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出版赞助协议(3篇)》
图书出版赞助协议(通用3篇)
图书出版赞助协议 篇1
甲方:(出版者)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著作权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上述作品的出版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即授权甲方出版上述作品,期限为_______年。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出版者。乙方不得将原书的部分内容稍加改动以原名或更名由第三者出版,否则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第二条该作品系乙方创作、翻译、编纂,如有侵犯他人版权及其他民事权利和泄密等情况,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翻译稿乙方须出具原书作者同意的证明或有关协议。
甲方要求上述作品的内容、字数、插图或图表符合出版标准,保护原稿达到齐、清、定的要求。
第三条乙方授权甲方可将作品转让给我国大陆以外的国家和地区出版、发行,所得收益的_______%交付乙方;乙方许可甲方在报刊上转载上述作品,甲方应及时将报刊使用作品的情况通知乙方,并将所得报酬的_______%交付乙方。
第四条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乙方须正式交付作品原稿,并填写收稿单一式二份,合作作品代表须对其所确定的署名负责。
第五条甲方有权根据出版要求对本作品的文字、插图等进行必要的修改、删节和技术性处理,对原稿内容较大的实质性变动,须征得乙方书面认可。
第六条乙方要求校对清样,以初校为限,并应在约定的初校期内将校样交到甲方。若未按其要求交换校样或因乙方修改而造成版面较大改动影响按期出版,加大印刷成本,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推迟出版责任。
第七条甲方著作权使用费支付方式及标准(任选定一种)
一、 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
(一)基本稿酬:千字_______元
(二)印数稿酬:每万册付基本稿酬的____%,超过万册的部分以千册计算(不足千册的按千册计),每千册付基本稿酬的____%。
二、版税:定价_______元×册数_______×_______%(版税率)
三、一次性付酬元。
第八条作品印数确定后,甲方应于_______个月内出版成书。重印书出版两个月内,甲方须按规定标准向乙方支付印书稿酬或版税。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提议对书的内容进行修订或增减,可对合同有关内容另行协商。
第九条乙方自愿资助甲方出版费用元。甲方按照约定要求如期出版该作品。甲方若不能按期出版造成乙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乙方若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资助费用,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若有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由于甲方原因不能按合同规定期限出版上述作品(第九条规定的作品除外)甲方须及时通知乙方,协商另行约定出版日期。
第十一条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出版上述作品或不能按期出版上述作品,合同终止,双方均不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二条乙方可以折优惠购书册,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交书款定金_______元。到期不交定金,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若甲方有经济损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书款未结清以前,甲方可以扣发稿酬。
