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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定舱协议书(通用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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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定舱协议书(精选3篇)

电子定舱协议书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医疗机构)

乙方:________________(经销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须根据乙方所提供的药品信息,以网上采购的形式采购以下药品(见附表),甲方通过药品网上交易系统向乙方发送订单通知,乙方据此供货;双方确认后的订单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乙方对甲方通过平台发出的订单通知,自甲方发出订单通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必须确认。

第二条乙方须按购销合同采购药品一览表向甲方供应药品(见附表)。

第三条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药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有关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方面的权利的要求。

第四条乙方所供应药品的质量应符合国家药品相关标准,药品包装、质量及价格须与入围品种的挂网信息一致,不得更改,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的药检报告书,并将药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第五条供货期限

乙方应自确认甲方订单通知起一个工作日内交货,最长不超过两个工作日;急救药品乙方应在4小时内送到。

第六条供货价格与货款结算

(一)供货价格:按平台所公布的采购价格执行,该价格包含成本、运输、包装、伴随服务、税费及其他一切附加费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政策性调价,按平台更新后的价格执行,包括尚未售出的药品。

(二)货款结算:甲方在收到配送药品之日起最迟不得超过______日进行货款结算。

第七条药品验收及异议

甲方对不符合质量、有效期、包装和订单数量要求的药品,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及时进行更换,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应用。甲方因使

用、保管、保养不善等自身原因造成产品失效或质量下降的,后果自负。

第八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通过平台以外途径购买替代挂网入围药品,承担违约责任;

(二)甲方无正当理由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收货或违约付款的,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以上两种情形,乙方有权向当地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确认甲方发出的订单通知后拒绝供货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乙方所供药品因药品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而造成后果的,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以上两种情形,甲方有权向当地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

第十条合同当事人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合同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合同某一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______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合同双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除另行要求外,合同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由于药品生产企业关、停、并、转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并提供省级以上药监部门证明,双方可以解除就该药品订立的合同,合同如需变更,须经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经双方共同协商,可根据以上两个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

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合同期内发生的有关网上交易的各项事宜,均受本合同的约束。

第十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

签章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定舱协议书 篇2

电子定舱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甲、乙双方遵循提高效率、减少环节、促进发展、明确责任、规范行为的宗旨,根据国家和_________市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就乙方通过电子定舱的形式向甲方定舱,委托甲方承运国际集装箱货物,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电子定舱协议:

第一条总则

1.乙方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及外经贸委国际货物代理企业批准证书,营业范围允许在其营业地经营国际货物代理业务;

2.乙方同意以正式电子定舱报文替代纸面的集装箱货物托运单和以电子数据签名(定舱密码)替代定舱章的形式向甲方申请定舱;

3.甲方以电子定舱确认报文替代纸面的定舱配舱回单并以电子数据签名(定舱密码)形式确认定舱,接受乙方委托;

4.双方未能在约定的合理时间内收到确认时,应采取相应措施,否则双方有权假定最初传送已经被收到;

5.双方均有义务留存对方发送来的电子报文和传输日记,并应在发来的报文上注明发送人、接收人、发送/接收日期、时间和地点;

6.双方均有责任防止非法侵入或非法传输,保护业务记录和报文数据不受非法侵入、篡改或毁损的义务;

7.甲方将按双方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代乙方向承运人或承运人的代理进行货物出口的配舱、装船、进栈、装船等一系列货运代理工作;

8.符合规范要求的电子定舱和电子定舱确认报文,具有与书面单证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对乙方所托运的货物享有运费追索权;

9.电子报文的保存期与纸面单证相同;

10.电子定舱作为EDI电子数据交换的报文形式之一,双方均必须共同遵守国家及_________市有关电子数据交换(EDI)法律和法规的要求。

第二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电子定舱细则的有关要求;

2.对于甲方提供的数据资料,乙方必须作好安全保密工作,不得泄、修改和提取未经甲方书面授权的经营机密信息和数据;

3.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报文格式、代码标准和安全保密标准向甲方提供内容正确、完整无误的集装箱托运数据;

4.乙方发送的电子定舱报文应包括祥实准确的定舱号、协议号、装卸港口、货物交付地、发货人、收货人、通知人、预配箱量箱型、货物明细(品名、件数、重量、体积、特种货物尺寸等)、运费条款、预配船期和其他认为需要特别注明的信息,并加签电子数据签名(定舱密码)后发送给甲方;

