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的合同(热门23篇)》
代理的合同(精选23篇)
代理的合同 篇1
甲方(委托单位):
乙方(招标机构):
委 托 时 间 :
委 托 地 点 :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项目)的招标委托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1.双方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建立委托代理关系,遵守和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条例和法规,以保证招标工作的顺利完成。
2.双方承诺本着对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负责的原则,为保证项目设计的质量,在工作中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努力,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招标工作。
二、委托范围:
1. 委托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委托内容:
三、工作分工:
1、甲方职责:
(1)向国家有关部门办理项目审批手续。
(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招标项目的背景情况、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和项目招标所必需的技术资料、图纸等。
(3)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招标项目所需资金落实情况的'证明。
(4)协助乙方进行有关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和修改工作。
(5)参与标前答疑会和开标大会。
(6)组建评标委员会。
(7)根据乙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2、乙方职责:
(1)在甲方委托的招标范围内,组织招标工作。
(2)负责招标文件的编制。
(3)招标文件的印刷和发售。
(4)编写和刊登本项目的招标公告。
(5)澄清投标人提出的有关招标文件中的问题。必要时,修改招标文件。
(6)组织现场勘察和标前答疑会。
(7)接收投标文件、组织和主持开标,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将开标记录报送有关主管部门。
(8)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与甲方共同研究确定评标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中技术及经济专家由业主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从当地政府专家库(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9)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人与甲方签订合同。
(10) 整理招标、评标文件交甲方存档。
3、共同责任
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招标活动进行过程中和招标完成后,双方均有责任对对方的有关商业和技术秘密保密。
五、费用
1、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招标过程中自己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2、乙方直接向中标方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78000元(七万八千元人民币)。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在5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40%的代理费用作为本项目招标的前期费用,待整个招标结束后,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其余的全部代理费。
3、乙方按有关规定收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在招标文件中确定),并在招标完成后按有关规定负责退回给投标单位(不计利息)。
六、保密:
有关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名单,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均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人员。
七、协议书生效及其它:
1.本代理协议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的方式解决,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或规定与本协议相矛盾,以国家法律规定为准。
甲方: 乙方: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法人代表 : 法人代表 :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代理的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劳务代理服务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一、劳务人员的提供及来源
1.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原则上_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为甲方提供从各地招聘的合适的劳务人员;
2.原世纪通公司为甲方服务的劳务人员纳入乙方管理。
二、劳务人员的劳动关系
1.乙方应根据国家法纪法规要求合法向甲方提供身体健康的劳务人员。甲方与乙方仅发生劳务输入与劳务费结算的关系,甲方与劳务人员没有劳动关系;
2.劳务人员的劳动关系与乙方建立,乙方因劳务人员的招聘或管理不当造成的劳动纠纷或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劳务人员的教育培训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劳务人员上岗之前,乙方应对他们进行正规的教育培训,包括劳动关系、工资福利、周边环境、交通住宿等。
2.劳务人员上岗之前甲方要安排规范的岗前教育培训,包括公司介绍、产品知识、品质观念、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等。
四、双方的管理责任
1.甲方的责任
甲方对劳务人员的'管理责任主要在工作时间。工作时间的劳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非工作时间甲方安排的教育培训、加班安排等,劳务人员应主动配合参加;
甲方因业务变化造成劳务人员需求减少时,应提前十天通知乙方,否则甲方将支付给乙方被退回劳务人员的半个月的基本工资,支付方式同第五条;
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劳务人员有健康问题(因身体原因经常请假或不能坚持正常加班)或品质问题(严重违纪、吵架打架、偷窃等)时,甲方可随时将劳务人员退回乙方。
2.乙方的责任
乙方对劳务人员的管理责任主要在非工作时间。包括:守法教育、安全教育、住宿安全管理、务工证件的办理、患病医治协助及个人或团队纠纷的处理等。乙方给劳务人员安排的宿舍应尽可能离甲方的工作场地近,并能满足劳务人员休息和生活的基本需求;
乙方对新提供的劳务人员要进行常规体检,保证劳务人员没有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疾病。如果因用人不当造成严重后果,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劳务人员离职前乙方必须提前十天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将赔偿甲方该劳务人员半个月的基本工资(可以从未发放劳务人员的工资中扣罚,不足部分从甲方准备支付给乙方的其它管理费上扣除)。
五、费用及结算
1.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费用
劳务人员的劳务费用:基本工资(根据个人能力和服务年限不等,最低不低于________元)、福利补贴(每人每月________元)和加班工资;
乙方的代理费用:每人每月________元,(不足一个月时按该实际天数核算)主要用于劳务人员的招聘解聘、住宿管理及其它相关费用等。
税率费用:乙方支付劳务人员的劳务费用所涉及营业税________%、城市建设维护费(________%__________%)、教育附加费(________%x________%),合计____________%。双方约定甲方承担________%,乙方承担________%。(管理费的税率?)
2.结算时间及结算方式
双方每月________日以后的二个工作日以内完成劳务费用的结算。乙方在15日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将劳务人员的工资按甲方提供的明细如数打进劳务人员的工资卡中。
甲方每月________日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将劳务费用的核算明细发邮件给乙方,乙方接到甲方确认的数据后,为甲方开具合法发票给甲方。甲方接到乙方的劳务发票后,将劳务费电汇到乙方设在工商银行淳安支行的特定账号:_____________(或支票)。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按照本合同条款支付乙方劳务费及其它相关费用,若有违背应承担每日万分之五滞纳金的罚款。
2.乙方在收到劳务费后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如数发放到劳务人员手中时,所涉及的经济赔偿和相关法律责任一律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合同有效期及其它
1.本合同有效日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本合同无论是否续约,双方均需提前________天书面告知对方;
2.如甲方需要提前结束该合同时,必须在________天前书面通知乙方,否则要对乙方进行一定的经济赔偿,赔偿方式和金额同第四款第1项;
3.如乙方需要提前终止该合同时,必须在________天前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要对甲方进行一定的赔偿,赔偿方式和金额同第四款第1项;
4.因不可抗力因素(非人力控制的自然灾害)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银行各执一份;
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代理的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身份证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为组织好_________年春/秋季_________培训学校招生工作,就乙方代理甲方招生一事,经过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特制定如下条款:
一、招生区域及人数
1、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____省(市)_________区(县)开展招生工作,招生时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结束,共计_________天。
2、乙方在该区域为甲方代理招生人数不低于_________人(定额标准:全国代理:_________人:省级代理:_________人:市级代理:_________人:区县级代理_________人)。
二、甲方职责
1、甲方为乙方出具代理招生授权书,学校办学许可证等证明复印件。
2、乙方支付相关数量的资料费后,甲方为乙方提供相关数量的招生简章,报名表等资料。
3、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有关招生工作的最新信息,动态。
4、按规定向乙方兑付招生代理服务费。
三、乙方职责
1、乙方务必尽职尽责地为甲方开展招生工作,及时将学员信息和报名信息传递给甲方,因传递延误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后果。
2、乙方在招生期间一切开支自理。
3、乙方不得向考生及考生家长乱收费,不得欺诈,蒙骗考生及考生家长,否则乙方将为此承担一切后果。
四、非常规事件处理办法
1、乙方所招学生若与甲方通过其他方式所报学生重复的,甲方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收到学生报名资料的时间先后顺序判定乙方代招是否有效。
2、乙方如未完成议定招生指标,劳务费将降低至_________元/每生。若乙方招生成果为_________,则应承担甲方在招生期间为乙方所提供服务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3、甲乙双方应于每周星期_________,对上一周的招生情况进行汇总确认:由乙方招生专员编制招生名单及学员基本信息表,由甲方学员对接人剔除重复学员后签字确认,以此作为代理费最终结算标准。
4、若发现乙方有把甲方学员报往其他学校或同此其他学校互相串通,欺骗甲方的'行为,甲方将取消乙方代理资格,并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招生代理有效期
本协议在招生时间内有效,超出有效期之后,乙方不得再利用甲方的名义和资源进行招生。如有效期外,乙方还有学员提供给甲方,甲方可按照本身情况决定是否接收,并按照第四条第2项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费用。
六、代理费的支付
为保证乙方能真实有效、尽职尽责地为甲方招收学员,甲方在本学期招生结束后,一次性支付乙方代理费用_________%,招生结束_________个月后,一次性支付乙方剩余代理费用。
七、其他
1、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完成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未尽事宜双方本着互让互惠的原则协商解决,并达成书面协议,协商不成可向甲方学校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一切事项之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的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学校: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甲方在乙方代理期限内,负责宣传资料的供应和宣传方法技巧的指导。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信息在河南各大高校进行发布推广。
二、甲方在乙方工作人员返校后叁拾个工作日内结算代理费用给乙方,必须有甲方开的人员接收手续方为有效,乙方推荐的人员之中在岗不满贰拾伍天的人员甲方不予以结算该人员代理费用。(注:代理本人去工作者,不列为结算代理费人员名单中)
三、代理费用按照乙方正常工作人员数量计算,甲方依照规定的标准支付给乙方。乙方推荐的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统一安排,若不服从安排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截至结算日期,如甲方未按约定支付代理费用,甲方除必须付清代理费用外,还须支付总代理费用百分之十的滞纳金给乙方。
五、由于甲方提供的宣传内容及相关证明文件不符合法律规定,致使宣传不能发布或不能按时发布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由于甲方提供虚假的、非法的'宣传内容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宣传时不得以甲方名义再多收、乱收任何其它费用。
六、乙方提供的人员必须切实履行招工协议书中乙方的责任与义务,如若拒绝履行,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乙方不得利用甲方公司宣传资料为其他公司招人,如若发现,除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外,还将追究由其带来的名誉、经济损失,折合人民币壹万元整。
八、乙方私自利用甲公司协议及授权为其他公司招人,导致协议内容无法与实际相符,所产生后果一概与甲方无关,并且甲方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协议双方对协议的变更或终止,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终止协议,否则构成违约。
十、甲方保证安排进厂,若无法安排,往返路费由甲方承担。(进厂后乙方要协助甲方参与学生的日常管理,对于学生的问题及时向甲方反映,予以解决,带头闹事给厂里造成的损失自行负担)
十一、甲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乱收乙方所招学生费用,乱扣乙方所招学生工资,甲方保证乙方学生工资由厂家直接发放给学生准确准时到账。
十二、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日期开始至贰零壹贰年叁月壹日止。
十三、如果出现人员合并,以代理费最低标准结算。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年__月__日日期:___年__月__日
代理的合同 篇5
合同号:
甲方:
乙方:市创益专利事务所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人代理商标注册申请事宜,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代理期间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特此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按照乙方要求,提供申请商标所需的详细资料,包括:申请人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商标的'图样(每个商标十一张、如需指定保护色彩,提供彩色图样10张)、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并在《商标代理委托书》上加盖公司章。
二、甲方支付乙方申请所需费用:
1、检索费:元(查询时已付并开据发票)
2、注册费:元
3、附加费用:超出商品共项,加收元(指定商品超出10项,每项加收100元) 合计大写:人民币仟佰拾元角整小写:
三、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申请商标所需的详细资料及加盖公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并确定上述费用到位后,开始申请程序。
四、乙方确认在下述类别及商品上注册上述商标: 商品服务类别: 商品服务名称:
五、在商标申请过程中,如果出现“官方审查意见”或“驳回”等有时限要求的情况,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以电话及传真件为据),若因乙方工作失误未及时通知甲方而导致申请失效,乙方返还甲方所支付的代理费用。
六、甲方未在期限内回复官方要求而造成申请失败时,乙方对此不负责任,甲方所支付的代理费用不予以返还。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地址: 乙方:
邮编: 电话:
电话:
联系人:
甲方:(签字)
______月____日 ______月____日
代理的合同 篇6
甲方(供贷方):XX公司系列酒省总代理
法人代表:
住址:
乙方(购货方):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秉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授权乙方在其所在区域开拓本合同所列产品市场,经友好协商,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签署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乙方在地区代理本合同附件一所列产品,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乙方代理的产品如附件所列,产品供货价格为甲方全国统一执行的二级代理商供货价。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产品价格体系如有调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三、乙方保证在本合同执行期内,销售总额不低于元,并按附件所列计划按时推进销售进度。乙方销售总额按甲方实收货款为准。
四、结算方式:
乙方货款以现金、转帐或电子汇兑到甲方指定专用帐户上,现款现货,款到发货。
五、交(提)货地点和方式:
货物以火车或汽车运输到乙方指定站(
第一指定站)其费用由甲方承担,若再转
第二指定站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如要变更上述
第一指定站时,应提前1 5天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确认,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产品质量浓香型白酒按国家GB质量标准,酱香型白酒按B质量标准,如厂方出现质量问题,甲方负责退货并承担一切费用。
2、甲方应在收到货款后依据乙方的订单金额及配货计划及时发货并将货物安全运送到乙方指定
第一地点。
3、甲方为乙方所在区域的产品推广和销售提供相应的市场投入支持,具体投入方式另行约定。
4、甲方产品价格如有变动,应
第一时间书面通知乙方。
5、如甲方产品市场滞销,在没有开箱、污损、毁坏的情况下,甲方负责包换包退。
6、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缺、损、漏等现象,超出国家规定的3%。以外,由甲乙双方按实际情况划分责任,协商处理。
7、甲方有义务指导、协调乙方市场销售工作,维护本市场的销售价格与其它市场基本平衡。
8、甲方有权根据具体市场要求,调整产品结构(质量标准、包装、价格)并提前告知乙方。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拥有人以上的销售队伍专职从事本合同约定的产品销售,保证有相应的仓储能力和运输车辆配备,确保终端销售工作的正常进行。
2、乙方保证元以上的合理库存,保证其所属区域的终端门店及其它渠道不发生断货现象。 .
