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JL-F-2024-031)(42篇)》
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JL-F-2024-031)(精选32篇)
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JL-F-2024-031) 篇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同
甲方(入股方):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受让方):
住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事宜,订立本合同。
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JL-F-2024-031)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条例》《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互换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将其承包的位于______________等地共_______亩(详见下表),互换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______________生产经营。
甲方用于互换土地基本情况表
乙方将其承包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共______亩(详见下表),互换给甲方从事(主营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生产经营。
乙方用于互换土地基本情况表
二、互换期限、交付方式和时间
甲乙双方互换土地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_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
互换土地的交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交付时间为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三、互换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互换土地后,互换双方均取得对方互换地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丧失自己原有地块的承包经营权。
2.甲、乙双方土地互换后,对互换土地原享有的承包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也相应互换。
3.土地互换后,甲乙双方应报发包方备案,可以向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4.经甲乙双方依法登记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再流转。
5.甲乙双方在互换后的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生产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6.甲乙双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7.因互换地块存在面积、地力、作物等差异,双方可协商约定适当的经济补偿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
3.因不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另一方当事人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______日内提供证明。根据情况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解决争议途径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镇调解部门调解解决,调解不成的或不愿调解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约定
1.如在互换过程中发生经济补偿事项的,可在本合同中明确约定。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经协商,决定____(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补充,并报村和乡(镇、街道)备案,有关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鉴证单位:___(签章)
鉴证人:_____(签章)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3、解决争议途径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镇调解部门调解解决,调解不成的或不愿调解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JL-F-2024-031) 篇4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方式: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住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四川省实施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在原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 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位于 乡(镇)或街道 村或社区 村民小组或居民小组的 亩承包地(详见附件)的承包经营权出租给乙方,出租土地用途为: 养殖业及配套设施 。
二、 出租期限
土地出租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 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1.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小麦等),按该品种当年当地9月中旬均价折算现金支付给甲方。
2.租金逐年支付。于每年日前支付租金。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享有该租凭土地的所有权。
2.租凭土地期间若国家依法征收、占用时,按当时国家政策办理土地的补偿费、安置费以及按土地面积或人头而补偿的农田的补偿款归甲方所有。
3.甲方负责协商周边关系,维持乙方的正常使用,不得干涉乙方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条件的改善。
4.甲方在签订租地协议并收到乙方租金后三日内将土地交给乙方使用。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2.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规模性产业发展的`奖励、扶持、补助。
3.该土地被国家依法征收、占用、收回时,有权获得租凭土地上的青苗、绿化、建构筑物补偿及投资权属归乙方的地上附着物补偿及相关损失补偿。
4.按照协议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租凭费用。
5.土地租凭期内因乙方原因不再租用的及租凭期满乙方不再续租的,乙方三个月内恢复土地原貌,如不能恢复土地原貌,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两年的土地租金作为复耕费用。租凭期满乙方需续租的,在同等价格下享有优先租凭权。
6.乙方在租凭期间,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
六、违约责任
1.因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无过错方依法可免除责任,有权要求过错方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过错方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违反此协议。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协议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可变更;
2.因战争、疫病使协议无法履行的;
3.因国家依法征用、占用时,并于征地公示之日起1个月内此土地权属必须交给甲方,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八、其他
1.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对改变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设施,若甲方接受则乙方不负责修复;甲方不接受的部分则遵循本合同第五条第5款约定。
2.乙方因生产需要招聘员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甲方。
3.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村委会一份,报送苏稽镇人民政府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JL-F-2024-031) 篇5
您好,关于宁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流转合同的问题,您可以参考: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适用于农户委托村民委员会或其它中介服务组织代为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时使用)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流转事宜,经双方平等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
一、总则
土地属集体所有权,甲方的承包权不变,经营权实现流转后产生的收益归甲方所有。乙方应监督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抛荒。双方应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二、委托流转土地状况
甲方将其承包的,在等地的土地,面积合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乙方流转,具体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三、委托流转期限
委托流转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委托流转期限可为该土地二轮承包法定的剩余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该剩余期限)。
甲方在年月日交付委托流转土地,乙方应在委托到期日归还土地。
四、委托流转方式与用途
委托流转方式: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流转用途:_________________。
五、委托流转价款与支付方式
1、甲方授权乙方按每亩每年(现金、实物或实物折价)进行流转,土地实现流转后,甲方按(现金、实物或实物折价)的标准收取土地流转收益,全年合计。
2、考虑物价等因素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
3、支付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
六、其他委托事项
1、甲方承包经营时对土地投入的委托处理:_________________。
2、协议到期、复耕与恢复原格的委托事项:_________________。
七、委托权限
1、乙方按本协议授权范围行使相关权利。
2、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理人)按甲方委托授权事项签订承包土地委托流转合同。乙方按照甲方委托的有关权限监督土地受让方履行流转合同约定,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在本委托协议权限以内的行为由甲方承担法律责任。
4、其他权限:________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违反协议约定,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如果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且损失额超过违约金的,还应按进行赔偿,弥补违约金的不足。
九、其他条款
1、甲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继续履行承包合同规定的有关法定义务,依法享受协议约定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后的收益和对土地投入的补偿。
2、协议期内土地被征用、开发,作物赔偿费归种植方,劳力安置费、土地征用补偿费按照政策规定处理,地面附属物等设施补偿归投入方。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经协商,决定(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作出补充,并报村和镇备案,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双方发生争议,应当依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请求村委会或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纠纷调解组织调解。
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JL-F-2024-031) 篇6
甲方:
乙方:
乙方有自留地 平方米左右,座落于 地界,因乙方家离该地太远对其无法管理及使用,现今与甲方(南苑花城三期征地户)协商,将乙方有自留地 平方米左右与甲方座落于惠水县和 平镇 平方米自留地互换,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就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及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互换土地:甲方土地约为 平方米左右,乙方土地约为 平方米左右。
二、互换土地期限
甲乙双方互换地块的经营期限为永久性互换。
三、互换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土地互换后,甲乙双方对互换后的土地享有承包经营权,拥有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如在互换过程中发生经济补偿事项的,可在本合同中明确约定(如遇国家征拨和使用征拨费用归甲方,乙方无权干涉及阻止)。
四、交付时间
交付的时间为 。
五、违约责任
1、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六、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请求调解或申请仲裁或直接诉讼解决。
七、生效条款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双方村委会签字月下花前后生效。
八、其他条款
1、 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JL-F-2024-031) 篇7
甲方(承包方):顺庆区凤山乡黑塔沟村民事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5129218
住所:凤山乡黑塔沟村
乙方(承租方):罗文良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5163016 住所:高坪区斑竹乡阳庵村1组11号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在原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基础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位于凤山乡黑塔沟村或社区3、4、5社村民小组或居民小组的贰拾壹亩承包地(详见附件2)流转给乙方。
二、承包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限不得超过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剩余年限,承包期限为20xx年,自20xx年10月20日起至20xx年12月30 联系方式:日止。合同到期后,如乙方继续承包,按土地类别,第亩递增5%,为期20xx年(2037年止)。
