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文档 > 合同书 > 承包合同 > 燃气壁挂炉安装承包合约(推荐三篇)正文

《燃气壁挂炉安装承包合约(推荐三篇)》

时间:

燃气壁挂炉安装承包合约(通用3篇)

燃气壁挂炉安装承包合约 篇1

燃气壁挂炉安装承包合同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宏旺、吉暖燃气壁挂炉,安装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承包方式:燃气壁挂炉、烟囱,由甲方提供,乙方包安装及连接辅料。

3、工期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4、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安装20KW—40KW燃气壁挂炉,安装每台贰佰陆拾元整。

(注,以燃气壁挂炉连接点为标准,3米以内由乙方负责,3米以外增加费用由乙方和用户协商收取)费用按成本价收费,最终以用户验收签字的实际台数为准。

第二条:关于材料供给的约定

1、本工程甲方及户主供应的材料,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型号有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的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乙方提供所需铺材必须为国标材料,并且据有产品合格证及检验报告,PP-R管材为_______________,其它配件及管材规格以政府要求的标准配制安装。

第三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并参照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由于乙方技术差及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3、工程验收: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4、工程施工:本工程由乙方根据用户的现场实际情况,自行设计施工方案。

第四条:施工安全要求。

乙方必须按照安全施工规范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采取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安全,杜绝一切事故。

由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不力造成事故责任以及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如有此类情况出现,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工程付款方式,承包内容、结算的约定。

1、乙方进场后提供所需辅料厂家的银行基本账户,通过甲方的账户支付给乙方提供的账户每台安装款的20%辅材预付款,乙方安装完200台燃气壁挂炉,并完善用户及村委会的相关验收手续后支付每台60%的安装费,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付20%的安装费。

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2%点税由甲方承担。

3、乙方承包内容:乙方包各用户安装壁挂炉的进气口和出气口及采暖供水、回水,给水各项连接管3米及系统所用阀门管件,烟囱打孔安装与用户暖气及供水连接,最终具备用户使用功能为乙方承包范围。

4、超出3米连接安装范围所用的材料费用,由乙方和用户协商解决,超出部分材料以市场合理价格进行收费由乙方所有。

第六条:纠纷处理。

1、由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意协商,调解解决的,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按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因气候、停电、燃气壁挂炉延误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停工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第七条:其它约定

1、因乙方进入本项目施工中,因人员不足,满足不了甲方及政府所要求的安装竣工时间,甲方有权更换安装队伍或增加其它安装队伍,乙方应无条件进行配合。

2、如乙方在施工安装过程中,更换材料使用不合格材料或安装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停止乙方施工并清退出场,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行转包。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合同有效期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签字(盖章) 乙方:__________签字(盖章)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燃气壁挂炉安装承包合约 篇2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宏旺、吉暖燃气壁挂炉,安装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承包方式:燃气壁挂炉、烟囱,由甲方提供,乙方包安装及连接辅料。

3、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4、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安装20KW—40KW燃气壁挂炉,安装每台贰佰陆拾元整。

(注,以燃气壁挂炉连接点为标准,3米以内由乙方负责,3米以外增加费用由乙方和用户协商收取)费用按成本价收费,最终以用户验收签字的实际台数为准。

第二条:关于材料供给的约定

1、本工程甲方及户主供应的材料,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型号有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的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乙方提供所需铺材必须为国标材料,并且据有产品合格证及检验报告,PP-R管材为_______________,其它配件及管材规格以政府要求的标准配制安装。

第三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并参照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由于乙方技术差及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3、工程验收: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4、工程施工:本工程由乙方根据用户的现场实际情况,自行设计施工方案。

第四条:施工安全要求。

乙方必须按照安全施工规范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采取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安全,杜绝一切事故。

由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不力造成事故责任以及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如有此类情况出现,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工程付款方式,承包内容、结算的约定。

1、乙方进场后提供所需辅料厂家的银行基本账户,通过甲方的账户支付给乙方提供的账户每台安装款的20%辅材预付款,乙方安装完200台燃气壁挂炉,并完善用户及村委会的相关验收手续后支付每台60%的安装费,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付20%的安装费。

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2%点税由甲方承担。

3、乙方承包内容:乙方包各用户安装壁挂炉的进气口和出气口及采暖供水、回水,给水各项连接管3米及系统所用阀门管件,烟囱打孔安装与用户暖气及供水连接,最终具备用户使用功能为乙方承包范围。

4、超出3米连接安装范围所用的材料费用,由乙方和用户协商解决,超出部分材料以市场合理价格进行收费由乙方所有。

第六条:纠纷处理。

1、由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意协商,调解解决的,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按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因气候、停电、燃气壁挂炉延误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停工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第七条:其它约定

1、因乙方进入本项目施工中,因人员不足,满足不了甲方及政府所要求的安装竣工时间,甲方有权更换安装队伍或增加其它安装队伍,乙方应无条件进行配合。

2、如乙方在施工安装过程中,更换材料使用不合格材料或安装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停止乙方施工并清退出场,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行转包。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合同有效期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签字(盖章) 乙方:__________签字(盖章)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燃气壁挂炉安装承包合约 篇3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金山矿冶有限公司外输水管道改造工程

