交(提)货方式:
5、交(提)货时间、数量:
6、乙方在产品运抵交货处后,甲方应提供堆放场地,并做好验收工作。
7、其他约定:
三、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交易双方可通过分中心银行帐户进行结算。
2、付款方法与期限:
(1) 双方在合同签订后 甲方付款 %;
乙方供货 %后 甲方付款 %;
乙方供货 %后 甲方付款 %。
(2) 乙方供货结束 月内 甲方付清货款。
(3) 其他约定:
四、技术要求:
1、 乙方应严格按照产品标准(生产)供应,超出产品技术标准的特殊要求,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并在3栏中写清。
2、乙方应按国家标准规定,随每批产品提供《质量检验报告》。
3、其他要求: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乙方应在交货同时向甲方提交该批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
2、验收标准,按该产品的国家标准验收,如尚无国家标准的则按行业标准或已经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验收。
3、外观质量及数量应当场验收。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在24小时内向上海市建材业质量管理中心或分中心质量管理部门报告。在问题未查清之前该批产品必须封存不能使用。甲方非因自身过错而受到的损失,由乙方按违约责任承担。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指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一方延迟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 天内仍未履行:
5、一方延迟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以上3、4、5项权利由守约方行使。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及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偿经济损失。
2、因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可要求更换或退货,更换视作逾期交货,退货视作不能交货。
八、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积极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分中心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的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承担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同期限内提供证明。
2、其他:
十、其他约定事项: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合同签定:
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如需工商局鉴证的,签定后生效。
2、本合同签约地点:
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砂石料分中心备案一份,如鉴证、则鉴证机关二份。
供方: 需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税号登记号: 税号登记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鉴证意见:
经办人: 鉴证机关(章):
年 月 日
材料采购合同 篇5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甲、乙双方本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定货明细:
乙方向甲方购买常规产品:
注:
1、以上数量及尺寸以实际下单交货数为主计算
2、以上价格不含税,
3、甲方负责运输(仅限中山至哈尔滨长途)
二、质量检验:
1、质量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验收
2、尺寸要求:以乙方下单尺寸为标准。
3、包装要求:货物的包装须满足易碎物品的运输、搬运要求,并符合乙方标准包装,包装费含在产品报价中。
三、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额的即人民币:元作为订金,甲方在收到乙方订金后开始下单生产,天内生产完工,第天内乙方需付清余款元,货从中山发出,天内到达上海。
四、交货方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1、交货方式:先付款再发货,一次性送至乙方指定的上海工地
2、交货时间:自收到定金之日起15天内货到达
3、交货地点:
五、产品接收及检验:
货到达指定地点后,供方以书面的形式向需方提交到货的数量、型号及报检申请,需方需有专人(要有委托书)负责点数、验货,并签名确认。检验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以客户确定的样板型号标准验收。)
六、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乙方在收货当日对产品的数量、品种、型号、质量如发现有与国家标准及已经确定的样品不相符时,应于2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将在7个工作日内对乙方提出的异议给予书面解释,如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及已经确定的样品要求,甲方将无偿更换,如果在竣工后,2日内乙方未提出任何书面异议,即乙方已确认所有安装的产品合格!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应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货款每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2、乙方未能及时收货造成货物延迟交货的由乙方承担逾期的全部损失;
3、乙方未能及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货款每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八、其他条件
1、合同变更:甲乙双方均无权单方变更合同规定内容,如需变更,应由双方协商确定后进行。
2、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凡因本协议引起的调解、诉讼、双方连带责任人均同意以中山市地方法院仲裁为主。
3、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
材料采购合同 篇6
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_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
材料采购合同 篇7
购货单位:美的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地点:顺德北窖
为增加甲乙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实现各自经济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及招投标文件之内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 达成如下协议:
一、 合同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等)
二、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 _人民币 _元
大写: 人民币 万元整
三、付款时间及方式