三、承包价格与支付方式
(一)承包按下列形式计价:
1、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田:600元/年,地:300元/年,荒坡:100元/年。
2、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币600元(田:2.5元/亩,地:13亩300元/亩,荒坡:5.5亩100元/亩)。
3、其他:所有田、地、荒坡都按田每亩600元收费。
(二)承包费支付方式:
1、逐年支付。于每年10月20日前支付12600元人民币(年度)承包费,且递增20xx年后5%(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2、乙方预支付2年的承包费到凤山乡黑塔村或居委会,作为承包风险抵押金。
3、其他:从承包修建公路工程款中扣出25200元人民币。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流转土地,有权制止乙方损坏流转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违反城乡环境规划、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或土地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除按投资权属明确为乙方或第三方的青苗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外的其他补偿由甲方享受。
4、甲方于20xx年10月20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5、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条件的改善。
6、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该流转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在流转的土地上修建直接用于农业生产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产设施。
3、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规模性产业发展的奖励、扶持、补助。
4、流转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收回时,有权获得接包承租土地后的青苗补偿、投资权属明确归已的地上附着物补偿及相关损失补偿。
5、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应及时交还承租的土地。需继续承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并于承租期满前2个月与甲方平等协商,重新订立合同。
6、如果乙方合同期满不再承包土地或中途终止合同所承包土地由乙方将土地进行复耕并恢复原状。如在合同未满期间,甲方造成乙方投资的一切损失经济,由甲方负责赔偿。
7、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所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1、因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无过错方依法可免除责任,有权要求过错方按照当年转包费/租金的50%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过错方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逾期支付转包费/租金,每年按当年应支付金额的50%承担违约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年按当年转包费/租金的50%承担违约金。
3、甲方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4、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负责修复;不能修复或不能如期修复的,负责赔偿。
5、乙方承租甲方的土地从事违反相关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国家有关机关的处罚,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害由乙方负责赔偿。
七、其他
1、签订合同时,对甲方留在承包土地上的树木、竹林、地上附着物等的处理约定:承包土地上的附着物规乙方所有;同到期后,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的约定:由乙方自行处理。
2、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产设施外,对改变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设施,若甲方接受则乙方不负责修复;甲方不接受的部分则遵循本合同第六条第4款约定。
3、乙方因生产需要招聘员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甲方。
4、乙方对土地进行再流转,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再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流转期限。
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经协商,决定申请(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其他需说明的事项:所有建材加工生产、包装生产。
7、本合同在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协商后又反悔的,可以请求黑塔村村民(居民)委员会、凤山乡人民政府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以及达成调解协议后又反悔的,可以向顺庆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顺庆区人民法院起诉。
8、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或鉴证机构各执一份,发包方、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各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JL-F-2024-031) 篇8
正文: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合同
[县简称]土包(租)字第[年份]号
转包(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接包(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出租)面积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__________乡(镇)__________村__________组__________亩土地(地名、面积、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转包(出租)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__________ 生产经营。
二、转包(出租)期限
转包(出租)期限为_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 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日止。
三、转包(出租)价款
转包(出租)土地的转包金(租金)为每年__________ 元人民币(其中包括、不包括依法向国家和集体缴纳的农业税费等)。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包金(租金)。
1.现金(一次或分次)支付转包金(租金)的方式,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
2.实物(一次或分次)支付转包金(租金)的方式,实物为:__________,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
五、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将转包(出租)土地__________或一次性全部交付乙方。
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转包(出租)合同义务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约时,乙方应与甲方一起承担连带违约责任。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3.甲方有权在转包(出租)期满后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4.转包(出租)期限内遇自然灾害,上级给予甲方核减或免除相关土地上的税费义务和核发的救灾款,甲方应及时如数转给乙方。如需甲方办理手续的,甲方应负责及时办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转包(出租)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6.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7.乙方不得改变转包(租用)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8.乙方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七、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1.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使用转包(出租)土地的,应服从国家或集体需要。
2.乙方在转包(出租)期限内将转包(出租)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者,需经甲方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3.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须提前______个月通知另一方,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4.乙方在转包(出租)期间,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土地被毁而无法复耕的可解除或变更合同。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双方协商或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定或法院判决。
九、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__________乡(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或鉴证)后生效。
十一、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鉴证单位:(签章)_________
鉴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
签证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合同
9、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1.在入股期间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处理:
2.在入股期间购建的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3.合同到期土地恢复原状等事项的处理:
10、入股期限
入股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
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JL-F-2024-031) 篇11
JF-20__-024 合同编号:
天津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愿意将其承包的位于天津市 区(县) 镇____村____的_______亩土地(详见下表)承包经营权出租给乙方,从事 生产经营。
第二条 出租期限
土地出租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甲方应于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第三条 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出租价款按下列第__种方式计算:
1. 每亩每年支付(实物名称) ________,________公斤,共_____公斤。
2.每亩每年支付人民币 元,共 元(大写: )
3.考虑物价等因素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价款按下列第__种方式支付:
⑴分期支付:
第一次支付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公斤(元);
第二次支付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公斤(元);
第三次支付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公斤(元);
⑵一次性支付: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全部支付完毕。
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与发包人的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甲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2.有权获得土地流转收益的权利,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3.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出租土地,制止乙方损坏出租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5.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产品收益权。
2.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3.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支农惠农政策补贴和服务。
5.流转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乙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6.出租到期时,及时向甲方交还出租的土地或者协商继续出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乙方逾期支付流转费用,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费用的___%承担违约金。
4.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迟一天,按流转费用的______%承担违约金。
5.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第七条 纠纷解决方式
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当事人和解、调解不成或者不愿和解、调解的,选定下面第 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1.向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特别约定
1.本合同订立后,双方应将合同报发包人、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备案;乙方对土地进行再流转,需经得甲方书面同意。
2.合同期满后,若甲方继续流转该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若不继续流转的,乙方对土地进行投入提高地力的,及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能拆除而不影响流转土地生产的,由双方协商采取作价补偿或恢复原状等方法进行处理;如果拆除会降低或破坏流转土地生产的,不得拆除,通过协商折价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3.