二、工程地点:富蕴城南工业区

三、承包范围和内容:包括开挖回填土方、管道安装、管件法兰、阀门、检查井、管道支墩、管道防腐及原管道拆除等,管道安装、改造总长度约2988(米);

四、工程造价73.5(万元)。管道未做防腐部分,按每米33元从工程总价中扣除。

第二条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合同签订后3天内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__________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及水准点坐标控制点)___________份。

2、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3天内分送有关单位,3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1份。

3、施工前7天内交付承包方施工所需管道主材,移交后由承包单位负责保管及使用。

二、承包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用电设施、水管线的铺设、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并送发包方。

第三条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30天(日历天),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验收(施工期间承包方承诺对原管线停水期为7—10天,每超过一天将罚款5万—8万元,罚款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造价的20%,从工程造价中扣除、合同总工期可酌情处理)。

二、开工前3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2、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3、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4、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市政工程规范、规格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发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发包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6、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保修期为1年。

第五条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D250合格管道。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防腐材料的标准为两布三油,防腐沥青油的单价大于6000元/吨,品牌可由承建商自行选择、

三、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第六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的10%预付备料款,其余待工程施工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造价的8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14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60%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五、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按合同总价及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设计变更按现场签证单并入工程结算造价、

第七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承、发包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发包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三、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四、发包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承包方才予以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承包方才予以实施、

第八条甲乙双方责任权利

甲方工作

1、甲方任命甲方驻工地代表(甲方代表)。

2 、甲方代表行使甲方的全部权力和承担甲方的全部职责;乙方应接受其指令,凡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在本工程施工中,在其职责范围内所发出的工程指令,均应视为甲方意见的有效表达。

3 、甲方代表发出指令,以《工程联系单》形式送达乙方,乙方应予以执行。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8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作出执行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以执行。

4 、甲方代表有权对不能有效履行管理职责的乙方管理人员提出更换要求,但应出示书面通知,且具备合理理由。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的一周内替换人员要到岗就位。

5、甲方代表可按本合同的约定行使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6 、甲方代表应在乙方队伍进场时对进场人员进行总交底,交底的内容为:

a)本工程的质量目标、环境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其他创建目标;

b)涉及到甲方的现场施工的相关管理制度;

c)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d)本工程的关键工序、特殊过程、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以及控制要求。

7、甲方代表应在乙方队伍进场前,组织对乙方队伍人员资质、机械设备、周转设备和计量设备进行验证、验收,并做好相应台帐。

8、甲方代表应负责施工现场内各分包作业单位之间的工程协调,便于乙方的正常施工。

9、甲方代表应指导、督促乙方按甲方对现场管理的各项标准组织施工,全面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指导、督促乙方执行甲方制定的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程序文件以及甲方规定的工程项目主要资料归档要求、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要求、现场安全文明标化管理要求等管理标准。

10、在开工前甲方提供乙方经监理复核后的施工所需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现场交验。

11、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12、甲方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各类施工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并做好会议记录。

1)开工(施工)前甲方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审核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2)及时传达上级单位的有关指令、要求。

3)甲方提供工程总进度计划及提出具体的节点进度要求。

4)协助乙方办理提出合理的工程签证。

5)当乙方在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不能满足甲方已明确要求,而乙方积极措施确保按合同工期完成,无力按质量、安全、文明等标准返修或改进者,甲方有权责成乙方停止施工直至退场,并由甲方另行组织队伍进行施工。约定进场开始施工5天后承包方施工进度不能满足发包方已约定的工期要求时,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承包方自行退场,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工作

1 、乙方办理临时土地占用手续,清理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物等工作,使施工场区具备施工条件,并在施工中继续承担以上事项处理的责任。

2 、乙方负责办理施工所需水电源,并将水电从施工场地外部接驳至施工现场,水电费由乙方负担。现场水电管线布臵须符合甲方施工部署及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费用由乙方自理。

3 、乙方按甲方施工大纲的要求,保证下水管道通道的畅通,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确保施工期间的畅通,并承担相应费用。

4 、乙方按甲方施工大纲要求,组建施工所必须的生产基地和办公基地,并符合要求,并承担相应费用。

5、乙方负责承担施工场地及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保护费用,如发生损坏,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生产、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施工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文明施工的交底会议。

7 、乙方应在开工前7天内,提交4份符合工程师要求的工程进度计划,以及完成该计划而采用的实施性的施工安排和施工方案的说明。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甲方批准,并构成合同的一部分。对擅自改变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全由乙方全额承担。但甲方批准施工组织设计不能免除乙方承担施工的责任。乙方并应在分阶段工程施工前14天按甲方平衡后的要求向甲方申报分阶段施工进度计划,以后每月向甲方提供下月度的施工进度计划、材料及劳动力计划。每周四向甲方提供下周的施工计划,每月向甲方提供当月完成实物量的验工月报。