3、乙方应严格维护市场各类渠道价格、严禁暴涨暴跌、严禁窜货,保持全国的价格基本平衡,切实维护甲方品牌形象。若乙方违反规定,破坏市场运作秩序,甲方有权取缔乙方在该区域对甲方产品的经营权。
4、乙方负责制定营销策略,根据市场需求配备促销及业务人员。
5、乙方应做好甲方产品及产品品牌的宣传,投入必要的促销费用。
6、乙方不得经营与甲方产品及其所拥有品牌包装相似和价格一致的白酒,避免不必要的不良竞争。
7、乙方不得对超越合同约定的代____区域和代理渠道进行销售。
8、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的产品价格体系。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做适当调整,须经甲方书面确认方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低价销售。
9、为防止窜货行为和打击假冒产品,乙方应对所有合同约定产品的流向有清楚明晰的记录。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合同约定的产品的流向进行审查,有权随时检查乙方的实际库存和实际销售情况。乙方应给予充分配合。
1 0、为防止假冒产品,非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不得从甲方之外的任何渠道进货。
八、双方约定:
1、经双方协商,本合同签定时,乙方按首批进货总额的5%计算,向甲方交纳合同信誉金元(该信誉金可由乙方在向甲方汇付首批货款时从该货款总额中扣除)。甲方收到乙方信誉金后,保证在____日内不再与乙方所在区域范围的客户签约。
2、经双方协商,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乙方必须在____日内将货款汇到甲方指定帐户,若逾期不汇款,视乙方自动放弃合作,同时本合同自行作废,并视乙方违约,甲方收取乙方信誉金不予退还。
3、甲方在乙方货款到帐之日起,____日内安排配送发货。
4、如有人力不可抗拒、无法预料的情况发生(如自然灾害等),双方都应及时向对方通报,在取得相关部门的证明后,双方共同派员协商处理解决,以利于双方的合作顺利进行。
5、乙方遵照本合同完成销售计划,货到后三个月内未达到进货量%的销售额,甲方有权收回乙方在该区域的总代理权。
6、本合同执行期满一半时,乙方不能完____市场网络建设目标的
5 0%,视乙方自愿终止或继续执行本合同,但甲方保留随时取消乙方的'总代理权。
7、本合同执行到合同有效期的三分之二时,乙方不能完成目标销售总额的三分之二或未能完成销售总额的三分之二的9 0%时,视乙方自愿终止或继续执行本合同,甲方保留随时取消乙方的总代理权。
8、本合同执行期满时,乙方不能完成目标计划的9 0%,视乙方自愿终止或继续执行本合同,甲方保留随时取消乙方的总代理权。
9、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年。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给乙方在该区域优先续约权。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十、本合同如需担保或公证,可另行签订担保书或签署公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十一、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的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且在1 0个工作日内甲方收到乙方首笔货款元和全部合同信誉金后,发生法律效力。
十二、如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需要通过法律途径的,由甲方注册地法院裁决。
十三、甲、乙双方明确同意:
1、双方在合作期间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和往来函件,包括本合同的所有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双方所有债权债务关系都必须以书面文件为依据,该书面文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才具有法律效力。
3、甲、乙双方的业务员无权承诺、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合约、文函。
4、未经甲方书面特别授权乙方,乙方不得将购货款或欠款或其它涉及甲方的款项给甲方业务员或其它人员。
5、未经甲方书面授权,甲方对甲方员工向乙方借款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6、本合同为固定格式合同,除其它约定事项外,在本合同上修改或另行增减的条款无效。甲、乙双方确认在签订本合同时,已仔细阅读本合同,并对本合同的条款理解无误。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效力同等。
甲方(供货方)签名(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购货方)签名(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产品代理合同模板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共同发展的基础上,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1.销售范围和销售权有效期
1.1乙方授权甲方在在_________地区范围内取得乙方的网站建设、域名注册、虚拟主机及其他相关业务的代理权。
1.2除非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提前终止,本合同的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甲方权利义务
2.1甲方向客户提供网站建设、域名注册、虚拟主机及其他相关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声誉。
2.2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要组建销售队伍,营建销售网络,制定销售策略和销售方法。
2.3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4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和任何与乙方构成直接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协议内容的合作,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取消其代理商资格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2.5在销售代理期间,甲方不得对乙方产品作虚假宣传。如因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甲方负责。
2.6甲方须向乙方提供相关合法经营证照复印件或身份证件。
2.7甲方应对乙方明确
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2.8甲方将应邀参加乙方组织的代理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3.乙方权利义务
3.1乙方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同时,乙方拥有调查在销售合同约定的产品时甲方是否有违规的行为,并就此做出裁定的权利。
3.2乙方为支持甲方开展销售活动,按甲方实际业务量配发甲方宣传资料。
3.3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科技经营证等相关证照及文件。
3.4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并将电话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甲方变更后的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信息
3.5乙方应对甲方明确
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3.6乙方为甲方及其发展的用户提供免费培训和技术支持,主要地点在_________________。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乙方视必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代理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4.违约责任
4.1甲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乙方有权中止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4.2乙方违反其他依据本合同应当承担的义务,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4.3甲方如在经销期间接受其他公司或个人的相同或类似代理,或展示与乙方构成竞争的其它公司或个人的广告和促销材料,给乙方造成名誉损失和经济损失的,按成交额两倍对甲方处以罚款。
5.免责条件
因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乙方正常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6.合同终止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6.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6.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6.3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6.4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6.5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6.6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6.7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7.合同附件
7.1代理价格表
7.2甲乙双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
8.附则
8.1本协议同时得到甲乙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并替代此前的所有协议,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随意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8.2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8.3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8.4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满若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合同继续有效;若续约期内乙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条款,则双方另签新合同。上述情况下甲方的业务结算累计进行。
8.5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二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网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代理的合同 篇7
甲方:亲亲我商城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有关法规的规定,本着互利平等的原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进行产品营销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网络代理协议
第一条:加盟商级别:网络代理。
第二条: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一次性加盟费用:300元.金额大写:叁佰元整。
第三条:代理期限:终身。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提供全部商品的文字、图片、价格资料和淘宝数据库。乙方不能擅自传播.
第五条:店名可包含亲亲我字样,但不能用亲亲我全称,如亲亲我成人用品商城.可以使用地名+亲亲我组合名称,如:柳州亲亲我.店名须征得甲方同意,擅自修改店名,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六条:乙方在淘宝、拍拍、易趣分别限制一家网店,需要向甲方提供相关用户名,网店地址,如需变更或新开网店须向甲方申请。
第七条:遇到相关问题提交甲方客服,在两天内可得到解决。
第二章 产品销售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为甲方已从权利人处取得合法授权,被许可销售的产品。
第二条:如果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在乙方或乙方客户收到产品的7天内,由甲方负责调换。
第三条:甲方负责将产品发送到乙方指定城市,运费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乙方每次订货后需先将全部货款(批发价格)及运费汇入甲方指定账号,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的1个工作日内将商品直接发到乙方或以乙方的名义发到客户手上。如遇特殊情况,需由双方协商。
第三章 保密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同意对所知晓的对方的信息严格保密,这些信息包括货物信息、支付方式、技术信息、客户信息、货源信息、员工信息、技术信息以及经营信息等。
第四章 不可抗力条款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政策变化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结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五章 转让、修改、解除与终止
第一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都承诺不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
第二条:如果因有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导致合同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终止本合同。
第三条: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不得根据双方办事处机构或雇员的某项行为而被解释无效。
第四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产权转移、公司重组等因素发生的重大变化,都不够成为本协议终止的原因。
第五条:本合同在以下几种情况下终止:
甲方或乙方因被撤销、解散、宣布破产及其它原因等丧失法人资格;
双方协议终止;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其它原因。
第六章 合同适用的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第一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二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广州市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第七章 其它
第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名或加盖印章后生效。
第二条:本合同终止后,合同项下的未清的债务须继续履行,不受合同终止的影响。
第三条:只有根据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文件才能对本合同进行更改和补充。这些文件将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四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将本合同的任何权利或义务擅自转让给第三方;同时,本合作协议为双方的商业秘密,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具体内容泄漏给第三方;否则,对方有权要求泄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五条: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对合同双方均具约束力。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
第八章供货方式与营利方法
供货方式:加盟商进货方法:1、囤货方式:一次性批购数千元的商品,当有客户订购时,乙方直接给客户发货。2、零进货的方式:如果乙方不想囤货销售或者资金暂缺:乙方在网站建设后,可在甲方的.财务上预存200-500元现金(或者等有了订单再汇款给甲方)甲方专门为乙方开设一个财务帐户。当乙方有客户订购,乙方通知甲方向客户直接发货。甲方必须在接到乙方的发货通知后通过快递公司向乙方的客户发货。并在发货人地址上注明乙方的地址,并注明“礼品”或者“配件”等字样。发货完成后,甲方在乙方的帐户上扣除相应款项和邮资费(邮资费以实际费用为准)。3、代收货款:乙方网站建设好之后,已经具备货到付款的功能。当客户要求货到付款的时候。甲方接到乙方通知立即给客户发货。收回的货款加在乙方在我公司设立的财务帐户上或直接汇款给乙方,汇款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4、在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所有商品代发中,不得夹带任何能显示甲方公司的文字信息或图案等,以充分保证乙方利益。
乙方的盈利方法:乙方是依靠网站的宣传销售产品赚取高额差价盈利的。甲方向乙方提供所有产品的加盟批发价。比如客户在乙方的网站上购买180元产品。而此笔货款的加盟批发价是50元,发货费用:10元;那么乙方所得的利润就是180-50-10=120元。甲方在为乙方的客户发货后,在乙方的帐户上扣除50元货款和10元邮资。
第九章 奖励制度
年订货额在30万以上奖励3万元
年订货额在12万以上奖励人民币8000元
年订货额在6万以上奖励20xx元
以上金额,不能当作现金,只能当作货款.