第九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一式__ 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人和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所: 住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JL-F-2024-031) 篇12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 话: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 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出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在原承包关系不变的情况下: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市 路 号的 亩土地的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等(见附件)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三、乙方不得擅自转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权,如需进行转租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JL-F-2024-031) 篇1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出租)面积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__________乡(镇)__________村__________组__________亩土地(地名、面积、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转包(出租)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__________生产经营。
二、转包(出租)期限
转包(出租)期限为_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日止。
三、转包(出租)价款
转包(出租)土地的转包金(租金)为每年__________元人民币(其中包括、不包括依法向国家和集体缴纳的农业税费等)。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包金(租金)。
1.现金(一次或分次)支付转包金(租金)的方式,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
2.实物(一次或分次)支付转包金(租金)的方式,实物为:__________,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
五、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将转包(出租)土地__________或一次性全部交付乙方。
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转包(出租)合同义务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约时,乙方应与甲方一起承担连带违约责任。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3.甲方有权在转包(出租 )期满后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4.转包(出租)期限内遇自然灾害,上级给予甲方核减或免除相关土地上的税费义务和核发的救灾款,甲方应及时如数转给乙方。如需甲方办理手续的,甲方应负责及时办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转包(出租)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6.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7.乙方不得改变转包(租用)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8.乙方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七、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1.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使用转包(出租)土地的,应服从国家或集体需要。
2.乙方在转包(出租)期限内将转包(出租)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者,需经甲方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3.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须提前______个月通知另一方,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4.乙方在转包(出租)期间,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土地被毁而无法复耕的可解除或变更合同。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双方协商或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定或法院判决。
九、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__________乡(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或鉴证)后生效。
十一、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 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鉴证单位:(签章)_________
鉴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 签证日期:_________________
14、支付时间
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股权红利。
1.提前1年支付,即于上年 月 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递增 %(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2.逐年支付,即于每年 月 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递增 %(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3.一次性支付,即于 年 月 日之前全部支付完毕。
4.
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JL-F-2024-031) 篇15
转包(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接包(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出租)面积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__________乡(镇)__________村__________组__________亩土地(地名、面积、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转包(出租)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__________ 生产经营。
二、转包(出租)期限
转包(出租)期限为_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 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日止。
三、转包(出租)价款
转包(出租)土地的转包金(租金)为每年__________ 元人民币(其中包括、不包括依法向国家和集体缴纳的农业税费等)。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包金(租金)。
1.现金(一次或分次)支付转包金(租金)的方式,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
2.实物(一次或分次)支付转包金(租金)的方式,实物为:__________,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
五、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将转包(出租)土地__________或一次性全部交付乙方。
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转包(出租)合同义务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约时,乙方应与甲方一起承担连带违约责任。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3.甲方有权在转包(出租)期满后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4.转包(出租)期限内遇自然灾害,上级给予甲方核减或免除相关土地上的税费义务和核发的救灾款,甲方应及时如数转给乙方。如需甲方办理手续的`,甲方应负责及时办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转包(出租)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6.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7.乙方不得改变转包(租用)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8.乙方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七、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1.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使用转包(出租)土地的,应服从国家或集体需要。
2.乙方在转包(出租)期限内将转包(出租)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者,需经甲方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3.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须提前______个月通知另一方,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4.乙方在转包(出租)期间,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土地被毁而无法复耕的可解除或变更合同。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双方协商或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定或法院判决。
九、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__________乡(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或鉴证)后生效。
十一、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JL-F-2024-031) 篇16
甲方(受托方):_______
住所: 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
住所: 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湖南省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方受等承包人的委托,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流转事宜,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流转土地的状况、流转方式与用途
甲方受 等 名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委托,将位于_______ 村 _______组、面积合计为(大写)_______ 亩的土地,以 _______方式流转给乙方,从事_______生产经营。委托流转土地明细表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委托合同》附后
二、流转期限
流转期限为_______ ,自 _______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至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
甲方应_______ 年_______ 月 _______日交付流转土地,乙方应在合同到期日归还土地。
三、流转价款与支付方式
1、流转价款按下列第 _______种方式计算:
(1)每亩每年支付(实物名称) 公斤,共 _______公斤。
(2)每亩每年支付人民币_______ 元,共 _______元(大写: )。
(3)考虑物价等因素的约定: 。
2、流转价款按下列第_______ 种方式支付:
(1)分期支付:
第一次支付于_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前支付_______ 公斤(元)_______;
第二次支付于 _______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前支付 _______公斤(元)_______;
第三次支付于 _______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前支付_______ 公斤(元)_______;
……
(2)一次性支付:于 _______年_______ 月 _______日前全部支付完毕。
(3)_______ 。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委托方的授权权限行使相关权利。
2、按时向乙方收取约定的流转价款,按时交付约定流转的土地。
3、监督乙方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对乙方违反土地用途等行为有义务制止和检举,有权获得由此造成的损失赔偿。
4、协助乙方获取国家和当地政府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补贴与服务,提供必要的服务。
5、支持、配合乙方开展正常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协调好委托方和当地群众关系,协助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矛盾,维护乙方合法权益。
6、有权获取合同约定的土地经营权流转投入补偿。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接受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所在村民委员会的农业生产管理、指导、服务,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和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享受国家和政府提供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与服务。
2、按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和期限,享有公共设施的使用权,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
3、按约定支付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款和相关费用,按规定交纳水电等有关生产费用。
4、土地流转期间,乙方将土地进行再流转,必须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5、土地流转到期时,及时向甲方交还流转的土地或者协商继续流转。
六、违约责任
1、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乙方逾期支付流转费用,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费用的`_______%承担违约金。
4、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及相关当事人一方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有关当事人协商。
七、其他约定
1、土地流转后,甲乙双方应向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备案。
2、乙方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进行设施改建,应征得甲方同意,并将方案报经发包方和上级有关部门审核同意。
3、乙方应服从国家和集体建设用地需要,支持农业基础建设。土地流转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乙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已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4、土地流转到期及复耕与恢复原状的责任约定:_______
5、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_______ 。
6、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7、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经协商,决定 (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补充,并报村和乡(镇、街道)备案,有关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协议一式_______ 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甲方(代理人签字、盖章):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7、其他约定
1.本合同订立后,双方应将合同报发包方、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备案;
2.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经协商,决定 (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补充,并报村和乡(镇、街道)备案,有关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JL-F-2024-031) 篇18