1、合同分三批付款:在合同生效后 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 %货款;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初步验收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 %货款;设备正常运行天,经双方正式验收合格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付合同总额 %的货款;质保期满后付清余款。(根据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加以变更及修改)
2、付款方式:
3、在每期合同款项支付前 天,乙方向甲方开具同等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根据实际情况加以约定)。
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 日内交货
2、交货地点:
收货人名称:(应为签约单位名称)
地址:广东顺德美的工业城
3、交货方式:乙方负责货物运输
4、货运方式:汽运
5、乙方将合同设备运至美的工业城并经安装调试、投入使用并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为设备交货日期。(根据实际情况约定交货日期及何为交货:如规定供方将设备安装调试、投入使用视为交货,则对设备通过甲方验收合格的时间约定明确)甲方在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提货,运输费及运输保险费均由乙方承担。 合同设备的毁损、灭
失风险自乙方完成交货后转移之甲方。
6、乙方应在合同设备发运后一个工作日内将发运情况(发运时间、件数等)通知甲方,甲方应在合同设备到达合同列明的地点后及时将乙方所托运合同设备提取完毕。
7、甲方提取合同设备时,应检查合同设备外箱包装情况。合同设备外箱包装无损,方可提货。如合同设备外箱包装受损或发现合同设备包装箱件数不符,应在 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办理合同设备遇险索赔手续。
8、甲方对乙方交付的合同设备,均应妥善接收并保管。对误发或多发的货物,甲方应负责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乙方,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如甲方要求变更交货地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一十五天前通知乙方。由于变更发货地址增加的运保费由甲方承担。
五、验收时间、地点、标准、方式
1、验收时间:乙方应于合同生效后 天 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应在 天内安排初步验收。设备于合同生效后 天内通过双方的合格验收并由甲方出具验收合格书。
2、验收地点:
3、验收标准:
六、现场服务(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加以约定)
1、供方现场人员应遵守需方厂规、制度,如有违规,乙方负责。
2、供方现场人员食宿自理。
3、需方如需邀请供方开展非质量问题处理的技术服务,供应应予协助。
七、人员培训
乙方负责对甲方操作、维修人员和有关的工艺技术人员进行操作培训、维修培训、设备保养培训,使之完全掌握全部使用技术,以便使甲方人员正常地使用、维修保养设备。(根据设备的技术要求,视具体情况加以约定或在技术协议详细约定;如无必要,可不约定)
八、保修方式
1、自设备经过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按生产厂家规定的条款进行免费保修服务,免费保修服务期限为 年。保修期内,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 天内派人至甲方现场维修。
2、保修期内,如由于火灾、水灾、地震、磁电串入、等不可抗拒原因及甲方人为破坏因素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免费维修,设备材料成本费用由甲方承担。
3、保修期后,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 天内派人至甲方现场维修。设备的维修、更换,甲方酌情收取成本费和服务费,收费标准另行约定。
九、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故中途退货,应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5%违约金。(如对方提出类似条
款时可作此约定,否则,建议删除此款)
2、 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乙方合同总额2‰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
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
建议删除此款) (如对方提出类似条款时可作此约定,否则,
3、 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应支付合同总额1%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逾期交货超过 天,视为交货不能,乙方应双倍返回甲方已付款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30%违约金。
4、 保修期内,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保修义务,每迟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其他经济损失,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乙方超过三十天仍未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乙方未能在接到甲方通知三十天内将设备维修至正常使用的状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换货或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保修期后,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维修义务,每迟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其他经济损失,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
5、 设备未按照合同之约定通过甲方验收合格,每迟延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违约金;超过 天仍未验收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立即返还已收款项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的其他经济损失。
十、不可抗力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取得公证机关的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的证明,并在事件发生后15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另 一方。双方同意,可据此免除全部或部分责任。
十一、合同变更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须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三、合同生效及终止
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十四、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
日期 乙方: 代表: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