甲方:亲亲我商城连锁
授权代表: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甲方签名:
乙方(或授权)代表签名: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或手机:
邮箱: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法定(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号:
签约日期 : 200年 月 日
代理的合同 篇8
【裁判要旨】
合同法关于间接代理和行纪合同,都是以委托为基础,其共同点是,接受委托的一方,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如何区分接受委托一方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是代理关系还是行纪合同关系,要根据委托内容和合同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加以分析认定。符合合同法第四百一十四条规定的,形成行纪合同关系;符合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条、第四百零三条规定的,形成代理合同关系。
【案情】
市湖滨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平安福公司归还车辆并赔偿损失。20xx年2月19日,原告赵宏武以89600元购买了二手朗逸轿车(该车初始登记日期为20xx年5月日),并于同年2月28日办理了车辆过户登记,车牌号为豫M 82607。赵宏武将自己的豫
MR2607号朗逸轿车放在被告三门峡市平安福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福公司),由该公司对外出租。双方口头约定:车辆租出去,赵宏武得85%的租赁费,平安福公司提取巧%的管理费;车辆没有租出去,没有费用。20xx年11月17日,平安福公司按照公司规定,审查了王超用于租车的有关手续,与王超签订了租赁合同,将赵宏武的豫MR2607号朗逸轿车出租给王超,约定租期7天。租赁期限届满后,王超未及时归还所租车辆。平安福公司既找不到王超,也找不到王超所租车辆。
20xx年3月4日,平安福公司向三门峡市公安局报案。经公安机关调查,王超从平安福公司租赁豫M 82607号轿车后,向张文辉借款,并将租赁的轿车留置在张文辉处后去向不明。公安机关对此事没做进一步处理。原被告双方为此发生纠纷,赵宏武向河南省三门峡
【审判】
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赵宏武将自己的豫M2607号朗逸轿车放置在平安福公司对外出租,双方有口头约定。王超从平安福公司租赁车辆后,向张文辉借款,将租赁的轿车留置在张文辉处,事实清楚。赵宏武主张其与平安福公司是租赁关系,未能提供证据,平安福公司也不予认可,不予认定。根据事实,赵宏武与平安福公司之间为委托代理关系,平安福公司受赵宏武委托,代赵宏武将汽车出租。该车出租后,平安福公司既非车辆承租人,又非车辆占育人,赵宏武要求平安福公司返还车辆,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湖滨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作出(20xx)湖民一初字第124号民事判决:驳回赵宏武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300元,由原告赵宏武负担。 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赵宏武向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赵宏武申诉称:原审法院以平安福公司既不是车辆承租人又不是车辆占有人为由,驳回原告赵宏武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
赵宏武根据双方的合同关系,将自己所有的车辆交给平安福公司,平安福公司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能尽到妥善保管的义务,造成车辆丢失,也未积极弥补车辆丢失造成的损失,应承担违约责任。被申诉人平安福公司辩称:赵宏武与平安福公司之间是汽车加盟关系,赵宏武加盟平安福公司的租赁生意,是在充分评估风险之后决定的。平安福公司找人找车,付出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己经尽了各项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在整个事件过程中没育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向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抗诉意见认为:(20xx)湖民一初字第124号民事判决,适用法律错误,导致判决不公。平安福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将赵宏武的轿车出租给王超并直接收取租金的行为,并不具备委托代理的特点(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本案属汽车租赁合同纠纷。原判决认为双方系委托代理关系,适用法律错误。平安福公司将赵宏武的轿车出租给第三人,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的损失,承租人平安福公司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认为:平安福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王超签订汽车租赁合同,所得收益的15%归平安福公司所有,应视为委托人赵宏武支付的报酬。因此,赵宏武与平安福公司之间构成行纪合同关系。平安福公司提出双方是私车加盟关系的理由不能成立。依据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一条规定:“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导致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行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平安福公司将车租出后,第三人王超不履行合同义务,导致车辆无法追回,平安福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门峡市中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判决:一、撤销湖滨区人民法院(20xx)湖民一初字第124号判决;二、三门峡市平安福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归还赵宏武的豫MR2607号朗逸轿车如不能归还,赔偿赵宏武购车价款89600元;三、驳回赵宏武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300元,由被告三门峡市平安福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负担。
【评析】
关于行纪合同,在我国20世纪80年代所颁布实施的三个合同法中并没有规定,因而行纪合同也只能作为一种无名合同存在。法律规定的欠缺,使行纪业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缺乏必要的法律指引和规范,行纪业在我国的发展受到了一定局限。同时这类纠纷诉讼到人民法院,也无法可依。为改变这种局面,合同法在分则部分设专章对行纪合同加以规定,使行纪人和委托人都有法可循,有章可依。本案诉争双方当事人之间,虽然仅有口头合同没有书面合同,但对案件事实的陈述是一致的,案件事实清楚;当事人之间所争议的核心焦点是双方合同关系的性质。原告赵宏武诉求为租赁关系,被告平安福公司答辩为加盟合作关系。租赁合同为合同法上的有名合同,但本案明显不属于租赁合同。被告平安福公司答辩为加盟关系,合同法上没有该类合同,从现实经济
生活看,加盟的类型千差万别,难于将各种加盟关系归为一类合同。从该案事实看,一审法院和再审法院关于赵宏武将自己的汽车交给平安福公司出租,属于委托关系,对双方基础合同关系认定是一致的,定性也是准确的。与委托合同比较接近的共有三类合同,即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平安福公司并没有向赵宏武提供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明显不属于居间合同法律关系。赵宏武将自己的汽车放在平安福公司,实际就是赵宏武将自己汽车出租的经营活动,委托给平安福公司;平安福公司出租赵宏武的汽车,并没有以赵宏武的名义,也没有代理赵宏武对外出租,而是平安福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出租赵宏武的汽车。从两审法院的判决看,本案的难点是,上述无争议的事实符合委托代理合同的法律特征,还是符合行纪合同的法律特征。
一、行纪合同和委托合同的法律特征辨析
在委托代理合同中,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存在直接代理、间接代理。直接代理就是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处理委托人的事务。这与行纪合同具有明显的区别,不再予以分析。
间接代理就是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即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条、第四百零三条规定的情形。这与行纪合同相比,其共同点一是,都有三方当事人;二是都存在两种法律关系,受托人(行纪人)与委托人之间的委托关系,行纪人(受托人)与第三人之间订立的合同关系;三是都有以自己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表现形式。
这类纠纷诉讼到人民法院,也是审判实践中的难点。但行纪合同和委托代理合同中的间接代理,还是有明显的不同之处,主要有以卜几个方面:
1、行纪人与第三人之间订立的合同,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间接代理制度中,代理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有时可以直接对被代理人产生合同效力,由被代理人即委托人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2、行纪合同关系中,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除非有特别约定,由行纪人对委托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间接代理中,类似情形,经由受托人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有介汉权,可基于介入权的行使,直接要求第三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突破了合同的相对性原则。
3、行纪合同关系中,委托人不履行义务致使第三人受到损害的,除非有特别约定,由行纪人对第三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间接代理中,类似情况,经由受托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有权选择委托人来承担损害的赔偿责任,也突破了合同的相对性原则。
二、本案的法律适用分析
一审和再审法院关于赵宏武将自己的汽车交给平安福公司属于委托的
认定意见是一致的,不同点是委托的法律后果是行纪合同关系还是委托代
理合同关系。一审认定为委托合同关系,再审认定为行纪合同关系。要准确定性当事人之间基于汽车租赁委托的属性,必须把握合同内容等基本事实,结合相关法律条款的含义,正确适用相应的法律条款。
(一)赵宏武与平安福公司之间关于汽车租赁委托的约定,符合行纪合同的法律特征。合同法第四百一十四条规定:“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什么是行纪业务合同法没有规定,一般是指以自己的名义为他人进行商业上的交易业务,如财产买卖、有价证券买卖、代为保险、代为出版、代为租赁、代儒入场券、代登广告等。
平安福公司在出租自有汽车的同时,还接收社会上的汽车对外出租。赵宏武将汽车放在平安福公司,平安福公司接收汽车,二者之间就是一种委托关系。平安福公司出租他人的汽车时,以自己的名义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陈述是加盟关系,并没有代 理的意思表示,实际上就是一种行纪行为。平安福公司收取15%的租金,实为委托人用租金的形式向行纪人支付的报酬。双方虽为口头约定,但对约定内容陈述一致,事实清楚。平安福公司与赵宏武之间关于汽车租赁完成这一复合法律关系,符合合同法第四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双方形成行纪合同关系。
(二)平安福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不构成间接代理关系。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除了合同法》四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外,第四百零二条、第四百零三条也有明确的规定。第四百零二条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适用该条规定,就要查明接受委托一方,与第三人签订合同时,第三人是否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存在代理关系。从本案事实看,平安福公司接收赵宏武的汽车,陈述为加盟关系;在出租汽车时是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即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没有代理赵宏武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代理赵宏武的情形。
合同法第四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的,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此即委托人的介入权,介入权是形成权。介入权的行使,是由受托人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和委托人的主动介汉构成的,委托人不主动介入或者受托人不披露,均形不成介汉权。适用第四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前提是,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存在代理关系。前边己
述,赵宏武和平安福公司之间不存在代理关系,即使在承租人王超不能归还租赁车辆的情况下,平安福公司向委托人赵宏武披露第三人王超,赵宏武也不能行使介入权,介入到平安福公司和王超签订的租赁合同中,成为租赁合同的委托人。
综上所述,赵宏武和平安福公司之间,只能按照二者之间的委托合同处理;平安福公司和王超之间,只能按照二者的租赁合同关系处理。
(三)责任承担的法律适用。
1.本案应当适用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一条规定。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一条规定:“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三人不履行业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行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由于租车人王超不归还车辆,导致行纪人平安福公司也不能向赵宏武归还车辆,赵宏武因此受到损害,根据该条规定,平安福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再审改判是恰当的。
2.一审判决没有分析三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适用法律不当。一审判决适用法律不当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只有在法无明文规定的情况下,才可以适用一般的法律原则。“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在合同法关于委托合同、行纪合同章节的有关条款中,都有非常明确具体的规定。无论认定本案是行纪合同法关系,还是委托代理合同法关系,都应当适用合同法的相关法律规
定。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共有三款,第一款“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款“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三款“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三款规定,是民事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一审判决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是不当的。
3.适用法律与认定的事实没有关联性。本案事实,没有和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三 款法律规范相符合的情形,一审判决适用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缺乏事实根
(作者单位: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
代理的合同 篇9
本合同由下列双方签订: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注:此处概括表述委托事项)法律事务,经与乙方协商,现委托乙方指派律师担任代理人。为此,双方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根据《合同法》、《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委托代理事项
1、委托代理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托代理权限:以甲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准。
3、委托代理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本合同订立后如发生委托事项变化和/或代理权限变更,双方应就委托事项和/或委托权限变更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条指派代理律师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经甲方同意指派律师______担任甲方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的委托代理人。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代理律师因健康、执业机构变动、被暂停执业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职责时,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师执行本合同项下代理事务。
第三条代理律师的职责
乙方及其指派律师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的职责:
1、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按照法律、法规和律师行业的执业规定,尽力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2、尊重甲方的知情权,及时向甲方通报代理情况。对甲方提出的有关意见建议,代理律师应当认真听取并妥善处理。
3、保守在代理过程中所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
4、严格依据甲方的授权为代理行为,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的越权代理或无权代理行为。
5、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所指向的甲方利益。
6、谨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证据和其他法律文件,保证其不遭受灭失。
第四条事实陈述和证据提交
1、甲方应向代理律师陈述涉及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的全部事实,并按《证据材料提交通知》的要求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和/或证据线索。如果甲方未按该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内容提交证据材料和/或证据线索,由此产生的不利于甲方的后果,应归责于甲方。