转包(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接包(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出租)面积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__________乡(镇)__________村__________组__________亩土地(地名、面积、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转包(出租)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__________生产经营。
二、转包(出租)期限
转包(出租)期限为_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日止。
三、转包(出租)价款
转包(出租)土地的转包金(租金)为每年__________元人民币(其中包括、不包括依法向国家和集体缴纳的农业税费等)。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包金(租金)。
__年__月__日前将转包(出租)土地__________或一次性全部交付乙方。
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转包(出租)合同义务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约时,乙方应与甲方一起承担连带违约责任。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3.甲方有权在转包(出租)期满后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4.转包(出租)期限内遇自然灾害,上级给予甲方核减或免除相关土地上的`税费义务和核发的救灾款,甲方应及时如数转给乙方。如需甲方办理手续的,甲方应负责及时办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转包(出租)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6.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7.乙方不得改变转包(租用)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8.乙方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七、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1.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使用转包(出租)土地的,应服从国家或集体需要。
2.乙方在转包(出租)期限内将转包(出租)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者,需经甲方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3.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须提前______个月通知另一方,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4.乙方在转包(出租)期间,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土地被毁而无法复耕的可解除或变更合同。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双方协商或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定或法院判决。
九、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__________乡(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或鉴证)后生效。
十一、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鉴证单位:(签章)_________
鉴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
签证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JL-F-2024-031) 篇19
土包字第号
转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接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面积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__________乡__________村__________组__________亩土地转包给乙方从事__________生产经营。
二、转包期限
转包期限为_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日止。
三、转包价款
转包土地的转包金为每年__________元人民币。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包金。
1.现金支付转包金的方式,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
2.实物支付转包金的方式,实物为:__________,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
五、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将转包土地__________或一次性全部交付乙方。
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转包合同义务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约时,乙方应与甲方一起承担连带违约责任。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3.甲方有权在转包期满后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4.转包期限内遇自然灾害,上级给予甲方核减或免除相关土地上的税费义务和核发的救灾款,甲方应及时如数转给乙方。如需甲方办理手续的,甲方应负责及时办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转包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6.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7.乙方不得改变转包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8.乙方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七、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1.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使用转包土地的,应服从国家或集体需要。
2.乙方在转包期限内将转包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者,需经甲方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3.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须提前______个月通知另一方,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4.乙方在转包期间,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土地被毁而无法复耕的可解除或变更合同。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双方协商或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定或法院判决。
九、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__________乡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后生效。
十一、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鉴证单位:_________
鉴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
签证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JL-F-2024-031) 篇20
甲方(单位或个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乙方(单位或个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因需要,甲、乙双方就依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和《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承包营权证书》所取得的部分或全部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及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互换标的
1、甲方调换给乙立的地块
甲方调换给乙方的地块面积为亩,坐落于。乙方该地块的承包经营权后将用于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2、乙方调换给甲方的地块
乙方调换给甲方的地块面积为亩,坐落。乙方该地块的承包经营权后将用于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二、互换土地期限
甲乙双方互换地块的经营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互换土地的权属和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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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互换土地,在土地权属不变的前提
一、合同双方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
二、承包土地名称
甲方将_____________大队_____________号地耕地面积_____________公顷承包给乙方。
三、承包期限
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四、承包土地用途
种植业生产经营。
五、地租价格
按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农场当年度规定的价格执行。
六、租金交付时间
当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前由乙方以现金方式交与甲方,以甲方出据的收款凭证为准。
七、合同保证金
为保证乙方认真履行合同条款,甲方按每公顷_____________元的标准,收取保证金;乙方交付的保证金,甲方按当期银行利率计息,在双方解除合同时,甲方退回乙方。如乙方在承包期内违约,保证金做为违约金没收。
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发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单位使用的土地;
2.监督、检查乙方依据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有效使用土地,制止乙方损害土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3.按合同约定的租金价格和应交方式收缴租金;
4.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5.依照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6.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理产品;
2.乙方对发包责任人擅自更改合同内容或不合理的摊派有权拒绝;
3.承包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在承包期满或因故终止合同时,应使所承包的土地恢复原有状态;
4.维护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不得给土地资源造成损害;
5.按合同约定土地租金价格和交租时间及交租方式交纳租金。
九、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1.乙方经甲方同意,承包土地可采取转包、出租、互换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收益由乙方享有;
2.土地流转双方必须签定书面合同,并报甲方备案;
3.土地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4.土地流转后的土地租金、交租时限、方式,仍按由乙方按合同规定执行。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没有认真履行合同中所约定条款,按约定期限交足租金、合同保证金时,甲方有权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自己权益;
2.乙方在承租期内中断承租或出现弃耕、荒芜、改变用途和损害土地资源等行为,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中止合同,并把乙方交纳的合同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没收,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以重罚;
3.由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过错方要按损失程度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4.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单方强行收回出租耕地,如遇国家建设征地、统一规划农田基本建设、土地开发和综合治理等不可预见的事件发生,甲乙双方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协商解决,并根据情况甲方负责对乙方承租耕地做适当调整。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另立合同。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基层单位一份。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
发包责任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责任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下进行。土地互换后,甲、乙双方各自仍分别亨有互换前原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如在互换过程中发生经济补偿事项的,可在本合同中明确约定。
四、交付方式和时间
互换土的的交付方式。交付的时间为。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损失情况确定。以上就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书的范文希望可以帮到你
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JL-F-2024-031) 篇21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 话: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 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出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在原承包关系不变的情况下: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市 路 号的 亩土地的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等(见附件)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三、乙方不得擅自转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权,如需进行转租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四、甲方应保证本宗土地上的'水、电、暖等基本设施完整,并帮助乙方协调同水、电、暖的提供方的有关事宜,但具体收费事宜由乙与水电暖的提供方协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随意改变本宗土地状况和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及水、电、暖管网等设施,如确需改动或扩增设备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对有关设施进行改动或扩增设备时如需办理相关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协助,所需费用有乙方承担,否则,乙方应恢复原状,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租用期间,有关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国家行政收费,按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负担。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八、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界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时乙方应保证工作人员撤离、将属于自己的设备腾清,并将租赁范围内的垃圾杂物等清理干净。
九、租赁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十、经甲乙双方商定,租金的交纳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后用的方式,年租金为 元,由乙方于每年 月 日交纳给甲方。如逾期交纳租金30日以内,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千分之二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二十五的违约金。
十一、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十二、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十四、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盖章或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JL-F-2024-031) 篇22