第十三条上述作品原稿在首次出版后_______个月内,甲方向乙方赠书册;作品原稿在出版后半年内乙方可向甲方索取原稿,过期甲方有权处理。若在出版前丢失原稿,甲方应赔偿乙方基本稿酬_______%的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本合同为甲方标准合同,若涉及没有规定的内容,双方可协商补充有关条款附后,与本合同同样有效,故乙方应申明要求保留的条款,否则视为同意。本合同有效期满后,甲方享有续签出版合同的优先权。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签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合同管理机构执四份。本合同甲方要求生效条件:
(1)甲方经办编辑室负责人签字;
(2)乙方签字;
(3)甲方合同管理机构(总编室)盖合同章。上列手续不齐备者,视为无效,若产生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编室负责人)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
图书出版赞助协议 篇2
_________,代表_________,以下称作“_________”,与_________代表_________出版社,以下称作“出版社”,签署下述协议:
第一条
(1)协议赞助_________所著的_________一书出版_________文版。
(2)该书印数最少为_________册,_________册精装本,零售价:_________,_________册平装本,零售价:_________。
(3)在此,出版社郑重承诺拥有翻译该书所需的一切权利,自此刻起,如有侵犯第三者权益之事发生,则_________不承担一切责任。
(4)_________享有在其文化工作范围内直接地、无偿地和不受时间地点限制地使用特许出版权或译作的权利。
第二条
(1)根据评审委员会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的会议决定,为出版1.1条中所述译作,_________在翻译项目范围内特此批准赞助款_________欧元(大写)。
(2)赞助款在满足以下条件后支付:
(a) 出版社须出具译者翻译1.1条中所述译作所得稿筹的原始收据和由译者认证的收据译文。
(b) _________收到样书两册。
(c) _________收到样书一册。
(d) 须按第7条所述方式提及_________参与出版本书。
第三条
(1)批准的赞助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第四条 出版社有义务在译本出版满三年后,自出版年份算起,将接受赞助的译作的总销售量告知_________。
第五条 出版社有义务将刊登在国外报纸及杂志上的书评的复印件转给_________。
第六条 出版社承诺,_________可以以净零售价40%的折扣订购所有版本的译本。此外出版社有义务,至少在计划低价抛售或将剩余书籍废弃之前三个月前告知_________。
第七条 要注明_________是特许出版的赞助机构,措辞如下:“本书的出版得到了_________的资金赞助”。
第八条 本协议对协议双方之间的关系做了完整的规定。附加或变更条款必须有书面形式方能生效。如协议个别条款无效或失效,不会触及协议的整体性。协议双方应努力找到最恰当的措辞,避免因条款无效而产生经济影响。协议未尽事宜参考_________法律。商定的仲裁地点在_________。本协议不属于出版法意义上的出版合同。
赞助机构(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图书出版赞助协议 篇3
著者(或译者)姓名:
出版者名称:
著作稿(或译稿)名称:
本译作原著名称:
原著者姓名及国籍:
原出版者及出版地点、年份:
上列著作稿(或译稿)的著者(或译者)和出版者于年月日签订本合同,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本著作稿(或译稿)的专有出版权由著者(或译者)在本合同第十七条规定的有效期间授予出版者。出版者在此有效期间有权将本著作稿(或译稿)以各种版本形式出版,但未经著者(或译者)同意不向第三者转让出版权。
第二条本著作稿(或译稿)系著者(或译者)本人创作(或翻译)的原稿,如发现剽窃等侵犯他人版权情况,著者(或译者)负全部责任,并适当赔偿出版者由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三条在本合同有效期间,著者(或译者)不将本著作稿(或译稿)的全部或一部分、或将其内容稍加修改以原名称或更换名称授予第三者另行出版。著者(或译者)若违反本规定,将适当赔偿出版者经济损失。出版者并可废除本合同。
第四条出版者将按照国家规定的稿酬办法向著者(或译者)支付稿酬。基本稿酬定为每千字元。书稿发排后预付稿酬支付稿酬元,在见到样书后30天内结清全部稿酬。