2、甲方向代理律师提交的有关证据材料为原件的,双方经办人应当办理交接签字手续。若是复印件,应由甲方指定的签字人在证据材料上签名确认。
第五条律师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
根据国家计委、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确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注。此处应详细订明金额、支付时间等)
第六条差旅费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差旅费______元。
第七条不属乙方的收费
乙方办理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涉及的下列费用,由甲方另行向其他收费机构或个人支付:
1、人民法院、行政机关、仲裁机构、鉴定机构、公证机构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经甲方同意的专家论证费用。
第八条禁止合同外收费
除本合同约定的收费外,乙方承诺不再就办理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约定范围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乙方代理律师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收费,甲方应当予以拒绝。
第九条合同提前终止
在本合同订立或/和履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但应将终止合同的事由及有关情况知会甲方:
1、本合同订立后乙方发现存在不可克服的利益冲突,继续代理将违反法律或者律师执业规范。
2、甲方坚持要求代理律师追求无法实现或不合理的代理目标。
3、在事先无法预见的前提下,继续履行本合同将会给乙方带来不合理的费用负担,而双方未能就追加律师服务费达成补充协议。
4、甲方故意捏造、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欺骗或误导代理律师,经代理律师指出后甲方仍不予纠正。
依据本条第㈠项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师服务费应予退还。依据本条㈡或/和第㈢或/和㈣项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
第十条如遇事先无法预见的情势,代理律师在授权权限之外为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所实施的代理行为,甲方应予确认。
第十一条守约承诺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终止合同,否则将依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之约定,其所收律师服务费(不含已实际发生的差旅费)应在甲方要求退费后全部退还甲方。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之约定,除已缴费用乙方不予退还外,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缴清合同约定的全部律师服务费。
3、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之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和/或差旅费的,乙方有权随时中止或终止代理服务,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4、代理律师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因其工作疏忽或过失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按照乙方投保的《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向甲方赔偿。
5、代理律师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因其故意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解除
本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需由双方协商并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履职监督
为便于乙方了解承办律师的履职情况,甲方承诺在乙方代理律师代理案件的任何一个阶段或乙方代理律师履职终止时,认真填制《律师服务质量征求意见表》寄交乙方。
第十五条合同履行完毕
乙方的代理职责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注:此处应明确约定代理事项的结束点)时止。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即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执______份,乙方执______份。
第十八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授权委托书》、《律师服务质量征求意见表》、《委托事项法律风险告知书》、《证据材料提交通知》,在本合同签订时由甲方一并签收。前两项为待填文书,由甲方填制后送交乙方。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代理的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挚合作的原则,就甲方推广和销售乙方的__产品,经双方友好协商,共同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1、合作方式
1.1 乙方负责_x产品的研发、生产、以及营销制度制定工作。
1.2 甲方由乙方授权,负责_x范围内_x产品的销售、宣传以及库存管理工作。
1.3 在_范围内的所有客户与潜在客户(包含灯具城客户、外贸公司、装饰公司等客户)开发权归甲方所有。
如果__范围内有客户与乙方洽谈合作,乙方须转介于甲方,由甲方进行跟进。
如果客户坚持直接与乙方商谈合作,乙方须先在甲方处备案,形成的销售业绩归于甲方。如果乙方违背此条款,须一次性给甲方补偿10万元人民币。
1.4合同生效期间,甲方在无锡范围内代理__产品的同时,不得代理销售其他公司的同类产品。如果甲方违背此条例,需要一次性给乙方补偿10万元人民币。
2、产品价格
2.1 乙方负责制定__产品供应价格。
2.2 供应价格为不含税价,含税在原基础上增加8%。
2.3 甲方自行制定__系列产品销售价格,确保__地区经销店的价格统一。乙方给予指导建议。
2.4 乙方如果调整价格,应提前30天通知甲方。
3、_x产品
___系列
4、产品供应、库存管理
4.1对于__产品实行订单发货制度,甲方填写《__订货合同》(大额商品须预付30%订金)并传至乙方,乙方回复交期,并根据订货合同进行生产,交货。
4.3甲方在接受乙方货物之前必须检查外包装是否破损或拆封。如发现产质量问题,及时与乙方联系以便及时处理(不得超过7日),否则由此产生问题由甲方承担。
5、单据以及结算方式
5.1 对于订单发货产品,乙方采取订金(30%定金)+70%出货前结算制度。
5.2 对于铺货产品,甲方每月月尾对上个月铺货商品进行结算,前提是销售额达10万人民币以上。
5.3 甲方在接收乙方货物时须在__送货单据上面签收(现款结算则签付清,铺货则签未付款)。
5.4 具体付款方式由甲、乙双方财务另行协商。
6、宣传奖励政策
6.1 甲方年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时,乙方以销售额为基数,对甲方进行1%的宣传奖励,以支持甲方在__地区开发市场。
6.2 甲方年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时,乙方以销售额为基数,对甲方进行2%的宣传奖励,以支持甲方在无锡地区开发市场。
6.3 销售额以乙方回收货款为依据,奖励于年底结算。
7、其他支持方式
7.1 乙方向甲方提供公司的简介、产品目录和宣传资料等营销材料支持。
8、售后服务
8.1 __主要产品及电器的保质期:
8.2 甲方向客户承诺保质期时应根据上述规定执行。
8.3 甲方对于特定工程所供应的__,可以单独签订其他售后服务特约协议,并将书面提交乙方,经审批后执行。未经乙方审批的特约协议无效。
8.4 有以下原因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的,不予保修:
8.5 产品在安装或使用过程中,由于用户操作不当而造成的人身伤害和损失,本公司
9、其他
9.1 乙方必须保证__产品在全国同等级代理商范围内价格统一;乙方必须按协议提供甲方销售支持以及实现甲方的销售返点奖励;
9.2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企业信誉、企业形象和合法权益,遵守保守甲方的无形资产、产品技术、产品价格和经营理念等商业秘密的承诺;不得仿冒、仿造__系列产品;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生产有“_x”“_”“__”字样商标的产品或制作其它广告投向市场,否则甲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乙方方的经济损失。
9.3 甲方须遵从乙方有关项目申报的相关规定。
9.4 甲方在进行经营权转让前必须事先通知乙方,并告知债务转移方式,如无通知,则债务默认仍由乙方承担。
9.5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合作日起开始生效,有效期5年。
9.6 本协议的更改需经双方书面同意,口头承诺均无效。本协议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9.7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制定。
10、协议有效期
10.1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效期至201 年 月 日终止。
10.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的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为了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同时更好地帮助乙方开展代理业务,乙方同意承担为甲方保守商业和技术秘密的义务,具体条款如下:
一、本合同所指的商业和技术秘密指甲方在生产、经营、管理和科研等企业活动中积累、创造的具有实用价值及专有性,不向外公开的知识、经验、数据、信息、新方法、科研成果、知识产权等。
二、保密内容:
双方交流的口头言语信息;
向乙方提供的'相关的文字资料;
关于产品的全部信息;
相互间的代理合同、代理价格等。
三、在双方合作过程中,乙方对合作范围的所有技术和商业资料负有严格的保密责任和义务。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保密责任期至代理关系结束后二年内。
四、乙方在代理合同有效期内,不得将从甲方中得到的信息用于甲方之外的任何具有商业目的开发、制造、改造和创新。
五、乙方在双方代理合同期内,不得利用代理期间掌握的甲方信息自建公司进行同类产品的开发、制造和销售活动,也不得为同类产品其它受雇方服务。
六、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追究其他法律责任。
七、乙方雇佣的职员,与乙方承担相同的保密义务,乙方应与雇佣职员签订相应的保密合同。乙方职员在职期间和离开乙方公司二年以内,均受以上保密合同条款约束,如有违反,乙方将替雇佣职员先承担违约责任。
八、本合同与代理合同同时签订,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的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律师法》及《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拟聘请乙方律师为其亲属提供法律帮助、进行辩护等,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担任(涉嫌罪名)案件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律师、辩护人。
第二条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完结止。委托事项的结案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1、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移送审查起诉、撤销案件;
2、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取保候审、移送起诉、不起诉;
3、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做出一审判决。
第三条委托权限
1、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了解案件情况;
2、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
3、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无罪、罪轻、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辩护;
第四条律师费用及支付方式
经双方协商同意,律师费为万仟佰元正(¥元),甲方在
第五条工作费用
1、乙方律师办理受托案件在北京市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复印费,由甲方选择如下方式支付:
( )由乙方律师垫支,甲方以实报实销的方式在结案当日支付给乙方;
( )甲方以包干形式一次性支付元作为乙方律师的工作费用;
2、乙方律师办理受托案件在北京市区内发生的交通费、复印费由甲方支付;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的向乙方律师叙述案件事实,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证据。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的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合理合法;
3、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费用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为乙方律师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乙方律师。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当委派执业律师具体承办接受委托的案件;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受托案件,尽最大努力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3、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
4、乙方律师可以根据案件需要,安排律师助理完成辅助工作;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在委托事项完成之前,非因乙方律师过错,甲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师费用不予退还;若此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数额支付律师费用或者工作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并要求甲方按每日5的标准向乙方支付逾期付费的违约金。
3、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依法律规定追究乙方的相应责任;
4、在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但嫌疑人、被告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以及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支付或拖欠律师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5、代理事项以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式结案后,本合同终止,甲方已支付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第九条情势变更
乙方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如发现案件的实际情况与本合同签订前甲方提供的案件事实不符,由此造成乙方律师的工作量增加,甲乙双方可以另行协商增加律师费用。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先行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按第二条规定完结为止。
第十二条补充条款
甲方:乙方:北京市博友律师事务所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诉讼委托代理合同(行政案件)范本
正文:
诉讼委托代理合同(行政案件)
诉讼委托代理合同(行政案件)
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___________行政诉讼一案,委托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以下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律师为甲方__________行政诉讼案的第_______审诉讼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回。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根据《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于协议签订之日起向乙方支付代理费_______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________________元。支付方式和期限如下:__________
七、本协议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审结止(判决、裁定或撤销诉讼)。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一方要求变更本协议条款,需另行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诉讼委托代理合同(行政案件)
诉讼委托代理合同(行政案件)
诉讼委托代理合同(经济、民事案件)范本
正文:
诉讼委托代理合同(经济、民事案件)
诉讼委托代理合同(经济、民事案件)
(委)字第______号
委托人(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原告)因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经双方协议,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律师为甲方诉讼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
1.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一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提出反诉;
2.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二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提起上诉、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请执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向法院提起执行程序及相关工作,代为收转被执行标的;
甲方委托乙方上述____________项代理工作。
三、双方协商同意律师代理费及交纳办法如下:
1.如一次性付清,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额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如分期支付,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一笔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_元,其余代理费于_________之前缴足,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3.风险条款,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__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如__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加付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4.其他特别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指派律师受甲方委托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时,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办案律师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费由甲方依据票据实报实销。
五、乙方律师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按时出庭,并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为甲方的文件资料、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保守秘密。如违反,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六、如乙方承办律师不按规定程序认真负责地从事代理事务,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协议,要求乙方如数退还或拒付代理费,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甲方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案件的.证据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八、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回。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办理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十、甲方未如约交纳代理费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其代理工作和本代理协议,已收费用不再退还。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纳全部代理费的情况下已经履行了全部工作,则乙方除有权要求甲方如数缴清代理费外,还可要求甲方支付未缴清款每日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十一、本协议如须补充、变更或提前终止,双方应协商一致后决定。
十二、因委托代理或相关事宜产生纠纷时,双方应尽量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受托律师: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
诉讼委托代理合同(经济、民事案件)
诉讼委托代理合同(经济、民事案件)
有关委托代理合同
有关委托代理合同第一条被代理人授权代理人在下列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活动:
(委托代理的权限和具体内容)
第二条代理人必须按照被代理人的授权委托的范围和内容,认真履行职责,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代理人超越代理权实施的民事行为,由代理人自己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是为了被代理人的权益而实施的行为,事后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视为在代理权限内。
第四条代理人不履行职责或者其它违法行为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被代理人的实际损失。
第五条被代理人按照(双方约定的条件),在期限内,支付代理费元。
第六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份,当事人各执一份。
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被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代理的合同 篇13
甲方:北京完美之旅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条款。
一、合作方式
1、出票服务: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出票服务。
2、系统支持:甲方须具备与甲方合作业务所需的机票出票系统及在线分销系统。
3、订票服务:由乙方预订人员在甲方提供的分销系统完成。
4、结算原则:MU/FM/KN航空公司F-Y85折结算、CA/CZ航空公司F-Y90票面+5元/张结算(限制航线除外)。
5、结算服务:甲乙双方需要提供业务接口人、财务结算接口人及详细的联系方式。
二、 账务结算
1、财务对帐:双方每天对帐,当日上午10:00前双方将之前一日的账目对账完毕,对帐确认单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以传真的方式发给对方,确认单作为双方每周结算的唯一有效凭据;
2、退票:发生退票时,应根据实际结算价格及退票费后冲抵票款。
3、结算:甲乙双方采用T+1结算方式,每日 12点 进行款项结算。
4、结算账户: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电子城支行开户名:北京完美之旅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三、保证金
乙方交纳甲方 3万 元作为业务开展期间的保证金,待业务结束后退还。(暂不收取)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制定出票、结算流程;
2、甲方须向乙方传递票号、PNR等信息并配合乙方的信息操作;
3、甲方将对双方合作中所涉及到的乙方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对甲方的业务流程及服务规范提出合理化改进建议。
2、乙方必须具备合法资质,保证合法经营,保证合作的具体开展形式在合作期间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国家相关行业政策的要求。
3、使用甲方客户资料归甲方所有,乙方仅保留每次出票的订单信息用于线
下服务,不能保留客户详细资料。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能以任何理由将任何订票信息挪作他用,或泄露给第三方。
4、若因为乙方打票和收款工作出现问题导致用户投诉或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处理善后事宜并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
6、对于既非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航空公司的原因)而导致的工作引发用户投诉或出现其他问题,乙方有责任和甲方一起做好用户的解释工作。若有需要乙方负责协调航空公司等处理善后事宜。
7、乙方对合作中所涉及到的甲方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六、违约条款
1、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要求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在10日内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
2、若违约方继续违约行为或不履行其义务,守约方除就其所有损失而获得违约方赔偿外,亦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并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利。
3、双方均有过错的,应根据各方实际过错程度,分别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4、若乙方在实际开展业务过程中,服务不能达到本协议规范要求,甲方保留根据实际情况中止直至终止本合同的权利。
5、如因乙方的'过错导致甲方与甲方客户违约时乙方须承担一切连带责任。
七、协议的终止
1、本协议于下列任一情形出现时即终止:
1.1合作期限届满而双方决定不再续约。
1.2协议一方严重违约,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已无履行必要。
1.3在一方出现严重违反本协议内容的行为,并对对方造成或必将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下,守约方终止本协议无须负任何违约责任,并按照相关法规妥善解决。
1.4任何一方宣布破产或进入清算或解散程序。
1.5如不可抗力持续三十(30)日以上,任何一方发出终止本协议的书面通知。
2、任一方在协议期内擅自终止合作,须赔偿另一方由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3、协议终止或解除后,本协议中关于保密、结算、损失赔偿和违约金的约定继续有效。
4、协议期满或协议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的,应自协议终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双方结清所有款项。
八、不可抗力条款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协议暂时无法履行的,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予不可抗力发生后立即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对妨碍协议履行的情形消失后五日内,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提供由相关权威部门出具的关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影响的证明。
九、协议争议解决
1、对于因本协议的解释及执行而产生之争议,应首先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或)经由中立之第三方调解来解决。
2、如争议未能于前述方式在开始协商后三十(30)日内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就该争议提起诉讼。诉讼由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3、上述协商、调解和诉讼期间,双方仍然有义务继续履行协议之规定,保证取票业务的正常开展。
十、保密义务
1、本合同中的条款以及合作期间双方的信息均属商业秘密。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向第三方泄露或用作合作项目开发以外之用途,否则应向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此前一方已经享有的或一方通过合法途径从第三方获得的、或已为公众所知悉的信息不属于前述保密信息。
2、如违反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或以附件的形式对有关问题做出补充、说明、解释。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补充协议或附件、传真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附 则
1、本协议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2、合作期限:合作期限为一年,自20xx 年 9 月 10日起至年 月 日止,合作期限届满后如甲乙中任何一方均未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作的,合作期限将自动续展年。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代理的合同 篇14
甲方:吉林伯仲种业有限公司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处互惠的原则,依据《合同法》和《种子法》的有关条款,就种子供销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订购的品种为销售区域:
一、质量指标:
二、运输:乙方要求货运方式为 :
三、甲方为乙方供应的种子是经过严格检验和产地检疫,无虫害,霉菌,细菌或病毒性疾病和其他杂物,保质保量供给乙方所订购的种子;在收到乙方购种款8小时内为乙方及时发货,并将发货清单,票据随货寄出。
四、乙方购种时需注明品种名,编号,数量及收货人详细地址,姓名,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及运输方式,在签定供货合同后,及时将货款付给甲方。在收到甲方所供种子后请及时复核数量和重量,进行芽率的抽检,15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此期间若无异议甲方则视为种子合格。
五、违约条款:
在收到乙方全部货款后及时为乙方发货;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拒不发货。
交货的时间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范围内。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种子,由于种子本身遗传基因复杂和栽培环境的影响可能会发生变异,如果发生与种子相关内容不符的质量和数量问题,甲方负责所供种子单价以内的责任,但不承但因仓储,运输,管理栽培不当,栽培技术及异常环境气候因素引起的表现性状失常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发生其他质量纠纷需根据《种子法》协商解决。
六、甲乙双方应本着相互诚信,互惠互利的原则,遵守本协议条款的认真落实。
七、协议有效期:全同签定之日起至
八、本协议一式贰份,附件也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盖章并签字后生效(传真件有效),订购单不够时可书写附件。
甲方:吉林伯仲种业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吉林省辉南县富强大街40-5号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手机: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理的合同 篇15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联系人: 联系人:
税务登记号:
兹有 (甲方)委托 税务师事务所(乙方),提供 代理服务。经双方协商,现将双方责任及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一、委托事项:
(一)项目名称:
(一) 具体内容及要求:
(二) 完成时间:
二、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 完成约定事项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元,差旅、食宿等费用另行计算。
(二)上述费用按 方式,自协议签订后 日内支付完毕。
三、甲方义务及责任:
(一)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代理人员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二)甲方必须向乙方及时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会计凭证、账册、报表及其他涉税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涉税资料失实,造成代理结果错误的,乙方不负赔偿责任。
(三)甲方不得授意乙方代理人员实施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如有此类情况,经劝告仍不停止的,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按未服务的时间计算退还甲方。
(四)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条件,及时足额支付代理费。不按约定时间支付的,应按约定数额的 比例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的义务及责任:
(一)乙方接受委托后,应及时委派代理人员为甲方提供约定的服务。
(二)乙方委派的代理人员必须对执业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保密,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乙方必须按时出具代理报告。如超过约定时限,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按收取代理费的 比例支付违约金。
(四)因乙方失误造成甲方不正确纳税,被税务机关处以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的,由甲方负责补税,乙方对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协议签订后,双方应积极按约履行,不得无故终止。如有法定情形或特殊原因确需终止的,提出终止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给对方以必要的准备时间。
六、协议履行中如遇情况变化,需变更、补充有关条款的,由双方协商议定。
七、协议履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八、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九、本协议有效期为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时止。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代理的合同 篇16
合同号:甲方:乙方:市创益专利事务所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人代理商标注册申请事宜,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代理期间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特此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按照乙方要求,提供申请商标所需的详细资料,包括:申请人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商标的图样(每个商标十一张、如需指定保护色彩,提供彩色图样10张)、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并在《商标代理委托书》上加盖公司章。
二、甲方支付乙方申请所需费用:
1、检索费:元(查询时已付并开据发票)
2、注册费:元
3、附加费用:超出商品共项,加收元(指定商品超出10项,每项加收100元)合计大写:人民币仟佰拾元角整小写:
三、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申请商标所需的详细资料及加盖公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并确定上述费用到位后,开始申请程序。
四、乙方确认在下述类别及商品上注册上述商标:商品服务类别:商品服务名称:
五、在商标申请过程中,如果出现“官方审查意见”或“驳回”等有时限要求的情况,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以电话及传真件为据),若因乙方工作失误未及时通知甲方而导致申请失效,乙方返还甲方所支付的代理费用。
六、甲方未在期限内回复官方要求而造成申请失败时,乙方对此不负责任,甲方所支付的代理费用不予以返还。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地址:邮编:电话:联系人:
甲方:(签字)乙方:电话:
___年___月____日 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的合同 篇17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_________纠纷一案,委托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律师为甲方与_________纠纷案的第_________审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行为时,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_________。
六、根据双方协商,甲方应向乙方缴纳代理费_________元。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协议。
甲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第一条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______________事务。
第二条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权限与具体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委托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委托人(是/否)允许受托人把委托处理的事务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五条 受托人有将委托事务处理情况向委托方报告的义务。
第六条 受托人将处理委托事务所取得的财产转交给委托人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委托人支付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所付费用的`时间、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报酬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委托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话:
开户银行:
邮政编码:
监制部门:
受托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话:
开户银行:
邮政编码:
印制单位:
代理的合同 篇18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签约时间:20 年 月 日 有效期 年
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甲方产品一事,达成一致,签署本合同,各方在此承诺已完全知悉并理解经双方协商确认的本合同的所有条款的含义。
一、 经销范围和内容
1.1甲方指定乙方作为 地区 渠道乐盒l8网络高清点播机产品指定经销商。同时,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的条款、条件以及范围行事。
1.2乙方为 地区独家代理商:在乙方完成考核任务指标并遵守本合同及甲方代理商管理政策的前提下,甲方承诺在此区域的乐盒l8网络高清点播机产品乙方拥有独家代理权。
二、 合同期限内任务目标
乙方必须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完成销售(任务细分见附件一)
三、 产品价格政策
3.1甲方给予乙方产品的供货价格见附件三,之后的供货价格如有变动,以甲方届时的书面通知或者公告为准。
3.2 如甲方对乙方供货产品有价格调整,其间的产品盘库、价保补差等相关事宜届时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乙方在甲方帐面上的余款(调价补差款、返利)在乙方下次提货时冲抵货款。
3.3成为甲方独家代理商可享受价保政策,准代理商期间不签订价保协议。
四、 产品定购与供应
4.1经甲乙双方商定,乙方首批订货金额为 元人民币(详细在附件一中填写)。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后10日内将首批款项通过银行电汇方式划入到甲方指定账户,如乙方未如期执行,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并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4.2乙方应如实、有效、完整、正式填写代理商登记表,并经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同时加盖公章(格式见本合同附件二)。
4.3甲方收到乙方的足额货款,按订单供货。订货数量最少为10台,并按10台倍数累加。
4.4甲方通常采取汽运方式向乙方供货,甲方发货到乙方指定地点(收货地点限于省会级城市和地级市),汽运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4.5原则上甲方营销体系采用代理制,即甲方下设若干地区独家代理商,地区独家代理商下设若干经销商,甲方直接管理地区独家代理商,地区独家代理商管理其辖区内经销商。当地区无独家代理商,甲方直接管理经销商直到当地有独家代理商为止。或者当地独家代理商违反甲方有关营销规定,或者虽当地区内有独家代理商但其不能覆盖区域,甲方有权直接管理和下设经销商。乙方对甲方的营销体系及其管理制度表示了解和接受,如有违反同意按照甲方规定承担全部责任,相关营销规定解释权属甲方。
4.6 乙方负责该独家代理区域内经销商的供货,供货价格按甲方指定经销价格政策执行(见附件三)。甲方根据市场情况变化如需更改价格政策时,以正式书面盖章文件通知乙方,价格政策甲方享有最终解释权。
4.7 当乙方未按甲方规定覆盖到指定独家代理区域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未覆盖到的经销商供货,进货数量计入乙方年度业绩中,并计算年度返利。
4.8 当甲方发现乙方连续三个月无进货记录,或连续两个季度进货均未达到该季度总任务的50%时,或乙方经营中违反甲方价格政策分销和销售产品时,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独家代理权及相应奖励政策。
4.9 凡乙方取消订单、拒绝接收货物、无正当理由退货的,应按当笔货物总金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属乙方特别定制产品,则乙方拒绝接收货物或无正当理由退货,应按当笔货物总金额的1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 付款方式及期限
5.1本合同采用现款现货的付款方式,即甲方确认乙方款项到达甲方指定帐户,并核对与乙方所下订单信息无误即可发货给乙方。
5.2乙方以支票或银行电汇方式向甲方付款,乙方应将款项交付甲方指定的财务人员,其他人员无权接受乙方的支票等结算票据。如乙方将票据交付给甲方指定人员以外的人员导致票据没有到达甲方,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自己承担。
5.3如乙方需现金支付货款,乙方须经甲方财务责任人同意并将现金送交甲方指定接受地点或接收人方可。
5.4票据必须填写甲方户名,不写户名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自己承担。
5.5未经甲方正式同意,甲方销售人员不得收取现金、空白支票、背书承兑等可背书转让的票据,如乙方将其交给甲方人员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自己承担。
甲方开户行与帐号:开 户 行: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 ______
乙方开票信息:
公 司 名 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和电话:
开户行及帐号:
六、 产品交付与验收
6.1乙方将指定的接货验收人、验收地点等详细信息填写到(附件二)经销商或代理商登记表中。
6.2甲方作为乐盒l8网络高清点播机的生产商,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相应标准的合格产品。国家未有特别约定的,按照甲方企业标准执行。
6.3产品到达乙方指定地点后,若收到的产品有数量不符、外观损坏等特殊情况,应在货物到达当日书面通知甲方,超过两个工作日未提出的,视为验收完成。
6.4乙方应当在货物签收后当日立即签发产品签收单传真至甲方,甲方以乙方签发的产品签收单时间为标准确定提出异议的有效性,若乙方在签收货物两个工作日内,未将产品签收单传真至甲方,则以甲方产品签收单为准,视为乙方签收完成。乙方在验货时如发现有短货或货损的情况,应立即与运输部门联系,及时查对核实,并将此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必要时应向公安、保险等部门报案,并取得有关单位的有效证明,以便处理或索赔时有据可依,否则甲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6.5乙方在收到货物后七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视为甲方供货符合合同要求,乙方对产品验收合格。
6.6参加验收人员为合同及附件中指定甲乙双方代表人。
6.7乙方定货后,甲方按合同约定发货到收货地点后,乙方应在18小时内安排订单中指定的收货人完成收货,否则,乙方逾期接收应支付逾期接收货物期间甲方保管或委托第三方保管的费用;逾期七天不提货(视为乙方拒绝接收货物),甲方将有权自行处置货物,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 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7.1资金、物流责任:乙方作为甲方本合同指定区域的独家代理商,承担乐盒l8网络高清点播机 前款1.1所述 区域的物流、资金流的全权责任。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在当地的销售推广工作。
7.2窜货管理。
7.2.1乙方作为甲方乐盒l8网络高清点播机 前款1.1所述 区域独家代理商,应保证所经销的产品在 前款1.1所述 区域规范运做。所辖区域市场价格严格按照甲方下发的价格政策有关规定执行,禁止下游经销商向其他区域进行任何形式的跨区域销售。如发现乙方下游经销商违规向其他区域销售,甲方将对乙方的窜货机型处以每台双倍统一零售价的罚款,如拒绝缴纳罚款,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和经销权利,并有权取消年终奖励。
7.2.2如乙方或乙方所属下游经销商出现窜货现象,乙方保证对下属经销商的窜货行为承担全部责任;并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乙方未做出任何回复,甲方将视为乙方默认不回购,甲方视为乙方恶意串货,将采取但不限于罚款,扣除奖金等方式处理,直至取消代理资格。
7.2.3乙方承诺对甲方公司的窜货管理规定了解并接受,如有违反同意按照甲方规定承担全部责任,相关窜货管理规定解释权属甲方。
7.3价格管理。乙方有义务遵照甲方制定的价格体系执行,如因此造成窜货等市场问题,甲方将追究乙方责任。
7.4客户服务。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做好客户服务工作,甲方协调乐盒l8网络高清点播机售后服务中心全面负责售后服务,详细内容参照国家有关“三包”规定和甲方有关客户服务政策执行。
7.5市场信息。乙方有责任努力扩大甲方产品在乙方代理区域的销量,提高市场份额,并按照要求向甲方提供产品进销存信息及其他市场信息。乙方每周定期向甲方报告产品库存信息,市场同类型产品的信息,以便甲方及时对乙方的支持。
7.6乙方应每周一上午11点前上报前一周终端销售情况报表给甲方指定对接人员。
7.7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在该区域的市场或促销活动。
八、 违约责任
如果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另一方在此后任何时间可以向违约方提出书面通知,违约方应在1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并采取补救措施,如果该通知发出15日内违约方不予答复或没有补救措施,非违约方可以终止本协议的执行,并依法要求损害赔偿。
九、 特殊约定
乙方理解并同意:除持有甲方出具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加盖甲方公章并有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外,甲方任何业务经办人员无论以口头形式或书面形式作出的任何业务承诺、任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经甲方授权以甲方名义、以甲方业务员名义发出业务订单,接收、验收或确认任何工作成果),都不代表甲方,该种行为完全是其个人行为,乙方同意由此发生的所有法律后果都自行承担,无权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对乙方不按此条约定执行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行为涉及金额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
十、 知识产权的归属
10.1乙方理解:甲方拥有乐盒系列产品的全部知识产权,乙方除按本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力外,不得以其他任何方式行使乐盒系列产品的其他权力。
10.2乙方同意:乙方销售的乐盒系列产品中软件部分的最终用户使用许可授权均以甲方现有的授权使用许可协议为准,乙方无权向最终用户进行其它授权。
十一、 保密条款
11.1本发行产品的程序和文档以及甲方的销售计划、价格政策和市场策略均为甲方的有价值的商业秘密,乙方保证不泄露这些商业秘密,也不为本合同规定以外的目的而使用这些秘密。
11.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有关产品、市场的文件均为乙方有价值的商业秘密,甲方保证不泄露乙方的商业秘密,也不为本合同规定以外的目的而使用这些秘密。
11.3双方应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制定有关制度,以保证接触到上述秘密的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职员、顾问)不泄密。一旦发现对方的商业秘密有泄露的迹象,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尽可能地采取救济措施,使损失最小。〖1〗〖2〗〖3〗〖4〗
11.4在本协议终止时,双方应向对方交还(或销毁)对方有关的全部资料及其备份并继续负有保密的义务,直到对方将其公开为止。
十二、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如因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履行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发生的其他业务出现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十三、 条款的完整性
甲、乙双方均承认,已阅读过本协议,并同意:本协议为双方关于发行合作事宜的所有协议和约定的全部记载,并已取代以前所有的口头的或书面的约定、意向书与建议。未经双方书面修订,不得对本协议加以变更。协议附件是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 协议的修改
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果有一方认为需要修改,需向另一方提出书面的修改建议和理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才能修改,并形成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如果双方未达成新的修改意见,则原有协议继续有效。
十五、 不可抗力
15.1在协议的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战争、水灾、火灾、地震等等不可抗力事故,将影响协议的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通知对方。并尽快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进行确认。
15.2双方尽快根据此项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协商本协议的进一步执行问题。
15.3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对履行协议的延误或无法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不负法律责任。
十六、 标题
本协议各条标题仅具有提示和注意的作用,不作扩大的解释。对于协议内容的一切解释均以标题下的正文为依据。
十七、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除非双方另有明确约定,附件内容与主合同相矛盾时应以主合同为准。
甲方(供方)北京宏景捷讯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需方)
单位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单位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代理的合同 篇19
档案号:
南京市劳动合同书
甲方(单位)全称 单 位 类 型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登 记 注 册 地 江苏省南京市 邮编 实 际 经 营 地 江苏省南京市 邮编 210000 劳动保障证号组织机构代码证号联系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职工)姓名 性别文化程度出 生 年 月 在本单位工作起始时间居民身份证号劳动保障卡号 户 籍 所 在 地 邮编 实 际 居 住 地邮编职业资格证书名称及等级 就业登记证号联系电话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劳动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1)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年 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双方或一方不愿续订的,本合同终止。若乙方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依照第四十五条规定顺延至情形消失时终止。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 / 年 / 月 / 日起。乙方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情形之一,并提出或同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双方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本合同自/ 年 / 月 / 日起始,以完成/ 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该工作为甲方事先确定并且完成目标是确切具体的)。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工作内容:甲方安排乙方在 岗位从事 工作。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工作的内容和要求应当符合国家制定的劳动基准。
2、工作地点: 江苏南京 。
3、乙方应当提高职业技能,按相关标准及甲方依法制订并公示的劳动规章和合同约定履行劳动义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乙方的岗位实行(标准、综合计算、不定时)工时工作制。其中,标准工时工作制度为(常白班、/班/运转工作制),每天工作 八 小时,每周休息日为周六、日 。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时工作制的岗位(工种),应当经甲方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2、乙方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权利,乙方具体休息办法和时间按甲方规定由双方商定。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应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按规定安排补休。
3、乙方休息休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或扣减办法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四、劳动报酬
1、每月 日为甲方工资发放日,工资发放形式为(现金直接发放、委托银行发放),乙方的工资标准采用下列第(1)方式确定:
(1)月薪制:每月为/ 元,具体办法按照甲方依法制订的相关规定执行。加班加点工资按国家规定的加班工资的计发基数标准计算。