转包(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接包(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出租)面积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__________乡(镇)__________村__________组__________亩土地(地名、面积、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转包(出租)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__________ 生产经营。
二、转包(出租)期限
转包(出租)期限为_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 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日止。
三、转包(出租)价款
转包(出租)土地的转包金(租金)为每年__________ 元人民币(其中包括、不包括依法向国家和集体缴纳的农业税费等)。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包金(租金)。
1.现金(一次或分次)支付转包金(租金)的方式,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
2.实物(一次或分次)支付转包金(租金)的方式,实物为:__________,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
五、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将转包(出租)土地__________或一次性全部交付乙方。
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转包(出租)合同义务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约时,乙方应与甲方一起承担连带违约责任。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3.甲方有权在转包(出租)期满后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4.转包(出租)期限内遇自然灾害,上级给予甲方核减或免除相关土地上的税费义务和核发的救灾款,甲方应及时如数转给乙方。如需甲方办理手续的,甲方应负责及时办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转包(出租)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6.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7.乙方不得改变转包(租用)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8.乙方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七、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1.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使用转包(出租)土地的,应服从国家或集体需要。
2.乙方在转包(出租)期限内将转包(出租)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者,需经甲方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3.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须提前______个月通知另一方,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4.乙方在转包(出租)期间,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土地被毁而无法复耕的可解除或变更合同。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双方协商或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定或法院判决。
九、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__________乡(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或鉴证)后生效。
十一、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鉴证单位:(签章)_________
鉴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
签证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合同
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JL-F-2024-031) 篇23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村民大会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甲方决定将合同约定山林进行发包给乙方经营。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范围
位于______与______交界处南北______米,东西______米,合计面积______亩。以上共计面积______亩。
边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约定与政府核发的《林权证》不一致的,以《林权证》为准。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____年,即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费用及支付
1、承包费用
承包费标准以每亩每年______元标准计算,共计金额为______元整。
2、定金
合同签订之日乙方交纳定金______万元,此定金为保证双方不得反悔违约之用途。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没收定金,若无违约则抵顶乙方应付承包费用。若甲方违约则甲方需双倍返还定金。
3、承包费支付
承包费用采取分期付款方式:
(1)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纳承包费用的30%。
(2)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纳承包费用的70%。
(3)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结清承包费用。
(4)如上述付款时间届满时,因甲方原因导致林权证未办理完毕,上述付款时间顺延至林权证办理完毕(以乙方收到林权证为准)之日。
四、林权证办理
1、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林权证及其他政府规定的手续,办理过程中需要甲方配合的,甲方无条件给予配合。
2、办理林权证的费用按照以下第(2)种方式承担:
(1)由甲方承担。
(2)由乙方承担。
(3)由甲方承担______%,乙方承担______%。
五、权利与义务
1、甲方对承包范围内原有的树木享有所有权,乙方不得随便采伐。
2、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对在承包范围内的荒山、坡地享有经营自主权,对自行种植的树木享有所有权。
3、在承包期内,乙方可在承包范围内兴建护林房屋以便于管理。
4、承包期内,乙方有权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对林权进行处置,甲方无权以任何理由干涉。
5、乙方对山林有承包管理和受益权,(子女亲属有继承权——如乙方为个人的话可以加上此句话,否则应去掉)。
6、在承包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7、甲方承诺:对甲方已经承包给他方的山林,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承包给乙方。
六、违约责任
1、甲方保证《村民大会表决同意书》系村民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因甲方提供虚假《村民大会表决同意书》而导致本协议无效的,甲方除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当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万元。
2、承包期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生产经营自主权,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万元。
3、承包期内,甲方强迫或者阻碍乙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万元。
4、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或者调整乙方承包林地,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万元。
七、其他
1、合同期内,若因政府征用或其他合法事由需终止合同,则承包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及林苗补偿以及预期收益补偿归乙方所有,同时甲方需退还剩余承包期间的承包费用。对于征用补偿标准由乙方同政府相关部门协商,甲方无权代理协商。
2、甲方村民大会表决同意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系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法人代表变更而变动。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JL-F-2024-031) 篇24
甲方(入股方):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受让方):
住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入股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 乡(镇) 村 组的 亩土地向乙方入股开展股份合作经营,乙方在该土地上从事 (主营项目)生产经营。入股土地的具体情况如下:
二、入股期限与交付时间
入股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三、股权收益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一)甲方以土地入股后,可折合股份 股,甲方据此获得股权收益每年为 ;且每年递增 %。(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二)乙方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股权收益。
1、以现金支付:即每亩每年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元共计 元人民币(大写: )作为股权收益。
2、以实物支付:即每亩每年由乙方支付甲方 公斤 (实物名称),共计 公斤作为收益股权。
3、其他方式支付: 。
(三)支付时间:双方约定如下: 。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股份合作收益,在合同期满后有权收回入股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2、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入股土地,并要求乙方按合同履行义务。
3、甲方应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按合同约定交付入股土地。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入股土地,并履行其他义务。
2、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依法享有对入股土地的生产经营权。
3、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向甲方支付入股土地应得的股权收益。
4、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弃耕撂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管好用好入股土地,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合同期满时,应及时向甲方交还入股的土地,且交还的土地地力情况不得低于入股时的等级。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有关政策性补贴、补偿和合同期满有关事项的约定
(一)合同期内,因国家或集体征占用入股土地依法应由土地承包人获得的土地征用补偿,归甲方所有;青苗补助费和乙方建造的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约定为 。
(二)双方约定,合同期内,依入股土地面积所计发的各级政府提供的各种支农惠农政策补贴和服务为:
(三)合同期内,乙方建造的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合同期满后可作如下处理: 。
(四)合同期满,关于土地恢复原状等事项的约定: 。
六、合同的解除或终止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终止: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2、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合同期内,如因国家及农业基础设施占用或征用该土地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征得乙方同意故意延迟交付入股土地的;
2、交付的土地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使用的;
(三)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
2、弃耕抛荒,破坏农田水利设施,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
3、逾期不支付土地转包(出租)费,经催告后在 天内仍未支付的;
4、丧失经营能力无力履行合同的。
七、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约致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除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数额依损失情况确定。
(二)乙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股权收益的,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收益的 %承担违约金。
(三)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入股土地的,每延迟一天,按股权收益的 %承担违约金。
(四)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后,由乙方承担土地功能恢复责任,无法全部恢复的,承担赔偿责任。
八、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村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约定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协商,决定 (是或否)鉴证。
(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入股的土地进行再流转。
(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一份备案(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鉴证机构备案)。
甲方(签章):身份证号:年 月 日鉴证单位:(签章)鉴证人:(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年 月 日
25、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股权红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甲方与发包方的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甲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入股土地,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4.甲方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后,应报发包方备案。
5.甲方应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7.乙方在受让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生产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8.乙方应当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股权红利。
9.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芜,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进行掠夺性经营,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10. 其它权利和义务约定:
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JL-F-2024-031) 篇2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本着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
一、乙方租赁甲方12斗8#地的场地,用于黄麻生产加工,租期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一年,年租金为_________万元,合同签订一次性付清(先交钱后生产)。乙方须每月预交电费,当月电费交清。
二、乙方在日常生产活动中,如生产安全、人身伤亡、火灾及生活中的.疾病等等,由乙方自行负责。如遇政府及各方面的检查等所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可协助解决)
三、乙方生产结束后,必须按甲方要求恢复场地。
四、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违约,由违约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7、入股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 镇 村 组 亩土地 (详见下表)向乙方入股,从事(主营项目) 生产经营。以上入股土地折合股份为 股或折合金额 元。
