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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潢工程合同(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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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潢工程合同(通用6篇)

装潢工程合同 篇1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装饰装潢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装潢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按甲方签字认可的材料、数量、规格配置方案施工,包工包料(乙方自带施工工器具及设备)。

四、工程造价:

1、乙方按工程施工范围、施工图纸提交一份工程预算书,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 元 (大写: )。

2、付款方式:乙方进场施工,甲方支付工程总价的20%,工程完成70%时,甲方再支付50%,余款在工程完工甲方验收后一次性付清。

五、甲方权利和义务:

1、做好周边协调工作,配合乙方搞好各个环节的工作。

2、督促乙方加强施工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1、积极组织技术精良作风正派的施工队主动完成施工任务。

2、按照设计要求、操作规程及规范、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的正确指令认真做好各个工序的施工。

3、加强施工管理,强化安全质量意识,进场前作业人员买好安全保险;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七、工期要求: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正式进场施工。

八、安全要求:

1、安全工作紧抓不放,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把安全工作贯彻到每一个作业人员心中,做到文明施工,随时消除安全隐患,不在不安全的环境下施工,不违章违纪、违规施工,必须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严禁老、弱、病、残人员进场,严禁作业人员酒后施工作业。

2、所有安全事故责任概由乙方全权负责。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清剩余工程款后,本合同终止。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潢工程合同 篇2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施工面积___________ 平方米;(详见工程设计图纸。)

委托方式:包工包料。

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_日

工程竣工日期: __________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_______ 元,详见本合同附件《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第三条: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 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验收标准》规定。

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第四条: 付款方式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六条: 争议解决

当事人可先自愿协商,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包头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 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及各执壹份。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年月日:

装潢工程合同 篇3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多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址

二、居室规格:房型 层(式) 室 厅 厨 卫

1、 室,计 平方米; 2、 厅,计 平方米;

3、 厨房,计 平方米; 4、 卫生间,计 平方米;

5、 阳台,计 平方米; 6、 过道,计 平方米;

7、其他(注明部位)

总计:施工面积 平方米。

三、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四、委托方式:全包

五、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六: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总天数: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几款(金额大写) 元整。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

第三条:质量要求

一、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

二、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四、质量检查监督部门:镇江市消协。

五、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六、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程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一、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在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二、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三、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一、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工程总价款的25%;当工期进度到瓦工开始(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工程总价款的50%,当工期进度到油漆工开始(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三次付工程总价的15%,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即第四次付工程款的5%。剩余5%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一月后结算。(注:工程总价款包括材料费,人工费,设计费,施工清运费,管理费及税金)

按付款方式表进行:

付款要求:

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合同附件《家庭装潢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法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

二、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按约定结算。

三、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一、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二、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三、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四、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一、工程质量验收,详见本合同附件《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二、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经验后,甲方应在一周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应自负责任。

三、甲方如不能再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一、甲方

1、提供房屋平面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开工前 天,甲方应搬清室内家具,陈设,不便搬移的应归堆,遮盖,以便乙方施工。

3、如确实需拆.改原建筑物或设备.管线.负责向有关单位办理相应手续。

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二.乙方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需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须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姓名) 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的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配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报后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 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镇江市消费者协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节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镇江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镇江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后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二.补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业主): (签章) 乙方: (签章)

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装潢工程合同 篇4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多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址

二、居室规格:房型 层(式) 室 厅 厨 卫

1、 室,计 平方米; 2、 厅,计 平方米;

3、 厨房,计 平方米; 4、 卫生间,计 平方米;

5、 阳台,计 平方米; 6、 过道,计 平方米;

7、其他(注明部位)

总计:施工面积 平方米。

三、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四、委托方式:全包

五、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六: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总天数: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几款(金额大写) 元整。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

第三条:质量要求

一、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

二、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四、质量检查监督部门:镇江市消协。

五、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六、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程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一、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在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二、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三、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一、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工程总价款的25%;当工期进度到瓦工开始(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工程总价款的50%,当工期进度到油漆工开始(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三次付工程总价的15%,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即第四次付工程款的5%。剩余5%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一月后结算。(注:工程总价款包括材料费,人工费,设计费,施工清运费,管理费及税金)

付款要求: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法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

二、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按约定结算。

三、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一、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二、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三、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四、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一、工程质量验收,详见本合同附件《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二、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经验后,甲方应在一周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应自负责任。

三、甲方如不能再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一、甲方

1、提供房屋平面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开工前 天,甲方应搬清室内家具,陈设,不便搬移的应归堆,遮盖,以便乙方施工。

3、如确实需拆.改原建筑物或设备.管线.负责向有关单位办理相应手续。

二.乙方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需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须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姓名) 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的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配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报后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 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镇江市消费者协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节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镇江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镇江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后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二.补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潢工程合同 篇5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

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房型层(式)室厅厨卫

1、_____室,计__________平方米;2、______厅,计__________平方米;3、______厨房,计__________平方米;4、______卫生间,计__________平方米;5、______阳台,计__________平方米;6、_______过道,计_______平方米;7、其他(注明部位)__________,计_______平方米;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4.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工程总天数:_____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元;2、人工费_________元;3、设计费________元;4、施工清运费_________元;5、搬卸费________元;6、管理费__________元;7、税金(5.535%)___________元;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市地方标准31/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本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

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

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

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三)《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

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

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

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

(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签订合同签订合同之日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元工程过半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元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余款元增加工程项目签订项目变更合同并付清增项合同款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

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应签写《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

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

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6.如因自然灾害,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如停电,停水,等)造成的工期延误双方均不按误工处理。工期顺延。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应签写《家庭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责任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

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责任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姓名:)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处理。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保修期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10%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

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

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

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第十三条:未尽事宜

甲方(业主):(签章)

乙方:(签章)

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

装潢工程合同 篇6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

1.2 工程地点:_________.

1.3 承包范围:_________.

1.4 承包方式:_________.

1.5 工期:本工程自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竣工。

1.6 工程质量:_________.

1.7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 开工前_________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_________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汛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 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 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_________份。

2.4 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6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 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以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得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_________种: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_________%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内容。

(3)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6.2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_________次,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6.3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_____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_____天内,结清尾款。

第七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一),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8.3 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9.1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_________%支付滞纳金。

9.2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______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元,作为奖励。

9.3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蔌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 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元,作为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