5.乙方应将电子定舱报文在受载船舶截单前一个工作日发送给甲方;

6.对于乙方出运特殊货物,如危险品、超尺寸货物和冷藏货物,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如甲方有要求)提供纸面的危险品说明书、危险品包装证明书、超尺寸货物的图纸资料和冷藏箱预冷证明等;

7.乙方如需对委托进行更改,应在货物装入集装箱或件杂货进栈(库)的当天通知甲方;如电子定舱更改时间已经截止,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更改;

8.乙方对通过电子定舱委托甲方承运的货物有支付运费的义务。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电子定舱的有关技术支持并指导乙方有关工作人员提供技术指导;

2.甲方收到乙方发送的电子定舱应在合理的时间内以电子定舱确认报文形式确认乙方定舱;

3.甲方接收到的电子定舱报文在形式上不正确或不完整或传输不够有序或不符合标准,应及时通知乙方并要求重新发送;

4.甲方发送的电子定舱确认报文应包括乙方电子定舱号和提单号或拒绝定舱的理由;

5.甲方提供每一个航次截止更改时间;

6.当甲方接收到的报文经确认该项传送的报文的真正接收人有误时,应立即通知乙方并同时将这项信息从系统中删除。

第四条提单签发

1.甲方将根据乙方提供的电子定舱数据及理货公司提供的理货数据直接签发提单,如电子定舱的数据与理货数据不相符、甲方将以理货数据/资料为准;

2.乙方应对其所提供数据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凭提单申领单向甲方申领提单;

3.提单使用:使用中海*装箱运输有限公司联-运提单;

4.提单签发:本协议所承运的货物,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船舶代理签发。

第五条电子定舱通信费用

双方为传输电子定舱数据而产生的通信费用及所需的设备,由各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海洋运费和定舱费用的计收与结算

遵照甲乙双方所签定的有关货运代理协议和运杂费结算协议执行。

第七条协议的履行

1.协议当事人应在各自的操作部位指定专人负责,记录、保管反映系统运行情况以及所交换的全部电子报文清单输入电子定舱日志。电子定舱日志应由各方的专职人员作书面证明;

2.任何当事人均不得将本协议书下的利益转让给与本协议无关的其他方;

3.任何当事人在履行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时,因不可抗拒力的作用,无法履行或按时履行与协议有关的事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尽力采用其他方式通讯。在这期间,电子文件发生延迟、脱漏或错误或偶发的不良后果不负责任;

4.当事人的一方对另一方的违约表示弃权,应以签署书面声明方为有效;

5.一方若发现有违背安全、非法使用或非法传输行为,应立即通知对方及其他有关方,并进行调查,将调查的结果报告对方及其他有关方。在此期间,电子数据交换应暂停直至安全情况恢复到双方满意为止;

6.电子报文进入指定接收人信息系统的时间为收到时间。发送人和接收人的作业地点分别为发、收电子报文的地点。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1.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或需变更时,需经各当事人同意,并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变更或终止手续。如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外提出,必须负担对方已造成的实际损失;

2.变更或终止生效日期前发生的义务和权利不因此而受影响;

3.变更或解除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当事人违反协议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由当事人商定。当事人违反协议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违反协议的行为应承担协议规定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其它

1.承运船公司的提单及运价本(表)条款,以及双方签署的有关协议或协议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在互惠互利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通过_________海事法院提出仲裁和/或上诉。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以昭信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协议到期如无异议,则自动延续一年。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子定舱协议书 篇3

买方: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买卖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原则,通过_________网上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市场)交易系统报价、成交达成如下协议:

1、标的: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树脂(lldpe)。

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gb/t15182-94)lldpe-fb-18d022、lldpe-fb-18d022-1的优等品质量指标。卖方也可用符合上述国家标准一级品或合格品质量指标的塑料替代交货。替代品质量品级差价由买卖双方协商,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如买卖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按市场公布的替代品质量品级差价执行。

3、商品代码:_________。

4、数量(单位:批,1批=5吨):_________。

5、买方订货价(元∕吨):_________。

6、卖方订货价(元∕吨):_________。

7、交货价:交货日前一个营业日本仓单品种的市场结算价。买卖双方按照交货价结算。

8、包装方式:按gb/t15182-94执行。包装袋必须干净、不破漏。每袋净含量为25kg。

9、交货地点:_________交货仓库。

如交货地点不在市场指定的_________交货仓库,具体交货地点与市场指定的_________交货仓库之间的运输补贴价,由买卖双方协商,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如买卖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按市场公布的运输补贴价标准执行。