入股土地详细情况表
序号
地块名称
地类
面积
四 至 界 限
原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承包合同编号
东
南
西
北
1
2
3
4
合计(大写) 亩 (小写) 亩
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JL-F-2024-031) 篇28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及有尝土地转让条款,经丙方协商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带动农民增收,甲方将闲置承包地转让乙方使用为了保护双方利益,经丙方出面协商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转让位于的承包土地给乙方从事使用。
二、转让地界
三、转让期限、金额及支付办法。
1、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乙方永久性拥有本土地的使用权及所有权。
2、转让该地的金额:水泥路南侧亩价格亩,后面亩/亩,合计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3、付款办法:乙方签合同时一次付清给甲方。
四、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乙方获得土地经营权后,承包期内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经营决策、产品处置和收益等权利。乙方生产所需要的人员必须从四店村聘用60%。
2、合同签订后,五天内要将乙方租用地的界址范围处理清楚,以利于乙方使用。
3、若国家及其他单位将该地开发占用,土地的一切赔偿属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
4、若国家及其他单位将该地开发占用,乙方所建设的厂房及附属建筑物等设施设备的赔偿属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
5、乙方获得土地经营权后,如国家对该租用土地以及厂房出售的货物、产品收取各种税款,一切由乙方负担。
五、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定生效后双方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相关义务。如有一方当事人违约,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赔偿。
六、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积极,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鉴证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章)
乙方代表签字:
鉴证方:(签章)
签约日期:__年__月__日
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JL-F-2024-031) 篇29
湖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转包方、出租方):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接包方、承租方):
住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租赁)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愿意将其承包的位于 镇 村 组的 亩土地(详见下表)承包经营权转包(租赁)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 生产经营。
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甲方通过以下方式取得:
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耕地;
2、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其他农村土地,并已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3、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号为 。
转包(租赁)土地基本情况表
序号地块名称地类面积四 至 界 限原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承包合同编号
东南西北
1
2
3
4
合计(大写) 亩 (小写) 亩
二、转包(租赁)期限
土地转包(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甲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三、转包(租赁)价格与支付方式
转包(租赁)价款按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
1、每亩每年支付(实物名称) 公斤,共 公斤。
2、每亩每年支付人民币 元,共 元(大写: )
3、考虑物价等因素的约定:
转包(租赁)价款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1、提前1年支付,即于上年 月 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递增 %(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2、逐年支付,即于每年 月 日之前支付 %,每年 月 日之前支付 %,且每年递增 %(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3、一次性支付,即于 年 月 日之前全部支付完毕。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将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或出租后,甲方与发包方的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甲方继续向发包方承担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2、甲方有权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并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从乙方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3、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转包(租赁)土地,制止乙方损坏转包(租赁)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5、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产品收益权。
2、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3、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支农惠农政策补贴和服务。
5、流转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乙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6、转包(租赁)到期时,及时向甲方交还转包(租赁)的土地或者协商继续转包(租赁)。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合同的解除或终止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终止: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经营状况显著恶化,有证据表明合同将无法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6)合同期内,如因国家及农业基础设施占用或征用该土地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
(2)荒芜土地,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
(3)逾期交纳土地流转费,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的。
七、违约责任
1、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乙方逾期支付流转费用,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费用的
%承担违约金。
4、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迟一天,按流转费用的 %承担违约金。
5、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八、其他约定
1、本合同订立后,双方应将合同报发包方、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备案;乙方对土地进行再流转,需经得甲方书面同意。
2、合同期满后,若甲方继续流转该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若不继续流转的,乙方对土地进行投入提高地力的,及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能拆除而不影响流转土地生产的,由双方协商采取作价补偿或恢复原状等方法进行处理;如果拆除会降低或破坏流转土地生产的,不得拆除,通过协商折价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3、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
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选择以下第 方式解决纠纷:(1)提交土地所在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经协商,决定 (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JL-F-2024-031) 篇30
甲方(入股方):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受让方):
住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入股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 镇 村 组 亩土地(详见下表)向乙方入股,从事(主营项目) 生产经营。以上入股土地折合股份为 股或折合金额 元。
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甲方通过以下方式取得:
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耕地;
2、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其他农村土地,并已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3、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号为 。
入股土地详细情况表
二、入股期限
入股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
三、股份分红与支付方式
甲方以土地入股后,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股权红利。
1、以实物形式支付。即每亩每年由乙方交给甲方 公斤(大写: )作为股权红利。(填稻谷或者双方议定的其他实物)。
2、以现金方式支付。即每亩每年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股权红利。
3、其他方式支付。
四、支付时间
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股权红利。
1、提前1年支付,即于上年 月 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递增 %(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2、逐年支付,即于每年 月 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递增 %(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3、一次性支付,即于 年 月 日之前全部支付完毕。
五、交付土地的时间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将拟入股的土地交付乙方。
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股权红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甲方与发包方的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甲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入股土地,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4、甲方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后,应报发包方备案。
5、甲方应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7、乙方在受让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生产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8、乙方应当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股权红利。
9、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芜,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进行掠夺性经营,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10、其它权利和义务约定:
七、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1、在入股期间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处理: 。
2、在入股期间购建的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
3、合同到期土地恢复原状等事项的处理: 。
八、合同的解除或终止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终止: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经营状况显著恶化,有证据表明合同将无法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6、合同期内,如因国家及农业基础设施占用或征用该土地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二)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
2、荒芜土地,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
3、逾期交纳土地流转费,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的。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4、乙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股权红利的,按应支付红利的 %承担违约金。甲方不按时交付入股土地的,应按每天 元承担违约金。如果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
十、其他约定
1、本合同订立后,双方应将合同报发包方、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备案;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选择以下第 方式解决纠纷:(1)提交土地所在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经协商,决定 (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补充,并报村和乡(镇、街道)备案,有关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JL-F-2024-031) 篇31
湖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流转合同
(本合同适用于村组集体组织、合作社或其它中介服务机构代为农户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时使用)
甲方(受托方):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受让方):
住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方受
等承包人的委托,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流转事宜,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流转土地的状况、流转方式与用途
甲方受 等 名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委托,将位于 村 组、面积合计为(大写) 亩的土地,以 方式流转给乙方,从事 生产经营。委托流转土地明细表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委托合同》附后
二、流转期限
流转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
甲方应在 年 月 日交付流转土地,乙方应在合同到期日归还土地。
三、流转价款与支付方式
1、流转价款按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
(1)每亩每年支付(实物名称) 公斤,共 公斤。
(2)每亩每年支付人民币 元,共 元(大写: )。
(3)考虑物价等因素的约定: 。
2、流转价款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1)分期支付:
第一次支付于 年 月 日前支付 公斤(元);
第二次支付于 年 月 日前支付 公斤(元);
第三次支付于 年 月 日前支付 公斤(元);
……
(2)一次性支付:于 年 月 日前全部支付完毕。
(3) 。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委托方的授权权限行使相关权利。
2、按时向乙方收取约定的流转价款,按时交付约定流转的土地。
3、监督乙方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对乙方违反土地用途等行为有义务制止和检举,有权获得由此造成的损失赔偿。
4、协助乙方获取国家和当地政府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补贴与服务,提供必要的服务。