(2)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为每月 / 元(实行年薪制的每月预付工资为 / 元);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按乙方的业绩和甲方依法制订的`相关规
定考核确定。(3)计件工资制:计件工资的劳动定额管理按照甲方依法制订的相关规定,乙方的定额单价为 / 元。甲方确定、调整劳动定额的标准应当保证本单位与乙方同岗位90%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超过法定工作时间及标准以外劳动定额,应当按照法定加班工资的标准计算计件工资。
(4)其他工资分配形式:
2、乙方从事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工种、夜班劳动、高温等作业的津贴、补贴,按国家和甲方有关规定或集体合同执行。
3、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时,必须出具工资清单,包括乙方姓名、发放时间、应付工资、实发工资、代扣和扣减工资等项目内容,由乙方签字确认。
4、甲方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经济效益增长情况、当地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等标准,通过工资集体协商以及工资正常增长制度,合理增加乙方工资报酬。
五、社会保险
1、自劳动关系建立之月起,甲乙双方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2、甲方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臵公布本单位和个人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乙方监督。
3、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和双方约定的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保证执行国家关于特种作业、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规定,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伤亡事故,减少职业病危害。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甲方应当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并在乙方离职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2、甲方承诺,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和甲方规定的劳动安全规程和标准。
3、甲方及其管理人员应当保障乙方在工作场所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并不视为违反本合同。乙方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甲方应当负责及时救治,并按规定为乙方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及相关待遇。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保证其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
七、其他约定条款
1、试用期:乙方试用期自/ 年 / 月 / 日起至/ 年 / 月 / 日止,试用期乙方的工资待遇为/ 元/月(或合同约定工资的 /%)。
2、培训服务期:乙方由甲方出资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双方可依法约定服务期;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承担的违约金不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双方约定的培训和服务期协议为本合同的附件。3、保密和竞业限制:乙方依法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义务。乙方的保密范围为:/ ,竞业限制的范围 / ,竞业限制的区域为/ ,竞业限制期限为 / 月。竞业限制期间,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元。
双方约定的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为本合同附件。
4、其他(补充保险、福利待遇等)约定:
八、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条款内容或重大事项变更时,双方应当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变更本合同。
九、本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应当按照法定的条件、程序和经济补偿规定标准执行。甲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处理。
双方依法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办理完毕乙方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甲方依法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相关费用,在乙方履行完交接手续时支付。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 叁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至少各执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并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理的合同 篇2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提供域名注册、虚拟主机台租用、internet主机托管、以及多媒体和互联网软件增值服务,甲方作为乙方业务的代理商,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签定以下合同:
一、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应为域名及增值业务中所包含的业务及服务进行必要的宣传,并为用户提供基本的技术咨询;
2.如甲方开展乙方的增值类业务,且甲方采用虚拟主机方式建立自己的网站,则甲方需将该网站设置在乙方的服务器上;
3.甲方应按双方约定的管理流程与其发展的用户签定统一的业务申请表;
4.甲方应负责其发展用户的后续升级工作(即负责用户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com上所使用服务项目的增减);
5.甲方应负责其发展用户的基本技术支持工作,工作范围详细说明如下:
1)更改密码
2)修改集团电子邮箱名称
3)设置url转发
4)设置邮件转发
5)设置邮件自动回复
6)网站空间使用状态
6.甲方为其发展的用户提供除乙方域名及增值业务以外的服务,如homepage制作等,由甲方负责售后服务工作;
7.甲方和甲方发展的用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邮电部《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国际联网管理办法》和《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8.甲方应为其发展的用户开据全额发票,并承担相关税费;
9.甲方应执行乙方规定的统一资费及服务标准(资费及服务标准以乙方网站。________________.com公布的.信息为准),浮动范围不能超过50%,否则必须经过乙方同意。
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增值业务系统安全可靠的运行;
2.乙方保证对邮局数据进行每周备份,对web及数据库数据进行每天备份,并保存一周内的备份数据。
3.乙方负责域名注册系统的正常运行,为甲方发展的用户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如电话、在线技术手册等),但不包括甲方责任的内容;
4.为甲方及其发展的用户提供免费培训(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乙方负责制定相关的资费标准和服务标准;
6.乙方为甲方开据相应金额的发票,并承担相关税费;
7.乙方在收到甲方业务款后两个工作日内开通相应服务(不包括域名注册服务时间);
8.为甲方建立网站提供优惠(按甲方获得的代理价格),并提供必要的宣传。
二、违约责任
1.甲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乙方有权中止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2.如因甲方原因(如未按资费标准和服务标准提供服务、付款不及时等)造成用户争议,由甲方负责;
3.如因乙方原因,而非电信部门检修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虚拟主机服务中断或开通不及时,由乙方担负赔偿责任,具体赔偿方式:
一个月内,虚拟主机停机时间超过1天,补偿客户一个周的租用时间。
一个月内,虚拟主机停机超过3天,补偿客户一个月的租用时间。
一个月内,虚拟主机停机超过1个周,免除客户1年的费用。
三、免责条件
1.因电信部门检修等原因造成服务中断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服务中断,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四、乙方信息
________________多媒体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信用卡汇款方式
招商银行一卡通: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国银行长城卡: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国工商银行牡丹卡:________________
中国建设银行龙卡:__________________
邮局汇款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代理价格
请mail致________________.com,获拨打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获取代理价格。
六、代理结算方式
服务类型结算方式
代理业务甲方需先交纳代理预付款不少于______元。甲方在代理网站递交服务项目______小时后,乙方即将相关费用从甲方预付款中扣除。当甲方业务预付款不足以继续支付服务项目时,甲方需以支票、汇款或现金等形式将后续域名预付款汇入乙方指定帐号。乙方在收到甲方款项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将发票寄出给甲方,并做相应的预付款确认以保证甲方正常的后续域名注册工作。______元的预付款不予退还,预付款后的款项在合作结束后全款退还甲方。
七、合同终止
1.一方需提前一个月向另一方提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
2.甲乙双方任一方违反本合同,且在______天内未能作出书面通知用以更正;
3.甲方的合并,解散等法人变更的原因;
4.甲方未按规定期限为其业务向乙方付费;
5.甲方停止经营本合同所涉及的业务;
6.甲方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
7.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
八、合同附件
1.甲乙双方约定的开户管理流程
2.甲方的详细联系信息
3.甲乙双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果甲方是个人,则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本合同内容以乙方网站上下载的合同内容为准,甲方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双方协商解决。未经乙方同意,甲方私自修改的合同内容无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友好协商解决,如有争议,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
代理的合同 篇21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就甲方独家代理产品《Longman English Success》——多媒体课程(以下简称“产品”有关“产品”详细定义见附件一,英语终端用户及代理价格体系)进行合作推广;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 合作范畴
1. 合作区域
1.1甲方同意乙方在在学校内,进行“产品”的推广及宣传。
1.2若乙方推广范围超出协议范围,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由双方另签协议;否则严禁乙方超出协议范围进行推广和宣传工作。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产品直接销售或是变相销售给任何用户。
1.3乙方在本协议范围内不可发展下属公司或合资公司或其他公司为其下级代理。
2. 顾问销售产品/服务
2.1甲方授权乙方在本协议区域范围内合作推广的甲方产品/服务品种为:《Longman English Success》 成功英语多媒体课程。
3. 产品/服务价格
3.1《Longman English Success》销售给终端用户的价格体系及政策见(附件一,朗文成功英语终端用户价格体系)。
3.2乙方在与其客户推广及介绍“产品”时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一,朗文成功英语终端用户价格体系)来进行宣传及介绍。
二. 合作期限
1.甲乙双方本次合作期限为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为期一年。
2. 若合作双方任何一方在合作期间无法履行合作义务,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而无法调解时,另一方有权终止合作,并按相应终止条款执行解约事宜。
三、乙方特别责任
1.乙方在签署协议后交纳500元的押金,协议终止时退还或从佣金中抵扣。
2.乙方应确保其销售人员在宣传推广协议产品时,必须按甲方《产品宣传条例》如实全面地向客户介绍产品特点、服务模式、收费等情况,不得做出虚假或是误导性的陈述。
3.乙方须保证在推广甲方产品的过程中,维护甲方的良好形象,不得做出有损甲方利益的事情或发表有损甲方声誉的言论,不得擅自利用甲方声誉进行其它产品或服务的推广。
4.乙方每个月度底如实向甲方通报业务开展情况。
四、甲方特别责任
1.对乙方推广人员提供必要的关于协议产品/服务的培训。
2.有关产品/服务的内容、价格等变动情况及时通知乙方。
五、销售额分配比例
乙方推广,宣传甲方独家代理的“产品”并促使乙方客户与甲方签署“产品”销售合约的(“产品”单价参照附件一,朗文成功英语终端用户价格体系),甲方将在收到乙方推荐客户的全部合约款项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合约总价内“朗文成功英语多媒体课程部分”的全部销售金额的10%作为乙方的顾问费。
六、广告和促销
甲方将根据业务需要安排宣传软文、广告或其它市场推广活动。乙方须配合甲方广告或促销活动在协议范围内进行产品的推广工作。乙方认为必要时,可以向甲方提出共同进行市场推广的'计划,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可另行就具体的推广计划的内容和形式达成协议。
七、终止
1. 若合作双方任何一方在合作期间无法履行合作义务,或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协议条款而无法调解时,另一方有权随时书面通知中止合作。
2. 协议到期自动终止。
八、保密
乙方在本协议期间及其终止的任何时候应对甲方的任何产品承担保密责任,严禁拷贝盗版。
九、知识产权
在甲方和乙方的合作中,乙方不享有甲方产品的所有目前的和将来的专利权及专利申请权。乙方不得从事任何损害甲方对知识产权享有的权益的活动。
十、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无法履行本协议的情况下,受该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无需向对方承担责任。可以构成不可抗力的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例如:类似非典的大规模疫情)、火灾、爆炸、战争或内乱、罢工、禁运、政府行为或交通延迟。
十一、争议解决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让互谅的原则协商解决。当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情况下,提交上海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十二、其他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约定。
2. 本协议连同附件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理的合同 篇22
甲方:
乙方:
本合同就甲方授权乙方使用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品牌,开办“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事宜,双方同意订立下列合同条款。
第一条 总则
1、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食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
2、 乙方需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依法纳税。除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外,甲方不参与乙方经营中的具体管理。
3、 在乙方确认和遵守甲方统一的“公司标识”和“公司形象”及“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统一运作管理模式的前提下,乙方自愿和“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开展合作经营活动;甲方以此为条件给予乙方授权经营资格。
4、 在合同期间,乙方可以使用甲方的公司标识、服务标准及有关的标志、标签和招牌等甲方统一的“公司标识”和“公司形象”及“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统一运作管理模式。
第二条 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1、“公司标识”是指带有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统一标识的公司店面形象和服务标志等全部营业特征。
2、“公司形象”,指甲方成立以来运用“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的经营技术资产,取得的被社会广泛认知的信用,及由此而取得社会共识的甲方具备高知名度的企业品牌。
第三条 乙方授权资格的确认
1、 乙方必须依法登记成立独立性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
2、 乙方应具备符合本行业经营资格准入的相关兴趣或条件。
3、 乙方必须遵守和维护甲方“公司标识”和“公司形象”及“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统一运作管理模式。
第四条 乙方店址确定
1、 甲方同意授权乙方在 省 市 区(县) 街(路) 号开办经营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 店。
2、 为规范与保障整体市场经营,甲方不得在 区域范围内自设或开设第三方的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
3、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两个月或连着两个月没有形成正常的销售业务者,公司视其为自行放弃,将退还其合作创业费用,收回其区域代理资格,批准他人签约开店。
第五条 特许经营权
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给予乙方授权资格后,允许乙方使用甲方“公司标识”和“公司形象”,并给予乙方经营的支持与协助。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支持的方式由甲方以书面文字确定。
2、 乙方需按本合同的相关约定服从甲方统一的工作室作业规范与管理守则。
3、 合同终止后,如不再续约,乙方则不得继续使用甲方的“公司标识”和“公司形象”。
