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担保合同范本【汇总3篇】》
热担保合同范本(通用3篇)
热担保合同范本 篇1
甲方(担保人):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递真理:__________
基本存款:__________
账户开户银行: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递真理:__________
为保证第项下的债权乙方与债务人(以下简称“主合同债务人”)签订的(以下简称“主合同”),甲方愿意为主合同项下的债权(以下简称“主债权”)提供担保,甲乙双方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有担保主债权的类型和期限
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是由债务人处理乙方在主合同项下约定的业务而形成的主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担保范围
甲方保证担保的范围是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和复数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信费、律师费等。)以及主合同所有债务人应付的其他费用。
三、担保方式
3.1甲方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主合同的债务人不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在履行还款义务时,如给乙方造成损失,乙方有权直接向甲方索赔,甲方应立即向乙方清偿主债权..
3.2除本合同约定的担保方式外,主合同项下还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债务人向乙方提供的担保),乙方有权选择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优先权权利,要求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甲方对乙方的保证责任不由任何其他方承担影响担保的,担保责任不由乙方向任何其他担保人主张或执行。诉讼/仲裁/强制执行是前提。如果乙方以任何理由放弃或变更主合同,债务人应提出要求要约的担保及担保顺序的变更导致上述事项担保下的优先受偿权丧失或减少,甲方同意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不会被免除或减少。
3.3如果甲方对主合同项下的部分债权提供担保,并不意味着该部分债权将被清偿为相应减少或免除甲方的担保责任,甲方仍需在其承诺的担保金额范围内对主合同进行担保该项下的未清余额承担担保责任。
四、保证期
4.1甲方的保证期为独立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两年。
4.2前款所称“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日”,包括主合同债务人分期清偿的债务,在这种情况下,每笔债务的到期日;还包括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的约定宣布提前到期的日期。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甲方保证其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合法单位,并有合法担保人资质和偿付能力,自愿承担和履行担保责任。
5.2甲方保证本合同由甲方根据法律和公司章程签署。经本级主管部门或甲方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等主管机构批准,并取得有必要的授权。
5.3甲方保证其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会违反对甲方及其资产的任何约束力。本条款或协议不得违反甲方与其他人签订的任何担保协议、其他协议及任何其他权利,甲方具有约束力的文件、协议和承诺的内容。
5.4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5.5甲方知晓并同意主合同的所有条款,并自愿向主合同债务人提供担保,保证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连带清偿义务。
5.6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再向第三方提供超出自身的担保能力。
5.7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提供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接受乙方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的检查和监督。
5.8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合同将在以下方面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租赁、托管、资产重组、债务重组、股份制改造、合资、兼并(或合并)、分立、产权有偿转让、合资(或合作),减少注册资本,或申请停业整顿、解散(或撤销)、重组和解。乙方应在自身制度或法律地位发生变化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担保责任。
5.9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合同经宣布关闭整改后关闭。自身制度和法律地位发生变化,如被宣告解散(撤销)、被申请重组、破产等。发生足以危及乙方正常经营和丧失担保能力的情况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5.10甲方变更住所、名称和法定代表人的,应当在变更后七日内通知乙方。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1乙方有权随时要求甲方提供反映其经营状况和信用状况的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服务声明和其他信息。
6.2主合同项下主合同债务人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包括主债权分次到期或如果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偿还债务将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均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为此进行赔偿对方造成的'损失。
八、合同的效力
8.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8.2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的效力,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主要合作经确认无效,甲方应承担主合同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九、合同的转让、修改和终止
9.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9.2如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方,无需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在原担保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十、争端的解决
10.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失败,双方选择通过以下方式解决问题:
□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0.2如果双方选择的上述争议解决方式与主合同不一致,则选择主合同以选择的争议解决方法为准。
十一、补充规定
11.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没有书面通知就改变了。当乙方被亲自通知时,乙方根据本合同所包含的信息发送给甲方的所有文件应被视为已经送达。