第五条出版者将在年季度出版本著作稿(或译稿)。如出现出版者本身无法控制的特殊情况需推迟出版日期,出版者应与著者(或译者)另议出版日期。如更改后的出版日期到期著作稿(或译稿)因印刷原因仍未出版,出版者照付基本稿酬,全部稿酬在出书后结算付清。
第六条本合同签订后,(1)著作稿(或译稿)由于出版者的原因不能出版,出版者向著者(或译者)支付基本稿酬%,并将稿件归还著者(或译者);(2)著作稿(或译稿)由于客观形势变化不能出版,出版者向著者(或译者)支付基本稿酬%,并将稿件退还著者(或译者),但可保留复制本。上述稿件以后如有可能出版,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出版者可保留专有出版权,亦可允许第三者使用此项出版权。
第七条出版者加工著作稿(或译稿),若改书名、增加插图、标题、前言后记或对稿件内容作实质性修改,应事先征得著者(或译者)同意并在发稿前退著者(或译者)审定签字,著者(或译者)应按双方议定日期退回原稿。
第八条本著作稿(或译稿)的校样,由出版者负责根据著者(或译者)审定签字的原稿校对;著者(或译者)若看校样,只在校样上作个别不影响版面的修改,并在天内签字后退还出版者。如校样不按期退还或因修改过多(不是由于排版错误或客观形势的变化)而增加排版费用,著者(或译者)应承担%(不超过稿酬总额的30%)。
第九条本著作(或译作)首次出版前,出版者若将稿件损坏或丢失,应赔偿著者(或译者)不低于基本稿酬50%的经济损失。
本著作(或译作)首次出版后,其原稿按下列办法之一处理:
(1)天内退还著者(或译者);
(2)由出版者保留年后再退还著者(或译者)。
第十条本著作(或译作)首次出版后,出版者应赠著者(或译者)样书册。以后每重印一次赠送样书册。
著者(或译者)姓名:
出版者名称:
著作稿(或译稿)名称:
本译作原著名称:
原著者姓名及国籍:
原出版者及出版地点、年份:
上列著作稿(或译稿)的著者(或译者)和出版者于年月日签订本合同,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本著作稿(或译稿)的专有出版权由著者(或译者)在本合同第十七条规定的有效期间授予出版者。出版者在此有效期间有权将本著作稿(或译稿)以各种版本形式出版,但未经著者(或译者)同意不向第三者转让出版权。
第二条本著作稿(或译稿)系著者(或译者)本人创作(或翻译)的原稿,如发现剽窃等侵犯他人版权情况,著者(或译者)负全部责任,并适当赔偿出版者由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三条在本合同有效期间,著者(或译者)不将本著作稿(或译稿)的全部或一部分、或将其内容稍加修改以原名称或更换名称授予第三者另行出版。著者(或译者)若违反本规定,将适当赔偿出版者经济损失。出版者并可废除本合同。
第四条出版者将按照国家规定的稿酬办法向著者(或译者)支付稿酬。基本稿酬定为每千字元。书稿发排后预付稿酬支付稿酬元,在见到样书后30天内结清全部稿酬。
第五条出版者将在年季度出版本著作稿(或译稿)。如出现出版者本身无法控制的特殊情况需推迟出版日期,出版者应与著者(或译者)另议出版日期。如更改后的出版日期到期著作稿(或译稿)因印刷原因仍未出版,出版者照付基本稿酬,全部稿酬在出书后结算付清。
第六条本合同签订后,(1)著作稿(或译稿)由于出版者的原因不能出版,出版者向著者(或译者)支付基本稿酬%,并将稿件归还著者(或译者);(2)著作稿(或译稿)由于客观形势变化不能出版,出版者向著者(或译者)支付基本稿酬%,并将稿件退还著者(或译者),但可保留复制本。上述稿件以后如有可能出版,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出版者可保留专有出版权,亦可允许第三者使用此项出版权。
第七条出版者加工著作稿(或译稿),若改书名、增加插图、标题、前言后记或对稿件内容作实质性修改,应事先征得著者(或译者)同意并在发稿前退著者(或译者)审定签字,著者(或译者)应按双方议定日期退回原稿。
第八条本著作稿(或译稿)的校样,由出版者负责根据著者(或译者)审定签字的原稿校对;著者(或译者)若看校样,只在校样上作个别不影响版面的修改,并在天内签字后退还出版者。如校样不按期退还或因修改过多(不是由于排版错误或客观形势的变化)而增加排版费用,著者(或译者)应承担%(不超过稿酬总额的30%)。
第九条本著作(或译作)首次出版前,出版者若将稿件损坏或丢失,应赔偿著者(或译者)不低于基本稿酬50%的经济损失。
本著作(或译作)首次出版后,其原稿按下列办法之一处理:
(1)天内退还著者(或译者);
(2)由出版者保留年后再退还著者(或译者)。
第十条本著作(或译作)首次出版后,出版者应赠著者(或译者)样书册。以后每重印一次赠送样书册。
著者(或译者)姓名:
出版者名称:
著作稿(或译稿)名称:
本译作原著名称:
原著者姓名及国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