第六条 乙方的经营证照办理
乙方应自行办理保健食品、营养食品、日用品等经营项目资格(费用自理)。
第七条 质量条款
1、甲方产品质量符合企业标准。
2、甲方产品质量保证条件:
(1) 不得与有毒、有害或其他污染的物品混装、合运,长途运输必须有适当的保护,防止日晒雨淋。
(2) 贮存在避光、阴凉、干燥处,防止受潮受热。
3、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符合上述质量标准的产品,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直接经济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4、乙方必须按甲方提示的产品质量保证条件中的规定妥善储存、运送甲方产品,且以“先进先出”的原则销售产品,对乙方因违反上述两原则导致的损失与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第八条 专卖店的选址与开发
1、 乙方的经营地址和经营面积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后再确定。如甲方已确定同意后则出具有关文件给予乙方。
2、 为维护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形象的`统一性,乙方的内外装修样式应符合甲方统一规定的标准(标准由甲方提供)。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甲方提供的标准(特殊各案经报备核准者除外)。
3、 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两个月内,务必将开店前工作准备就绪,甲方将进行验收,经书面确认后方可对外开业营运。如限期内未能达到甲方规定要求,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九条 营业准备及人员培训
1、 为使乙方能正常营业,在乙方开业前及合同执行期间甲方随时指导乙方必要的经营方法和营销策略。
2、 甲方可在总部所在地免费为乙方培训上岗人员(包含储备店长),乙方的从业人员必须经甲方的统一培训合格后方能正式上岗服务(人员薪资由乙方支付)。
3、 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的上岗人员必须积极参加甲方举办的各类教育培训计划,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专业素质和销售技巧等专卖店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的各项专业技能。
第十条 营业期间的业务指导及监督
1、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经营服务管理制度和相关文件。
2、 乙方必须按甲方门店标识管理标准进行门店管理。
3、 乙方营业期间需接受甲方专业人员的营业指导。甲方可根据乙方经营情况派专业人员对乙方进行指导,乙方应配合甲方所派遣人员实地了解乙方的各项经营现况。
4、 乙方上岗人员需遵守甲方制定的统一服务规范并接受甲方营业督导人员检查。
5、 为统一管理及完善终端服务体系,甲方专职督察员有权严格按公司有关规定随时对乙方进行日常店面、服务等检查。
6、 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与聘用员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按时发放工资。
第十一条 市场宣传
1、 甲方将根据市场需求,适时对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进行品牌宣传、发布电视广告、开展营销、促销等活动,提高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形象,具体方案由甲方确定,乙方应主动积极参与、配合。甲方统一进行宣传、促销活动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如需乙方承担相应费用,需事先征得乙方同意。
2、 乙方应致力于促进销售的宣传推广活动,但乙方在业务推广活动中,应使用甲方核准的宣传资料,不得破坏甲方整体企业形象,不得擅自夸大商品功效,进行不实宣传。
3、 乙方后需宣传品甲方按成本价提供。
4、 乙方自行进行市场宣传,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 产品配送与退换
1、 为确保产品质量,公司统一对乙方进行物流配送。配送程序:公司直接配送。物流配送费用一律由乙方承担。
2、甲方确认订单后,应于收到乙方货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发货。
3、乙方需在约定时间、地点按时取货并验收,否则甲方将视为乙方收到货物并验收无误。
4、乙方在收到货品后,必须在八小时内完成验收工作,如有破损或其他问题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并于二十四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将明细报送或传真给甲方,否则甲方视为所交付商品全部符合要求。
5、为确保产品质量,乙方的产品购进必须由甲方的物流中心统一配送,不得私自从其他渠道自行购进产品,也不准将产品在乙方区域外做其它模式销售。
6、乙方开业准备前,应根据甲方提供的产品目录报送配送计划(要求品类齐全、确保重点品种),甲方根据乙方的配送计划准时配送订购产品至指定地点。
7、在乙方正常营业期间内,要根据经营实况向甲方报送月商品要货计划,甲方根据乙方的月订货申请,定期配送商品给乙方。
8、乙方应按月度需货计划(单次进货额不少于5000元)上报公司,并将货款按总款额的100%汇入甲方账户。
9、甲方首次提供货品,乙方如接受甲方所配全部货品,在收到货物三个月内可换货。后期乙方按自行需求配货,甲方不接受任何换货要求。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店长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往返运输费用,同时必须保证换货产品:①必须距产品保质期前12个月以上提出申请;②对于已无法继续投入使用的换货须待验明原因后再由双方协商决定如何分配;③质量不是由于乙方违反第七条第四款所致。
第十三条 店面的级别分类
1、店面应选择在交通便利、人口集中、消费水平高的社区、综合性医院、代谢病(糖尿病)医院附近等。
2、乙方所在城市,以一个县(区)一家实体店面为基准,以此类推。
3、合同签订后,乙方将获得甲方提供的5000元创业基金(最低投资额度将不获得创业基金)。甲方将按乙方投资金额为乙方提供相应额度的产品,如投资5000元将获得甲方提供的价值1万元的产品;投资3万元将获得甲方提供的价值5万元的产品;投资5万元则将获得甲方提供的价值10万元的产品,以此类推。
4、甲乙双方正式签订合同后,除初次由甲方配货外,此后乙方提货不得低于5000元。
5、甲乙双方在签订正式合同前,乙方应向甲方交纳押金 元,甲方确保乙方指定开店地点在一个月内不予其他人洽谈,待合同签订后押金转为货款。
第十四条 价格条款
1、乙方应配合执行公司所制订的全国统一价格体系,进行销售服务。
2、乙方销售甲方产品时,必须遵循甲方规定价格,不得低于市场价格抛售。
3、不可抗拒之因素,如原料成本致使供货价格或销售价格调整时,甲方应提前告知乙方原因及相应对策。
第十五条 账务管理
1、乙方必须建立健全的
(1)库存商品账
(2)销售日报账
(3)进货单据等
2、乙方的各项账表必须保存完整,保存期限应不少于合同期。
3、乙方每月的3日前应向甲方上报一次真实的全月销售报表,以利于甲方的辅导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 纠纷、质量事故报告义务
乙方在经营中发生质量投诉,由此引起的相应诉讼及其他纠纷,应尽快妥善处理,避免和减少对甲方的负面影响,并及时报告甲方,以获得支持和协助。
第十七条 库存商品管理
1、 为使乙方能规范商品进、销、存管理,需遵守甲方的各项商品库存管理规定,且须定期向甲方报送商品进、销、存等报表。
2、 甲方对乙方报送的各种报表定期核对,如发现乙方报表与实际情况不符,需通知乙方改正。如有必要甲方可派督察员参与乙方商品的盘点清查工作,乙方不得拒绝。
3、 乙方应加强有效期产品的管理,执行商品“先进先出,先产先出”的原则。甲方不承担乙方库存商品到失效期而发生的损失。
第十八条 合同期限
1、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如乙方要求继续经营,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定合同,此合同续延一年,依次类推。
第十九条 年度销售目标分解:
1、年度销售目标:“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品牌保健食品、营养食品、日用品、医疗器械全系列产品的销售目标为 万元。
2、乙方在前两个月,必须达成新成交客户300人的目标,方可取得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的经销权,否则甲方有权降低乙方的代理级别或取消代理权。
第二十条 合同的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1、 乙方如发生以下的各项行为之一,在甲方要求下乙方必须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其违约行为,乙方超过甲方规定期限仍无改善时,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 乙方违反国家关于食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其它法律法规;
(2) 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的规定及操作流程;
(3) 乙方向甲方报送的报表和账簿失实、弄虚作假或不按时向甲方报送;
(4) 对甲方信用形象造成重大伤害;
(5) 妨碍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正常的销售营运时;
代理的合同 篇23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为使甲方____________产品全面推向市场,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方本着合法、公正、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书,以资双方信守。
一、 代理产品、区域、期限
1.代理产品名称:____________
2.代理区域:____________辖区范围内。
3.代理期限:____________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满后,双方满意可续约,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代理权。
二、 双方责任、权利
(一)甲方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成为甲方在__________市场销售合法总代理商,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另设总代理商。
2.甲方依照本合同之约定管理乙方代理区域的经营活动,协助乙方做好区域内营销推广工作。
3.甲方保证乙方货款到账12小时内发出货品(特殊订货除外),并保证产品长期供应。
4.甲方提供相关的产品证书和文件资料等。
5.甲方保证产品质量,对产品实行三个月内包换,一年保修,终身维护的质保承诺。
6.甲方积极配合乙方进行销售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
7.甲方授于乙方“代理授权书”并享受调价时的库存差价补偿与其它优惠措施。
(二)乙方责任、权利
1.乙方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完善经营甲方产品的各项手续。
2.乙方在授权区域内依法经营,认真负责地完成甲方授权代理事项,做好销售工作,因乙方不依法经营,违反代理协议书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贯彻,融汇甲方营销理念,接受甲方的业务培训,服从甲方的营销指导及考核。
4.乙方必须具备一批高素质的销售人员,在所属区域内,建立自己的销售网络,与甲方同时进行网络化经营,并经常性,有针对性开展一系列的促销宣传活动。
5.协议生效后,乙方可以以甲方总代理或办事处的名义对外宣传。
6.乙方负责在代理区域内本产品的广告宣传及费用,设计光盘由甲方提供,依法办理产品有关宣传手续,做到合法经营。
三、 总代理商从事的业务范围
1.区域内二级代理商的建立。
2.区域内零售市场的建设,以及产品的批发,终端销售。
3.密切与工程商合作,或与房地产商及需求单位直接合作。
4.经常进行宣传促销活动。
四、 代理条件
1.乙方必须是注册合法的公司或经营单位,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一定的市场经营网络。
2.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企业有关资质(企业营业执照、工程施工资质证、销售许可证)。
3.乙方必须完成甲方对其区域规定的首批进货额,季度进货额。
4.签约后,乙方在半年内必须完成(50%以上)区域内的市场营销网络建设。
5.乙方与区域内代理商,二级经销商等所签订的合作协议由甲方、乙方、经销方三方共同签订,或乙方签订后报甲方备案。
6.乙方在区域销售运作中,应严格遵守甲方提供的经销价格体系进行网络销售,乙方供给二级代理商的供货价格按限定供货价的规定执行,乙方区域内零售价格最高不得超出甲方提供的20xx年全国统一零售价,最低可以下浮__________%,如需超出,必须征得甲方书面授权方可执行,否则将取消乙方代理资格,同时赔偿甲方为此造成的各种损失。但对于房地产工程的批量供货可由总代理根据实际情况自定。
7.乙方必须接受甲方业务培训及营销指导内容:
(1)安业系列产品各项功能的操作及安装使用。
(2)甲方营销政策及营销思路的贯彻。
(3)市场网络建设、规划及销售人员队伍建设。
(4)通过多渠道开拓终端销售业务。
8.不得同时经营其它同档次品牌的同类产品,不然代理权自动取消。
五、 代理数量及价格
1.乙方首先支付__________万元RMB货物订金,并可在订货金额内进行货物订购(三个月内),乙方每季度必须完成________万元RMB的进货额,全年必须完成________万元RMB进货额。(具体产品价格及品种见附件)
2.乙方承诺本协议签字之日起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首批货物订金_____万元RMB,(甲方按4个月完成供货,每月为_______元RMB)如不按时付货款,本协议将自动失效。
3.甲方年终考核乙方年进货总额及市场网络建设情况,如按时完成年进货量及市场网络建设,甲方按乙方年进货总金额的___%给予返利,如超额完成年进货量,超额部分按______%给予返利。
4.乙方代理区域内所设的二级代理商,经销商,工程用户所需产品由乙方负责统一向甲方购进,或书面委托甲方向乙方指定地点办理托运。
5.从第二季度开始,若乙方提货量达不到本协议规定的每季度进货量的______% 且市场网络建设达不到协议指标时则不享受区域总代理政策,乙方不得再以甲方代理商或办事处名义对外宣传。
六、 其它
1.乙方如自动放弃代理权或违约被甲方终止代理权,乙方所有产品不得低于甲方全国统一市场价格的______折销售。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在该地区销售的损失。
2.乙方售出的.甲方产品在使用中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时,甲方应及时调查情况,在质保时间及围内的产品给于换货,并承担所有运输费用。
七、 付款、运输方式
1.乙方款到甲方账上,甲方即可发货,并告知运费价格。
2.运费由乙方负责。
八、 宣传、技术支持:
1.宣传资料按乙方提货比例配送,并可提供宣传资料光盘供乙方大批量印刷宣传使用。
2.甲方提供代理授权书,技术培训资格证书。
3.甲方免费提供传喷画和培训手册。
4.乙方完成首批进货额时,如需派员到甲方进行技术培训时。交通自理,食宿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进行大工程项目同时,甲方可派员进行技术支持,交通费甲方自理,住宿由乙方负责。
5.提供工程设计方案和技术指导。
九、 违约与仲裁
1.未经甲方同意,如乙方违约跨区销售,一经确认,首先罚违约金人民币______万元,然后再将实际损失的额赔偿给甲方。
2.自乙方代理资格生效之日至代理资格失效之日内,甲方不得再到乙方代理区域内进行销售,如有违反,首先罚违约金人民币___万元,然后再将实际损失数额赔偿给乙方。
3.在协议期内如发生分歧,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可按《合同法》处理。
十、附则
1.在甲方未设立产品总代理地区,为扩大销售量,乙方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可向该地区销售代理产品。
2.在合同签订后,合同可到公证处公证,公证费由提出方承担。
3.签订本协议时,乙双方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证书,企业有关资质证明。
4.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议。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即可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理经营的类型/代理经营
1.按照代理人代理权限的大小分类
1.1总代理
总代理是指委托厂商在指定地区的全权代表。在各种代理业务中,总代理的权限最大,其代理行为直接影响着委托人的经济利益。因此,作为总代理商,必须具有雄厚的资金实力,有效的销售渠道,高水平的员工素质,全面的业务能力和丰富的经营经验。
总代理权就是所代理商品的专营权。总代理权具有排他性,被代理人不得在规定区域内再指定其他代理商。总代理商作为委托人,是在规定地区的全权代表。
总代理的代理经营业务主要包括:代表委托人签订买卖合同、销售商品;处理销售过程中的有关事务;代表委托方进行经营的公关活动、广告宣传活动;代表委托方参加一些非经营性的活动。
1.2独家代理
独家代理是指代理商在规定的区域或一定的时期内,具有代理委托厂商指定商品的专营权。即是讲,在契约的有效期内,委托厂商只能通过独家代理商销售自己的产品,而不能与同一销售区域内其他客户发生代销关系。独家代理的权限,活动范围都要小于总代理。
享有独家代理权的企业不得再经营其他同类商品或者有竞争性、替代性的商品。这种方式可以避免过度竞争和倾销,适于畅销的名牌产品或有发展前途的产品。
在国外,享受独家代理权的代理商有三种类型:一是代理商与厂商为同一股东的控股企业。二是该产品维修保养等售后服务的要求高、技术复杂,只能寻找具有符合这些要求和能力的代理商代理。三是某商业企业在本地区,本国具有广泛的经济关系、灵敏的市场信息、健全的销售网络和雄厚的资金,某厂商为将本企业的产品打人该地区或者该国家,只有让这种商业企业独家代理。
1.3一般代理
一般代理是指委托厂商可在同一销售区域、同一时期指定若干个代理商同时代理销售同一产品的销售形式。
在一般代理方式中代理商不享有专营权,委托方可在同一商场委托多家代理商,代理商也可自己购进代理商品,委托方也可以保留直接销售的权利。委托方要推出新产品或开拓新市场时,这种方式的作用比较明显。
1.4特约代理
特约代理是由指定的特约代理商推销高技术产品或为委托方销售的产品提供特定的配套服务的代理形式。企业可根据需要选择合适的代理方式,并在代理协议中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2.按代理经营方式分类
(1)“代理权”代理(又称延期买断代理):指生产企业给予流通企业一定的销售代理权限,这些权限主要包括“流通企业所代理的销售地区;每年应达到的代理销售量;双方商定产品出厂价格与市场销售价格的最高限价;代理商应承担的市场风险等。代理商根据这些权限进行买断代理经营。代理商承担可能发生的市场价格变化风险。
按照代理权限不同“代理权代理”又分为三种形式:特许经营权专卖店代理。即:代理协议规定该代理商只能销售其代理厂商的产品,而且生产企业在同一地区可有若干其它代理公司。一般代理。即:可以同时充当两个以上的同一类生产企业的代理业务。如空调器代理商,可在一个地区同时代理多家厂商生产的空调器。独家代理。即:代理商在某一指定地区为某一厂商的唯一代理销售商。
(2)“佣金代理”代理(又称中介代理);指流通企业充当市场中介人,按照生产企业指定的价格推销产品,根据销售额提取佣金或代理费,产品在售出前所有权属于生产企业,代理商不承担市场风险。
3.按所代理经营的业务不同分类
(1)销售代理商:是指专门为生产企业代理销售所生产商品的流通企业。
(2)采购代理商:是指专门为生产企业代理采购生产所需原材料的流通企业。采购代理商不仅采购原材料,还要负责对所采购的原材料的储运、保管、运输和验收等业务活动。
(3)储运代理商:是指专门为委托人运送;保管、储存商品的代理商。如,海上运输中的“船务代理商”等。
(4)广告代理商:是指受委托人的委托并以委托人的名义为其创意、策划、制作、广告宣传的代理商。另外,还有进出口代理商、专项代理商、保险代理商、旅行代理商等多种代理形式。
4.按代理的流通环节不同分类
(1)批发代理商:是指专门为产销双方媒介批量商品销售交易的代理商。批发代理多为总代理或独家代理。
(2)零售代理商:是指专门从事商品零售业务的代理商。零售代理多为一般代理或专项代理。
(3)总代理与分代理:总代理是指直接与厂商签订的代理契约关系,全权代表厂商进行销售活动的代理商。分代理不直接与厂商发生代理契约关系,只与总代理商发生代理契约关系,执行与总代理商约定的代理权限与代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