10、交货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如买卖双方均提请在交货仓库提前交货,经市场批准可提前进行交货。

11、验货期限:交货日(含)起五个工作日。

12、相关费用:交货日(含)之前的仓储、保险等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交货日之后的仓储、保险等相关费用由买方承担。

13、货款收付方式:买卖双方货款由市场代收、代付,买方货款分期支付标准及进度按《_________网上交易市场交易管理办法》及市场有关规定执行。

14、卖方交货及担保:卖方须在交货日倒数第二个营业日开市前,向市场提交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仓单。在提交仓单之前,卖方须为其交货向买方提供担保,担保金由市场代收,支付的标准及进度如下:

(1)首期担保金标准为_________元∕吨,于成交时一次性支付;

(2)交货日当月第一个营业日开市前,付足至_________元∕吨;

(3)交货日当月第十个营业日开市前,付足至_________元∕吨;

(4)若发生市场结算价高于卖方的订货价,卖方须及时补足上述最低金额之外的价差;

(5)如市场调整买方货款的支付标准及进度,卖方担保金的支付标准及进度须作相应调整;

(6)交易商的资金余额不足时,其结算结果即视为市场向交易商发出的催款通知,交易商应在下一个营业日开市前补足;

(7)本合同解除、终止或卖方将本合同转让时,双方委托市场代收的担保金在扣减卖方应交的各项费用后退还给卖方;

(8)卖方可用仓单向市场办理委托交付,赎回相应货物数量的担保金。

15、检验标准和方法:交货日(含)起五个工作日内,买方如对货物质量有异议,应书面或数据电文通知市场,并委托市场指定的商(质)检部门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作为货物质量是否合格的最终依据。检验合格,相关费用(含检验费、检验期间的仓储费等)由买方承担;否则,由卖方承担。

16、违约责任

下列行为属违约行为:

(1)买方未按市场规定的标准和进度及时支付货款;

(2)卖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进度及时支付担保金;

(3)卖方未按规定时间交付足额仓单及相关凭证;

(4)卖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出现上述第(1)、(2)、(3)种情况,即视为违约方中止该合同,并即时委托市场对该合同向第三方进行转让。违约方的货款或担保金弥补合同转让的损失后,余额返还。不足弥补的,守约方将依法向其追索。

如合同转让在电子交易合同约定的交货日之前无法完成,即视为违约方委托市场在交货日(含)起十个营业日内协助购销相应货物实现交收,费用由违约方承担。期间,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索赔标准为:违约数量乘以每个营业日_________元∕吨,双方均认可由市场代为扣划违约方的赔偿金,并直接支付给守约方。超过十个营业日仍无法实现交收,则在扣划违约方的赔偿金后按守约方的成交价格结算退款或退货,合同终止。

出现上述第(4)种情况,该部分货物的处理由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则由市场将该部分货物的20%货款作为赔偿金划归买方,货物归买方所有。仍不足弥补买方损失的,买方享有追索权。

17、双方约定,一方可以将其在合同中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市场中的第三方交易商,转让合同时不须另征求对方同意。

18、在交货日之前,买卖双方

协商一致并通知市场后,本合同可以解除。本合同解除时,买卖双方按双方认可的市场价格结算补偿费。

买方应取得的补偿费为(负数为应支付):(双方认可的市场价―买方订货价)÷1。17×数量(吨)

卖方应取得的补偿费为(负数为应支付):(卖方订货价―双方认可的市场价)÷1。17×数量(吨)

19、交货日前一个营业日市场收市后,买卖双方依据本合同及《_________网上交易市场交易管理办法》有关条款签订交货合同,协调办理交货事宜,本合同终止。本合同终止时,买卖双方按交货价结算补偿费。补偿费的计算公式为:

买方应取得的补偿费为(负数为应支付):(交货价―买方订货价)÷1。17×数量(吨)

卖方应取得的补偿费为(负数为应支付):(卖方订货价―交货价)÷1。17×数量(吨)

20、买卖双方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也可向市场申请调解,如协商或调解不成引起诉讼,双方约定由市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1、其它未尽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22、本合同于买卖双方通过市场的交易系统报价成交时视为签订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