5、支持、配合乙方开展正常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协调好委托方和当地群众关系,协助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矛盾,维护乙方合法权益。
6、有权获取合同约定的土地经营权流转投入补偿。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接受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所在村民委员会的农业生产管理、指导、服务,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和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享受国家和政府提供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与服务。
2、按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和期限,享有公共设施的使用权,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
3、按约定支付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款和相关费用,按规定交纳水电等有关生产费用。
4、土地流转期间,乙方将土地进行再流转,必须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5、土地流转到期时,及时向甲方交还流转的土地或者协商继续流转。
六、违约责任
1、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乙方逾期支付流转费用,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费用的
%承担违约金。
4、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及相关当事人一方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有关当事人协商。
七、其他约定
1、土地流转后,甲乙双方应向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备案。
2、乙方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进行设施改建,应征得甲方同意,并将方案报经发包方和上级有关部门审核同意。
3、乙方应服从国家和集体建设用地需要,支持农业基础建设。土地流转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乙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已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4、土地流转到期及复耕与恢复原状的责任约定:
。
5、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
6、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7、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经协商,决定 (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补充,并报村和乡(镇、街道)备案,有关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甲方(代理人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JL-F-2024-031) 篇32
协议编号:__________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本协议适用于农户委托村经济合作社或其它中介服务组织代为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时使用)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管理条例》《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方愿将以下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乙方进行流转。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此协议。
一、委托事项
1.委托流转土地基本情况表
2.委托流转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将以上土地共计_____亩以______(转包、出租、互换、股份合作)方式流转他人。
3.委托流转期限。
土地委托流转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
4.委托流转价款与支付方式。
(1)甲方授权乙方按每亩每年____________(现金、实物或实物折价)进行流转,土地实现流转后,甲方按__________(现金、实物或实物折价)的标准收取土地流转收益,全年合计___________________。
(2)考虑物价等因素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支付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委托费用与支付方式
委托费用与支付方式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其他委托事项
1.甲方承包经营时对土地投入的委托处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在委托流转期间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处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协议到期土地恢复原状等事项的处理: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托权限
乙方按照下列第_____种方式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关权利:
1.乙方与土地受让方协商流转事宜,流转合同由甲方与受让方签订。
2.乙方与土地受让方协商流转事宜并代为签订土地委托流转合同,监督土地受让方履行流转合同约定。
3.其它权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违约责任
1.因变更或解除协议而使相关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如一方当事人违反协议约定,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及相关当事人一方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有关当事人协商。
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另一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______日内提供证明。根据情况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解决争议途径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镇调解部门调解解决,调解不成的或不愿调解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约定
1.乙方按本协议授权范围行使相关权利。
2.乙方在本委托协议权限范围内的行为由甲方承担法律责任。
3.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经协商,决定______(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补充,并报村和乡(镇、街道)备案,有关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 乙方(代理人签字、盖章):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鉴证单位:___(签章)
鉴证人:_____(签章)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JL-F-2024-031) 篇33
承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面积:
甲方根据农户委托将其承包经营的徐桥镇桃铺村铁铺、王寨两组87.6亩山场、旱地土地(地名、面积、平面图附后)承包给乙方从事花卉、苗木生产经营。
二、承包期限
转包(承包)期限为二十年,即自20_年5月______ 日起至2031年4月_____日止。
三、承包价款
承包土地的租金为每年200元/亩人民币。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分四次支付租金。每五年的第一年支付一次。计人民币捌万柒千陆佰元整。
五、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承包合同义务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约时,乙方应与甲方一起承担连带违约责任。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3.承包期限内遇自然灾害,上级给予甲方核减或免除相关土地上的税费义务和核发的救灾款,甲方应及时如数转给乙方。如需甲方办理手续的,甲方应负责及时办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5.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6.甲方必须协调乙方工作,使之水、电、路三通(费用由乙方承担)。
7.甲方负责处理乙方因本项目实施而引起的与社会所发生的矛盾纠纷,给乙方合法经营的环境。
8、甲方负责协调处理乙方租赁范围内地面附属建筑物(农作物)清理工作。
9、乙方务必在租赁期满(不再租用)清理租赁范围内的建筑物或种植物。
六、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1.乙方在承包期限内将承包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者,需经甲方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2.乙方在承包期间,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土地被毁而无法复耕的可解除或变更合同。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双方协商或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定或法院判决。
八、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徐桥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或鉴证)后生效。
九、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JL-F-2024-031) 篇34
甲方(转包方或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方式:
乙方(接包方或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住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在原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位于 乡(镇) 村或社区 村民小组或居民小组的 亩承包地《流转土地登记表》的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给乙方,转包/出租土地为农业用途,主营项目是 生产经营。
二、转包/出租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期限不得超过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剩余年限。转包/出租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转包/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一)转包/出租按下列第 种形式计价:
1.实物。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 公斤(大写: ) (稻谷、玉米、小麦等),共计每年支付 公斤(大写: ) (稻谷、玉米、小麦等),按该品种当年当地大宗上市时均价折算现金。
2.现金。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币 元(大写: ),共计每年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
3.其他。 。
(二)转包费/租金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1.逐年支付。于每年 月 日前支付 (当年度/下年度)转包费/租金,且每年递增 %(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或每隔 年增加 元。
2.其他方式。 。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有权获得土地流转收益,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流转土地,有权制止乙方损坏流转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违反城乡环境规划、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除按投资权属明确为乙方或第三方的青苗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外的其他补偿由甲方享受。
5.甲方于 年 月 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条件的改善。
7.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该流转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和产品处臵权。
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在流转的土地上修建直接用于农业生产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产设施。
3.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规模性产业发展的奖励、扶持、补助。
4.流转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收回时,有权获得接包/承租土地后的青苗补偿、投资权属明确归己的地上附着物补偿及相关损失补偿。
5.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流转的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
6.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应及时交还接包/承租的土地。需继续接包/承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并于接包/承租期满前 个月与甲方平等协商,重新订立合同。
7.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所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1.因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无过错方依法可免除责任,有权要求过错方按照当年转包费/租金的 %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过错方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逾期支付转包费/租金,每日按当年应支付金额的 ‰承担违约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日按当年转包费/租金的 ‰承担违约金。
3.甲方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4.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负责修复;不能修复或不能如期修复的,负责赔偿。
5.乙方接包/承租甲方的土地从事违反相关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国家有关机关的处罚,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害由乙方负责赔偿。
七、其他
1.签订合同时,对甲方留在转包/出租土地上的树木、竹林、地上附着物等的处理约定: ;合同到期后,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的约定: 。
2.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产设施外,对改变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设施,若甲方接受则乙方不负责修复;甲方不接受的部分则遵循本合同第六条第4款约定。
3.乙方因生产需要招聘员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甲方。
4.乙方对土地进行再流转,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再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流转期限。
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经协商,决定申请 (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
7.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协商后又反悔的,可以请求 村民(居民)委员会、 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以及达成调解协议后又反悔的,可以向平昌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 平昌县人民法院起诉。
8.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或鉴证机构各执一份,发包方、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各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JL-F-2024-031) 篇35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愿意将其承包的位于天津市区(县)镇 村 的 亩土地(详见下表)承包经营权出租给乙方,从事生产经营。
第二条出租期限