11.2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1.3甲方、乙方和乙方的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本合同的相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乙方已采取合理措施提请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条款,并按甲方要求充分说明相关条款;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和条件都有清晰的理解对的理解没有异议。
甲方(盖章):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热担保合同范本 篇2
甲方(财产保全申请人):
乙方(财产保全担保人):
甲乙双方发生纠纷,为防止日后胜诉后难以执行或无财产可执行,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财产保全担保,并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保证
甲方在人民币元范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如果甲方的申请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需要赔偿,乙方应在上述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条保证期
保证期间自甲方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保证之日起至法院解封乙方被保证财产之日止(包括因撤诉、调解、判决而终止的案件)。
第三条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1、甲方就上述担保服务事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的财产保全担保费。
2、本协议签订之日,甲方应向乙方全额支付上述财产保全费。
3、如果法院因乙方以外的原因未能查封或冻结被申请人的任何财产,或者法院裁定驳回甲方的财产保全申请,乙方应在解除担保责任后退还担保费。
第四条甲方应承担以下义务
1、甲方应对所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全部责任。
2、甲方应按约定时间支付担保服务费,否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3、甲方及其委托代理人具有与乙方签订和执行本合同的全部合法权力。。
4、若甲方在申请财产保全措施时出现错误并造成损失,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诉讼以外的方式向损失方确认赔偿内容;
5、甲方应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后五个工作日内抄送乙方备案。
第五条乙方应承担以下义务
1、乙方向甲方保证具有诉讼保全担保资格。
2、乙方应对所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全部责任。
3、乙方应在上述担保对象的额度内承担担保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1、财产保全担保措施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被申请人应向乙方索赔,乙方承担担保责任后,甲方应无条件承担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自乙方向甲方付款之日起至甲方向乙方还款之日止,甲方每天按乙方预付款金额的万分之六向乙方支付利息。
2、本合同生效后,如甲方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将不退还已收取的担保费,未支付部分有权要求支付。
3、自案件审理终结之日起,甲方应向法院申请解除乙方的担保责任,并在收到法院解除保全的裁定后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七条争端的解决
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签署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本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变更和解除,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第九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___年___月__日
热担保合同范本 篇3
甲方:
住所:
公民身份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
公民身份号码:
联系电话:
因(下称“保函申请人”)与 _________________ 方签订了编号为的(合同或协议名称),我公司接受保函申请人的请求,愿就保函申请人履行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向你方提供如下保证:
一、本保函项下我行承担的保证责任最高限额为(币种、金额、大写)(下称“保证金额”)。
二、我行在本保函项下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三、本保函的有效期为以下:
1.本保函有效期至 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_ 日止。
四、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如保函申请人违反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我行将在收到你方提交的本保函原件及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索赔通知后个工作日内,以上述保证金额为限支付你方索赔金额:_________________
(一)索赔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列明索赔金额,并由你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索赔通知必须同时附有:
1.一项书面声明,声明索赔款项并未由保函申请人或其代理人直接或间接地支付给你方;
2.证明保函申请人违反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以及有责任支付你方索赔金额的证据。
(三)索赔通知必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以下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保函保证金额将随保函申请人逐步履行保函项下合同约定或法定的义务以及我行按你方索赔通知要求分次支付而相应递减。
六、本保函项下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我行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我行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与责任全部消灭。
七、本保函项下的合同或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本保函无效;保函申请人基于保函项下的合同或基础交易或其他原因的抗辩,我行均有权主张。
八、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按以下几种方式解决:
(一)向本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九、本保函有效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本保函失效,我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消灭,受益人应立即将本保函原件退还我行;受益人未履行上述义务,本保函仍在有效期届至或提前终止之日失效。
十、其他条款:
(一)本保函有效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本保函自动失效,我行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与责任自动全部消灭,此后提出的任何索赔均为无效索赔,我行无义务作出任何赔付。
(二)所有索赔通知必须在我行营业时间内到达本保函规定的地址,即每个银行营业日点前,否则视为在下一个银行营业日到达。
十一、本保函自我行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发日期: 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_ 日