8、乙方施工人员进场之前,必须先向甲方指派的现场专管人员递交本施工队伍资质三证复印件及安排进场人员的花名册、身份证、就业证、暂住证、上岗资格证、特殊工种(电工、机操工、电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吊车司机、吊车指挥等)操作证等复印件,并按规定及时办理健康证及队伍进场开工报告等手续。

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需要变动生产人员,必须事先得到甲方专管人员的同意,并补交变动人员花名册及有关证件复印件。

10、乙方用工必须遵守政府有关规定,乙方的现场操作人员不得使用不满18周岁未成年工及55周岁以上老年工,由于非法用工造成安全和质量事故的,均由乙方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

11、乙方施工队伍应组建相应的工会组织,进场后一个月内应明确项目工会负责人,并及时报甲方项目工会组织员,参加工地工会联席会议。

12、乙方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须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保障线,并严格履行,每月定日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乙方施工人员包括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每月须定时上报工地工会联席会议。

13、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在民工宿舍内应配备电扇等防暑降温设备、工人须配备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如钢筋工手套、电焊工服装、电焊工眼镜、电工绝缘鞋等)。

14、乙方应按时交纳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如甲方代乙方交纳该费用的,乙方同意该费用在甲方支付工程款中扣除。

15、甲方供应的材料、乙方要料计划及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可按由双方另行签订材料、设备采购供应协议书明确。

16、在施工中,如乙方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人身伤亡事故,应立即向甲方通报并以书面形式详细报告,一般事故应在1天内将详细情况报告甲方,并承担事故责任及相关费用。

17、乙方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环保等管理的规定。因乙方造成的罚款由乙方承担。

18、乙方应做好对工地内的材料、设备、设施等的防火、防盗、保护工作。

19、乙方应按规定对水准点引测、轴线标高、预留洞、预埋件位臵、沉降点观测、皮数杆设臵等进行技术复核。

20、乙方应遵守标化工地、文明施工规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JGJ59—99标准安排好施工现场的机械、材料堆放、设施布臵,使施工现场达到建委及政局规定的文明施工的要求,并在工程竣工交付前按要求对施工范围进行清理、退场。

21、在工程竣工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须负责已完工程的产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的损坏,乙方负责予以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

22、施工现场乙方必须按要求配臵在数量及规格上满足工程需要的检测仪器及试验设备,并设臵标准试验室及养护室,各类检测仪器及试验设备进场前向甲方报验,并将进场报审表交付甲方审核。

23、乙方应对已完成管道进行清洗及水压试验。

24、乙方进场的各类表箱必须要满足政府有关法规或规定的要求,还须要满足甲方的管理要求。并在进场前须向甲方报验,对不满足上述报审报验的设备、物资和设施,甲方有权提出整改、更换直至清退指令,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的上述指令,整改、更换、清退费用由乙方承担。

25、进场施工人员必须统一着装,所需工作衣帽统一定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26、工程保险由乙方统一办理、

27、交通设施配合要按交通管理的要求布臵各类交通警示标志,保持道路畅通,费用由乙方承担。

28、乙方有责任根据交底的施工图纸和文件,及时发现并提出施工图和文件的遗漏或不一致之处,否则乙方应对上述原因引起的任何返工自行负责。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误,应承担所产生的相关经济支出,并赔偿甲方所受损失。

29、由于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以及违反甲方的各项规定,连带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赔偿,赔偿金额为甲方的实际损失的120%的费用。

30、乙方在本工程履约中对甲方负完全责任。

31 、乙方的要求、请求或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由乙方盖章及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待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后生效。

32、乙方人员,凡甲方按下述规定提出,经甲方代表确认同意,则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500元;同时,乙方应在3天内用甲方代表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

①甲方有证据确认无法胜任工作者,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熟悉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等;

②不能积极配合甲方正常工作者;

③违反甲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

④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

⑤与乙方进场人员花名册不符者;

⑥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

33、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好施工噪声、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遵照甲方现行的一体化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规定组织施工,并承担对乙方职工的教育责任,实现施工范围内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达到规定要求。并承担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34、乙方在工程建设中采用不正当的手段拉拢甲方人员,损害甲方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清退出场,乙方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甲方损失。

35、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以120%额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仍由乙方负责。

36、乙方对自身施工现场两瓶仓库、材料间、经理室等重点要害部位必须安装技术防范设施,该设施必须由甲方认可的专业队伍负责安装、维修和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

37、乙方对施工现场应配备足量的消防设施,制定消防应急预案,落实消防责任制,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工程验收

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市政工程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发包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三、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方方可使用。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承包方无偿保修。其保修条件、范围和期限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本合同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发包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14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第十一条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按以下第(一)项方式解决:

一、向富蕴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二、向富蕴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4份,合同附件2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方报送公司各部门备案。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需办理鉴(公)证的,自办毕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