土地出租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甲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第三条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出租价款按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
1.每亩每年支付(实物名称) , 公斤,共 公斤。
2.每亩每年支付人民币 元,共 元(大写:)
3.考虑物价等因素的约定: 。
出租价款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⑴分期支付:
第一次支付于 年 月 日前支付 公斤(元);
第二次支付于 年 月 日前支付 公斤(元);
第三次支付于 年 月 日前支付 公斤(元);
⑵一次性支付:于 年 月 日前全部支付完毕。
⑶ 。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与发包人的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甲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2.有权获得土地流转收益的权利,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3.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出租土地,制止乙方损坏出租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5.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产品收益权。
2.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3.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支农惠农政策补贴和服务。
5.流转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乙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6.出租到期时,及时向甲方交还出租的土地或者协商继续出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乙方逾期支付流转费用,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费用的 %承担违约金。
4.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迟一天,按流转费用的 %承担违约金。
5.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第七条纠纷解决方式
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当事人和解、调解不成或者不愿和解、调解的,选定下面第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1.向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特别约定
1.本合同订立后,双方应将合同报发包人、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备案;乙方对土地进行再流转,需经得甲方书面同意。
2.合同期满后,若甲方继续流转该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若不继续流转的,乙方对土地进行投入提高地力的,及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能拆除而不影响流转土地生产的,由双方协商采取作价补偿或恢复原状等方法进行处理;如果拆除会降低或破坏流转土地生产的,不得拆除,通过协商折价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第九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人和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所:
住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36、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 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 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4. 乙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股权红利的,按应支付红利的 %承担违约金。甲方不按时交付入股土地的,应按每天 元承担违约金。如果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
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JL-F-2024-031) 篇3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有自留地平方米左右,座落于地界,因乙方家离该地太远对其无法管理及使用,现今与甲方(南苑花城三期征地户)协商,将乙方有自留地平方米左右与甲方座落于惠水县和平镇平方米自留地互换,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就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及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互换土地
甲方土地约为平方米左右,乙方土地约为平方米左右。
二、互换土地期限
甲乙双方互换地块的经营期限为永久性互换。
三、互换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土地互换后,甲乙双方对互换后的土地享有承包经营权,拥有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如在互换过程中发生经济补偿事项的,可在本合同中明确约定(如遇国家征拨和使用征拨费用归甲方,乙方无权干涉及阻止)。
四、交付时间
交付的时间为。
五、违约责任
1、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六、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请求调解或申请仲裁或直接诉讼解决。
七、生效条款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双方村委会签字月下花前后生效。
八、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
鉴证单位(章):_________________鉴证单位(章):_________________
38、交付土地的时间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将拟入股的土地交付乙方。
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JL-F-2024-031) 篇39
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流转协议
(本协议适用于农户委托村经济合作社或其它中介服务组织代为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时使用)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方愿将以下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乙方进行流转。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此协议。
一、委托事项
1.委托流转土地基本情况表
序号
地块名称
地类
面积
四 至 界 限
原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承包合同编号
东
南
西
北
1
2
3
4
合计(大写) 亩 (小写) 亩
2.委托流转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将以上土地共计_____亩以_______(转包、出租、互换、股份合作)方式流转他人。
3.委托流转期限。
土地委托流转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
4.委托流转价款与支付方式。
(1)甲方授权乙方按每亩每年___________(现金、实物或实物折价)进行流转,土地实现流转后,甲方按___________(现金、实物或实物折价)的标准收取土地流转收益,全年合计___________。
(2)考虑物价等因素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支付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委托费用与支付方式
委托费用与支付方式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其他委托事项
1.甲方承包经营时对土地投入的委托处理:
。
2. 在委托流转期间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处理:
。
3. 协议到期土地恢复原状等事项的处理:
。
三、委托权限
乙方按照下列第__种方式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关权利:
1.乙方与土地受让方协商流转事宜,流转合同由甲方与受让方签订。
2.乙方与土地受让方协商流转事宜并代为签订土地委托流转合同,监督土地受让方履行流转合同约定。
3.其它权限: 。
四、违约责任
1.因变更或解除协议而使相关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如一方当事人违反协议约定,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__元。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及相关当事人一方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有关当事人协商。
五、其他约定
1.乙方按本协议授权范围行使相关权利。
2.乙方在本委托协议权限范围内的行为由甲方承担法律责任。
3.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5.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经协商,决定__(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补充,并报村和乡(镇、街道)备案,有关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 本协议一式__ 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JL-F-2024-031) 篇40
转让方: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_________乡_________村_________组_________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_________生产经营。
二、转让期限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转让价格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_________元人民币。甲方承包经营相关地块时对该地块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补偿金。本合同的补偿金为_________元。两项合计总金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乙方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现金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支付的时间为_________。
2、实物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实物为_________。时间为_________。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和方式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转让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为_________或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必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变更土地经营权证书,签订新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方能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5、乙方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农业税费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8、其他约定: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_________。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八、争议条款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发包方同意并经_________乡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_________乙方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1、股份分红与支付方式
甲方以土地入股后,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股权红利。
1.以实物形式支付。即每亩每年由乙方交给甲方 公斤(大写: )作为股权红利。(填稻谷或者双方议定的其他实物)。
2.以现金方式支付。即每亩每年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股权红利。
3.其他方式支付。
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JL-F-2024-031) 篇42
转包(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
接包(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出租)面积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_________乡(镇)_________村_________组_________亩土地(地名、面积、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转包(出租)给乙方从事_________(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二、转包(出租)期限
转包(出租)期限为______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止。
三、转包(出租)价款
转包(出租)土地的转包金(租金)为每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其中包括、不包括依法向国家和集体缴纳的农业税费等)。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包金(租金)。
1、现金(一次或分次)支付转包金(租金)的方式,支付时间为_________。
2、实物(一次或分次)支付转包金(租金)的方式,实物为:___________,支付时间为_________。
五、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前将转包(出租)土地_________或一次性全部交付乙方。
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转包(出租)合同义务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约时,乙方应与甲方一起承担连带违约责任。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3、甲方有权在转包(出租)期满后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4、转包(出租)期限内遇自然灾害,上级给予甲方核减或免除相关土地上的税费义务和核发的救灾款,甲方应及时如数转给乙方。如需甲方办理手续的,甲方应负责及时办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转包(出租)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6、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7、乙方不得改变转包(租用)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8、乙方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七、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1、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使用转包(出租)土地的,应服从国家或集体需要。
2、乙方在转包(出租)期限内将转包(出租)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者,需经甲方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3、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须提前_________月通知另一方,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4、乙方在转包(出租)期间,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土地被毁而无法复耕的可解除或变更合同。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_________。
2、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双方协商或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定或法院判决。
九、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________________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_________乡(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或鉴证)后生效。
十一、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章):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代表人(签章):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